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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班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7

一、组织架构

二、驾驶员行为规范

1.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及《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2.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规定和细则。

3.服从领导,听从工作安排,做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

4.做好当天的行车记录,保留好当天所产生的各类费用的票据,并在票据后签名确认。

5.车辆的管理、调度和安排工作统一由司机班长负责。

6.各驾驶员要准时、准地点的安全完成所分配的任务,要服从司机班长的工作安排和车辆调配。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车辆管理调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7.各驾驶员有事请假、换休、换班和会议无法参加者需经班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8.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所驾驶车辆的维修保养的申请和车辆故障信息反馈。

9.对车辆的随车*和按规定配备的各种维修工具、材料、设备做到不浪费、不遗失,并做好相关的领用登记。

10.每日上班前必须按照行车技术标准和车容标准、司机仪容仪表标准进行自检。

11.全车外形完整无损,车身光泽明亮,无浮尘、油污、泥水痕迹,全车前后挡风车窗玻璃明亮。

12.车厢内无浮尘、杂物,保洁箱内无隔夜垃圾,车内空气无异味。

13.严禁驾驶员在等客户期间长时间发动车辆开空调(具体时间为10分钟)。

14.及时接听和回复公司的电话(5分钟内),通讯设备必须处于24小时接通状态。

15.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16.司机驾车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等)。

17.司机因故意违章或*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8.发生意外后,在两天内提交肇事报告,详述事情经过及车辆、人员的损伤情况。

19.根据肇事司机的过失责任大小,由行政部发出“违规通知书”,处理结果录入员工档案。

三、驾驶员服务要求

1.对客户要面带笑容,使用敬语,坚持“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待客宗旨。

2.坚持微笑服务,给客户以亲切、愉快、轻松和安全的感觉。

3.急客户所急,热情为客户排忧解难,给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

4.对客户一视同仁,决不能厚此薄彼。

5.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搀扶老弱病残者上车。

6.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不争先抢道,坚持文明行车。

7.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见到客户扬手即停(交通条件不允许时除外)。

8.遇到客户有意刁难时,应采取克制的态度,紧记“客户总是对的”,决不允许和客人发生争吵,更不准大打出手。

9.各司机执行任务时,应穿着公司配发的工服,工服要平整,不得起皱,衬衣及衣领袖口要洁净。

10.皮鞋要上油檫亮,上班期间不准吃有异味的食品,以保持口腔气味清新。

11.驾驶员不得在车内或行驶中向车外乱吐乱扔。

12.行驶中遇客户赶时间,司机不能违反交通法所规定的行车速度而超速行驶,以免发生意外,同时做好解释工作。

13.车内不准吸烟,如乘客在车内吸烟时,应礼貌婉转告知。

14.司机对乘客要热情、有礼,说话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应随便插话。

四、驾驶员岗位职责

1.班长

Ø以身作则,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领全班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Ø定期向领导汇报司机班的工作、安全行车及车辆技术状况。

Ø准时参加人事行政部会议并向本班传达会议精神。

Ø编制司机的排班表,分配车辆,评估其工作表现。

Ø组织班内每周的安全、业务学习,并做好考勤记录。

Ø督促本班员工遵纪守法、爱护车辆,提高服务质量,注意行车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Ø编排车辆维修保养计划,记录车辆的维修保养情况。

