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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电气焊安全施工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一、施工地点:井底支架检修硐室

二、施工时间:2011年4月1日—2011年4月30日

三、施工内容:检修zy3200/14/34型液压支架。

四、施工负责人:

五、施工人员:

六、具体施工措施:

㈠、本措施适用于邢台矿各单位使用电气焊(割)的施工。

㈡、施工前准备:

1、工程施工必须由工程负责人统一安排,施工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配备好人员、消防器材、设备材料、劳保用品和各种工具等。

2、施工前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报批安全技术措施,并将施工措施和监管单位名单报安检科后方可开工;每位施工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施工措施,并签字;每班施工前必须由工程负责人通知调度室和安检科,两科室同意后方可施工。

3、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对实施焊接及切割操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安全操作、工艺的安全执行及应急措施等;必须将焊接、切割可能引起的危害及后果通告给实施操作的人员,并标明允许进行焊接、切割的区域,并建立必要的安全措施;必须明确在每个区域内单独的焊接及切割操作规则,并确保每个有关人员对所涉及的危害有清醒的认识并且了解相应的预防措施;必须保证只使用经过认可并检查合格的设备(诸如焊割机具、调节器、调压阀、焊机、焊钳及人员防护装置)。

4、现场监督员对施工过程负有监督责任,需保证各类防护用品得到合理使用,保证在现场适当地配置防火及灭火设备,指派火灾警戒人员,保证所要求的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得到遵循。

5、电气焊(割)操作者必须具备为专职电焊工,并持证上岗,必须懂得将要实施操作时可能产生的危害,必须安全的使用设备,熟知施工措施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作业。

6、设备要求:

⑴、焊接设备、焊机、切割机具、钢瓶、电缆及其他器具必须放置稳妥并保持良好的秩序,使之不会对附近的作业或过往人员构成妨碍。

⑵、电焊机必须保持完好状态,电焊机的接线必须使用专用开关和专用线,接线必须正确,联接牢固,并使用绝缘胶布包好;电焊机的外壳必须接零或接地,且接线必须牢靠;电焊钳手把必须有可靠的绝缘及耐水,焊钳要放在安全的地方,以防止焊钳与焊件之间短路。电焊机的接线必须由专职电工作业,电工持证上岗;接线前,必须联系好电焊机所用线路,并确定开关是否断电,电工作业中必须进行验电,接线和拆除时,严格按电工操作规程和停送电制度执行。

⑶、焊接电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大于1mω),不可将电缆放在焊接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件上,以避免高温而烧坏电缆,同时注意避免电缆的碰撞磨损,一旦电缆有破损应立即更换。构成焊接回路的电缆禁止搭在气瓶及易燃品上,禁止与油脂等易燃物质接触。锁链、钢丝绳、起重机、卷扬机或升降机不得用来传输焊接电流。

⑷、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气瓶,使用中的气瓶必须进行定期检查,使用期满或送检未合格的气瓶禁止继续使用。

⑸、存储、运输氧气瓶、乙炔瓶时必须分开,并不得剧烈振动或磕碰。气瓶在储存时必须与可燃物、易燃液体隔离,远离容易引燃的材料至少6m以上,并远离电梯、楼梯或过道,以防碰翻或损坏;气瓶内储存物的温度不得超过40℃,在放置时,气瓶必须稳固竖立。

⑹气瓶必须距离实际焊接或切割作业点10m以上,否则必须提供耐火屏障。气瓶在使用时必须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车(架)或固定装置上。

⑺、乙炔瓶和氧气瓶10米范围内禁止烟火。乙炔瓶与氧气瓶应直立放置,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气瓶不得置于可能使其本身成为电路一部分的区域。气瓶必须远离散热器、管路系统、电路排线等,及可能供接地(如电焊机)的物体。禁止用电极敲击气瓶,在气瓶上引弧。

⑻、氧气瓶、气瓶阀、接头、减压器、软管及焊割炬必须与油、润滑脂及其他可燃物或爆炸物相隔离。严禁用沾有油污的手、或带有油迹的手套去触碰氧气瓶、氧气、焊割炬等设备。

⑼、氧气表、乙炔表必须经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减压器的连接螺纹及接头必须保证减压器安在气瓶阀或软管上之后连接良好、无任何泄漏;减压器在气瓶上应安装合理、牢固。采用螺纹连接时,应拧足五个螺扣以上。每个减压器只准接一把焊割炬。

⑽、保证气带的完好,不得使熔滴或熔渣与气带接触而发生燃烧;禁止使用泄漏、烧坏、磨损、老化或有其他缺陷的软管。

7、焊接与切割作业时,要将作业场所10米范围的所有的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干净;作业场所有地沟、下水道时,应注意内有无可燃液体和气体,以及是否有可能泄漏到地沟和下水道内可燃易爆物品,如有应做好隔离,以免焊渣、火星引起灾害事故。焊接和切割区域必须予以明确标明,并且应有必要的警告标志。施工场所或地点必须通风良好。

8、电焊工的劳保用品必须穿戴齐全,劳保用品符合标准规定,焊工的工作服、手套、绝缘靴应保持干燥。

㈢、施工中:

1、施工中施工负责人和现场监督员必须在现场指挥和监督,如发现异常或违章操作时必须立即制止施工,责令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

2、工作现场必须准备消防水管,配备消防沙箱和消防锹;并根据实际施工情况配备相适应类型的灭火器,灭火器必须完好,数量不得少于2个。

3、操作前应检查焊割炬、气带和各个接头是否漏气,焊割嘴是否堵塞。

4、更换焊条时,应戴好手套,并避免身体与焊件接触。

5、施工过程中,所有号令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发出,其他施工人员必须听从施工负责人的命令,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业。施工人员之间要互相配合,互相协作,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6、在容器内或狭小的工作场所施工时,须两个人轮换操作,并安排专人留守在外面监护,以防发生意外时,及时切断电源。在潮湿的地点工作时,应用干燥的木板或橡胶片等绝缘物作垫板。

