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灭火措施模版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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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防灭火措施模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⑴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开采。以减少采空区漏风。

⑵加强57081工作面采空区密闭封堵情况检查,如有漏风,则必须对密闭进行再次封堵,以减少向采空区的漏风。

⑶加强工作面回风巷的检查,发现有高温点及时处理。

⑷机电设备严禁缺润滑剂运转,其附近5m之内,不准存放润滑油、棉纱、布头等易燃物品。

⑸工作面结束后,在一个月之内对停采线使用黄泥进行灌浆注水,对进风巷和回风巷做密闭。工作面推进一个石门后就对该石门巷道做密闭,减少向采空区的留风。

⑹皮带头转载点前后20m之内严禁用圆木和可燃材料支护。

⑺任何人发现井下着火时,首先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行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在现场的班组长回技术员依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灾害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篇2:防排水防灭火安全对策措施

(1)矿山应按设计要求建立排水系统,防止大气降水直接冲刷和浸浊边坡,从而影响边坡的稳定;

(2)按照有关矿山防灭火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防灭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定期检查制度;

(3)抓好明火、油料的安全使用管理,机械设备设施的防火措施要落实到位,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4)设备加注燃油时,严禁吸烟和明火照明;

(5)禁止在采掘设备上存放汽油和其它易燃易爆材料,禁止用汽油擦洗设备。使用过的油纱等易燃材料,应妥善管理;

(6)在火灾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

(7)严禁在矿区内燃放鞭炮、烟花;

(8)严禁非矿山作业人员携带火源进入矿区。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3:矿井防灭火安全措施

一、矿井火灾的分类与危害:

矿井火灾按其发生原因可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外因火灾是由于外部的高温热源引起可燃物的火灾。内因火灾是由于煤炭(或其它可燃物)在空气中氧化并聚积热量而引起的火灾。

矿井火灾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火灾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是一氧化碳和烟雾,严重地威胁着井下人员生命安全。

2、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中,火灾还能引发瓦斯和煤尘爆炸。

3、火灾会使国家财产和煤炭资源遭受巨大损失,造成停工停产。

4、火风压可能造成井下风流紊乱。

二、人体感官可以察觉到煤炭自燃的征兆:

1、巷道出现雾气或巷道壁“挂汗”。

2、风流中出现火灾气味,如煤油味、松香味、臭味等。

3、从煤炭自燃地点流出的水和空气较正常的温度高。

4、煤炭从自热到自燃阶段会放出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人感觉不舒服,如头痛、头晕、精神疲乏等。

三、预防矿井火灾的一般规定:

1、矿井应制订地面与井下的防火制度和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2、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

3、井口房和通风机房不得采用可燃性材料建筑,其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井下和井口房,严禁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和休息间。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

4、井下巷道和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5、井下禁止使用汽油和柴油机,严禁吸烟和烤火。严禁使用灯炮和其它电器取暖,严禁明火明电(普通白炽灯、普通日光灯)照明。

6、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各种焊接工作,如果必须在主要进风巷、主要硐室和井门房内进行焊接工作,每次必须制订符合《规程》要求的安全措施。

7、井筒、平硐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平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四、预防煤炭自燃开采技术措施: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燃发生的措施。

1、保证留最少的煤柱、最小的煤层破坏、最低的漏风量、最高的回采率和最高的回采速度,是预防煤炭自燃的采矿技术原则要求。

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应布置在岩石内或不易自燃的煤层内;如果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内,必须砌碹或锚喷.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

采煤工作面必须用后退式开采。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没煤柱和顶煤。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

急倾斜煤层用跨落法控制顶板时,在石门和采区运输石门上方,必须留有煤柱,禁止采掘留在石门上方的煤柱,留在采区运输石门上方的煤柱、在采区结束后可回收。但必须采取防止自然发火措施。