Ø建立健全的车辆记录和维修保养周期

Ø每天进行一次安全、车容车貌和卫生检查。

Ø登记司机出车情况及车辆动态,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上报。

Ø做好车辆相关费用的审核、监控。

2.班车、小车司机

Ø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严禁病车上路。

Ø每次出车须提前十分钟准备车辆到达用车地点,不得用喇叭催客户上车。

Ø与客户见面时,要面带笑容,热情问好,以礼相待,请客户上车。

Ø注意行车平稳,遇上不平的路面要提醒客户坐好扶稳。

Ø遇到交通堵塞时,须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绕道行驶。

Ø遇到客户要求在禁停路段停车,要耐心解释以求客户谅解。

Ø候车时必须留在车上,严禁翻动客户物品。

Ø严格执行部门的各项规定,不计较个人得失。

Ø提醒客户带齐行李下车。

Ø客户下车后,马上检查车上有否遗留物品。

Ø客户遗留物品应迅速设法归还客户,未能归还的必须交人事行政部处理。

Ø酒后及服用影响驾驶的药物后禁止驾驶车辆。

Ø*失效或不完备禁止驾驶车辆。

Ø坚守岗位,候客时不准无故离开车位,不准打瞌睡、抽烟或看书报,因事获准离开时,熄火并关好车门。

Ø每月整理车辆行驶记录交司机班长进行综合管理和记录。

五、车辆日常检查、维修及保养管理规定

1.车辆保养由班长按月出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实行车辆保养定人、定位、定项目、定工具,并根据维修保养项目的大小、费用等情况向人事行政部及时汇报,待人事行政部同意后方可执行。

2.各驾驶员负责自己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驾驶员申请,班长协调同意后方可执行。当班司机驾驶机动车辆正常工作,未当班司机跟踪修理厂所维修保养的项目。(注:跟踪的目的在于确认修理的项目、换件、修理时间无拖延能按时取车,保证正常工作的调度运行。)

3.各驾驶员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清洁工作。

4.班长每周不定期检查车辆的保养、清洁和维护工作。对一次保养清洁不到位

者提出口头警告,对两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处理。

5.班长需每月向人事行政部汇报一次一月工作总结,包括各驾驶员工作情况、车辆情况、出车情况等。

6.行驶中,如发现车辆有异常,应马上选择安全的地方停车检修。若不能解决,应即设法向班长或人事行政部讲明情况,由班长或人事行政部派专人处理。

7.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瓶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8.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9.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10.检查方向机、转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11.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连接线、搭铁线是否牢固清洁。

12.检查发电机皮带、风扇皮带是否正常。

13.检查票证、随车工具是否齐全。

14.按照操作规程起动车辆,察听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

15.车辆发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若发现故障,马上熄车并向班长报告。

16.检查发动机润滑油、冷却液。

17.检查传动皮带绕度和完好情况。

18.检查轮胎气压,清除嵌在轮胎内间及表面的杂物。

19.排除行驶中发现的故障。

20.放尽储气筒及油水分离器内的积水和污物。

21.收车后按车容标准清洁车辆,然后把车开回停车场停放好。熄灯、熄车、人排档位,拉紧手制动器。

22.收车后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尾盖,锁好防盗锁。

六、驾驶员奖罚条例

(一)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甲类过失。

1.不按时上班、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公司、不按规定请假者(超过3小时作旷工处理);

2.未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或同意,私自出车、办私事或将车辆私自开出、停放或过夜者;

3.在出车前和回来后不检查车辆,发现故障不立即向车队班长或主管领导报告情况和申请维修者(若造成车辆机械事故或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并予以辞退);

4.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不按照车辆规定的行驶速度使用档位或操作其它设备者(若造成车辆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5.遗失车辆相关*或车辆钥匙者(相关补证费用及相关补证手续由当事人负责承担);

6.车厢内、外部不清洁、不干净者;

7.车头烟灰盒堆满烟灰或烟蒂的驾驶室脏乱不堪、乱吐、乱扔者;

8.不保持个人卫生整洁的,穿着不整齐的,上班时穿拖鞋出入办公区域或驾驶车辆者;

9.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有关文件和安全注意事项学习者。

10.不按规定停车,长时间启动车辆吹空调者。

11.不按规定程序申请及核定车辆状况,擅自进行维修,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二)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乙类过失。

1.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及管理者;

2.不按规定接听电话和回复公司电话,手机不按规定24小时开通者(扣罚当月通讯费,若屡次重犯,按照违纪予以辞退);

(三)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丙类过失。

1.未经领导批准,私自使用公司车辆运载私人物品、非公司人员及政府规定的违禁物品者(若造成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或人员伤亡的,由当事人负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并予以辞退);

