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井下运输系统检修技术措施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X井下运输系统检修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为了保证井下运输系统的安全、连续、可靠,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经矿研究决定,在春节检修计划期间,由机电队、机运队、综采队、综掘队、普掘队对井下运输系统机电设备进行检修,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检修,特编制本措施,希望各参加人员遵照执行。

一、检修前的准备:

1、检修人员应配齐需用的工具、起吊用具、仪器、仪表、棉纱(丝)等用品,当日检修所需的材料、备件的数量要充足。

2、检修负责人应向全体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3、对所维修的设备需要停电时,必须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4、检修人员熟悉本次检修技术标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设备完好标准》中有关的规定执行。

二、检修内容:

1、胶带运输机的检修。

2、刮板输送机的检修。

3、小绞车的检修。

三、检修工艺:

一、胶带输送机的检修

1、机头、机尾及整台输送机范围的支护完好、牢固,无浮煤、杂物,否则必须经代班长、支护工处理安全后,方准进行工作。

2、将输送机的控制手把扳到断电位置并闭锁,挂上停电牌,然后对下列部件进行检查:

(1)机头及储带装置所用连接件和紧固件应齐全,牢靠,防护罩齐全,各滚筒、轴承应转动灵活;

(2)联轴器是否完好;

(3)制动器的闸带和闸轮接触严密,制动有效;

(4)减速器内油量适当,无漏油;

(5)机身各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托架吊挂装置完整可靠,托梁平直,承载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脱胶;

(6)机尾滚筒转动灵活,轴承润滑良好;

(7)输送机前后搭载符合规定;

(8)输送机皮带输送完好,卡子无折断、松动(硫化热补接头无开胶现象),输送带无撕裂、伤痕;

(9)输送机中心与前后各机的中心保持一致,无跑偏,松紧合适,档煤板齐全完好;

(10)动力、信号、通讯电缆吊挂整齐,无挤压,无刮碰;

(11)煤仓上口的栅栏、篦子应完整牢固;

(12)消防灭火,喷雾灭尘设施齐全有效。

3、开机时,取下控制开关上的停电牌,合上控制开关,发出开机信号并喊话,让人员离开输送机转动部位。先点动二次,再转动一周以上,然后检查下列各项:

(1)各部位运转声音是否正常;输送带有无跑偏,打滑、跳动或刮卡现象;输送带松紧是否松紧合格和张紧力表指示是否正确;

(2)控制按钮、信号、通讯等设施是否灵敏可靠;

(3)上述各项经检查与处理合格后,方可正式操作运行。

二、刮板输送机的检修

1、输送机司机应严格按照刮板输送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违章操作。

2、参与检修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并且能对此项工作熟练操作。

3、凡参与检修的有关人员必须熟悉自己的职责范围,掌握刮板运输机的有关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保证检修质量。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部件的配合关系。

4、检修人员入井前必须将所需的工具、材料、配件携带齐全。

5、施工期间需松动零部件方能完成的工作,在施工完毕后,必须重新进行紧固。

6、无论进行任何工作都不得少于三人,至少1人观山,两人作业。

7、严格按照《煤矿矿井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对设备进行检修。

8、对于各项检修内容,必须作好检修记录。

9、在距离检修设备及控制开关附近周围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达到0.5%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0%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向有关人员汇报,进行处理。

10、检修完毕后,必须保证检修各部位的螺栓齐全、紧固,符合完好标准。

二、小绞车的检修

1、轴承的修理与安装

①、间隙:轴与轴瓦之间的径向间隙为轴径的1‰左右,径向侧向间隙为顶间隙的1/2。

②、轴承调整间隙的垫片不得超过四片,垫片总厚度不得超过2㎜。

③、轴的要求:主轴的水平度不得超过0.2‰,轴颈磨损和加工切削量不得超过厚设计值的5%.

