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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某某区新增出租汽车运力稳定及安全应急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为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保障新增出租汽车运力的社会稳定,确保良好的交通秩序环境,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更好的应对突发、偶发事件,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预案。一、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的原则,最大限度维护市民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利益。2、预防为主的原则,把预防作为应对突发事故(件)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高度警惕,增加过程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3、协调配合的原则,建立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组织指挥机构。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二、组织指挥1、应急处置组织机构与职责本次新增出租汽车运力稳定及安全应急工作,按《温江区突发事故(件)应急处置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区领导的支持下,由区交通局牵头,区公安局、安监办、信访办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全力配合,并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承担协调管理责任,编制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预案。区交通局是我区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具体应急处置的过程管理责任。区交通局建立新增出租汽车运力稳定及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小组,马晓蔷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左良骥任常务副组长,纪检组长马跃明、副局长谈邦才任副组长,组员由局运输科负责人、区交管所班子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管所,应急指挥室设在交管所办公室,主任由谷志成同志担任。2、组织体系框架三、任务分工(一)出租汽车公司:所有公司管理工作人员每日必须深入各出租汽车驾驶员和车主,掌握出租汽车驾驶员和车主的思想动态,留意驾驶员私下聚集、散布不稳定言论的行为,按照“有问题立即上报、无事报平安”的要求,每日17时前必须将本公司的稳定和安全情况上报交管所和交通局运输安全科。(二)交管所执法中队:加强路检路查和营运秩序管理,特别要加强出租汽车、营运班车和人力三轮车的动态检查,凡发生营运秩序异常及非正常聚集等可能影响稳定的现象,及时上报交管所领导并立即进行疏散。(三)区信访办:听取社会各界对新增出租汽车运力的反映,若有异常情况及负面*,立即上报分管区长,并通报区交通局。(四)交管所:1、保持高度警惕,加强队伍管理,3个执法中队在1月14日至26日期间不得放假,随时上路巡逻;2、及时收集和上报相关情况;3、在法规范围内适当放松和放宽对各类交通运输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减少不稳定源头;4、进一步加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出租汽车经营创造宽松的环境。5、配合拍卖公司完善公开、公正的拍卖程序,选择易于疏散人群众和保障安全的拍卖会场,派出3名执法队员维护报名秩序,1月24日派出10人以的执法队员维护会场秩序。(五)区运输安全科:监督拍卖公司拍卖程序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综合协调交管所、拍卖公司、出租汽车公司的联系,确保政令畅通;及时收集运输市场的动员,若有异常情况及负面言论,立即上报局领导。(六)区公安局:依据部门职责制定相关工作预案,落实25人以上的干警,当营运市场发生突发不稳定事件时,调度部署警力配合交通部门进行处置,5-10分钟内赶到现场,对周边道路进行秩序维护疏导,维护正常公共秩序;1月24日,干警协助维护会场和道路秩序。(七)区安监办: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牵头协助交通部门和拍卖公司抓好拍卖会场的安全、消防工作。四、处置措施1、当发生不稳定和安全突发事件时,由应急工作队小组负责组织指挥,交通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管理干部应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处置,并及时向区领导汇报情况。区交管所执法队伍、区公安局干警应在5—10分钟赶到现场,疏导交通、疏散人群。2、不稳定行为所涉及的公司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落实责任,分人、分车进行宣传教育和思想开导,将本公司的员工和车辆及时带离现场。五、工作要求2、各单位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组织、部署措施的落实,逐级明确责任,切实作到干部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力度到位,决不能因为我们工作失误或麻痹大意贻误战机。3、日常工作中,要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发动工作,要教育干部职工时刻警惕,要在思想上认识到突发偶发事件随时随刻都有可能发生。4、建立应急处置通信联络制度,各单位的相关人员随身的通讯设备应保持24小时待机状态,从而确保应急通讯的畅通,果断做好处置工作。5、加强对突发事故(件)的预测和预警,对已发生和预计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件),应及时报告工作小组办公室。6、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统一部署,协同作战,发挥整体作战的威力。二〇〇五年一月十五日

