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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工安全技术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防腐工安全技术规程

1.施工前应按规定穿着好各种防护用品,班组长及安全员要向施工者宣讲完全留意事项。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在有毒害气体的场所和进进塔罐作业时,必须与生产车间联系办理《进进设备作业证》。并严格按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所规定的安全措施执行。作业场地和塔罐经分析合格,必要时佩带防毒面具和设专人监护方可进行工作。

3.溶剂、树脂、氧气、电石及各种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助燃物品和有毒物品,均应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4.所有易燃、易爆场所,如油漆库,乙炔发生器以及有可能燃烧爆炸的危险区域,10米以内为禁火区,在该区域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动火安全治理制度”。

5.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开车前必须进行检查,情况正常方可开车。机电设备停用时,应切断电源。使用手提电动砂轮、风动砂轮、行灯等,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

6.使用行灯,电压不超过36伏,在湿润场所及金属容器内工作,应使用12伏行灯,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应采取防爆型行灯。

7.在化工生产单位进行打砂、涂料施工及其它防腐工作时,必须办理“安全检验证”。并应在停车时进行作业。如必须在边生产边施工情况下,进行局部作业时,则必须制订专门的检验安全措施。

8.停车检验的设备、管道,严禁合闸和开动阀门,并在开关、阀门等处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开动”的明显安全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

9.在容器内除锈、喷刷油漆时,不准使用非防爆的电动工具,假如必须使用时,要办理动火手续。接触有毒害气体施工时间不宜过长。每连续工作两小时,应在空气新鲜处适当休息透风。

1O.机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安全装置,并不得随便拆除。各类指示仪表、安全阀等均要定期检验,保证正确完好。

11.喷砂罐要遵守压力容器安全督监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12.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穿好劳动保护用品。

篇2:防腐蚀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沥青防腐蚀工程

①沥青类防腐蚀工程包括:沥青胶泥(或热沥青)铺贴的油毡隔离层;沥青胶泥铺砌的块材面层;沥青砂浆和沥青混凝土铺筑的整体面层或垫层;碎石灌沥青垫层。

②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施工时工作面应保持清洁干燥。

③沥青应按品种、标号分别堆放,避免曝晒和沾染杂物。

(2)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

①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包括:水玻璃耐酸胶泥、耐酸砂浆铺砌的块材面层;水玻璃涂抹的整体面层及水玻璃耐酸混凝土灌筑的整体面层、设备基础和构筑物。

②施工环境温度以15~30℃为宜,低于IO℃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原材料使用温度不低于IO℃。

③在施工及养护期间严禁水玻璃防腐蚀工程与水或水蒸气接触,防止早期脱水过快。

(3)硫磺类防腐蚀工程

①硫磺类防腐蚀工程包括:硫磺胶泥、砂浆浇灌的块材面层,硫磺混凝土灌筑的地面、设备基础和储槽等。

②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一般施工完后2h即可使用,设备基础、储槽等构筑物必须24h后方可使用。

③硫磺类耐腐蚀材料在冷固前严禁与水接触,所用材料、器具必须干燥。

④硫磺类耐腐蚀材料使用温度不应高于80℃,不应用于冷热交替频繁、温度急变、与明火接触或受重物撞击的部位。

(4)树脂胶泥和玻璃钢防腐蚀工程

①树脂胶泥和玻璃钢防腐蚀工程包括:树脂胶泥铺砌或勾缝的块材面层;各种胶料铺衬的玻璃钢整体面层和隔离层及环氧胶涂覆的隔离层。

②施工环境温度以15~25℃为宜,相对湿度不宜大于80%,温度低于IO℃(用苯磺酰氯作固化剂应低于17℃)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但不能用明火或蒸汽直接加热。原材料使用温度不应低于施工环境温度。

③工程在施工及养护期间,严禁明火并应防水、防曝晒。

④树脂、固化剂,稀释剂等材料应密封储存在阴凉干燥处,注意防火。

(5)耐腐蚀涂料工程

①耐腐蚀涂料工程包括用过氯乙烯漆、沥青漆、酚醛漆、环氧漆和聚氨基甲酸酯漆等涂料涂覆的面层。

②腻子、底漆、磁漆、清漆配套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和产品说明书进行。不同厂不同品种涂料掺和使用,应经试验确定。过期涂料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③施工环境温度以15~30℃为宜,施工后,漆膜应充分干燥,一般需要自然养护?昼夜以上方可交付使用。在施工及漆膜干燥过程中,严禁明火,并应防火、防尘、防曝晒。

④耐腐蚀涂料、稀释剂应密封储存在阴凉干燥的场所,注意防火,使用温度不应低于l0℃。

⑤自配漆的填料应干燥,其耐酸率不应小于94%,细度要求4900孔/cm2,筛余不应大于15%。

(6)耐酸掏管工程

①耐酸掏管工程,是指工业污水排放管道工程。承插式接口掏管用于新敷设管道,套环式接口掏管用于修理管道。

②掏管敷设有受振动、受压、穿墙、穿渠和过马路等部位,应设计保护措施。

③掏管不得有裂纹、破损,表面釉质应均匀。其耐酸率不应小于94%,吸水率不应大于9%,在2kgf/cm2(1kgf/cm2=98.0665kPa)水压下保持5min无渗漏。

