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供配电安全内容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矿山供配电安全内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对矿山供电有以下基本要求。

(1)供电可靠:对矿山企业的重要负荷,如主要排水、通风与提升设备,一旦中断供电,可能发生矿井淹没、有毒有害气体积聚甚至坠罐等事故。采掘、运输、压气及照明等中断供电,也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事故。根据对供电可靠性要求的不同,矿山电力负荷分为以下三级:

1)一级负荷。凡因突然中断供电会造成人员生命危险,重要设备损坏报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均属一级负荷,如矿井的主排水泵,有爆炸危险的矿井主通风机和竖井载人提升机等。对于一级负荷应采用两个独立的电源,即双回路供电,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2)二级负荷。凡因突然停电会严重减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为二级负荷,如井下和地面生产系统的主要设备等。二级负荷的供电线路一般应设一回路专用线路,有条件的可采用两回路线路。

3)三级负荷。凡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的为三级负荷,如机修厂、生活福利设施等。对它们的供电一般采用单回路供电线路。

(2)供电安全: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供电,满足矿山生产的特殊环境,确保安全生产。

(3)供电质量:供电质量主要是衡量供电的电压和频率是否在额定值和允许偏差范围内,因为用电设备的确在额定值下运行性能最好。供电电压允许偏移范围为±5%,电压偏移增大,用电设备性能恶化,严重时会造成设备损坏。

(4)供电经济:从降低供电设施、器材的建设投资和减少供电系统中的电能损耗及维护费用等方面考虑,以求供电的经济性。

篇2:《矿山安全法》规定有特殊安全要求设备

《矿山安全法》第十五条中指出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是指采掘设备、装载设备、运输设备、提升设备、支护设备、压缩空气设备、电动机、变压器、电控装置、配电柜、电器开关及各种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矿灯、自救器、电缆、钢丝绳、炸药、雷管、导爆管、导爆索、导火索、起爆器、支护材料、防灭火材料等;安全监测系统、瓦斯检测仪器、测风仪表、氧气检测仪;各种有害气体检测仪器、杂散电流测量仪、顶板压力监测仪器;安全帽、防尘面罩、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护鞋、救护设备及用品等。

篇3:铁路运输安全影响规程

铁路运输安全影响因素包括人员影响因素和设备影响因素两大类。

1.人员影响因素

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人员包括运输系统内人员和运输系统外人员。运输系统内人员主要指车务、机务、工务、电务、车辆、安监、客运、货运等部门的各级领导人员、专职管理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他们是保证运输安全的最关键因素,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技术水平及心理素质。运输系统外人员主要指旅客、货主以及铁路沿线居民、机动车驾驶人员等。他们对运输安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旅客携带“三品”上车而酿成事故;货主托运危险品而不如实申报导致事故;在铁路一公路平交道口,车辆行人强行过道导致事故;铁路沿线人员拆卸铁路设备以及在线路上放置障碍物威胁铁路运输安全。

2.设备因素分析

铁路运输设备是影响运输安全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影响运输安全的铁路运输设备包括运输基础设备和运输安全技术设备两类。运输基础设备有线路(路基、桥隧建筑物、轨道)、车站、信号设备、机车、车辆、通信设备等;运输安全技术设备包括安全监控设备、检测设备、自然灾害预报与防治设备、事故救援设备等。

铁路运输事故按性质及所造成的损失,可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等5个级别。典型的铁路运输事故有机车车辆冲突脱轨事故、机车车辆伤害事故、电气化铁路触电伤害事故,以及营业线施工事故等。

3.典型事故主要隐患分析

机车车辆冲突事故。主要隐患有车务机务两方面:车务方面主要是作业人员向占用线接人列车,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停留车辆未采取防溜措施导致车辆溜逸,违章调车作业等;机务方面主要是机车乘务员运行中擅自关闭“三项设备”盲目行车,作业中不认真确认信号盲目行车,区间非正常停车后再开时不按规定行车,停留机车不采取防溜措施。

机车车辆脱轨事故。主要隐患有:机车车辆配件脱落,机车车辆走行部构件、轮对等限度超标,线路及道岔限度超标,线路断轨胀轨,车辆装载货物超限或坠落,线路上有异物侵限等。

机车车辆伤害事故。主要隐患有:作业人员安全思想不牢,违章抢道,走道心、钻车底;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章跳车、爬车,以车代步,盲目图快,避让不及,下道不及时;作业防护不到位,作业中不加保护措施,线路上作业不设防护或防护不到位等。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触电伤害事故。主要隐患有:电化区段作业安全意识不牢,作业中违章上车顶或超出安全距离接近带电部位;接触网网下作业带电违章作业;接触网检修作业中安全防护不到位,不按规定加装地线,或作业防护、绝缘工具失效;电力机车错误进入停电检修作业区等。

营业线施工事故。主要隐患有:施工组织缺乏安全意识和防范措施,施工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施工人员缺乏资质;施工前准备工作滞后,施工中安全防护不到位,施工后线路开通条件不具备,盲目放行列车;施工监理不严格,施工质量把关不严,施工监护不落实等。

篇4: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控防止事故规程

特种设备是指那些危险性较大,如果使用、管理不当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设备,主要包括电梯、起重设备、场内机动车辆、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数量多,分布广,涉及生产、生活诸方面,是人们日常工作、生活中广泛接触且不可缺少的设备设施。国家对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十分重视,制定了一些法规、标准,加强了监察管理,有效地降低了事故损失。但由于各类特种设备的数量急剧增长,在生产制造和使用运营中安全问题很严峻,重大事故隐患大量存在,伤亡事故与设备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地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生活。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十分重大,要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和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一、全监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在特种设备维修和管理上存在严重的片面性,侧重于追究人员的操作责任,只抓“违章”而忽视了创造本质安全。没有开展预测工作,没有进行事前的系统安全评价,工作重点是处理已发生的事故,而忽略了从使用、维修阶段就开始抓安全。

