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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项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0

室内装饰项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全面执行合同文件提出的质量、技术要求,按国家质量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并结合ISO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层层把关,实现创优目标管理,详见公司《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质量保证体系示意图(见下表)

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目标:优良工程

竣工一次交验合格率100%

分项工程优良率在90%以上;不合格点率6%以下

*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计划》由项目部副经理负责统一管理(包括编号、打印、发放、保管等),并对《质量计划》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实施监控。

质量计划的发放范围

《质量计划》由项目部统一编号,分发给公司质量保证部、项目管理部,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经理。

《质量计划》不得遗失、拆页,《质量计划》持有者调离工作岗位按规定办理归还手续。

质量计划的使用

1)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都要认真学习和理解《质量计划》内容,并应在项目质量管理活动中贯彻始终。

2)为了更好贯彻实施《质量计划》,各职能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支撑性文件,其内容必须满足《质量计划》的要求。

3)《质量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项目副经理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请示公司有关部门或领导处理。

4)《质量计划》按受控文件管理,换版更改由项目副经理负责记录。

*质量体系

项目文件化质量体系:

1)质量计划及其运行记录。

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等。

3)施工图纸、标准图集。

4)施工规范、规程、验收标准等。

质量策划

为保证项目质量方针目标的实现制定以下策划活动:

1)项目质量策划报告

2)质量措施方案:

分承包管理系列文件

1)分包方质量管理规定

2)分包方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3)分包方物资管理规定

4)其它

*采购质量保证

物资采购

1)执行公司《采购程序》。

2)所有采购的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必须符合规范标准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3)采购计划由项目工程技术部根据进度计划提出,所有材料计划必须经过项目副经理批准后方能执行。

4)物资部统一管理采购委托、并编制供料计划。

5)项目经理部质量总监负责对物资验证和使用过程中物资质量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并作记录。

6)对分承包方采购物资,必须在物资公司提供的合格分供方处采购.

7)业主指定的分承包商,采购文件由其自行编制.

8)物资采购文件由物资部负责管理、存档。

物资验证

1)公司提供的物资,由项目物资部根据供料计划进行现场质量验证并记录,质量总监负责监控。

2)项目自行采购的物资进场后由物资部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验证并记录。

3)分承包方采购的A、B类物资由项目物资部及质量总监共同进行验证,C类物资由分承包方验证记录,项目物资部认可备案。

4)业主选择的物资,由项目经理部质量安全部经理与监理进行验证,必要时会同业主、监理共同现场实地考察,对质量有争议的物资要做复试检验。

5)业主指定的分承包方采购的物资验证,由项目物资部负责,复试取证需在项目指定的单位进行.

6)现场验证不合格的物资应设专区堆放,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处置。业主提供的物资在现场验证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项目物资部报告业主解决.

7)对于我方采购的物资,业主的验证不能代替我方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责任,而业主采购的物资,我方的验证不能取代业主对其采购物资的质量责任。

物资标识

1)项目物资部根据场地情况设置标牌、进行物资及状态标识,标识应注明名称、规格、产地、使用部位、检验状态、标识人、标识时间等内容.

2)不合格物资的标识:项目物资部对进入现场的不合格物资单独堆放,并进行标识,标识应醒目且容易识别,标牌上应有"不合格品待处理"字样。其处置程序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现场施工和搬运及使用过程应保证标识完好。

4)对有特殊要求的物资及追溯性要求的物资产品标识,要采取措施加以重点保管。

5)对业主提供的产品物资设专区堆放,单独标识,并做好保管工作。

物资搬运、保管、贮存

1)保证搬运质量

2)物资及半成品的搬运应按合同责任运输管理,由项目物资部下达搬运作业指导书,并具体指导执行。对易碎、易碰、易散落及有防震、防压、防爆要求的物资(如:防水材料),在二次场地运输中应提供运输保护,并在作业指导书中明确。

