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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矿瓦斯煤尘防治应急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1

1、瓦斯检查要有专职人员检查,并持证上岗。每班瓦检员要对作业场所进行不少于两次检查,并做好原始记录,填好瓦斯牌板,若发现瓦斯浓度超限,责令立即停下所有工作,撤出工作面所有的人员,切断工作面电源,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瓦检员必须进行口对口交接班;

2、瓦检员每班必须对风机的运行情况及风筒吊挂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有关管理人员汇报;

3、加强通风管理和综合防尘工作,工作面必须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同时设好电气设备的三大保护系统;

4、工作现场需要进行电焊时,要制定专门安全措施,由有关部门审批、贯彻落实后,方可进行;

5、供水管每隔50m及皮带转载点设一个消尘三通阀门;

6、掘进机必须有完备的内外喷雾系统,作业时严格按规定使用;

7、巷道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安设隔爆水棚;

8、皮带巷、皮带底下浮煤每班及时清理。

篇2:瓦斯煤尘危害防治措施

煤矿井下常见的自然灾害有顶板、水、火、瓦斯和煤尘五种,简称“五害”,其中瓦斯、煤尘管理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随着矿井开采深度不断加深,瓦斯涌出量逐渐加大,中级地压与瓦斯异常涌出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也严重威胁着矿井安全生产,“一通三防”工作的核心仍然是防治瓦斯、煤尘事故。

一、瓦斯、煤尘的形成

瓦斯是矿井在开采过程中,从煤岩体内涌出的有害气体的总称,其主要成分是甲烷(ch4),俗称沼气,它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而且具有燃烧性和爆炸性,对安全生产危害最大。瓦斯的成因有多种假说,多数人认为煤层瓦斯是腐植型有机物,在成煤过程中伴生的气体产物,它的形成大致可分两个阶段(时期),即:从植物遗体到泥炭属于生物造气时期,从褐煤、烟煤直到无烟煤属于煤化变质作用造气时期。第一阶段产生的瓦斯通过渗透和扩散而大部分散失于古大气中,一般不会保存在煤层内。变质年代中,二氧化碳大部分为地下水的流动所吸收而消失;甲烷,由于地层的隆起、侵蚀和断裂以及甲烷本身原因,在其压力与浓度差的驱动下转移和扩散,部分或大部分散失到大气中或转移到围岩内,只有一小部分保存在煤层内或在运移途中遇到良好的封闭和存储条件,而形成煤层气田。

煤尘为粉尘,其主要成分是煤,且其中游离状态二氧化碳含量小于10%,是煤矿在生产过程的细小颗粒。在煤矿生产中几乎所有的作业,包括煤炭的采掘、运输、提升等过程,均能产生矿尘。

但是矿尘的产生量不是绝对的,而是随着地质情况、煤层赋存条件、煤炭及采煤方法等不同而变化。一般来说,在煤矿井下若没有防尘措施,每昼夜产生的煤尘量约等于采煤量的1%左右。

二、瓦斯、煤尘的危害

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瓦斯浓度在5%-16%范围内;二是具有一定温度的高温热源,一般沼气的点燃温度为650oc;三是氧浓度,一般在12%以上。瓦斯爆炸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产生高温高压导致人员伤亡,破坏矿井设备;二是产生co等有害气体,这是造成人员伤害的主要原因。

瓦斯爆炸是煤矿生产中最严重的灾害之一,甚至引起煤尘爆炸、矿井火灾、冒顶等二次灾害,从而加重了灾害的后果,造成生产难以在短时间内恢复。还有些煤层开采到一定深度后,在生产过程中还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产生很大的破坏作用。

煤尘是煤矿生产中的另一大危害。其危害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引起职业病——煤肺病和煤矽肺;另一方面是煤尘能爆炸。煤尘爆炸危害性大,一是煤尘爆炸可放出大量热能,爆炸温度可高达2000oc甚至更高,这样的高温热源,能再次点燃达到一定浓度的煤尘,使其发生爆炸;二是煤尘爆炸时,气温骤升,压力增大,可达0.7~0.8mpa;三是产生强烈的冲击波和火焰;四是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含量可达2%~3%,甚至可达8%,而二氧化碳可达10%以上,这是造成人员大量伤亡的重要原因。煤尘爆炸同样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煤尘具有爆炸性,二是空气中浮游煤尘具有一定的浓度,三是存在能点燃煤尘的引火源。

