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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新员工安全培训教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一、油品基础知识

1.石油的组成及物化特性

1.1石油的元素组成:石油主要由碳(c)、氢(h)、硫(s)、氧(o)、氮(n)五种元素组成。

1.2石油的烃类组成:从石油的元素构成看,碳和氢是石油的主要组成部分,因而石油中的化合物主要也是碳和氢组成的化合物,即碳氢化合物,又简称烃。石油中的烃按结构不同,大体可分为烷烃、环烷烃、芳香烃和不饱和烃等。

2.石油火灾特点:

1)燃烧速度快;

2)火焰温度高;

3)易发生爆炸,火势极易蔓延;

4)含有水分的油品还易发生突沸,不利于扑救火灾;

5)石油火灾燃烧猛烈阶段,扑救比较困难。

3.1车用汽油:

1)什么样的车使用什么牌号的汽油,主要取决于发动机的压缩比。压缩比是发动机气缸的总容积与燃烧室容积之比值。压缩比越大,对辛烷值的要求越高。

2)燃烧性:易燃

3)建规火险分级:甲

4)危险性类别: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5)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3.2车用乙醇汽油

1)车用乙醇汽油的专业定义:在不添加含氧化合物的液体烃中加入一定量变性燃料乙醇后用作点燃式内燃机的燃料,变性燃料乙醇加入量为10%,简称为e10。

2)燃料乙醇是未加变性剂、可作为燃料用的无水乙醇(无水酒精)

3.3按辛烷值划分牌号,目前合肥加油站有e10(90#)、e10(93#)、e10(97#)

3)质量要求:良好的蒸发性;足够的抗爆性;有一定的化学稳定性;有较好的抗腐性。

4.柴油(英文名:dieseloil;dieselfuel)

4.1柴油分为轻柴油和重柴油两种。

4.2对轻柴油的质量要求是:燃烧性好、蒸发性好、有合适的粘度、含硫量小、稳定性好;重柴油的质量要求则是要有适宜的粘度和含硫量小。

4.3柴油的牌号是以凝点划分的

4.4冷凝点;在规定条件下,20毫升试样开始不能通过过滤器时的最高温度,称为油品的冷凝点。

4.5柴油牌号有:-35#、-20#、-10#、0#、5#

4.6柴油闪点是:60-120℃

4.7柴油理化性质:

n外观与性状:稍有粘性的棕色液体。

n主要用途:用作柴油机的燃料。

n熔点(℃):-18相对密度(水=1):0.87-0.9

n沸点(℃):282-338相对密度(空气=1):

n饱和蒸气压(kpa):

n溶解性:

5.油品火灾危险特性

5.1易燃性;

5.2易爆性;

5.4易蒸发;

5.5易受热膨胀性;

二、防火防爆基础知识

1.燃烧的条件:(1)可燃物;(2)助燃物;(3)点火源。

2.火灾的分类

2.1火灾定义: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2.2国家标准《火灾分类》(gb/t4968-85)根据物质燃烧特性(因此电气火灾不作单独类型列入该标准)将火灾分为四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铀、铝镁合金火灾等。

3常见的火源种类

在生产中,引起火灾爆炸的点火源有以下8种:(1)明火;(2)高热物及高温表面;(3)电火花;(4)静电、雷电;(5)摩擦与撞击;(6)易燃物自行发热;(7)绝热压缩;(8)化学反应热及光线和射线。

4.防火技术措施的基本原则

n控制着火源

n控制可燃物

n控制助燃物

n防止形成新的燃烧条件,避免火灾事故的扩大

一切防火技术措施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防止燃烧基本条件的产生;二是避免燃烧基本条件的相互作用。

5.闪点

易燃、可燃液体(包括具有升华性的可燃固体)表面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气体,当火源接近时会产生瞬间燃烧但又立即熄灭,这种现象称为闪燃。引起闪燃的最低温度称闪点。

6.爆炸极限

6.1定义: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气或可燃粉尘与空气混合并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源就会燃烧或爆炸。这个遇火源能够发生燃烧或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爆炸极限通常用可燃气体(粉尘)在空气中的体积百分比(v%)表示。