篇2:市某某区交通局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能迅速有效地组织援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结合交通系统实施情况,特制定本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一、组织机构和职责成都市温江区交通局成立了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后勤保障和专业救援组。其组织机构、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如下:(一)领导小组1、人员组成:由交通局局长马晓蔷任组长,副局长左良骥、谈邦才、纪验组长马跃明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各科室负责人和系统各单位一把手组成。2、主要职责: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是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应急救援的总指挥。(二)办公室1、人员组成:由局运安科吴光昭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运安科全体工作人员,交管所所长谷志成、公路科科长周晓峰。2、主要职责:负责本预案的具体组织实施,下达领导小组指令,负责信息的传递、上报。(三)后勤保障组1、人员组成:由局财务科黄玉新任组长,成员为财务科、办公室和公路科的全体工作人员、安监科部分工作人员。2、主要职责:保证应急处置预案贯彻实施的经费和物资,做好车辆的调配。(四)专业救援组1、人员组成:组长由路政队队长罗学斌担任,成员为路政队全体工作人员、运安科部分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临时抽调交管所、海事处执法人员配合)。2、主要职责:负责道路交通运输和企事业单位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保障抢救所需车辆和救援器材以及救护队伍能迅速地实施交通主管部门拟制的救护方案,保护好现场,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减少事故对社会的影响。(五)重特大事故档案资料审查组1、人员组成:副局长左良骥担任组长;工作人员为谷志成、周晓峰、唐蔚、吴光昭。2、主要职责:事故发生后,事故档案资料审查组要在第一时间内封存发生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所有安全档案资料,同时封存发生事故单车车辆技术档案和驾驶员个人档案资料。为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处理提供依据。二、防范及应急处置程序(一)系统各单位和局各科室应认真开展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按照“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将重大隐患整治排查工作列为一项主要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切实加强本单位、部门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二)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1、报告及报警各单位、部门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以最快形式向局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报告,办公室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事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2、下达救援指令在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领导小组下达救援指令和要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传达指令,并调度专业救援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同时通知有关部门保障交通顺畅以及保护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3、实施救援抢险专业救援组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组织车辆、救援器材和救援人员赶赴现场,由救援组组长负责现场指挥,按照领导小组指令和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抢险工作,并保持与局领导小组的联系,随时将施救情况报告领导小组。4、后勤援助后勤保障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做好抢救所需的电源,保障通讯畅通,及时抢救伤员,尽快转移到医院抢救。迅速核实死、伤人员等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准备做好下一步的善后工作,保持与领导小组的联系,随时将伤员抢救以及善后处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5、现场清理各组救援工作结束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下达救援工作结束指令,专业救援组及进行现场清理后,通知有关单位撤除警戒。三、救援工作的准备各救援工作组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救援工作的准备,对救援工作进行演练,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要组建出一支人员精干、训练有素的救援队伍,以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四、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平时要负责对各救援小组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系统各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执行情况,各救援组人员组机构组织、培训,救援设施落实情况,救援组的准备情况。并及时对检查出的不足进行整改。