3)现场二次搬运及半成品就位搬运工作,根据技术方案的规定,由区域责任工程师下达搬运指导书,并指导其进行。

4)搬运应采取相应措施与适当的保护措施,避免损坏、丢失和保存标识完好,具体内容应列入搬运指导书。

5)保证贮存质量。

6)现场贮存由项目物资部统一管理。

7)贮存应根据物资保管的技术要求,设立适合的场所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8)现场贮存的物资至少每周检查一次,记录并对发现的问题向项目经理提出报告,及时解决。

9)贮存过程中的物料收发应有记录,保持标识完好,并进行现场验证。

10)完工后的余料,由物资部负责收回处理并记录。

*过程控制

开工前的过程控制

1)准备工作计划:项目副经理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公司项目管理部审核,公司总工批准后实施。

2)图纸会审:接到图纸后,项目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在项目副经理的主持下,召集有关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记录,并就提出的有关问题和业主达成一致。此过程形成两个记录,内部图纸会审记录和图纸会审记录。

3)本工程如需项目经理部进行详图设计,项目副经理组织工程技术部与业主及设计单位共同对详图设计进行探讨达成共识,由项目技术部设计小组完成设计。

4)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部编制各专

项技术方案。对于专业分承包方,施工方案由其自行制定,项目副经理进行审批执行。

5)施工现场准备工作质量控制,具体工作如下:

a.项目经理部负责接收红线范围,以及临水、临电、施工道路、施工障碍等的确定。

b.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对人员、设备、材料、和计量器具等进场的规定进行落实与管理。

施工过程控制

1)编制过程控制计划:在每一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过程控制计划,具体内容包括:工序执行标准、质量控制重点、执行和检查人员的职责,过程控制计划由项目技术部编制,总工程师批准。

2)过程能力评定:由项目工程技术部、区域责任师、责任工程师共同进行,对施工过程进行评定认可,以确保人员、机具的配置及工艺的可行,由责任工程师记录。

3)技术交底:分三个层次进行。项目工程技术部根据各项施工方案向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分承包负责人交底;责任工程师向操作班组交底;分承包及班组长向工人交底。交底一律书面进行,被交底人需在交底材料上签字以明确责任。

4)实施首检制:分项工程施工之前均要确定某一具有代表性的具体部位作为样板控制点,经过"三检"过程和质量安全部的验证,并经监理公司认可后作为作为标准指导其它部位的施工。

5)对于本工程的特殊过程、关键过程,实施重点控制,在过程控制计划中作出明确规定。

6)特殊过程的操作人员要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过程标识

1)施工过程的各种标识及记录由责任工程师负责,标识方式为;钢筋、模板工程:挂牌、记录标识;混凝土工程:标签、记录标识;钢筋焊接:记录标识;机电安装:记录标识。

2)工程技术部和计量员共同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3)急需放行的物资和例外放行的过程,要进行连续监控,在随后的检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由原放行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实施追回,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只有检验人员或其授权人才有权更改表示检验状态的标志,如标记、标牌等,检验和试验状态改变后,应立即进新的标识。

5)负责管理标识用具的人员,要妥善保管,需要更换时,应将原印章或标记交回。

防护

1)《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明确成品保护方案措施.

2)施工过程中的工序防护,由区域责任工程师组织实施,交工前的成品防护由项目经理部统一组织实施。

对分承包方负责范围的成品防护要列入分承包合同,并严格执行。

*检验与试验

1)检验和试验按项目检验计划规定执行。

2)过程检验和试验的责任人为责任工程师,质量总监负责监督。

3)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分承包方负责自检、交接检,责任工程师负责分项质量检验初验;质量安全部经理评定。

4)施工过程试验按规范要求取样,由责任工程师委托专职试验员进行。

5)检验、试验要经过审查、批准,并作好记录,检查和试验检验不合格的过程不得放行。

6)过程检验和试验记录应及时上报监理公司,经批准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7)检验和试验记录:所有检验和试验均应有正式记录,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检验日期,由专职人员整理归档。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

