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重要设施保卫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一、对矿井的各项重要设施,必须要制定具体的保卫措施,责任到人。
二、主井井口由三个运输班长总负责,责任人要认真负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付井井口由三个把勾班长总负责,责任人要认真负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主扇房由机电队长负责,要加强对主扇的巡视,禁止任何人乱拉主扇,保证正常通风。
五、火药库由实物保管总负责,要求保安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决杜绝丢失火药的现象。
六、对井上、下变电所要建立严格的出入人员检查登记制度,保证正常供电。
七、各责任人员要认真负责、忠于责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我矿安全工作的正常进行。
篇2:矿井重要设施保卫制度
一、各重要库房、机电峒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离岗,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二、井口检查员必须坚守岗位,民工必须持入井证或安监站证明方可入井。严禁外人入井,如必须入井必须征得安监站同意,防止外人搞破坏。
三、工业广场看守员必须加强巡察。
四、无专职值班员看守的重要设备设施,矿保卫科必须加强巡察。
五、在值班和巡察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保卫科或矿领导。
六、值班人员和保卫人员必须高度负责,如因不负责任造成设备设施丢失或遭破坏,将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