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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仓清堵安全技术措施介绍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煤仓清堵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煤仓管理,保证煤仓完好、出渣顺利和安全生产。当煤仓堵塞时,要及时进行清堵,以确保顺利生产。

2、清堵原则及准备工作

A、为了保证煤仓的畅通,煤仓使用应严格控制存煤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并严防杂物积水进入煤仓,以防堵塞。煤仓应由指定人员定期检查,发现堵塞,及时处理。

B、清堵原则:煤仓下口轻微堵塞一般采用人工处理,人工处理困难时,经矿总工批准,方可放炮处理。

C、清堵准备工作:

首先查明堵塞部位上下的瓦斯浓度,发现超限时,应立即采用瓦斯排放方法,直至浓度正常,并保证正常通风瓦检。排除煤仓积水。探明堵塞原因、部位,以确定正确的处理方法。处理前在煤仓附近安装电话,以便发生意外后及时汇报联系。

D、查探煤仓前,应查明仓内瓦斯浓度,确保无危险后,方可派人进入仓内。查探人员必须携带矿灯、佩戴好防护用具,并严格佩戴保险绳。查探人员禁止进入仓内时间过长或进入过深,以防止仓壁煤矸掉落伤人。煤仓上应有专人监护、联系。

3、人工处理安全措施:

A、加固周围巷道,排除仓内积水、瓦斯、设好警戒,切断有关电源,并保证煤仓内通风情况良好。要设专人进行联系和警戒。

B、人员站立地点应严格选择,以防仓内积水、余渣,确保安全。

C、禁止一人作业,现场应有监护、警戒人员。清堵人员必须携带矿灯、佩戴好防护用具,并严格佩戴保险绳。

D、清堵时要和煤仓下口的皮带机司机严格联系好,皮带机运行时严禁人员进入煤仓。有人在煤仓内,严禁运行皮带机。

E、清堵结束时,必须等皮带机停稳、给煤机关闭之后,人员方可从煤仓下口下来。皮带机未停稳或给煤机未关闭,严禁人员通行。

4、放炮清堵措施:

A、必须严格遵循煤矿《安全规程》中第303条和第304条有关规定达到每个施工人员。

B、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放炮。在特殊条件下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小于0.6m,但炮泥必须封满。

C、炮眼深度为0.6-1.0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D、炮眼深度超过1.0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E、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放炮处理。

F、必须采用经部批准的用于溜煤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

G、每次放炮只准使用一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H、每次放炮前,必须检查溜煤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若浓度超限,则严禁放炮处理。

I、每次放炮前,必须洒水防尘。

J、在有威胁安全的地点必须撤人、停电。

K、严禁放明炮、糊炮,严禁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放炮。

L、严格遵守其它放炮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M、现场严格设置警戒,并通知受威胁地点人员撤人。

N、放炮工作严格遵循井下放炮的有关规定。

O、选用有经验的、操作谨慎的放炮员担任放炮工作。

P、放炮后及时排除隐患。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Q、要确保煤仓内通风情况良好,瓦斯浓度不超限。

篇2:煤巷掘进安全技术措施介绍

煤巷掘进安全技术规程

一、管理制度

1.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交要清,接要明。如果本班有遗留问题,班长和验收员要和下班在现场交待清楚,未处理好,又未现场交给下班的,不得下班。

2.进迎头前由班长组织开工前会,说明迎头的情况,交待清楚要注意的问题,作好合理分工,确保工作顺利、安全地进行。

3.进迎头前必须先检查棚梁,木楔是否齐全,撑棍是否齐全,是否有瞎炮、哑炮等,若有则应按规程规定处理好方可工作,发现危煤悬矸应站在安全地点及时用长把工具将其找掉。

4.进迎头前必须先通风,若风机未开,必须先检查瓦斯浓度,确定无异常之后,再启动风机,通风15分钟后,人员方可进入迎头工作。

5.严格按三大规程进行工作,杜绝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6.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误差超过范围内必须整改,直到符合标准。

二、开窝准备工作

1.开窝位置施工方式、中腰线等由生技科确定,并严格执行。

2.开窝时附近的电缆、设备、水沟、风水管路必须保护好。

3.开窝前仔细检查施工地点巷道,影响安全的必须及时整改。

4.风机、风筒必须由通风工区提前吊挂好。

5.扶抬棚时,禁止大拉大放,必须打好点柱或托棚,支撑老棚后再摘棚腿,抬棚腿要栽到实底上。邦顶要实,撑棍有力。

6.开窝前施工人员必须学习规程,未参加学习的人员不准施工。

7.严格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不合格棚坚决推倒重来。

8.安全设施不齐全,机械设备不正常,无风水管路,电缆接头破皮,不准施工。

三、钻眼工作

1.先检查后工作,严格执行敲邦问顶制度,清理迎头积水浮碴,整理钻具,查明有无瞎炮,有瞎炮及时处理。

2.打眼前执行“四检查,四不开钻”打眼时保证“五定五不准”。“两及时”,打眼后做到“一净三齐”。

“四检查四不开钻”

(1).检查邦顶及支护情况,发现隐患不处理不开钻;

(2).检查迎头通风瓦斯情况,发现风袋距迎头超过3m或瓦斯超限;风量不足不开钻。

(3).检查钻具,发现电钻缺零部件或电缆设备破皮漏电,风水管路接头不牢等情况不开钻;

(4).检查迎头有无瞎炮、哑炮,有瞎炮、哑炮不开钻。

“五定”

按爆破说明书划好眼位、定人、定角度、定深度,保证打眼质量。

“五不准”

(1).打眼时不准用手脚稳钻杆。

(2).不准套残眼。

(3).发现透水、瓦斯现象,不准拔钻杆。

(4).过钻孔、老塘、断层或透窝时,不准无措施打眼。

(5).没有防尘水不准打眼。

“一净三齐”

(1).钻具、风水管路擦干净。

(2).撤出的电缆吊挂整齐,风水管线码放整齐;撤出的电钻放整齐。

3.打眼时禁止装药,禁止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四、放炮工作

1.放炮员持证上岗,配齐各种待用工具;

2.运送火工品应用专用药包和雷管袋,多余的火工品及时上交炸药库;

3.装配引药必须在无电器设备,无导电体和顶板完好,通风良好的放炮地点附近进行,引药和炸药要分开存放,严禁在药箱上操作;

4.放炮前撤离人员、电缆设备、工具,固定设备遮盖好,设好专人警戒,并发出放炮信号,五秒钟后方可放炮。母线必须展开规定长度(直巷100m,弯巷75m),且要有掩护体或护身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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