检验设备的控制责任人为项目机电部。测量设备的控制责任人为工程技术部公司。试验设备和计量设备的控制责任人为试验工程师,分承包方提供的检测设备需检验合格,经标识后方可使用。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都要按校准和检定周期进行校准和复验检,新投入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前必须校准,以保证精确度,并对所有检测设备进行标识,表明其检验状态,保存检验记录。

当发现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失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追溯检验,直到其检验、试验结果符合标准得以确认为止,并记入有关文件。

未经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检测设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更换。

建立台帐: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测及发放要作出管理台帐,由专人统一管理。

不各类物资、半成品、工程设备、施工过程在使用和施工前均应检查合格标志后记录,防止使用不合格材料、半成品、或使不合格过程转入下道工序。

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1)一般不合格工序的评审与处置由项目质量安全部经理负责;严重不合格由公司项目管理部组织工程、质量、物资部门经理(或授权人)及项目总工程师进行评审,项目总工程师制定方案,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处置,并做记录。

2)按程序规定评审不合格品,处置通常有如下几种情况:

a.返工,以达到规定的施工过程要求。

b.经补修或不经补修作为让步接收。

c.材料、半成品的降级使用、改做它用或退货。

d.报废处理。

e.返修后按《检验和试验程序》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并记录。

f.工序检验不合格由质量总监批准返工,不作记录。

*纠正与预防措施

纠正措施是质量改进措施,项目工程技术部根据质量安全部经理提供的分析资料,有关质量记录和用户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制定系统性的纠正措施,报项目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预防措施是防止不合格品发生的控制措施,项目工程技术部根据工程,同类工程和本工程资源配置状况,制定分项工程预控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预控措施在分项工程开工前制定。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责任人为区域责任工程师。

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由工程技术部完成记录。

项目体系内外审及自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总工程师制定纠正措施(直接在不符合项整改通知单上填写),不符合项纠正措施的实施由被下整改通知单的部门实施,行政部进行监督整改。纠正预防措施涉及更改程序文件的问题需专题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由于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有关文件的更改,执行《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并予以记录。

篇2:大楼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办公大楼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1工程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优良(整体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

1.2质量控制和保证的原则

1)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高素质的质量管理人员,强化“项目管理,以人为本”。严格按照GB/T19000--ISO9000模式标准要求执行。

2)以专业管理和计算机管理相结合的科学化管理体制,强化了质量检测和验收系统,全面推行了科学化、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管理,达到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技术、一流的施工和一流的服务”以及严谨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履行对甲方的承诺,最终实现质量目标。

3)严格过程控制,细化制定分项质量目标,将目标层层分解,质量责任到人,实现“过程精品”从面达到“工程精品”、“甲方满意”工程的质量意识,使该工程成为我公司具有代表性的优质工程。

4)大力加强图纸会审、图纸深化设计、详图设计和综合配套图的设计和审核工作,通过控制设计图纸的质量来保证施工工程质量。

5)严格样板制、三检制、工序交接制度和质量检查和审批等制度。

6)广泛深入开展质量分析、质量讲评,大力推行“一案三工序”管理措施即:“质量设计方案、监督上工序、保证本工序、服务下工序”。

7)严把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的出厂质量和进场质量关。

8)确保检验、试验和验收与工程进度同步,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

1.3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1.3.1组织保证体系的建立:根据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质量监督制度,明确分工职责,落实施工质量控制责任,各岗位各负其责。从而形成公司监控层、项目经理部管理层、分包自控层到作业班组的四个层次的现场质量管理职能体系,从而从组织上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

