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①经考试合格并持有设备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交接班制度。

②工作应严格按照润滑规定进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适当、油路畅通,油标醒目,油杯等清洁。

③检查各传动装置、操纵机构、大、小车走行轮、卷筒、吊钩、滑轮、梢轴、钢丝绳等有无磨损及不良处

所,起重机轨道上及其两侧一米以内禁止停放任何物件。雨后应检查起重机路基和轨道是否良好。

④检查信号铃、信号灯及照明设备是否完善,试验起升高度和走行限位开关,以及各制动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⑤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最少留有二卷以上。钢丝绳磨损腐蚀超过表面钢丝直径40%,烧坏压扁变形、折断一股或一个捻距内断丝根数超过顺绕钢丝5%、互绕钢丝10%时均应禁止使用。

⑥作业时,司机只听一人指挥,司机和指挥者应有明显的手示信号或音响信号。司机在执行前,应以音响信号呼应,如遇有危险或起重机发生故障时,不论“停车”信号发至任何人,均应立即停车。

⑦第一钩应先试吊,将重物吊离200毫米时,做刹车试验并确认吊装良好后再作业。移动过程中,应使吊起重物高出移动途中一切物体0.5米以上。

⑧起重机的升降、起动、停止应缓慢,禁止在运行中突然改变方向,当大、小车运行接近终点时,应用最慢速度,禁止用限位器作为停止运行的手段。

⑨如遇停电、电压大量下降或设备发生故障、大车行走时两侧支腿不同步发生偏移时,应立即将所有控制器移至零位,并拉开电源开关。如重物处于悬挂位置时,应采取措施,使重物缓慢降落。

⑩禁止斜拉重物或吊拔埋在砂土或其它物件中的工作。

两台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行驶相距必须在3m以上。

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并每隔15天涂油一次,涂油前应将钢丝绳上的油垢杂物清除干净,把润滑油加热至60℃左右,以促使润滑油渗入绳股间隙。

工作后,应将吊钩升起,小车停靠在司机室一端,并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地点,用夹轮钳锁紧轨道。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将各操作手柄(开关)置于空档(零位),拉开电源开关,锁闭驾驶室,达到整齐、清洁、安全。

篇2:塔式及龙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行驶轨道的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安全装置(设施)应齐全可靠。

三、工作前应检查机械、轨道确认无异常情况。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四、根据指挥信号进行操作。

五、运行中,无关人员不得上下扶梯。

六、两机同轨、轨道交叉(或平行)时,两机间应保持3—5米的距离。

七、工作完毕后,起重机应停于轨道中部,各控制器拔到零位,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异常天气及台风季节必须采取可靠的防风措施。塔式起重机伸臂应转至顺风方向。

篇3:工贸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每台起重机械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的司机操作。

2、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3、起重机的行驶轨道,必须严格按制造厂的技术要求进行铺设,轨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轨道终端的限位装置要经常保持完好。

4、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铃声或报警。

5、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6、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必须带电修理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并有人监护。

7、作业前:

①起重机作业应有足够的工作场面,超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②作业前必须对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称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进行全面了解。

③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灵敏可靠,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机。

④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

⑤使用的钢丝绳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应以生产厂的技术文件作使用依据,并对钢丝绳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⑥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⑦钢丝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绳卡夹板应在钢丝绳受力的一侧,以形螺栓须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错,卡子应拧紧至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左右,绳卡固定后,待钢丝绳受力后,应再次紧固。⑧闭合主电源,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8、作业时:

①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吊钩升降、回转、变幅、行走等,动作前,应呜号示。

②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起重机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③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吊人员。

④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机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特殊情况需超负荷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⑤严禁用起重机,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⑥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应均匀,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严禁急快急慢和突然制动,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不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⑦操纵各控制器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挡操作。

⑧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操作时严禁急开急停。

⑨起重机起吊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0mm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检查无误后,方可再行起吊。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使所有的控制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⑩起吊重物应绑扎牢固,保证平稳,对可能晃动的重物,应栓拉绳,不得在起吊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11)山履带式、电动式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吊装或施工,必须工作时应将斜坡道路垫平。行驶上坡不大于25°,正在上坡时不得旋转。

(12)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试车,证明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3)遇有六级或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并将起重机锚定注。

9、作业后:

①每个工作日后,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位及钢丝绳的联结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报上级主管。

②作业后起重机吊钩升至上限位,操纵杆置于零位,切断电源,关闭驾驶室门窗。

③履带式起重机应停在坚硬可靠的地基上。

④工作休息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⑤将臂杆落至最大幅度位置,转至顺风方向,空钩升至距臂杆顶端56m处。

⑥按规定做好各部位的日常工作,清点工具,做好防火检查。

⑦如停机时间较长,应将台车行车轮用防爬器塞住,回转机构脚踏制动器用重锤制动住,变幅机构开式齿轮半间用木模塞住。

篇4:龙门半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龙门、半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工作前

1、操作者按点检卡片的要求对起重机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2、松开起重机的夹轨器。

二、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以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视线不清楚时,起重机行使、通过,要连续鸣铃报警;

(3)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3、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4、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5、起重机龙门架、起重小车在正常起吊过程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6、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7、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吊钩必须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高度,吊钩上不准挂钢丝绳。

8、不准利用起重机的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9、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5)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6)歪拉斜挂不吊;

(7)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8)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9)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10)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10、操作者应密切注视运行方向及其附近有无人或障碍物。

11、露天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当工作结束后应将其中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级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其中机用夹轨钳锁定。

三、起重机工作后

1、将起重机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刀开关手柄,切断电源,夹紧夹轨或其中机防风锚锁定。

2、进行起重机的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

篇5:桥式龙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桥式、龙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重.

二、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三、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四、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五、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六、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七、两台桥吊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八、运行时,桥吊与桥吊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九、检修桥吊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十、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十一、桥吊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

十二、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十三、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十四、露天桥吊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十五、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十六、龙门吊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十七、司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规则不吊;

4、桥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着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液态或流体盛装过满不吊.

十八、工作完毕,桥吊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