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纵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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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纵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一、起重机的启动参照有关内燃机的规定执行。

二、起重机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应执行交通治理部分的有关规定。

三、起重机作业前的留意事项。

1、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应齐全。

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应添加充足。

3、开动油泵前,先使发动机低速运转一段时间。

4、检查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5、检查液压是否正常。

6、检查轮胎气压及各连接件应无松动。

7、调节支腿,务必按规定顺序打好守全伸出的支腿,使起重呈水状态,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

8、充分检查工作地点的地面条件。工作地点地面必须具备能将起重机呈水平状态,并能充分承受作用于支腿的力矩条件。

9、留意地基是否松软,如较松软,必须给支腿垫好能承载的木板或土块。

10、支腿不应靠近地基按方地段。

11、应预先进进行调查地下埋设物,在埋设物四周放置安全标牌,以引起留意。

12、确认所吊重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以防超载/

13、根据起重作业曲线,确定工作台半径和额定总起重量即调整臂杆长度和臂杆的角度,使之安全作业。

14、应确认提升高度。根据起重机的机型,能把吊钩提升的高度都有具体规定。

应预先估计绑绳套用钢丝绳的高度和起吊货物的高度所需的余量,否则不能把货物提升到所需的高度。应留出臂杆底面与叫货之间的空隙。

四、起重机起吊作业留意事项

1、起升或下降

(1)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禁止超载,禁止超过额定力矩。

在起重机作业中尽不能断开全自超重防止装置(ACS系统),禁止从臂杆前方或侧面拖曳载荷,禁止从驾驶室前方吊货。

(2)操纵中不准猛力推拉操纵杆,开始起升前,检查离合器杆必须处于断开位置上。

(3)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许用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着落中紧急制动。

(4)当起吊载荷要悬挂停留校长时间时,应该锁住卷筒鼓轮。

但在下降货物时禁止锁住鼓轮。

(5)在起重作业时要留意叫号警告。

(6)在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员外其他人不得进进。

(7)在起重作业时,要避免触电事故,臂杆顶部与线路中心的安全间隔为:①6.6KV为3m②66KV为5m③275KV为10m。

(8)若两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货物时,必须有专人同一指挥,两台起重机性能、速度应相同,各自分担的载荷值,应小于一台起重机的额定总起量的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起重总和的75%。

2、回转

(1)回转作业时,没关系急停转,以防吊物剧烈摆动发生危险。

(2)回转中司机要留意机上是否有人或后边有无障碍危险。

(3)不回转时将回转制动锁住。

3、起重臂伸缩臂杆。

(1)不得带载伸臂杆。

(2)伸缩臂杆时,应保持吊臂前滑轮组与吊钩之间有一定间隔。起重外臂外仲时,吊钩应尽量低。

(3)主付臂杆全部伸出,臂角不得小于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最小角度,否则整机将倾覆。

4、轮胎式起重机需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原厂规定。重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间隔带载行驶。

五、起吊作业停止后留意事项

1、完全缩回起重臂,并放在支架上,将吊钩按规定固定好,制动回转台。

2、应接规定顺序收回支腿并固定好。

3、将起重机开回停车场位置上。

篇2: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

1.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4.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30.1.6的规定。

5.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9.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两台性能应相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10.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途径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长距离行驶。

11.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2.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14.作业后,伸缩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篇3:轮胎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经理论、实际操作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起重机司机应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进行道路驾驶。

2?操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无色盲,视力良好,身体健康,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痫病、视力听力不正常等病史。

3?每台起重机应配备专职司机。

4?操作人员应穿戴整齐,应将长发塞入帽内。

5?严禁酒后操作。与本机无关人员严禁上机。

6?应保持起重机内外零部件完整,如有丢损,应及时补齐修复。

7?起重机上配备的变幅指示器、重量限制器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应拆封,要求保证动作灵敏可靠,不应以安全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8?起重机吊有重物时,司机不应离开操作室;作业时,司机不应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情。

9?夜间作业时,机上及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

10?遇6?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11?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时,应执行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12?起重机上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布置于易于摘取的明显部位,操作人员都应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应定期检查,更换过期剂料。

13?用汽油、酒精清洗机件时,严禁烟火,清洗完毕后,应及时处理干净。擦拭后的破布、棉纱等不应乱放,废油不应乱泼,应集中妥善保管并处理。

14?起动前应检查冷却水、润滑油、燃油、液压油充足,各轮胎气压达到规定标准,各连接部位的螺栓应牢固可靠。

15?拉紧手制动器,将变速杆、取力器(PTO杆)都置于空档位置,踩下离合器踏板,并适度踏下加速踏板,连通起动开关,进行起动。每次起动时间不得超过10s,一次起动未成,约停30s后,方可再次起动。如果3次均未成功起动,则应检查原因,并排除故障。

16?低温起动时,应使用预热装置,先用起动机驱动发动机空转几转后,方可给油起动。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明火烤油底壳。