1.3.2质量责任:见3.2.2主要管理人员部门职责,项目部其它人员的职责如下

?工程组:项目副经理负责

a.对施工进行安排部署,保证按工程总控计划实现工期目标。

b.实施施工过程质量监控。严格执行总公司《质量手册》和项目质量计划,按照规范、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检验与控制,确保工程实体质量达到制定的质量目标的要求。

c.本部门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做到准确、及时、完整、交圈。

d.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做到职责到人,保护措施到位。

e.组织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技术组:项目总工程师负责

a.对图纸、施工方案、工艺标准的确定并及时下发,以指导工程的施工生产。

b.编制专项计划,包括质量检验计划、过程控制计划、质量预控措施等,对工程质量控制进行指导与控制。

c.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管理,确保施工资料与工程进度的同步。

?物资组:材料部经理负责

a.严格按物资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确保物资采购质量。

b.组织对工程物资的验证,确保使用合格产品。

c.采购资料及验证记录的收集、整理。

?质检组:质量工程师负责

a.监督检查质量计划的落实情况。

b.组织检查各工序的施工质量,参加或组织重要部位的预检、隐蔽工程检查。

c.组织分部工程的质量核定及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

d.针对不合格品发出“不合格品报告”或“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并监督检查其落实。

e.负责定期组织质量讲评、质量总结,以及与甲方和甲方代表、监理进行有关质量工作的沟通和汇报。

1.4加强施工过程控制

1.4.1严格执行“会诊制度”和“奖罚制度”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每一重要分部分项工程都编制管理流程,“严格执行会诊制度”与“奖惩制度”相结合的方式彻底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以分项工程质量保分部质量,分部工程质量保单位工程质量,(见图1.4-1)。

图1.4-1会诊制度流程图

1.4.2质量控制要点:具体见附表一《项目质量要点验证审核大纲》

1.4.3材料设备的选型及其质量标准

1)首先按照甲方、设计单位和规范的要求确定其质量标准、档次;

2)严格样品报批制度,通过甲方和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实际评价确定最优的选择意见;

3)严格按照设计参数标准、样板或样品进行选型和采购;

4)提前7d向甲方代表提供我方所要购买材料的样本,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将材料样本存入现场的材料样本库,以作为日后施工材料采买的标准。

5)对材料设备采购、加工、运输进行过程跟踪控制;

6)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质量进行最终控制,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一律不能用在工程上,决不留情。

1.4.4对重要材料、设备出厂前的检查和监督:对于石材、木材等重要材料,必须进行出厂前的定期检查,对重要材料和设备派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师驻厂监督,以确保重要材料的出厂质量,减少现场发现问题后再处理的难度,从而有效保证工程质量。

1.4.5对设备材料采购过程和环节质量控制:根据ISO9000质量标准和物质采购程序,对本工程所需采购和供货方供应的物资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控制,主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1)供应商的选择及要求:采购物资时,在确定合格的供货厂家或有信誉的商店中采购,所采购的材料或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和使用说明书,对材料、设备有疑问的禁止进货;

2)合格供应方名录的使用:物资采购部委托供货方供货,事先已对供货方进行了认可和评价,建立了合格的供货方档案,材料的供应在合格的供货方中选择;

3)实行动态管理: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主管部门定期对供货商进行评审、考核。

4)严格验证:采购物资(包括供货方采购的物资),根据国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标准、规范或合同规定要求及按经批准的质量计划要求,进行验证并做好标记。当对其质量有怀疑时,就加倍抽样或全数检验。

1.5质量管理程序

1.5.1质量保证程序(见图1.5-1)

1.5.2施工过程质量执行程序(见图1.5-2)

1.5.2施工过程质量执行程序

1.6创优保证措施

我公司已经建立了“目标管理、动态控制、阶段考核、过程精品”的工程质量管理与创优机

制,本工程中我公司决定为保证创优工作的实现,采取如下保证措施:

1)创优小组:成立以项目经理牵头,质量工程师具体负责的创优工作领导小组。

2)严格交底制度:分项工程开工前制定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分项交底制度》,即技术人员做好书面各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向责任工程师进行交底,责任工程师根据各专项方案的要求,向操作层人员下发书面的各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3)严格自检制度: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完毕后,操作人员必须进行自检并做好自检记录,不合格处由原操作人员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责任工程师、班组长要在自检记录进入下道工序。

4)把控交接检关:施工过程中不同的工种、工序、班组之间进行交接检,由责任工程师组织双方人员参加并做好交接检记录,不合格的项目由原操作人员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各专业分包间交叉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并办理好交接工作和有关的成品保护工作。

