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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管理体系认证审核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0

HSE管理体系认证是依据审核准则,由获得认可资格的认证机构对受审核方的HSE管理体系实施认证及认证评定,确认受审核方的HSE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及有效性,并颁发认证证书与认证标志的过程。

认证审核实施基本过程包括:申请及受理、预审核、认证审核、纠正措施的跟踪、审批发证与证后监督六个方面(图1)

图1HSE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流程图

一、认证的申请及受理

1.提出申请

符合HSE管理体系认证基本条件的企业如果需要认证,则应以书面形式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HSE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方需要具备独立的管理职能或为独立核算的实体;

(2)已按SY/T6276-1997标准含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建立了HSE/OSH管理体系,实施运行至少三个月,并完成至少两次内部审核和一次管理评审;

(3)当年无特大事故(工业、交通、火灾、污染、职业卫生),近两年内千人死亡率,千人重伤率达到考核标准,其他安全、环保和健康指标达标、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

2.申请组织应提交的文件

申请组织应提交的文件

申请组织在拟申请认证审核前三个月,应向认证机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以供认证机构评审申请组织是否具备认证审核的条件:

(1)HSE/OSH认证书面申请书,申请认证范围;

(2)申请方同意遵守认证要求,提供评价所需要的信息;

(3)具备独立管理职能或独立核算实体的证明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及有关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

(4)主要活动、产品和服务的工艺流程图;

(5)HSE/OSH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含作业文件和记录清单)必要时,提交作业文件;

(6)健康、安全与环境初始评价报告(含主要危害和影响场所清单);

(7)已编制的项目HSE作业计划书、风险评价报告清单;

(8)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

3.申请受理

认证机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并制定审核计划,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判断企业是否符合认证审核的条件。对未通过审查的企业,认证机构通知企业进行补充、纠正;不具备条件的;认证机构签发不受理通知书;认证机构应说明不受理的理由。对于通过审查的组织,签发受理申请通知书。

4.合同评审

申请受理后,双方签订HSE管理体系认证合同。认证机构应就申请方提出的条件和要求进行评审,确保:

(1)认证机构的各项要求规定明确,形成文件并得到理解;

(2)认证机构和申请组织在理解上的分歧已被消除;

(3)认证机构有能力在拟认证的范围和活动现场内实施认证并能满足申请方的其他具体要求(如申请组织使用的语言,申请方认证范围内所涉的专业等)。

5.认证各方的职责

在认证过程中,应对认证各方的职责加以明确。

1)审核组的责任

挑选审核组成员,保证审核组具备实施审核的经验与技能,应考虑到:

(1)审核员的资格要求;

(2)所需人数,小组成员的语言能力和技能;

(3)有待审核的组织、过程、活动或职能的类型;

(4)认证与认可机构的要求;

(5)小组成员与受审核方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2)认证机构的责任

(1)决定是否需要审核;

(2)与受审核方接触,取得充分合作并启动审核;

(3)确定审核目的;

(4)选派审核组长,对审核组的组成予以审批;

(5)与审核组长商定审核范围;

(6)提供开展审核所需要的权限与资源;

(7)批准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

(8)批准审核计划;

(9)接受审核报告。

3)受审核的责任

受审核方的责任和活动应包括:

(1)视需要向员工传达审核的目的与范围;

(2)选派负责胜任的人员配合审核组的工作,担任现场向导,让审核员了解健康、安全及其他有关要求;

(3)向审核组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审核的有效进行;

(4)应审核员的要求,为他们提供接触设施、员工、有关信息和记录的便利条件;

(5)协助审核组实现审核目的;

(6)接受审核报告副本。

二、审核的策划与准备

认证机构在接受申请方的认证申请后,为保证审核工作的有效性,应做好审核前的策划与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与受审核方确定审核范围、组建审核组、制定审核计划、编制审核工作文件等。

1.确定审核范围

审核范围的确定应从受审核方的管理权限以及活动、产品或服务的领域等方面考虑,审核范围的最终确定应在预审时完成。

2.任命审核组长

认证机构对申请认证单位应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方建立的HSE管理体系及运行状况进行审核。专家组由相应资格的专家组成:HSE管理体系审核专家、现场管理专家、环保技术专家和职业安全专家。

