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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斜井提升安全事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斜井提升是指用安装在地面的提升机,通过斜井对矿物、材料和人员进行的运输工作。斜井运输的容器主要是矿车和箕斗,乘坐人员时则称为人车。

(一)斜井跑车事故及预防

斜井串车提升是小型矿山常用的提升方式。斜井串车运输的工作方式是:井底重车由井底的把钩工挂至牵引钢丝绳上,通过井上下的信号联系,开动绞车将井下的矿物运到地面,同时把井口的车辆放至井底。另外还有一种是斜井单绳提升,即井底重车提升到地面后,摘勾;再挂上空车,下放到井底。斜井提升具有设备简单、投资少、见效快等优点。

由于斜井提升中频繁摘挂钩,再加上钢丝绳容易磨损和断裂,因此容易发生跑车事故。其后果较为严重,不仅造成设备损毁,而且导致人员伤亡,生产停顿。造成跑车事故的原因一般有:挂钩工疏忽,将未挂钩的空车下推造成跑车;挂钩工操作不当,如在车辆未全部提上来就提前摘钩,造成未上来的车辆跑车;钢丝绳断裂或连接装置断裂造成跑车;提升机制动失灵造成跑车;车辆运行中挂钩插销跳出造成跑车。

防止跑车事故应遵从两条原则,一是防止跑车事故发生;二是一旦发生跑车后,要避免事故扩大,尤其是避免人员伤害。按照这两条原则,主要预防措施如下:

1.斜井上部和中间车场,应装设阻车器或挡车栏,当车辆通过时打开,通过后关闭。下部及中间车场须设躲避硐。

2.钢丝绳和矿车的连接,以及矿车之间的连接都要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

3.在斜井内装设防跑车装置。

4.严格执行斜井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禁止人员在运输道上行走;斜井运输时,严禁蹬钩。

5.运送物料时,每次开车前,跟车工应对运输设备、连接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6.加强钢丝绳的检查和维护,防止断绳跑车事故的发生。在平车场下放时,不要松绳过多,以避免车辆在突然下坡时造成对钢丝绳的冲击破坏。

7.轨道要符合质量标准,并要及时清理,以防矿车掉道或运行时跳动。

8.加强矿车的检查与维护,发现底盘有开焊和裂纹时,停止使用。三链环与插销等联接装置要符合要求,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9.经常检查提升机制动系统,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10.把钩工要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每次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牵引矿车数、钩头及各车连接和装载情况,确认无误,才能发出开车信号。

(二)斜井运送人员的安全事项

1.斜井距离较长,垂高较大时,应采用专用人车运送人员。各车辆之间除连接装置外,必须附有保险链。连接装置和保险链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人车应有顶棚,还应装有断绳保险器,当发生断绳、脱钩事故时,能自动(也能手动)地平稳停车。

2.斜井用矿车组提升时,严禁人货混合串车提升。

3.在用列车运送人员的斜井内,必须安装信号装置,保证在行驶途中任何地点,跟车工都能向司机发出信号,而在多水平运输时,司机能辨认出各水平发出的信号。所有收发信号的地点,都应挂明显的信号牌。

4.斜井运输工作必须有专人管理。斜井人车在运行前应对其连接装置、保险链、保险器、轨道和车辆等设备进行检查,在每班运送人员前,进行一次空载运行。确认安全后,再运送人员。

5.运送人员的列车必须有跟车安全员,跟车安全员要坐在行驶方向的第一辆装有保险器操纵杆的车内。乘车人员必须听从随车安全员指挥,按指定地点上下车,上车后必须关好车门,挂好车链。

6.乘车人员要遵守人车管理制度,服从人车司机和随车安全员的指挥,不得拥挤,不准超员乘坐;井口和车场要设候车室,依次序下车、上车;上车后必须关好车门,挂好车链,才能发出开车信号;乘车人员不得将身体探出车外,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7.人员在上下斜井时,其上下车地点的斜井应有足够宽的人行道,一般应不小于1.5m,具有良好的照明和台阶踏步。

[事故案例]

某矿斜井提升系统缺乏应有的安全保险设施,既无保险绳,又无有效的挡车器。1983年1月2日下午4时,绞车提升矿车2辆,同时下放蓄电池机车和空矿车各一辆。绞车运行约2分钟后,绞车司机发现钢丝绳摆动,电流表波动,就赶紧刹车,在刹车瞬间,提升串车的前轮掉道,后面连挂的重车连环脱落造成跑车。跑车呼啸而下,直冲到井底车场,把在把钩硐室外的4名正待出井的工人和2名把钩人员共6人全部撞死。