5)把好过程验收关:每一分项工程完成后,责任工程师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的要下发书面的整改通知单,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验收。

6)质量核定控制:分项工程完成后,按照合同及有关规范要求,责任工程师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由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等级,做到真实有效。

7)公司监控管理:除项目设专职的质量检查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外,公司质量检查人员定期对该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书面的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复查,直至整改合格。

8)做好文件资料的管理:按照合同及本市文件的要求,随时做好技术资料的报验、整理归档工作,并设专人负责。并在工程接近尾声时,组织专人编制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工程完工后交付业主。

篇3:办公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办公楼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工程质量目标

1-1工程质量目标

该工程的质量目标确保“合格”,争创“全国建筑装饰工程奖(室内装饰类)”。

2、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1质量计划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1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1.2质量计划应体现从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的过程控制,且应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完成工程质量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控制。

1.3质量计划应成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控制的依据。

2质量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2.1编制依据。

2.2项目概况。

2.3质量目标。

2.4组织机构。

2.5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

2.6必要的质量控制手段,施工过程、服务、检验和试验程序等。

2.7确定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及作业的指导书。

2.8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验、试验、测量、验证要求。

2.9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

3质量计划的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3.1质量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应按规定保存控制记录。

3.2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责任,进行整改。

4质量计划的验证应符合下列规定:

4.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具有资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和内部质量审核员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当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

4.2对重复出现的不合格和质量问题,责任人应按规定承担责任,并应依据验证评价的结果进行处罚。

3、建立质量领导小组

1建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1.1在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项目专职质量员为副组长,组员由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工段长参加。

1.2施工中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要求,不断充实调整小组成员。

1.3项目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内职责明确,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2成立QC活动小组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针对不同课题,组建2~3个QC活动小组,QC小组以现场型为主,主要由生产工人构成,目的是通过改进操作,稳定工序质量,提高工程质量。

4、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是形成工程项目实体质量的基础,对其进行质量控制,是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确保投资及进度计划顺利进行的必要途径。

1材料采购质量:

对所有外购材料,根据材料计划和施工需求,组织材料招标。确定供应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组织材料进场、检验及使用。在材料采购前应事先编制采购质量大纲,做为材料招标的依据,其内容应有:

1.1明确应遵守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其它要求。

1.2明确必须遵守公司有关材料供应的规定,。

1.3明确选择供货单位的原则:“价格合理、保证质量、供应及时、实力雄厚”。

1.4明确质量检验的方法、处理质量争端的规定。

2材料检验制度

2.1检验原则:

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四验”,并做到“三拒收”,必须经质量员检验认可后,方可在工程项目上使用。因此,质量员在进行质量检验时,必须遵循质量标准原则和及时检验原则。

2.2.1质量标准原则:

质量标准的直接依据是工程合同,如果合同中未作出具体规定的,则应根据工程项目部的整体质量目标,援引相应的技术规范或规定进行处理。

2.2.2及时检验原则:

及时检验是为了防止停工待料,避免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所造成的损失。

2.2检验方法

常见的检验方法有:

2.2.1资料检查:即有关的技术文件或质量保证资料。

2.2.2外观检查:对材料作品种、规格、外形几何尺寸等方面的直观检查。

2.2.3理化检查:借助科学仪器或委托有关单位,对比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等进行检查。

2.2.4无损检查:在不破坏的前提下,依靠科学仪器进行检查。检查方法的选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来源灵活掌握,在施工中常将几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

2.3检验制度

2.3.1对工程施工的主要材料,如型材、水泥、地砖、石材、吊顶等结构材料,应出具出厂合格证或检验单,严禁使用非正规生产厂家的产品,材料进场后应根据规定进行复试。

2.3.2对新材料,新构件,要经过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上使用。

5、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项目实体质量有五大因素,即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简称4M1E.。施工中必须对上述五大因素实施全面有效控制,确保生产符合设计和规范质量要求的工程。