2.未按规定报销,弄虚作假,侵害公司利益者,一经发现按超出部分的10倍罚款,并予以辞退。

(四)事故处理及其他相关奖惩条例

1.驾驶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做到:

Ø立即停车,保持车辆肇事状态,亮危险应急灯,并设置障碍标志,如有伤者,应把伤者送附近医院抢救(伤者移动时应标明位置);

Ø利用一切通信工具或拦截过往车辆向当地公安交*案,同时打电话回公司回报情况,将时间、地点、伤亡情况、车辆损失情况及货物损失情况详细报告,以便获得公司领导的指导意见;

Ø如有死亡,应保护现场,并尽量寻找现场目击证人,想办法要求证人留下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联系取证;

Ø在公司安全人员或事故处理人员未到达现场前,应听从交警指挥,协助处理现场,并记下对方车牌号码,事故处理经办人姓名、事故处理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便处理。

2.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负完全法律责任,并按车辆事故规定承担经济赔偿则任,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经济赔偿承担比例按公安机关的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的结果区分,具体规定如下:

Ø负完全责任的按保险赔付后经济损失的200%赔偿;

Ø负主要责任的按保险赔付后的经济损失的150%赔偿;

Ø负同等责任的按保险赔付后经济损失的100%赔偿;

Ø无责任、且驾驶员相关*齐全的,无须赔偿。

3.驾驶员因违反交通法规或其它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进行执法和处理的,一切罚款和费用自行承担。

4.行驶公里数及油耗不得超过公司制定的标准,若油耗增加超标,公司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若属驾驶员责任,公司将追究其完全则任,赔偿公司因此多支付的油费及维修费用。

5.遗失或损坏车辆配置工具、材料、设备的,由责任驾驶员负责照价赔偿。

6.由于当事人责任而遗失车辆的,移交公安机关侦察处理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0%进行赔偿,赔偿后找回车辆的可退还赔款,但要当事人负责车辆遗失期间损坏的维修费用。

7.不文明礼貌行车、开快车、开*气车、开英雄车和盲目超车等严重违章行为的,后果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负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并予以辞退。

8.在公司规定区域范围内,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到非定点加油站加油的,费用自理。

9.驾驶员盗窃公司财物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辞退,并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及费用。

10.驾驶员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制度的,扣罚100元/次,驾驶员在当月内,同一违纪情况出现三次以上者,扣罚半月薪资;当月累计被三次书面警告的,视情节扣罚当月部分工资并予以记过一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1.肇事不报、伪造现场或逃跑的,造成车辆被扣或公司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由当事人负完全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并在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按违纪予以辞退。

12.未经批准将车交给无证人员或非本公司人员驾驶的,一经发现立即解雇。如造成交通事故、其他意外事故、人员伤亡或公司损失的,除按规定作经济赔偿外,由当事人负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并予以辞退。

13.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出车,违者扣罚300元。必须办理好*后方可出车,*时间超过10天的将予以停薪留职,超过30天予以辞退。

14.未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或同意,私自出车、办私事或将车辆私自开出,造成交通事故、其它意外事故、人员伤亡或因此造成车辆丢失的交公安机关侦查处理,同时由当事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并予以辞退。

15.私自带徒,造成交通事故、其它意外事故或人员伤亡的由当事人负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并予以辞退。

七、派车流程

1.班车按日常规定时间准时发车,无需派车单。但每次发车完毕后,需认真登记车辆使用情况。

2.每天采购员用车无需派车单。但每次发车完毕后,需认真登记车辆使用情况,并附采购明细单一份。

3.行政公务或其他事项用车需提前一天填写派车单,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经行政主任签字后方可派车。每次发车完毕后,需认真登记车辆使用情况,并附用车明细一份。

4.所有公司车辆出入门岗由保安进行登记,按周期送到人事行政部检查、存档。

5.行政车辆需每月交行车记录到人事行政部审核、备存。

八、车辆费用的管理

1.司机对车辆费用应如实汇报,如有发现虚报则从严处理。报销时附行车记录并由用车人签名确认。

2.由司机班长制订下月车辆费用预算交人事行政部审核后进行日常开支。

3.车辆维修应事先将车辆情况详细列明,包括须维修项目、零件费、维修费等经各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进行维修,维修单交人事行政部入档管理。