2、防止漏风

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正确选择通风设施的位置,及时封闭采空区及废弃的井巷,采煤工作面和采区回采结束后都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利用调节风压法减少漏风。

3、利用阻化剂防火

利用阻化剂防止煤炭自燃,就是将某些能抑制煤炭氧化的物质喷洒在煤炭、采空区或压入煤体中,我国应用最广的是黄泥浆。

五、灭火方法

1、发现矿井火灾的行动原则

①任何人发现矿井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现场负责人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②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③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及时封闭。

④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已停止运转的局部通风机不得启动,正运转的局部通风机不得停止。

2、灭火方法

灭火方法主要有三种,即直接灭火、隔绝灭火和联合灭火法。

用水直接灭火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供水量必须充足;

2)、应将水流先射向火源周围,逐步向火源中心逼近;

3)、要保持正常通风,灭火人员应站在上风侧;

4)、用水直接扑灭电气火灾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⑤不能用水扑灭油类火灾、

六、火区启封

火区启封是一个非常慎重的工作,必须达到《规程》的要求条件,方可启封,启封火区必须由救护队进行。

篇4:X井上下防灭火安全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15条之规定“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故针对本矿实际情况,制定井上下综合防火措施如下,审批后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地面防火

1、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2、不得将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4、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且水池水量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6、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应设在井口附近,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7、每季度应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和其它重要场所的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矿井的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应有防火措施或制度,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二、井下防火

1、井下必须建立健全消防供水管路系统。消防供水管路可与防尘用水管路共用,但在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消防用水,并在矿井的水平、采区、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送到用水地点时,管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量不小于0.5m3/min。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进回风道、胶带运输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巷道、煤仓口、溜煤眼口等地点均应设置消防管路。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2、井筒、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道、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3、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4、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子。

5、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灯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由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7、井下使用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6、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也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7、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8、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库内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9、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和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10、每年应组织井下工作人员参加救灾演习,并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2、每季度应对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3、井上必须装设防雷电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14、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必须装有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15、从机电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16、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许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它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7、井下电缆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18、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具有同等效能的冷补。

19、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液力耦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

20、矿井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21、采用防静电、阻燃且已取得煤矿矿用安全标志的风筒、隔爆水槽、隔爆水袋

22、严禁携带明火下井。

23、严禁采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艺。

三、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防火制度与措施,进一步加强防火队伍,强化防火人员的技术素质。

2、加强通风管理,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时时保持合理、稳定、安全、可靠,满足防火要求。

3、矿井必须采取综合(包括灌浆、喷注阻化剂、注惰性气体、注胶、均压等)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随采随灌的防火措施,对其它容易发火地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合理方法实施防火措施。配备齐全防灭火设备、器材和材料。

4、工作面回采时,合理利用新工艺、新方法,提高回采率,尽可能的减少丢煤;加快回采速度,防止采空区发生煤炭自然发火现象。

5、在采煤工作面的轨道及皮带顺槽内,每隔10-20米左右及时构筑拦浆防火墙,工作面回采完毕后要在45天内封闭严密。

6、工作面切眼、停采线及两顺槽等区域要针对性的采取有效防灭火措施。

7、充分利用束管监测系统与人工取样相结合,作好防火的预测预报工作,定期对井下可能发火地点进行气体成份分析,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8、完善消防供水系统,保证用水地点水压及水量合乎要求,并按规定设齐三通阀门。

9、每年要按规程规定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

四、不同地点防火处理方法

1、工作面上、下顺槽喷洒阻化剂防火。

2、上、下顺槽顶部高冒处(大于0.5m)、空洞喷洒凝胶或用罗克休等不燃性材料充实。

3、采空区:采空区防火采用黄泥灌浆为主,注胶、注氮、均压通风、堵漏、进、回风隅角构筑全断面拦浆防火墙、进风隅角设全断面挡风帘为辅的综合防火技术,防止采空区煤层自然发火。

