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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部经理职责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8

每一个部门的经理岗位职责要求是不一样的,虽然本站为大家整理过多则不同部门经理的岗位职责,可大家是否了解发展部经理的岗位职责呢请阅读下文,仅供参阅。

(一)任务

第一条负责经营会议秘书性作业及有关公司整体策划事宜;编订经营会议的议程并促进议定案件的有效推行;依公司未来可能发展的趋向研订长期计划以求公司的成长与发展;并负责管理革新与工作简化,以求经营及管理的经济与增进效率。

(二)主要权责

第二条汇总业务经营带料及公司重大事项向经营会议提出报告。

第三条依照经营会议的提案,汇编议程,并整理所需的资料。

第四条将经营会议所议定的案件通知有关单位,并予以追踪,以利有幽进行。

第五条依据分析、调查所得的资料,具体拟订公司长期计划与年度经营目标、政策及计划,以求公司的不断成长与发展。

第六条研析、评估各项资本投资方案,确保资金的有效运用。

第七条改进、简化各项管理制度、规章办法与作业程度,并促进其有效实行。

第八条设计、推行目标管理制度,使其成为公司经营管理的有效工具。

第九条研订报表管理办法,并提出有关报表改进及简化的建议,以节省人力与物力。

第十条对员工建议的案件详细研究,如属可行则视案件的重要程度提请经营会议或有关单位参酌办理。

第十一条经理会议的筹备。

(三)组织关系

第十二条受总经理的指挥监督,并向其直接报告。

第十三条协助经营会议各主管以最适当方式提出其议案,使其会议可以顺利进行并节省时间。

第十四条以诚恳、友善的态度与其他单位协调、联系,并就其所提有关本单位工作的询问、质疑予以解答。

职位说明书填写说明:

1.公司所有职位均须填写职位说明书;

2.职责内容完全相同职位,可以数职位同时适用一职位说明书;

3.职位说明书各项目之填写要点如下:

(1)职位名称:填列职位名称,如业务部经理、生管组组长、质量检验员等;

(2)所属部门:填列所属单位及部门,如业务部、生产科、生产科制一组等;

(3)填列本职位所担任主要工作项目所负责任;以条例式填写以求简洁明了;

(4)资格条件:填列担任职位人员所需基本资格条件,其内容分为:学历、经验、特殊训练、工作职级及所需具备性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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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人力资源部经理岗位职责规定

每一个岗位都有其岗位规范,人力资源部经理是做什么的下面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了人力资源部经理岗位职责规定,请阅读下文,仅供参阅。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人事部门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指示,组织制定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二条全面负责人事部工作,掌握业务范围,拟订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如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共同研究、讨论决定。

第三条组织本部门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人事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思想教育,团结本部门员工,调动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对上级下达给本部门的工作,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表扬先进、带动后进,搞好本部门员工队伍的建设。

第五条抓好员工的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基层研究,掌握情况。合理安排使用管理人员,发现人才,及时提出管理人员调整意见。

第六条组织制定、修改、充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第七条根据用人计划组织招聘工作,负责调入、招聘、招收、辞退、辞职、调出、停薪留职员工的审核,负责员工内部调配的审核。

第八条按照有关政策,结合同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工资、奖金、劳保福利标准,报领导审核批准;负责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加班费、夜班费及各种津贴报表的审核。

第九条按制度负责审批办理各类休假期的期限和有关费用报销标准。

第十条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员工调入、调出档案的接收和传递工作。

第十一条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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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考核厨房完成每月规定指标需要注意盘存事项

1、原料直拨给厨房后,厨房一部分会转化为餐饮产品出品,另外每天都会或多或少地留下来,每到一个月也会部分原料以存留的形式存在着,由于这部分原料在一个月中已经分次打入到成本中,所以在月底的成本核算中应该将其从成本费用中剪掉,到底有多少余留的原料成本呢》必然要定期对其进行盘存,盘存有两个方面,一是实物盘存,二是账面盘存。

