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铁厂沟煤矿火区管理安全措施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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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铁厂沟煤矿火区管理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一、火区安全检查措施

1、火区检查员必须经过培训,应掌握瓦斯检查、测风、测压、测氧及测定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的技术,熟悉通风系统,懂得必要的安全知识。

2、带齐瓦斯检定器、一氧化碳检定器、温度计、记录簿等。检查并保持所用各类器具完好,不合格的器具不准带下井。下井必须携带自救器。

3、检查火区及可疑发火的地点时,必须2人同行,并且进入检查地点后,应先检查风流上风侧的瓦斯及一氧化碳浓度,然后逐步检查下风侧,按顺风方向进入检查区域。进入火区密闭墙后,2人应相隔一定距离(5米左右),边检查边进入,禁止不经检查直接闯入;当发现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退出,并设好栅栏、设置警标,同时汇报有关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火区密闭要检查墙温、气温、水温及各种气体浓度的变化,重点掌握一氧化碳浓度的变化。检查时,发现火区密闭或回风流中一氧化碳浓度超过24ppm时,要将人员撤出,在适当地点设好栅栏,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5、进入工作地点要先检查顶帮支护的完好情况,发现顶板有离层要及时处理。高冒地点应挂牌管理,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要用长把工具。

6、定期对井下各密闭墙测点的气体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每月要有专门小结,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确定有发火征兆时,向矿有关领导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二、密闭墙注浆安全措施

1、注浆工到达工作地点后,首先检查注浆地点墙温、各种气体浓度及顶、帮支护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处理。然后检查注浆设备及管路系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注浆前,首先用水冲洗管路,进行打压试验,压入水量为钻孔体积与管路体积之积的3-5倍。检查注浆孔中是否畅通,有无堵塞现象,以利注浆。

3、注浆过程中,所有人员禁止在孔口正前方停留,阀门丝扣要拧紧,防止注浆管路受高压窜动出或阀门破裂伤人。

4、注浆时,泥浆要均匀,按比例调配,遇裂缝跑浆时要及时堵塞。如果注浆过程中发现堵管及时打电话通知地面注浆站停止注浆并用清水清洗注浆管路。

5、注浆达到结束标准后,要持续10-15分钟以上方可停止注浆,以保证质量。然后立即向注浆管路注清水冲洗注浆管路直至注浆管路流出清水后停止注浆,关闭注浆管路及密闭墙注浆管阀门。

6、注浆时定期检查密闭墙气体变化情况,同时做好注浆记录。

三、密闭墙注氮安全技术措施

1、注氮前技术及维修人员对制氮站及注氮管道进行全面的检查。

2、作业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后,首先检查注氮地点各种气体浓度及顶、帮支护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处理。

3、注氮地点经救护队人员检查无异常情况后通知井口制氮站开始注氮,防止采空区发火。

4、注氮过程中必须由矿救护队两名以上人员携带呼吸器进行监测。

5、注氮过程中发现密闭墙及煤壁四周有漏气现象应立即电话通知制氮站停止注氮,同时及时堵塞密闭墙及煤壁四周有漏气点。

6、每次注氮时间不低于30小时,可根据火区空间延长注氮时间。

7、注氮期间定期检查密闭墙气体变化情况,同时做好注氮记录。

篇2:煤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中毒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矿井安全越冬,保障职工健康生活,根据《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低温凝冻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早部署,提前预防,积极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切实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在冬季来临之前,对我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达到安全有效的目的,经矿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冬季“四防”工作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等活动成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狠反三违,把冬季四防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火灾事故,消灭因火灾造成的重伤以上人身事故,保证供暖锅炉安全运行,实现主要工作地点和要害场所供热,防止主副井筒发生坠冰事故,严防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冬季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矿冬季“四防”工作的领导,矿成立冬季“四防”领导小组。

组?长:刘林

副组长:张江平、沈武、常剑

成?员:各科室所有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冬季“四防”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张江平。

24小时值班电话:8085

三、职责分工

组长对冬季“四防”工作全面负责;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冬季“四防”的日常工作;安检科负责冬季“四防”日常工作的安排、平衡及冬季“四防”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主要责任人:石磊);机电科、机电队负责各设备设施的供电、检查、检修及“四防”的准备和安装工作(主要责任人:刘琦);基建科负责冬季“四防”所有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主要责任人:李新民);综合科负责做好地面防火、安全保卫及防中毒工作(主要责任人:胡传刚);各科室、各区队要根据矿冬季“四防”工作的总体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四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实现矿井安全越冬。