④承插式掏管应按水流方向使承口向上游,插口向下游。管道就位要对口找正,严格控制轴线、坡度和标高。就位后应防止移动,接口处要防止尘土落人。

⑤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7)工程验收

①防腐蚀工程验收包括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得投入生产使用。质量检查应贯彻自检、互检、交接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②防腐蚀工程面层以下各层及其他将为后工序覆盖的部位、部件,在覆盖前必须进行中间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③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是该工程的全部工序完成,并经过规定的养护期后进行。竣工验收需提交下列资料:

a.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或抄件)和其他质量检验文件;

b.各种耐腐蚀胶泥、砂浆、混凝土、玻璃钢胶料和涂料的配合比及其主要技术指标的试验和质量检验报告;

c.设计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的技术核定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处理的记录;

d.全部隐蔽工程记录;

e.掏管工程应提交管线敷设坡度的实测记录和接口检漏试验报告。

④各类防腐蚀面层应完好无损,与下层结合应牢固;面层的平整度、坡度及块材面层相邻块材的高差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⑤凡验收不合格的,应予以修理或返工。返修记录应纳入竣工验收文件中。

篇3:防腐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大小锤、木锤锤地应坚硬,无裂纹。应加铁装要牢固、打大锤时禁止戴手套,并注意周围人员安全。

2、使用空压机,电锯、平创,调整器时应先检查各部运转是否正常+,接地线是否完好,安全可靠、在使用吊车吊运设备时,应遵守起重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3、对各种贮槽、容器、管道和其它设备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进行检修时,必须事先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设备的密闭状态再进行工作。

4、在上述设备和容器中进行抢修时,要有良好的通风措施。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36伏,容器内为12伏。

5、马井炉及各种烘烤箱,使用前要检查其是否完好,接地线安全可靠,不准在其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用毕迅速关闭电器开关和熄灭炉火。

6、工作场地禁止吃一切食物,饭前要洗脸、刷牙、洗手、手指甲经常剪。

7、工作完毕,工件工具要摆放整齐。边角余料,不用的废料应放到指定地点,场地要清理,保持整洁干净。

8、下班后要淋浴,工作服及其它工作劳保用品,禁止穿戴回家,内衣内裤要及时更换清洗。清心无雨的博客

篇4:防腐工安全技术规程

防腐工安全技术规程

1.施工前应按规定穿着好各种防护用品,班组长及安全员要向施工者宣讲完全留意事项。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在有毒害气体的场所和进进塔罐作业时,必须与生产车间联系办理《进进设备作业证》。并严格按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所规定的安全措施执行。作业场地和塔罐经分析合格,必要时佩带防毒面具和设专人监护方可进行工作。

3.溶剂、树脂、氧气、电石及各种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助燃物品和有毒物品,均应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4.所有易燃、易爆场所,如油漆库,乙炔发生器以及有可能燃烧爆炸的危险区域,10米以内为禁火区,在该区域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动火安全治理制度”。

5.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开车前必须进行检查,情况正常方可开车。机电设备停用时,应切断电源。使用手提电动砂轮、风动砂轮、行灯等,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

6.使用行灯,电压不超过36伏,在湿润场所及金属容器内工作,应使用12伏行灯,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应采取防爆型行灯。

7.在化工生产单位进行打砂、涂料施工及其它防腐工作时,必须办理“安全检验证”。并应在停车时进行作业。如必须在边生产边施工情况下,进行局部作业时,则必须制订专门的检验安全措施。

8.停车检验的设备、管道,严禁合闸和开动阀门,并在开关、阀门等处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开动”的明显安全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

9.在容器内除锈、喷刷油漆时,不准使用非防爆的电动工具,假如必须使用时,要办理动火手续。接触有毒害气体施工时间不宜过长。每连续工作两小时,应在空气新鲜处适当休息透风。

1O.机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安全装置,并不得随便拆除。各类指示仪表、安全阀等均要定期检验,保证正确完好。

11.喷砂罐要遵守压力容器安全督监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12.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穿好劳动保护用品。

篇5:防腐工安全技术规程

防腐工安全技术规程

1.施工前应按规定穿着好各种防护用品,班组长及安全员要向施工者宣讲完全留意事项。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在有毒害气体的场所和进进塔罐作业时,必须与生产车间联系办理《进进设备作业证》。并严格按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所规定的安全措施执行。作业场地和塔罐经分析合格,必要时佩带防毒面具和设专人监护方可进行工作。

3.溶剂、树脂、氧气、电石及各种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助燃物品和有毒物品,均应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4.所有易燃、易爆场所,如油漆库,乙炔发生器以及有可能燃烧爆炸的危险区域,10米以内为禁火区,在该区域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动火安全治理制度”。

5.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开车前必须进行检查,情况正常方可开车。机电设备停用时,应切断电源。使用手提电动砂轮、风动砂轮、行灯等,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

6.使用行灯,电压不超过36伏,在湿润场所及金属容器内工作,应使用12伏行灯,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应采取防爆型行灯。

7.在化工生产单位进行打砂、涂料施工及其它防腐工作时,必须办理“安全检验证”。并应在停车时进行作业。如必须在边生产边施工情况下,进行局部作业时,则必须制订专门的检验安全措施。

8.停车检验的设备、管道,严禁合闸和开动阀门,并在开关、阀门等处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开动”的明显安全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

9.在容器内除锈、喷刷油漆时,不准使用非防爆的电动工具,假如必须使用时,要办理动火手续。接触有毒害气体施工时间不宜过长。每连续工作两小时,应在空气新鲜处适当休息透风。

1O.机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安全装置,并不得随便拆除。各类指示仪表、安全阀等均要定期检验,保证正确完好。

11.喷砂罐要遵守压力容器安全督监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12.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穿好劳动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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