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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0

为了确保我区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以及《顺德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结合我区建筑行业实际情况和我局职能,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为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局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本预案适用于发生三级(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20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三)本预案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协同,救人第一、快速反应、属地保障,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工作机制

在市、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我局对各建筑业企业建立和完善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建筑业企业应根据我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原则,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区建设局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区建设局成立顺德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建设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建设局分管副局长、事故发生地的镇长(街道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局建管科、区质监站、事发地安委会、质监分站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

(1)拟定顺德区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

(2)及时了解掌握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发生三级重大安全事故时,在事故前线全面负责应急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及监督协调工作;与区指挥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并接收指令,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的情况或者请求予以必要的救援救护力量增援;

(4)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区政府、市建设局;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二)建筑业施工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施工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适用范围为四级及以上安全事故),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本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工程项目部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工程承包单位编制。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编制。实行联合承包的,由承包各方共同编制。

3、工程项目部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1)建筑工程的基本情况。含规模、结构类型、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2)建筑施工项目经理部基本情况。含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姓名、证书号码等;

(3)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护组织。包括具体责任人的职务、联系电话等;

(4)事故报告联系电话,包括项目安全监督员及建设局联系电话;

(5)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6)安全事故救护单位。包括建筑工程所在镇(街道)医疗救护中心、医院的名称、电话,行驶路线等。

四、应急准备

(一)抢险救灾队伍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

各施工企业为事故发生工地的抢险救灾单位,各施工企业应按要求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由企业经理或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为负责人,由企业质安部门参加,成立抢险救灾队伍。

区建设局商请本区新顺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恒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水电建设有限工程公司、乐从镇泽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为应急抢险救灾后备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和机械设备,成立机动抢险队伍,负责事故发生的施工企业、工程建设(使用)单位不能独立完成的抢险救灾工作。机动抢险队伍救援时所产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多部门配合的,应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与区指挥中心保持密切联系,与安监、公安、卫生、消防、民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三)工程项目部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告知施工班组、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期间,其内容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五、应急处置办法

1、发生重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有关目击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区建设局(电话:,)或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员,区建设局应报告区政府办公室(电话:)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电话:)。

2、事故发生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应在事故首发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本应急处理实施预案指挥处置,组织救援救护,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3、事故发生企业必须迅速疏散人员,如实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发生原因,并堵塞危险源。

4、发生三级重大建筑事故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5、事故发生企业无力承担救援工作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调动机动抢险队伍,必要时向区指挥中心请求予以增援。

6、事故发生单位、区建设局和当地政府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人员的善后工作,事故发生单位解决受灾人员及其家属的吃、穿、住等问题。

7、根据区应急预案的规定,发生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由区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篇2:肇庆中学安全应急预案

“关注安全,关注生命”。为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保证学校公共财产不受损失,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必要的危难自救和互救的技能。学校特制定出“安全应急预案”。

1、学校教学楼的课室、实验楼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等建筑物,如有发现建筑工程方面有质量问题,可能会发生教学楼倒塌、粱柱断裂、掉落、砸下砖块、楼梯扶手倒塌等危险苗头的,学生要及时向老师报告,老师要立即向学校主管部门、处室领导汇报。

2、发现学校教学设备、电线电缆、照明用电或其它电气设备有漏电、闪现火花、断线等事故,学生要及时报告老师或直接向总务处、教学处或电工师傅报告。

3、在学校食堂就餐,注重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如果发现饭菜、食物有异味时,要停止进食,立即报告老师,防止食物中毒。学生如果是多人因为就餐后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4、遇有发现火警或其他重大事故,当师生生命或国家、学校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和公安部门,报打处警电话:火警119、处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当值教师、值日行政应立即组织师生有序地疏散离开危险地带,教职工应积极参与抢救师生生命的救助行动。