三、加强冬季“四防”的宣传教育

冬季“四防”工作关系到我矿全体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稳定发展,要调度重视冬季“四防”工作,在安排正常工作的同时,把此项工作做为一件大事来抓,利用板报,标语和各种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冬季“四防”工作,的重要意义及灾害预防知识,勤走访、勤检查,在宣传教育中把检查出来的问题汇总到安全科,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监督整改落实到位。

同时,为让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上引起重视,要积极做到冬季“四防”的宣传工作,各部门要充分班前会,安全检查例会广泛宣传发动,不断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职工自我防护能力,为矿井打下坚实安全基础。

四、工作重点

1、机电科、机电队要及早着手,提前安排,对各办公室取暖设备、锅炉等设备设施的安装、检查、检修,保证供热、职工洗澡正常进行;提前做好井筒防冻工作准备,加快井筒供暖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12月底必须投入运行,严防井筒结冰;对变电所、供电线路、通讯线路进行全面检查,组建兼职抢险队伍,准备抢险物资,因恶劣天气造成的供电、通讯中断事故要及时抢修,确保冬季安全供电,通讯线路畅通;对主井提升钢丝绳、天轮、井架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采取可靠的防冻措施。

2、保卫科经常对办公室、职工宿舍、仓库、绞车房、主扇房、变电所等关键部位的防灭火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关键部位的冬季取暖严禁使用电炉、煤炉及大功率耗电设备取暖;加强对矿区内部不定时巡逻及增强门岗的责任心;井口房严格执行入井验身制度,防止职工把火源带入井下。

3、办公室及安检科要加强对轻钢彩板房及临时房的排查,防止因大风、大雪造成倒塌而造成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同时加强对职工冬季“四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人人有意识,人人懂得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4、矿冬季“四防”领导小组、各科室、各工队要加强领导值班,做好冬季“四防”紧急事件的应对工作;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特别是寒流和风雪降温天气,提前做好防寒流和大风雪降温、降雪天气的准备工作,及时排除恶劣天气造成的事故隐患,确保冬季安全生产。

5、各科室、各施工队在12月10日以前,对辖区的冬季“四防”工作进行自查,12月20日前矿冬季“四防”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四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问题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确保矿井安全过冬。

五、冬季“四防”工作安全措施

(一)、防火措施

1、地面防火:

(1)、冬季“四防”小组成员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对职工宿舍进行检查。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施。

(3)、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知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火灾发生。

(4)、宿舍严禁用煤气炉、煤炉及明火取暖。

(5)、易燃物品要与火源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6)、职工严禁躺在床上抽烟,以免疲劳过度睡着引起火灾。

(7)、机电维修间电焊、气焊作业时必须及时用水对焊渣进行降温处理;井口电焊、气焊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后方可执行。

(8)、机电科、安检科加强监督检查,严禁私拉乱扯电线,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9)、锅炉房、食堂烧过的炉灰必须用水泼灭后才能运往垃圾场。

(10)、坑木场严禁抽烟、严禁采用明火取暖,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11)、地面消防水池水量必须充足,水泵、消防栓、软水管消防设施必须配备齐全。

(12)、绞车房、压风机房、主扇房、充灯房、配电房、仓库等重点要害场所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及消防沙,并及时更换失效的灭火器。

(13)、各要害地点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4)、必须设置地面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必须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15)、对违犯规定造成火灾人员,除赔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100-1000元罚款。

2、井下防火:

(1)、加强井口验身工作管理,严禁入井人员穿化纤衣服和携带点火物品。

(2)、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杜绝失爆设备入井和在用设备出现失爆现象。

(3)、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

(4)、完善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并经常检查各种保护的使用情况,严禁出现甩掉不用电气设备保护的现象。

(5)、对井下漏电继电器保护整定值进行合理整定。

(6)、对井下接地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接地电阻值、接线体、导线截面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7)、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8)、必须设置井下消防材料库,井下消防材料库必须设在井底运输大巷内,并应装备消防列车,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9)、必须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消防管路必须畅通,地面消防水池水量必须保证正常用水量。

(11)、井下变电所、泵房、各设备安装地点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及消防砂。

(12)、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14)、电缆连接处必须使用接线盒,严禁出现鸡爪子、明接头、羊尾巴。

(15)、必须对电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破损或胶质老化的电缆要及时处理或更换。

(16)、井下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防煤气中毒

1、冬季“四防”小组成员要定期、不定期的对锅炉房进行检查,重点是中午、晚上职工休息时间。

2、职工应经常打开前后窗户对流通风。

3、各队要利用学习日向职工宣传防煤气中毒知识。

4、宿舍严禁用煤气炉、煤炉及明火取暖。

5、严禁私拉乱扯电线。

6、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三)、防盗措施

1、成立治安小分队、加强夜间巡逻,对抢劫、偷盗的坚决予以处理。

2、各宿舍加强自身管理,出门锁门、宿舍钥匙不可外借。

3、加强职工安全防范意识教育。

4、对保险柜等必须有专人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5、保卫科加强巡逻,对进入矿区的陌生人员严加盘查,做好防盗工作。

