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防范次生安全事故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审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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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防范次生安全事故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审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目前,我市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已全面进入实施阶段,大量生产经营单位正准备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已部分恢复生产经营活动。为了切实加强防范次生安全事故工作,加快灾后生产经营单位重建恢复进程,进一步规范灾后恢复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审查验收工作,特制定都江堰市交通局《防范次生安全事故和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审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高度重视,认真履职,以求真务实的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全力以赴服务企业,帮助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治理隐患,确保安全复产,有序复产,尽快复产,把地震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二、审查验收标准1、自查整改合格。全面深入开展了各类隐患排查,并按要求对隐患进行了整治,经自查合格。2、方案、预案齐全。有切实可行的复产方案,各类应急预案完善。特别是要有可靠的防震、防洪涝、防滑坡和防泥石流的应对措施。3、审查验收合格。企业房屋、特种设备、管道、供电、供气、消防、防雷、环保等经过了有资质的单位(机构)鉴定或确认,符合要求。4、试车试产正常。在恢复正常生产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了试车、试生产,设备、设施性能良好。5、培训教育到位。对员工进行了全员教育培训,重点开展风险辨识能力和紧急处置能力培训,从业人员具备应急能力和自救互救知识。6、警示标识齐全。按规定设置了警示标识。7、其它需要具备的条件。三、审查验收程序企业申请、单位(机构)单项验收、乡镇初审、主管部门全面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合格手续在一周内报交通局安全科备案。四、审查验收职责分工1、公路科:负责负责道路、桥梁的整治、维修、加固,以及施工单位恢复生产的审查验收。2、交管所:负责运输企业(含公交公司)、维修企业、危化品运输、客货运输、驾校、客运中心的审查验收。3、航务所:负责非法营运、渡口、营运船只的审查验收。

篇2:H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都江堰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编制目的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都江堰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建设局实际,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救援预案所指重(特)大质量事故、施工安全事故是按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第3号令)规定:根据管理权限,在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等。四、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成立都江堰市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闵云万局长副组长:王文分管副局长成员:田建国、吕晓波、左传书、张彧、戴文才、王翔、隋连涛、何正卫、刘玉强、罗庆选、范月鹏、李中学、郭强、高敏。五、分工与职责1、在市建设局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建筑行业质量施工安全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当事故发生时,立即组织协调各单位、部门进行抢险救助工作。2、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保证通讯随时畅通,接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报告,及时如实准确将事故信息报送主管领导,并根据事故规模大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分析事故形势,负责抢险救援车辆、装备及交通运输车辆的调度保障工作。3、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在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救援指令后迅速赶赴事发地点,现场查看分析事故态势,负责现场采集、汇总和分析事件信息,进行事态趋势预测分析,为领导提供决策指挥依据,提出应急工作建议,明确人员分工,设立警戒范围,组织人员疏散,排除现场隐患,防止二次事故发生,组织协调、协助各单位开展人员搜寻抢救工作。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联系外部支援单位:三羊建设集团、五建集团、成都光大建设集团、发展建筑公司。六、应急响应在接到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接收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召集小组成员,进行分工布置与安排,调集、指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同时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七、应急结束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救援抢险工作结束后,应报告当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征求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组的意见后,下达救援抢险结束的指令,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进行现场清理,解除警戒。八、宣传培训与演习1、宣传教育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通过日常监督工作和对新建工程的开工条件审查,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宣讲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在工人进场及施工作业前向其宣传事故避险及救援常识,树立“以人为本,关注生命,关注安全”的理念,通过每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向公众广泛宣传常见的安全事故类型,如何减灾、避灾、自救和互救等知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特别是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2、救援人员培训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由各建筑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各单位要负责对救援人员进行基本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以适应各专业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3、演习为保障突发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应急救援演习原则上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演习针对常见的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突出应急救援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序性。附件:1、都江堰市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联系电话2、都江堰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3、主要施工单位应急救援人员及装备

附件1:都江堰市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联系电话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白)(晚)

现场抢险救援组织协调组电话:后勤讯联络保障组电话:1、三羊建设集团电话:2、五建集团电话:3、成都光大建设集团电话:4、发展建筑公司电话:附件2:都江堰市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重大事故发生

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办

应急救援程序启动

处置事故调查处理

后勤保障组现场抢险救援组

是否请求外部支援

特大安全事故

发出请求外部支援

应急工作总结

附件3:外部支援单位人员及装备1、都江堰市三羊公司联系电话:应急小分队装备:汽车吊挖掘机装载机灭火器切割机2、成都光大公司联系电话:应急小分队装备:汽车吊挖掘机装载机灭火器切割机3、都江堰市五建公司联系电话:应急小分队装备:汽车吊挖掘机装载机灭火器切割机4、都江堰市发展公司联系电话:应急小分队装备:汽车吊挖掘机装载机灭火器切割机