5、如果发生火灾等特大事故,不得组织学生(未成年人)进行灭火工作或其他危险性较大的抢救工作,老师应立即报打119、110等处警电话,报告有关部门和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救。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要镇定,不要惊慌,听从老师和班干部指挥,有秩序地迅速撤到安全区域。

6、如有发现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水果刀、钢片割纸刀、大剪刀、仿真玩具手枪或其他容易伤害他人的器械;携带火柴、打火机、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携带硫酸、农药、老鼠药等化学药物或有毒药剂等回校。要立即报告教师和学校,教师应立即予以没收,并严格教育批评,情节较为严重的要上报级组、学生处严肃处理。

7、发现有不法人员闯进校园闹事行凶等,一方面,教师要指导学生正确保护自己,并立即通知校警(门卫)和学校保卫部门、公安派出所,另一方面,想方设法拖延时间斗智斗勇、等待干警的到来。路上遇到被不法分子勒索、抢劫、殴打的现象,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8、发现有学生或校外人员纠集他人打群架的苗头,或聚集在校内外有聚众闹事的迹象,要及时向学校门卫、保卫部门、学生处、有关级组的级组长、班主任报告。情况危急的可以直接报打110处警电话或城中派出所2832091(初中部)、大冲派出所2779003(高中部)。

9、住宿生的伙食费要妥善保管,数目较大的钱款,不要放在宿舍或带在身上,应存放在银行里。学生携带回校缴交的补课费、晚自习费、资料费等钱款,回校后应立即交给老师,不要放在课室里,以免丢失,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学生平时不得携带贵重物品、数量较大的金额回校,如有发现学生携带贵重物品、数量较大的金额回校时。应及时报告教师,教师应帮助其暂时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家长来学校领回,并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10、发现有学生聚赌、参赌、聚集闹事、行凶打人,未成年人非法开机动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骑车闯红灯、攀扶其他车辆,计划私自组织同学到江河湖泊、山塘水库游泳等有违法犯罪倾向或具有危险性活动时,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学校。

11、上体育课、体锻课、或外出参加大型活动等,教师或同学发现有学生感到不适,出现异常症状的,要及时询问了解情况,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如遇学生有急病或突发意外伤害,一切以学生安全为最高利益,抢救第一,应第一时间救助同学,并迅速通知教师(如未找到值班教师可以直接到校内家属区找其他教师或教职工家属求助),同学们要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协助教师一起迅速把伤病者送往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其家长、班主任、级组长、学生处,情况严重危急的,应立即通知学校领导(校长)。

学生上课途中,身体有病(一般小病),需要请假回家的,班主任必须电话通知其家长来学校接或派老师护送,切不可随便让学生自己回家,以免途中突发意外。病情较重的,老师应会同校医立即将其送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其家长。

12、学生本人心脏有问题或其他身体原因不适宜进行剧烈运动的,要自觉主动向老师提出书面申请,办好请假手续,不要参加剧烈的体育运动,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13、发现有人违规攀爬围墙出入学校,攀爬门窗入室,攀爬护栏、防盗网、树木、围墙上下教学楼,坐上走廊、楼顶护栏,在无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有危险性的体育活动、玩危险性游戏、奔跑、追逐、打闹、跳攀篮球架、在教学区内进行体育活动等危险情况时,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教师。

14、在校内遇有贵重物品、数额较大的现金、存折、信用卡等被盗时,要及时向学校保卫组报告,数额巨大的可以直接向派出所报警。

15、晚自习期间,发生突发性停电,遇有台风、暴风雨等情况,值班老师要安定好学生,不要惊慌,应立即与值日行政联系,听从行政领导的指挥,服从领导的安排。

16、如发现学生正在进行特别危险的活动时,老师和学生都不要大声吆喝、责骂,以免其受到惊吓而发生意外事故;应走近其附近,小声请他停止该项危险活动,并协助他顺利安全离开危险区域,然后再慢慢进行批评教育。

