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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1

装饰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一、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装饰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除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标准之外,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时,还应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1.建设单位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装饰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各种设备说明书、技术核定单、设计施工要求等);

3.国家现行的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4.相关的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5.甲、乙双方特别约定的装修施工守则或质量手册;

6.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表;

7.有关施工记录和构件、材料合格证明文件;

8.引进技术或进口成套设备的项目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

9.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

10.凡属施工新技术,还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书和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验收。

二、竣工验收交接程序

1.竣工自检(亦称竣工预验)

1.1承包方首先自行组织预验收.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贷料。

1.2自验的标准应与正式验收一样,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竣工标准,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没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等。

1.3参加自验的人员,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施工工长(或施工员、工号负责人)等共同参加。

1.4自验的方式,应分层分段、分房间地由上述人员按照自己主管的内容根据施工田和工艺流程逐项进行检查,找出漏项和需修补工程,及时处理和返修.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修理完毕,如发现较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是设计原因或施工原因,均需在初验会议上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

1.5复验。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对查出的问题全部修补完毕以后,通过复验,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的准备。

2.正式验收:

2.1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施工单位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的前10d,向建设单位发送《竣工驻收通知书》。

2.2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递交竣工资料。

2.3建设单位组织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和没计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2.3.1集中会议,介绍工程概况及装饰施工的有关情况;

2.3.2分组分专业进行检查;

2.3.3再集中分组汇报检查情况;

2.3.4提出验收意见,评定质量等级,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

2.4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并办理工程移交。在建设单位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后,即应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且其它有关单位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

2.5装饰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交接验收证明书,并根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办理结算手续,除合同注明的由承包方承担的保修了作外,双方的经济、法律责任即可解除。

2.6在交工过程中发现需返修或补做的项目,可在文工验收证明书或其附件上注明修竣期限。

2.7进行工程质量评定。

2.8办理装饰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2.9办理装饰工程移交手续。

三、工程资料收集、归档和移交的管理

对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一)竣工工程验收资料的内容

1.1工程项目开工报告;

1.2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1.3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1.4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1.5设计变更通知单;

1.6技术变更核定单;

1.7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

1.8水准点位置、定位测量记录;

1.9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生产厂家的质量保证资料;

1.10试验、检验报告;

1.1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

1.12竣工图;

1.13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1.14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

二)工程竣工图的绘制

竣工图是本装饰工程今后进行交工验收、维护管理的主要依据,它必须与竣工工程的实际情况完全符合;保证绘制质量、规格统一、字迹清晰,符合技术档案的各种要求;经主要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2.1当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设计变更、完全按图施工的建筑工程,可在原施工图纸(新晒的图纸)上注明"施工图"标志,即可作为竣工图使用。

2.2当施工中虽然有一般性的设计变更,但没有较大的结构性的或重要管线等方面的设计变更,而且可以在原施工图纸上修改或补充,也可以不再重新绘制竣工图,而是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纸(新图纸)上,清楚地注明修改后的实际情况,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书、设计变更记录及施工说明,然后,注明"竣工图"标志,即可作为竣工图。

2.3若本工程的结构形式、标高、施工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变更,原施工图不再适于应用,此时应按照变更后的实际工程情况重新绘制新图纸,注明"竣工图"标志。

三)工程档案资料的内容

工程档案资料是工程的永久性技术文件,其内容包括:

1.开工文件。

3.消防报建审批书。

4.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5.开工证。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消防许可证。

8.设计文件(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施工计划图、进度表、施工日志、

9.施工记录、会议纪要、分项作业指导书、工程安全资料等。

10.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和质量试检验报告;钢结构用钢材及配件,焊条、焊剂及焊药,防水材料,施工试验记录;钢筋焊接,

钢结构焊接施工记录;结构吊装记录;现场预应力张拉施工记录、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记录,防水工程试水试验及其他检查记录,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施工测温记录,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施工记录;预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1.电气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电气设备、材料合格证与产品检验;预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电气设备安装和调整试验试运转记录。

12.施工组织设计与技术交底。

13.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包括:所有分项工程应有质量评定表,完工后应按分部工程进行汇总;所有分部工程完成后,应进行分部汇总和评定,其中地基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需要企业质量、技术部签证;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14.竣工验收资料。包括:本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三方签认的竣工验收单;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核定书;设计变更洽商记录。设计变更应及时办理,内容力求明确具体;洽商记录;竣工图。

四)工程档案资料的质量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黑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9.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10.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8)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纸栏露在外面。

五)工程档案资料归档管理的承诺

1.我公司的工程档案资料保证按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98]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满足招标人对档案资料管理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