篇3:H市房产管理局直管公房安全应急抢险预案

都江堰市房产管理局直管公房安全应急抢险预案1总则1.1目的为了切实做好我市直管公房安全应急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维护社会稳定,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1.2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直管公房安全应急抢险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都江堰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在市政府及都江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监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直管公房安全应急抢险救援工作。(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直管公房安全应急抢险工作现场指挥以市房管局为主,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步骤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1.3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3)《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号);(4)《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1.4适用范围本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直管公房因灾害性天气发生突发性险情或因安全隐患发生垮塌事故时(包括日常危房抢险及特殊情况下的房屋抢险等)的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指挥机构设置与职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房管局负责协调指挥直管公房安全应急抢险工作。直管公房安全应急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单位职责如下:组长:市房管局局长副组长:市房管局分管副局长成员科室:行政办公室、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公房管理所。1、行政办公室:(1)负责政令畅通,当安全事故发生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安监局、医疗等部门上报;(2)接受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批示、指示并负责督办落实;(3)审查有关灾情的信息报道稿件,编发房管局抗灾、救灾的情况简报;(4)指导利用房管档案,为灾区或防灾、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5)应急期间安排工作用车,并做好应急人员后勤保障工作,应急期间车辆由应急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6)负责应急状态下单位机要保密和保卫工作。2、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1)负责对房屋加固进行技术性指导工作,包括:加固工程的图纸设计;加固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加固工程的验收工作;(2)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对灾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援;3、公房管理所:(1)负责应急值守,保证昼夜24小时值班;(2)了解灾情,向办公室草拟灾情信息(不包含具体的经济损失数额);(3)组织或约请专家赴受灾地指导公房救灾工作;(4)根据专家方案,组织受灾地公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抢险排险、应急检修、应急加固、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以及危房拆除、临时建筑搭建等工作;2.2有关部门(机构)职责根据事故情况,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时,上报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和支持。3预警和预防机制3.1信息监控与报告发生灾难事故时,信息由市安监局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经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市政府和成都市安监局。事故报告应在2小时以内上报,重特大事故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3.2预警预防行动定期对城市危房的危情进行监控,并与都江堰市气象局建立气象信息交流平台,确认各种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科室、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组织工作人员将预警信息对公房承租户进行逐户通知。当本级、本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协调。4应急响应4.1都江堰市有严重破坏性地震的临震预报或都江堰市城区内有特大灾害性天气预报时:(1)行政办公室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并将情况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2)相关科室负责人应在接到预警、预报通知的10分钟内,非工作时间、节假日30分钟内,召集办公室成员到指定地点召开应急会议,部署抗震和防洪防涝工作。(3)行政办公室:根据拟定的方案,进行防灾物资贮备、防灾救灾器具的准备和检查、防灾人员安排,拟定24小时的防灾值班表,安排应急车辆,确保与上级部门、单位科室之间的通讯通畅。(4)公房管理科:应立即组织人员对所辖城区公房进行详细的排查,根据排查情况与收到的灾情预报将公房进行预警分类。(5)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应根据公房管理所的预警分类,制定维修加固方案。(6)应急工作所辖科室,应严格按照应急机制规定的职责进行分工协作,力争使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灾害降低到最小程度。4.2.都江堰市发生破坏性地震或涉及公房的其它突发性灾害时:(1)行政办公室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工作转为以抢险救灾为中心的应急方式,在第一时间内将灾情向119、120、110部门通报,并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2)相关科室负责人应在接到灾情通知的10分钟内,非工作时间、节假日30分钟内,召集办公室成员到指定地点召开应急会议,并部署救灾工作。(3)行政办公室:a、将救灾器具、物资交与相应的科室。b、拟出送市政府和相关上级部门的灾情报告。c、保持与上级救灾机构的联系,传达上级救灾机构的命令和指示。d、将查实的灾情上报相应管理机构。e、履行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其他职责。(4)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a、将灾害现场实际情况上报行政办公室。b、对救灾工作给予技术性指导。c、履行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其他职责。(5)、公房管理所:a、领取救灾器具、物资后,第一时间到达受灾现场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并协助当地政府将受灾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b、根据灾害情况拟订灾后重建方案。c、根据上级部门批准的重建方案组织施工。d、履行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其他职责。5.恢复与重建5.1善后处置对灾害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事故中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5.2调查与评估救灾工作结束后,要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5.3恢复重建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6.信息发布都江堰市房产管理局接到灾害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建立与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市安监局有关成员、有关专家的通信联系,保证信息畅通。7.指挥和协调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都江堰市房产管理局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成立事故抢险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事故抢险。本预案启动后,都江堰市房产管理局协调指挥的主要内容是:(1)根据现场抢险工作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险情,协调调动有关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抢险需要;(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抢险工作,协助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适时通知有关方面启动相关应急预案;(4)协调事故发生地辖区政府配合、支援救援工作;8.紧急处置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跨领域的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上报市安监局,影响特别严重的报市政府决定。9.应急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完成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政府、市安监局,由市政府宣布应急结束。10.应急保障10.1救援设备保障建立救援抢险设备库房管理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统一调用。10.2通信保障建立健全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10.3应急队伍保障以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为基础,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培训。10.4交通运输保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11.附则11.1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市安监局制定、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并将根据形势发展,及时修订本预案。11.2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4:H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成都市彭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的目的和依据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指导和规范我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2基本原则处置重点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协作。(一)局主要负责人是局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并任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领导小组组长,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二)局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局有关部门应立即作出反应,在及时上报彭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四)坚持依靠科学,尽快查明原因,及时有效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1.3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所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发生疾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死亡、伤害人数众多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1.3.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二)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三)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四)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1.3.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二)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三)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虽未发生死亡病例,但发生在学校及中考、高考期间或全市重大活动、重大会议期间,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四)一次事故造成死亡人数3人以上的;(五)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3.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一)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本市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二)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三)造成伤害人数30-49人,虽未发生死亡病例,但发生在学校及中考、高考期间或全市重大活动、重大会议期间,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四)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1.3.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镇,给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二)造成伤害人数在20—30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三)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2.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评估2.1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坚持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诚信体系,大力促进企业诚信建设。2.2事故报告建立健全质食品生产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对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彭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向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2.3事故评估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食品安全专家,对事故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进行科学的评估确认。2.4事故通报应及时对有关部门及有关镇报告的信息进行分析,及时了解事故进展情况并向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并通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3.应急预案的启动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上报彭州市委、市政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彭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应急处理工作。4.事故应急措施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5应急救援组织机构5.1质监彭州局常设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办公地点:质监彭州局行政办公室质监彭州局值班电话:行政办公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联系人:宋继红谭金顺电话值班人员及联系人接到事故电话后,应立即报告应救援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5.2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的组成:组长:万继军副组长:贾学萍、李统坤、李向军、肖兴柏组员:宋继红谭金顺应急预案启动后,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事故发生地镇政府、各有关单位工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6.信息发布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影响程度和类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拟写新闻稿,按规定程序送审后发布。一般情况下,由分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7.其它事项7.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依据法定程序,经分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7.2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下载:1.成都市彭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5:H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成都市彭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彭州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一条总则一、目的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保证在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得到及时救援和处理,将人员和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尽快恢复生产,特制定本预案。二、事故范围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以下称,特种设备)在彭州市区域所发生的一般事故以上的安全事故。三、要求各特种设备所属部门和使用单位必须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深刻体会,并根据特种设备的不同特点,工况参数、介质特性,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按本预案执行。第二条通讯一、质监彭州局值班电话:行政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二、电话值班人员及联系人:贾俊莉、李红兵联系人:叶方伟周乐远三、电话值班人员及联系人接到事故电话后,应立即报告应救援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第三条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一、质监彭州局常设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办公地点:质监彭州局行政办公室二、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的组成:组长:万继军副组长:李统坤、贾学萍、李向军、肖兴柏组员:叶方伟、周乐远、朱建平第四条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成员职责一、指挥组长职责:

1、掌握事故全部情况,决策应急救援措施方案,指挥应急救援保护的关键性行动。2、调动分局有关干部职工和设备支援救护。3、听取事故人员的汇报和副组长的意见,根据情况变化,补充新措施,制定新方案。4、协调相关部门和上级部门工作。二、指挥副组长职责1、掌握全面情况,进行分析,制定措施,为指挥组长决策方案提供充分依据。2、听取事故人员汇报和应急救援指挥组成员意见,根据事故情况变化提出补充措施和方案。3、组织救援指挥组组员参加应急救护工作,保证事故现场情况与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联系报告。4、指挥小组组长不在单位时,代行其职(按排列顺利先后)。三、组员职责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并按应急救援方案,完成工作。2、进入事故地点(或区域)处理问题要坚决果断,及时向副组长、组长汇报情况。3、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工作,安定情绪,并协助抢救和护理遇难人员。第五条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一、当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发现特设种备工作温度、压力、水位、管、阀件破损、渗漏,固定支撑松脱,异常声响等非常情况时,并直接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并停止作业;同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按规定立即如实报告质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其它有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否则,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三、质监彭州局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应火速会同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并迅速组织撤出事故现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同时保护和维护好事故现场及秩序,了解和询问事故情况;积极收集和提取相关证据和资料,并做好记录。对现场相关物证,因救援挪动地点、方位的,应作好标识、标记。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及时制定救护方案,组织好事故的抢险救护,尽快控制险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立即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并加强联系,保持通讯畅通无阻,为抢险救护传递及时、有用信息。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下载:1.成都市彭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彭州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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