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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局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0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维护我市的旅游形象,制定本预案。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旅行社管理条例》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游客伤亡事件。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共众健康的事件等。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向事发地相关部门及旅*政管理部门报告,寻求当地政府援救与帮助。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事发地及注册地旅*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的善后工作。

四、组织机构

西安市旅游局成立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党组书记周爱全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李德省,副局长、党组成员余亚军,纪检组长、党组成员邵运荣,助理巡视员张文忠担任。

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于兴学担任,副主任由质检所所长袁平、西安旅游协会秘书长张新平、质量规范处处长刘晓蔚,规划发展处处长韩颖担任。

五、工作职责

(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三)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和协调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负责上报各类旅游突发事件。

(四)认真落实事故的“三不放过”原则,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者要建议进行责任追究。

(五)依法对本辖区内旅*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应急救援适用单位

(一)旅行社:

1、要成立安全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制定组、接团的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按规定做好各类合同的签定,旅行社要与游客和旅游车辆单位签定租用合同,明确安全生产等工作责任。

3、制订和实行旅游团队活动中的旅游安全措施、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熟悉安全救援常识、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4、要选择符合旅游运营规定的车辆为旅游团队服务。

5、对开展特殊旅游项目的活动,事前必须制定好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

6、带团导游员随时向旅游者提醒安全注意事项,旅途中遇特殊情况,要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汇报。

(二)旅游星级饭店

1、要成立安全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认真做好消防、治安、卫生、防疫工作和各种紧急救援的物质准备工作,防范各类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

3、要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熟悉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护常识。

4、对餐厅、厨房、商场、舞厅、酒吧、咖啡厅等卫生防疫要达标。对重要的公共场所要加强值班制度和卫生消毒制度。

5、加强对配电房、水泵房、锅炉房、消防和安全监控室等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严格操作规程。

(三)旅游汽车公司

1、成立安全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建立健全旅游车辆运营的安全防范制度,根据国家规定办理车辆保险,每辆车上配备的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3、严格执行车辆一日三检制度(出车前、途中、收车后的检查保养),确保投入运营的车辆符合《旅游汽车服务质量》的各项要求。

4、加强对驾驶员管理教育,遵守交通法规。规范操作程序,熟悉应急预案、防护措施。

(四)旅游景区(点)、游乐场所

1、成立安全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下设抢救救援组,警戒保卫组、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疏散引导组等组织。

2、要制定各类游览,游乐规则和游客须知。

3、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客运索道、缆车、游船等设备的检查,坚持日小检,周中检、月大检,要保存好原始检查记录。

4、较大的景区(点)在旅游黄金周期间,要加强警力,并做好重点时段的游客分流疏散工作。

5、加强对全体员工进行旅游安全应急救援培训,提高救护技能。

七、应急救援措施

(一)全市各级旅*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都要制定“旅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成立“旅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二)应急人员要学习和掌握一定的旅游安全防护技能及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消防、卫生、防疫、救护等安全知识、应急措施,增强对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抢救和保护措施,并报告相应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

(四)当发生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时,现场安全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按操作规程,及时处理,同时要报告本单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五)在遇到险情、灾情时,应按要求做好疏散撤离工作,并及时提醒游客和附近的群众要听从现场统一指挥。

八、应急救援程序

(一)当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当地旅*政管理部门并就近寻找有关救援单位。同时电话上报市旅游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传真:)

(二)事故单位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应急处理工作状态,以最快捷的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抢险救援行动,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书面将事故发生及救援情况报市旅游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级旅*政管理部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并报告同级政府、安监部门、上级旅*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紧急救援,保护现场,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篇2:某区旅游局涉旅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确保各类涉旅安全事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提高旅游安全工作的应急能力,结合旅游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成华区区域范围内的景区、景点、公园和涉旅企业的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华区旅游局设立安全领导小组,旅游局局长为组长,旅游局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二)工作职责:

在涉旅安全事件发生后,对辖区内旅*业相关单位、企业实行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任务。负责协调指导各景区、景点、公园和涉旅企业的重大涉旅安全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通过各景区、景点、公园和涉旅企业适时向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发出旅游警告或警示;在区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三、救援机制:

(1)成华区旅游局在接到旅游团队、旅游区(点)等发生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紧急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报告区政府、区安办、市旅游局,积极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2)依据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区旅游局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及时开展旅游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附件: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程序表附后)四、联系方式

成华区旅游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028-(夜间)

篇3:H县风景旅游局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加强对全县各景区的规范管理,规范涉旅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促进相关方面快速反应,采取急救措施,妥善处理善后,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有效控制和减少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促使各旅游企业安全规范生产,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和《成都市涉旅安全事故应急反应预案》,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全县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一、轻微事故与一般事故的界定(一)轻微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二)一般事故:一定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至10万(含1万元)元的。二、重(特)大涉旅安全事故的界定(一)重大涉旅安全事故:在旅游活动过程中发生一次死亡(含失踪)3—9人、重伤10人以上;境外游客(港、澳、台)死亡(含失踪)1人以上、重伤3人以上的涉旅交通(含公路、航运、铁路、民航、索道和其它道路)意外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事故。(二)重特大涉旅安全事故:在旅游活动过程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一次造成游客60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三)特别重大涉旅安全事故:在旅游活动过程中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一次造成游客100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涉旅安全事故。三、应急反应原则涉旅安全事故应急反应工作要按照快速、高效、有序、务实和有利于减轻旅游者等受害人及单位的损失、减轻对金堂旅游形象的损害和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并在县委县政府、县假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各负其责,妥善处理。四、对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依照《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应协同相关部门对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下列程序处理:(一)发生轻微事故或一般事故,当值人员在事故发生后首先应向带班领导、局主要领导汇报,并立即向县分管领导等相关领导汇报情况。(二)发生重(特)大涉旅安全事故,当事人(指游客、接待旅游者的饭店或景区工作人员、司机、旅行社导游等)或目击者以最快速度就近向110、119、120和本单位、有关部门报案,当值人员在接到重(特)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单位领导、县人民政府报告,并还应按规定报至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二)发生特大事故或死亡情况不清的社会影响严惩的涉旅安全事故,当值人员应立即分别以事故快报传真上报县政府、县监察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县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三)重(特)大涉旅安全事故快报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情况、简要经过、损失程度、事故报告单位和初步原因分析。(四)为杜绝突发事故发生后不能及时得到处理,应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随时与公安、消防、安监、县委办、县政府办等相关部门联系,保持通讯的畅通。一旦发生事故,能将其财产、人员的损伤程度降到最低点。五、善后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善后工作的处理,在事故处理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及处理;事故原因及责任;事故教训;今后的防范措施。督促旅游企业、旅行社等涉旅单位制订《安全事故应急反应预案》;监督旅行社与具备旅游劳动资质的旅游汽车(船舶)公司法人签订《四川省道路旅游运输合同》(长期合同和趟次合同);负责将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负责旅游团队的日常安全检查;协助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黄金周”期间的旅游安全检查、值班等工作。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胡帅副组长:林文君成员:肖坤柏、程勋、赖红练、李远志、杨家金应急电话:七、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1、指导各旅游企业、景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规则,并要求各企业景区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2、负责旅游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并完成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工作。3、旅游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执法中队内。八、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1、当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时,所涉及的景区和旅游企业,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至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2、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在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要将事故情况马上报告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根据事故的大小,类别随时报告相关单位。同时组织本单位人员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以防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至县有关部门和领导,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4、事故发生后,相关景区和旅游企业应做好对事故现场的维护,协助并配合事故处理单位做好相关事故的处理,杜绝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事件发生。5、故事处置结束后,安全事故处置办公室应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写出事故报告上报至有关领导和部门。九、本预案解释权归金堂县风景旅游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局机关各部门、景区及旅游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施救工作。

篇4:H县风景旅游局涉旅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全面做好黄金周各项工作,让游客渡过一个安全、详和的节日。特制定金堂县风景游局涉旅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成立了相应的应急领导小组。

安全是旅游者出游的基本条件,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为规范涉旅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促进相关方面快速反应,采取急救措施,妥善处理善后,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成都市涉旅安全事故应急反应预案》,结合我县旅游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轻微事故与一般事故的界定