篇3:市房产管理局防洪抗旱安全应急抢险预案

1总则1.1目的为了切实做好我局防洪抗旱安全应急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维护社会稳定,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1.2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都江堰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防洪抗旱应急抢险工作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市政府及都江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全局防洪抗旱应急抢险救援工作。(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防洪抗旱应急抢险工作现场指挥以市房管局防洪抗旱领导小组为主,各相关科室以职能进行区域划分并相互协调配合。(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步骤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1.3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3)《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号);(4)《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1.4适用范围本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因灾害性天气发生突发性险情或因安全隐患发生垮塌事故时(包括日常危房抢险及特殊情况下的房屋抢险等)市房管局的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指挥机构设置与职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房管局负责协调指挥全局防洪抗旱应急抢险工作。防洪抗旱应急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科室职责如下:组长:市房管局局长副组长:市房管局分管副局长成员科室:办公室、房屋安全鉴定科、房屋拆迁管理科、公房管理所、物业管理科、市场管理科、房地产交易中心、房政法规科、白蚁防治所、廉租住房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灾后重建办公室、兴堰公司。1、办公室:(1)负责政令畅通,当安全事故发生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安监局、医疗等部门上报;(2)接受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批示、指示并负责督办落实;(3)收集、汇总实情信息和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综合报告;(4)应急期间安排工作用车,并做好应急人员后勤保障工作,应急期间车辆由应急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5)负责应急状态下单位机要保密和保卫工作。2、房屋安全鉴定科:(1)负责应急值守,保证昼夜24小时值班;(2)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对灾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援;负责危险房屋安全监控,随时对危险房屋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3、公房管理所:(1)负责应急值守,保证昼夜24小时值班;(2)了解灾情,向办公室草拟灾情信息(不包含具体的经济损失数额);(3)组织或约请专家赴受灾地指导公房救灾工作;(4)根据专家方案,组织受灾地公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抢险排险、应急检修、应急加固、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4、房屋拆迁管理科:(1)负责应急值守,保证昼夜24小时值班;(2)了解灾情,向办公室草拟灾情信息(不包含具体的经济损失数据);(3)根据城市危房情况,组织或约请专家指导救灾工作;(4)根据专家方案,组织城市危房排危、打围以及科学实施安全拆除等工作;5、物业管理科:(1)负责应急值守,保证昼夜24小时值班;(2)了解灾情,向办公室草拟灾情信息(不包含具体的经济损失数据);(3)督促指导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对其提供物业服务的小区进行防洪抗旱应急抢险工作;6、市场管理科:(1)负责应急值守,保证昼夜24小时值班;(2)了解灾情,向办公室草拟灾情信息(不包含具体的经济损失数据);(3)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防洪抗旱应急抢险工作;7、兴堰公司:(1)负责应急值守,保证昼夜24小时值班;(2)负责施工现场、拆迁现场的监管工作;(3)了解实情,及时向局办公室草拟实情信息;(4)积极配合全局抢险排险应急工作。8、其他科室:(1)负责应急值守,保证昼夜24小时值班;(2)了解灾情,向办公室草拟灾情信息;(3)积极配合全局抢险排险应急工作。2.2有关部门(机构)职责根据事故情况,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时,上报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和支持。3预警和预防机制3.1信息监控与报告发生灾难事故时,信息由市防洪抗旱指挥部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事故报告应在2小时以内上报,重特大事故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3.2预警预防行动定期对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进行监控,并与市气象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流平台,确认各种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科室、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组织工作人员将预警信息对公房承租户、拆迁单位、开发企业、物管企业等进行通知。当本级、本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协调。4应急响应都江堰市有严重破坏性地震的临震预报或都江堰市城区内有特大灾害性天气预报时:(1)办公室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2)行政办公室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工作转为以抢险救灾为中心的应急方式,在第一时间内将灾情向119、120、110部门通报,并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3)相关科室负责人应在接到预警、预报通知的10分钟内,非工作时间、节假日30分钟内,召集科室成员到指定地点召开应急会议,部署抗震和防洪防涝工作。(4)办公室:a、将救灾器具、物资交与相应的科室。b、拟出送市政府和相关上级部门的灾情报告。c、保持与上级救灾机构的联系,传达上级救灾机构的命令和指示。d、将查实的灾情上报相应管理机构。e、履行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其他职责。(5)办公室:拟定工作方案,进行防灾物资贮备、防灾救灾器具的准备和检查;拟定24小时的防灾值班表,安排应急车辆,确保与上级部门、单位科室之间的通讯通畅。(6)公房管理所:a、领取救灾器具、物资后,第一时间到达受灾现场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并协助当地政府将受灾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b、根据灾害情况拟订灾后重建方案。c、根据上级部门批准的重建方案组织施工。d、应立即组织人员对所辖城区公房进行详细的排查,根据排查情况与收到的灾情预报将公房进行预警分类。e、履行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其他职责。(7)房屋安全鉴定科:a、将灾害现场实际情况上报行政办公室。b、对救灾工作给予技术性指导。c、履行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其他职责。d、立即组织人员对危险房屋进行排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8)其他科室按照局应急抢险领导小组统一工作分配,开展相应职能区域的应急预案所规定的职责。应急工作所辖科室,应严格按照应急机构规定的职责进行分工协作,力争使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灾害降低到最小程度。