三、瓦斯、煤尘防治技术

抓好矿井通风系统的完善。每个矿井都必须确保矿井通风合理、稳定、可靠,按照矿井通风能力组织生产,坚持“以风定产”,同时消灭不合理的串联风,坚决杜绝瓦斯煤尘的积聚。

首先是狠抓瓦斯煤尘的综合防治。对于瓦斯的防治,要贯彻好“七落实”,一是落实“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杜绝空班漏检;二是落实电工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和使用瓦斯便携仪检查瓦斯的管理规定;三是落实局部通风的“三专两闭锁”和采掘供电分开,严格控制无计划停电停风,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停电停风造成的瓦斯积聚的次数;四是落实排放瓦斯分级管理的规定;五是落实局部通风管理责任制,局部通风机要指定专人看管,风筒管理符合标准,风筒末端到迎头的距离及风筒出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六是落实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管理,上隅角必须超前回料,超前替棚;七是落实“有掘必透”的原则,减少盲巷的出现。其次防止瓦斯引燃,坚决杜绝一切非生产必须的热源,生产中可能发生的热源,必须严加管理和控制。在防尘方面,采掘工作面是粉尘的主要产生地,又是煤尘事故的多发地,据统计有80%的煤尘事故发生在采掘工作面。因此,搞好采掘工作面防尘是防尘工作的重点。采掘工作面的防尘措施有:煤层注水、水打眼、水炮泥、放炮前后洒水、转载点喷雾、风流净化、巷道冲洗、架下水幕、架间冲洗等。掘进工作面的防尘措施有:水打眼、水炮泥、放炮喷雾、扒装洒水、冲洗巷壁、净化风流、转载点喷雾、巷道冲洗以及个人防护等。各生产单位要按照综合防尘措施的有关规定落实兑现,确保防尘系统的可靠、齐全并保证正常使用。

其次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突出“一通三防”安全监督。经验告诉我们,再完善的制度得不到落实,说安全效果再好也是一句空话,因此我们在制度落实上狠下功夫。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要按照通防管理有关规定,加大对瓦斯、煤尘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保证措施落实到位。对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不足、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煤尘飞扬堆积、安全设施不健全、有设施不正常使用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严格现场管理,坚决坚持三不生产原则。

四、加强管理,为职工创造安全劳动环境

安全劳动环境内容包括:安全教育管理环境、避免可导致突发性事故和导致慢性职业病的劳动环境等。创造安全环境,追求安全零缺陷,是社会主义国家应有内涵。我们首先要加强队伍建设,培训一支过硬的专业队伍,是防止重大通防事故的根本保证。根据通风专业的特点,它和煤矿和工种都有密切的联系,因此,要在全矿范围内,分工种、分阶段、分层次全员全方位的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地通防知识培训,提高广大职工的通防意识和自觉搞好通防工作的自觉性。其次,要加大通防专业的安全设施投入,一个负责任的企业领导,就应该把安全生产上升到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高度来认识,“花钱”买安全,说白了就是为职工创造安全劳动环境,增加安全投入,安全生产才能有保证,家庭才有稳定,社会才有稳定,生产力才能发展。要让马儿跑,必须要让马儿吃得饱、吃得好。如果今天省下不该省的一点点安全投入,明天就可能为此付出十倍、百倍的代价。事实早已证明。

篇3:防治瓦斯煤尘爆炸安全措施

煤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属于井下重大灾害事故。在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中,由爆破作业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占有很大比例。为此,加强爆破管理工作,避免爆破作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应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

防止爆破作业过程中引发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除要建立洒水灭尘、瓦斯排放系统及定期清扫积尘以外,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国家相关规定,则是防治和杜绝此类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1、爆破作业是必须做到“一炮三检制”。

2、必须依照爆破说明书说明的炮眼深度、角度,使用爆破材料的品种、装药量、封泥长度、连线方法和起爆顺序进行爆破作业。

3、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可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爆破材料。

4、在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两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5、装药前必须首先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炮眼封泥应用水泡泥,水泡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按规定封足封实。严禁用爆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6、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如爆破前检查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瓦斯;爆破前必须洒水。

7、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8、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装药、爆破。

9、在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石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严禁装药、爆破。

10、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时,严禁装药爆破。

篇4: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安全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做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杜绝瓦斯等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综采工作面通风、防瓦斯、防灭火、防煤尘安全措施计划。

