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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HSE培训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0

1、新工人入场三级教育

1.1公司级安全教育(第一级)。教育内容以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等为主,其主要内容如下:

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②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③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

④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和原来发生过的安全事故案例,以及今后应吸取的教训。

⑤当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抢救伤员、排除险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

1.2工程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第二级)教育内容以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为主,其内容如下:

①本工程的施工生产和安全基本知识。

②本工程施工或生产场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纪律和安全注意事项。

③对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空作业的安全知识教育。

④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进行防火、防爆、紧急情况安全处理和安全疏散知识的教育。

⑤个人防护用品、工具使用基本知识教育。

⑥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教育。

1.3班组级安全教育(第三级)。教育内容以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为主,其内容如下:

①本班组的作业特点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

②本班组安全活动的制度和纪律。

③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个人劳保用品。

④本工种岗位容易发生的事故、不安全因素及防护措施。

⑤本岗位的作业环境,使用机械设备和工具的安全要求。

2、所有新进场人员必须经过福建炼油乙烯项目一体化的安全培训,学习一体化的零宽容条款和安全管理要求,并且经过考核合格才能进入工地。

3、必须建立班前HSE学习制度,班组对每天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主要内容包括:当天的HSE作业环境,邻近高压线、地下管线、交叉作业情况、临边洞口、设备机具使用、气候条件(如台风、雨季、高温)工作内容性质,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技术要求和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4、建立周一安全学习,主要内容包括:总结上周HSE工作情况,拟好本周的学习内容,并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找出预防重点,提出本周HSE工作的具体要求。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苗头和存在的隐患,纠正员工违章行为,提高员工的HSE安全意识。

5、日常教育。由项目负责人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6、特殊教育

6.1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殊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殊作业。

6.2对特殊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拘换证。

6.3在新工程项目有要求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新的专业教育,弄清要求,方能施工。

6.4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主管部门要组织员工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7安全技术交底

7.1分项工程及各施工工序开工前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预防事故措施、劳动保护和HSE要求。

7.2交底内容除包括各项安全技术落后措施外,还应有:施工场所、环境、用电防火和季节特点的安全生产事项。

7.3多工种交叉作业应向工种进行“安全防护措施”交底。

7.4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双方应实行签字手续。

7.5安全技术交底应由项目部HSE主管或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

篇2:建筑工程质量培训控制程序

建筑工程质量培训控制

(1)由项目总工程师根据工程具体要求编制培训计划,由质量管理部落实培训计划。

(2)培训内容包括:学习质量计划、岗位培训、特殊过程和新标准、新技术应用培训等。

(3)所有培训均应形成记录。

(4)质量管理部检查所有分承包商持证上岗情况,并形成记录,对无上岗证人员必须强制进行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篇3:建筑工程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3)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三)

为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各在建工程必须根据各自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司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项目经理需经过再培训,并不得少于30课时。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0课时,特殊工种、安全资料员不得少于30课时。

二、各在建工程必须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每有1人未教育,罚项目经理、安全员款各50元,不懂安全操作技术每人罚项目经理、安全员30元,未记录、教育人未签字罚安全员款10元。

三、变换工种必须对工人进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每一人未经教育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50元,未记录、教育人未签字每人罚安全员款10元。

四、各班组每天班前、班后必须对工人进行有关教育,有一人次未教育,罚班组长10元,未记录一次罚款10元。

篇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培训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培训

一.安全色:

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为红、蓝、黄、绿四种。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防火);

2.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警告、注意;

4.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二.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

1.禁止标志:含义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动。

2.警告标志:含义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危险。

3.指令标志:含义是必须要遵守的意思。

4.提示标志:含义是示意目标的方向。

三.“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

四.危险作业:

作业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或防护措施不到位,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作业种类,称为危险作业。

1.高处作业:指离坠落度基准面2米以上的作业。

2.带电作业:在有电质的通电区域内进行作业。

3.禁火区进行明火或易燃、易爆作业。

4.爆破性作业:包括爆炸性、爆破试验,土建爆破等作业。

5.有中毒或者窒息危险的作业。

6.其他:如搞科研试验等危险作业。

五.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起重机械(含施工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质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破山排水作业(含屋矿坝作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贸委批准的其他作业。

六.“三宝”和“四口”:

安全帽、安全带、电梯井口、临边洞口、楼梯口、预留洞口。

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十项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力局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装置漏电掉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措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坡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八、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2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要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十个不准

1.不准穿拖鞋和赤膊上班。

2.不准高空坠物。

3.不准在吊篮内乘人。

3.不准坐扶手栏杆和卧睡在脚手架上。

4.不准酒后上班。

5.不准玩火、烤火和打闹嘻玩。

6.不准赌力、赌食。

7.不准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8.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

9.不准随便进入建设单位的车间、仓库、办公室等重要场所。

篇5: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使广大施工管理和操作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和素质,提高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2、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3、新入企业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新工人上岗前,不管以前是否受过何种安全教育,都应按三级安全教育,总教育时间不小于40学时。

①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组织,教育内容为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形式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及有关事故案例教训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②项目部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安全员)组织,教育内容为本工程特点、项目部规章制度、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现场危险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及电气安全事项和防火、防毒、防爆知识,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③班组安全教育由班长组织,教育内容为安全生产规章、纪律、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装置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本岗位作业环境危险部位和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工人变换工种(包括临时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5、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教育档案,经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场(厂)工人,应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并履行签字手续,由项目安全员负责管理。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不得分配工作上岗作业。

6、对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架子工、机操工、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企业负责管理,并建立培训档案。

7、施工现场应运用安全会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宣传标语、安全生产录像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包括节日前后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以不断提高工人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8、项目经理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

9、专职安全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年度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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