2、对厨房中原料的存留的盘存,是通过实物的方法进行的;仓库的盘存要实物盘存与账面盘存相结合,事实情况下,账面存货与实际存货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差异,造成这个差额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操作上的失误;如领料或原料的称量的数字有出入或四舍五入掉了或是书面记录上出了差错了;二是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保管人员没有收到领料单就发货,保管不善造成原料变质、员工偷拿等。但是账面存货与实际存货的差异理论上不能超过核算期的发货总额的1%,如果超过,管理者就要追究入库、存储、发货等环节操作人员的责任了。

3、具体盘存的程序

一般来讲,要使盘存有效果,就要10天一次盘点。

在厨房进行实物盘存时,一定要由仓库主管、成本总监、总厨及有关人员进行,千万不要由一个人来进行。

程序如下

A,对待厨房中出现的净原料,比如鱼片菜心等净菜,要使用两种手段,一是将净料转化为毛料,真正的数字应该是毛料的重量;二是将毛料的价格转化成净料的价格,盘存填写净料的重量;

B,遇到包装完整的整袋、整箱、整桶的原料可按照其规定的容量标准计算。对完整的原料可以记数,对已开封的原料,根据用量的多少来确定数量,用得多的需要称量确认剩余量,用的少的就只需要估算即可;

C,盘点高档原料时,要使用称量工具,保证大额原料的成本出入不要过大。比如燕鲍翅的价格比价贵,要精确到克

D,对低值易耗品可以使用估算的方法进行计算。

强调指出,除非特殊情况下,不用称量工具,一定要使用所有的工具以得到真实的数据。

可以使用下表

厨房盘点表

类别名称规格单位单价上期盘存本期盘存余存价值金额

砧板海参

冷菜

白案

篇4: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知识竞赛题

第一部分基本常识

1、烟花爆竹的定义是什么?

答: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原料配制成的工艺美术品,通过着火源作用燃烧(爆炸)并伴有声、光、色、烟、雾等效果的娱乐产品。

2、烟花的定义是什么?

答:烟花是指燃放时能形成色彩、图案,产生音响效果,以视觉效果为主的产品。

3、爆竹的定义是什么?

答:爆竹是指燃放时主体爆炸并能产生爆音、闪光等效果,以听觉效果为主的产品。

4、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是哪一年发布的,何时实施?

答: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于2004年10月25日发布,2005年3月1日开始实施。

5、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将烟花爆竹划分为哪几个级别?从高到低分别是什么?各级别燃放的要求是什么?

答: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将烟花爆竹划分为四个级别,从高到低依次为A、B、C、D。A级:适应于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在特定条件下燃放的产品。B级:适应于室外大的开放空间燃放的产品,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25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受到伤害。C级:适应于室外相对开放的空间燃放的产品,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5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受到伤害。对于手持类产品,手持者不应受到伤害。D级:适应于近距离燃放,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1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受到伤害。对于手持类产品,手持者不应受到伤害。

6、烟花爆竹共分为哪几类,分别是什么?其中哪些品种不允许在北京市销售和燃放?

答: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烟花爆竹共分为14大类,分别为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旋转升空类、吐珠类、线香类、烟雾类、造型玩具类、摩擦类、小礼花类、礼花弹类、架子烟花、爆竹类、组合烟花(由多个单筒组合而成的烟花产品)。其中升空类、旋转升空类、烟雾类、摩擦类、小礼花类、礼花弹类、架子烟花不允许在北京市销售和燃放。

7、我国有哪些涉及烟花爆竹产品和包装标识的规定?

答:我国对烟花爆竹产品和包装标识相关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995-2004)。

8、烟花爆竹的外包装标志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产品外包装标注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箱含量、净重、体积和“烟花爆竹”、“防火防潮”、“轻拿轻放”等安全用语或安全图案及执行标准代号。

9、烟花爆竹的产品标志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产品标志(内包装标志)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级别、产品类别、警示语、燃放说明、含药量、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和生产日期(或批号),计数类产品应标明数量。

10、烟花爆竹在正常条件下的保质期应为几年?