2、减速箱的修理与装配

①、检查齿轮时,如发现有齿面磨损不匀,反常痕迹或局部剥落情况,应检查齿轮中心距,各轴不平

等度,齿轮啮合间隙,各轴承的水平度不同轴度和接触情况。

②、齿轮啮合间隙检查:采用压铅法和塞尺法,最小齿侧间隙(0.05~0.08).

③、齿轮啮合接触面积检查:采用涂色法,接触长度不得小于齿长的60%。齿轮不得有断齿,齿面不

得有裂纹和剥落等现象。

3、滚筒的修理与装配:

滚筒出现裂缝要进行焊补,衬木磨损严重必须进行更换,固定螺钉要沉入衬木的1/2。

4、紧急制动闸

①、闸的工作行程最大不得超过全行程的3/4,留有1/4做调整用。(以手刹的活动距离为标准)

②、制动传动机构的各部份零件,必须有是灵活可靠,各轴节不得松旷、过紧,松闸时,制动闸瓦和

制动轮的间隙应保持在1~2㎜之间,拉闸时,闸瓦必须严密地压在制动轮上,闸瓦与制动轮的宽度中心线要一致。偏差不得大于轴瓦宽度的10%。

5、电气部份

①、电动机在检修前先要求测量其绝缘阻值并记录,检修后复测一次,做好检查、加油工作。

②、电气除尘和触头修理、调整均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执行,务整定值任何人都不得随意调

动。

③、电机滑环装置必须调整好,碳刷与滑环按触面积不得小于80%,运行时,碳刷不得冒火花。

④、电机机座应重新制作,装配后,电机与减速箱水平及同轴度应保持一致。

⑤、检修完毕后,要进行试车,正常后才能投入运行。

四、安全措施:

1、井下皮带、刮板、绞车检修必须做到停电、闭锁、挂警示牌。检修人员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的技术性能、结构原理、操作方法、检修工艺和完好标准,并了解作业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2、需要开停时,必须向调度汇报。

3、检修人员上岗前必须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4、作业前,检修作业负责人必须到达作业现场,察看作业现场的支护及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开始作业。

5、作业前,检修作业负责人要对所用的各种工器具、材料备件做充分准备,保证齐全完好,严禁使用带有隐患的工器具。

6、作业前,要由检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楚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作业过程中要与岗位司机相互配合好。

7、检修人员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需要停机作业时,必须将设备开关停电闭锁,并挂警示牌。处理故障时,要先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8、作业人员要听从指挥,遵章作业。两人以上作业,要前后左右互相照应好,动作协调一致,搞好现场互联工作。

9、检修作业,需进入机头(尾)各部划定的“禁区”时,必须将机器开关停电闭锁,并挂警示牌。在煤仓口周围等有坠落危险的区域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有专人监护作业人员的安全。

10、检修作业需要反向开动机器时,必须是点动开机,并要派专人站在电机、减速器的侧帮(能观察到驱动滚筒的地方),观察反转情况,禁止站在电机、减速器上观察,出现异常时,应紧急停机处理。

11、人员站在机架上或机身内作业时,必须将机器开关停电闭锁,并派专人看守。

12、每次作业完毕,必须将现场的工具、材料、杂物等清理干净,摆放整齐,并指定专人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试机。

篇2:H矿井下运输设备检查检修规定

1、矿井主要运输设备及装备一年至少停产检修两次,每次检修时间不得少于两天;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检查。矿分管领导、运输科长、运搬和皮带区长必须参加每月的检修检查,并分别在相关的检修检查记录中签署意见。

2、矿井运输设备和设施日常检修每天应不少于4小时,分管技术人员必须参加日常检修检查。

3、每月应对斜巷人行车、平巷人行车、架空乘人装置、无极绳梭车、绞车、电机车、电瓶车、连接装置、斜巷安全设施、主运输皮带机、胶带硫化接头等主要运输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有记录。发现异常,及时调整检查周期,制定相关措施,矿运输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并分别在检修检查记录中签署意见。

