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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企业安全文化主要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0

既然安全文化可以弥补安全管理的不足,就象安全管理可以弥补安全技术不足一样。因此,安全文化绝不应是一种空中楼阁,而应该紧密结合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实践活动。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坚持以*同志“三个代表”重要理论为指导,坚持先进的文化方向,与时俱进。安全文化作为人类文化和施工企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其发生和发展的条件是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们对安全生产规律的认识。早先各个时期所形成的安全价值观、安全行为模式等,必然会对以后的安全文化产生影响。在我们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应该总结、宣扬现代安全文化与安全素养,摈弃陈旧错误的安全文化,从被动型、经验型的安全观转向效益型、系统型的安全观。在我国已经加入WTO的情况下,更应该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的安全文化理论和方法,不断完善自我。

2、以良好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为基础,创造提高安全素养的氛围与环境。安全文化的推行,必须建立在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良好的安全管理基础之上。无法想象,一个施工企业生产条件恶劣,事故隐患丛生,安全管理混乱甚至没有,不安全行为随处可见,而仅通过安全文化的建设即可使不安全的生产面貌发生有效的改变。施工企业职工个人安全素养的提高,除了自身的努力外,还要依靠群体效应的引导,这与人的“从众心理”有关。施工企业的领导应该为职工创造一种“谁遵守安全行为规范谁有利,谁违反安全行为规范谁受罚”的管理环境,持之以恒,使职工将遵守安全行为规范变成自觉自愿的行动,而不遵守安全行为规范的举动变得与群体格格不入并遭到排斥,令行为人感到由于自己的不安全行为被同事们轻视,则职工整体的安全修养必将大大提高。提高安全修养的工作氛围应该以班组建设为基础。

3、将安全文化建设融合于施工企业总体文化和各项工作之中。施工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不应该把安全文化看作特别独行的事务,而要在施工企业的总体理念、形象识别、工作目标与规划、岗位责任制制定、生产过程控制及监督反馈等各个方面融合进安全文化的内容。在施工企业中,也许看不见、听不到的“安全文化”词语会在各项工作中处处、事事体现安全文化,这才是安全文化建设的实质。要紧扣施工企业的生产目标与管理体制,配合施工企业改革的步伐,采用动态的管理方法设计安全文化的具体内容和有效的宣传方式以及具体的实施计划。从宏观出发,自微观入手,及时地研究社会与施工企业的状况,搜集安全文化的信息,不断地调整、完善安全文化的内容;同时注意评价实施安全文化的绩效,防止走过场、搞形式。

4、组建专门的领导班子,加强对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直接领导,充分发挥施工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的作用。由施工企业法人代表挂帅,并由党、政、工、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该领导班子负责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制定施工企业的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安全文化建设中的具体职责,并要做好宣传动员、督促检查、总结评价等各项工作。把安全文化建设与政治思想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在施工企业全体成员中开展理想与道德的教育,提高全体成员的思想境界。同时,把安全文化融入施工企业党团、工会、QC小组等的各类活动中去,使安全文化产生更广泛的效应,以深入人心。

5、加强各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综合知识与技能。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土壤是职工,职工受教育的程度、知识水平的高低、业务能力的强弱等基础文化素养,与安全文化工作的实施密切相关。因此,进行施工企业安全文化的宣传教育,要结合职工基础教育和其他教育,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活动经常。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倡导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如报刊、广播、宣传拦、会议等,树立先进典型,狠抓落后个案,弘扬正气,抨击歪风,摒弃一切品位低下的“文化”,净化施工场地环境,营造一种健康、活拨、高尚、进取的施工企业安全文化环境。

6、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能一蹴而就,要准备打持久战。要善于总结,不断地积累经验,经过长期的培育、反复的强化,以形成系统的、独具特色的安全文化氛围,以此形成巨大的感染力。由于安全文化对人的影响是多层次的,因此不可能在短期内产生明显的、根本的效果。有人甚至指出,倡导安全文化的效果可能要在2-3代人身上才能显现出来,必须从孩童时期抓起。

总之,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必将改善各施工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施工企业全体成员的综合素质,提升施工企业全体成员的行为水准,是施工企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搞好生产安全与创出企业特色以及创造更佳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环节。

篇2: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防治措施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2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项目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3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项目部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辐射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毒物品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5防护措施

(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各项目部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2、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3、施工现场在进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筑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4、在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进行防水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5、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二)防护措施

1、公司为有效防止职业病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从管理上明确公司职能部室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多级责任制,分清在职业病预防上的岗位职责。