(四)、防寒、防冻措施

1、井口

(1)、加强翻矸台、井口平台的检查,及时清扫积雪,对结冰处应及时进行除冰。

(2)、井口封口盘要及时清除杂物,清扫积雪、积水,以防结冰。

(3)、主、副井口、井口信号房、各车间、宿舍、办公室、食堂、澡堂、车房(如绞车房、压风机房、主扇房、变电所、配电房等)由机电科、机电队安排统一安装供暖设施。

(4)、不得长时间停止绞车及罐笼运转,若出现长时间停止运转,则需要采取防结冰措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一旦结冰,必须破冰后方可运行。

(5)、井口应配备手镐、大锤及钎子等工具,并安设热水器,以供破冰使用。

(6)、通往井口的道路必须及时清除积雪、积水,防止地面和梯道结冰;若结冰时必须及时清理,以防人员滑倒。

(7)、各车间、宿舍、办公室、食堂、澡堂、车房(如绞车房、压风机房、主扇房、变电所、机修车间等)及时更换破损门窗、玻璃,采用暖气或空调等供暖设备取暖。

(8)、必须及时供暖防止井筒结冰,保证井口以下温度不低于2℃(干球温度)。

(9)、把地面存放的单体液压支柱内的水放净,采用帆布棚包裹,降雪后及时清理积雪。

(10)、对供水管路用岩棉包裹严实,不得露出管壁。

2、生活区

(1)、生活区宿舍、学习室、会议室、餐厅等采用空调或暖气取暖。

(2)、对各供水管路进行保暖处理。

(3)、水龙头夜间可小量流水,防止冻坏阀门。

(4)、设备长期不使用的放净内存的水。

(5)、经常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在降雪前储备一定量的生活物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职工吃上热饭热菜。

附表:冬季“四防”隐患排查表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

篇3:煤矿露天采矿—防爆破事故的安全对策措施

爆破是矿山生产的主要工序之一,如矿石回采、岩石剥离以及土石方工程等均要用炸药爆破的方法来完成。国内外矿山工伤事故统计资料表明,爆破事故在矿山伤亡事故中一般占第二位到第四位。为防止爆破事故的发生,必须认真地分析爆破事故发生的原因。

因此,根据矿山爆破的工艺特点,应采取以下对策:

(1)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爆破技术训练,熟悉爆破器材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程,并取得爆破作业资格证书。

(2)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卜2003)的规定进行设计和操作。

(3)严格按照正常的爆破作业程序(施工准备、起爆体加工、装药、堵塞、起爆、通风、检查等)作业。

(4)严禁打残眼。

(5)爆破前的联系工作要做好,两个爆破点互有影响时,应当一个点先爆破,检查完毕后,另一个点再爆破。

(6)禁止用铁棍装药。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火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如发现堵孔,在未装入雷管前,可以用铜制金属杆处理。无法处理的,应采取措施和其他炮孔的药包一齐爆掉。禁止用石块和可燃性材料填塞炮孔。

(7)爆破后,检查有无拒爆或半爆现象。如果发现有拒爆药包或对是否全爆有怀疑时,应先设警戒,经处理后警戒才能解除;如发现盲炮,应采取安全处理方法。爆前、爆后都必须采取喷雾洒水措施。

(8)科学地设计爆破安全距离。爆破安全距离应根据地震危害、冲击波飞石危害和有毒气体的扩散等因素来确定。严格按照设计设置爆破警戒,撤离人员和设备等。

对于炸药库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一,2003)的规定,严防明火和能够引起火花的不安全因素,如火柴、照明线漏电、照明线电阻大而发热等。禁止穿带铁钉的鞋进入炸药库。

(10)在储存和运输炸药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各种规定,以防止炸药燃烧和爆炸。

(11)对于过期变质的导火索、雷管,应及时销毁,严禁发放。

篇4:X煤矿新增空压机技术安全措施

一、施工时间:20**年12月18日――20**年12月25日

二、施工地点:诧城矿空压机房

三、施工组织:

施工负责人:王循荣、丁庆生

施工技术负责人:杜斌

公司安全网员:徐继成

施工班组:沈华

班组安全网员:刘洪义

四、施工前准备

1、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到现场查看了解实际情况,并验收设备基础。

2、施工技术人员应向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3、设备到货后,应进行开箱检查,清点设备,对于出现的情况及时处理。设备的合格证和质保书应齐全。