认证机构根据受审核方的具体实际情况,指定有较高能力的审核员担任审核组长,并将文件审核等相关资料交给审核组长,由审核组长代表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前的准备以及实施认证的各项工作。

审核组长根据从申请方获取的信息组建审核组,确定审核组成员的构成及审核组的规模,考虑是否需要聘请技术专家。

认证机构应将审核组成员以及审核组长的名单通知受审核方,以便得到他们的确认。

3.制定审核计划

审核组长根据文件审核以及初访得到的信息,制定审核计划,审核组应将审核计划尽早通知受审核方,在实施正式的现场审核前应与受审核方就存在的分岐进行协商。

4.编制审核工作文件

审核组应召开会议,进行审核分工,各个审核小组根据分工编制各自负责部门或要素的工作文件,以便于现场审核的顺利进行。

三、预审核

1.预审核的目的

通过对受审核方的HSE承诺、方针目标、危害及影响因素,特别是受审核方对审核准备状况的了解,对有关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审,提出认证审核计划。

文件审核主要是为了确定被审核方是否建立了文件化的HSE管理体系,是否满足HSE管理体系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管理手册及支持文件是否符合要求等。如果体系文件出现重大问题,则应通知受审核方。受审核方应进行体系文件的修改或重新递交。体系文件若无重大的缺陷,则应开始准备预审。

预审是审核人员第一次到受审方现场了解情况,进行详细沟通的活动。是了解受审核方的基本情况,收集有关资料,对体系运行情况进行预评估。

2.预审的重点内容

了解受审核方经营的性质、规模、HSE风险的特点及复杂性;了解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和影响因素;评价企业的内审和管理评审的可信度;考察企业重大危害因素与HSE方针、目标、过程控制、应急管理、遵守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

3.预审的程序

在预审过程中,首先进行文件审核,主要审查文件的结构和控制方法,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是否满足SY/T6276-1997HSE管理体系标准要求,文件之间是否协调,应将文件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通知受审方,以进行文件的整改。

以文件审核为基础,着手进行预审的准备工作,包括编制预审计划、确定审核范围、确定重点审核的内容、所采用的方法,并将此计划通知受审核方加以确认。预审与认证审核(正式审核)的过程相似,包括首末次会议以及了解和收集客观证据的过程,预审发现的问题应形成“问题清单”,并与受审核方交换意见。

四、认证审核

1.审核的目的

认证审核是判定受审核方的HSE管理体系能否推荐认证注册,验证受审核方是否有效实施了其HSE方针和目标,是否遵守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程序;验证受审核方的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审核组对受审核方的HSE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符合性作出评价和结论。

2.审核的重点

认证审核是在预审的基础上对受审核方的HSE管理体系进行的深入细致的审核。主要侧重于审核受审核方HSE管理体系的运行机制和持续改进的绩效证据。至少应包括以下重点:

(1)内审的评价。包括内审员素质:审核程序、方法、范围;内审的依据;内审资源;内审的组织和审核质量;纠正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评价和风险管理。应评价受审核方危害识别、风险评价的程序、方法的合理性,及风险控制削减措施的有效性。

(3)法律法规标准的符合性

(4)体系文件的可操作性。

3.审核的程序

认证审核是从首次会议开始至末次会议结束,审核过程依据审核计划进行,在末次会议之前,审核组应对审核发现进行分析和整理,必要时要进行审核的追踪,并就审核发现与判断结果同受审核方的管理者代表及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取得他们的认同。

在末次会议上,审核组长应对体系的整体运行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明确表示是否推荐注册或继续保持注册。

4.审核报告

审核报告是审核工作的重要成果,是HSE管理体系认证决策的依据,它提供:

(1)审核发现的可追溯性;

(2)审核中对依据标准条款展开的信息。

审核报告应在审核组长指导下编写,审核组长对审核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审核报告涉及的项目主要是审核计划中已经确定的,编写过程中若有变动,应与受审核方取得联系。审核组视具体情况建议是否对受审核方予以注册、推迟注册及暂缓注册。