2、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3、施工现场做封闭式施工,用高度不低于2m的围挡将现场四周围起来。

4、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散材成堆,型材成垛)。

5、现场临时仓库内各种袋(桶、箱)装材料码放成垛,小型材料上架存放。

6、接触粉尘作业的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施工中采取不断喷水的措施降低扬尘,作业人员正确佩带防尘口罩。

7、从事防水作业,喷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运转正常,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中要正确佩带防毒口罩。密闭空间内进行防水、喷漆作业容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如防护用具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至通风处,并通知施工现场其他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该场所进行通风;若已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报告项目部进行处理;慢性中毒症状比较不易被发现,公司对从事此类作业的施工人员每半年组织一次体检,发现职业病症状将立即通知本人并调离岗位,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

8、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带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电气焊作业易引发的职业病与第7条所列基本相似,参照第7条执行。

9、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要正确佩带防护耳罩,并减少噪声作业的时间。如因进行强噪音作业导致头晕、耳鸣等症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其他人员进行治疗,症状严重者报公司应急救援小组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每半年进行一次体检。

10、施工中所使用的加工设备要设置除尘装置,清运垃圾必须使用喷洒后方可用提升机或封闭专用垃圾道运输,严禁从窗口倾倒垃圾。细散颗粒材料的装卸运输必须要遮盖,现场专用道路要经常喷洒水,把粉尘污染降低到最小限度。长期在高密度粉尘环境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口罩、发帽及其他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止吸入有毒灰尘。

11、长期从事高温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并佩带好防护用品。

12、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公司将检查结果告之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

6安全检查措施

1、公司施工部除进行经常的检查外,每年还定期组织其他部门进行联合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

2、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3、安全生产检查应该始终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应该定出计划,按期解决。

b.尘肺病职业危害防治实施办法

为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技进步,实行科学管理,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劳动者技术素质和健康保障群策群力,录取防范措施,消除和制止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与健康的一切不良条件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件》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安全组织机构及工会组织应当加强对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

第二条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国家防止粉尘危害的有关规定,录取工艺改革,湿开式作业,密闭尘源,合理抽风等防尘措施,推广使用无尘或者低尘的技术、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禁止在没有防尘设施的作业环境中进行敞开式干式粉尘作业。

第三条安排防尘经费,专款专用,进行技术改造,改主设备必须编入设备台帐,列入维修计划,保持正常运转。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续建有粉尘作业的工程项目,防尘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

第五条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又没有进行治理,严重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职工有权拒绝操作。

第六条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粉尘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察,负责职工健康监护,尘肺病诊断、治疗、疗养的监督

第七条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粉尘作业场所有关预防和治理粉尘危害的工程技术,组织管理措施及其效果改进进行监察。

第八条工会组织负责尘肺病防治工作的群众性监督协助单位开展防尘工作,教育职工遵守防尘规章制度。

第九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作业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和防尘工程技术及效果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和劳动、卫生和工会组织报告,并向职工公布。

第十条对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进行就业前体检和就业后定期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从事电焊作业、工程施工的接尘职工每两年体检一次,已经确诊为尘肺病或者经体检发现为可疑尘肺病的接尘职工,每年负责一次。

第十一条患有下列职业禁忌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粉尘作业

(一)活动性肺结核病。

(二)慢性肺部疾病,严重慢性上呼吸道疾病和支气管疾病。

(三)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

(四)较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

(五)医学上认为不宜从事粉尘作业的疾病。

第十二条尘肺病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尘肺病诊断鉴定组集体诊断。确诊为尘肺病的,按照国家有关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提出劳动能力鉴定意见,记入《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调离粉尘作业岗位,并根据尘肺病期和病情给予治疗和疗养。

第十三条认真执行本办法,在尘肺病防治、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发资金处罚。

(一)未对粉尘作业职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的。

(二)安排职业禁忌症人员从事粉尘作业的。

(三)强令尘肺病患者继续从事粉尘作业的

(四)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粉尘作业的。

(五)擅自挪用防尘设施经费的。

(六)任意拆毁防尘设施,致使粉尘危害加重的。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具体措施

安全生产对施工企业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管理内容,只有安全生产上去了,才能抓好进度,提高质量。我司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齐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可靠的安全管理网络,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提高企业的形象。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总、分包之间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2、新进企业工人须进行公司、项目和班组的三级教育;工人变换工种,须进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据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

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

4、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名册齐全。

5、安全检查: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6、班组"三上岗、一讲评"活动: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对班组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7、遵章守纪、佩戴标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各类施工人员佩戴识别卡进入工地。