五、施工方案

1、对设备基础进行找平。放出安装用十字中心线。

2、将设备利用扒杆导运到设备基础旁。

3、找好空压机的起吊点,穿好螺栓后利用起重架起吊空压机,将其安放在设备基础上并垫入铁砂。

4、找平找正后灌浆。

5、将加工好的电机底座,安装在电机基础上,并垫入铁砂。

6、利用自制起重架,穿好螺栓后安放好电机,找平找正后灌浆。

7、利用十字中心线和矿原有风包位置,确定风包、冷却器的位置。找出预埋板,找平找正后,焊接好。

8、找出过滤器的位置,根据现场实际尺寸制作过滤器支架,并将过滤器安放在上面。

9、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连接所有管路、仪表。

10、对风机、电机基础进行二次灌浆抹面。

11、利用矿方给的电缆沟,放入电缆,将风机电机接好。

六、安全注意事项

1、所有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本措施,并严格执行。

2、施工用零时用电需有漏电保护装置。

3、所有施工用吊具需有五倍以上的安全系数。

4、对于自制起重设备应严格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5、所有要害工种需要持证上岗。

6、登高作业须系经试验合格的安全带。

7、班中严禁喝酒,开玩笑。

8、灌浆天数不低于八天后方可施工。

9、施工前检查各施工用具,需有五倍以上安全系数。

10、拉手葫芦时应站在安全侧。

11、施工现场应设安全告示,和安全警戒。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

华美建安五公司

措施编制人:杜斌

二oo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篇5:非煤矿山作业行为安全防护措施模版

一、引言

综观工矿企业发生的各类事故,发生事故的原因和影响生产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设计上和技术上有缺陷;

2.工厂总体布局不合理,不符合有关规定;

3.设施设备落后,不适用,不满足国家矿用产品质量要求。设备质量存在事故隐患;

4.劳动组织不合理;

5.安全投入不到位:有意削减安全生产经费,不按批准设计文件配套建设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

6.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7.存在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8.不具备岗位安全素质的员工从事该岗位生产作业;

9.教育培训不够:职工没有经过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未经过必要的安全教育,不了解规章制度。职工没有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预防职业危害及工伤事故的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就上岗。工厂矿山没有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教育,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操作水平不满足所从事工种的要求;

10.个体防护措施缺乏,防护用品配备不标准;

11.事故隐患没有有效排查和治理,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

12.应急处置设施或应急救援设备。

预防和减少事故,消除工矿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无论是对政府,还是对企业,关键是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采取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教育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使人、机、物、法、环和谐统一。因此说,采取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教育措施,是防止事故的三根支柱。(事故的发生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管理措施主要是通过国家机关、主管部门、企业等组织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范和标准、规程等。技术措施是指对工厂的规划及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操作、维修和保养等措施。教育措施是通过工厂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等不同途径,传授和训练安全生产的知识和操作方法。

本篇,将工矿企业中存在的各种作业行为归纳为20大类,重点从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讲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1.什么叫事故

所谓事故,就是人们在进行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违背人们意愿的、可能造成人们有目的的活动暂时或永远中止,同时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

事故具有三个重要特性:因果性、偶然性、潜伏性。

因果性:即一切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存在的各种事故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偶然性:即事故的发生是随机的,何时何地发生何种事故以及事故造成的后果,具有偶然性。

潜伏性:即事故发生前,表面上似乎一切“正常”,而实际上危险因素正在孕育发展成事故。

了解事故的潜伏性,有利于消除人们的盲目乐观和麻痹思想,注意防止危险因素演变成为事故。

2.事故如何分类

通常情况,将事故分为自然事故和人为事故两大类。

自然事故是指非人为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事故,如地震、洪水、飓风造成的事故。

人为事故则是指由于人为的因素造成的事故。人为事故按事故的责任性质可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蓄意破坏事故。在责任事故中,又可分为生产事故和非生产事故。生产事故按照后果的不同,又可分为伤亡事故、设备事故、险肇事故等。伤亡事故又称人身伤害事故或工伤事故,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研究对象。

伤亡事故按以下三种方法进行分类:

(1)按伤害程度,分为轻伤、重伤、死亡三类;

(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四类;

(3)按事故类别,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等20类。

3.什么叫生产事故

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违反人们意志的,使设备、设施、物资遭到损坏,正常的生产秩序被破坏或迫使生产终止以及造成人员伤亡或急性中毒的事故。

4.什么叫人身伤害事故

人身伤害事故是指人们在生产、生活过程中突然发生的,由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或人的不安全行为所造成的人体生理机能暂时或永久性丧失的事件。职工伤亡事故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或与企业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条件有关的伤害事故。

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消除麻痹思想,制止违章行为,是防止生产中的有害因素转化为事故的最有效预防措施。

