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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工程项目各方协调配合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0

室内装饰工程项目各方协调、配合措施

*各方配合措施

*与甲方的协调

根据建设单位的进度要求,排出各控制节点和每月进度计划。

对甲方供应的设备,由项目部安排"到货计划表",以便建设单位按施工进度有计划的采购和提供。

图纸资料及设计变更请建设单位协调,由总包方督促各分包单位执行。

按进度提交各分部分项的施工方案,经业主、监理批准后执行。

配合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检查,及时邀请建设单位进行开箱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安装工程、水压试验收等。

定期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例会,落实例会的会议纪要。讨论解决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矛盾及问题,理顺每一阶段的关系,从施工角度及以往的施工经验来为业主当一个好的参谋,及时为业主就工程本身而言使工程以最少的投资产生最佳的效果;并在施工中时时处处为业主着想,达到业主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

*与监理单位的协调

充分尊重监理单位权利:组织协调权;材料和施工质量的确认权与否决权;施工进度和工期上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款支付的确认权与否决权。

充分处理好与现场监理的关系

以优良的质量取得监理工程师的信任。

编制切实可行的工程进度计划,并且严格执行,取信于监理工程师。

尊重监理工程师的合理指示和建议,并认真贯彻执行。

注意磋商态度,切忌正面顶撞和恶语伤人。

对工作的缺陷和错误要及时改正,不强词夺理,不拖延推诿。

建立诚恳的友谊关系。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检查,并按监理要求,预以整改。

所有入场使用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等,均主动向总包及监理工程师提交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并按规定在使用前进行物理化学试验的材料,主动递交检测结果报告。

按部位或分项、工序检验质量,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原则,使总包及监理工程师能顺利开展工作。对可能出现的工作意见不统一的情况,遵循"先执行总包及监理的指导,后予以磋商统一"的原则,维护好总包及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性。

*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中标后,我们即与设计单位联系,明了设计做法及工艺要求,根据设计要求拟定我们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协助设计单位完善施工图纸。

安排施工图会审,协助甲方会同设计师、材料商提出建议,确定设计内容和材料设备的选型。

对设计的深化和互补

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有无分期供图计划表;

图面间有无矛盾;专业间平、立、剖面图有无矛盾;标高有无遗漏。

总平面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

专业图与建筑、结构图间有无差错,尤其是尺寸、标高是否一致;埋件、留孔等表述是否清楚;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管线、设备件等相互间关系与结构构造筋间处理是否合理

施工安全是否有保证

材料、设备、机具等市场供应有否保证

设计、技术交底组织

邀请设计单位参加有关活动

总承包商编制的技术措施计划交底活动

设计交底活动

主体材料、设备、装饰材料等选样活动

关键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讨论活动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活动

新工艺、新技术运用前咨询讨论活动

接受工程变更要求。接受工程变更要求,是对总承包商一项强制性义务。

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设计问题,应预先提出,并会同驻场设计师、监理加以解决。

根据合同文件和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建筑企业的技术管理制度由项目主任工程师负责做好与设计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

篇2:室内装饰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室内装饰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运送材料时,门口、拐角部位加设临时护角,保护墙面、水暖立管、预留孔洞、电线盒等,不得碰坏堵塞。

*根据装修的完成情况,张挂特制的成品保护标志牌。

*成品、半成品材料进场原则;成品、半成品在进场前对其质量按照国家规范进行验收,合格后办好手续收材料,并且做好材料标识,将贵重成品、半成品入小料库,单独保存。石材按规格、颜色入库,分类、编号堆码,表示整齐,严禁日晒雨淋。成品材料放置在离施工现场近的库区,尽量缩短运距,避免二次搬运。

*制定相应的施工顺序,防止成品保护在工序间的相互干扰。

*在铝板、不锈钢、石材、地砖等装饰物上方与附近进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把点火花影响到的所有部位进行遮挡后方可进行作业。

*安装灯具、插座、开关、探头、喷洒头、风口及其他完成的精装面上操作的工人必须带白手套,防止污染已装修好的墙面于顶棚。

*电气安装要带手套,不得污染墙,地面及顶棚。

*油漆时,要保护好其他专业的成品。

*使用梯子时底脚采取保护措施,以免损坏地面。

*预埋管口采取可靠保护措施,防止进杂物。

*在接、焊、包全部完成后,应将导线的接头盘入盒箱内,并用纸封堵严实,以防止污染,同时并防止盒箱内进水。

篇3:室内装饰工程保修服务措施

室内装饰工程保修服务措施

*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

*工程完工后公司提供《工程使用手册》。

*工程完工1个月内,现场将留守保修服务小组,随时接受业主维修通知,进行维修。

*1个月后至保修期满,公司指派保修联络人,随时接受业主维修通知,接到维修通知保证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连续进行维修,直到完全修复。24小时内派人进行检查,及时维修。