6.2爆炸上限:易燃物质在空气中能够引起爆炸的最大浓度,称为爆炸上限。

6.3爆炸下限:易燃物质在空气中能够引起爆炸的最小浓度,称为爆炸下限。

7.灭火

7.1灭火的原理就是破坏燃烧的条件,使燃烧反应因缺少条件而终止。

7.2常见的灭火方法按照灭火原理通常可归纳为四类,即:冷却法、窒息法、隔离法和抑制法。

8.加油站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8.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站在上风口,一手提起灭火器,另一手拔掉压把上的保险销,并抓牢喷管嘴;开启手把向下压,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左右扫射。

注意事项:应用手握住喇叭口,勿握在喷管中间;

9.2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两人操作;一人取下喷枪,并展开软管,而后用手扣住扳机;另一个人拔出开启机构的保险销,并迅速开启灭火器的开启机构;

注意事项:喷管展开的方向必须与喷嘴的方向一致;喷管必须自然拉直,不得打折。

9.3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先拔保险销,然后一手开启压把,另一手握喇叭喷筒的手柄;紧握开启压把即可喷出二氧化碳。

注意事项:在窄小空间使用时,灭火后迅速撤离,以防窒息。

9.4用灭火毯灭火时,灭火人员应站在上风向,用手拿着灭火毯的两个角,双手掌对外握住并展开,目测火盆距离;将灭火毯拿起挡住脸部,迅速盖住火盆;覆盖火盆时不能盖过,不能盖不到位,不能离火盆太近,灭火毯下部要先盖到火盆,再向前丢上部。

三、防静电基础知识

1.油品静电产生:油品在流动、过滤、搅拌、喷雾、喷射、飞溅、冲刷、灌注、剧烈晃动等过程中,会产生十分危险的静电。

2.加油站防静电措施:

n(1)减少摩擦

n(2)搞好静电接地和跨接

n(3)降低电阻率

n(4)加防静电剂

n(5)增加空气湿度

n(6)严格控制设备容器、阀的跑冒渗漏,加强通风,降低可燃气体浓度

n(7)禁止不穿劳保护具上岗,最好穿防静电工作服

n(8)用电离的方法消除静电,安置屏蔽或充入惰性气体。

四、加油站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加油站入站须知

1.石油产品具有易燃、易爆、易挥发、易渗漏和易聚集静电荷的特性;

2.站内严禁烟火;

3.严禁在加油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4.不准加油产地检修车辆;

5.不准敲击铁器和加油设备;

6.严禁在加油现场穿、脱和拍打化纤服装;

7.严禁直接向塑料容器内灌装油品;

8.所有机动车必须熄火加油;

9.不得携带危险品进站;

10.站内禁用手机和bp机;

11.为了您和加油站的安全,请不要长时间在加油站内停放车辆。

(二)、加油站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严禁在厂区吸烟及携带火种、打火机、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厂区。

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在厂区进行施工用火和生活用火。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

4、严禁穿带铁钉的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燃易爆装置。

5、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各种设备、衣物、工具、地面。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等易燃易爆区域。

7、严禁就地排放轻质油品、液化气及瓦斯化学危险品。

8、严禁在各种油气区用黑色金属工具敲打。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消防器材和设备。

10、严禁损坏生产区内的防爆设施及设备,不定期进行检验。

篇2:加强职工的继续教育培训教案

培训工作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在安全培训工作中,要力求与时俱进,根据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环境的变化及时对职工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以便更新知识,提高技能,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继续教育培训的形式有多种,例如,我们不定期组织职工进行供水应急演练,既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又巩固和提高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市培训机构的继续教育培训,确保安全管理人员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各项责任的落实;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为职工宣传和解读国家新的安全生产政策,如2007年8月我们专门聘请专家为各级安全人员讲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加深干部职工对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理解,强化全员的安全法制意识;结合消防安全“一畅两会”活动,为全体职工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并不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高职工灭火逃生的能力。