5.恢复与重建5.1善后处置对灾害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向上级汇报。5.2调查与评估救灾工作结束后,要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5.3恢复重建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6.信息发布都江堰市房产管理局接到灾害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建立与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市防洪抗旱指挥部相关成员、有关专家的通信联系,保证信息畅通。7.指挥和协调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都江堰市房产管理局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成立事故抢险现场指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事故抢险。本预案启动后,都江堰市房产管理局协调指挥的主要内容是:(1)根据现场抢险工作需要,及时向上级汇报险情;(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抢险工作,协助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请求上级通知有关方面启动相关应急预案。8.紧急处置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领域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上报市防洪抗旱指挥部,影响特别严重的报市政府决定。9.应急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完成后,经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局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并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政府、市防洪抗旱指挥部,由市政府宣布应急结束。10.应急保障10.1救援设备保障建立救援抢险设备库房管理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统一调用。10.2通信保障建立健全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10.3应急队伍保障以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为基础,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培训。10.4交通运输保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篇4:H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都江堰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编制目的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都江堰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建设局实际,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救援预案所指重(特)大质量事故、施工安全事故是按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第3号令)规定:根据管理权限,在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等。四、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成立都江堰市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闵云万局长副组长:王文分管副局长成员:田建国、吕晓波、左传书、张彧、戴文才、王翔、隋连涛、何正卫、刘玉强、罗庆选、范月鹏、李中学、郭强、高敏。五、分工与职责1、在市建设局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建筑行业质量施工安全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当事故发生时,立即组织协调各单位、部门进行抢险救助工作。2、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保证通讯随时畅通,接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报告,及时如实准确将事故信息报送主管领导,并根据事故规模大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分析事故形势,负责抢险救援车辆、装备及交通运输车辆的调度保障工作。3、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在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救援指令后迅速赶赴事发地点,现场查看分析事故态势,负责现场采集、汇总和分析事件信息,进行事态趋势预测分析,为领导提供决策指挥依据,提出应急工作建议,明确人员分工,设立警戒范围,组织人员疏散,排除现场隐患,防止二次事故发生,组织协调、协助各单位开展人员搜寻抢救工作。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联系外部支援单位:三羊建设集团、五建集团、成都光大建设集团、发展建筑公司。六、应急响应在接到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接收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召集小组成员,进行分工布置与安排,调集、指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同时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七、应急结束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救援抢险工作结束后,应报告当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征求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组的意见后,下达救援抢险结束的指令,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进行现场清理,解除警戒。八、宣传培训与演习1、宣传教育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通过日常监督工作和对新建工程的开工条件审查,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宣讲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在工人进场及施工作业前向其宣传事故避险及救援常识,树立“以人为本,关注生命,关注安全”的理念,通过每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向公众广泛宣传常见的安全事故类型,如何减灾、避灾、自救和互救等知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特别是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2、救援人员培训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由各建筑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各单位要负责对救援人员进行基本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以适应各专业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3、演习为保障突发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应急救援演习原则上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演习针对常见的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突出应急救援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序性。附件:1、都江堰市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联系电话2、都江堰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3、主要施工单位应急救援人员及装备

