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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煤矿井下电氧焊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随着南区对动力用风需求的不断增加,现在运行的压风管路已经不能满足使用要求,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对压风管路进行更改,需要进行电、氧焊作业;为避免井底管路不影响巷道开拓,现需要对中央进风井底南车场管路进行更改,需要进行电、氧焊作业。为了确保电、氧焊作业施工安全顺利进行,特编制本措施,经审批后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施工时间:2010年10月1日9:30--2010年10月2日12:00

2、施工单位:………

3、施工内容:氧焊切割、电焊焊接

4、...工程负责人:

………(负责协调本工程通风部、安监处、总调、机电部相关工作)

工程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5、适用范围:中央进风立井井底南车场、北车场

二、施工前准备:

1、施工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该措施贯彻,并进行学习签名。

2、对措施中所涉及的材料在施工前按照要求提前准备。

3、施工前明确施工负责人以及安全负责人。

三、施工前必须具备的条件

1、施工前要向安监处、通风部联系,并在总调办理电氧焊联系单。

2、安监处在施工地点配专职安监员,通风部在施工地点配专职瓦检工。

3、氧气瓶、乙炔瓶在下井前要认真检查是否漏气、完好,若漏气或不完好要提前处理好后,方可下井,整个运输过程中,对设备必须轻搬轻放。

4、施工现场必须配备2个以上完好有效的灭火器和盛有0.4m3的砂箱及洒砂工具并将专用洒水管接通至施工地点,并保证水源充足。

5、施工前,将作业地点洒水一遍,保证地面潮湿。

6、作业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瓦检员在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包括巷道顶端瓦斯浓度不超过0.5%。

7、施工人员(包括施工单位人员)入井必须严格遵守...入井相关规定。

四、施工工艺

1、氧焊:需要更改的管路切割。

2、电焊:管路、弯头的连接。

五、电氧焊安全技术措施

1、电氧焊作业地点为中央进风立井井底南、北车场。

2、电焊机、电焊钳、电焊钳线下井前必须保证完好、可靠,在运输过程中对设备要轻拿轻放,电焊机电源取自中央变电所低压开关,接电源严格执行《停送电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3、电焊作业必须由专业电焊工进行,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

4、使用氧焊切割管路之前,先将该管路井上闸阀、漏水处下游闸阀关闭,再将漏水处与漏水处下游闸阀之间的法兰接头打开,待管路中的水排放完毕后方可施工(排出的水要用风泵排入井底)。

5、施工期间,中央进风井口安排专人看护,防止井上物体坠落伤及井底施工人员。

6、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不能同车装运,不能与其它物料及人员同车装运,气瓶装车运输时必须支垫平稳,用麻绳捆绑牢固,气瓶装车运输时,必须顺车平放,并用道木支垫稳固,用麻绳捆绑牢固,方可运输,严格遵守...入井的有关规章制度。

7、高空作业超过2m时,作业工人必须系安全带,且必须系在安全可靠地点。平台采用面积3㎡的四腿活口架,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安全带及其悬挂点,确保安全带完好,悬挂点牢固、可靠。

8、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安监工、瓦检工共同检查无问题后方可作业。

9、施工前,由取得电工操作证人员将电焊机接好。

10、在电氧焊工作地点20米范围内巷道内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各种杂物,电氧焊作业地点必须配备2个以上完好有效的灭火器,盛有0.4m?砂子的砂箱及洒砂工具,并由专人负责在施工前对现场顶、帮、底进行一次充分的洒水工作。电氧焊施工所用的设施和工具要认真检查,如有漏气、漏电现象不得使用。

11、电氧焊作业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瓦检员在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包括巷道顶端)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12、安监工、瓦检工必须跟班作业,严禁中途离开。

13、施工中如遇突然停风,应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14、施工人员除电氧焊工外,严禁携带火种下井,且必须专人携带专人使用。

15、电焊施工时,施工人员戴上绝缘手套,手持焊钳,夹紧焊条,佩带焊帽,进行焊接。

16、施工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距离不得小于5米,割具与气瓶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气瓶之间清理干净,不得有杂物。

17、电焊机地线接地良好,并且地线要和被焊物接触良好,不使用或下班后要及时切断电源。

18、电氧焊施工靠近钢丝绳或电缆时,要用铁板隔开,防止损伤钢丝绳或电缆。严禁焊接物与巷道内导体(管路)接触,确保焊接物与巷道内导体之间绝缘(用废旧皮带隔离焊接物与巷道内导体)。

