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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0

为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坚决遏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目的

通过排查,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止施工安全事故多发局面,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了建设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任立忠

副组长:谢永胜、沈军

组员:赵新创、汪浩、胡浩、赵正林、朱乃昌、王发强

三、排查工作安排

排查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一)隐患治理阶段从4月份开始到5月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情况汇总,并通知各个班组整改。

(二)集中排查阶段。从5月份到10月份进行全面集中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并进行复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从10月份至年底,主要是对已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监督,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对新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并跟踪落实。

四、排查内容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工地进行全面排查,对标段内大型工程施工设备、拌合楼、起重、吊装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预防深基坑垮塌、塌陷、边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事故的措施,以战沟桥、五里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情况为重点,做到实体与行为统一,既查找现场的实体安全隐患,又指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重点排查:

1.安全行为方面:

(1)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持证情况和安全责任的考核落实情况;

(2)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填写安全教育卡。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每天指定人员对现场消防情况进行巡查。

(3)检查安全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等主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落实。

(4)加强安全费用的使用落实情况;

(5)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6)危险性较大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方案、专家论证、审批等程序及监理审查情况;

(7)对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等监督检查。

2.现场实体方面

检查国家有关安全规范与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有以下内容:

(1)工地食堂、职工宿舍、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害物资或材料、设备仓库等重点场所的环境条件、消防设施的配备与使用管理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观场焊接作业是否制定消防责任人及消防措施。

(2)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

①、对施工起重机械的技术档案和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

②、对执行施工起重机械初始登记和使用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严禁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施工起重机械在施工现场使用;

③、对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确保安全:

(3)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基坑支护和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在施工前是否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查、审批手续,安全技术与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三宝”防护产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配备与使用情况。

(5)施工现场预留洞口和临边的防护情况。

(6)临时用电的安全状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按照三相五线制TN-S系统要求布设,外电防护、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等符合要求,临时用电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地下管线保护情况。挖掘施工作业在开工前查清附近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杜绝违章挖掘行为。

五、整治措施

(一)检查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果断处置,发现问题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发放“整改通知书”,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将对相关人员作进一步处罚。

(二)在排查过程中,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

(三)对安全隐患要发现一处,限时整改一处,复查验收一处;同时,要根据“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治,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六、工作要求

(一)项目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同时,我们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此次安全隐患自查和迎检工作,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逐条做到整治责任、整治措施、整治资金、整治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排查过程中,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到位,自查结果和工作情况要做好记录,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

(二)要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尽职尽责、扎实有效者将予以通报嘉奖,对漏查、瞒报和整治不彻底的,特别是对由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疏漏重大安全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无锡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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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四年四月

篇2: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范本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各责任单位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并及

时整改。

2、建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建立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库,形

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3、全面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

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公司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安全保卫部组织进行每周的安全检查及节前安全检查。检查内容:

1)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内容:

(1)检查各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等;

(2)检查安全职责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相关台账、记录的完成情况,安全基础工作的落实情况等;

(3)检查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的教育是否达标。

2)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1)按照生产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危险化学品管理、消防、工业卫生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要求,检查生产、储存、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隐患;

(2)检查各部门及个人的安全职责是否落实,检查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3)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3)特种设备检查:包括起重设备本体安全运行情况、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行车工操作规范及点检记录情况;压力容器锅炉、汽包、液氧储罐等;压力管道有无裂纹、局部腐蚀、过热、变形及焊接接头、弯头、弯管状况等;

4)地下设备检查:地下液压润滑站管路漏点、基坑防汛设施、防火灭火系统及消防器材及照明等。

节前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设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应对节日干部、检维修队伍值班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2、季节性检查:主要是根据气候变化的特点,由安全保卫部组织各有关专业和部门的人员参加的,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见《季

节性安全检查表》。

3、日常检查:安保部每天到现场进行两次检查;生产岗位的员工上岗时,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部门管理人员要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和处理问题;专业人员要在各自的业务范围

内进行检查。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各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公司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2、规范统计报告。按照公司统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告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保证。

3、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面负责的责任体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各单位一定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制度,由安全保卫部负责跟踪整改情况。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

4、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公司局域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全体职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加大员工监督力度。