篇3:钢围堰施工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教案

钢围堰是最常用的一种板桩围堰。钢板桩是带有锁口的一种型钢,其截面有直板形、槽形及z形等,有各种大小尺寸及联锁形式。常见的有拉尔森式,拉克万纳式等。其优点为:强度高,容易打入坚硬土层;可在深水中施工,防水性能好;能按需要组成各种外形的围堰,并可多次重复使用,因此,它的用途广泛。在桥梁施工中常用于沉井顶的围堰,管柱基础、桩基础及明挖基础的围堰等。这些围堰多采用单壁封闭式围堰内有纵横向支撑,必要时加斜支撑成为一个围笼。在水工建筑中,一般施工面积很大,则常用以做成构体围堰。它系由许多互相连接的单体所构成,每个单体又由许多钢板桩组成,单体中间用土填实。围堰所围护的范围很大,不能用支撑支持堰壁,因此每个单体都能独自抵抗倾覆、滑动和防止联锁处的拉裂。常用的有圆形及隔壁形等形式。

一、钢围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

钢板桩围堰施工中存在以下常见危险源:电击、机械伤害、淹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外来船舶撞击、钢围堰垮塌。二、各类事故预防措施

①、触电事故预防措施1、操作人员(电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2、电工必须严格按照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思想,不能麻痹大意,防止操作时失误而引起的事故。3、电工在作业过程中,线路上必须断电,禁止带电操作。4、使用的电气设备,其金属外壳应按照安全规程进行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接零。对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设施要经常检查,保证连接牢固,线路正常。在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导线上不得有任何断开的地方,潮湿环境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5、用电气设备和各种电动工具,当人离开工作场或暂停使用时,必须先拔除插头,关闭电源。6、需要临时用电装置,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手续,经同意后方可装设,不能私自接装。7、临时线路装置使用期限一般规定为三个月,要指定电工装拆、检查和管理。8、禁止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附近使用火炉或喷灯。9、施工用电与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架设,动力与照明的保险器必须分开。10、变电配电室内严禁吸烟,不准堆放杂物,保证室内通道和室外道路的通畅。11、施工人员用电要遵守“十不准”:不准任何人玩弄电器设备和开关;不准非电工拆装、修理电器设备和用具;不准私接电器设备;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器设备;不准私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不准擅自移动电器安全标志、围栏等安全设施;不准使用检修中的设备;不准不办手续而进行施工任务,以防损坏地下电缆。②、机械伤害事故预防措施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2、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且正确穿戴好个人的防护用品。3、要经常对设备进行观察和维护,及时清除杂物。4、机械设备的零部件的强度、刚度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5、机械设备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安全的要求。6、机械设备要根据有关安全要求,装设合理、可靠、不影响操作的安全装置。7、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装置,不能将其拆掉不用。8、操作人员自己应在机械设备运行前,按运行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防止设备带故障运行。③、人员溺水事故预防措施1、水上施工前首先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告知现场危险源点和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2、进入水上施工作业区域的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项目部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执行,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救生衣、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等。3、水上施工作业区域周边设置防护栏杆,防止施工作业人员落水发生事故。4、施工作业时,禁止一人施工作业,如施工作业必须两人以上方可进行施工作业。5、夜间施工作业时,现场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设施。6、现场各施工班组、现场管理负责人员在管理好生产工作的同时也要监督现场安全生产。7、现场设置的安全警示牌、警示灯、警示红旗任何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如因工作需要,联系现场管理人员和项目部领导及安全部门同意以后,到现场监督或重新设置。8、水上施工区域部位及周边设置安全警示牌、警示灯和警示红旗,设置在醒目部位。目的为了防止过往运输船舶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所采取的预防预控措施。④、高处坠落预防措施1、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2、按照规定要求逐级进行有针对性的、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3、施工作业前进行相关教育。4、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5、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和使用合格有效地劳动防护用品。6、作业平台要有符合标准的防护护栏(基坑四周要有围栏)7、脚手架要有安全网并绑扎牢固,现场要有安全警示标志。8、重点部位施工要设专职监控人员进行管理。⑤、物体打击预防措施1、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具3、合理组织交叉作业,采取防护措施4、拆除作业时应有监护措施,有施工方案,有安全交底5、起重吊装作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6、对起重吊装工进行安全交底,落实“十不准”措施7、安全通道口、安全防护棚搭设双层防护,确保符合安全规范要求8、加强安全检查,严禁向下抛掷物体9、材料堆放时应控制高度,特别是临边作业10、高处作业应进行交底,工具入袋,严禁抛物11、模板作业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人员有交底,现场有检查,严禁大面积橇落。⑥、外来船舶撞击预防措施1、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我项目积极与五河县海事部门联系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在电视台、报纸发布公告;2、水上施工平台按相关要求设置警示标牌、安全标识牌和防护栏,夜间河道作业区域布置警示照明灯,电工经常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更换。3、在钢围堰外围靠近航道侧10m需设置防撞装置(采用600mm钢管桩6-8根打入水下入土4m),以防止船舶撞击围堰,造成安全事故。⑦、钢围堰垮塌预防措施1、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提高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实行培训持证上岗制度,不经培训或无证者,不得进行上岗操作。2、建立好钢板桩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好安全管理体制,编制好钢板桩安全施工应急方案。3、水上施工作业人员须严格遵守水上施工安全防护相关规定,所有进入作业区人员均须戴好安全帽,穿好救生衣,必要时拴挂好安全带。4、基坑开挖必须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并有计算书。5、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6、开挖中,当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要立即加固防护。7、基坑需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8、在钢板桩插打过程中,要设专人指挥,避免人多时乱指挥,出现意外安全事故。9、在钢板桩围堰开始抽水时,要派人定时进行观检,时刻注意并记录钢围堰变化情况。10、钢板桩围堰内支撑一定要按设计进行施工,施工焊缝一定要牢固,断面尺寸和数量要符合设计要求。11、基坑开挖所设置的各种围堰和基坑支撑,其结构必须坚固牢靠。基础施工中,挖土、吊运、浇筑混凝土等作业,严禁碰撞支撑,并不得在支撑上放置重物。施工中发现围堰、支撑有松动、变形等情况时,应及时加固,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要立即撤出。12、用吊车进行水平和垂直起吊时,对吊车起吊能力和吊起后是否稳定进行实测,保证在起吊时安全可靠,防止发生意外安全事故。13、基坑支撑拆除时,应在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拆除支撑应与基坑回填相互配合进行。有引起坑壁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14、人工修整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要大于10m。挖土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15、在开挖基坑边沿处,必须按规范设两道1.2m高的牢固栏杆和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标志灯。严禁任何人在深坑处休息。16、夜间施工时,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17、非机电专业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动用基础机电设备