7、高处焊接切割时,要有安全措施,地面有人监护,下面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移出10米以外;在施工中,施工点下方严禁站人或通行,并由专人负责用水管等措施对落下的高温物品降温;电焊工禁止乱扔焊接头,对焊接切割作业下方应进行隔离,作业完毕后应做到细致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8、焊接、切割燃料容器和管道前,应将容器和管道内的易燃品清理干净;不准焊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9、不准焊封闭的高压容器,对受压容器、密封容器、各种油桶、管道及沾有可燃液体的工件操作时,必须事先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的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再进行工作。

10、在进行仰焊、切割或其他操作过程中,必要时必须佩戴皮制或其他耐火材质的套袖或披肩罩,也可在头罩下佩带耐火质地的斗篷以防头部灼伤。

11、严禁在带压、带电的工件上进行焊割;不得在水泥地面上切割金属,以防爆炸伤人和引起火灾;禁止焊割悬挂在起重机上的工件。

12、焊割过程中要注意保持焊割嘴与工件表面的间距,以防回火;气带爆炸、燃烧时,应立即关闭氧气瓶阀门。

13、焊钳不得在水中浸透冷却。焊工不得将焊接电缆缠绕在身上。严禁将火线、地线搭在一起。电焊工在停止工作或离开岗位时,皆需切断电源。

㈣、施工结束后:

1、每班停工时必须及时熄灭火种,工作地点用水喷洒,并应由施工负责人指定的专人现场观察1小时,确认无异常后方能离开。

2、停工后必须关闭电源,拆除氧气和乙炔表并妥善保存,将电缆和气带有秩序地盘好,氧气瓶、乙炔瓶、电缆和气带等放到指定地点保存。

七、井下硐室施工要求:

井下硐室施工使用电气焊(割)作业时,除严格执行以上条款外,在施工前还必须和调度室、安检科、通风科联系方可进行电气焊(割)作业。安检科安排安检员负责安全工作,通风科负责安排专职瓦斯员现场检查通风和有害气体情况,施工人员必须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5%以下方准施工。施工负责人严格要求使用电气焊(割)后进行洒水降尘等工作。其他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八:附井下硐室施工作业特别注意事项:

1、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5%以下方准施工。

2、焊接与切割作业时,要将作业场所10米范围的所有的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干净。

3、乙炔瓶与氧气瓶应直立放置,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4、施工中,专职瓦斯员必须在现场对瓦斯进行不间断检测,在施工现场还必须配有便携式瓦斯报警器,连续检测瓦斯情况,当瓦斯浓度大于等于0、5%时或有其它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所有人员立即撤离现场,等瓦斯浓度小于0.5%以下方准施工。

九、相关科室及领导审批:

1、调度室:

2、安检科:

3、通风科

4、矿领导:

篇2:煤矿井下电气焊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前与矿建项目部联系选派两名有经验的合格瓦斯检查员对井下施工地点进行检查,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浓度必须符合要求时才能进行焊、割施工。

2、施工前由专人把施工地点的易燃性物品及杂物彻底清理干净。

3、井下焊接整个过程中都必须有瓦斯检查员跟班,如焊接过程中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立即停止施工。

4、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巡回检查,时间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要善于发现事故隐患并妥善处理,特别注意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现场瓦斯变化情况,发现瓦斯浓度有升高趋势时,应提前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5、电焊机的接地装置应牢固可靠,不得松脱。

6、施工现场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等,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用盖子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不准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和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7、电焊工割、焊进程中,要有专人负责喷水,将工作地点的熔渣及工件降温,以免引起火灾。在井下备两个干粉灭火器。

8、井下使用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检验合格,氧气瓶要有瓶盖,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禁沾染油脂,运输时避免碰撞,并不得与乙炔瓶同时运输。乙炔瓶必须带回火装置。

9、氧气瓶和乙炔瓶应随用随回,不得在井下过多或长时间存放,氧气、乙炔瓶应分开放置,距离不小于5米,并应放置于避免外界意外撞击的场所。

10、使用前必须检查好氧气、乙炔瓶瓶嘴不漏气,氧气、乙炔高、低压表均完好,氧气、乙炔带没有漏气的地方,割枪吸射情况良好方可使用。

11、气割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瓶体与切割点之间的距离均需大于10米,气割必须由专业焊工操作,其它工种人员不得替代,以免因操作不当而引发回火等重大事故。

12、电焊工每次工作完后必须将氧气瓶和乙炔瓶关严,发现漏气应立即处理或更换;电焊机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不得长时间带电空运转。

13、割、焊工作完毕后,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1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劳保齐全,不得穿化纤衣服下井。

15、施工完毕后,对施工现场进行文明施工。

16、本次施工的专职安全员为朱德顺。

三、防止瓦斯浓度突变的措施:

为防止施工过程中瓦斯浓度突然增大引发事故,安全员除在工作地点巡查外,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下井前向调度了解当天井下共有几个采掘工作面,哪些工作面为突出危险性区域,以及前一天各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情况。

2、经常与调度室保持联系,当位于突出危险性区域的工作面放炮时,应暂停电、气焊工作,确认瓦斯浓度不会增高后,再继续工作。

3、除在工作地点巡查外,还应到工作地点以外容易引起瓦斯聚集的地点巡查,当发现瓦斯浓度有增大预兆时,应立即停止电气焊作业,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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