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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7

目的:明确出勤纪律,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为员工传效评估提供依据。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责任人:行政部经理、各部门、车间考勤员、值班门卫

内容:

1.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1.1本公司实行人机联动,二级管理,门卫监督的考勤办法。设有行政部一级考勤员(兼),部门(车间)考勤员(兼),考勤监督门卫和电脑考勤系统。

1.2行政部一级考勤员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日常考勤检查、请假、休(调)假登记、月终考勤核对和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的汇总编制。

1.3部门、车间考勤员负责本单位日常考勤登记,请假、休假报批和考勤表报送。

1.4各考勤员须如实记录员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况,协助领导做好本单位纪律管理。

1.5值勤门卫负责对员工出入刷卡进行监督,并对当班人员外出进行登记。

2.工作时间

2.1部门工作时间

2.1.1部门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为午餐、休息时间。

2.1.2部门员工指总经办、总工办、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员工)、财务部、制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质监部和中心化验室等单位工作人员。

2.2生产单位工作时间

2.2.1生产单位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为午餐时间。

2.2.2生产单位员工指制造部属下的一、二、三、四车间、仓库;工程部属下的空

调、制水、锅炉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2.3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在工作时间范围内。

2.4各部门、生产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属员工在工作时间外上班,视为加班。

3.刷卡管理

3.1公司全体员工上、下班时须由本人新自在电脑考勤系统刷卡,不得由他人代为刷卡。

3.2正常刷卡时间为:上午7:30-8:00,下午17:30-18:00。

3.3在正常刷卡时间内刷卡,属准时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迟到、早退、旷工或缺勤论处,特殊情况按下列各款办理:

3.3.1值班、加班人员按其当日上、下班刷卡记录,由本单位考勤员确认并记录其工作时间(按小时四舍五入计,下同)。

3.3.2部门、车间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上、下班时间的员工,可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其工作时间由本单位考勤员确认并录入考勤表。

3.3.3调休或请假的员工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的,其请假(或调休)单应有确切记载,否则按迟到或早退计勤。

3.3.4当班员工外出办事时不必刷卡,但须在门卫处办理出入登记手续。外出办事至下班时间不能回公司刷卡,应于次日报告本单位领导,由本单位考勤员出具核实证明交行政办备案

4.考勤表管理

4.1各部门、车间的考勤员应于每天上、下班时对本单位员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况予以考查,并如实记录考勤表。

4.2各部门、车间的考勤员应于每月五日前将本单位上月的考勤表(应附上当日员工请假、调休或出差单)报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劳资员(兼)汇总编制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后报送给财务部。

5.相关规定

5.1行政部总考勤员在编制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时,以电脑考勤系统的记录为准。各部门、车间报送的考勤表与电脑考勤系统记录有出入,报送人(考勤员)应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不予认可。

5.2凡不到岗上班亦未按“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5.3凡上、下班迟到、早退5-30分钟者,每次罚款5元;月累计四次以上者,扣罚岗位工资。迟到、早退30分钟至90分钟者按缺勤计,迟到、早退9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

5.4凡工作时窜岗、溜岗、睡岗者,每次罚款50元。

5.5凡上班时干私活,办私事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工一个月处理,取消年度奖金。

5.6凡当年迟到、早退累计6次以上者;窜岗、溜岗、睡岗累计达3次者;上班时干私活、办私事达2次以上且经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参加年度先进员工评比,年度考核不得评为良好或优秀。

6.附则

本管理制度各款规定与其它SMP冲突时以本制度为准。

篇2:药监局内部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外出。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领导讲清原因。

2、作息时间及季节性变更执行市政府的统一规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必要时可根据我局的具体工作需要做适当地调整。

3.请假须事先办理手续,病假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者,要向负责人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应事后补办。

4.办公室应认真统计考勤,将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内请事假三天以上者,迟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发当月奖金。

6.无请假手续者;假冒请假原因,经查实弄虚作假者;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处理办法执行局有关规定。

7.每个人的考勤情况列入年底公务员考核内容中。

二、请销假制度

篇3:药监局内部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外出。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领导讲清原因。

2、作息时间及季节性变更执行市政府的统一规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必要时可根据我局的具体工作需要做适当地调整。

3.请假须事先办理手续,病假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者,要向负责人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应事后补办。

4.办公室应认真统计考勤,将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内请事假三天以上者,迟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发当月奖金。

6.无请假手续者;假冒请假原因,经查实弄虚作假者;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处理办法执行局有关规定。

7.每个人的考勤情况列入年底公务员考核内容中。

二、请销假制度

篇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考勤制度

一、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做到出满勤,干满点,确保工作时效。

二、严格请假制度。(一)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事假、病假、休假均需提前书面申请,请假单签批后交人事监察股留存。(二)请假的审批权限1、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审批;监管所所长和股室人员请假由其分管领导审批;各乡镇所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由所长审批,请假一天由分管领导审批;所有干部职工请假2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局长审批。2、将职工考勤纳入年度考核,事假一天扣减考勤分0.1分;病假(需医院出具证明)每天按0.05分计算,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或手术的病假不扣分。