(一)轻微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

(二)一般事故:一定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至10万(含1万元)元的。

二、重(特)大涉旅安全事故的界定

(一)重大涉旅安全事故:在旅游活动过程中发生一次死亡(含失踪)3—9人、重伤10人以上;境外游客(港、澳、台)死亡(含失踪)1人以上、重伤3人以上的涉旅交通(含公路、航运、铁路、民航、索道和其它道路)意外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重特大涉旅安全事故:在旅游活动过程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一次造成游客60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特别重大涉旅安全事故:在旅游活动过程中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一次造成游客100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涉旅安全事故。

三、应急反应原则

涉旅安全事故应急反应工作要按照快速、高效、有序、务实和有利于减轻旅游者等受害人及单位的损失、减轻对金堂旅游形象的损害和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并在县委县政府、县假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各负其责,妥善处理。

四、对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依照《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应协同相关部门对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一)发生轻微事故或一般事故,当值人员在事故发生后首先应向带班领导、局主要领导汇报,并立即向县分管领导等相关领导汇报情况。

(二)发生重(特)大涉旅安全事故,当事人(指游客、接待旅游者的饭店或景区工作人员、司机、旅行社导游等)或目击者以最快速度就近向110、119、120和本单位、有关部门报案,当值人员在接到重(特)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单位领导、县人民政府报告,并还应按规定报至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发生特大事故或死亡情况不清的社会影响严惩的涉旅安全事故,当值人员应立即分别以事故快报传真上报县政府、县监察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县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重(特)大涉旅安全事故快报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情况、简要经过、损失程度、事故报告单位和初步原因分析。

(四)为杜绝突发事故发生后不能及时得到处理,应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随时与公安、消防、安监、县委办、县政府办等相关部门联系,保持通讯的畅通。一旦发生事故,能将其财产、人员的损伤程度降到最低点。

五、善后工作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善后工作的处理,在事故处理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及处理;事故原因及责任;事故教训;今后的防范措施。

督促旅游企业、旅行社等涉旅单位制订《安全事故应急反应预案》;监督旅行社与具备旅游劳动资质的旅游汽车(船舶)公司法人签订《四川省道路旅游运输合同》(长期合同和趟次合同);负责将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负责旅游团队的日常安全检查;协助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黄金周”期间的旅游安全检查、值班等工作。

篇5:H县旅游局“五一景区安全预案

新津县旅游局“五一”景区安全预案五一大假即将来临,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的群众景区安全意识,推动全县景区安全工作的开展,杜绝景区危险事故的发生,根据县委、县政府具体工作的部署以及市建委有关会议精神,我局特制定以下预案:一、成立五一景区安全领导小组为了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确保我县旅游景区(点)安全运行,我局成立了景区安全领导小组,由局长宋东兵为组长,做到分工到人,责任到人。景区安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宋东兵副组长:李建康、组员:范志勇、敖然、李唐、付英瑞二、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确保五一期间我县旅游景区(点)安全运行,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整个五一期间,我县风景旅游主管部门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三、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安全意识为了提高全民景区安全意识,自市建委相关会议召开之后,我局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并召开会议,认真学习相关精神,提高对开展景区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同时通过在旅游景区(点)、宾馆、饭店、农家乐等地散发资料和标语等方式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景区安全教育,紧紧围绕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发生和贯彻落实今年的让景区安全主题进行宣传,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切实做到“景区安全自查,安全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以提高全民景区安全意识的目的,切实抓好景区安全工作。四、制定措施,加强督查、加强引导为了将工作更好的落到实处,景区安全领导小组对景区(点)、宾馆、饭店、农家乐等进行检查,要求各景区做到以下方面:1、建立健全各景区安全应急预案。确保一旦有突发事件,各景区能启动应急预案,按相应程序实施救助,减轻损失。2、建立安全防范巡查制度。加强安全措施,树立安全是景区的生命线的思想,时刻敲响“安全第一”的警钟,杜绝景区不安全事故发生。3、实行人员、责任、措施、经费的落实。定期对景区设施进行大检查,对各种安全设施要定人定岗定设施,常抓不懈。对造成景区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经营户要依法予以关闭或取缔。4、各景区要建立专兼职的景区安全抢险队伍。组织安排好游览线路,研究制定有关分散人流的措施,防止造成发生事故或产生不良影响。新津县风景旅游局二00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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