除了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险设施外,还有把钩工违章操作,连接链安置不当,以及斜井绞车缺乏严格的运行管理制度,没有安全的等候硐室等都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篇2:井下气割作业注意事项模版

1、作业前必须检查氧气瓶、乙炔瓶、割具等作业工具完好。

2、氧气瓶、乙炔瓶运输时必须绑扎牢固,之间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严格遵守其使用规定,不得同油脂、易燃易爆品同车。搬运时要轻装轻放,严禁抛摔、滚动。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地点安全状况,检查顶板、煤帮有无安全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始作业。

4、清除作业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油类、棉纱等易燃、易爆品。

5、作业地点必须配备至少2台完好的灭火器,以防发生火灾时急用,作业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

6、作业前应配备专人对施工地点用水喷洒前后10米。

7、必须派一名兼职的瓦检员,随时检查作业地点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小于0.5%时,才能开始作业。

8、作业前应再次检查工作地点及周围有无不安全因素,工器具是否完好合格,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9、作业前必须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本措施。

篇3:地下矿山开采基本安全要求

矿山一般须经过正常的基本建设,达到设计的要求,并通过竣工验收,在安全上做到“三同时”,才投入正常生产。矿山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生产的各个系统,生产作业环境,生产设备和设施以及与生产相适应的管理组织技术措施,应能满足矿山开采的安全需要,不能导致人员伤害,发生疾病死亡或造成设备财产破坏和损失。为此,《矿山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对矿山建设和矿山生产安全生产都作了一系列的规定。要求地下矿山必须具备矿山安全开采的条件,归纳起来地下开采矿山的安全条件主要有以下几条:

1.地下开采矿山的井口和平相及其构筑物的位置,应不受地表塌陷、山洪爆发和雪崩的危害;

2.主要井巷的位置,应布置在稳定的岩层中,避免开凿在含水层和受断层破坏的岩石中,特别是岩溶发育的地层和流砂中;

3.每个生产矿井,必须有两个独立的能上下人的直达地表的安全出口,各个生产中段(水平)和各个采区、采场必须要有两个能上、下人的安全出口与直达地表的出口相通;

4.选用适应顶板特点的支护形式和器材,井下巷道断面的宽度和高度应满足生产和行人的要求;

5.矿井有完整、合理的通风系统,采用机械通风;新矿井、新水平(区段)、新采区的开采应按设计的要求形成通风系统,井下通风构筑物设施、设备的设置和质量以及通风的风质、风量、风速符合要求;

6.矿井开采的防排水、防尘、供水、供电、照明等系统已形成并安全可靠;

7.提升、运输的安全保护和信号装置、齐全可靠,其设备的选择、安装试运转符合要求;

8.按规定选择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其安装和保护装置,在试运转中符合要求并安全可靠。

9.有自燃发火的矿井有防灭火系统,消防器材、材料配置及数量符合要求;

10.按规定建立矿山救护组织和按规定装备救护工具与器材;

11.对开采中产生的噪音、振动、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有预防措施;

12.水文、地质及有关图纸等技术资料齐全,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1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按要求设置安全机构和配足安全人员,对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14.采矿方法和开采顺序合理并符合要求,采空区处理和尾矿系统形成。

篇4:迎头爆破工应注意事项

1.联线工作由爆破工一人进行,随撤随放线,母线远离任何导电物体,更不准和电缆挂在一起,爆破钥匙要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

2.爆破前要清点人员,爆破后至少等15分钟,炮烟吹净,由爆破员、瓦检员和跟班工长检查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支护及拒爆、残爆等情况。

3.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②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④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⑤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5:矿山开采安全对策措施

1)一般规定

(1)开凿平硐、斜井或立井时,自井口到坚硬岩层之间砌碹‘并向坚硬岩层内至少延深5m。在山坡下开凿斜井或平硐时,井口顶、侧构筑挡墙和防洪水沟。

(2)掘进井巷和硐室时,采用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3)每一个生产矿井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m。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区至少有2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

(4)巷道净断面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和施工的需要。

(5)运输巷道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留有

足够高和宽的人行道或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

2)井巷掘进和支护安全对策措施

(1)凿井期间,井口工作作范围用栅栏围住,并安装栅栏门;井口设置封口盘和井盖门,井盖门的两端安装栅栏,封口盘和井盖门采用不燃性材料并坚固严密。

(2)采用钻井法开凿立井井筒,钻井期间,采用封口平台时,将井口封盖严密;采用井口梁时,有可靠的防坠措施。

(3)采用冻结法开凿立井井筒,掘进施工过程中,有防止冻结壁变形、片帮、掉石、断管等安全措施。梁窝的设计和施工有防止漏水的措施。冻结站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应有通风装置。应经常测定站内空气中氨气,氨气的浓度不得超过0.004%。站内严禁烟火,并备有急救和消防器材。