答:烟花爆竹在正常条件下的保质期为3年。

11、烟花爆竹产品燃放说明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烟花爆竹产品燃放说明包括使用方法和场所、注意事项等,摩擦类应注明“不许拆开”字样。

12、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为什么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答: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不仅关系到生产厂家本身的经济效益和声誉,更重要的是直接关系到燃放者的人身安全。因此,产品质量和安全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凡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均须没收销毁。

13、本市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和规格有哪些?

答:一是D级产品。各种规格的D级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和造型玩具类产品。二是C级产品。(一)各种规格的C级喷花类、线香类、吐珠类产品。(二)长度≤50毫米、内径≤5毫米且单个装药量≤0.2克的C级鞭炮。(三)长度≤60毫米、内径≤8毫米且装药量≤0.3克的C级单个爆竹[带升空效果的多响(含双响)爆竹除外]。(四)单筒内径<40毫米,单发装药量在20克以下,且总装药量在1500克以内的C级组合烟花类产品(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的组合烟花及燃放效果中含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漂浮物带燃烧效果的组合烟花除外)。三是B级组合烟花类、喷花类、旋转类产品和带升空效果的多响(含双响)爆竹仅允许烟花爆竹专营单位配送给确定的燃放点有组织的燃放,其他地区不得销售和燃放。

14、我市允许销售和燃放的D级烟花爆竹包括哪些类

别?

答:允许销售和燃放的D级烟花爆竹包括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和造型玩具类共四类产品。

15、我市对允许销售和燃放的C级鞭炮的规格有何限制?

答:允许销售和燃放的C级鞭炮的规格为长度≤50毫米、内径≤5毫米且单个装药量≤0.2克。

16、我市对允许销售和燃放的C级组合烟花的规格有何限制?

答:允许销售和燃放的C级组合烟花的规格为单筒内径<40毫米,单发装药量在20克以下,且总装药量在1500克以内。

17、造型玩具类产品燃放时其行走距离为多少?

答:合格的造型玩具类产品燃放时,其行走距离应≤2米。

18、旋转类产品的允许飞离地面高度为多少?旋转直径范围为多少?

答:旋转类产品的允许飞离地面高度应≤0.5米;旋转直径范围应≤2米。

19、喷花类产品的喷射高度有何规定?

答:喷花类D级要小于1米,C级要小于3米,B级要小于8米。

20、线香类产品燃放效果有何规定?

答:线香类产品燃放时不得爆燃或火星落地(燃放高度>1.0米时)。

第二部分总则

21、新法规名称是什么?何时由市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于何时开始正式实施?

答:新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名称是《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2005年9月9日由市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2005年12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

22、简述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的演变过程?

答: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49年至1986年,我市未制定专门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依照当时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法规进行管理;第二阶段为1986年12月1日至1993年11月30日,市政府颁布了《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对烟花爆竹采取逐步限制,趋于禁止的政策,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进行了具体规定;第三阶段为1993年12月1日至2005年11月30日,北京市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明确规定本市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第四阶段为2005年12月1日开始,由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开始施行,将本市划分为禁放点、限放区、准放区进行分类控制,并允许在春节期间有限制的燃放烟花爆竹。

23、新法规与以前的法规在立法原则上有何区别?

答:1986年市政府颁布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主要考虑了燃放者的利益,1993年市人大通过的《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主要考虑了要求禁放者的利益。而2005年市人大通过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兼顾了两方面群体的需求,既要为市民燃放创造安全、方便的条件,防止伤亡、火警事故的发生,又要考虑要求禁放群体的需求,规定了禁止燃放的时间和地点,以此缓解“禁”“限”两难的社会矛盾,并引导民意在新的社会背景下实现统一,达到建立“和谐社会”的目的。

24、新法规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5、新法规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26、新法规规定由谁组织实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是谁?