8、工伤事故处理:建立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认真做好"三不放过"工作。

9、"五牌一图"与安全标牌

施工现场必须张挂"五牌一图":即(1)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称牌,即工程概况牌;(2)安全生产牌;(3)消防保卫牌;(4)文明施工牌;(5)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6)施工总平面图。

施工工地必须有安全生产宣传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挂有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告牌。

二)脚手架安全使用技术措施

1、本工程搭设悬挑式双排钢管架。依照《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规范》进行搭设。

2、脚手板材质标准

项次缺陷名称材质要求所能容许的程度

1腐朽不容许

2木节:在构件任一面任何150mm长度上所有木节尺寸总和不得大于所在面宽的1/3

3斜纹:任何1m长上平均倾斜高度,不得大于80mm

4髓心:不允许

5裂缝:在连接部位的受剪面及其附近不容许

7虫蛀容许有表面虫沟,不得有虫眼

2.1钢管材质要求

一般采用Φ48mm、50Φmm,壁厚为3.5mm的焊接钢管,并要符合YB242-63标准。扣件一般应用GB978-67《可锻铸铁分类及技术条件》的规定。用机械性能不低于KT33-8的可锻铸铁制造。而扣件的附件(T形螺栓、螺母、垫圈)所采用的材料符合GB700-75《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中A3的规定,螺纹均符合GB196-81《普通螺纹》规定;垫圈则要符合GB96-76《垫圈》的规定。扣件不应有裂纹、气孔;不应有疏松、砂眼或其影响使用性能的铸造缺陷。扣件的开口处的最小距离要不小于5mm,扣件的活动部位应灵活,旋转扣件的两件旋转面间隙要小于1mm。

3外架搭设技术要求:(一般要求,详细见外架施工方案)

3.1脚手架横向距为1.0-1.3m,纵向间距1.3-1.5m9建筑用途)。

3.2脚手架坚立杆离墙体的距离为30-50mm,小横杆离墙体为10-20cm。

3.3阴、阳角处立杆距墙体的距离不得大于40cm。

4、软硬拉结

4.1各类拉结、支撑点应符合规范要求。

4.2软拉结应双股并联,不得拉结在窗框、水落管和锈蚀的金属预埋件上。

4.3设置预埋硬拉结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标准。

4.4硬拉结与脚手架里立杆连接点不准采用电焊焊接。

5、搭接:脚手架剪刀撑、斜撑搭接长度不小于0.4m,且不少于2只扣件紧固。

6、竹篱笆、栏杆

6.1施工操作层必须满铺篱笆,四角绑扎牢固。

6.2铺设竹笆层时,应设置40cm踢脚笆、围护笆或不低于1m的小眼安全网。

7、登高设施

7.1斜道(直上、之字形):走人的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运料的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4。并应铺设特殊竹笆(竹黄一律向上)或加设防滑措施。

7.2斜道应设置不小于3.4m2的平台。

7.3斜道纵向外侧及横向两终端应设置剪力撑。

7.4登高挂梯不得设置在脚手架通道中间。

7.5登高挂梯架子纵向外侧应设置剪力撑。

7.6斜道坡度两侧应设两道防护栏杆。

7.7斜道平台、登高平台临边应设竹笆防护,不得采用40cm踢脚笆或安全网。

8、验收

8.1脚手架应有分部、分段按施工进度的书面验收报告。

8.2各种脚手架应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8.3扣件的扭力矩应按规范要求测试,抽点验收。

三)"三宝""四口"安全保护措施

1安全帽

1.1安全帽购买时必须是国家或地方安全监督部门指定的品牌。

1.2安全帽在按GB2812-81规定批量抽验时,如不合格,应再取双倍复验。

2安全带:购买安全带时,必须按(GB6095-85)标准执行,出厂资料、归档。

3安全网:购买安全网必须按(GB5725-85)标准执行,采用容目式安全网,其标准1cm×1cm目数为2000目以上。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范督促工人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预留洞口

4.1边长或直径在20~25cm的洞口,可利用混凝土板内钢筋或固定盖板防护。

4.260~150cm的洞口,可用混凝土板内钢筋贯空洞径,网格一般不得大于20cm。

4.3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护栏,洞口下张安全网,按栏高1m设两道水平杆。

4.4预制构件的洞口(包括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参

照上述规定防护或架设脚手板、满铺竹笆,固定防护。

5楼梯口

5.1分层施工楼梯口应装临时防护。

5.2梯段边设临时防护栏杆(用钢管)。

5.3顶层楼梯口应随施工安装正式栏杆或临时防护栏杆。

5.4临边防护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

四)施工用电

1、支线架设

1.1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

1.2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1.3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1.4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记。