认证机构根据专家组对管理体系文件,现场审核的结果及核实该企业有关近两年健康、安全与环境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决定可否上报HSE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报告。

审核报告的发放范围一般包括受审核方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还应考虑是否提交给指导委员会等监督机构。

五、纠正措施的跟踪与批准注册

1.纠正措施及跟踪验证

现场审核的一个重要结果是发现受审核方的HSE管理体系存在一定数量的不符合项。对这些不符合项,受审核方应根据审核方的要求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制订纠正措施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加以实施和完成,审核方应对其纠正措施的落实和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

依据不符合项的严重程度,跟踪方式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1)现场跟踪验证;

(2)实施记录的跟踪;

(3)实施方案的跟踪。

纠正措施的完成期限也因不符合的性质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严重不符合项要求在三个月完成,轻微不符合项要求在一个月内完成,对于性质极其轻微的不符合项,则可在受审核组离开之前立即完成纠正措施的落实。

2.认证评定及批准注册

对审核组推荐注册的企业,认证机构将企业认证评定后,报请技术委员会就是否能批准注册进行审定,如审定不能通过,认证机构向其发书面通知书,将审定结论通知受审核方。

认证的机构对申请认证的企业进行审核时,应书面通知集团公司HSE认证办公室和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上级部门认为有必要可派观察员参与HSE管理体系认证的工作。

审定通过的企业,认证机构将批准注册的审定意见,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认证办公室审批,认证机构依据批复结果签发HSE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获证企业在取得认证证书后,可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自己获得HSE管理体系认证的信息。

六、证后监督与复评

证后监督是包括监督审核和管理,或在特殊条件下组织复审,对在监督审核、管理和复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其中的是验证获证企业的HSE管理体系是否持续符合标准的要求,并在有效运行,从而确认能否继续持有和使用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监督审核和复审程序应与受审核方进行初次审核的程序一致。受审核方的认证证书有效期满后,可以提出复评,申请再次认证。

1.监督审核

认证机构对获准认证的受审核方在证书有效期内(一般为三年)应定期实施监督审核,验证受审核方的HSE管理体系是否持续地符合标准、体系文件以及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否持续有效地实现既定的方针和目标。

不同类型的企业因其本身风险的复杂性及其风险的大小不同,采取监督审核的时机、频次和深度均有所区别。一般说,获证后第一次监督审核从批准注册之日起不超过半年。以后两次例行监督审核之间的间隔不超过一年。对某些风险较大的企业,如建筑、化工、石油、煤矿等则应适当增加审核频次。

2.复审(不定期监督审查)

当获证企业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出现以下特殊情况,可能给企业带来新的HSE风险时,由认证机构组织复审:

(1)获证企业的HSE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更;

(2)发生重大事故或公众投诉;

(3)获证企业发生了影响其认证基础的更改。

认证机构根据复审结果,作出换证或认证撤销的决定。

3.复评

认证证书的有效期限一般为三年,三年有效期满后,获证企业如申请继续保持认证注册,在证书期满前六个月,应提出复评申请,认证机构应在证书有效期终止前三个月对获证企业HSE管理体系的运行和保持情况进行审核。经复查审核后颁发新证。有效期满后,未重新认证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认证证书。复评的程序与初次认证审核基本相同。

篇2:HSE程序文件编制举例—钻井过程控制程序(2)

表15钻井过程程序文件参考样本

1范围

为使钻井过程的质量、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处于受控状态,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规定了钻井过程控制。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钻井过程的控制。

