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段长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负责本段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各项安全措施在本段落实。
2、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抓好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制止“三违”行为。
3、负责每班生产任务安排,贯彻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按“三大规程”、措施指挥生产,落实每班安全任务和安全措施,及时处理安全生产隐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4、负责全段职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5、参加本段事故的抢救处理工作。
篇2:综采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1、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2、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组织管理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地完成任务。
3、负责组织编制实施采煤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组织本区(队)职工严格执行相关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制止“三违”现象。
4、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5、认真组织本区(队)、班(组)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切实解决好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设备质量等问题,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6、加强采煤工作面现场管理,必须实行日常的现场安全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措施,组织职工及时处理,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示上报。
7、发生事故时,要组织好本区(队)工人处理,避灾脱险,参与事故分析。
8、负责本区(队)的安全生产奖惩工作。
篇3:段队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技术与工程技术的统一,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都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经常对生产操作人员、检修作业人员进行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组织开展技术练兵活动。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予以消除。
5.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演,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篇4:井区水文地质工程师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试行)及上级有关防治水工作指示、规定,搞好本井(区)水文地质工作。
2、及时深入现场,进行井上下水文地质观测,掌握全矿井的涌水量变化情况及水文地质情况。
3、要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方针和“防、堵、疏、排、截”安全技术措施,作好水情水害预报和每月水害隐患排查工作。
4、负责编制井下探放水设计,并做好探放水工作总结。
5、负责建立健全各种水文地质及防治水资料。
6、对因本职工作失误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要负全面责任。
篇5:井长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全井(区)行政、生产、技术、安全负有全面责任,是全井(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定。
3、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督促有关单位贯彻实施。
4、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5、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和质量达标验收工作;制定并落实防止事故的防范措施。
6、发生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事故处理和恢复生产工作。
7、组织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