*比较特殊性的进口或加工施工材料,在订货时,相应增加一定数量,留作日后维修,并提供供货商地址、电话。

*建立完善的回访制度:

竣工交付使用一个月内回访一次

每季度回访二次

保修期完前加访一次

跟踪服务期完前回访一次

建立全面的回访档案

*重点保修内容:

定期对建构筑物在使用状态下发生的或发现的问题进行维护和保养。

定期对施工区内部的各类管线进行检查和疏通。

定期对钢结构和钢质构件进行维护,以免锈迹引起交叉污染。

篇4:室内装饰工程环保控制措施

室内装饰工程环保控制措施

*采用有关的国家标准规范

施工中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5-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执行。

材料相关的国家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580-2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581-2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582-2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583-2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584-2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585-2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587-2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6566-20**《建筑材料放射形核素限量》

本工程所需要检测的装饰材料

1)人造板;

2)溶剂型木器油漆;

3)内墙涂料;

4)木包墙面及木家具;

装饰材料检测的过程控制

1)大宗材料报审

2)选择合格的材料厂商,与其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同时将材料环保的要求和质量要求写进合同

3)材料进场设专人按合同条及国家有关规范验收,并同时索取材料材质合格证及国家有关环保材料检测报告

4)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的控制;在领用材料时材料保管员必须出具有害物质限量等级检测报告和材料合格证,并遵照公司ISO14001的管理程序文件执行相关程序。

5)资料员和材料员共同收集有关的环保材料检测报告和复验检测报告,并做好记录,竣工时进入工程竣工档案。

竣工验收检测

业主组织对室内环境污染进行检测,公司项目经理部协助配合。

*环境影响的缓解措施

交通影响的缓解措施

因本工程建设场地位于城市边缘,其对交通影响较少,只需对设备材料运输时间加以控制,尽量避开高峰时间即可。对于辅助工程建设将不可避免地与一些道路交叉,道路的开挖将严重影响该地区的交通。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到这个因素,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开挖、埋管、回填工作。对影响交通的挖掘应得到政府部门的同意。挖出的泥土除作为回填土外,要及时运走,堆土应尽可能少占道路,以保证开挖道路的交通运行。

减少施工时扬尘的措施

喷雾降尘措施

在本项目中,由于场内封闭、人员多、土建施工灰尘大,工作面内在施工中空调系统尚未能安装及使用,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方法,进行室内的空气净化。我们采取喷雾降尘抑制扬尘的湿法除尘。

工程施工中挖出的泥土应按照弃土处理计划,及时运走弃土,并在装运的过程中不要超载,避免洒落和飞扬。在出土的大门口应放置草包,并大门口设置冲洗池,在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将轮子的泥土去除干净,防止沿程弃土满地,影响环境整洁,同时应对工地门前的道路环境实行保洁制度,一旦有弃土撒落应及时清扫。

施工现场废物的处理

工程施工时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并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及管理,不随意乱丢弃物,保证施工人员工作、生活环境卫生质量。

*环境保护及卫生管理措施

施工人员进场环境保护施工教育,每周坚持进行一次。

划分包干区,及时打扫卫生,每周检查评比一次。

项目安全员、保安巡逻员负责检查环保工作。

设立警示牌,严禁在施工区域内随意倾倒建筑及生活垃圾。

现场设垃圾站,随时清运。

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教育职工重视卫生、防病的重要性。

炊事员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制定卫生达标措施。

保证职工和民工队的施工和生活的基本条件。

按照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规划和实施环卫、卫生管理。

篇5:室内装饰项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室内装饰项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全面执行合同文件提出的质量、技术要求,按国家质量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并结合ISO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层层把关,实现创优目标管理,详见公司《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质量保证体系示意图(见下表)

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目标:优良工程

竣工一次交验合格率100%

分项工程优良率在90%以上;不合格点率6%以下

*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计划》由项目部副经理负责统一管理(包括编号、打印、发放、保管等),并对《质量计划》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实施监控。

质量计划的发放范围

《质量计划》由项目部统一编号,分发给公司质量保证部、项目管理部,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经理。

《质量计划》不得遗失、拆页,《质量计划》持有者调离工作岗位按规定办理归还手续。

质量计划的使用

1)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都要认真学习和理解《质量计划》内容,并应在项目质量管理活动中贯彻始终。