(4)立井井筒穿过含水岩层或破碎带,采用地面或工作面预注浆法进行堵水或加固时,注浆站设在地面时,井上、下有可靠的通信联系。制浆和注浆的工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眼镜和口罩,水泥搅拌房内应采取防尘措施。

(5)立井井筒漏水量每小时超过6m3或漏水中含砂,采用井壁注浆堵水,在罐笼顶上进行钻孔注浆作业时,安设工作盘和注浆管路安全阀,作业人员佩带保险带,并在井口设专职值班人员。井上、下都有可靠的通信设施,升降注浆作业吊盘或工作盘时,应经值班人员的允许。井筒内进行钻孔注浆作业时,井底不得有人。

(6)开凿或延深立井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吊盘、保护盘以及凿岩、抓岩、出矸等设备的设置、运行、维修的安全措施。

(7)开凿或延深立井时,井筒内设有在提升设备发生故障时专供人员出井的安全设施。

(8)工作人员在悬空作业,或有掉落危险情况下佩带保险带。

(9)开凿或延深立井时,井简内每个工作地点设置独立的信号装置。井内作业人员熟悉并会发送信号。

(10)安装井架或井架上的设备时盖严井口。

(11)采用反向凿井法掘凿暗立井或竖煤仓,用木垛盘支护时,及时支护。绞车房与出矸水平之间,装设2套信号装置,其中1套设在吊罐内。吊罐内有人作业时,严禁在吊罐下方进行工作或通行。采用反井钻机扩孔期间,严禁人员在孔的下方停留、通行或观察。扩孔完毕,在孔的外围设置栅栏,防止人员进人。严禁站在溜矸眼的矸石上作业。?(12)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修复支架时,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在松软的煤、岩层或流砂性地层中及地质破碎带掘进巷道时,采取前探支护或其他措施,在坚硬和稳定的煤、岩层中,确定巷道不设支护时,制定安全措施。

(13)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应先加固临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还应采取临时支护措施。在倾斜巷道中,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倾倒的安全措施。

(14)采用锚杆、锚喷等支护形式时,打锚杆眼前,首先敲帮问顶,将活矸处理掉,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可作业。采用人工上料喷射机喷射混凝土、砂浆时,作业人应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时,喷枪口的前方及其附近严禁有其他人员。?(15)在揭露老空时,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只有经过检查,证明老空内的水、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等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16)开凿或延深斜井、下山时,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斜井(巷)施工期间兼作行人道时,每隔40m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灯。

(17)由下向上掘进250以上的倾斜巷道时,将溜煤(矸)道与人行道分开,防止煤(矸)滑落伤人。人行道应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

3)回采和顶板控制安全对策措施

(1)采煤工作面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m范围内,加强支护;安全出口设专人维护,发生支架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及时更换、清挖。

(2)采煤工作面的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3)台阶采煤工作面设置安全脚手板、护身板和溜煤板。倒台阶采煤工作面,还在台阶的底脚加设保护台板。

(4)采煤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严禁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柱。碰倒或损坏、失效的支柱,要立即恢复或更换。

(5)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开工前,班组长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6)采煤工作面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禁止采煤。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7)放顶人员站在支架完整及无崩绳、崩柱、甩钩、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回柱放顶前,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顶时,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8)用水砂充填法控制顶板时充填地点的下方,严禁人员通行或停留。注砂井和充填地点之间。应保持用电话联络,联络中断时,立即停止注砂。

(9)需从2个石垛中间采取矸石时,首先将顶板的活矸用长柄工具处理掉,设置临时支护,并与采煤工作面相接,采矸人员应在临时支护保护下进行工作,并有人观察顶板。?(10)生产中遇有断梁、支架悬空、窜矸等情况时,及时处理。正倾斜掩护支架的每个回采带的两端,设置行人眼,并用木板隔出溜煤眼。

(11)采用水力采煤时,应有以下措施:

①相邻2个小阶段巷道之间和漏斗式采煤的相邻2个上山眼之间,开凿联络巷,用以通风、运料和行人。

②采煤工作面附近设置通信设备,在水枪附近有直通高压泵房或调度站的声光兼备的信号装置。

③煤层倾角超过15。的漏斗式采煤工作面,在采空区架设挡矸点柱。

④发生窝水或水枪被埋时,立即打紧急停泵信号,及时打开事故阀门,停枪处理。

⑤用明槽输送煤浆时,倾角超过25。的巷道,明槽封闭,否则禁止行人。在行人经常跨过明槽处,设过桥。

⑥煤浆堵塞明槽时,立即通知水枪手停止出煤,打开事故阀门,放清水处理。煤浆堵塞溜煤眼或巷道时,立即停枪,制定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⑦打开盲管的堵板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管道内压缩的空气伤人。