4、牵引钢丝绳使用、检查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提升钢丝绳规定。日常检查由专职检查人员负责,并有记录。

5、矿车连接装置的使用、拉力试验和检查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日常检查由专职检查人员负责。对斜巷绞车、皮带运输机的安装和检修应按《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江苏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暂行)》和《徐州矿务集团公司关于井下皮带运输管理的补充规定》等文件执行。

6、电机车和电瓶车的列车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机车年审工作按照《机车年审细则》每年进行一次,做好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7、皮带机综合保护、斜巷安全设施、斜巷人行车制动系统、绞车安全装置、机车保护和信号系统等每班运行前进行检查和试验,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行,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8、运输电气设备的检修严格执行《供电设备检修管理规定》。

9、矿井运输系统中所有监控、监视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种运行参数应保存于监控记录,如监控、监视装置不能正常工作,必须立即停止系统运行,进行处理。

10、运输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设备故障,必须查明原因,解除故障后方可投运,不得强制运行。

11、运输系统发生事故,必须报上级管理部门,并制定处理事故的措施,系统恢复安全后方可运行。

12、矿井必须配齐矿井运输设备故障诊断仪器及检修检查工具,定期对仪器进行校验,并专人使用保管。

13、施工前,技术人员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措施,熟悉措施内容并在措施上签名。施工负责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好施工工具。施工人员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

14、提前将安装的设备、设施和材料工具运输到安装地点。平、斜巷运输时,要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规定。斜巷内卸车要制定专项悬钩作业措施。

15、施工前,施工所用的工具、材料必须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起吊用的工具材料(手拉葫芦、钢丝绳、马镫、元宝卡、起吊链环等)的规格必须满足被吊拉物件的重量要求并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16、斜巷内施工,提前与信号把钩工联系好,防止车辆进入斜巷,并挂上“斜巷内有人作业,严禁行车”警示牌。施工前斜巷上口设好警戒,施工现场的上下方,严禁平行作业。若分段同时施工,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施工段之间采取隔离措施,防止上段物料滚入下段伤人。平巷安装作业,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施工地点两端的警戒,防止车辆闯入伤人。

1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检查巷道顶板及其支护情况,必须有专人检查巷道中有害气体情况,排除不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18、斜巷内搬运、移动、吊拉物件时,必须专人指挥,斜巷物件的下方严禁站人,抬架物件起落时行动一致,行走时人员要小心滑倒。坡度大于7%时,物件搬运及存放要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19、起吊作业时,设专人指挥,并设好警戒,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范围。

20、起吊作业时,设专人监护。起吊作业人员必须侧身拉动手拉葫芦,监护人员仔细观察手拉葫芦、起吊锚杆、钢丝绳头受力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通知操作手拉葫芦人员停止操作,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21、起吊作业时严禁人员在重物下方或从下方通过,严禁起吊作业人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进入被起吊物件下方或手拉葫芦和被起吊物之间。

22、安全设施的安装必须有设计,安全设施的安装及其安装的巷道、操作硐室等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的要求。自制加工的安全设施,其安全性能在使用前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并经矿安监部门、生产技术等部门共同验收认可,方可投入使用。

23、安装安全设施需登高作业,因工作需要搭制的施工平台、脚手架或爬梯(梯子)必须稳固可靠;站在爬梯上作业,爬梯要放正,不得歪斜并有专人看扶,梯腿生根要稳固可靠;登高在2m及以上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挂好安全绳。

24、斜巷内不得站在悬钩的车辆上作业。

25、安全设施的电气部分安装需要停送电时,必须制定停送电专项措施。

26、施工现场需要电气焊作业,必须制定电气焊专项措施,审批后严格执行。

27、安全设施的安装必须有专项设计,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动作要灵敏可靠。安装完毕,要进行检查、调试和试验。试验时,工作人员必须站到安全地点。施工现场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时,严禁送电试车。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