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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监区喷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掘进监区喷浆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

第2条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规定。

第3条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4条必须熟悉喷浆工作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安全注意事项,保证喷浆支护质量。

第5条坚持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后方准作业。

第6条必须执行喷浆设备的检查维修制度。

第7条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防尘防护用品,使用和爱护通风、防尘设施。

第8条按规定参加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9条工作中杜绝三违行为。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未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的,掘进监区喷浆工负直接责任。

第11条未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的,掘进监区喷浆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掘进监区喷浆工负直接责任。

第13条对喷浆工作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安全注意事项不熟悉,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掘进监区喷浆工负直接责任。

第14条因喷浆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标准,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掘进监区喷浆工负直接责任。

第15条未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造成人员伤害的,掘进监区喷浆工负直接责任。

第16条未按规定着装、佩戴防尘防护用品,使用和爱护通风、防尘设施的,掘进监区喷浆工负直接责任。

第17条未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的,掘进监区喷浆工负直接责任。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掘进监区喷浆工警告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二)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19条在事故调查中,隐瞒真相,弄虚作假,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掘进监区喷浆工负直接责任。

第20条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相应惩罚。

篇2:喷浆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2、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正确操作,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严禁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和防尘口罩,防止粉尘对人体的侵害。

4、每班坚持自检制,对照明、顶板、降尘、设备等环节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作业中必须经常检查输料管和出料弯管等处有无磨损击穿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喷浆完毕,清理作业现场,各类工具安置归位。

7、对各级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8、发生设备事故或隐形事故,立即向领导汇报。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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