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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防区副区长岗位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第一条组织进行通防管理、资料整理等工作,保证其符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二条区长未在岗位时,通防工区副区长应根据安排承担区长职责,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

第三条在分工范围内,组织、监督有关人员完成相应的分工。

第四条按照分工随时检查煤矿井下“一通三防”设施情况,及时进行维护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五条按照分工完成风量测定、气体浓度测量、粉尘浓度测量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六条按照分工要求在“一通三防”措施设计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设计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七条及时向区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第八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篇2:通防区技术主管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保证通防工区在进行“一通三防”管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二条组织编制矿井通防工区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保证通防工作正常。

第三条负责编制“一通三防”专项设计、措施,确保设计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四条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问题,及时向区长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协助总技术主管、通防工区区长搞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安排,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第六条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分析煤矿“一通三防”状况,向通防工区区长提出具体意见。

第七条编制和组织(参与)实施反风演习方案、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等各类鉴定方案。

第八条负责煤矿“一通三防”设备、设施技术档案的整理、管理工作。

第九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篇3:通防区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负责本班(组)“一通三防”的技术组织、管理、生产工作。

第二条积极配合通防工区管理人员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及“一通三防”有关规定,搞好本班(组)的“一通三防”工作。

第三条协助通防工区区长组织制定本班(组)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四条按时组织本班(组)人员进行学习,开展好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

第五条在“一通三防”施工方面要严格把关,确保按照设计规定要求施工。

第六条协助通防工区区长积极在煤矿推广“一通三防”新技术,不断提高煤矿“一通三防”工作水平。

第七条每日对本班(组)上报的各类通防报表进行审阅、把关。

第八条监督本班(组)范围内的特殊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

第九条在本班(组)范围内,负责安排并及时进行通防设施、装置、设备的施工和维护,并保证按照质量标准实施。

第十条每班对本班(组)范围内的通风、防尘、防灭火系统;设施、装置、设备等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或处理,确保其完好、正常工作,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一条严格按照防治瓦斯的措施进行现场工作,并做好监督实施。

第十二条根据通防工区区长的安排,定期在本班(组)内组织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煤矿“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隐患,并做到及时处理、汇报。

第十三条做好本班(组)所用通防仪器仪表,按标准使用和保养。

第十四条负责本班(组)范围内的煤矿通防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评比。

第十五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十六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篇4:D矿通防科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负责煤矿一线“一通三防”等技术组织、管理工作。

第二条积极配合矿长、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及“一通三防”有关规定,搞好“一通三防”工作。

第三条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四条按时组织科室人员进行学习,开展区队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

第五条在进行煤矿生产及接续审查中要严格把关,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

第六条对各类通防日报表进行审阅、把关。

第七条监督分工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

第八条负责安排并及时进行通防设施的施工和维护,保证矿井通防系统的稳定、可靠。

第九条负责及时按计划安排进行矿井的通风系统调整等工作。

第十条经常深入现场,组织人员检查通风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一条组织对防尘系统、设施进行及时检查、有效维护,确保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组织对防灭火系统、设施进行及时检查、有效维护,确保正常工作。同时要按规定对火区进行定期检查、建立火区管理制度、技术档案。

第十三条制定预防瓦斯积聚的措施、并监督实施。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组织通防专业范围内职业卫生健康管理体系的运行,及时发现煤矿“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及时检查所用的通防仪器仪表、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按期进行检定和标校。

第十六条组织拟定反风演习方案、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主要通风机性能、通风阻力等各类鉴定方案的编制和实施。

第十七条采取措施保证煤矿测尘、测风、测瓦斯的准确、及时。

第十八条组织通防专业范围内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负责通防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评比。

第十九条负责自救器的管理、检查,保证数量充足、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第二十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二十一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篇5:某矿通防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积极配合矿长、总工程师在矿井“一通三防”方面贯彻落实好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搞好全矿的通防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条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三条在“一通三防”措施设计等方面要严格把关,确保设计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在进行煤矿生产及接续审查中要严格把关,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风量满足生产需求。

第四条按照《规程》规定,负责组织拟定反风演习方案、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风机性能等各类鉴定方案的编制和实施。

第五条积极推广“一通三防”新技术,开展“一通三防”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一通三防”工作水平。

第六条认真编制各类报表、台帐、记录、图纸等资料,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第七条负责矿井通风系统、安全监控系统、防灭火系统、防尘系统的完善情况的督察管理工作,确保各系统运行正常。

第八条负责组织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一通三防”方面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第九条负责对所用的通防仪器仪表、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按期进行鉴定和标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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