篇3:专家排查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文件、会议精神,根据华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复产(建)验收工作通知》(华安委〔2012〕9号)文件要求;华蓥市煤矿安全隐患专家排查工作技术专家组于2012年10月1日对华蓥市石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石林煤矿)综合管理、采掘布置、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并出具了《华蓥市石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石林煤矿)安全隐患专家排查意见书》。为认真落实其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逐条落实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以及整改期限,把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煤矿安全领导小组即时组织召开了煤矿安全隐患整改专整会议,会上根据华蓥市煤矿安全隐患专家排查工作技术专家组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煤矿近期隐患情况,特制定了以下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瑞建;

副组长:斯文通、张天学、

成?员:唐协和、陈依明、蒋开平、王三伏、斯文友、胡文榜、黄成志及各区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唐协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负责安全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和监督工作。

副组长:负责安全隐患整改的全面指挥、协调及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和措施的制定。

成员:负责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具体安排落实,组织人员实施和检查验收工作。

二、安全隐患整改期间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和完善我矿安全管理责任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职责、辅助单位、职能机构的业务保安制和各岗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承担整改期间的安全生产任务,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达到齐抓共管,共同把整改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

(2)、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领导入井带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落实职工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和组织事故抢救;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维护煤矿安全生产。

(3)、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我矿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跟踪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每周由矿长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有记录备查。

2、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建立技术管理体系。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矿井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掘、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

(2)、加强技术基础工作管理。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修定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各类安全措施和预案及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确保技术方案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3)、严格“一工程,一措施”及安全技术审批制度。认真编制、会审、贯彻、执行和复审环节,增强技术管理的安全保障性。

(4)、建立、健全和完善矿井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等各专业台账、卡片和记录,完善各类图纸资料和相关技术资料。

3、加强安全隐患整改现场管理

(1)、严格执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矿领导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各整改作业点,抓安全整改重点环节,督促区队加强现场整改,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2)、落实现场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井口检身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带火种等下井。要建立各生产、辅助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认真执行现场带班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工程技术操作规程》和整改方案组织整改,从严查处“三违”。现场存在安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3)、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局部通风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确保掘进工作面连续供风和风量满足规定要求。

(4)、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按照整改工作的安排,合理增设瓦斯检查地点,严禁空班漏检、假检;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5)、要牢固树立“煤尘堆积就是事故”的理念,井下所有通风巷道都必须定期冲刷,产尘点、转载点等容易积尘地点必须做到随积随冲。

(6)、加强监测监控管理,要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要求,配齐各类传感器和加强现场的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运行平稳、数据传输准确。

(7)、要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发现自然发火、有害气体的指标超过或达到临界值等异常情况时,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加强现场的顶板管理。各小班必须解决存在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确保支护强度和整改作业安全。

(9)、加强矿井机电管理。建立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保证矿井用电安全。

(10)、加强现场管理,对现场作业不执行相关规程、措施和整改方案的,必须追究处理。要充分发挥当班带班矿领导、安全员、瓦检员的作用,做好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4、严格整改期间的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1)、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负责随时进行隐患排查。对新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

(2)、认真做好停产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及完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隐患整改、验收领导小组,要积极组织落实资金、材料,并限期进行整改。

(3)、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严禁进行井下整改作业,但必须保证矿井的正常供电、通风和排水,保证井下监控系统正常,准确、有效监控。

5、加强停产整改期间安全教育培训和劳动保障

(1)、每天组织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作业人员集中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规程、措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学习,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意识。

(2)、特殊岗位(矿调度、监控室等)不得空班空岗。

(3)、领导小组成员、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4)、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外出必须按照请假办理请假手续,按时认真考勤,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5)、地面其他值班人员必须服从值班领导的统一指挥,轮流值班,24小时进行巡查,不得脱岗,必须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尤其是加强夜班对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严防发生偷盗或其它破坏现象,保护矿上财产不受损失,确保矿井安全。

三、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实施细则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实施细由见附表