5-1建立工序管理点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是控制质量的关键,因而对影响施工的各种因素必须加以全面控制与管理,但在全面控制与管理中又必需要抓住重点及问题的关键环节,重点加以管理与控制。因而在施工现场应建立工序质量管理点。

1管理点的设置原则

1.1管理点应设在质量目标的重要基础上、薄弱环节、关键部位和施工部位需要控制的重要质量特性上。

1.2管理点应设在影响工期、质量、成本、安全、材料消耗等重要环节上。

1.3管理点应设在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施工环节上。

1.4在质量信息反馈中,缺陷频数较多的项目设管理点。

1.5管理点的设置随施工进度和影响因素的变化而不断调整。

2管理点的设计步骤和内容:

2.1根据质量目标及分解计划列出质量控制点明细表

2.2确质量管理点所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流程图。

2.3进行工序分析、找出主导因素。

2.4编制工艺质量管理卡(也就是技术交底),在工艺质量管理卡中明确施工准备工作的内容,操作工艺中的要求,质量标准,成品保护,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安全、节约等措施,以及编制人员,接受施工员、工段长的姓名,施工时间,验收日期,评定等级,验收人员等。

2.5制定工序质量控制点表,对各影响质量特性的主导因素规定出明确控制范围的控制要求。

2.6明确各控制因素采用什么仪器、编号,以便进行精确计量

2.7质量控制点审核,可由设计者的上一级领导进行审核

3质量控制点实施

3.1质量控制点设计人员将经审批后的工艺流程、工艺质量管理卡、工艺质量控制点表向分项负责施工员、施工工段长、及全体施工组员认真进行交底,必须使工人真正了解操作要点和质量要求。交底后,办理签字手续备案。

3.2现场质量员、分项负责施工员,根据上述交底要求在作业面进行重点指导、检查、验收。

3.3操作工人按工艺质量管理卡的要求认真进行操作,保证每个环节操作质量。

3.4按规定做好检查开认真做好记录,取得第一手数据。

3.5运用数理统计法,不断进行分析与改进,直至质量控制点验收合格。

3.6明确现任奖罚分明:在质量控制点表中明确操作工人、质量控制人员的职责及经济责任制,根据施工质量情况及时奖罚兑现。

5-2做好施工中的技术复核

对施工过程中对产品质量特性影响较大的部位应加强技术复核。

5-3坚持样板开路制度

每个分期施工前,必须根据施工方案及质量管理卡的要求进行施工样板,样板经检验合格,达到要求方可开大面积展开施工。

5-4认真开展QC小组活动

项目部成立各个层次的QC小组,施工中坚持经常开展活动,落实协调。

QC小组活动可以与工序管理点相结合应用。

6、工程质量的检查与验收

工程质量检验与验证,包括施工过程中操作者参与的“自检”、专职质量员组织的“专检”、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检”,即新“三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的隐检;施工期间阶段性的分部验评与功能测试;施工后的竣工验收。其中在施工过程中最重要的工作是“三检”与隐检,通过“三检”与隐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再发生,实现预定的项目质量目标要求。

6-1认真落实三检制度

1.“三检”制度

1.1自检

1.1.1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进行自检,经自检达到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设计目标要求,并经班长验收后,方准继续进行施工。

1.1.2工段长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必须按相应的质量验评表中的检查内容,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工段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在分项工程完成后会同组内的兼职质量员进行自检,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经自检达标后方可提请施工员组织质量验收。

1.1.3施工员除监督工段认真自检、填写自检记录,并要为工段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还要对班级进行中间抽查,经检查达标后的分项工程,方可提请专职质量检查人员进行专检。

1.1.4未经自核分项工程,或虽经自核却未达到要求的分项工程,不得安排下道工序的施工,否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直至罚款。

1.2专检

1.2.1专检由项目质量员、公司质量处代表或项目经理指定人员负责实施。专检人员在进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之前先查阅工段自检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无自检记录或自检记录不符合要求,不予进行专核,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项目专检人员会同有关施工员,工段长共同进行。