答:新法规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公安机关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

27、新法规涉及的六个主要执法部门是哪些?

答: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涉及的六个主要执法部门分别是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交通、城管执法部门。

28、目前市政府是如何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工作机制的?

答:市政府组织市公安局、工商局、安监局、质监局、运输管理局、交通执法总队、城管执法局等30个相关单位,组成了“北京市人民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开展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29、新法规规定基层组织的职责是什么?

答:一是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基层组织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做好烟花爆竹

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召集居民会议、村民会议和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地区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组织监督实施。

30、新法规的宣传工作应由谁组织开展?

答:一是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中小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三是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

第三部分燃放

31、新法规的“三限”是指什么?

答:“三限”是指限制燃放的时间、品种和地点。

32、新法规规定的八类禁放区分别指什么?

答:我市八类禁放区分别是指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33、禁放场所的具体范围及看护有何规定?

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及其周边具体范围,由有关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并负责看护。

34、新法规中烟花爆竹限放区、准放区是如何划定的?

答:我市烟花爆竹限放区、准放区的划分是以五环路为界,五环路以外为准放区,允许常年燃放;五环路以内为限放区,允许在春节期间有限制的燃放,其余时间不许燃放。

35、新法规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则是什么?

答:我市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则是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烟花爆竹。

36、新法规对燃放烟花爆竹时间是如何限定的?

答: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37、新法规规定可以在本市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的规格和品种由谁确定?

答:市质量技术监督、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烟花爆竹安全质量国家标准,确定可以在本市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的规格和品种,并予以公布。

38、国家和本市庆典需在限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应遵守什么规定?

答:国家、本市在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39、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时应遵守何规定?

答: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时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40、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应遵守何规定?

答: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41、儿童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儿童必须在成人的指导下,按照产品说明进行燃放,点燃的烟花爆竹发生熄火时,千万不要再点火或伸头去看。

42、烟花爆竹燃放场地应如何选取?

答:应选择在室外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地方燃放,不得在室内、楼道、阳台上燃放,不得对人、对物燃放;严禁在繁华的街道、公共场所、建筑、山林、高压线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燃放;严禁酒后燃放。

43、燃放吐珠类烟花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燃放吐珠类烟花时,为防意外,应用物体固定成75度至90度角燃放,严禁手持燃放,严禁朝向人群、楼群或阳台燃放。

44、燃放喷花类烟花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燃放喷花类烟花时,要平放地面,竖立稳固,点燃引线后立即离开到安全距离。

45、燃放组合类烟花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燃放组合类烟花时,应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语,点燃时将人体偏离烟花一米以外,点燃后立即离开到50米外的安全地带。如发生熄引或中途断火,切勿探头察看,15分钟后再点备用引线或灌水处理。

46、燃放爆竹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燃放爆竹应在房屋外空旷的地方吊挂燃放,严禁手持燃放。

47、燃放手提吊挂烟花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燃放手提吊挂烟花时应用小竹竿吊住线头,点燃后手臂伸直,切勿靠近身体。

48、燃放“二踢脚”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燃放“二踢脚”(即双响炮)要直立于地面,不能横放在地面上,严禁手持燃放。

49、单位和个人储存烟花爆竹时有何规定?

答:单位和个人不得储存超过一箱或者重量超过30公斤的烟花爆竹。

50、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应坚持什么原则?

答: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应坚持“广大市民自律,社会公众监督,基层组织引导,政府部门执法”的原则,确保燃放区内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第四部分销售

51、本市对烟花爆竹专营有何规定?

答:本市对销售烟花爆竹实行专营。专营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专营主要内容包括:由批发单位统一组织采购符合规定的货源,并设立符合安全条件的仓库专门储存,配备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运输专用车辆专门运输和配送,由专门的销售网点销售。

52、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设置原则是什么?