17、如果发现有人故意破坏防火、防震设施;故意拉动课室、教学楼、实验楼、路灯等其他公共电源开关来造成恐慌、混乱事故;在课室、宿舍使用明火;在课室通道、走廊或校园人行通道,为了捉弄别人而故意设置障碍物的,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教师。教师对其要严肃批评或上报学校进行教育乃至处分。

18、师生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学生不要在人多混乱的场所逗留或围观,放学后要及时回家。初中部的学生,晚自习放学如果无家长接送的,应尽量和同路或附近的同学一起回家,选择灯光较好的大路走,尽量避免走偏僻的小路。提高警惕,注意交通和人身安全。

19、如与同学或他人发生矛盾,要及时向老师、家长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告,一律不准私下找同学或校外人员“私了”(即所谓的“讲数”、“讲和”、“谈条件”等),否则,只会令积怨加深,加剧矛盾恶化,最终酿成大祸。

20、学生要谨慎交友,洁身自爱。不吸烟,不喝酒,不接受陌生人的物品,不与校外无心向学或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交朋友,不向校外人员借钱、借物;未经老师同意,不准带校外人员进校活动。不准到营业性游戏机室、网吧、歌舞厅、卡拉OK室、酒吧等场所活动,要遵守网络道德,不浏览、不制作黄色或有暴力倾向等不健康的网页。如有发现,应及时报告老师,进行批评教育。

21、班级需要组织同学进行社会实践或外出教学活动的,必须事先(提前一个月,上级临时特别安排除外)向年级组或科组提出申请,然后到学生处领取“外出活动申请表”填写有关内容,社会实践活动报学生处加意见,教学活动报教学处加意见,体育、艺术活动报主管的处室领导加意见,再经校长室审批后才能外出。外出前要先做好安全和纪律教育,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每个班至少有2名以上教师参与活动。任何师生都不准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2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根据他们的贡献大小,给予适当的表扬或奖励,对作出特别贡献的师生予以重奖:①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报告学校而避免特大事故的发生的;②由于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的;③积极参与抢救师生生命,国家、学校公共财产的有功人员。

23、学校根据各个岗位已经制定了相关的“岗位责任制”,要求全校教职员工,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班时间、晚自习时间、值日时间、行政值班时间,任何教师、职工、行政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有急事确需请假的,应向级组长、部门负责人、上级主管领导请假,各级领导要另外安排好其他人员顶替该岗位,否则,因缺岗无人管理而造成意外事故的,学校要追究当值人员或管理人员的直接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广东肇庆中学学生处

2004年7月3日

篇3:县幼儿园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防火预案

一、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人员职责。

(一)分别成立由园长、分管副园长、消防安全员、保健医生、各班班主任组成的防火领导小组。

(二)园领导组成灭火行动组,积极协助专业灭火人员的工作。

(三)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疏散引导幼儿。

(四)保健医生(配班教师)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一)防火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绿色通道标志明显,每班配有紧急疏散图。

(二)幼儿在园活动时,活动室门必须处于打开状态,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三)食堂操作间、加工间保持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四)要加强对幼儿和工作人员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工作人员做到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三、报警和火灾应急处理

(一)发现火灾后,必须立即拨打119报警。在报警电话中,要说明以下情况:起火单位、位置、着火物、火势大小、火场内有无化学物品及类型、着火部位、报警人姓名、单位及所用电话等,并派人员在醒目处等候接车。

(二)报警同时,开启消防电源,打开应急照明设施和安全疏散标志。

(三)在消防人员到达前,由灭火行动组尽力控制火势蔓延。

(四)若火场内有人员,则应用灭火器具减弱火势对人员的威胁,全力疏散、抢救人员脱险逃生。

(五)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发生爆炸事故、烧毁重要物资、形成大面积燃烧等影响全局的情况,应列为主要方面予以处理。

(六)灭火行动组应分秒必争,迅速行动,找准着火点,果断扑救,抓住时机,不等不靠,为继续开展全面深入的扑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七)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保持道路畅通,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八)扑救固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扑救液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沙土、湿的棉被等,不可用水。