篇4:钢筋加工厂安全教育培训教案

一、培训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因施工引起的较大事故及以上事故;遏制因施工引起的一般事故。力保安全“零事故”。加强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培训内容:

(一)安质部长胡涛: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4.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5.施工现场禁止追逐打闹,禁止酒后作业;

6.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未经允许严禁随意拆除和挪动。

下面就具体注意事项给大家详细说明一下:

一、钢筋加工:

(一)调直:

1.调直时,应设专人值守,操作人员必须位于安全地带。

2.运行中出现滑脱、绞断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机;

3.调直完毕,必须将钢筋整理平直,不得相互乱压和单头挑出。

4.维修或停机,必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二)切断:

1.操作前必须检查切断机刀口,确定安装正确,刀片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空运转正常后再进行操作;

2.钢筋切断应在调直后进行,断料时要握紧钢筋,螺纹钢一次只能切断一根;

3.切断钢筋,手与刀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断短料手握端小于40㎝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住,严禁用手直接送料;

4.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内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5.作业时应摆直、紧握钢筋,应在活动切口向后退时送料入刀口,并在固定切刀一侧压住钢筋,严禁在切刀向前运动时送料,严禁两手同时在切刀两侧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发现机械运转异常、刀片歪斜等,应立即停机检修;

7.作业中严禁进行机械检修、加油、更换部件,维修或停机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三)弯曲:

1.工作台和弯曲工作盘台应保持水平,操作前应检查芯轴、成型轴、挡铁轴、可变挡架有无裂纹或损坏,防护罩牢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操作时要熟悉倒顺开关控制工作盘旋转的方向,钢筋放置要和挡架、工作盘旋转方向相配合,不得放反;

3.改变工作盘旋转方向时,必须在停机后进行,即从正转-停-反转,不得直接从正转-反转或从反转-正转;

4.弯曲机运转中严禁更换芯轴、成型轴和变换角度及调速,严禁在运转时加油或清扫;

5.弯曲钢筋时,严格依据使用说明书要求操作,严禁超过该机对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的规定;