九、费用报销流程

驾驶员

(产生费用)

徐中海复核统计,驾驶员支取

财务部报销

总经理审批

财务部审核

人事行政部审核

(若同意)送车

用车人确认

(在费用单据后签名,并附行车记录)

胡志林审核(维修项目的必要性及金额)

停车、路桥、加油

车辆维修费用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车辆使用,控制成本,保证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责分工

1.人事行政部为公司车辆主管部门,负责车辆派遣、使用、维修管理;

2.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车辆使用把关;

3.车辆使用人负责车辆使用确认;

4.司机班长负责车辆和司机日常管理。

三、车辆用途分工

1.大巴为看楼车,用于接送客人看楼和捎带员工上下班,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解放牌面包车主要用于购买蔬菜、副食和批量工程物料,特殊情况可用于行政公务;

3.金杯面包车主要用于行政外联公务;

4.摩托车用于询价和零星采购。

四、车辆派遣程序

1.班车每天由值班司机按时发车,无须另行发牌车通知;

2.购买蔬菜副食车俩提前一天申报《用车申请表》办理派遣手续;

3.使用行政车辆需提前一天申请,市内用车由人事行政部统筹批准,出市区由人事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4.车辆使用人用车完毕,需认真填写派车单,对使用情况签字确认;

5.摩托车派遣由厨房采购酌情办理。

五、派车原则

1.私车一律不派;

2.先急后缓、先主后次、先申请先派遣;

3.能共用一辆车者不单独派遣。

六、申请用车条件

1.办理银行取款和相关业务,每周最多一次,不累计;

2.去学校和相关单位招聘员工,每月最多两次,不累计;

3.经营外联事务,每月最多两次,不累计;

4.行政外联事务,每月最多两次,不累计;

5.举办员工集体活动;

6.其他紧急事务。

七、附则

1.对违反规定私自派车、用车者,分别罚款100-200元;

2.人事行政部每月公布一次车辆使用情况。

篇2:司机班管理规定稳定工作责任制

司机班管理规定

一、组织架构

二、驾驶员行为规范

1.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及《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2.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规定和细则。

3.服从领导,听从工作安排,做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

4.做好当天的行车记录,保留好当天所产生的各类费用的票据,并在票据后签名确认。

5.车辆的管理、调度和安排工作统一由司机班长负责。

6.各驾驶员要准时、准地点的安全完成所分配的任务,要服从司机班长的工作安排和车辆调配。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车辆管理调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7.各驾驶员有事请假、换休、换班和会议无法参加者需经班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8.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所驾驶车辆的维修保养的申请和车辆故障信息反馈。

9.对车辆的随车证件和按规定配备的各种维修工具、材料、设备做到不浪费、不遗失,并做好相关的领用登记。

10.每日上班前必须按照行车技术标准和车容标准、司机仪容仪表标准进行自检。

11.全车外形完整无损,车身光泽明亮,无浮尘、油污、泥水痕迹,全车前后挡风车窗玻璃明亮。

12.车厢内无浮尘、杂物,保洁箱内无隔夜垃圾,车内空气无异味。

13.严禁驾驶员在等客户期间长时间发动车辆开空调(具体时间为10分钟)。

14.及时接听和回复公司的电话(5分钟内),通讯设备必须处于24小时接通状态。

15.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16.司机驾车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等)。

17.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8.发生意外后,在两天内提交肇事报告,详述事情经过及车辆、人员的损伤情况。