附件1:都江堰市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联系电话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白)(晚)

现场抢险救援组织协调组电话:后勤讯联络保障组电话:1、三羊建设集团电话:2、五建集团电话:3、成都光大建设集团电话:4、发展建筑公司电话:附件2:都江堰市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重大事故发生

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办

应急救援程序启动

处置事故调查处理

后勤保障组现场抢险救援组

是否请求外部支援

特大安全事故

发出请求外部支援

应急工作总结

附件3:外部支援单位人员及装备1、都江堰市三羊公司联系电话:应急小分队装备:汽车吊挖掘机装载机灭火器切割机2、成都光大公司联系电话:应急小分队装备:汽车吊挖掘机装载机灭火器切割机3、都江堰市五建公司联系电话:应急小分队装备:汽车吊挖掘机装载机灭火器切割机4、都江堰市发展公司联系电话:应急小分队装备:汽车吊挖掘机装载机灭火器切割机

篇5:H市房产管理局直管公房安全应急抢险预案

都江堰市房产管理局直管公房安全应急抢险预案1总则1.1目的为了切实做好我市直管公房安全应急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维护社会稳定,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1.2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直管公房安全应急抢险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都江堰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在市政府及都江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监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直管公房安全应急抢险救援工作。(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直管公房安全应急抢险工作现场指挥以市房管局为主,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步骤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1.3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3)《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号);(4)《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1.4适用范围本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直管公房因灾害性天气发生突发性险情或因安全隐患发生垮塌事故时(包括日常危房抢险及特殊情况下的房屋抢险等)的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指挥机构设置与职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房管局负责协调指挥直管公房安全应急抢险工作。直管公房安全应急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单位职责如下:组长:市房管局局长副组长:市房管局分管副局长成员科室:行政办公室、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公房管理所。1、行政办公室:(1)负责政令畅通,当安全事故发生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安监局、医疗等部门上报;(2)接受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批示、指示并负责督办落实;(3)审查有关灾情的信息报道稿件,编发房管局抗灾、救灾的情况简报;(4)指导利用房管档案,为灾区或防灾、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5)应急期间安排工作用车,并做好应急人员后勤保障工作,应急期间车辆由应急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6)负责应急状态下单位机要保密和保卫工作。2、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1)负责对房屋加固进行技术性指导工作,包括:加固工程的图纸设计;加固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加固工程的验收工作;(2)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对灾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援;3、公房管理所:(1)负责应急值守,保证昼夜24小时值班;(2)了解灾情,向办公室草拟灾情信息(不包含具体的经济损失数额);(3)组织或约请专家赴受灾地指导公房救灾工作;(4)根据专家方案,组织受灾地公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抢险排险、应急检修、应急加固、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以及危房拆除、临时建筑搭建等工作;2.2有关部门(机构)职责根据事故情况,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时,上报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和支持。3预警和预防机制3.1信息监控与报告发生灾难事故时,信息由市安监局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经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市政府和成都市安监局。事故报告应在2小时以内上报,重特大事故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3.2预警预防行动定期对城市危房的危情进行监控,并与都江堰市气象局建立气象信息交流平台,确认各种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科室、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组织工作人员将预警信息对公房承租户进行逐户通知。当本级、本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协调。4应急响应4.1都江堰市有严重破坏性地震的临震预报或都江堰市城区内有特大灾害性天气预报时:(1)行政办公室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并将情况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2)相关科室负责人应在接到预警、预报通知的10分钟内,非工作时间、节假日30分钟内,召集办公室成员到指定地点召开应急会议,部署抗震和防洪防涝工作。(3)行政办公室:根据拟定的方案,进行防灾物资贮备、防灾救灾器具的准备和检查、防灾人员安排,拟定24小时的防灾值班表,安排应急车辆,确保与上级部门、单位科室之间的通讯通畅。(4)公房管理科:应立即组织人员对所辖城区公房进行详细的排查,根据排查情况与收到的灾情预报将公房进行预警分类。(5)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应根据公房管理所的预警分类,制定维修加固方案。(6)应急工作所辖科室,应严格按照应急机制规定的职责进行分工协作,力争使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灾害降低到最小程度。4.2.都江堰市发生破坏性地震或涉及公房的其它突发性灾害时:(1)行政办公室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工作转为以抢险救灾为中心的应急方式,在第一时间内将灾情向119、120、110部门通报,并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2)相关科室负责人应在接到灾情通知的10分钟内,非工作时间、节假日30分钟内,召集办公室成员到指定地点召开应急会议,并部署救灾工作。(3)行政办公室:a、将救灾器具、物资交与相应的科室。b、拟出送市政府和相关上级部门的灾情报告。c、保持与上级救灾机构的联系,传达上级救灾机构的命令和指示。d、将查实的灾情上报相应管理机构。e、履行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其他职责。(4)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a、将灾害现场实际情况上报行政办公室。b、对救灾工作给予技术性指导。c、履行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其他职责。(5)、公房管理所:a、领取救灾器具、物资后,第一时间到达受灾现场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并协助当地政府将受灾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b、根据灾害情况拟订灾后重建方案。c、根据上级部门批准的重建方案组织施工。d、履行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其他职责。5.恢复与重建5.1善后处置对灾害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事故中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5.2调查与评估救灾工作结束后,要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5.3恢复重建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6.信息发布都江堰市房产管理局接到灾害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建立与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市安监局有关成员、有关专家的通信联系,保证信息畅通。7.指挥和协调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都江堰市房产管理局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成立事故抢险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事故抢险。本预案启动后,都江堰市房产管理局协调指挥的主要内容是:(1)根据现场抢险工作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险情,协调调动有关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抢险需要;(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抢险工作,协助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适时通知有关方面启动相关应急预案;(4)协调事故发生地辖区政府配合、支援救援工作;8.紧急处置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跨领域的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上报市安监局,影响特别严重的报市政府决定。9.应急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完成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政府、市安监局,由市政府宣布应急结束。10.应急保障10.1救援设备保障建立救援抢险设备库房管理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统一调用。10.2通信保障建立健全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10.3应急队伍保障以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为基础,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培训。10.4交通运输保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11.附则11.1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市安监局制定、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并将根据形势发展,及时修订本预案。11.2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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