1.5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2、现场照明

2.1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压。危险、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2.2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

2.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2.4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碘钨灯固定架设,要保证安全。钠、铊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3、架空线

3.1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3.2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杆板线离地2.5m以上应加绝缘子。

3.3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4、电箱(配电箱、开关箱)

4.1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使用标准电箱。

4.2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

4.3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定。

4.4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极配合。

4.5配电箱应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零排地排齐全。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

4.6配电箱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或开关箱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路专控;总开关电器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熔丝应和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

4.7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

4.8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配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5、接地接零

5.1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但不得用螺纹钢,其截面不小于48mm2,一组2根接地体之间间距不小于2.5m,入土深度不小于2m,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5.2橡皮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接地或接零线截面最小不能低于2.5mm2多股芯线;手持式民用电设备应采用不小于1.5mm2的多股铜芯线。

5.3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6、变配电装置

6.1配电间面积不小于3m×3m,单列配电柜(板)通道;正面不小于1.5m,侧面不小于1m,背面不小于0.8m;双列配电柜正面不小于2m。

6.2配电间必须符合"四防一通"的要求

6.3变配电间应配有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并有各类警告标牌。开关应有编号及用途标志。保持室内清洁无杂物。

五)中小型机具

1、搅拌机及砂浆机

1.1必须搭设防雨防砸操作棚,机体安装坚实平稳。

1.2各类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防护罩必须安全可靠有效。

1.3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

1.4必须有良好的单独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1.5搅拌机操作杆必须装有保险装置,进料斗应有挂钩及链。

1.6搅拌机拉铲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1.7砂浆机筒体防护栅齐全,出料应配备圆盘式手转盘。

2、木工平(压)刨

2.1外露传动部位必须装有防护装置。

2.2刨面必须有靠山

2.3平刨刀刃处必须设护手防护装置。

2.4压刨设有刀口防回弹装置。

2.5必须单独重复接地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3、木工圆锯

3.1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的防护罩和安全防护挡板及月牙罩。

3.2圆锯要设松口刀(分料器)。

3.3操作必须使用单向电动开关。

3.4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4、手持电动机具

4.1必须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

4.2防护罩壳齐全有效。

4.3外壳必须有效接地或接零。

4.4橡皮电线不得破损。

5、电焊机

5.1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5.2一、二次线(电源、龙头)接线处应有齐全的防护罩,二次线应使用线鼻子。

5.3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5.4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绝缘良好。

6、乙炔发生器

6.1距明火距离应大于10m。

6.2必须装有回火防止器。

6.3应有保险链、防爆膜,保险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使用合理。

7、气瓶

7.1各类气瓶应有明显色标和防震圈,并不得在露天曝晒。

7.2乙炔气瓶与氧气瓶距离应大于5m。

7.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回火防止器。

7.4皮管应用夹头紧固。

7.5操作人员应持有效证上岗操作。

8、水泵

8.1电源线不得破损。

8.2有良好的接零保护装置。

8.3应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

六)、塔吊(起重)

1.1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1.2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1.3作业前应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1.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5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6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7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1.8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1.9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fL$固后方可起吊。

2.0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1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2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端不得小于互米。

2.3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2.4通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2.5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应移到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须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2.6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2.7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2.7.1(回)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心必须移至规定位置。

2.7.2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2.7.3顶升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应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2.7.4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他作业。

2.7.5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2.7.6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距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七)、施工电梯

1.1电梯操作工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取证后方可操作。

1.2电梯司机应按规定检查电梯是否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1.3操作前应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检查限速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1.4操作前应检查,电梯底笼周围2.5米范围内的防护栏杆必须具备,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必须平整牢固,出人口栏杆必须安全可靠。

1.5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应空载和满载运行,将梯笼升离地面互米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的灵敏性,确认正常后方可投人运行。

1.6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

1.7操作工必须做好外用电梯设备使用。维修、保养、运转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和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八)防火安全

1、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定设专职防火干部和专职消防员,建立防火档案并正确填写。

2、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订出教育训练计划和管理办法。

3、重点部位(危险仓库、油漆间、木库、木工间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要求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4、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5、一般建筑各楼层、非重点仓库及宿舍,明确用火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6、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7、危险品押运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和审证,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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