2.在竣工后15天内移交完竣工资料并配合总承包方组织有关验收单位进行审查和工程总验收,竣工资料的内容和完整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本工程的竣工档案资料原件,按税前总造价下浮1%办理结算,业主保留对由此造成的损失索赔的权利。

2.我公司提交的竣工资料保证做到:齐全、可靠、整洁。

篇2:工程项目竣工验收(2)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二)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一、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理工程师作好下列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1.完成收尾工程

收尾工程的特点是零星、分散、工程量小,但分布面广,如果不及时完成,将会直接影响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使用。

做好收尾工程,必须摸清收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前的预检,作一次彻底的清查,按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逐一对照,找出遗漏项目和修补工作,制定作业计划,相互穿插施工。

2.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

竣工验收资料和文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从施工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竣工验收时应经编目建档。

3.竣工验收的预验收

竣工验收的预验收,是初步鉴定工程质量,避免竣工进程拖延,保证项目顺利投产使用不可缺少的工作。通过预验收,可及时发现遗留问题,事先予以返修、补修。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竣工验收依据主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纲要、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签证和技术核定单,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及规范,协作配合协议,以及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和技术资料等。工程项目的规模、工艺流程、工艺管线、生产设备、土地使用、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内外装修、质量标准等,必须与上述文件、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一致。

三、竣工验收的标准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门类很多,要求各异,因此必须有相应竣工验收标准,以资遵循。一般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及铁路建筑安装工程等的验收标准。

1.土建工程验收标准

凡生产性工程、辅助公用设施及生活设施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说明书、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工程质量符合各项要求,在工程内容上按规定全部施工完毕,不留尾巴。即对生产性工程要求室内全部做完,室外明沟勒脚、踏步斜道全部做,内外粉刷完毕;建筑物、构筑物周围2m以内场地平整、障碍物清除,道路及下水道畅通。对生活设施和职工住宅除上述要求外,还要求水通、电通、道路通。

2.安装工程验收标准

按照设计要求的施工项目内容、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各道工序全部保质保量施工完毕,不留尾巴。即工艺、燃料、热力等各种管道已做好清洗、试压、吹扫、油漆、保温等工作,各项设备、电气、空调、仪表、通讯等工程项目全部安装结束,经过单机、联动无负穑及投料试车,全部符合安装技术的质量要求,具备形成设计能力的条件。

3.人防工程验收标准

凡有人防工程或结合建设的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人防工程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按工程等级安装好防护密闭门;室外通道在人防密闭门外的部位增设防护门进、排风等孔口,设备安装完毕。目前没有设备的,做好基础和预埋件,具备有设备以后即能安装的条件;应做到内部粉饰完工;内部照明设备安装完毕,并可通电;工程无漏水,回填土结束;通道畅通等。

4.大型管道工程验收标准

大型管道工程(包括铸铁管和钢管)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格、验收规范全部(或分段)按质量敷设施工完毕和竣工,泵验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达到合格,管道内部垃圾要清除,输油管道、自来水管道还要经过清洗和消毒,输气管道还要经过通气换气。在施工前,对管道材质用防腐层(内壁及外壁)要根据规定标准进行验收,钢管要注意焊接质量,并加以评定和验收。对设计中选定的闸阀产品质量要慎重检验。地下管道施工后,对覆地要求分层夯实,确保道路质量。

更新改造项目和大修理项目,可以参照国家标准或有关标准,根据工程性质,结合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由业主与承包商共同商定提出适用的竣工验收的具体标准。

四、竣工验收的范围

凡列入固定资产计划的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所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全部建成,具备投产和使用条件,不论新建、改建、扩建和迁建性质,都要经建设单位及时组织验收,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帐手续。

有的建设项目(工程)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亦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有的项目投产初期一时不能达到设计能力所规定产量,不能因此而拖延办理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

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方面已经使用,近期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可缩小规模,报主管部门(公司)批准后,对已完的工程和设备,尽快组织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五、竣工验收的条件

1.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可报请竣工验收

(1)生产性工程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要求。例如,生产、科研类建设项目、土建、给水排水、暖气通风、工艺管线等工程和属于厂房组成部分的生活间、控制室、操作室、烟囱、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均已完成,有关工艺或科研设备也已安装完毕。

(2)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符合要求,已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产品。

(3)生产性建设项目中的职工宿舍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以及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4)非生产性建设的项目,土建工程及房屋建筑附属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煤气及电梯已安装完毕,室外的各管线已施工完毕,可以向用户供水、供电、供暖气、供煤气,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如因建设条件和施工顺序所限,正式热源、水源、电源没有建成,则须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采取临时措施解决,使之达到使用要求,这样也可报竣工提请验收。