17?发动机起动后,应缓慢放松离合器踏板,观察各仪表的指针是否正常,机电压力应达到本机要求的压力。怠速运转3~5min,使发动机水温上升到50~60℃(正常工作水温75~90℃),然后经中、高速运转,观察发动机应无异声、焦臭气味,应无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在机油压力和水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最低标准之前,不应高速运转。无论何时,发动机都不应在无负荷的情况下长时间高速运转。

18?轮胎式起重机司机应做到“十不吊”。即在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操作人员应拒绝吊运:

1?捆绑不牢、不稳的货物。

2?吊运物品上有人。

3?起吊作业需要超过起重机的规定范围时。

4?斜拉重物。

5?物体重量不明或被埋压。

6?吊物下方有人时。

7?指挥信号不明或没有统一指挥时。

8?作业场所不安全,可能触及输电线路、建筑物或其他物体。

9?吊运易燃、易爆品没有安全措施时。

10?起吊重要大件或采用双机抬吊,没有安全措施,未经批准时。

19?轮胎式起重机司机鸣铃应按下列情况鸣铃:

1?起升、落下物件,开动大小车时。

2?起吊物件从视界不清处通过时,应连续鸣铃。

3?门机在同一层或另一层接近跨内另一台门机时。

4?吊运货物接近人时。

5?在其他紧急情况时。

20?作业前的准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熟悉所使用的起重机的主要技术参数,掌握起重机特性曲线的使用方法,根据特性曲线允许的工作范围来起吊物品,根据现场条件(物品重量、作业半径、起升高度)选择滑轮组倍率,起重臂长及仰角。

2?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各部位的安全装置灵敏、齐全、可靠,未经允许不应任意拆除或调整安全装置。

3?各操纵杆应置于空档位置,并锁住制动器踏板。

4?发动机应在中速下接合输出动力,使液压油及各齿轮箱的润滑油预热15~20min,寒冷季节可适当延长预热时间。

5?起重机进入现场应检查作业区域周围的环境条件,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基础上放支腿作业,并应全部伸出水平支腿,严禁在未伸出状态下从事起吊作业。支腿不应支撑在有暗沟涵洞及地下不明构筑物上面和松软泥土地面。

6?汽车式起重机支腿时应使机身处于水平状态,轮胎不可接触地面。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

7?作业时,不应扳动支腿操作机构。如需调整支腿时,应将重物放至地面,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再进行调整。

21?主臂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变幅应平稳,严禁猛然起落臂杆。

2?作业时,臂杆可变倾角不应超过制造厂规定;如制造厂无规定时,最大倾角不应超过78°。

3?作业时,不应在起吊负荷时进行伸缩臂作业(除厂家另有规定外)。

4?变幅角度或回转半径应与起重量相适应。

5?回转前应观察周围情况,回转前方和吊车尾部不应有人和障碍物。

6?应在被吊物体停止晃动后,方可改变转向。当不再作回转时,应锁紧回转制动器。

7?起吊作业应在起重机的侧向和后向进行,向前回转时,臂杆中心线不应越过前支腿中心。

8?臂杆向外伸时,第二、第三节应同步,如其中一节发生迟缓现象,应即予调整。第四节臂杆只有在第二、第三节全部伸出后才允许伸到需要的长度。

9?臂杆向外延伸时,应充分下降吊钩。

10?臂杆向外延伸,当限制器发生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不应强行继续外伸。

11?当臂杆外伸或降到最大作业位置时,应防止超负荷。

12?在缩回时,臂杆的仰角不得太小,应先缩回第四节,然后再将第二、第三节缩回。

22?副杆延伸与收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延伸副杆时,工作范围内应无任何障碍物。

2?延伸或收副杆时,各支腿应完全伸出。

3?副杆需外伸时,应将第一节臂杆稍低于水平,插入副杆根部与第四节相连的旋转轴销后,取出与第一节相连的拴挂轴销,由人工旋转副杆与第四节相对接并插入另一侧连接的固定销。

4?收存时,应根据指挥信号拆卸或存放副吊钩。在操作中力矩限制器可能会使起重机停止动作。此时,应操作力矩限制器释放扭矩,以便收存工作继续进行。

5?收存时应特别注意不可将钢丝绳绞得太紧。

23?提升和降落应遵守下列规定:

1?起吊前,应根据该起重机特性曲线表来确定臂杆长度、臂杆倾角、回转半径及允许负荷间的相互关系,每一数据都应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2?应定期检查起吊钢丝绳及吊钩的完好情况,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3?起吊前,检查力矩限制器、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过卷扬警报、断路装置、幅度指示器等应灵敏可靠。

4?为防止作业时离合器突然脱开,应将离合器操纵杆加以锁紧。

5?正式起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30cm,然后停机检查重物绑扎的牢固性和平稳性、制动的可靠性、起重机的稳定性,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操作。

6?作业中如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卸载,停止作业,进行检查和修理。严禁在作业时,对运转部位进行修理、调整、保养等工作。

