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重要设施保卫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矿井重要设施保卫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一、对矿井的各项重要设施,必须要制定具体的保卫措施,责任到人。

二、主井井口由三个运输班长总负责,责任人要认真负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付井井口由三个把勾班长总负责,责任人要认真负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主扇房由机电队长负责,要加强对主扇的巡视,禁止任何人乱拉主扇,保证正常通风。

五、火药库由实物保管总负责,要求保安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决杜绝丢失火药的现象。

六、对井上、下变电所要建立严格的出入人员检查登记制度,保证正常供电。

七、各责任人员要认真负责、忠于责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我矿安全工作的正常进行。

篇2:矿井重要设施保卫制度

一、各重要库房、机电峒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离岗,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二、井口检查员必须坚守岗位,民工必须持入井证或安监站证明方可入井。严禁外人入井,如必须入井必须征得安监站同意,防止外人搞破坏。

三、工业广场看守员必须加强巡察。

四、无专职值班员看守的重要设备设施,矿保卫科必须加强巡察。

五、在值班和巡察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保卫科或矿领导。

六、值班人员和保卫人员必须高度负责,如因不负责任造成设备设施丢失或遭破坏,将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