19.根据肇事司机的过失责任大小,由行政部发出“违规通知书”,处理结果录入员工档案。

三、驾驶员服务要求

1.对客户要面带笑容,使用敬语,坚持“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待客宗旨。

2.坚持微笑服务,给客户以亲切、愉快、轻松和安全的感觉。

3.急客户所急,热情为客户排忧解难,给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

4.对客户一视同仁,决不能厚此薄彼。

5.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搀扶老弱病残者上车。

6.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不争先抢道,坚持文明行车。

7.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见到客户扬手即停(交通条件不允许时除外)。

8.遇到客户有意刁难时,应采取克制的态度,紧记“客户总是对的”,决不允许和客人发生争吵,更不准大打出手。

9.各司机执行任务时,应穿着公司配发的工服,工服要平整,不得起皱,衬衣及衣领袖口要洁净。

10.皮鞋要上油檫亮,上班期间不准吃有异味的食品,以保持口腔气味清新。

11.驾驶员不得在车内或行驶中向车外乱吐乱扔。

12.行驶中遇客户赶时间,司机不能违反交通法所规定的行车速度而超速行驶,以免发生意外,同时做好解释工作。

13.车内不准吸烟,如乘客在车内吸烟时,应礼貌婉转告知。

14.司机对乘客要热情、有礼,说话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应随便插话。

四、驾驶员岗位职责

1.班长

Ø以身作则,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领全班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Ø定期向领导汇报司机班的工作、安全行车及车辆技术状况。

Ø准时参加人事行政部会议并向本班传达会议精神。

Ø编制司机的排班表,分配车辆,评估其工作表现。

Ø组织班内每周的安全、业务学习,并做好考勤记录。

Ø督促本班员工遵纪守法、爱护车辆,提高服务质量,注意行车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Ø编排车辆维修保养计划,记录车辆的维修保养情况。

Ø建立健全的车辆记录和维修保养周期

Ø每天进行一次安全、车容车貌和卫生检查。

Ø登记司机出车情况及车辆动态,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上报。

Ø做好车辆相关费用的审核、监控。

2.班车、小车司机

Ø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严禁病车上路。

Ø每次出车须提前十分钟准备车辆到达用车地点,不得用喇叭催客户上车。

Ø与客户见面时,要面带笑容,热情问好,以礼相待,请客户上车。

Ø注意行车平稳,遇上不平的路面要提醒客户坐好扶稳。

Ø遇到交通堵塞时,须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绕道行驶。

Ø遇到客户要求在禁停路段停车,要耐心解释以求客户谅解。

Ø候车时必须留在车上,严禁翻动客户物品。

Ø严格执行部门的各项规定,不计较个人得失。

Ø提醒客户带齐行李下车。

Ø客户下车后,马上检查车上有否遗留物品。

Ø客户遗留物品应迅速设法归还客户,未能归还的必须交人事行政部处理。

Ø酒后及服用影响驾驶的药物后禁止驾驶车辆。

Ø证件失效或不完备禁止驾驶车辆。

Ø坚守岗位,候客时不准无故离开车位,不准打瞌睡、抽烟或看书报,因事获准离开时,熄火并关好车门。

Ø每月整理车辆行驶记录交司机班长进行综合管理和记录。

五、车辆日常检查、维修及保养管理规定

1.车辆保养由班长按月出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实行车辆保养定人、定位、定项目、定工具,并根据维修保养项目的大小、费用等情况向人事行政部及时汇报,待人事行政部同意后方可执行。

2.各驾驶员负责自己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驾驶员申请,班长协调同意后方可执行。当班司机驾驶机动车辆正常工作,未当班司机跟踪修理厂所维修保养的项目。(注:跟踪的目的在于确认修理的项目、换件、修理时间无拖延能按时取车,保证正常工作的调度运行。)

3.各驾驶员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清洁工作。

4.班长每周不定期检查车辆的保养、清洁和维护工作。对一次保养清洁不到位

者提出口头警告,对两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处理。

5.班长需每月向人事行政部汇报一次一月工作总结,包括各驾驶员工作情况、车辆情况、出车情况等。

6.行驶中,如发现车辆有异常,应马上选择安全的地方停车检修。若不能解决,应即设法向班长或人事行政部讲明情况,由班长或人事行政部派专人处理。

7.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瓶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8.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9.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10.检查方向机、转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11.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连接线、搭铁线是否牢固清洁。

