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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内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篇2:施工发生坍塌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在基础市政工程施工中,深坑作业的机会较多,如排水基坑、人工挖孔桩、钢筋安装等都较易发生坍塌事故。

1、防止坍塌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1.1工程基础是钻孔桩,人工土方开挖深度为-0.9M,自然低坪不到0.5M,可以不考虑土方专项施工方案。

1.2基坑开挖后应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期暴露。基础施工完毕后,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在相应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

1.3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后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1.4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从上往下挖,严禁偷岩取土。

1.5施工用的其他类型脚手架、临时设施,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规程进行塔设。

1.6脚手架搭设作业时,应按形式基本构架单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进行搭设,矩形周边脚手架宜从其中的一个角部开始向两发方向延伸搭设,确保已搭部分稳定。

1.7架上作业应按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荷载使用,严禁超载,架面荷载应力求均匀分布,避免荷载集中于一侧。

1.8架上作业时,不得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件,因作业需要必须拆除某些杆件时必须取得项目总工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1.9支顶架、脚手架、临时设施使用前,必须按要求进行验算,验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1.10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设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操作前应检查基坑上和支撑是否牢固。

篇3:雨季前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大排查措施

一.本标工程土石方开挖量大,坡高,坡陡,为确保边坡稳定,避免出现质量安全事故。为确保雨季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拟采取以下措施:

(1)注意收听天气预报,观察天气变化,密切保持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施工项目。

(2)加强开挖边坡监测工作,发现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并报有关部门。

(3)做好各工作面和料场的排水准备工作,挖好排水沟、截水沟排除工作面集水。

(4)雨季高边坡开挖,必须按照从上到下、分层开挖的方法施工,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锚喷支护,确保边坡稳定和施工安全。

(5)在雨季前,做好防洪抢险准备工作,准备足够的物资、器材,成立抢险分队。

(6)雨季前,进行防雷、接地检查,保证人身、设备不遭雷击破坏;同时对生活设施进行维护维修,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7)加强机械、电气设备存放点和安装场防雨保护,以免设备受雨水侵蚀。

(8)雨季施工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维护好施工道路和施工机械设备,严格交通管制,做好防滑、限速工作,防止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9)布置好排水系统,排专人负责排水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排水畅通。

二.雨季施工用电作业

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3)必须一人作业,一人监护,作业人员穿绝缘鞋,停电验电后再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5)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6)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7)每天应注意收听天气预报,随时掌握天气变化信息,做好防雨准备工作。

8)在雨季前对现场供电线路,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安装不良,瓷瓶裂纹,绝缘降低及漏电等问题及部件必须及时整改,更换。

9)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照明电路、灯具等统一检查,发现漏电破损、老化等现象及时检修更换。

10)现场脚手架,外用电梯,塔吊等均应设置避雷措施,其防雷接地阻值不能大于4欧,并要在雨季前检查摇测。

11)严禁在雷雨天气进行室外露天电工作业。

(A)对防汛用水泵的接线,配电箱等进行检查摇测后,作好防潮保护,准备随时使用。

(B)对于所有露天放置的机电设备,下雨前必须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

(C)下雨前必须及时将露天放置的配电箱,开关箱,电焊机,切割机,钢筋加工机械等,设置遮雨防潮设施,防止雨水进入箱内、电器设备内,造成危险。食堂用电设备、生活区、办公区线路及用电设备也应做好防雨防潮工作。

(D)雨后应立即对所有电器设备、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电箱、电器设备等,应停电后处理潮湿的部位,使其干燥恢复绝缘后,经摇测绝缘电阻到达合格之后再送电作业。

三.铲土运输机械和基础施工机械操作工操作安全要求

(1)推土机、挖掘机、平地机、装载机操作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并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酒后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3)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

(5)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6)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8)作业前应依照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状况。不得在距现状电力、通讯电缆2m内使用机械作业。

(9)机械设备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低速。作业中必须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并与沟槽边保持不小于1.5m的安全距离。

(10)机械操作人员应与配合人员协调一致。

(11)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工:

(A)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

?(B)发生暴雨、雷雨、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

?(C)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损坏;

(D)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12)机械在社会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四.自卸汽车安全措施

1.自卸汽车进人城市交道或公路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2.启动前应进行重点检查。灯光、喇叭、指示仪表等应齐全完整;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各连接件不得船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燃油箱应加锁。

3.启动后,应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运转情况、测试转向机构及制动器等性能,确认正常并待水温达到40℃以上、制动气压达到安全压力以上时,方可低档起步。起步前,车旁及车下应无障碍物及人员。

4.水温未达到70℃时,不得高速行驶。行驶中,变速时应逐级增减,正确使用离合器,不得强推硬拉,使齿轮撞击发响。前进和后退交替时,应待车停稳后,方可换档。

5.行驶中.应随时观察仪表的指示情况,当发现机油压力低于规定值,水温过高或有异响、异味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6.严禁超速行驶。应根据车速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选择较好路面行进,应避让石块、铁钉或其他尖锐铁器。遇有凹坑、明沟或穿越铁路时,应提前减速。缓慢通过。

7.上、下坡应提前换人低速档,不得中途换档。下坡时,应以内燃机阻力控制车速,必要时,可间歇轻踏制动器。严禁踏离合器或空挡滑行。

8.在泥泞、冰雪道路上行驶时,应降低车速,宜沿前车辙迹前进,必要时应加装防滑链。

9.当车辆陷人泥坑、砂窝内时,不得采用猛松离合器踏板的方法来冲击起步。当使用差速

器锁时,应低速直线行驶,不得转弯。

10.车辆涉水过河时,应先探明水深、流速和水底情况,水深不得超过排水管或曲轴皮带盘,并应低速直线行驶,不得在中途停车或换档。涉水后,应缓行一段路程,轻踏制动器使浸水的制动蹄片上水分蒸发掉。

11.通过危险地区或狭窄便桥时,应先停车检查,确认可以通过后,应由有经验人员指挥前进。

12.停放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关锁车门。内燃机运转中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离开前应熄火并锁住车门。

13.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14.平头型驾驶室需前倾时,应清除驾驶室内物件,关紧车门,方可前倾并锁定。复位后,应确认驾驶室已锁定,方可起动。

15.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楔牢。

16.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合格人员驾驶,车上不得载人、载物,当需在道路上试车时,应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试车牌照。

17.自卸汽车应保持顶升液压系统完好,工作平稳,操纵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各节液压缸表面应保持清洁。?

18.非顶升作业时,应将顶升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顶升前,应拔出车厢固定销。作业后,

应插入车厢固定销。

19.配合挖装机械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需越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严禁有人。?-

20.卸料前,车厢上方应无电线或障碍物,四周应无人员来往。卸料时,应将车停稳,不得边卸边行驶。举升车厢时,应控制内燃机中速运转,当车厢升到顶点时,应降低内燃机转速,减少车厢振动。

21.向坑洼地区卸料时,应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塌方翻车。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

22.卸料后,应及时使车厢复位,方可起步,不得在倾斜情况下行驶。严禁在车厢内载人。

23.车厢举升后需进行检修、润滑等作业时,应将车厢支撑牢靠后,方可进入车厢下面工作。

24.装运混凝土或粘性物料后,应将车厢内外清洗干净,防止凝结在车厢上。

五.爆破工程安全措施;

1.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2.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3.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单位的主管领导人负责。

4..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并报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临时小量存放的,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向乡人民政府备案。

5.爆破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分别在施工前和起爆前7日向爆破区附近单位和居民发布施工通告和起爆通告,通告内容应包括:

(1)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协作单位、工程负责人等;

(2)爆破地点、起爆时间、起爆炮数及填药数量、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各种信号及其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式、时间、安全措施等有关注意事项。

6.装药填塞期间,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在爆破危险区边界上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起爆前30min,进入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

7.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8.进行大型爆破作业,或在城镇与其他居民聚居的地方、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进行控制爆破作业,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将爆破作业方案,报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同意,方准爆破作业。

9.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

10.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11.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

(A)有顶板或边坡塌落危险的;?