2.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也可报请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包括单项工程)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但实际上有少数非主要设备及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或工程虽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完,但对投产、使用影响不大,也可报请竣工验收。例如:非生产性项目中的房屋已经建成,电梯未到货或晚到货,因而不难安装,或虽已安装但不能同时交付使用;又如住宅小区中房屋及室外管线均已竣工,但个别的市

政设施没有配套完成,允许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将承建的建设项目报请竣工验收。

这类项目在验收时,要将所缺设备、材料和未完工程列出项目清单,注明原因,报监理工程师以确定解决的办法。当这些设备、材料或未完工程已安装完或修建完时,仍按前述办法报请验收。

3.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施工企业不能报请监理工程师作竣工验收

(1)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因工艺或科研设备、工艺管道尚未安装,地面和主要装修未完成者。

(2)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已经完成,但附属配套工程未完成影响投产使用。如:主厂房已经完成,但生活间、控制室、操作间尚未完成;车间、锅炉房工程已经完成,但烟囱尚未完成等。

(3)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房屋建筑已经竣工,但由本施工企业承担的室外管线没有完成,锅炉房、变电室、冷冻机房等配套工程的设备安装尚未完成,不具备使用条件。

(4)各类工程的最后一道喷浆、表面油漆活未做。

(5)房屋建筑工程已基本完成,但被施工企业临时占用,尚未完全腾出。

(6)房屋建筑工程已完成,但其周围的环境未清扫,仍有建筑垃圾。

六、竣工验收的程序

竣工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牵头,项目经理配合进行。

1.施工单位作竣工预验

施工单位竣工预验是指工程项目完工后要求监理工程师验收前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的内部模拟验收,内部预验是顺利通过正式验收可靠保证,为了不致使验收工作遇到麻烦,最好邀请监理工程师参加。

预验工作一般可视工程重要程度及工程情况,分层次进行。通常有下述三层次:

(1)基层施工单位自验。基层施工单位,由施工队长组织施工队约有关职能人员,对拟报竣工工程的情况和条件,根据施工图要求、合同规定和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主要包括竣工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资料是否齐全,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及使用要求等。若有不足之处,及时组织力量,限期修理完成。

(2)项目经理组织自验。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队的报告,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预算等部门进行自检,自检内容及要求参照前条。经严格检验并确认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达到竣工标准后,可填报竣工验收通知单。

(3)公司级预验。根据项目经理部的申请,竣工工程可视其重要程度和性质,由公司组织检查验收,也可分部门(生产、技术、质量)分别检查预验,并进行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提出修补措施,由施工队定期完成,再进行检查,以决定是否提请正式验收。

2.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施工单位决定正式提请验收后应向监理单位送交验收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参照工程合同的要求、验收标准等进行仔细的审查。

3.根据申请报告作现场初验

监理工程师审查完验收申请报告后,若认为可以进行验收,则应由监理人员组成验收班子对竣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初验,在初验申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或以备忘录的形式告诉施工单位,并令其按有关的质量要求进行修理甚至返工。

4.由监理工程师牵头,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加正式验收

在监理工程师初验合格的基础上,便可由监理工程师牵头,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加,"在规定时司内进行正式验收。

5.竣工验收的步骤

竣工验收一般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单项工程验收。是指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车间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且施工单位已预验,监理工程师已初验通过,在此条件下进行的正式验收。

由几个建筑安装企业负责施工的单项工程,当其中某一个企业所负责的部分已按设计完成,也可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交工时应请总包施工单位参加,以免相互耽误时司。例如:自来水厂的进水口工程,其中钢筋混凝土沉箱和水下顶管是基础公司承担施工的,泵房土建则由建筑公司承担,建筑公司是总包单位,基础公司是分包单位,基础公司负责的单体施工完毕后,即可办理竣工验收交接手续,请总包单位(建筑公司)参加。

对于建成的住宅可分幢进行正式验收。例如:一个住宅基地一部分住宅己按设计要求内容全部建成,另一部分还未建成,可将建成具备居住条件的住宅进行正式验收,以便及早交付使用,提高投资效益。

(2)全部验收。是指整个建设项目己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并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施工单位预验通过,监理工程师初验认可,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以建设单位为主,有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的正式验收。在整个项目进行全部验收时,对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可以不再进行正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项工程验收单作为全部工程验收的附件而加以说明。

1)项目经理介绍工程施工情况、自检情况以及竣工情况,出示竣工资料(竣工图和各项原始资料及记录)。

2)监理工程师通报工程监理中的主要内容,发表竣工验收的意见。

3)业主根据在竣工项目目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合同规定对施工单位提出限期处理的意见。

4)暂时休会,由质检部门会同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讨论工程正式验收是否合格。

5)复会,由监理工程师宣布验收结果,质监蛄人员宣布工程项目质量等级。

(3)办理竣工验收签证书

竣工验收签证书必须有三方的签字方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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