12.检查发电机皮带、风扇皮带是否正常。

13.检查票证、随车工具是否齐全。

14.按照操作规程起动车辆,察听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

15.车辆发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若发现故障,马上熄车并向班长报告。

16.检查发动机润滑油、冷却液。

17.检查传动皮带绕度和完好情况。

18.检查轮胎气压,清除嵌在轮胎内间及表面的杂物。

19.排除行驶中发现的故障。

20.放尽储气筒及油水分离器内的积水和污物。

21.收车后按车容标准清洁车辆,然后把车开回停车场停放好。熄灯、熄车、人排档位,拉紧手制动器。

22.收车后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尾盖,锁好防盗锁。

六、驾驶员奖罚条例

(一)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甲类过失。

1.不按时上班、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公司、不按规定请假者(超过3小时作旷工处理);

2.未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或同意,私自出车、办私事或将车辆私自开出、停放或过夜者;

3.在出车前和回来后不检查车辆,发现故障不立即向车队班长或主管领导报告情况和申请维修者(若造成车辆机械事故或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并予以辞退);

4.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不按照车辆规定的行驶速度使用档位或操作其它设备者(若造成车辆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5.遗失车辆相关证件或车辆钥匙者(相关补证费用及相关补证手续由当事人负责承担);

6.车厢内、外部不清洁、不干净者;

7.车头烟灰盒堆满烟灰或烟蒂的驾驶室脏乱不堪、乱吐、乱扔者;

8.不保持个人卫生整洁的,穿着不整齐的,上班时穿拖鞋出入办公区域或驾驶车辆者;

9.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有关文件和安全注意事项学习者。

10.不按规定停车,长时间启动车辆吹空调者。

11.不按规定程序申请及核定车辆状况,擅自进行维修,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二)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乙类过失。

1.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及管理者;

2.不按规定接听电话和回复公司电话,手机不按规定24小时开通者(扣罚当月通讯费,若屡次重犯,按照违纪予以辞退);

(三)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丙类过失。

1.未经领导批准,私自使用公司车辆运载私人物品、非公司人员及政府规定的违禁物品者(若造成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或人员伤亡的,由当事人负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并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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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故处理及其他相关奖惩条例

1.驾驶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做到:

Ø立即停车,保持车辆肇事状态,亮危险应急灯,并设置障碍标志,如有伤者,应把伤者送附近医院抢救(伤者移动时应标明位置);

Ø利用一切通信工具或拦截过往车辆向当地公安交警报案,同时打电话回公司回报情况,将时间、地点、伤亡情况、车辆损失情况及货物损失情况详细报告,以便获得公司领导的指导意见;

Ø如有死亡,应保护现场,并尽量寻找现场目击证人,想办法要求证人留下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联系取证;

Ø在公司安全人员或事故处理人员未到达现场前,应听从交警指挥,协助处理现场,并记下对方车牌号码,事故处理经办人姓名、事故处理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便处理。

2.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负完全法律责任,并按车辆事故规定承担经济赔偿则任,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经济赔偿承担比例按公安机关的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的结果区分,具体规定如下:

Ø负完全责任的按保险赔付后经济损失的200%赔偿;

Ø负主要责任的按保险赔付后的经济损失的150%赔偿;

Ø负同等责任的按保险赔付后经济损失的100%赔偿;

Ø无责任、且驾驶员相关证件齐全的,无须赔偿。

3.驾驶员因违反交通法规或其它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进行执法和处理的,一切罚款和费用自行承担。

4.行驶公里数及油耗不得超过公司制定的标准,若油耗增加超标,公司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若属驾驶员责任,公司将追究其完全则任,赔偿公司因此多支付的油费及维修费用。

5.遗失或损坏车辆配置工具、材料、设备的,由责任驾驶员负责照价赔偿。

6.由于当事人责任而遗失车辆的,移交公安机关侦察处理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0%进行赔偿,赔偿后找回车辆的可退还赔款,但要当事人负责车辆遗失期间损坏的维修费用。

7.不文明礼貌行车、开快车、开赌气车、开英雄车和盲目超车等严重违章行为的,后果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负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并予以辞退。