4、断层等地质构造处:断层等地质构造处的煤体破碎,丢煤较多,工作面推进速度减慢,应对破碎带及附近进行重点灌浆注胶。

5、停采线防火:工作面停采后,对停采线煤柱喷洒凝胶阻化剂防火;工作面封闭后,对停采线加强灌浆。

6、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提高回采率,减少采空区丢煤,采完后抓紧工作面的撤除工作,保证45天内封闭。

7、预测预报

(1)利用束管监测装置对co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进行连续检测。

(2)在工作面回风顺槽设co传感器。

(3)每天在工作面回风隅角取样化验分析气体成分。

(4)专职瓦检员每班对工作面回风隅角和回风流分别检查co浓度。

8、防火工艺

(1)灌浆防火

采用黄泥作浆材,泥水比控制在1:3-4,灌浆站设在主井地面,搅拌机机械制浆,同时在浆液中加入6‰~10‰mgcl2阻化剂。

②灌浆方式:

工作面采用随采随灌方式,灌浆量每生产万吨煤不少于100m3黄泥,在两顺槽密闭后,注满停采线采空区。

(2)阻化剂防灭火

采用喷洒或气雾阻化方式,对进回风顺槽、停采线煤壁和采空区喷洒。

(3)凝胶防火

采用压注和喷洒两种方式,压注或喷洒于进回风顺槽中,高冒和巷道冒头等地点。

9、布置在煤层中的开拓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或用无腐蚀性、无毒性的材料(如凝胶)进行处理。

10、掘进中的煤巷:顶板高冒处要及时充填、喷浆或喷凝胶阻化剂。

注意事项:

1、注浆站要保证浆池中浆液浸泡时间并搅拌均匀,浸泡搅拌时间应不低于15分钟,浆液要保证浓度。

2、每次注浆前注浆工要检查管路,发现漏液、闸门失效等问题要及时处理。

3、注浆工要浆前必须明确注浆地点,然后将通往该地点的各级阀门打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浆。

4、工作面溃浆、堵管、爆管、闸阀漏浆时,要首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浆,并派人关闭上一级阀门,然后进行处理。处理时严禁管口对人,处理不了时,要及时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研究措施处理。

5、中途堵管时,应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浆,然后逐级打开卸浆阀,初步判定堵管的大概位置,将堵管附近闸阀打开放浆,此后拆开管路将堵塞物取出

6、井上、井下注浆人员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严禁工作人员脱岗。井下人员要不停的巡视管路,地面注浆站接到停止注浆的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注浆。

篇5:某某煤矿井上下防灭火措施

龙山煤矿共有3层可采煤层,煤层编号从上往下依次为m18、m51、m73。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对我矿m18、m51、m73煤层的《煤层自燃倾斜性鉴定报告》,m18、m51、m73煤层均属ⅲ类不易自燃煤层。本矿井按ⅲ类不易自燃煤层进行设计和管理,防灭火的重点是防范外因火灾。

第一章?外因火灾防治

外因火灾的主要特点是突然发生,来势迅猛,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出人意料之外。由于这种突发性、意外性,常使人们惊慌失措而造成恶性事故。矿井中一切能够产生高温、明火、火花的以及由于可燃材料制成的器材和设备,如使用不当都可能会引起外因火灾。绝大多数外因火灾是由于机电设备质量不高,安装不良,又缺乏严格的检修、维护制度,长期带病运行而引起的。外因火灾的防治主要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其次是在井下尽量采用不燃或耐燃的材料和制品。

一、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防治措施

1、井下机电硐室防火措施

本矿井下在井底+1650m标高设置水泵房、变电所,均为砌碹支护。对水泵房、变电所采取以下防灭火措施:

(1)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妨碍运输,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并采用防爆型的照明设备。

(2)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3)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故应在硐室内设co2灭火器2个,8kg干粉灭火器1个,灭火沙袋2个。

(4)在硐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

(5)在机电设备硐室内严禁设集油坑。硐室不应有滴水,硐室的过道应保特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2、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采用矿用隔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的中性点严禁直接接地。

(3)井下低压动力为660v,照明为127v。

(4)低压馈电开关选用kbz系列并配合jjb-660b型检漏继电器,以保证安全用电。

(5)向井下配电的低压配电屏设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

(6)井下局部通风机与掘进设备实现风电、瓦斯闭锁.