19、管路焊接时,要将焊接点下游最近的法兰接头打开,然后将该接头两端的管路用废旧皮带隔开,防止产生的杂散电流沿管路进入井下各个采区。

20、利用氧焊切割时,操作人员手持割具,先打开乙炔气阀,然后点火,点火时割具头朝下,点火时割具头距火源3~4cm,再打开混合气阀,最后调整氧气阀提高火焰温度进行切割,切割完毕后,先关闭氧气阀,然后关闭混合气阀,最后关闭乙炔气阀。

21、施工地点上风流20m、下风流50m各放一盏信号灯,施工现场必须明确两名专责信号工现场负责,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该区域。

2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身着特制反光服装。

23、施工过程中,出现着火,施工负责人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并指挥现场人员进行灭火,密切注意火势发展情况,随时向调度汇报,如出现油或电气着火,要立即停电,然后采用洒砂覆盖火源或采用灭火器喷洒灭火,不得用水灭火;其它物质着火使用洒水、灭火器喷洒和沙子覆盖方法进行灭火。

24、施工完毕必须将剩余焊条头收拾干净上井,气瓶关闭好阀门,先将乙炔气瓶装车上井,然后将氧气瓶装车上井,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分车运输上井。

25、施工完毕后,清理现场并在现场再洒一次水,并由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未提之处按《煤矿安全规程》及集团公司相关操作规程规定执行。

篇2: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措施

一电气防爆的作用

防止电气设备在正常分合闸情况下产生的电火花引爆井下爆炸性混合物。

所谓防爆电气设备,即是把在井下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如隔爆外壳、本安电路),使其在运行中产生的电火花不引爆四周环境的爆炸性混合物。

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3836电气防爆标准”的要求。

二防爆设备的类型

共有十种类型。

其中主要采用隔爆型、本安型、增安型和特殊防爆型几种。

1、隔爆型——“d”

是矿井使用最为广泛的防爆电气设备。如井下使用的各种防爆开关、防爆电动机等。

其防爆原理:外壳同时具有“隔爆性.耐爆性”两个性能,以防止电火花引出壳外点燃爆炸性混合物)见图)。

防爆电气原理图:

隔爆性电气设备的关键在于外壳。

2、增安型——“e”。

防爆原理是:在设备的结构.制造等方面,采取一定的措施(如:井下使用的矿用变压器、蓄电池机车、矿灯等、等)进步安全程度,以达到电气防爆的要求。

主要措施有:

增大电气间隙和爬电间隔;

进步尽缘材料的等级;

加强导线的连接;

限制设备的温度等。

3、本质安全型——“i”

其防爆原理是:通过限制电路电火花的能量,使其在正常工作和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光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见图)。

由于本安型电气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仅为25W,因此只能用于井下通讯信号、监控系统及仪器仪表。

本安型的关键在于电路。

4、特殊防爆型——“t”

即在增安型的基础上增加特殊的措施,如电机车.矿灯等。

三对防爆设备的要求

1、特殊要求

(1)电气间隙和爬电间隔

目的:为避免井下电气设备由于尽缘降低而产生短路电弧.火花放电等现象。

见图:

如:380伏的电气间隙为8毫米;

127伏的电气间隙为6毫米;

6000伏的电气间隙为60毫米;

(2)防护等级“IP”

指设备防外物和防水的能力,用“IP”加数字表示,数字共有防水9级,防外物7级。

如:“IP53”——表示防水3级;防外物5级(即防尘)。

(3)种别

Ⅰ类——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用于有甲烷混合物的爆炸性环境;

Ⅱ类——工厂的防爆电器,用于除甲烷以外的其他爆炸性混合物环境

2、通用要求

按照“GB3836”防爆标准:

(1)防爆电器使用环境为-20度~40度;

(2)设备外壳符合防爆要求;

(3)紧固件是防爆电器的主要零件,包括螺栓螺母和弹簧垫;

(4)应设开盖断电连锁装置;

(5)导线穿管必须用尽缘材料;

(6)导线接线盒和接线端子必须符合要求;

(7)电缆引如装置必须有合格的密封装置;