2术语

本程序采用GB/T6583-ISO8402-1994和SY/T6276-1997规定的术语。

3职责

3.1生产协调部是公司钻井工程专业管理部门

3.2规划计划部负责组织钻井工程定额的编制、修订、执行和钻井工程预结算的审核、监督。

3.3技安环保部、公安处、卫生管理部负责钻井过程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

3.4勘探公司、油气开发公司、滩海勘探开发公司(下称钻井工程建设单位)分别负责探井、开发井的钻井过程控制。

3.5钻井工程承包方负责钻井工程实施并对其他承包方实施控制。

4程序内容

4.1钻井工程建设单位按照本程序对钻井过程实施控制。钻井过程主要包括:钻前工程、设备安装、钻井施工(包括录井、测井)、交井等。

4.2钻前工程过程质量控制

4.2.1钻前工程施工单位应具有经公司认证的钻前工程施工资质

4.2.2钻前工程施工单位根据现行钻前工程通用标准组织施工,钻前工程经钻井工程承包方验收。

4.3钻井工程承包方按合同要求安装、验收钻井设备。

4.4钻井施工过程控制

4.4.1必须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认证资质的或经公司主管部门确认的钻研井队,方可在本油田从事钻井施工。

4.4.2钻井工程承包方(分承包方)依据钻井工程设计及行业、企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和技术标准、操作规程进行钻井施工。

4.4.3钻井工程建设单位按合同要求为钻井工程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条件。

4.4.4钻井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安全性或潜在不安全性时,钻井工程承包方可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通知钻井工程建设单位。

4.4.5钻井施工中发生井喷失控事故,施工单位将事故发生情况上报公司生产协调部和技安环保部,处理期间每日汇报处理情况。事故处理完后,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并将事故总结报生产协调部和技安环保部。生产协调部组织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

4.4.6地质录井公司、测井公司按照钻井作业过程进行配合作业。录井、测井过程控制分别执行01/B9.16(01/HSE5.13)《录井过程控制程序》、01/B9.17(01/HSE5.14)《测井过程控制程序》。

4.5交井

4.5.1钻井工程建设单位对最终工程质量检验进行监督并验收(包括井身质量、固井质量检验、套管柱试压等)。

4.5.2钻井工程建设单位和工程承包方对钻井完成井进行现场验收交接。

4.6钻井关键过程的控制

4.6.1井身质量控制

a)钻井工程承包方按设计要求进行钻井施工过程中的井身质量控制;钻井工程建设单位对井身质量进行监督。

b)当完成井井身质量不合格时,执行01/B13.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6.2钻井取心过程控制

a)按合同要求取心;

b)由录井公司负责卡准层位并预报地层;

c)由承包方制定取心措施、选择工具井进取心作业,取心收获率达到设计要求。

4.6.3固井质量控制

a)钻井工程承包方负责固井施工设计、下井套管柱质量、水泥封固质量及完成井井口装置质量的控制,并严格按照钻井工程建设单位下达的下套管数据进行下套管理作业。

b)生产套管,由具有资质的下套管服务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下套管施工作业。

c)钻井工程建设单位应在生产套管固井施工前24小时至固井施工作业后24小时之间对周围相关井生产井停注、停采、停止井下作业,以确保固井施工质量。

4.6.4钻井液的控制

a)钻井工程承包方使用钻井液应体现发现和保护油气层的原则;

b)钻井液性能按设计执行,改变参数需经钻井工程建设单位同意;

c)根据地层地质情况采用相匹配的保护油气层技术。

4.7钻井过程特殊控制

4.7.1公司生产协调部负责钻井专业施工队伍资质认证的管理。

4.7.2钻井专用管材的控制。

a)生产协调部根据公司勘探、开发钻井计划编制年度钻井用套管计划,报物资装备部汇总平衡后,将套管计划发到物资供销公司。建设单位钻井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将变更计划送生产协调部;

b)钻井施工单位的年度钻杆计划,需经公司生产协调部审定;

c)物资供销公司负责钻井用套管、钻杆的采购及其质量控制;

d)生产协调部负责组织对不合格品(如套管裂缝、孔洞等)的调查,不合格品的处置执行01/B13.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7.3井口标识

a)完井后,钻井工程承包方应在井口最后一层套管头侧面焊制明显井号;

b)废井经井下处置(弃井作业)后,井口用0.5米×0.5米×0.5米的方形水泥墩封回,并在其上刻制井号。

4.7.4钻井工期及造价按合同执行:因勘探、开发的需要追加(减少)钻井工程量(井深变化超过100米)或钻井工程项目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钻井工程承包方和钻井设计部门,由钻井设计部门做出补充设计后再执行有关规定。