(7)所有防爆开关,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保护和漏电闭锁保护。

(8)井下所有电气的金属外壳都进行接地。

(9)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并遵守下列规定:

1)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2)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3、井下电缆

(1)电缆选择

1)采用矿用聚氯乙烯绝缘钢带或细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交联聚氯乙烯绝缘钢带或细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2)固定敷设的应采用应采mvv铠装铅包纸绝缘、铠装聚氯乙烯电缆或不燃性橡套软电缆。

3)非固定敷设的高低压电缆,必须使用符合mt818标准的橡套软电缆。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使用专用橡套电缆。

4)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采用铠装或非铠装通信电缆,橡套电缆或mvv型塑力电缆。

5)低压电缆不应采用铝芯,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

(2)电缆悬挂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第四百六十八条的规定,敷设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缆必须悬挂:

①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

②在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2)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3)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

4)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3)电缆连接

1)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2)电缆线芯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3)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4)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并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4、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

(1)高低压配电系统均设有安全可靠的继电保护及选择性检漏保护装置,以确保电气故障的迅速排除。

(2)局部扇风机供电采用"三专"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馈电线路。局部扇风机选用双电源局扇专用开关可与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实现风、电、瓦斯二闭锁。只有局扇开始运行后才能起动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一旦局扇停止运行或瓦斯超限,风电瓦斯闭锁装置立即切断局扇供风巷道中的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

(3)井下交流660v电气设备均使用my型煤矿用移动阻燃橡套软电缆。井下配电网路(变压器馈出线路、电动机等)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

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

井下电气设备有接地、短路、过流、过负荷、断相、漏电等保护。

1)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均设有保护接地;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并且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2)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在井底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厚度不得小于5mm。

3)在下列地点装设局部接地极: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局部接地极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

5)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采用截面不小于100mm?;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的扁钢。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的扁钢。

6)40kw以上的电动机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井下的馈电线上,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要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保护装置和远程控制装置;要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每天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7)127v煤电钻和信号应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660v的电气网络中,必须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在每班故障或网络绝缘降低,应立即停电处量。检漏装置应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

5、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

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责的或临时指派的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电气设备的维修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高压停、送电的操作,可根据操作票,由专责电工执行。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矿机电部门必须建立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器管理、电缆管理等专业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必须由有业务能力并经过专业训练持有合格证的人员担任,还应按规定数量配齐。

井下供电应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接地装置,有密封圈和挡板,有螺栓出线管垫,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

通讯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器,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ω,以免地面雷电波及井下。直接进入井下的管路、轨道在入井处设接地极,接地极电阻不得大于1ω,以免地面雷电波及井下。

二、其它火灾的防治措施

1、防止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的措施

(1)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2)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

(3)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等焊接工作;

(4)根据各建筑物的防火要求,设置消防水和灭火器,以确保全矿井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5)矿灯房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采用火炉取暖时,火炉间有单独的间隔和出口;通风要良好,严禁烟火,备有干粉灭火器和砂箱等灭火器材;充电装置要有可靠的充电稳压装置。

(6)木料场、矸石山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不得将矸石山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7)井口房、木料场应设置消防水管、撒砂灭火装置及高倍泡沫灭火器等设施。

(8)严格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明火下井。

(9)所有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2、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

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并遵守下列规定:

(1)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2)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3、防止井下爆破引发火灾的措施

(1)井下爆破,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爆破必须使用水炮泥,采用正向起爆,并使用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3)严禁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放炮和放糊炮。