2)为了更好贯彻实施《质量计划》,各职能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支撑性文件,其内容必须满足《质量计划》的要求。

3)《质量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项目副经理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请示公司有关部门或领导处理。

4)《质量计划》按受控文件管理,换版更改由项目副经理负责记录。

*质量体系

项目文件化质量体系:

1)质量计划及其运行记录。

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等。

3)施工图纸、标准图集。

4)施工规范、规程、验收标准等。

质量策划

为保证项目质量方针目标的实现制定以下策划活动:

1)项目质量策划报告

2)质量措施方案:

分承包管理系列文件

1)分包方质量管理规定

2)分包方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3)分包方物资管理规定

4)其它

*采购质量保证

物资采购

1)执行公司《采购程序》。

2)所有采购的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必须符合规范标准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3)采购计划由项目工程技术部根据进度计划提出,所有材料计划必须经过项目副经理批准后方能执行。

4)物资部统一管理采购委托、并编制供料计划。

5)项目经理部质量总监负责对物资验证和使用过程中物资质量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并作记录。

6)对分承包方采购物资,必须在物资公司提供的合格分供方处采购.

7)业主指定的分承包商,采购文件由其自行编制.

8)物资采购文件由物资部负责管理、存档。

物资验证

1)公司提供的物资,由项目物资部根据供料计划进行现场质量验证并记录,质量总监负责监控。

2)项目自行采购的物资进场后由物资部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验证并记录。

3)分承包方采购的A、B类物资由项目物资部及质量总监共同进行验证,C类物资由分承包方验证记录,项目物资部认可备案。

4)业主选择的物资,由项目经理部质量安全部经理与监理进行验证,必要时会同业主、监理共同现场实地考察,对质量有争议的物资要做复试检验。

5)业主指定的分承包方采购的物资验证,由项目物资部负责,复试取证需在项目指定的单位进行.

6)现场验证不合格的物资应设专区堆放,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处置。业主提供的物资在现场验证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项目物资部报告业主解决.

7)对于我方采购的物资,业主的验证不能代替我方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责任,而业主采购的物资,我方的验证不能取代业主对其采购物资的质量责任。

物资标识

1)项目物资部根据场地情况设置标牌、进行物资及状态标识,标识应注明名称、规格、产地、使用部位、检验状态、标识人、标识时间等内容.

2)不合格物资的标识:项目物资部对进入现场的不合格物资单独堆放,并进行标识,标识应醒目且容易识别,标牌上应有"不合格品待处理"字样。其处置程序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现场施工和搬运及使用过程应保证标识完好。

4)对有特殊要求的物资及追溯性要求的物资产品标识,要采取措施加以重点保管。

5)对业主提供的产品物资设专区堆放,单独标识,并做好保管工作。

物资搬运、保管、贮存

1)保证搬运质量

2)物资及半成品的搬运应按合同责任运输管理,由项目物资部下达搬运作业指导书,并具体指导执行。对易碎、易碰、易散落及有防震、防压、防爆要求的物资(如:防水材料),在二次场地运输中应提供运输保护,并在作业指导书中明确。

3)现场二次搬运及半成品就位搬运工作,根据技术方案的规定,由区域责任工程师下达搬运指导书,并指导其进行。

4)搬运应采取相应措施与适当的保护措施,避免损坏、丢失和保存标识完好,具体内容应列入搬运指导书。

5)保证贮存质量。

6)现场贮存由项目物资部统一管理。

7)贮存应根据物资保管的技术要求,设立适合的场所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8)现场贮存的物资至少每周检查一次,记录并对发现的问题向项目经理提出报告,及时解决。

9)贮存过程中的物料收发应有记录,保持标识完好,并进行现场验证。

10)完工后的余料,由物资部负责收回处理并记录。

*过程控制

开工前的过程控制

1)准备工作计划:项目副经理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公司项目管理部审核,公司总工批准后实施。

2)图纸会审:接到图纸后,项目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在项目副经理的主持下,召集有关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记录,并就提出的有关问题和业主达成一致。此过程形成两个记录,内部图纸会审记录和图纸会审记录。

3)本工程如需项目经理部进行详图设计,项目副经理组织工程技术部与业主及设计单位共同对详图设计进行探讨达成共识,由项目技术部设计小组完成设计。

4)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部编制各专

项技术方案。对于专业分承包方,施工方案由其自行制定,项目副经理进行审批执行。

5)施工现场准备工作质量控制,具体工作如下:

a.项目经理部负责接收红线范围,以及临水、临电、施工道路、施工障碍等的确定。

b.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对人员、设备、材料、和计量器具等进场的规定进行落实与管理。