答: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设置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内的临时销售网点。

53、销售烟花爆竹须经哪个部门许可?

答:在本市销售烟花爆竹应当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批发单位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54、销售烟花爆竹需取得什么资质?

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必须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北京市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销售活动。

55、销售烟花爆竹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本市对销售烟花爆竹实行专营。专营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应当采购合法生产企业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采购、销售的烟花爆竹,应当符合国家的安全质量标准和本市规定的规格、品种,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关于包装标识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采购、销售。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应当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悬挂销售许可证,并按照销售许可证规定的许可范围、时间和地点销售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在许可的期限届满后,其经营者应当停止销售,并将未销售的烟花爆竹及时处理,不得继续存放。

56、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考试合格;销售单位符合本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有相对独立的销售场所,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销售地点距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性物质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设施等周边100米以上;距离文物保护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以及高压线保护区等周边50米以上;在室外销售的,需搭建统一的临时销售设施,临时销售设施应采用钢架、防火材料制成;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设备和器材;悬挂统一标识和张贴安全警示标志;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其他条件。

57、怎么样领取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申请书?

答:在市和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大厅领取或从网站下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址为:。

58、烟花爆竹销售的行政许可有哪些程序?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程序进行许可,即为受理、审核、复核、审定、告知五个程序。

59、烟花爆竹销售许可的时限为多少个工作日?

答:20个工作日以内。

60、本市对销售烟花爆竹品种、规格有什么规定?

答:《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烟花爆竹安全质量的国家标准,确定可以在本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格和品种,并予以公布。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应当采购符合规定的生产企业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采购、销售的烟花爆竹,应当符合国家的安全质量标准和本市规定的规格、品种,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关于包装标识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采购、销

售。同时,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的《北京市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中规定,销售网点应当采购、销售本市批发单位按规定配送的烟花爆竹产品。

61、销售网点向购买人出具的销售凭证应当注明哪些内容?

答:应当注明销售产品的名称、数量、价格、销售网点的单位名称和销售人员姓名。

62、销售网点周围有什么安全规定?

答:《北京市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安全管理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销售网点周围20米范围内不得吸烟,不得用明火;50米范围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63、销售网点应当设置哪些警示牌和警示语?

答:《北京市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规定,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必须在网点附近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语和警示牌。警示牌和警示语主要包括: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机动车辆装卸时必须熄火等。

64、临时销售网点什么时间开始可以从事销售活动?

答:《北京市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临时销售网点从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五开始可以从事销售活动,至次年正月十五停止销售活动。

65、储存烟花爆竹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是必须设专用库房,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或超量储存;二是库房应设专人看管,严格保管、领发安全管理制度;三是配备消防器材,严禁带入火具、火种、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取暖。

第五部分运输

66、运输烟花爆竹应遵守什么规定?

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运输烟花爆竹,应当取得公安机关的运输许可,未经许可,不得运输;承运单位运输烟花爆竹应当携带许可证件,按照核准载明的品种、数量、路线、有效期限等规定运输。

67、从外省市向本市运输烟花爆竹办理运输证时应提交哪些证明材料?许可程序是什么?

答:从外省市往本市运输烟花爆竹的,需提交如下材料,一是持供货单位与购货单位签订的订货合同(含烟花爆竹的具体品名、数量);二是《运输爆炸物品申请表》;三是供货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烟花爆竹储存许可证》,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四是购货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烟花爆竹储存许可证》,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采购单位持上述材料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办理运输手续。

68、对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有何规定?

答:必须是有运输爆炸物品资质的危险物品专用运输车。

69、烟花爆竹运输证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烟花爆竹运输证上应包括承运单位名称,启运地、途经地、运达地名称,烟花爆竹具体品种、数量,运输有效起止时间,签发人姓名,签发日期。

70、在本市范围内运输烟花爆竹有何规定?