(4)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5)每次放炮前后,附近20m巷道内,都必须洒水降尘。

(6)装药前和放炮前,放炮员必须检查瓦斯,如果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和放炮。

(7)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严禁装药、放炮。

(8)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放炮,严禁用轨道、金属管、水或大地当作回路。

(9)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眼封泥。炮眼封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

(10)所有爆破材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

(11)爆破作业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爆破的规定。严禁使用不安全的爆破器材;不允许放连珠炮、放浮炮、违章使用延期雷管等;合理地布置炮眼,放炮前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放炮引燃瓦斯或煤尘。

(12)严禁放炮母线明接头,严禁裸露放炮母线。

4、空压机的防火与防爆措施

(1)防火措施

1)防止机械过载和故障。

2)禁止用汽油或煤油清洗空压机的滤清器、气缸和其它压缩空气管路的零件。

3)不得用燃烧方法清除管道油污。

(2)防爆措施

1)加强润滑油管理

为了控制积炭的生成速度,应选用基础油好,残炭值小;适宜的粘度(isovg68-100);良好的抗热氧化安定性(康式残炭增值<3%);燃点高的润滑油。汽缸供油量不能太大,最大不得超过50g/m3,以防止油气量增大和结焦积炭增多。严禁开口储油方式,防止润滑油机杂超标堵塞注油器。另外,空压机油要有产品合格证和油品化验单。

2)加强设备检修维护管理

空压机各部件的状况,要定期验证,要制定完整的大中修计划,项目要具体,有验收标准。尤其是定期清炭工作要有专人负责验收。吸气口不应设在室内,并保证规定的吸入量,防止空气滤清器堵塞而减少进气量,造成排气温升高。加强水冷却,保证冷却槽进出口水温差不高于10℃,即使夏季时冷却槽出口水温也不得超过50℃。定期清除压缩机内部积炭,一般每600h检查清扫排气阀,每4000h换新排气阀。

3)提高空压机运行状态的监控能力

在保证空压机空气冷却、温度压力仪表显示、安全阀等基本安全设施的基础上,还应在排气阀出口管线接连处,装自动温度报警器,严格控制温度不超过规定的150℃。

5、防止机械摩擦、撞击等引燃可燃物的措施

(1)防止机械摩擦火花和冲击火花的产生,采取安设过热保护装置,使用难引火性合金工具(如使用铵铜合金工具等)等措施。井下应采用无静电、难燃的聚合材料制品,其内、外两层表面电阻都必须不大于3×108ω,并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此值。

(2)采掘工作面或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它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0%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3)矿灯的管理和使用要遵守下列规定:

1)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

2)矿灯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3)矿灯应保持完好。如有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头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h。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矿灯。

4)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矿灯房。

5)在每次换班2h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矿灯人员的名单报矿调度室。

6)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并装有短路保护器。

三、灭火安全措施

1、发现矿井火灾的行动原则

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矿值班调度和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2、用水灭火应注意的问题

(1)水是导电物质,不能用来扑灭带电的电气设备的火灾。

(2)水比油重,不能用水扑灭油类火灾。

(3)扑灭猛烈火灾时,不得将水直接射入火源中心,防止水蒸汽逆风而烫伤救火人员和发生水煤气爆炸。

(4)灭火水量必须充足,若水量不足,在高温下可分解为氢气和一氧化碳气体,有混合气体爆炸的危险。

四、井下消防、洒水系统及灭火装置

地面生活用水为一供水系统,地面生产、消防用水和井下生产、消防用水为另一供水系统。在工业场地西北侧+1860m标高上布置有150m?;生活、消防备用水池一座和在风井井口附近布置有300m?;消防洒水水池一座。

