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煤柱面装面刷面初放安全技术措施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618煤柱面装面刷面初放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618煤柱面装面、刷面及初放安全技术措施

二00五年四月三日

618煤柱面装面、刷面及初放安全技术措施

说明:

现618煤柱面已顺利接续,该面为对拉煤柱面,根据该煤柱面切眼布设状况,按煤层全高掘巷,该切眼支护采用木点柱支护,支护状况良好,无断梁、折柱,顶板无离合情况,为了做好该面安全生产,保证装面、刷面及初放工作安全顺利,特编制本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

装面前先将溜子移至煤壁木点柱侧,溜子必须移直。

装面时切眼内必须布设两排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支柱。

装面时柱距、排距必须保证,柱距保证在65cm±5cm,排距在1.00±0.05cm,带帽支柱使用规范,支柱必须升足劲,顶板破碎部分必须使用板梁进行支护。

装面后将切眼内的木点柱进行回撤,全部回撤完毕,有利于初放顶时木点柱对顶板反撑力度,保证顶板垮落及时,回撤时方法要得当,注意观察顶板变化,回出的木点柱全部运出煤柱面带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煤柱面推进时,刷面前超前支护要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执行,支柱初撑力不底于11.5Mpa,棚梁上的大木枇使用要规范。

煤柱面按照《规程》要求做好超前档,但超前档高度不得低于0.7米。

刷档放炮时严禁放重炮,炮眼角度要合理,控制好顶板减少围岩破坏,放炮时面中人员必须撤到警戒距离以外,要有专人设警戒。

煤柱面放炮后,人员进面攉煤时临时支柱要及时跟上,及时找掉离层伪顶,严格遵守九煤顶板特殊管理措施。

煤柱面扶棚时,带帽点柱要使用好,加强初放前的内在质量管理。

当煤柱面形成四档后,在第二、三档布设木垛,木垛中—中7米一个,木垛距人行档应留有0.7米的距离确保人员进出畅通,木垛必须保证质量,两木垛之间必须架设密集支柱,三出口处必须各保证一个木垛,木垛使用标准方木,打木垛要清到实底、四面见线。拖棚用料直径不低于20cm,打拖棚时支柱角度要正确木料,要对顶架设、顶梁封实。

在形成对拉工作面时,应确保两面的错距为1米,最大不能超过2米。开工作面溜子的人员要集中精力,听清信号,防止误开溜子。

初放前,严格控制好排距、柱距,杜绝大棚档,加强初放前的内在质量管理,初放前坚持二次升压制度,对煤柱面支柱定型全承载。

放顶期间,煤柱面每班都要指派专职人员巡回观察顶板,发现险情及时撤出面中所有人员,采取安全可行措施进行处理,严禁任何人违章蛮干。

初放期间,煤柱面出口处要及时清理,出口范围20米内不得存有杂物、余料,保证人员进出畅通,出口高度不得低于1.6米。

初放卸柱时必须使用1米以上的长把工具远方操作,工作人员必须在第三档进行回料,使用千不拉时,千不拉要生根牢固。

初放回料时,回出的支柱及时升在切顶线上,定型全承载。

初放回料时,严格执行由溜尾向溜头,由下至上的回撤顺序进行,严禁任何人逆方向回料。

人工分段回柱,分段长度不得小于15米,初放回料在回现场组收作点合拢门处时,必须清理好退路,打好替柱方可回料,回料时必须有人巡视顶板,严禁单人回柱。

放顶期间,由于九煤顶板较硬及难垮落,放顶较困难,给初放安全生产带来一定难度,跟班区长盯住现场,及时观察顶板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当煤柱面悬顶面积超过本规程规定时,加强支护质量或采取强之可靠的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工作,以便矿另行制定措施。

其他严格按《618煤柱面作业规程》执行。

篇2: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1

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一、采掘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回采和顶板控制措施:

1、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情况变化时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

2、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

3、采煤工作面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如果使用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4、严禁空顶作业,由于工作面倾斜必须有倒架措施。

5、采煤工作面过断层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6、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和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7、采煤机上必须装有停溜闭锁装置;工作面倾角15°以上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滑装置;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在煤墙一侧必须护帮护顶,切断电源,并闭锁大溜。

8、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推进。

9、报废的巷道必须封闭。

10、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等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11、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进行如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测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等综合防治措施。

二、“一通三防”措施:

1、主要通风机安装必须保证连续运转,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

2、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3、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4、矿井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井下一切通风设施如风门、风窗、密闭墙、栅栏等必须有专人维修管理,使其保持完好状态,随工作面推进的进度及时进行通风系统调整和风量调节。

5、主扇必须安装在地面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15%,出风口应安装防爆门。

6、矿井主要通风机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反风试验,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反风演习。

7、矿井开拓或准备采区时,在设计中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

8、局部通风机指定专人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9、压入式局扇开关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量。

10、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11、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

12、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13、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流必须直接引到矿井的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

14、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

15、矿井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CH4或CO2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经常处理。

16、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CH4浓度超过1%或CO2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7、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CH4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煤电钻打眼、爆破弟弟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CH4浓度达1%时严禁爆破。

18、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CH4浓度达到1.5%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CH4浓度达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对因CH4超限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19、采掘工作面风流中CO2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20、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提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调度室汇报,停工区内CH4或CO2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

篇3: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2

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毕。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CH4。

严禁在停风或CH4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21、停风区中CH4浓度超过1.0%或CO2浓度超过1.5%,最高CH4浓度和CO2浓度不超过3%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在排放CH4过程中,排出的CH4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CH4和CO2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CH4浓度不超过1.0%和CO2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22、CH4检查人员必须执行CH4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

23、通风CH4日报表必须送矿总经理、总工、生产副总、调度室和通风安全部负责人审阅,对重大的通风CH4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24、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25、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风流水幕,井下煤仓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等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

26、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定期对主要大巷进行冲洗。

27、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28、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用烟火或电炉取暖。

29、井下从事电焊或气隔作业的地点风流中,CH4浓度不得超过0.5%,必须备有专业灭火器2台和专用水管,作业完毕后,作业点应再次洒水,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30、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部分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31、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CO、煤尘,其他有害气体的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32、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遵守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33、制定防火措施,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小于200立方米水量。

三、爆破材料管理和井下爆破措施:

1、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2、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它人员运送。

3、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破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4、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5、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并加锁。

四、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矿井应有双回路电源线路。

2、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3、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系统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

4、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钻或屏蔽护套必须有保护接地。

6、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的扁钢。

7、巷道坡度大于10%时严禁人力推车,严禁放飞车。

8、付斜井提升时,应设有防跑车装置。

9、主要排水设备有水泵、水管、配电设备、水泵须有工作、备用、检修的水泵,水管须有工作和备用两套,其总能力应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水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配电设备应同水泵适应并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工作。

10、机电、运输、事故的防治措施应遵循自身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转,及更新维修原则,防止和消灭重大隐患

篇4:施工水沟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水沟的安全技术措施

+590水平B2巷道,用于排水的水沟设计在巷道的南帮非人行侧,设计为梯形,上宽350mm、下宽300mm、高400mm。

一、施工水沟的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按照要求施工。

2、爆破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并站好岗哨。

3、爆破时,将附近的设备保护好,风筒取下保护好。

4、出渣时人员要站开,不可互相碰伤。

5、出渣时小心煤块飞出伤人,要把渣锄干净。

6、出渣时皮带机要停电或拉急停。

7、动皮带时人员要站在人行侧。

8、开关和综保要与放炮地点保持安全距离。

9、严格按照爆破技术管理安全措施放炮。

篇5:操作风镐安全技术措施

操作风镐安全技术措施

1、使用前,装上风镐钎,上紧卡栏(严禁用铁丝代替卡栏使用)握住手柄向冲击力方向施力,使风镐工作。

2、风镐工作时,每隔2~3小时加润滑油一次,注油时卸掉风带接头,斜置风镐,按压风镐手柄,由联合头处注入润滑油。

3、挖掘松软煤、岩时,勿使风镐钎全部插入煤、岩中;风镐钎卡在煤、岩缝中,不可猛力摇动风镐,以免缸体和联接套螺纹部分受损。

4、如滤网被污物堵塞,应及时进行清理,但不得取掉滤网。

5、工作时应检查风镐钎尾部和衬套的配合情况,间隙不得过大、过小,以防风镐钎偏歪和卡死。

6、在使用风镐期间,每周至少拆卸两次,用清洁的柴油清洗,吹干,并涂以润滑油,再装配和试验,发现易损件严重磨损或失灵,应及时调换。

7、风镐和风带必须连接牢固,拧紧拧牢,并用铁丝将风带与风镐手柄间带上劲,以防风带脱落伤人。

8、用风镐挖底时,要保护好电缆,防止挖破电缆;挖帮和顶时,不得用力过猛,防止飞落矸石伤人。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