5.什么叫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是指由于有关人员的过失所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最突出的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所造成的事故;二是因设计、制造、安装、检验失误所造成的事故;三是在目前经济技术条件下,能预测、预想到,并能采取措施抵御的自然灾害,而由于人的过失未能采取措施避免的事故。

6.事故类别有哪些

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事故分类标准,将事故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等20类。

7.事故等级有哪几种

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非煤矿山常见事故及其防护措施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中,将伤害事故共分以下20个类别: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所有的生产作业场所,无论场地条件和作业对象如何,基本上都可以将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及其引起的事故划分为以上20大类。为了能尽快掌握各种事故类别基本概念、事故致因、事故种类与防范措施,在此,对非煤矿山常见的10大类事故,如: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触电、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进行梳理、归纳,供大家工作参考。

(一)物体打击:

1.事故定义:

物体在受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2.事故原因:

(1)在高空作业中,由于工具、零件等物体从高处掉落伤人。

(2)运动物中反弹物体对人体造成的撞击。

(3)起重吊装物品掉落伤人。

(4)设备带病运转,各种碎屑、碎片飞溅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5)设备运转中违章操作,器具部件飞出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3.物体打击种类:

(1)物体在重力作用下,倾斜、断裂、倒塌时的下落物、飞溅物造成的伤害。

(2)自由落体造成的伤害。

(3)失控物体惯性力造成的伤害。

(4)物体在弹性力作用下造成的伤害。

(5)非失控(受控)物体的伤害。

(6)喷射物造成打击的伤害。

4.防护措施:

(1)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按要求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进入作业现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设置警戒区。设置的警戒区应由专人负责警戒,严禁非作业人员穿越警戒区或在其中停留。

(3)作业现场临边、临空及所有可能导致物件坠落的洞口都应采取防护措施。

(4)避免交叉作业。尽量避免或减少同一垂直面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能阻挡上面坠落物体的安全隔离层或安全网,或在上一阶段设1.2米高防护栏杆和18cm的高挡脚板,并保证防砸措施有效。

(6)高处作业上下传递工具、材料、物件需要上下传递时,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投扔。使用溜槽或起重机械运送工具、材料、物件时,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8)高处作业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位置堆放整齐,做到工完场清。高处作业临时使用的材料必须放置整齐稳固,且放置位置安全可靠,所有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9)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装入小型工具、小材料和配件等,防止坠落伤人。高处作业所用的较大工具,应放在工具箱。

(12)戴好安全帽,是防止物体打击的可靠措施。因此,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戴好符合安全标准,具有检验合格证的安全帽,并系牢帽带。

(13)加强设备点巡检工作,及时消除设备故障,以防器具部件飞出伤人。

(二)车辆伤害防护措施

1.事故定义:

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伤害事故。

2.事故原因:

(1)行人与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争道抢行,超速行驶。

(2)不遵守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无证驾驶车辆。

(3)车辆安全行驶制度不落实,车况不良,车辆带“病”行驶

(4)驾驶员遵章守纪的自我约束力差,行车中精神不集中。

(5)因风、雪、雨、雾等自然环境的变化,造成刹车制动时摩擦系数下降,制动距离变长,或产生横滑。

(6)道路条件差,视线不良,指挥人员站位错误。

(7)行人与车辆不遵守铁路道口安全规定,抢越铁路道口。

3.伤害种类:

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挤压、坠落、撞车或倾覆等造成的人身伤害;行驶中上下车、扒车、搭乘非乘人员、放飞车等造成的人身伤害;车辆运输中的摘挂钩和机动车辆牵引、安装、就位等造成的人身伤害;车辆运行中碰撞建筑物、构筑物、堆积物引起建筑物倒塌、物体飞溅下落和车辆挤压地面而产生物体飞溅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车辆撞击物体或车轮碾压物体造成物体坍塌、滚动和飞溅而伤人的事故,属于车辆伤害。

4.防护措施:

(1)行人与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须办理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证,没有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证,任何人不准私自驾驶厂内机动车辆。

(3)驾驶员应及时掌握天气、道路与车辆状况,集中精力安全行驶。

(4)行人看见机动车辆或听到鸣笛声响,必须及时避让。

(5)机动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靠近车辆。

(6)行人与车辆必须遵守铁路道口安全规定,不准抢越道口。

(三)触电防护措施

1.事故定义:

是指由于电流通过人体或带电体与人体间发生放电而造成的人身伤害。触电伤害可分为电击和电伤两类。二者的主要区别为电击是电流流经人体,由于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生理效应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电伤是指由于电流的热效应造成人体皮肤局部创伤,有电灼伤、电烙印和皮肤金属化等。

2.事故原因:

(1)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具上岗操作。

(2)非电气工人缺乏安全用电意识乱修电气设备。

(3)不办理停送电操作票,擅自拉合刀闸,在工作现场和配电室不验电、不装设接地线、不挂警示牌等。

(4)对电气设备维护不及时,设备带病运行。

(5)电气设备安装不合理,多存在装置性违章现象。

(6)高压线断落地面可能造成跨步电压触电等。

3.伤害种类:

触电伤害方式有单相触电、两相触电、跨步电压触电、接触触电及非接触触电(即当人体与带电体之间小于放电距离而发生击穿放电,电弧使人体造成严重灼伤)以及雷电造成的人体伤害。

4.防护措施:

(1)严格执行电气安全规章制度。电气装置、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2)在电气设备上作业必须落实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如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设备停送电必须办理操作票,并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即: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警示牌和装设遮栏。

(3)加强设备维护,非专业人员不得维修电气设备,设备还应安装漏电保护设施。

(5)电气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才能持证上岗作业。

(6)上岗作业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具,否则不准进入现场作业。

(7)加强保护绝缘,使电气设备的保护绝缘不被破坏。

(13)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国家标准gb3805—83《安全电压》规定42v、36v、24v、12v、6v为安全电压。

照明电压规定:

作业场地电压等级(v)一般施工现场220行灯36危险场所36无触电保护措施的移动式照明36顶管内作业36工作面窄场所12特别潮湿场所12金属容器内12

(四)高处坠落防护措施

1.事故定义:

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2.事故原因

(1)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材质强度不够、安装不良、磨损老化等。

(2)安全防护设施不合格、装置失灵。

(3)劳动防护用品缺陷。

(4)作业环境不良。

(5)作业人员缺乏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人为操作失误或带病作业,以及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

3.伤害种类:

从平台、陡壁、楼梯口、电梯口、垃圾口、升降口、预留洞口、漏斗、建筑物出入口及脚手架、阳台、楼层、屋面、天棚、框架周边、跑道两侧边、卸料平台侧边发生的坠落事故。

4.防护措施:

(1)高处平台作业都应加装防护栏杆、围栏等措施。

(2)悬空或攀登作业都应栓好安全带,或放安全网等。

(3)高处作业时必须落实使用检查制度,各检修口、上料平台口等洞口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竖井、天井、溜井、地板开孔、升降孔等容易造成人员坠落部位,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护栏杆、围栏、盖板、架网等措施。

(4)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根据作业性质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安全带使用前必须检查,并要做到高挂低用。进入有高处坠落风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防止脱落。

(6)人行天井的梯子必须坚固。梯子与地面角度60°—70°为宜。梯子脚要有防滑措施。梯子顶端应捆扎牢固。其它场所使用梯子作业时,单梯只许上1人操作,支设角度以60°—70°为宜,梯子下脚必须采取防滑措施,支设人字梯时,两梯夹角应保持40°,移动梯子时梯子上不准站人。

(7)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禁止从事高处作业。要定期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和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没经过培训和特殊教育的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五)坍塌防护措施

1.事故定义:

坍塌事故是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极限强度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

2.事故原因:

(1)岩石或土体结构松散,破碎严重,裂隙发育,局部出现全风化及碎裂状结构的强风化。

(2)岩石或土体内发生过断裂地质破坏,且在断层内存在软弱结构面。

(3)边坡开挖坡度过大,没有根据岩石和土体的特性进行放坡处理。

(5)边坡顶部的堆载过大,或受外力振动影响,使边坡内剪切应力增大,边坡土体承载力不足。

3.伤害种类:

(1)露天矿山台阶、排土场坡面、尾矿库坝体滑坡、坍塌。

(3)矿石开采、隧道作业时由于边坡、山体滑坡造成的坍塌等。

矿山冒顶片帮、爆破作业引起的坍塌,起重机械、车辆作用而造成的倒塌不能认定为坍塌事故。

4.防护措施:

坍塌防护措施:

(1)遮挡。

(2)拦截。

(3)支挡。

(4)护墙、护坡。

(5)镶补沟缝。

(6)刷坡、削坡。

(7)排水。

(六)冒顶片帮防护措施

1.事故定义:

冒顶片帮是指矿井采掘工作面、井筒、巷道(隧道、涵洞)或峒室开挖、衬砌过程中由于开挖、支护不当或因地压的作用造成的坍塌。矿井作业面(工作巷道)、井筒侧壁的塌落称为片帮,顶部垮落称为冒顶。二者常同时发生,统称为冒顶片帮。适用于矿山、地下开采、掘进及其他坑道作业发生的坍塌事故。

2.事故原因:

在采矿作业中,最常见的事故就是冒顶片帮,约占采矿作业事故的40%以上。分析该类事故的原因主要是:

(1)采矿方法不合理,顶板管理不善。

(2)缺乏有效支护

(3)作业人员疏忽大意,检查不周。

(4)处理浮石操作方法不当

(5)地质情况变化,自然条件不好。

(6)地压活动的影响

(7)其他原因

3.防护措施:

根据以上冒顶片帮事故发生的原因,预防冒顶片帮,避免伤亡事故的措施主要有:

(1)根据矿床地质条件,合理选择采矿方法和采场布置。天井、漏斗等应布置在矿床的下盘,避免破坏上盘,造成片帮。开采时,要严格按采掘顺序,自上而下,由远而近,有计划的回采,尽量减少顶板暴露时间,加快采矿速度,缩短回采周期。

(2)坚持各项安全制度。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和作业制度,如敲帮问顶制度、验收支架制度、金属支柱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顶板分析制度等。

(3)加强采场顶板观察、检查,加强顶板管理。

(5)合理选择支护方式。支护方式必须适应顶板岩石的性质,支架的密度、支撑材料的强度必须满足不同岩石性质的顶板要求。

(6)及时进行支护,防止局部冒顶。对顶板暴露面积较大的作业面,要采用超前挂金属顶梁(金属网)或打临时支柱的方法及时进行支护。对于容易冒顶的比较破碎的顶板,尽量做到边掘进边支护。

(9)加强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技术水平。

(七)透水防护措施

1.事故定义:

透水是指矿山地下开采或其它坑道作业时,由于防治水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地表水或地下水在水压、矿压等因素的作用下,克服矿层、土层或岩层强度及断层、节理结构面的阻力,以突然的方式涌入矿井、坑道,造成人员伤亡或矿井财产损失的水灾事故。

2.事故原因:

(1)部分企业安全防范意识不强,重生产、轻安全。明知存在老采空区积水,未采取相关措施治理,急于组织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2)防治水措施落实不到位,没有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发生透水事故的矿井均未按照《矿山防治水规定》采取探放水措施,导致掘进工作面与废弃井或采空区老塘水连通,酿成透水事故。

(3)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格,部分矿山领导干部未按要求下井带班,透水发生后不能及时组织人员撤离,造成人员伤亡。

(4)部分矿山非法违法组织生产。部分矿山企业擅自组织非法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3.伤害种类:

掩埋矿井,损坏井下设备,导致人员伤亡。

4.防护措施:

(1)在建设矿井时,要事先做好调查研究,弄清矿区周围的水文地质资料,慎重选择建井位置和井筒位置。井口标高应高出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以上。副井、主井、专用通风井的井口要有可靠的泄水沟、防水堤或加固井口周围,防止暴雨洪水直接从井筒灌入井下造成危害。

(2)做好因采矿塌陷引起的沉陷区域积水情况的预测预防工作,采取措施防止积水通过裂隙灌入井下。对井田范围内的地面塌陷区、河流积水区设专人检查,应尽可能将其疏干或排出井田。

(3)建立行之有效的探水制度。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则,采掘作业规程应编制防水措施。对受水患威胁的采区、采掘工作面,在采掘前要进行探水,搞清水源的具体位置、水量大小和水压高低等情况,提出预防水患的具体措施。

(4)确保水仓、水泵房设计满足规程、标准要求,水泵房建设满足规范要求。水泵房应设置可靠的防水门。

(5)确保矿井排水设备有充足的能力排除矿山井下涌水。井下水仓主要排水设备至少要由同类型的3台泵组成,工作水泵要确保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一昼夜的正常涌水量,除检修泵外,其他水泵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一昼夜的最大涌水量。

(6)确保排水系统健全,排水管网畅通,水泵出水口与排水管连接正常。井筒内必须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中央泵房水仓必须清淤,主排水泵必须检修完,保证主排水泵一套使用、一套备用、一套检修,任何一台水泵与两条排水管均能实现互联互通。

(7)确保水仓汇水设施、水泵取水口、清淤设施安全、可靠。

(8)排水水泵必须采取双回路供电,且电源电缆来自不同母线段的独立线路。按规定做好井上下电缆及电气设备的防雷试验、接地保护试验、绝缘保护试验。

(9)老矿山要在井下掘进时,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止老窑积水贯通的措施,避免在巷道掘进中与积水巷道贯通。井下深部掘进或掘进巷道为下山施工的,必须把防排水设施跟到工作面。预计水量大的施工地点,要有备用排水系统,并在施工中做到预先探水、及时排水。

(八)放炮防护措施

1.事故定义:

放炮事故是指在露天爆破、地下爆破、水下爆破,如采石、采矿、采煤、开山、修路、土石方工程、拆除建筑物等的爆破工程以及地震勘探爆破、油气井爆破作业中的施工准备、炮位(炮孔或洞室)验收、起爆体加工、装药堵塞、联线起爆、检查爆破效果、盲炮处理等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以及在露天或地下爆破后产生的大量毒气(一氧化碳及氮氧化物)造成的急性中毒事故。

2.事故原因:

(2)放炮母线短,躲避处选择不当,造成飞石伤人。

(3)放炮时,未执行《矿山安全规程》中有关放炮警戒的规定,误伤进入放炮区的人员。

(4)处理瞎炮未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操作,使致瞎炮突响放炮事故。

(6)未能防止杂散电流,造成突然爆炸的放炮事故。

(7)放炮制度不严,工作混乱。工作面存在多人交叉作业,清场不严格,放炮现场有与爆破作业不相干的人员滞留现场。

3.伤害种类:

(1)破坏爆破现场设备。

(2)伤害爆破现场及周边相关人员。

(3)对周边设施造成损坏。

(4)对爆破作业造成破坏。

(5)发生因放炮飞落物伤人事故。

4.防护措施:

(1)按《矿山安全规程》和《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落实好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2)放炮母线要有足够的长度,躲避处的选择要能避开飞石袭击。掩护物要有足够的强度。

(3)放炮时,安全警戒必须执行《矿山安全规程》和《爆破安全规程》的的规定。

(5)采取措施,避免因杂散电流造成突然爆炸。

(7)确实抓好放炮前安全注意事项:

(九)中毒和窒息防护措施

1.事故定义:

中毒和窒息是指职工在生产过程中职业性毒物经呼吸道、皮肤、口腔进入人体而导致的急性中毒,或吸入有毒气体造成的窒息性中毒,或在通风不良的场所因氧气缺乏造成的缺氧窒息等。职工因误食有毒食物造成的中毒也属于中毒和窒息。

2.事故原因:

中毒: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工业毒物经呼吸道、皮肤、口腔进入人体而导致某些生理功能或组织器官受到损坏称为中毒,也称为工业中毒或职业中毒。顾名思义,工作场所存在毒害物质,且毒害物质防护措施不到位,工作环境工业卫生不达标,从业人员的个体防护措施不力,是导致发生中毒的主要原因。

造成缺氧窒息的原因:

(1)作业人员技能不足进入密闭的空间,没有进行空气置换就工作。

(2)密闭空间没有进行强制通风置换,也没有检测含氧量是否合格,冒险进入密闭空间内工作。

(3)密闭空间外的前后端进气阀没采取可靠的断点,阀门不严气体泄漏造成窒息。

(4)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无人监护时单独作业,进入密闭空间时间过长或在密闭空间内动火,致使其内部含氧量降低,导致窒息。

(5)在爆破等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窒息性气体时,没等烟气全部散净,进入此区域内作业。

(10)气体置换形成的缺氧环境。

3.伤害种类:

(1)地下矿山通风不良的长独头巷道、空区、废旧巷道等设施内,可能造成窒息死亡。

(2)在通风效果不良的受限空间作业。

(3)进入密闭空间。

(6)丘陵地区利用地下水取水的人孔、地下室、沉井、坑道、地窖及开挖的土方基础等处以及矿井排出积水时,也可能造成缺氧窒息。

(7)利用惰性气体置换容器或管道中的有毒气体或可燃气体的置换过程中,有可能形成缺氧,而大量的是由于惰性气体或有毒气体意外地侵入,造成缺氧环境。

4.防护措施:

(1)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前必须办理工作许可证。

(2)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前必须分析掌握设备状况,做好防护工作,穿戴好防护用品。

(4)进入密闭空间、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采取测量——通风——测量的工作方法对密闭空间和受限空间的空气进行检测,待空气质量满足要求后才能进入,且在人员进入期间,必须保证向密闭空间和受限空间连续不断地送入新鲜空气。

(6)必须在密闭空间的控制部位悬挂安全警示牌,检测系统含氧量达到可工作状态,并在密闭空间外指定2名监护人随时保持有效联系,若有意外发生,应立即将作业人员救出。

(十)其它伤害防护措施

1.事故定义:

其它伤害是指职工伤亡事故类别中除上述19种事故类别以外的所有伤害。

2.事故原因:

(1)对作业现场环境不熟悉。

(2)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个体防护。

3.伤害种类:

常见的其它伤害有冻伤、摔伤、扭伤、挫伤、擦伤,被物体刺伤、割伤,被动物咬伤,非机动车辆碰撞,轧伤,中暑等。

4.防护措施:

在进入新环境作业前,要全面熟悉所作业区域的环境条件,加强个体防护,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以上,仅为本人的一点体会和经验,不妥之处,请各位学员批评指正。

王旭斌

2013年3月23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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