由150m?;生活、消防备用水池敷设dn50焊接钢管一趟至工业场地和生活区。

由300m?;消防洒水水池敷设dn100焊接钢管一趟至工业场地和生活区、一趟至井下。采用静压的方式向工业场地和生活区、井下供水。

在主斜井、轨道斜井、掘进工作面、行人斜井、行人下山、回风下山、回风斜井、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和回风巷每50m设置一个规格为dn50消防与防尘洒水栓,以便接管冲洗巷道。

在井下各机电硐室,采掘工作面主要机电运输设备安装位置等处,设置消防洒水及防尘水管,同时设置灭火砂箱、高倍泡沫灭火装置。

五、防灭火器材配备

1、井下防火硐室

井下主要机电硐室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均设有向外开的防火门或防火栅栏两用门硐室,按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防灭火器材。见下表。

井下硐室灭火器材配备表

序号配备地点灭火器种类数量备注1主斜井下部车场10l泡沫灭火器4另加至少0.5m?;砂子或岩粉co2灭火器22绞车房co2灭火器28kg干粉灭火器2灭火沙袋23配电点co2灭火器28kg干粉灭火器24井下工具室10l泡沫灭火器15井下油类储存室10l泡沫灭火器2另加至少0.5m3砂子或岩粉8kg干粉灭火器26液压泵站10l泡沫灭火器460kg干粉灭火器47采煤工作面附近巷道8kg干粉灭火器2co2灭火器2灭火沙箱18掘进工作面附近巷道8kg干粉灭火器2co2灭火器2灭火沙箱12、井上防灭火器材配备

井上通风机房、压风机房、瓦斯抽放泵房和监控室,按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防灭火器材。井上各地点所配备的防灭火器材详见下表。

井上灭火器材配备表

序号配备地点灭火器种类数量备注1主斜井井口10l泡沫灭火器28kg干粉灭火器22行人斜井井口10l泡沫灭火器28kg干粉灭火器23通风机房co2灭火器28kg干粉灭火器24压风机房co2灭火器28kg干粉灭火器25瓦斯抽放泵房co2灭火器28kg干粉灭火器26监控室co2灭火器23、地面消防材料库

地面消防材料库设置要求:库内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灭火器设置应稳固,其名牌必须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材箱内,其顶端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1)地面消防材料库设在地面工业场地离主斜井井口70m处;

(2)地面消防材料库采用砖砌筑,高度为3.5m,面积为96m?;;

(3)地面消防材料库设置两道门,门向外开,其中一道安设向外开的栅栏门;

(4)库房内设置材料堆放平台,平台高出地面0.5m,宽0.8m,平台采用砖砌筑,台面用m10水泥砂浆抹面;

(5)库房内必须有轨道与副斜井相连;

(6)地面消防材料、设备配备见下表。

井上消防材料库备用品

序号备用品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清水泵台1或存放于设备库内2泥水泵台2或存放于设备库内3φ52mm消火水龙带m754φ52mm普通消火水枪支55φ52mm多用消火水枪支26φ52mm喷雾消火水枪支27高倍数泡沫发生装置套1或存放于设备库内8消防泡沫喷枪套2或存放于设备库内9高倍数泡沫剂t0.5或存放于设备库内10消防泡沫剂t0.2或存放于设备库内11分流管个412集流管个213消火三通个414阀门个415φ50mm斜喷消火阀门个416φ50mm快速接头及帽盖垫圈套4017吸液器个218管钳子把819轻型钩杆个220救生绳根421撬棍根222木锯把223平板锹把424伸缩梯副12510l泡沫灭火器个1026co2灭火器个10278kg干粉灭火器个10281211灭火器(2l)个1029喷雾喷嘴个430泡沫灭火器起泡药瓶个2031灭火岩粉kg20032石棉毯块533风筒布m20034水泥t535水玻璃t136石灰t437接管工具套438探照灯盏439玻璃棉kg30040风稿台241安全带条542φ12mm镀锌钢丝绳m20043担架副244麻袋或塑料纺织袋条20045潜水泵台2或存放于设备库内46砖m31047料石m31048方木m3349木板m3550铁钉(2"、3"、4")kg50