8.在公司规定区域范围内,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到非定点加油站加油的,费用自理。

9.驾驶员盗窃公司财物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辞退,并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及费用。

10.驾驶员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制度的,扣罚100元/次,驾驶员在当月内,同一违纪情况出现三次以上者,扣罚半月薪资;当月累计被三次书面警告的,视情节扣罚当月部分工资并予以记过一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1.肇事不报、伪造现场或逃跑的,造成车辆被扣或公司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由当事人负完全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并在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按违纪予以辞退。

12.未经批准将车交给无证人员或非本公司人员驾驶的,一经发现立即解雇。如造成交通事故、其他意外事故、人员伤亡或公司损失的,除按规定作经济赔偿外,由当事人负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并予以辞退。

13.严禁使用过期失效证件出车,违者扣罚300元。必须办理好证件后方可出车,办证时间超过10天的将予以停薪留职,超过30天予以辞退。

14.未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或同意,私自出车、办私事或将车辆私自开出,造成交通事故、其它意外事故、人员伤亡或因此造成车辆丢失的交公安机关侦查处理,同时由当事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并予以辞退。

15.私自带徒,造成交通事故、其它意外事故或人员伤亡的由当事人负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并予以辞退。

七、派车流程

1.班车按日常规定时间准时发车,无需派车单。但每次发车完毕后,需认真登记车辆使用情况。

2.每天采购员用车无需派车单。但每次发车完毕后,需认真登记车辆使用情况,并附采购明细单一份。

3.行政公务或其他事项用车需提前一天填写派车单,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经行政主任签字后方可派车。每次发车完毕后,需认真登记车辆使用情况,并附用车明细一份。

4.所有公司车辆出入门岗由保安进行登记,按周期送到人事行政部检查、存档。

5.行政车辆需每月交行车记录到人事行政部审核、备存。

八、车辆费用的管理

1.司机对车辆费用应如实汇报,如有发现虚报则从严处理。报销时附行车记录并由用车人签名确认。

2.由司机班长制订下月车辆费用预算交人事行政部审核后进行日常开支。

3.车辆维修应事先将车辆情况详细列明,包括须维修项目、零件费、维修费等经各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进行维修,维修单交人事行政部入档管理。

九、费用报销流程

驾驶员

(产生费用)

徐中海复核统计,驾驶员支取

财务部报销

总经理审批

财务部审核

人事行政部审核

(若同意)送车

用车人确认

(在费用单据后签名,并附行车记录)

胡志林审核(维修项目的必要性及金额)

停车、路桥、加油

车辆维修费用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车辆使用,控制成本,保证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责分工

1.人事行政部为公司车辆主管部门,负责车辆派遣、使用、维修管理;

2.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车辆使用把关;

3.车辆使用人负责车辆使用确认;

4.司机班长负责车辆和司机日常管理。

三、车辆用途分工

1.大巴为看楼车,用于接送客人看楼和捎带员工上下班,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解放牌面包车主要用于购买蔬菜、副食和批量工程物料,特殊情况可用于行政公务;

3.金杯面包车主要用于行政外联公务;

4.摩托车用于询价和零星采购。

四、车辆派遣程序

1.班车每天由值班司机按时发车,无须另行发牌车通知;

2.购买蔬菜副食车俩提前一天申报《用车申请表》办理派遣手续;

3.使用行政车辆需提前一天申请,市内用车由人事行政部统筹批准,出市区由人事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4.车辆使用人用车完毕,需认真填写派车单,对使用情况签字确认;

5.摩托车派遣由厨房采购酌情办理。

五、派车原则

1.私车一律不派;

2.先急后缓、先主后次、先申请先派遣;

3.能共用一辆车者不单独派遣。

六、申请用车条件

1.办理银行取款和相关业务,每周最多一次,不累计;

2.去学校和相关单位招聘员工,每月最多两次,不累计;

3.经营外联事务,每月最多两次,不累计;

4.行政外联事务,每月最多两次,不累计;

5.举办员工集体活动;

6.其他紧急事务。

七、附则

1.对违反规定私自派车、用车者,分别罚款100-200元;