3、职工本人结婚,原则上给予三天婚假,夫妻双方均为晚婚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适当延长;职工本人休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根据情况可给与三天丧假。职工在婚假、产假和丧假期间视同正常出勤;职工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享受以上假期时由本人申请,报局长审批,交人事监察股备案。

三、严格年休假制度。各股室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来抵冲。国家法定假日、双休日及假期(探亲假、婚丧假、产假)不计入带薪休假假期;

四、严格销假制度。请假期满后要及时向批假领导销假。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事业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五、严格监督检查制度,人事监察股和办公室实行飞行检查,并按下述标准落实奖惩。迟到或早退1次,扣0.1分;旷工一天,按《问责办法》执行。上班时间外出,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中途无故外出离岗(未经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批准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按《问责办法》执行。没签到者,视为迟到。由单位安排或个人申请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参加的各类学习、考试、培训活动,视为正常出勤。

六、积极参加局机关安排的所有会议、学习、义务劳动等大型集体活动。每半天时间的大型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扣0.1分。因工作需要确实不能参加者,必须由局主要领导批准,按正常出勤对待。因私事请假不能参加集体活动的,扣0.1分。未经局主要领导批准不参加大型集体活动的,视为旷工,按《问责办法》执行。

七、出勤情况基础分为10分。局机关由人事监察股负责记录,各监管所安排专人负责记录考勤,每月1号上报上月考勤记录情况至人事监察股,由该股汇总统计。负责考勤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不得舞弊作假。经主要领导审核后与汇总后的考勤实行一月一通报,年底取各月平均分为当年考勤得分,按比例(10%)计入个人年度考核综合分数。

篇5:某政务中心工作员考勤请假制度

一、作息时间。上午上班时间:8:30―12:00,下午上班时间:夏季2:30―18:00,冬季2:00―5:30。窗口工作人员应该严格遵守政务中心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脱岗。

二、上下班实行指纹考勤(如遇特殊情况使用签到考勤)和岗位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指纹考勤(或签到)四次(上、下班)。考勤以指纹考勤机原始记录为主要依据,同时参照日常巡查纪录。

三、工作日指纹考勤时段划分:每个工作日分两个时间段实施四次指纹签到考勤,上班为签到,下班为签退。

夏季:上午签到时间8:00―8:50,签退时间11:40―12:10;下午签到时间14:00-14:50,下班签退时间17:40-18:10;

冬季:上午签到时间8:00―8:50,签退时间11:40―12:10;下午签到时间13:30―14:20,签退时间17:10―17:40。

四、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必须签到和签退,不得无故不进行指纹考勤,无故同一时段内指纹考勤机记录为缺卡一次,以迟到或早退处理;无故同一时段指纹考勤机纪录为缺卡两次,以旷工处理。

五、刷指纹时,如遇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在第一时间向督查科反映,否则视为未出勤。

六、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定时或不定时岗位抽查,发现窗口工作人员擅离岗位达20分钟以上视为脱岗。

七、上下班不能按时考勤的,应提前报告政务中心督查科,并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未考勤又未报告的根据情况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八、无考勤记录的,根据督查科巡查记录和视频监控情况,分别按照迟到、早退和旷工对待。

九、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未按规定请销假或违反政务中心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请假应由本人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履行手续的,可事先用电话请假,并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事后备案和手续不齐的一律不予认可。

(一)窗口有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的请假,原则上应有人替岗,确无人替岗的,应做好工作安排,不能影响工作。

1、窗口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请假(请假在1小时以内),由窗口负责人批准后,到咨询窗口登记,注明外出时间、地点、事由和返岗时间。超过1小时按请假半天处理。

2、请假在1小时以上半天以内或请假在半天以上1天以内的,请假人须具备窗口负责人和政务中心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的书面请假条,向督查科请假备案。

3、请假在1天以上,请假人须具备窗口负责人签字同意、窗口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政务中心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的书面请假条,向督查科请假备案。

(二)窗口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的请假,必须安排人员替岗,替岗人员到岗后,工作人员才能离开工作岗位,不能造成窗口空岗。

1、窗口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请假(请假在20分钟以内的),请假人电话或口头向政务中心督查科请假,并在政务中心咨询窗口登记,注明外出时间、地点、事由和返岗时间。超过30分钟,无人替岗的按脱岗处理。

2、请假在30分钟以上半天以内,请假人须具备政务中心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的书面请假条,向督查科请假备案。

3、请假在半天以上,请假人须具备窗口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政务中心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的书面请假条,向督查科请假备案。

(三)因病请假三天以上,须附医院证明,并按上述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四)政务中心召开的各种会议,窗口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提前请假。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处理。

(五)窗口单位或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等,须由窗口单位出具证明并附学习培训或会议通知,并履行请假手续,但窗口不能空岗。

(六)窗口工作人员个人参加函授学习,面授时间需请假的,须附函授学院学习证明或面授通知单,并履行请假手续。

(七)婚、丧、产假,公休假,探亲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履行请假手续。

十、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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