1.2.2专检人员在核验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时,必须按质量标准、质量控制设计目标中的要求,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并要注意抓好薄弱环节、重点部位、易发生质量通病的部位的施工质量。

1.2.3专检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1.3交接检

1.3.1工序间的交接检

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插入前,项目质检员必须组织交接双方施工员、工段长进行交接检查。由交方施工员填写“工序交接检查表”,经双方认真检查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交接检或虽经交接检但未达到要求的分项工程,接方可拒绝插入施工。否则一切后果由接方承担。通过交接检实现“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

1.3.2成品保护交接检

内粉刷、楼地面、门窗、电气器具等在施工自检合格并采取相应成品保护措施后,均应与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交接检。前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必须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保护,如前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未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保护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而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的问题,由做前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承担后果。对已办好手续的项目,如发生问题则由接方承担责任。

2.有关“三检”的管理制度

2.1凡无自检记录、专检记录、或经专检未达到质量目标的分项工程,项目经理将拒绝签发相应分项的工资单。

2.2需交接检的项目,而未办理的造成后果由后序施工方承担责任。

2.3以上检查验收记录,必须真实可靠,现场检查,现场记录,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追究责任直至罚款。

6-2做好隐蔽验收工作

1隐验程序

对于需隐检分项,施工单位施工完毕,经工段自检,项目部专检符合要求后,填报隐检申请单,报请监理、业主、质监部门合同施工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检手续。

2隐验要求

2.2隐检记录由有关人员签证后列入工程档案

2.3隐检中发现的问题,项目部应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整改。整改达标后方可

施工下道工序。

6-3做好使用功能测试

工程项目竣工交验之前,必须对建筑物进行整体使用功能测试,对给排水、电器、避雷、防水等进行使用功能测试,达到设计要求方可报竣工交验。

1工程使用功能测试程序

首先由企业技术、质量部门,项目技术员、专职质检员、施工工段参加进行内部测试,内部测试符合要求后报请业主、监理、有关检测单位进行复检。

2测试要求

2.1根据工程项目复杂程度,制定使用功能测试计划和程序,并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2.2分项测试过程中,要做好测试记录,并作为质量保证资料予以保存,确认达到符合质量标准,方可进行工程交验。

2.3编写工程建筑功能使用维修与保养说明,竣工效验时,移

交给建设单位

2.4在回访与保修工作中,注意建筑使用功能质量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与反馈,以不断提高建筑使用功能和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

7、工程质量的持续改进

施工中项目经理部应分析和评价项目管理现状,识别质量持续改进区域,确定改进目标,实施选定的解决办法。质量持续改进应按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进行。

1项目经理部对不合格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1应按企业的不合格控制程序,控制不合格物资进入项目施工现场,严禁不合格工序未经处置而转人下道工序。

1.2对验证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过程,应按规定进行鉴别、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

1.3应进行不合格评审。

1.4不合格处置应根据不合格严重程度,按返工、返修或让步接收、降级使用、拒收或报废四种情况进行处理。构成等级质量事故的不合格,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置。

1.5对返修或返工后的产品,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应保存记录。

1.6进行不合格让步接收时,项目经理部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让步申请,记录不合格程度和返修的情况,双方签字确认让步接收协议和接收标准。

1.7对影响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不合格,应邀请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设计人,共同确定处理方案,报建设主管部门批准。

1.8检验人员必须按规定保存不合格控制的记录。

2纠正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2.1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设计人、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

2.2对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应分析并记录结果。

2.3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

2.4对严重不合格或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实施纠正措施。

2.5实施纠正措施的结果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验证并记录;对严重不合格或等级质量事故的纠正措施和实施效果应验证,并应报企业管理层。

2.6项目经理部或责任单位应定期评价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3预防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3.1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影响工程质量潜在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3.2对可能出现的不合格,应制定防止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3.3对质量通病应采取预防措施。

3.4对潜在的严重不合格,应实施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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