一、通风安全措施计划

1、综采工作面所有用风地点,要保证进回风巷道整齐,无杂物,杜绝在进风巷设置调风装置。

2、对尾巷的风量要实时监控,尤其对采煤过程中造成的风量变动要及时分析,变动较大的需立刻上报通风部,以便及时采取对策,排除隐患。

3、定期对工作面各地点的风量进行全面测量。若发现变动较大,需立即上报并停产,待查明原因,解决处理后方可恢复生产。

4、定期检查工作面内巷道畅通情况,若浮煤过大或有落煤拥堵巷道需立即通知坑口清理,合格后方能生产。

二、防瓦斯安全措施计划

(一)防止瓦斯引燃安全措施

1、机电部要加强机电设备管理,防止火源的产生。井下使用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并检查其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2、井下所有地点停风时,必须执行风电闭锁制度。

(二)防止瓦斯积聚措施

1、加强通风,正确分配风量,及时检测采面上隅角瓦斯。

2、正确选择通风构筑物,并加强管理,防止漏风。

3、通风工、瓦检工和所有井下职工必须牢记《规程》中有关瓦斯浓度的规定,并坚持按规定执行。

4、通风、瓦检人员要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并按瓦斯巡检规定的时间、地点,向调度室汇报,防止空班、漏检、假检,严格做到“三对照”。当发现险情时,要及时汇报,并撤出危险地区的工作人员。

5、回采面结束后,要及时回收,及时封闭,不得留盲巷。发现盲巷要及时密闭,并挂上“禁止入内”的牌子。

6、采煤工作面上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尾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三)防止瓦斯事故扩大的措施

1、回采工作面应采用独立通风。

2、瓦斯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冷静沉着,首先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可能波及的范围,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撤离,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撤退原则: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人员应迎风撤退,位于事故地点回风侧人员应打开并戴好自救器顺风撤退,并尽快进入新鲜风流中,如果人员在爆炸地点附近无法及时撤退时,应面向下卧倒,口鼻附卧于水沟或用湿毛巾掩口鼻向下,尽量避免冲击波或有害气体侵袭和伤害。

三、防煤尘安全措施计划

(一)防止煤尘积聚措施

1、完善洒水防尘系统,溜子、皮带机头、溜煤眼等转载点都要安装洒水喷雾装置。

2、所有回采面在回采前必须进行煤壁中孔与浅孔注水,从根本上治理煤尘。

3、通风维修必须坚持定期冲刷巷道。

4、采煤工作面每个放煤口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喷雾要坚持正常使用。

5、必须在综采工作面进回风巷设置隔爆设施,并健全管理制度。

(二)防止煤尘引燃安全措施

1、机电部要加强机电设备管理,防止火源的产生。井下使用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并检查其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2、井下所有地点停风时,必须执行风电闭锁制度。

(三)防止煤尘事故扩大的措施

1、实行分区通风。

2、在每一个综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安设隔爆水棚。

3、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冷静沉着,首先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可能波及的范围,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撤离,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6、撤退原则: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人员应迎风撤退,位于事故地点回风侧人员应打开并戴好自救器顺风撤退,并尽快进入新鲜风流中,如果人员在爆炸地点附近无法及时撤退时,应面向下卧倒,口鼻附卧于水沟或用湿毛巾掩口鼻向下,尽量避免冲击波或有害气体侵袭和伤害。

四、综采工作面防止火灾安全措施计划

(一)井下火灾的预防措施

(1)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泼洒在井巷或峒室内。

(2)机电部防爆检查组负责检查井下防爆设备的安全性能。库存设备和五小电器必须经防爆组检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后,发证方可入井使用,否则不准入井。

(3)高压、检漏装置要经常保持良好的运行和监视状态,要有专人负责,对高压、漏电故障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防止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

(4)对变电所的高压电气设备的过流试验、无压释放及油质化验项目要按时作预防性试验,保持良好的保护性能。

(5)运送爆炸性或易燃性物品时,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10、311、312条之规定执行。

(6)各用电设备必须装有过流保护装置,并符合规程规定。保险丝按容量选用,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7)井下要采用矿用安全型照明灯,其线路要用不延燃橡胶或铠装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伏。

(8)设备司机,采区变电所专职值班员要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高温、冒烟或发火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处理,并报告生产调度室。

井下消防材料库应储备足够的灭火材料和工具。

(10)综采工作面主要进、回风巷,并经常洒水降尘。

(11)井下严禁吸烟、严禁携带引火源下井,每位入井人员要严格遵守,井口检身工与入井证发放工共同把关。

(二)内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及时进行煤炭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瓦检工每周负责对所辖区域内高冒区及采面上隅角进行防火检查。通风部每周对主要密闭、回风巷等重点区域进行一次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和温度等参数的测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监控室要连续不断的监测各采掘场所地点的有害气体变化情况,并作好记录存档。