6.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

7.作业中不得用手清除金属屑,清理工作必须在机械停稳后进行;

8.检修、加油、更换部件或停机,必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三、成品码放

1.材料码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不积水;

2.加工好的成品钢筋必须按规格尺寸和形状码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50㎝,并且下面要垫枕木,标识清楚;

3.弯曲好的钢筋码放时,弯钩不得朝上;

4.散乱钢筋应随时清理堆放整齐;

4.材料分堆分垛码放,不可分层叠压;

6.直条钢筋要按捆成行叠放,端头一致平齐,应控制在三层以内,并且设置防倾覆、滑坡设施。

四.电焊作业

1.电焊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使用头罩或手持面罩,穿干燥工作服,绝缘鞋,用耐火防护手套,耐火的护腿套、套袖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

2.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结构钢筋等金属物代替导线。

3.焊接电缆横过通道时必须采取穿管,埋入地下或架空等保护措施。

4.作业时如遇到以下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a.改变电焊机接头;b.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c.转移工作地点搬运焊机时;d.焊机发生故障需要进行检修时;

e.更换保险装置时;f.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操作现场时;

5.焊工必须站在稳定的操作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

6.电焊机及金属防护笼(罩)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

7.电焊机必须使用防触电保护器,并设单独开关箱;

8.一、二次导线绝缘必须很好,接线正确,焊把线与焊机连接牢固可靠。接线处防护罩齐全,焊钳手柄绝缘良好,二次导线长度不大于30米,并且双线到位;

9.作业完毕必须及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五:钢筋滚焊机

1、设备安装后,应保证固定盘和移动盘旋转正常,分料盘支撑滚轮与轨道完全接触,行走小车行走时无卡滞现象。

2、漏电保护器、地线要安装正确,并确保其运行安全;

3、操作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充分了解设备性能方可进行设备操作,严禁非操作人员擅自操作设备。

4、操作人员严禁穿过于肥大、有丝带或易被卷入设备的服装进行生产作业,严禁女性操作人员穿裙子进行设备操作,长发者须把头发盘起并固定在安全帽内;上料、穿送钢筋及焊接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

5、每天设备开始生产之前,要对设备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①急停按钮是否处于按下状态、控制电源开关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②各线路连接是否正常;

③是否存在漏油现象;

④各螺栓螺母是否松动;特别是行走驱动轴与驱动齿轮处的涨紧套螺栓,发现螺栓松动,应及时紧固。

⑤电气柜内粉尘是否过多。

6、设备运行过程中,要注意检查电机是否有过热现象;严禁对电气部分进行遮盖,要保持散热顺畅;

7、严禁在机器运转时,非生产人员靠近设备,要特别注意衣服、手臂被卷入设备中的危险;

8、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①每1~2个月对断路器、马达接线端子、电箱内接线端子,在电源切断的情况下重新进行紧固;对所有的螺栓、螺母进行重新紧固;对减速机、液压站油量进行检查,要及时添补,如有漏油现象要进行及时修理;

②每周对所有润滑油嘴注黄油一次;用油漆毛刷或微风吹风机清除电气柜中的灰尘,严禁用湿布、潮湿刷子、水或压缩空气对电气柜中的电器设备进行清灰作业;

电控柜内严禁进水,保证电控柜不被雨淋;

生产结束后,移动盘归位,,关闭控制电源开关和油泵开关,关闭总电源焊机电源开关。

10、如果设备长时间不用,应把控制柜内各低压断路器(空气开关)全部关闭.

六: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人员按规定作业,持证上岗。

2.起重作业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工作中必须集中精神,注意倾听周围有无异响,注意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作业,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3.工作时,不准看书看报吃东西闲谈,不准瞌睡,严禁酒后作业。

4.每班交接班前后应对路轨行走的作业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路障。

5.交接班时应交底清楚,接班者未能明白交班内容,不得交班。

6.交接班时例行机械电器设备性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排除故障,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册。

7.起重司机必须思想集中,养成上、下、左、右、前、后观察的习惯,做到心中有数,准确安全地工作。

8.起重设备需有安全保险装置,坚持“起重十不吊”,不得超负荷作业,预防机械事故的发生。

9.机械电器设备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作业前,应检查机械电器的使用性能,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10.在紧急意外情况下,发出任何的危险信号,都要要求司机紧急刹车,停车检查。