2.没有明确的目标。凭经验处理特种设备的安全问题,心中无数,盲目性大。

3.必须尽快提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素质。

4.企业对特种设备监控、预防事故及减少事故损失的措施不够完善。

二、企业安全监控工作的程序

1.强化特种设备的档案管理

首先,实现特种设备的普查登记。特种设备较多、管理状况较好的大型企业,由各单位主管设备的领导与企业签订责任书,并积极配合管理部门进行特种设备的申报和登记工作。普查中,应坚持普查登记和检验工作相结合;普查登记与隐患治理相结合;普查登记与人员培训相结合。

(1)制定规章制度,保证特种设备档案收集齐全完整。结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实际,制定相关档案管理规定,明确特种设备档案收集归档的基本内容;设备全套图样,安装和使用说明书,强度计算书,省或市劳动部门签发的使用证、检验报告和审批意见等收集齐全。为加强对特种设备档案的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还应按照相关特种设备管理办法规定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装总体竣工验收。验收前,档案管理人员深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了解设备安装及设备实际分布情况,向施工单位及使用单位讲解档案归档要求。为保证档案资料搜集齐全、及时、完整,企业应坚持特种设备安装单位如果不移交全部档案资料,不予其验收决算。通过制度规范和经济约束,确保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

(2)明确管理职责,督导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档案管理。企业应明确规定特种设备管理的直接领导责任,并把特种设备的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内容,明确规定,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有协助档案管理人员搞好特种设备运行状况的登记和保管好档案资料的责任。使用单位的技术管理人员在进行安全检查的同时,注意将每台在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进行编号登记,及时记录反馈设备运行情况。档案管理部门采取动态管理的方式,建立健全设备检修记录、改造记录、每年的检验鉴定记录等,以不断充实特种设备档案内容,实现档案资料与运转设备的真实对应,真正使特种设备档案为设备使用、检修提供准确依据。

(3)实施特殊管理,提高档案利用率。特种设备的档案在企业的管理经营中利用率很高。为方便利用,可将特种设备档案单独组卷、分类、编号,形成条目,系统排列。亦可将特种设备档案资料汇编《特种设备档案专题目录》,包含设备名称、安装地点、制造单位、出场编号、使用证号、保管地址等内容,并将目录下发给有关单位,供档案管理人员熟悉管理范围,加强安全检查工作,使广大技术人员利用档案资料,及时处理潜在隐患,提高运行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降低事故率,保持正常的生产秩序。

2.特种设备安全监测的措施

(1)加强设计、制造与安装环节的控制。首先设计上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目前国家对客运索道与大型游乐设施己实行设计审查制度,审查由国家认可的监督检验机构承担,审查通过后,方可投人正式的制造和安装。

生产制造特种设备的单位,在人员素质、加工设备、管理水平及质量控制等方面必须达到应有的条件。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制度,只有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制造。对生产制造的特种设备,必须出具制造质量证明,对其质量和安全负责。

此外,对试制特种设备,或者制造标准(或技术规程)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部件,必须经国家认可的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提供用户使用。

篇5:停电时作业安全要点

一、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应执行的制度

1.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执行以下制度: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2.如果用电单位需要在属于供电部门调度范围内的电气设施上进行检修工作,应事先制定停电计划,报送供电调度部门批准。在允许停电进行检修的当日,开始工作前,要向供电调度部门申请停电,只有得到该部门调度员许可的命令后,才可进行检修作业。

二、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采取以下现代安全技术措施:

1.停电

(1)将工作范围内各方进线电源都断开(切断电源时,还应切断少油断路器的操作电源),并采取防止误合闸的措施,而且每处至少应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使工作人员在断电范围内工作,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2)为了防止反送电,应将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的开关从高低压两侧断开:对于柱上变压器,应将其熔断器的熔体取下。

2.验电

对作业对象以及进出线的各相都要进行验电,以确认无电。

3.装设接地线

对可能送电到该检修设备的各部位(包括线路各支点)以及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位,都要装设接地线,并将三相短路。

4.装设遮栏

在部分停电检修时,应将带电部分遮拦起来,使检修人员与带电导体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

5.悬挂标示牌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该检修设备的开关上以及临近带电部位的遮栏上均应悬挂提醒人们注意的相应标示牌。三、采取停电措施进行作业的规定

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在其正常活动范围内需要停电的电气设备必须停电。作业人员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见表1。人身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见表2。表1?作业时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千伏)安全距离(米)电压等级(千伏)安全距离(米)10及以下20~354460~1100.350.600.901..003.004.00表2?人身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千伏)安全距离(米)电压等级(千伏)安全距离(米)10及以下20~354460~1100.701.001.201..003.004.002.如果作业中的正常活动范围至带电部分的距离小于表所列值,则该带电部分必须与所检修的电气设备同时停电;如果安全距离符合表所列的值,但小于表所规定的值,则只有在作业地点与带电部分之间加装牢固可靠的遮栏,才允许在该带电部分不停电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如果安全距离大于表所列值,则该邻近的带电部分可不停电。但当带电导体在检修人员的后侧或两侧时,即使安全距离大于表规定的值,也应将该带电部分停电。

3.采取停电措施时,必须将各方面的电源与用户完全断开(星形接线的电气设备的中性点,也应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用开关断开电源的电气设备上进行作业。必须拉开刀闸,刀闸上面至少要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且与停电设备的直接电气联系的变压器。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