施工过程控制

1)编制过程控制计划:在每一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过程控制计划,具体内容包括:工序执行标准、质量控制重点、执行和检查人员的职责,过程控制计划由项目技术部编制,总工程师批准。

2)过程能力评定:由项目工程技术部、区域责任师、责任工程师共同进行,对施工过程进行评定认可,以确保人员、机具的配置及工艺的可行,由责任工程师记录。

3)技术交底:分三个层次进行。项目工程技术部根据各项施工方案向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分承包负责人交底;责任工程师向操作班组交底;分承包及班组长向工人交底。交底一律书面进行,被交底人需在交底材料上签字以明确责任。

4)实施首检制:分项工程施工之前均要确定某一具有代表性的具体部位作为样板控制点,经过"三检"过程和质量安全部的验证,并经监理公司认可后作为作为标准指导其它部位的施工。

5)对于本工程的特殊过程、关键过程,实施重点控制,在过程控制计划中作出明确规定。

6)特殊过程的操作人员要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过程标识

1)施工过程的各种标识及记录由责任工程师负责,标识方式为;钢筋、模板工程:挂牌、记录标识;混凝土工程:标签、记录标识;钢筋焊接:记录标识;机电安装:记录标识。

2)工程技术部和计量员共同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3)急需放行的物资和例外放行的过程,要进行连续监控,在随后的检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由原放行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实施追回,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只有检验人员或其授权人才有权更改表示检验状态的标志,如标记、标牌等,检验和试验状态改变后,应立即进新的标识。

5)负责管理标识用具的人员,要妥善保管,需要更换时,应将原印章或标记交回。

防护

1)《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明确成品保护方案措施.

2)施工过程中的工序防护,由区域责任工程师组织实施,交工前的成品防护由项目经理部统一组织实施。

对分承包方负责范围的成品防护要列入分承包合同,并严格执行。

*检验与试验

1)检验和试验按项目检验计划规定执行。

2)过程检验和试验的责任人为责任工程师,质量总监负责监督。

3)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分承包方负责自检、交接检,责任工程师负责分项质量检验初验;质量安全部经理评定。

4)施工过程试验按规范要求取样,由责任工程师委托专职试验员进行。

5)检验、试验要经过审查、批准,并作好记录,检查和试验检验不合格的过程不得放行。

6)过程检验和试验记录应及时上报监理公司,经批准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7)检验和试验记录:所有检验和试验均应有正式记录,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检验日期,由专职人员整理归档。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

检验设备的控制责任人为项目机电部。测量设备的控制责任人为工程技术部公司。试验设备和计量设备的控制责任人为试验工程师,分承包方提供的检测设备需检验合格,经标识后方可使用。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都要按校准和检定周期进行校准和复验检,新投入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前必须校准,以保证精确度,并对所有检测设备进行标识,表明其检验状态,保存检验记录。

当发现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失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追溯检验,直到其检验、试验结果符合标准得以确认为止,并记入有关文件。

未经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检测设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更换。

建立台帐: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测及发放要作出管理台帐,由专人统一管理。

不各类物资、半成品、工程设备、施工过程在使用和施工前均应检查合格标志后记录,防止使用不合格材料、半成品、或使不合格过程转入下道工序。

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1)一般不合格工序的评审与处置由项目质量安全部经理负责;严重不合格由公司项目管理部组织工程、质量、物资部门经理(或授权人)及项目总工程师进行评审,项目总工程师制定方案,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处置,并做记录。

2)按程序规定评审不合格品,处置通常有如下几种情况:

a.返工,以达到规定的施工过程要求。

b.经补修或不经补修作为让步接收。

c.材料、半成品的降级使用、改做它用或退货。

d.报废处理。

e.返修后按《检验和试验程序》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并记录。

f.工序检验不合格由质量总监批准返工,不作记录。

*纠正与预防措施

纠正措施是质量改进措施,项目工程技术部根据质量安全部经理提供的分析资料,有关质量记录和用户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制定系统性的纠正措施,报项目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预防措施是防止不合格品发生的控制措施,项目工程技术部根据工程,同类工程和本工程资源配置状况,制定分项工程预控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预控措施在分项工程开工前制定。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责任人为区域责任工程师。

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由工程技术部完成记录。

项目体系内外审及自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总工程师制定纠正措施(直接在不符合项整改通知单上填写),不符合项纠正措施的实施由被下整改通知单的部门实施,行政部进行监督整改。纠正预防措施涉及更改程序文件的问题需专题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由于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有关文件的更改,执行《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并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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