11.严禁吊物在人头上空通过,空中运行时吊具最低位置不得低于二米高度。

12.不得利用电机的突然反转作为机构的制动,只有发生极意外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这种制动方法。

13.禁止使用限位开关作正常操作下的停电,限位开关是在操作设备意外不良或失误时才让它动作。

14.起重机在每次起吊或移动动作前时,必须先发出警铃等警告信号。

15.在提升接近额定载荷的重物时,应先考验制动器能否刹车,以确保安全。

16.驾驶人员离岗时,必须将起重机开到固定地点,吊具不准悬持吊物,各控制手柄应置于零位,切断主开关。

17.每班下班前应仔细检查一遍钢丝绳和吊带,达到报废极限的要及时更换。

18.当班工作完毕后,断开电源,电箱加锁才能下班。

19.在醒目处必须安装有吨位牌。

20.必须安装有注明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跨度、工作级别、制造厂的标牌。

21.起重机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桥架上或小车上。

22.严禁从起重机上往下抛物品。

23.严禁吊钩或重物上起升人员。作业完毕,用夹轨器锁紧,做好防蹓措施。

24.起升液体金属、有害液体及重要物品时,不论重量大小,必须先升至离地面150~200mm,验证制动器的可靠性后再继续起升。

25.起重机在露天使用,当风力大于六级时,应停止工作。

26.露天起重机不工作时,必须将起重机固定牢靠,以防风灾。

27.工具、备件及其他物品等,禁止存放在桥架或小车上,防止落下伤人或物。

28.钢丝绳要在每次换班时,做表面及其固定件检查,每隔7~10天,作一次详细检查。

29.在一年内,对起重机须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查。

七:电气设备检修及安全技术规则

1.熟悉起重机机电路人员才可担任起重机电气设备的维护工作。

2.如导电部分和裸导线的外壳,或保护罩不完整,则不允许使用起重机。

3.修理时如需照明,要用36v以下的携带照明灯。

4.应断电进行检修。

5.电动机、电气设备和电气外壳上,凡可能发生导电部分,均应接地。。

八:龙门吊安全“十不吊”

1.超过定额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歪拉斜不吊。

6.工作台上站人或工作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乙炔瓶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8.带棱角块上物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篇5:爆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教案

1.爆破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或主管部门批准后的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施工。

2.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安部门发给的有效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3.联结导火索和火雷管,必须在专用房内加工。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屑设备,无关人员不得人内。

4.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5.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6.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人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熔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7.洞室法爆破药室内的照明未安起爆体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外用透光灯照明。

8.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人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9.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要求:

(1)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应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对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2)同一路电炮应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02n以内。

(3)接线前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联戒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振。

(4)装药时,严禁将电爆机地线接在金属管道和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联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3m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15m以外

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10%。

10.水下爆破应遵守下列要求:

(1)水下爆破一般采用裸露药包法和炮眼法。炸药应选用没有变质和防水性能好的,如果选用其他炸药,必须采取严密的防水措施。

(2)水下爆破应采用电力起爆。除遵守上述电力爆破有关要求外,其电雷管脚线和电力主线都要做到防水、绝缘。

(3)水下钻眼时,应使用带有套管的钻服机。装药及爆破时,要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立警戒标志和值勤人员,必要时应封航。

(4)装药时,要按顺序进行,一般先上游后下游依次对号人孔,以免潜水员挂断起爆电线。

(5)装药及爆破时,潜水员及炮工不得携带对讲机和手电筒上船,施工现场亦应切断一切自源。

(6)水下裸露爆破。一定要将药包固定在爆破点上,严防潜水员返回时把药包挂起来。爆破时,装药的船应移向上游。

1l.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索点火只准用专用香棒,不准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12.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每人点炮数目不得超过15个点。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爆炸之后20min前进人工作面。

13.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400m;炮眼法(浅眼莹)、荮壶法不得小于200m。

14.坑道内两个邻近工作面之间的厚度小于20m时,一方起爆另一方工作人员应全部撤离工作面。

15.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16.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

(1)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袭用即发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5minl如使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15min。

(2)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3)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在距离原炮眼60cm外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4)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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