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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品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介绍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工品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根据当班的生产任务单,班长签字,由放炮员按规定亲自运送。

2、严格按照<>和<>进行打眼、装药、连线、放炮,严禁违章作业。

3、本班用剩的火工品必须在当班送交炸药库,办理退还手续,并汇报调度室备案,任何人不得擅自将火工品存放在工具箱内或掩埋或带上井存放。

4、迎头或工作面上出现的哑炮必须按规程规定在当班处理好,当班处理不好的,必须在现场对下班放炮员交接清楚。

5、放炮后,放炮员、班组长、出渣工、溜子工要注意收集散落在煤中的雷管,交给放炮员或班长处理,以免雷管混入煤中发生后患。

篇2:浅眼爆破安全措施介绍

浅眼爆破安全措施

1、炮眼深度不小于600mm。

2、最小抵抗线不小于300mm。

3、每眼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150g。

4、封泥长度不小于300mm。

5、每次放炮前由瓦检员严格检查瓦斯浓度,若浓度大于1%,则严禁放炮处理。每次放炮前后,必须洒水防尘。

6、严禁放明炮、糊炮,严禁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放炮。

7、严格设置放炮警戒,并通知受威胁地点人员撤人。并由班长现场指挥。

8、要确保巷道通风情况良好,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

9、炮眼深度小于600mm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小于600mm,但炮泥必须封满。

篇3:绞车回收工字钢安全技术措施介绍

绞车回收工字钢安全技术措施

1、回收前要确保巷道正常通风,回料时不得随便停风,请通风工区三班正常检查瓦斯,巷道无风严禁入内。

2、回收前必须对巷道进行认真检查、维护,发现巷道有损坏的要整改和加固好。

3、回收时使用回柱绞,回柱绞安装在距所回巷道迎头不小于20m的地方,要求回柱绞车生根稳定,压柱牢固。

4、绞车的钢丝绳、钩头以及压柱等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如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

5、回收工字钢时,挂钩工禁止一人单独作业,操作过程中要有专人监察迎头顶板动态,一棚回出后,必须等顶板活动稳定后方可再回第二棚。

6、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7、绞车司机必须等所有人员撤至绞车后方的安全地点后,方可启动绞车,走钩时,严禁有人跨越钢丝绳或在钢丝绳附近5m范围内行走、停留或进行其它工作,严禁任何人员站在绞车前方及钢丝绳两边。绞车司机要集中精力,发现问题及时停车处理。

8、当绞车拉不动时,不能强行回料,严禁硬拉硬拽。应对工字钢棚进行适当的降底后再回,以免发生断绳或断钩头现象。

9、回收工字钢必须及时运走,不得阻挡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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