答:在本市范围内运输烟花爆竹,凭烟花爆竹专营单位市供销合作总社的提货单副联专车运输。

71、道路烟花爆竹运输企业或单位应具有何种资质证明?

答:道路烟花爆竹运输企业或单位必须具备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是1类危险货物运输,方可从事道路烟花爆竹运输。

72、道路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应具有何种资质证明?

答: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核发的《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1类危险货物运输。

73、道路烟花爆竹运输企业“三员”主要指哪三种人员?上岗要求是什么?

答:“三员”主要指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上岗时要求随身携带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74、道路烟花爆竹运输从业人员作业要求依据的标准是什么?

答: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所装运烟花爆竹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防护要求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严格按照交通部颁布的行业标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确保运输安全。

75、道路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应具备什么样的技术状况?

答:车辆技术等级应经检测合格达到《营运车辆技术等

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同时应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DB061-2005)规定的技术要求。

76、道路烟花爆竹运输车辆标志和安全附件应符合什么技术标准?

答: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安装标志灯和标志牌;车辆外观标志和安全附件应符合地方标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DB11/061-2005)的规定,并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维护,保持车辆标志和安全附件的清洁有效。

77、道路烟花爆竹运输车辆要求携带“安全卡”依据的规定是什么?

答:交通行业标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规定,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时应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78、烟花爆竹是几类危险货物?

答:根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的规定,烟花爆竹属于1类危险货物。

79、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交通部门依据什么规定进行处罚?

答: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由交通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80、从事道路烟花爆竹运输的从业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交通部门如何处罚?

答:从事道路烟花爆竹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的,由交通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部分罚则

81、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采购、销售的烟花爆竹不符合本市规定的品种和规格的行为,应受到怎样的惩处?

答: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采购、销售的烟花爆竹不符合本市规定的品种和规格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收入,收缴烟花爆竹,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吊销销售许可证。

82、随身携带烟花爆竹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吗?

答:严禁随身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客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83、燃放烟花爆竹给国家、集体财产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承担何责任?

答:燃放烟花爆竹给国家、集体财产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4、违法燃放情形包括哪几类?

答:违法燃放情形包括四大类:一是携带、燃放的烟花爆竹不符合本市公布的规格和品种的;二是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的;三是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燃放的;四是不按燃放说明燃放烟花爆竹。

85、违法燃放由何部门处罚,其处罚有何具体规定?

答:违法燃放由公安机关处罚,对违法燃放行为,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86、运输烟花爆竹不按运输证载明的品种、数量、路线、期限进行运输的,公安机关如何处罚?

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可处警告、2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处罚,并对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87、市民发现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应怎么办?对查证属实的举报行为,应按何标准给予奖励?

答:市民发现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情况,应先向当地区县烟花办或市烟花办举报,由各区县烟花办或市烟花办将举报线索批转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查。违法生产烟花爆竹的,按照生产的箱(50CM×50CM×50CM)或重量(30公斤)为单位,每单位奖励20元,最高奖励不超过5000元;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的或者采购、销售的烟花爆竹不符合本市规定的品种和规格的,按照采购、准备销售和已经销售的箱(50CM×50CM×50CM)或重量(30公斤)为单位,每单位奖励20元,最高奖励不超过5000元;未经许可储存烟花爆竹的,按照储存箱(50CM×50CM×50CM)或重量(30公斤)为单位,每单位奖励20元,最高奖励不超过5000元;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按照运输箱(50CM×50CM×50CM)或重量(30

公斤)为单位,每单位奖励20元,最高奖励不超过5000元。

88、受理举报及奖励程序是什么?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什么材料?