(B)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的;

(C)工作面瓦斯超限、炮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

(D)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六.弃土场及运输线路安全设施;

(1)、设置安全警示牌、限速牌,限速20km/h。

(2)、距弃土场工作面50-200m,设置限速带,限速10km/h。距离小于50m,限速8km/h。

(3)、弃土场与现有公路相邻一侧除车辆进出口以外,沿公路边缘设置安全防护栏并喷涂反光漆,将弃土场同公路相隔离,确保公路行车。

(4)、沿弃土场征地线,明确弃土场范围。

(5)、土石方倾泻发育方向,除在征地线处设置警示牌外,同时扩大弃土过程中出现滚石、边坡坍塌等伤害的警戒范围。

(6)、距弃土工作面边缘1米处设置安全车档,其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2/5,车挡顶部和底部应分别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3和1.3倍。

(7)、随弃土开展机动补充相应安全设施。

2、弃土场的运行

(1)、汽车弃土时,安排专人指挥,指挥人员手势、指挥语言等指令内容要求统一。非作业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弃土作业区,凡进入作业区内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2)、弃土场平台必须平整,弃土线应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应呈直线形或弧形,弃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应有3%-5%的反坡。

(3)、卸土时,汽车应垂直于弃土工作线;严禁高速倒车、冲撞安全车档。

(4)、按规定顺序排列土岩,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推土时,在弃土场边缘内严禁推土机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

(6)、弃土安全车挡或反坡不符合规定、有大面积裂缝或不均匀下沉时,禁止汽车进入该区域,弃土场作业人员必须对弃土场作及时处理。

(7)、弃土场作业区内因雾、粉尘、照明等因素使驾驶员视距小于30m或遇暴雨、大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8)、若需要夜间工作,弃土作业区照明必须完好,线路铺设严格履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的要求,照明角度必须符合行车安全要求,夜间无照明禁止弃土。

(9)、弃土作业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且质量合格,适应汽车突发事故应急的钢丝绳(不少于四根),大卸扣(不少于四个),灭火器等应急工具。

(10)弃土场应根据地形,修建排水设施,确保水系畅通。

3、弃土场安全检查

弃土场稳定性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弃土参数、变形、裂缝、底鼓、滑坡等。

(1)、测量弃土场弃土线高度,高度应满足周边公路和设施的使用功能要求。

(2)、测量弃土场反坡坡度,确保按要求设置。

(3)、汽车弃土场测量安全挡墙的底宽、顶宽和高度,实测的安全挡墙参数,应符合不同型号汽车的安全挡墙要求。

(4)、检查弃土场变形、裂缝情况,当出现不均匀沉降、裂缝时,应查明裂缝长度、宽度,走向等参数,判断危害程度。

(5)、检查弃土场地基是否隆起,弃土地面出现隆起、裂缝时。须查明范围和隆起高度等,判断危害程度。

(6)、检查弃土场滑坡,应检查滑坡位置、范围、形态和滑坡的动态趋势以及成因。

(7)、检查弃土场坡脚外围滚石安全距离范围内是否有耕种、放牧等活动。

(8)、检查内容要求形成书面记录,记录要详实、准确。

4、弃土场安全评估

弃土场安全度分危险、病级和正常。

(1)、弃土场有下列现象之一的为危险:

①在顺坡弃土,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确保弃土场安全的;

②弃土场出现大面积非均匀沉降、开裂、坡面鼓出或地基鼓起等滑动迹象的;

③弃土场弃土平台为顺坡的;

④汽车弃土场未建有安全车挡的;

⑤山坡洪水面积大而未修排水沟或排水沟被严重堵塞的;

(2)、弃土场有下列现象之一的为病级:

①弃土场地基条件不好,但平时对弃土场安全影响不大;

②由于弃土场段高,在台阶上出现较大沉降的;

③弃土场弃土平台未反坡的;

④汽车弃土场安全路堤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正常:

①弃土场地基良好或不良地基经过处理的;

②弃土场各项参数符合规范要求,生产正常;