⑧水枪司机与煤水泵司机之间装电话及声光兼备的信号装置。

⑨从事水力采煤工作的人员,要有防潮和防寒的劳动保护用品,水枪司机应佩戴防止反溅煤水伤人的劳动保护用品。

(12)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应有以下措施:

①倾角大于25。时,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②液压支架接顶,顶板破碎时超前支护。

③采煤与移架之间的悬顶距离超过规定距离或发生冒顶、片帮时,停止采煤。

④当采高超过3m或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有护帮板,防止片帮伤人。

⑤工作面转载机安有破碎机时,有安全防护装置。

(13)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法放顶煤开采时,针对煤层的开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开采工艺的特点,对防火、防尘、防瓦斯、放煤步距、放煤顺序、采放平行关系、顶板控制、支架选型、端头支护、切眼扩面、支架安装、初次放顶(煤)、工作面收尾及支架回撤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大块煤(矸)卡住放煤口时,严禁爆破处理;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时,严禁挑顶煤爆破作业。

4)采掘机械安全对策措施

(1)使用滚筒式采煤机采煤时,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①采煤机上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启动采煤机前,先巡视采煤机四周,确认对人员无危险后,方可接通电源。

②工作面倾角在150以上时,有可靠的防滑装置。

③使用有链牵引采煤机时,所有人员避开牵引链。

④更换截齿和滚筒上下3m以内有人工作时,护帮护顶,切断电源,打开采煤机隔离开关和离合器,并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

(2)使用刨煤机采煤,工作面倾角在120以上时,配套的刮板输送机装设防滑、锚固装置。

(3)检修掘进机时,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4)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15m。刮板输送机严禁乘人。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时,有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移动刮板输送机时,有防止冒顶、顶伤人员和损坏设备的安全措施。

(5)装岩(煤)机上有照明装置。

(6)使用耙装机遵守下列规定:

①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在拐弯巷道装岩(煤)时,使用可靠的双向辅助导向轮,清理好机道,并有专人指挥和信号联系。

②在装岩(煤)前,严禁在耙斗运行范围内进行其他工作和行人。在倾斜井巷移动耙装机时,下方不得有人。倾斜井巷倾角大于200时,在司机前方打护身柱或设挡板,并在耙装机前方增设固定装置。倾斜井巷使用耙装机时,有防止机身下滑的措施。

5)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安全对策措施

(1)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时,设立观测站,观测地表移动与变形,查明垮落带和导水裂缝带的高度以及水文地质条件变化等情况。

(2)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时,应经过试采,试采前完成建(构)筑物、铁路、水体工程的技术情况调查。收集地质、水文地质资料,设置观测点以及完成建(构)筑物、铁路、水体工程加固等准备工作。

6)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安全对策措施

(1)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煤矿应有专人负责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规定发生冲击地压时的撤人路线。

(2)开拓巷道不得布置在严重冲击地压煤层中,永久硐室不得布置在冲击地压煤层中。

(3)停产3天以上的采煤工作面,恢复生产的前一班内,应鉴定冲击地压危险程度。

(4)在无冲击地压煤层中的三面或四面被采空区所包围的地区、构造应力区、集中应力区开采和回收煤柱时,制定防治冲击地压的安全措施。

7)井巷维修和报废安全对策措施

(1)维修井巷支护时,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扩大和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支架时,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人员能撤退的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

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

维修倾斜井巷时,应停止行车;需要通车作业时,制定行车安全措施。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

(2)修复旧井巷.首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才能作业。

(3)报废的巷道封闭。报废的暗井和倾斜巷道下口的密闭墙留泄水孔。

8)防止坠落安全对策措施

(1)立井井口用栅栏或金属网围住.进出口设置栅栏门。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有栅栏。栅栏门只准在通过人员或车辆时打开。立井井筒与各水平车场的连接处,设有专用的人行道。如果在立井井筒一侧设人行道,人行道上方设防护设施。罐笼提升立井的井口和井底、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设置阻车器。

(2)倾角在25o以上的小眼、人行道、上山和下山的上口,应设有防止人员坠落的设施。

(3)煤仓、溜煤(矸)眼有防止人员、物料坠入和煤、矸堵塞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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