(8)外壳内外必须有保护接地端子;

(9)所有防爆设备都应有铭牌标志:

总标志——E*

如:隔爆型电器的标志——E*dI

隔爆兼本安型电器的标志——E*ibI

铭牌上还应标有:防爆型式、类型、尽缘等级、温度、防爆合格证编号、煤安标志及出厂日期等等。

达不到以上要求的防爆电器不能用于井下。

四防爆电器设备的使用维护

1《煤矿安全规程》452条:防爆电气设备进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下井。

2,矿井应成立防爆检查组,对井下防爆电器进行定期检查,杜尽电器失爆。

电器失爆的现象如下:

(1)隔爆外壳有裂纹、小洞、严重变形、严重锈蚀、开焊;

(2)隔爆外壳螺丝不全、松动、缺少、滑扣;

(3)隔爆接合面间隙超限、接合面划伤和斑点超限;

(4)电缆进线口胶圈分歧格、无金属堵板;

(5)电气间隙和爬电间隔过小达不到要求;

(6)两隔爆腔连通,造成压力重叠;

(7)开盖闭锁损坏变形失灵等。

3运行中要有专人治理防爆电器设备,应做到:

(1)爱护防爆电器,使之不受炮崩、水淋、埋压;

(2)经常性地对隔爆外壳的内外涂防锈漆防锈;

(3)井下湿润,应每隔3~7天对隔爆接合面涂防锈油防锈;

为使隔爆接合面不锈,可进行磷化、镀鉻等防锈处理;

(4)凡出现失爆的电器,必须立即更换,严禁继续在井下使用。

篇3:隆石煤矿井下使用电焊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地点:1111采煤工作面运输巷

2、作业时间:2014年6月20日

3、作业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电工、焊接工、瓦检员、安全员)认真学习此安全措施并签字后,方可入井作业。

4、作业地点必须配好2个以上灭火器以及水、电话等设备,作业人员配备一人一台自救器。

5、瓦检员、安全员必须跟班作业,作业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进行氧炔、电焊等作业。

6、作业地点必须在运输巷的安全地段,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的巷道和进风通风良好的地段。

7、作业时必须有一人持灭火器进入待命状态,一人喷水,一人操作氧炔、电焊工作,防止井下火灾事故发生。

8、作业地点下风侧的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方可作业,作业时氧气瓶与作业地点之间距离不得少于10米,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少于10米。

9、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以便紧急情况下作业人员自救,严禁将自救器搁到一边。

10、主扇风机必须专人进行守候,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11、作业地点的电话必须与地面风机房保证畅通,以便风机停止运转后电话告知。

12、作业地点一旦无风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氧炔焊设备,同时作好灭火准备。

13、必须设置一名当班管理氧焊专职指挥人员。

14、整个工作结束后,必须把所有设备运出地面,严禁滞留在井下。

篇4:煤矿柴油发电机井下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下列措施:

1、发电机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维修。

施工前发电机必须放在通风良好、顶板完好,巷道无偏帮、无积水的巷道一侧,严禁放在巷道中间,避免影响运输及行人,并派专人监护。

2、在发电机使用地点必须固定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员进行检查,得到检查员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在工作期间间隔一定时间检查瓦斯浓度变化情况,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其它有害气体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继续施工作业。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除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施工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无易燃易爆物品,对工作区域施工前必须洒水除尘。作业现场必须备有2台合格的灭火器及沙子、水管。

4、发电机工作时要有跟班队长现场指挥,否则不准施工。

5、正常运转期间,发电机运行时有专人对发电机运行情况经行观察,如有异常,立即停止发电机运行。

6、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转时,不得进行发电机维修与保养。

7、向发电机注油时,要特别小心,不得溢漏,发电机运转时,严禁加油。

8、操作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9、打钻工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10、钻孔时有专人对钻孔点进行洒水降温,避免高温产生火花。

11、钻孔时对转头进行检查,避免钻头崩断,伤害作业人员。

12、当遇矿井抽风机因故停风时,应立即停止发电机作业,待恢复送风,经瓦斯检查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工作。

13、发电机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必须留有专人巡视检查一小时,确认无引火可能后方可离开现场。

1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做到自主保安,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相互保安,相互配合。

15、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学习贯彻本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还必须严格遵守各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本措施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技术规程》、《作业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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