(九)不得组织幼儿灭火。

(十)及时报告主管单位领导。

防食物中毒预案

一、成立防食物中毒领导小组,落实各人员职责。

(一)成立由园长、分管副园长、保健医生、食品采购员、各班班主任、保育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二)各班教师、保健医生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三)食堂司务长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二、日常工作要求

(一)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家或商家购买,要填写好购买人员和供货单位、供货人签字的供货单。除调料外,所有食品全部由食堂加工制作,不购买现成的食品。

(二)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库存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

(三)原材料的贮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生熟分开。

(四)食堂不得给幼儿加工凉拌菜和进半成品熟菜。

(五)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六)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

(七)饭菜实行24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八)非食堂人员严禁进入食堂。食堂人员禁止一人单独在食堂。

(九)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三、事故应急处理

(一)就餐后,当幼儿出现呕吐、腹泻等现象时,带班教师要立即向园长汇报,并将幼儿送往就近医院。

(二)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三)组织由保健大夫、后勤副园长、班主任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四)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五)及时向县教育局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落实各人员职责

(一)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医生、各班班主任、保为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二)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二)幼儿入园、离园时,值班教师(保卫人员)要在大门口迎送,幼儿入园、离园后及时关闭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

(三)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内。

三、事件应急处理

(一)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通过电话报告园长。

(二)园长、班主任(保健大夫)等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按照职责进行工作;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要报告主办单位领导。

(三)如发生意外事故,保健大夫(教师)简单处理后速送医院;如是外来人员造成的事故,当班人员迅速拨打110报警。

(四)紧急疏散幼儿和工作人员到安全地带,确保幼儿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五)在等待救援的同时,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幼儿园,避免出现混乱状态。

篇4:区中小学校舍安全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高防险救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害,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学稳定。根据市、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区教育局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本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下列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突发事件:

(一)学校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坍塌、开裂、脱落等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二)学校供水、供电、电器和燃气具失火、淹水、触电等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三)学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爆炸、泄露等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四)地震、暴风、雨雪、雷电等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五)易燃、易爆、有毒等化学药品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六)其他和校舍安全有关的突发安全事件。

二、组织领导

(一)在教育局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下成立汉阳区教育局校舍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组长:郭均春

工作小组副组长:吴良友周福生

工作小组成员:邬又华田建跃陈卫琴魏慧民

李国强吴炎兴

联系电话:(见附表)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工作小组在区教育局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传达贯彻省、市、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

(2)督促指导各校开展校舍安全管理和做好校舍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对校舍安全突发事件组织援救队伍、并实施救援行动。

(4)配合区教育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公安、交通、医院、消防等部门参与救援。

(5)向教育局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预备措施

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减少损失,确保安全的原则做好应急预备工作。

(一)各校要建立校舍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成立学校抢险救援、警戒维护等若干应急工作实施小组,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要强化安全意识,加强校舍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救援、自救、逃生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校舍安全应急工作实施小组和师生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加强对校舍、构筑物的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已封闭的D级危房的检查和做好检查记录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四、突发事件的报告与现场保护

各校要制定校舍安全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发生校舍安全突发事件后,要按救援与报告同时进行的原则实施报告制度。

(一)事故学校应立即向教育局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报告的内容对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处理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

(二)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事故学校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在不影响救护的条件下防止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三)接到报告教育局应急处理工作小组要迅速到达现场了解事故情况,传达贯彻指挥部指示,协同有关部门作好救援工作,形成详细书面事故报告上报教育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并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处理。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发生校舍安全突发事件后,工作小组和学校领导应果断决策,迅速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一)负责现场救治,实施人员救护,排除险情。

(二)组织危险区人员疏散撤离,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现场。

(三)负责应急处理人员的现场食宿安排,保障抢险救援的物资的供应,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六、调查处理