③排水沟及泥石流拦挡设计符合要求。

5、安全评估后的治理措施

对于危险级弃土场,必须停产整改,并采取以下措施:

(1)、处理不良地基;

(2)、处理滑坡,将各排参数修复到设计和规范范围内;

(3)、疏通、加固或修复排水沟。

对于病级弃土场,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

(1)、采取措施控制排土沉降;

(2)、将各排土参数修复到设计范围内。

对非正常级排土场的检查周期:

(1)、对“危险”级弃土场每周不少于1次;

(2)、对“病“级弃土场每月不少于1次;

(3)、在暴雨和周期,须对弃土场增加检查次数,若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篇4:深基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交底

交底内容:

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前安全隐患排查实施办法》,本项目深基坑施工期间,制定安全巡查和作业前隐患排查制度。

一、基坑施工安全巡查人员

1、安全巡查人员:(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2、安全隐患排查人员:(标段负责人)(设备负责人)(技术测量)

二、巡查及排查要求

1、项目部生产和技术负责人在危险点位施工过程中,不定期进行现场安全生产巡查和监督。检查各部位、作业面、生产设施等安全生产环境,以及各班组安全文明生产执行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管理。

2、标段负责人和设备负责人,在作业班前对各部位、作业面、生产设施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潜在隐患。

二、巡查及排查内容

1、基坑(槽)深度超过5m时,应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

2、检查是否按照审批确定的专项方案进行深基坑施工。

3、检查和验收支护施工质量,是否严格按照施工规范以及支护设计施工。并对需进行材料

复试的钢材、砼进行试验。

4、对基坑井水位情况进行观察,槽底水位是否稳定在1m以下,槽底是否出现明积水,槽上口5m范围是否存在积水等情况;其它对基坑施工和边坡支护存在安全隐患的漏水等情况。基槽内降排水设施是否正常工作。

5、对基坑周围的冠梁、支撑、帷幕裂缝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人在进入作业面前基坑周

围支护结构安全。

6、检查基坑土方开挖是否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基坑四周是否存在堆重物、行车、挖坑积水等人为制造危险源。

7、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深基坑监测,监测值是否在预警值范围内;基坑周边设置的监测点是否保护完好。

8、基坑四周是否及时搭设不低于1.2m的安全防护护栏。

9、人员上下搭设有专用通道。

三、隐患处理

巡查人员对现场基坑周边自然条件及支护机构、施工工况等认真细致的排查,对巡查出的违章作业、安全隐患等问题要求立即进行整改;较大或当时不能整改的要求暂停危险部位施工,设置危险警示标志和专人看护整改;重大安全隐患部位,应立即疏散作业人员,设置危险警示标志,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组织各人员进行安全隐患分析或上报;项目经理组织人员对隐患部位处理,整改完毕后方可进行继续作业。

排查人员逐项排查各部位安全生产环境,如发现安全隐患应进行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出现班组或工种不能独立处理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汇报安全管理人员或现场标段负责人以及其他负责人组织处理。较大问题需综合协调处理的安全隐患各负责人应立即汇报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组织进行分析和整改处理。确保工人在进入作业面前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基坑边坡支护结构、安全防护措施、脚手架、用电设备及电源、机械设备、安全通道、模板支撑等符合安全施工标准,方可进入基槽施工。

篇5:小区施工高处坠落事故隐患排查方案

住宅楼施工高处坠落事故隐患排查方案

建筑行业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的机会比较多,经常在四边临空的高处进行作业,施工条件差,危险因素多。多年来,高坠伤亡事故占全部事故的比例较高,这种事情对社会影响较大,要作为公司的头等大事来工作。避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必须加强监控管理。对职工及民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技术知识教育,使他们熟悉操作时必须使用的工具和防护用具。同进,在技术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基本要求

以预防坠落事故为目标,对于恐怕要发生坠落事故等事故的特定危险施工,在施工前制定防范措施,并应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以确认。

1、凡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定期体检。

2、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

3、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4、不得攀爬脚手架。

5、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6、作业层上部周边、周边等,必须设置1.2m高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的临时护栏,护栏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

7、边长大于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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