7?当重物悬在空中时,司机不应离开操作室。

8?起吊钢丝绳从卷筒上放出时,剩余量不应少于3圈。

24?应避免双机抬吊。确因工作需要双机抬吊时,应编制相应的安全作业指导书和施工实施方案,并且两机性能应相同,负荷分配均匀,荷重不应超过两机总起重量的75%,单机所分担的负荷不应超过该机额定重量的80%。起吊时动作应一致,服从统一指挥,严禁回转臂杆。

25?行驶前,应先将稳定器上的调整螺丝松开,收回支腿,插好销轴。

26?行驶前,应将起重机回转制动器锁住,各操纵杆放在中间位置,关闭上盘操作室车门。

27?行驶前,应用钢索将吊钩拉挂在保险杠拉钩上,但应保持一定的松动量,不应过紧。

28?行驶时起重机架上严禁乘人。

29?应注意行驶路线上的驾空电线,桥梁与涵洞的高度和允许载重吨位,不得冒险通过。

30?行驶时,制动气压应大于490kPa。

31?起重机收班时应停在指定的停车库房(场)位置。路途应停靠在安全平坦、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或指定的停车位置),应拉紧手刹车,挂入低速档。在坡道停车,车头向上坡时应挂一档,车头向下坡时应挂倒档,并用三角木把车轮塞死。

32?停车时应低速运转几分钟后再熄火,寒冷季节应放净未加防冻液的冷却水。

33?作业终了停车,应按规定进行保养。

34?应根据气温变化情况,选用合适的液压油、润滑油(脂)和燃油。

35?液压油、润滑油(脂)和燃油应十分清洁。添加时,加油口应擦净,加油口有滤网时,不应取下滤网加油。

36?应减少液压系统的拆卸工作。

37?燃油箱应在每日作业终了后加满。

38?放泄液压油和润滑油,应在作业终了,油温尚未完全冷却以前进行。

39?检查加注油时,均应将起重机停在平坦的地方进行。

40?冷却水应用洁净的软水。加入冷却水时应先加入总量的80%,然后起动发动机,待冷却水温暖后,再加注满。

41?放泄冷却水,应待水温降到60℃以下进行。

42?寒冷季节,冷却水渗入防冻液的比例,应依据所在地区最低气温再降10℃的温度来决定。

43?发动机在更换冷却水、油料和附件后,应先空转5~10min,排除回路中气体,经检查后再补充油、水。

44?蓄电池的电解液的比重应依据不同气温进行调整,添加蒸馏水应在当班作业前进行。

45?对传动部分进行保养时,应切断动力。

46?应检查钢丝绳断丝根数、磨损量或其他损坏是否达到或超过报废标准,检查卷筒上应无窜槽或叠压现象,固定位置应牢固可靠。

47?日常保养工作,应按各保修工作中的例保项目执行。

48?交接班应按34条的规定执行。

篇4: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5)

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五)

一、起重机的准备工作和起重作业除应严格执行履带起重机的有关规定外,根据汽车,轮胎起重机的特点,还需注意以下几项:

1、轮胎气压应充足.

2、在松软地面工作时,应在作业前将地面填平,夯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

3、汽车起重机不准吊重行驶或不打支腿就吊重.

4、轮胎起重机不打支腿工作时,轮胎的气压应在0.7MPa左右.起重量应在规定不打支腿的额定重量范围内.

5、轮胎起重机作业时,必须作短距离行走时,应遵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重物离地高度不能超过0.5米,重物必须在行走的正前方,行驶要缓慢,地面应坚实平整.严禁吊重后作长距离走行.

6、当起重机的起重臂接近最大仰角吊重时,在卸重前应先将重物放在地上,并保持绳拉紧状态,把起重臂放底,然后在脱钩,以防止起重机卸载后向后倾翻.

二、行使过程中,汽车起重机的起重臂不得硬性靠在拖架上,拖架上必须垫约50毫米的橡胶快,吊钩挂在汽车前端保险杠上不得过紧.轮胎起重机应将吊钩升到接近极限位置,并固定在起重臂上.

三、全液压汽车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发动机启动后将油泵与动力输出轴结合,在待速下进行预热,液压油温达30才能进行起重作业.

2、在支腿伸出放平后,即关闭支腿开关,如地面松软不平,应修整地面,垫放枕木.检查安全可靠后在进行起重作业.

3、吊重物时,不得突然升降起重臂.严禁伸缩起重臂.

4、当起重臂全伸,而使用副臂时,仰角不得小于50℃.

5、作业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工作半径,亦不得斜拉起吊.并禁止在前面起吊.

6,一般只允许空钩和吊重在额定起重量30%以内使用自由下落踏板.操作时应缓慢,不要突然踏下或放松.除自由下落外,不要把脚放在自由下落踏板上.

7、蓄能器应保持规定压力,低于或大于规定压力范围不仅会使系统恶化,而且会引起严重事故.

8、在现场不得吊着重物行走.

9,除上述规定外还应严格按说明书有关规定执行.、

四、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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