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带输送机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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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带输送机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1、交接班时设备运转情况要交接清楚,接班后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巡视检查,处理工作。如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事故的,由接班维修工承担责任。

2、在承包范围内,要保证各电器设备、机械装置、电缆悬挂等达到机电考核标准。

3、中班维修工应保证设备在夜、早班工作中正常运行,如中、夜班发生机械、电器故障,而造成影响,早班维修工应和夜、早班维修工共同担负。

4、维修工要保持所有的电器设备的完整及卫生,在撤换电器、零部件时,如有损失,由维修工承担责任。

5、加油工应负责所有的皮带机运转部位的加油工作,并保证油量充足,如因缺油而损坏的各种部件时,由加油工承担责任。

篇2:轨道维修工岗位责任制范本

1、遵守劳动纪律,坚持班班下井巡回检查,及时向班、组长反映存在的隐患,搞好轨道维护工作。

2、负责暗斜井运输线的挡车器、阻车器、架绳轮、拨绳轮的日常维护、检修,保证安全正常工作。

3、负责运输线道岔的日常维护和清理工作。

4、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素质。

5、认真巡回检查轨道,处理好故障,做好小修补,保持轨道运输线路状态完好,做到安全运行。

6、值班维修工要分片、分点、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

7、听从带班长指挥,搞好本职工作。

篇3:矿灯维修工岗位责任制范本

1、熟悉充电架及矿灯的构造及性能,做到管好、充好、修理好、保证正常充电,保证充电质量,保持灯架及矿灯的完好,保证生产需要。

2、负责充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按时对矿灯进行维修,保证不出现红灯现象。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检修质量标准,所辖矿灯及充电设备全部达到完好状态。

4、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任务饱满,不在班中作与工作无关的事。

5、工作中使用的工具、配件、材料、仪器、仪表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和乱扔。

篇4:巷道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巷修技术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技术规定,保证组织技术措施的执行和贯彻。

2、认真执行作业计划,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施工质量,各项技术指标的顺利完成。

3、参加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修改、制定和完善、追踪和检查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根据生产现场和设计条件制定修改不符合实际条件的措施,保证施工的安全。

4、熟悉地质和地区情况,掌握地质变化,做好超前预测预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注意积累技术资料,不断改进技术管理,有特殊情况及时与技术科取得联系,并积极提出自己的意见。

5、参加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教育,上好技术课,抓好技术练兵,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作好职工上岗换证工作。

篇5:巷钻防冲机电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机电维修工是本工区机电设备、运输系统维修管理的具体负责人和操作者,负责本工区工作中的机电设备维修管理工作。机电维修工必须熟练掌握煤矿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机电业务技能,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方可上岗工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掌握并遵守《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电气防爆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懂得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

第2条遵守矿规矿纪及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认真进行机电设备维修和管理。

第3条带齐所用工具(专用工具)、仪器仪表,携带便携式瓦斯监测仪。

第4条做好巡回检查,及早发现隐患并及时处理。保证安全生产,避免机电故障影响安全生产。

第5条工作中不得撤离职守,有关控制台及电气设备的维修操作必须专人操作,在用的各种电器保护不得随意甩掉。

第6条交班时必须将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存在问题和应注意事项交待清楚,当班发生的机电事故,当班必须妥善处理,处理不了的与下一班电工共同处理或在检修班处理,并向工区值班人员汇报清楚。

第7条发现难以处理的隐患、故障及时向上反映并讲明白自己的分析、判断依据的处理建议。

第8条严格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9条工作前要对设备停止运转,切断电源,并闭锁。检修液压系统、支架时要先将液压卸载,并关闭阀门,严禁带压检修或更换严禁高压口敞口对人。

第10条维修时要严格的按要求及相应质量标准进行,保证一次合格。

第11条严格按规定定期检测电器设备性能,并做好记录,及时提出设备维修的备品备件计划,确保维修需要。

第12条发生机电事故后要及时进行抢修。

第13条检修工作前要检查工作环境,保证支护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14条加强技术交流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素质。

第15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6条对操作失误,违章操作负直接责任。

第17条不检查工作环境,支护不合格或因运、吊设备造成支护变形设备损坏,负主要责任。

第18条不巡回检查,应发现的故障、隐患不能及时发现,造成影响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第19条工作质量差,检修质量不标准,造成设备带病运行,负直接责任。

第20条设备运行、日检、月检、交接班等记录弄虚作假,机电维修工负直接责任。

第21条判断失误或操作失误造成影响安全生产,机电维修工负直接责任。

第22条对当班处理故障所做的改动不向下班及领导如实反映,造成影响,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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