4.8钻井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对所属完成井钻井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填写“钻井工程质量评定表”[01Q9.6-01(01HSE5.7-01)],并将评定结果每季度报生产协调部;生产协调部对完成井的质量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有争议井进行裁定。

4.9采用日费制管理的钻井工程由钻井工程建设单位负责钻井过程的具体实施和控制。

4.10公司生产协调部组织对钻井井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每年不少于五次对井控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填写“钻井过程检查记录表”[01Q9.6-02(01HSE5.7-02)]。

4.11钻井过程的设计、队伍、工艺及流程变更时,按01/HSE5.21《变更管理程序》执行。

4.12钻井过程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4.12.1建设单位、钻井工程承包方应对钻井过程的管理和施工人员进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专项培训。

4.12.2钻井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参照SY/T6283-1997《石油天然气钻井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指南》执行。

4.12.3钻井工程承包方参照SY/T6283-1997《石油天然气钻井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指南》对钻井队进行管理,建立应急救助计划进行演习。

4.12.4技安环保部参照SY/T6283-1997《石油天然气钻研井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指南》标准,对钻井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和每年不少于两次抽查,填写“钻井过程检查记录表”[01/Q9.6-02(01/HSE5.7-02)]。当出现与钻井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伤、亡、职工*、政府处罚、地方要求索赔等问题时组织钻井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析原因,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召开例会分析潜在的问题,安排预防工作。

4.12.5现场资源状况与SY/T6283-1997《石油天然气钻井集团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指南》有关条款不一致时,执行公司文件规定,如井场工业动火审批要求和井场混浆、污水处理要求执行01-HSE5.19《消防安全管理程序》和01-HSE5.17《环境技术管理程序》。

5相关程序、文件和记录

5.1相关程序

01/HSE5.13录井过程控制程序

01/HSE5.14测井过程控制程序

01/HSE5.21变更管理程序

5.2相关文件

SY/T6276-1997《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体系》

SY/T6283-1997《石油天然气钻井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指南》

5.3记录

01/HSE5.7-01钻井过程质量评定表

01/HSE5.7-02测井过程检查记录表

收货部制度

篇3:HSE程序文件编制举例—企业员工责任制(1)

HSE程序文件编制举例

这里给出了程序文件,在编写时可作为参考

企业员工责任制程序文件,表14

表14:企业员工责任制管理文件参考样本

1范围

为使公司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健康、安全与环境的承诺落到实处,建立各级管理岗位和操作岗位人员责任制度,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规定了各个岗位员工责任制的范围、依据、编制、运行及考核的全过程管理办法。

本程序适用公司全体员工健康、安全与环境责任制的管理。

2术语

本程序采用SY/T6276-1997规定的术语。

3职责

3.1人事部是处级及以上领导责任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副处级以上人员对健康、安全与环境承诺及职责履行情况的考核。

3.2劳资部负责科级及以下各级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对健康、安全与环境承诺及职责履行情况的宏观指导工作。

3.3机关行政部负责公司机关科级及以下员工对健康、安全与环境承诺及责任履行情况的考核。

3.4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制定副处级以上领导及机关各管理岗人员和操作岗人员履行职责的奖惩标准,并按考核结果提出奖惩意见。

3.5分(子)公司按本程序规定的原则制定本单位领导及各管理岗人员和操作岗人员责任制管理程序并组织实施。

4程序内容

4.1员工责任制定的原则是:企业承诺及方针、目标、HSE体系文件;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

4.2员工责任制的制定范围:

4.2.1公司各级领导层人员。

4.2.2公司各级管理层人员。

4.2.3公司各操作岗位人员。

4.3责任制的内容

a)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所规定的相应责任;

b)分工主管的专业或从事的岗位;

c)本岗位按健康、安全与环境的方针、目标及企业承诺分解的工作责任和工作指标;

d)HSE体系及HSE工作计划规定的责任;

e)依据领导交办的任务所规定的相应责任。

4.4编制责任制的要求:指标具体,可操作性强,尽可能量化,要切合实际。

4.5责任制的编制程序:

4.5.1公司领导和机关部室领导责任制的编制程序:

a)各级领导责任应由个人根据各自的分工编写出责任制初稿;

b)初稿完成后,由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

c)公司副经理、管理者代表、总经理助理的职责由总经理审核,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机关部室的领导责任制经各分管的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后,由公司HSE委员会讨论通过。

4.5.2各分(子)公司体育场、管理者代表、科室领导的责任制由各分(子)公司按以上原则组织制定并批准。行政正职、管理者代表的责任制需报公司管理者代表审核后,由公司HSE委员会通过。

4.5.3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岗位职责分别由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班组长编制,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4.6员工责任制的运行

4.6.1各岗位员工责任制应形成文件并学习掌握,由主管部门填写“企业员工责任制记录”(01/HSE1.2-01),报所在单位劳资部门备案。

4.6.2各级领导要把HSE责任制的落实纳入本岗位任期工作目标,依据责任制制定本岗位任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上一级领导批准后在本单位公开并实施。

4.6.3各级管理人员应将本岗位责任制形成文件,在本单位或部门公开并实施。

4.6.4操作人员要按“三标”标准落实所负的职责。

4.7领导及其责任制的变更:

4.7.1领导变动时,相应岗位的领导责任制应及时转移到继任者,人事或劳资部门应在其正式到任之前将相应岗位的责任制通知本人,继任者要认真执行。

4.7.2当上级政策改变或实际情况需要对责任制进行修改时,应按责任制程序进行修改和审批,并报负有管理职责的上级人事部门、劳资部门和HSE体系管理部门备案。

4.7.3责任制的更改,由负有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及时填写更改记录表,及时撤换为更改后的责任制。主管部门填写“企业员工责任制记录”(01/HSE1.2-01)。

4.8企业员工责任制的监督、检查、考核:

4.8.1对各级员工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实行分级监督、主管(主管部门、主管领导)检查、人事或劳资部门定期组织考核的办法。公司人事部、劳动工资部、机关行政部负责对公司领导、机关部室领导、各管理岗人员和操作岗人员责任制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分(子)公司人事、劳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处科级领导、各管理岗责任制履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考核;分(子)公司下属的人事、劳资部门负责对基层单位的领导、各管理岗和操作岗责任制履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考核;基层单位的领导负责对操作岗位人员责任制的监督、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报本单位企业管理办公室。

4.8.2责任制的考核内容(主要是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实施结果)

a)按企业承诺分解的本册位工作责任及指标完成情况;

b)按方针、目标分解的本岗位年度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c)本岗位分管业务的HSE事故及损失情况;

d)所管下级对被考核人的职责履行意见。

4.8.3责任制的考核方式

a)领导责任制执行情况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组织部门填写“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记录”(01/HSE1.2-02),工会填写“职工代表大会评议记录”(01/HSE1.2-05),报企业管理部门汇总分析,写出“领导责任制完成情况综合报告”,报本单位HSE委员会。

b)领导责任制的考核方式:公司领导责任制考核由考核组织部门制定考核计划,明确所采用的考核方式。考核计划应于考核前15天通知所有被考核的人员。领导责任制考核可以下方式进行:

1)个人述职。

2)民主评议;

3)问卷调查;

4)座谈会;

5)专项调查。

c)考核组织部门填写“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记录”(01/HSE1.2-02),经主管领导审查后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

d)各级管理人员、操作岗人员的责任制考核方式可参照领导责任制考核方式进行。

4.8.4奖惩及兑现

a)两级企业管理部门根据考核结果,依据**总发[98]23号《***公司安全环保奖罚办法》和领导责任制考核奖惩标准,提出对每个被考核人的奖惩建议,并组织同级人事、劳资、技安环保、卫生、工会等部门共同研究形成奖惩意见,经管理者代表审查后,跟本单位HSE委员会审定。企业管理部门填写“责任制考核奖罚记录”(01/HSE1.2-04)并在年终领导干部承包兑现奖上体现出来。