发生校舍安全突发事件后,在教育局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下成立由教育局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成员和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的调查组。在做好事故救援、现场保护的基础上,调查人员要尽快开展现场勘察工作,做好有关当事人的询问笔录,掌握客观真实情况,形成调查报告。

调查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救治措施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对人为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在处理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00五年六

篇5:市旅游局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维护我市的旅游形象,制定本预案。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旅行社管理条例》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游客伤亡事件。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共众健康的事件等。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向事发地相关部门及旅*政管理部门报告,寻求当地政府援救与帮助。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事发地及注册地旅*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的善后工作。

四、组织机构

西安市旅游局成立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党组书记周爱全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李德省,副局长、党组成员余亚军,纪检组长、党组成员邵运荣,助理巡视员张文忠担任。

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于兴学担任,副主任由质检所所长袁平、西安旅游协会秘书长张新平、质量规范处处长刘晓蔚,规划发展处处长韩颖担任。

五、工作职责

(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三)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和协调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负责上报各类旅游突发事件。

(四)认真落实事故的“三不放过”原则,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者要建议进行责任追究。

(五)依法对本辖区内旅*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应急救援适用单位

(一)旅行社:

1、要成立安全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制定组、接团的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按规定做好各类合同的签定,旅行社要与游客和旅游车辆单位签定租用合同,明确安全生产等工作责任。

3、制订和实行旅游团队活动中的旅游安全措施、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熟悉安全救援常识、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4、要选择符合旅游运营规定的车辆为旅游团队服务。

5、对开展特殊旅游项目的活动,事前必须制定好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

6、带团导游员随时向旅游者提醒安全注意事项,旅途中遇特殊情况,要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汇报。

(二)旅游星级饭店

1、要成立安全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认真做好消防、治安、卫生、防疫工作和各种紧急救援的物质准备工作,防范各类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

3、要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熟悉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护常识。

4、对餐厅、厨房、商场、舞厅、酒吧、咖啡厅等卫生防疫要达标。对重要的公共场所要加强值班制度和卫生消毒制度。

5、加强对配电房、水泵房、锅炉房、消防和安全监控室等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严格操作规程。

(三)旅游汽车公司

1、成立安全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建立健全旅游车辆运营的安全防范制度,根据国家规定办理车辆保险,每辆车上配备的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3、严格执行车辆一日三检制度(出车前、途中、收车后的检查保养),确保投入运营的车辆符合《旅游汽车服务质量》的各项要求。

4、加强对驾驶员管理教育,遵守交通法规。规范操作程序,熟悉应急预案、防护措施。

(四)旅游景区(点)、游乐场所

1、成立安全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下设抢救救援组,警戒保卫组、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疏散引导组等组织。

2、要制定各类游览,游乐规则和游客须知。

3、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客运索道、缆车、游船等设备的检查,坚持日小检,周中检、月大检,要保存好原始检查记录。

4、较大的景区(点)在旅游黄金周期间,要加强警力,并做好重点时段的游客分流疏散工作。

5、加强对全体员工进行旅游安全应急救援培训,提高救护技能。

七、应急救援措施

(一)全市各级旅*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都要制定“旅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成立“旅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二)应急人员要学习和掌握一定的旅游安全防护技能及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消防、卫生、防疫、救护等安全知识、应急措施,增强对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抢救和保护措施,并报告相应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

(四)当发生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时,现场安全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按操作规程,及时处理,同时要报告本单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五)在遇到险情、灾情时,应按要求做好疏散撤离工作,并及时提醒游客和附近的群众要听从现场统一指挥。

八、应急救援程序

(一)当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当地旅*政管理部门并就近寻找有关救援单位。同时电话上报市旅游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传真:)

(二)事故单位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应急处理工作状态,以最快捷的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抢险救援行动,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书面将事故发生及救援情况报市旅游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级旅*政管理部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并报告同级政府、安监部门、上级旅*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紧急救援,保护现场,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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