3、通风部调整通风系统时,要尽量降低采空区两端的风压差避免采空区漏风。

(三)灭火步骤和防止蔓延措施

1、侦察火灾情况:火灾发生后迅速布置消防人员作好灭火准备。着重了解燃烧物种类和燃烧方向,火源是否围困人、是否有易燃物品,按照具体情况决定扑救措施。

2、疏散物质:灭火时应按照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积极抢救人员,保护和疏散物质,集中力量,包围重点,逐步分隔灭火。

3、用水包围火源,防止火势蔓延。

4、使用一切灭火器材灭火:根据火情与具体情况,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尽快扑灭。

5、拆除临时建筑形成空间,隔断火区,防止蔓延。

6避难人员要尽快戴好自救器,迎着新鲜风流,尽快撤到大巷。若撤退路线被火区隔断不能通行时,应尽快进入避难硐室,或搭建临时避难硐室,等待救护人员前来救护。

7灾区负责人及时清点人数,救护队尽快使灾区全部人员脱险。

8救护队在帮助撤出和救护灾区人员的同时,应进行火区侦察,

观察火势,确定火源,制定灭火方案。

(四)合理通风,控制火势发展

1、火灾发生后,在一般情况下,要保持正常通风,不得随意停风和反风,以免破坏正常通风系统,同时要采取措施。防止因火风压而发生风流逆转,瓦斯聚积等不利情况。

2制定灭火方案,当灾区人员全部救出后,救灾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根据火灾性质、火源地点、火区范围、火灾发展、通风系统、瓦斯、煤尘等情况制定灭火方案。

(五)防止火灾事故扩大的措施

1、每一年必须由技术副总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处和处理计划

2、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冷静沉着,首先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可能波及的范围,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撤离,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撤退原则: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人员应迎风撤退,位于事故地点回风侧人员应打开并戴好自救器顺风撤退,并尽快进入新鲜风流中,如果人员在爆炸地点附近无法及时撤退时,应面向下卧倒,口鼻附卧于水沟或用湿毛巾掩口鼻向下,尽量避免冲击波或有害气体侵袭和伤害。

4、其它地点人员接到爆炸信号后,迅速按抢险指挥部指定的路线撤到井底。

5、人员在无法撤退时应进入避难硐室静卧,并设法节约食用水和氧气,矿灯轮流照明,并经常敲击巷道或管路发出营救信号,等待营救人员救护。

篇5: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安全措施

制煤尘爆炸最低岩粉量为80%~90%,煤尘具有爆炸性。

(一)引起瓦斯爆炸的主要危险因素

本矿井主要采用炮采工艺。由于瓦斯在生产期间涌出不均衡,因此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好通风安全工作,以防瓦斯聚集,发生瓦斯爆炸。

1、温度:随着井下空气温度的增高爆炸界限范围增大。

2、氧含量:瓦斯爆炸界限随着井下混合气体中氧含量降低而缩小,当氧含量降到12%以下时,瓦斯混合体即失去爆炸性。

3、煤尘的混入:在300~400℃时就能从煤尘内挥发出可燃气体,从而使瓦斯的爆炸下限降低,爆炸危险性增加。

4、引火温度:瓦斯的引火温度为650~750℃。其主要影响因素有:瓦斯最易引火的浓度为7%~8%,原因是瓦斯的发热量较大;混合气体在一个大气压时引火温度为700℃,在28个大气压时引火温度为460℃。

(二)开拓、开采的保障措施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采用水平分段放顶煤采煤法,爆破落煤。工作面运输顺槽进风,回风顺槽回风,上下隅角均有风流通过,通风线路畅通,利于矿井瓦斯的排放和防止瓦斯积聚。放顶煤时瓦斯涌出量会增大,应加强通风瓦斯检测工作。

(三)矿井通风系统的保障措施

矿井有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通过各种通风设施可保证井下各用风点有足够的风量和合适的风速,无循环风。

(四)井下电气设备及保护的选择

井下电气设备均按规程要求选型和进行保护。

(五)防止火源进入井下、控制瓦斯积聚的措施

配有专职瓦斯检查员及多种检测和报警设备。生产时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采掘面的作业规程;严禁地面火种进入井下,严格控制各种火源的产生;井下严禁使用可产生静电的材料;消除放炮时产生的火焰和电气火源;机电设备采用各种控制和保护措施;瓦斯超限立即切断工作面所有电源,以防止各种原因引起电火花等。