b)涉及各级领导的行政奖罚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提交领导办公会审定,主管部门填写“责任制考核奖罚记录”(01/HSE1.2-04)并实施处理意见。

c)当发生健康、安全和环境重大责任事故时,由两级技安、环保、卫生、公安、工会等有关管理部门按本体系规定的事故管理办法组织调查,涉及领导责任的由组织调查部门填写“事故领导责任调查记录”(01/HSE1.2-03),提出处理意见,按以上考核奖惩处理程序进行处置。

d)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奖惩兑现可参照领导责任制考核奖惩执行。

4.8.5责任制的监督:各级员工必须在其职责范围之内,就健康、安全与环境作出书面的承诺,并将全部承诺转变为行动。领导承诺应在其职务管辖范围内公开,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岗位人员的承诺应在本单位、本部门范围内公开,置于社会、公司及各级监督部门和全体职工的共同监督之下。

5相关程序、文件和记录

5.1相关程序

01/HSE1.1企业承诺的评价与监督管理程序

01/HSE1.4企业文化的建立和维护程序

01/HSE3.1组织机构与职责管理程序

01/HSE3.4培训管理程序

5.2相关文件

公司员工责任制

***公司安全环保奖惩办法

***公司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处职以上领导干部考核办法

***公司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

***公司操作岗位人员考核办法

***公司安全生产四个体系管理规定

5.3记录

01/HSE1.2-01企业员工责任制记录

01/HSE1.2-02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记录

01/HSE1.2-03事故领导责任调查记录

01/HSE1.2-04责任制考核奖罚记录

01/HSE1.2-05职工代表大会评议记录

篇4:餐饮部餐用具管理政策程序

餐饮部餐、用具管理政策与程序

饮部餐、用具及厨房设备

餐厅布草的控制和管理

项目:餐、用具及厨房设备、餐厅布草的控制及管理

政策:酒店为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日常运作的餐、用具的正常使用和储存,指派管事部专门负责操

作和保持在酒店所规定控制水平之内。

目的:为确实使各使用部门能够正常保持平稳和在业务上所需充足数量的餐、用具及布草,特制定出以下的操作程序:

一、领取与发放:

1.餐饮部所有的餐、用具、消耗品统一由管事部负责管理。

2.管事部按各餐厅、酒吧、厨房餐具、厨具、会议用品、用具的最低使用量配足餐具。

3.各餐厅、厨房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对使用的餐、用具进行补充,如出现破损,根据破损数量提出申领,经部门经理、总监批准后到管事部领取,用量很少或临时不使用的餐具管事部有权收回并通知使用部门的负责人将物品运回管事部仓库。

4.各部门经理及厨师长应清楚自己餐厅、厨房餐用具的使用数量及日常破损状况,对破损较大的餐具应提出降低破损的具体方法。

5.各餐厅、厨房在有大型宴会时,在本部门餐具、用具不足的情况下填写借货单向管事部暂借,宴会结束后负责归还管事部。

6.管事部须建立餐饮部固定资产、瓷器、不锈钢餐用具、金器、银器、玻璃器皿等其它消耗品的帐目,方便管理和控制费用。

二、盘点:

1.根据餐厅的营业情况,管事部提出申请在月底的某个时间对餐饮用具进行盘点,各餐厅、厨房须做好盘点前的准备工作,配合管事部盘点,在盘点过程中发现有不属于该餐区的餐、用具或数量多出没有合理说明的,管事部有权将此餐、用具归还其所属餐区或收回管事部仓库库存管理。管事部对所查之餐、用具进行汇总,经餐厅、厨房确认后将盘点结果上报餐饮部,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盘点工作。

2.每三个月各餐区、厨房协助管事部与财务部对各餐区、厨房进行一次盘点(程序与上1相同),具体时间以财务部所发之MEMO为准。

3.每年对各餐区固定资产进行两次盘点,各餐厅负责人必须在场参与,具体盘点时间以财务部所发文件为准。

三、破损的管理和控制:

1.各餐区的楼面厨房及洗碗间分设一个破损箱,各餐区、厨房若有破损餐具必须由部门指定的餐具负责人(最低为餐厅、或厨房的领班)与管事部领班共同清点破损名称、数量,并由双方签字认可,注明破损原因后放入破损箱。如餐具负责人不当班,餐厅经理或厨房厨师长需指派同等职务的管理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于次日做好交接工作。

2.管事部洗碗工在清洗过程中发现有破损应即时通知管事部领班,管事部领班须按餐具的使用部门找其负责人确认签名(操作与上1相同)。

3.餐饮部所有人员均不得将破损餐具私自丢入垃圾桶内,管事部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并反馈至餐饮部,餐饮部委派专人(管事部)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做出处理。

4.每月盘点后,餐具的破损数量按月由管事部汇总并写出损失数量、金额一式二份,管事部、分部门各持一份并报餐饮部。

5.损失的不锈钢、金、银器,由各餐区自行承担赔偿。

6.管事部负责人应知道所有餐、用具的使用量和库存量,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补充。

四、破损率的制定

???玻璃器皿、瓷器的破损率定为千分之五,餐厅的不锈钢餐、用具、金、银器没有丢失、破损率,餐厅各餐区和厨房按采购价格赔偿,厨房的杂件每月可报损千分之一。餐厅和厨房所使用的瓷器和玻璃器皿,餐厅和厨房按照营业收入每月各报损千分之二。超出部分由餐厅和厨房自行承担。

篇5: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工作程序

1.公用设施维修资金的使用程序:

(a).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使用公用设施维修资金时,应向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提供以下材料:

-公司总经理签字并加盖管理公司或管理处章的使用申请;

-相关项目有关图纸、预算资料;

-施工承接单位或人员资质资料。

(b).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在接到公用设施维修资金的使用申请后14日内召集业主大会审议:

-同意使用的,向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由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公司总经理或管理处经理共同签字的《住宅小区公用设施专用资金作用申请表》:区住宅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表后的14日内完成审批,并将款项划拔到公司账户;

-不同意使用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应将不同意见书面通知管理公司。

(c).业主大会不同意使用公用设施维修资金,而管理公司认为有充足理由的,应向区住宅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经复议同意管理公司申请的,为主管理委员会必须执行;

(d).业主管理委员会可以对使用维修资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及格料消耗等进行监控,并按工程要求进行验收;

(e).公用设施维修资金帐目,应由下列单位每3个月张榜公布一次:

-业主管理委员会;

-管理公司或管理处。

2.房屋本体维修资金的使用程序:

a).管理公司收取的房屋本体维修资金原则上30%用于房屋本体公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和零屋小修,70%用于房屋本体公用部位的中修以上维修工程,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b).管理公司因需要进行中修以上的维修工程时,应向业主委员会提供下列资料:

-有公司总经理或管理处经理签名的申请计划;

-该项目的预算资料;

-其他相关资料。

c).申请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或该栋业主审议;

-如经审议,业主管理委员或该栋50%的业主不同意,而公司或下属管理处认为有足够理由实施该项工程的,公司或下属管理处可向小区住宅管理部门申请,经管理部门核定后实施;

-如经审议,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该栋50%的业主书面同意后,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应按计划执行该项工程。

d).整个小区的本体资金不够支付的时,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由全体业主分摊;

e).单栋房屋本体维修资金不够使用时,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该栋50%以上业主书面同意,由该栋各业主分摊;

f).公司财务部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业主管理委员会提交下年度房屋本体维修资金的使用计划及预算:

-业主委员会应在收到公司计划及预算的15日内作出签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业主委员会在收到公司提交的急修工程计划及预算的7日内应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g).公司或下属管理处使用房屋本体维修资金完成房屋本体共同总位维修养护项目后:

-日常维修和零星小修的费用支出证明由公司总经理签字,作为房屋本体维修资金支出的记帐凭证;

-中修以上的工程应出具《施工项目清单》,由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或该栋楼长(或20%以上业主)、公司总经理签字,作为房屋本体维修资金支出的记帐凭证。

h).财务部应每3个月公布一次本体维修资金的收支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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