答:一是登记,由市、区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如实记录,同时将举报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件等基本情况登记清楚。二是办理,市或区、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接举报后,立即转市、区县负责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的管理部门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或调查,对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核实或调查的部门应于3日内形成书面材料报接举报的市或区、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主管部门。三是奖励,举报人举报的事实经查证属实或被举报的案件办理终结后,自调查结束或案件办理终结之日起10日内,接举报的市或区、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部门应将是否奖励的决定告知第一举报人。受奖励的举报人应当在1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约定的密码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姓名(名称,或约定的密码)、联系方式及相关情况。不提供本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无法找到举报人的,视为放弃奖励。

89、对固定摊点与流动商贩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分别由何部门进行查处?

答:对固定摊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由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对流动商贩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由城管部门负责查处。

90、在工作中收缴了摔炮、砸炮、拉炮,应如何处置?

答:在工作中收缴了摔炮、砸炮、拉炮,应就地销毁,严禁与其它烟花爆竹同车运输。

篇5:房地产签约盖章收款相关规定

为确保合同安全签订和印章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1."部门印章"和"商品房销售合同专用章"由现场销售经理负责保管及使用,随用随锁,专用于销售商品房,项目销售完毕后交还公司办公室。同时销售经理负责审核合同、认购书等。

2.收款:原则上现金付款直接交入银行,业务人员不接受现金,并将现金交款单、支票、本票及汇票等及时交至公司财务部。若特殊情况下收取现金(数额较大的须经销售经理同意),须与客户用点钞机当面点清,锁入保险柜,数额超过贰万元并须带回公司的,需向公司申请派车带回,若须上门收款的,由销售人员协同公司财务人员一起收款。

3.预购

1)、预购流程:

业务员与顾客填写《预购表》一式两份----销控审核、签字---销控收取诚意金、开具收据---加盖部门章---一份交顾客,一份销控留存---填写登记表

2)、预购注意事项:

a、在未取得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购有效期为:公司取得销售许可证并通过媒体或电话通知购房者后一周;在已取得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原则上强销期预购有效时间为24小时,其它时间为48小时。过时不保留房源,退还诚意金。

b、业务员提醒客户诚意金交纳时间及付款方式。

4.认购

1)、认购流程

业务员与顾客填写《认购书》一式两份----销售经理审核、签字

销控通过银行收取定金、开具收据----加盖公司"商品房销售专用章"一份交顾客,一份销控留存----填写登记表

2)、认购注意事项:

a.提醒客户签约时契约署名人到场;

b.帮客户算好首付款,按揭费用、月供等内容;

c.提醒客户签署《认购书》前细阅《契约》范本;

d.提醒客户签约日期、所需证件及办理贷款所需材料。

5.签署《某某市商品房买卖契约》

1).签约流程:

(有签约权的业务员)提供范本----客户对条款有异议----解释说服依然有异议----自已的权限范围外,记录原因和顾客要求----销售经理及公司律师定夺----打印合同----销售经理审核----客户确认签字----销控人员收取首付款----盖合同章----案场登记----鉴证(内部转入客户服务阶段,交接到合同管理专员)----到房产部门见证办理按揭货款手续(客服专员)。

2).签约注意事项:

a.客户姓名、价款、房号、付款、特殊条款等要准确打印,严格审核;

b.提醒客户要本人签署姓名;

c.每户契约签定后不得向他人展示,确保公司商业机密不外泄及尊重客户隐私权;

d.注意准确留下通讯方式;

e.有特殊条款须在登记表中注明并定期统计。

f.公司关系户购房须出示公司领导批示(包括特殊付款条件、价格优惠);

附件15:预购登记表

房号姓名联系方式定金日期保留时间业务员审核

附件16:认购登记表

房号姓名联系方式定金日期签约时间其它约定业务员审核

附件17:签约登记表

房号姓名联系方式付款方式时间特殊约定业务员审核

附件18:公司关系户购房登记表

房号姓名联系方式付款方式价格其它特殊约定时间审核

附件19:《认购书》

附件20:《某某市商品房买卖契约》范本(根据各项目情况,由销售部及专业律师起草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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