及时监测并控制采掘工作面、放炮地点、电机附近20m及回风巷中的瓦斯浓度。

(六)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1、配备kj90na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头、回风巷、井下转载点等处设置甲烷传感器,并在井下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保证主要工作地点瓦斯或co2等参数超限时,机电设备能自动切断电源,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2、向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硐室送入足够的新鲜风量。

3、加强井下各通风设施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必须保证主要扇风机反风时,通风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以便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反风。

4、当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ch4浓度超过1.0%或co2浓度超过1.5%时,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5、所有下井人员配备自救器,下井人员必须随身佩戴和正确使用自救器。

6、加强对采空区密闭处ch4、co、co2的涌出量及温度的检测,防止采空区有害气体涌出,发生安全事故。

7、在主井井筒、风井井筒均设测风站,并在相关巷道内设有风门、调节风门等通风设施,及时调控各用风地点风量和通风巷道中的风流和风速。

8、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均不得失爆,消除引爆火源。

(七)隔爆措施

1、井下采空区和报废巷道及时进行密闭。

2、在回风顺槽及运输顺槽中各设置一组隔爆水棚。运输顺槽中水棚位置设在距采煤工作面下出口60m处,回风顺槽中水棚位置设在距采煤工作面上出口40m处,掘进工作面水棚设在距工作面60m处。吊挂水棚的巷道断面满足通风、运输和行人的要求。

水棚的结构与选型计算如下:

隔爆水棚采用水袋棚,隔爆水袋采用耐燃胶布制成,型号为gbsd-30型,规格为300×600×200mm。

水棚的棚区长度为20m,排列间距为1.5m,水棚距巷道顶部、两帮的空隙均不小于100mm。

水棚首列与回采工作面距离60m,水棚距巷道轨面不小于1.8m,水棚设置在巷道直线部分。每列水棚高度保持一致,水棚区内巷道断面与前后各20m巷道断面保持一致。定期对井巷中的浮煤进行清除、外运。

(八)防尘措施

在每个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装、卸、转载点、运输巷道等主要产生粉尘的尘源地点及粉尘集聚地均采用了综合防尘措施。

1、通风防尘:通风防尘要有合理的风量和风速,以排除粉尘,最低排尘风速为0.25~0.5m/s;最优排尘风速为0.5~2.0m/s。为控制风速,在各进风巷道和回风巷道风量变化较大的地方设置风速监测探头,连续监测各巷道的风速和风量,并利用通风设施进行调节,使风量和风速符合要求。

2、冲洗巷壁、清扫和刷白巷道:要求经常进行巷壁冲洗工作,定期清扫并运出巷道内沉积的粉尘,在井下变电所等主要硐室内,用石灰水将巷壁刷白,同时可美化井下环境,减少粉尘,利于冲洗。

3、喷雾、洒水:井下煤仓、溜煤眼等转载地点都设有自动喷雾洒水装置并安装有捕尘器,以有效控制粉尘的飞扬,使其湿润后迅速沉降。

4、风流净化:在输送机巷和回风顺槽设置风流净化水幕,避免进风的污染,避免串联通风等以净化风流。井下煤仓保持一定存煤,不许空仓作业。

5、防尘用的消防洒水供水系统,有过滤或沉淀装置,以保证水质清洁。

6、湿式钻眼:采掘进工作面,采用湿式钻眼,放炮使用水炮泥。并在放炮前后进行喷雾、洒水降尘。

7、个体防护:井下各生产环节采取防尘措施后,仍有一些细微矿尘悬浮空气中,甚至个别地点不能达到卫生标准,加强个体防护,按时为掘进工人和采煤工人配备了防尘口罩。

8、采区的综合防尘措施及组织与管理制度,由矿长每年组织编制和实施。

(九)防爆措施

防爆措施是指防止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悬浮煤尘发生爆炸与防止沉积煤尘重新飞扬起来参与爆炸的措施。矿井采取以下防尘降尘措施:

1、采用冲洗煤壁,撒布岩粉,喷雾洒水等综合措施防尘、除尘。

2、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明火发生。

3、消除放炮时产生的火焰。

4、井下电气选用防爆设备,有效杜绝电器火源。

5、有效地防止运输斜巷跑车及金属强烈碰撞产生的火源。

6、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

7、凡有煤尘沉积的巷道,均需根据情况定期清扫,并必须将煤尘运出,清扫时尽量勿使煤尘飞扬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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