二Ο一二年十月二日

篇4: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的推进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持续闭环管理,根据电监安全〔2013〕5号《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安全生产隐患定义:是指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的设备设施不安全状态、不良工作环境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第二章分级分类第三条根据现场隐患的产生原因和可能导致电力事故事件类型,隐患可分为人身安全隐患、电力安全事故隐患、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隐患和其他事故隐患等五类。第四条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其中:重大隐患分为Ⅰ级重大隐患和Ⅱ级重大隐患。第五条重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般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和其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事故的隐患。(一)Ⅰ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事故的隐患。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较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的隐患。4.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二)Ⅱ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事故的隐患。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一般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的隐患。4.安全管理隐患: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成立,安全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严重缺失,安全培训不到位,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未定期开展。5.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第108号令)和《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公安部第121号令)规定的火灾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一般和较大等级的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第七条一般隐患是指可能造成电力安全事件,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电力设备事故,人身轻伤和其他对社会造成影响事故的隐患。第三章认定原则第八条隐患等级应在客观因素最不利的情况下,按照其可能直接造成的最严重后果来认定。不同类型的隐患,应按照其可能导致不同等级事故(事件)的最严重程度认定。第九条人身安全隐患的认定:(一)死伤人数按隐患可能导致的最严重后果计算,可能导致重伤的按死亡计算。(二)在特定条件下,确认不会导致人身死亡和重伤的隐患,可以认定为人身轻伤。第十条电力安全事故(事件)隐患的认定:(一)认定隐患可能造成变电站全站对外停电事故(事件)时,不考虑其可能对电网造成的电压波动。(二)认定隐患可能造成风场集电线路故障停运事故(事件)时,不考虑其可能导致的电网减负荷。第十一条设备设施事故隐患的认定:(一)设备设施事故隐患的认定应按照隐患可能造成最严重的设备设施损坏计算。造成设备部分零部件损坏,但无法更换损坏零部件的,应计算整套设备的损失。(二)隐患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损失,或者为恢复其功能所发生的备品配件、材料、人工、运输、清理等费用以及事故罚款、赔偿费用等。(三)设备设施的修复和整改时间认定,按照设备设施正常采购、修复及更换时间来计算,特殊设备考虑厂家标准制造时间。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隐患的认定:(一)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成立,是指未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设立独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二)安全责任制未建立,是指未能明确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生产人员在生产运营和建设施工中应负有的安全责任。(三)安全管理制度严重缺失,是指按照发电、供电企业和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要求,“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部分得分没能达到36分以上的。(四)应急预案严重缺失,是指企业未能按照《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以及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和风险种类等特点,编制综合应急预案;或者编制的应急预案内容不符合《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和《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的基本要求。(五)安全培训不到位,是指未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要求,实行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六)应急演练未开展,是指没有开展应急演练或虽已开展应急演练但无相关记录和总结的。(七)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未开展,是指未按照电监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办安全〔2009〕7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办安全〔2011〕79号)要求开展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的

篇5:X矿山辅助救护队隐患排查安全措施

根据四川煤监局川西分局《关于加强2012年川西区域煤矿春节后复产复工工作的通知》(川西煤安监[2012]5号)和沐川县煤矿安全监察管理局《关于加强2012年煤矿春节期间安全工作和节后复产复验收工作的通知》沐煤监[2012]1号文的要求,我矿组织了矿山辅助救护队对井下采掘工作面进行了瓦斯隐患排查工作。为了确保在隐患排查期间各项安全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了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瓦斯隐患排查时间及地点:

2012年2月9日,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

二、参加人员:

矿山辅助救护队队长王强、副队长李军、安监科长王金银、副科长陈光兵。成员有胡士兵、廖俊平、田庆洋、秦月中、李希能、王志全、蒋理。

三、隐患排查要求: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瓦斯检查工作,掘进工作面每前进2米要进行一次瓦斯检查和敲帮问顶工作。

四、安全措施:

1.每班进班前必须开好安全进班会,未召开或未参加安全进班会的人员,当天不得下井作业,安全进班会上必须明确当班安全注意事项及当班人员各自职责。

2.作业地点必须明确一人为安全负责人,对作业点的工作过程全面负责。

3.辅助救护队员到达作业地点后,必须全面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作好敲帮问顶工作和瓦斯检查制度。

4.辅助救护队员下井前必须对佩戴的氧气及呼吸机、瓦斯检查仪器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瓦斯检查仪、氧气及呼吸机能正常使用。

5.在隐患排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与异常情况,必须停止一切作业、撤出人员,作好警示标志并立即报告矿长或总工程师,得到矿长或总工程师本人指令后才能处理。

2012年2月7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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