4、井下消防材料库

(1)井下消防材料库设在+1744m井底车场的一侧,其中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备有明细台帐,矿长组织各有关部门每季度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井下消防材料库采用砌碹支护;

(3)材料库内设置材料堆放平台,平台高出底板0.5m,平台采用砖砌筑,台面用m10水泥砂浆抹面;

(4)库房内必须有轨道与井底车场连通;

(5)井下消防材料、设备配备见下表。

井下消防设备配备表

序号灭火器种类单位数量序号灭火器种类单位数量1co2灭火器个181650kg干粉灭火器个4210l泡沫灭火器个1017风筒布m1003φ52mm消火水龙带m30018水泥t0.54φ52mm普通消火水枪支419石灰t0.55φ52mm喷嘴个420φ75mm胶管m2006φ52mm垫圈套421φ52mm胶管m2007管钳子把422安全带条48救生绳(长20m)根423绳梯副29撬棍根224麻袋或塑料编制袋条20010木锯把225砖m3311平板锹把226砂子m30.512灭火岩粉kg20027方木m30.513石棉毯块228木板m32148kg干粉灭火器个1629铁钉(2#、3#、4#)kg3

六、采区和工作面密闭

采区和工作面的密闭必须符合要求;所有采空区封闭与采空区连接的巷道,均设置两道密闭。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采用密闭墙进行永久封闭,密闭墙必须使用砖或粗料石和水泥砂浆砌筑,密闭墙两端必须伸入煤体200mm,墙厚不小于250mm,密闭墙必须对表面用水泥砂浆抹平,并标明施工日期、负责人、施工材料。对有水涌出的采空区,密闭墙必须设置反水槽。

第二章?煤层的自燃预防措施

一、开采方面的措施

1、设计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采煤法,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这种长壁式采煤法回采率高,巷道布置比较简单,便于加快回采速度,缩短采空区暴露时间。

2、减少丢煤措施:

1)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不向采空区丢煤或少丢煤,采高必须严格控制,不留顶煤或底煤,端头及工作面的浮煤应清扫干净,不得遗留到采空区。

2)加强巷道支护,尽量避免冒顶、漏顶事故发生。万一发生冒顶、漏顶事故,必须将冒顶、漏顶区域的浮煤、虚煤清除干净,并采取措施将冒顶区接实、封严。

二、通风方面措施

在既定的生产条件下,矿井通风系统中漏风的数量与方向往往是煤炭自燃发展过程转化的决定性因素,防火对于通风的要求是:风流稳定,漏风量小和通风网络中的有关区段易于隔绝。采空区面积大,漏风量相当可观,但风速有限,散热作用低,在工作面的两巷(回采工作面的运输巷和回风巷)一线(停采线)过断层地带,煤层变薄跳面的地方有大量的浮煤堆积,最易发生自燃。所以每一煤层回采完毕即进行封闭,以减少浮煤堆积地点的漏风量,防止自燃。

1、采用“u”型通风方式,一进一回。新风与污风均不通过采空区,漏风小。

2、每个采掘工作面均有独立回风系统,它的优点是降低矿井总风阻,增大矿井通风能力,减少漏风,易于调节风量,在火灾时期便于控制风流,隔绝火区。

3、在合适地点设立双向风门或预设反风风门,既可全区实现反风,也可局部实现反风,以防火灾事故扩大。

4、井下风门均安装闭锁装置,使一组风门不能同时敞开,确保风流稳定。

5、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采用密闭墙进行永久封闭,密闭墙必须使用砖或粗料石和水泥砂浆砌筑,密闭墙两端必须伸入煤体200mm,墙厚不小于250mm,密闭墙必须对表面用水泥砂浆抹平,并标明施工日期、负责人、施工材料。对有水涌出的采空区,密闭墙必须设置反水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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