2.人事行政部每月公布一次车辆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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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地产公司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

地产有限公司机动车辆与驾驶员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的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员工的人身、财产的安全,结合国家与地方的有关交通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

二、车辆管理部门及职责

1、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及所属公司机动车辆的安全及业务管理。

2、工作职责:

A、负责建立各项机动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制度,并对其落实情况实施监督;

B、负责机动车辆的牌证申领、审验、车辆转籍等工作;

C、负责驾驶员的培训、增驾、转正等手续办理;

D、负责对驾驶员的考核工作;

E、负责对车辆安全的考核;

F、每月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及有关交通规定;

G、负责办理公司及所属公司车辆的购置、转卖、报废等相关手续。

H、负责办理转卖、抵欠车辆的过户手续。

三、车辆的管理

1、凡属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各种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部门检查合格,领取牌号、行驶证后方准行驶;

2、对检查出的车辆故障或不合格处应及时维修、排除,不准带故障行驶和强行出车;

3、不准转借、涂改车牌号和行驶证;

3、车辆晚间必须停放在有正规管理的停车场内,并将停车场地址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5、车辆的保养和维修

A、公司行政部负责建立公司各部门单车技术档案(所属公司自行建立),详细记录车辆技术资料和维修记录,并且按规定对车况及保养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B、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公司的车辆需维修时必须填报维修单经车辆所在部门及所属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报公司行政部核准到公司指定修车厂进行维修。公司行政部对定点修车厂每年进行一次评定,报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

6、车辆的保险

A、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车辆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各项保险,保险公司的选定及险种的选择,由公司行政部提报经理会讨论决定;

B、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各部门车辆保险手续的办理;

C、各所属公司车辆的保险手续可自行办理。

7、车辆费用管理

A、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公司办公车辆的年度维修费、停车费、耗油费,由行政部按车况及车型不同制定出相应的标准,进行单车核算(所属公司费用自行核算)。上述费用必须严格按标准执行,超支时,需由驾驶员出具合理的书面材料,否则一切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B、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公司办公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审验等固定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申请交纳。(所属公司费用自行交纳)

四、车辆的使用

1、公司办公车辆的使用,由行政部统一调度;各项目组的车辆使用由项目组行政主管负责按排;所属公司的车辆使用自行规定;

2、各部门使用办公车辆,应事先填写《派车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需提前交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统一按排。如第二天上午用车,需在前一天下班前申请;下午用车,需上午申请;

3、司机在接到《派车单》后方可用车,并有监督车辆使用人是否按规定用车的权利和义务。若发现车辆使用超出规定范围,司机有权予以拒绝,否则,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司机进行处罚;

4、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公司员工因个人或家庭有急事确需用车时,可向公司行政部申请,行政部将视车辆使用情况适当给予安排,严禁个人直接找司机用车;

5、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或工作时间以外用车需提前申报,经各分管副总同意后由公司行政部统一调派;(所属公司参照执行)。

6、如有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同意,行政部可临时调用公司领导的公务车辆;

7、公司如有大型活动,需集中使用车辆,公司行政部可对各部门及所属公司车辆进行统一调度使用;

8、车辆的外借

A、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公司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外借。

B、因工作需要,车辆必须外借时,由外借申请人或部门填报《车辆借用审批单》经车辆所在部门或所属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报公司行政副总审核,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借;

C、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将公司车辆私自转借他人使用者,按借出时间每小时100元的罚款,且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燃料费、修车费等)由出借人承担。并同时追究驾驶员、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五、驾驶员的工作职责

1、车辆维护:驾驶员应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每日对车辆运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按规定对所驾车辆进行各种保养;

2、工作要求:驾驶员应热爱本职工作,服从主管领导的调度指挥,在无用车指令时,应在指定位置休息待命;

3、行为规范:驾驶员应着装整洁,讲文明用语,服务态度热情,文明行车;

4、安全保障:驾驶员应严格按交通法规的要求规范驾车,严禁酒后驾车或疲劳驾车,在患病且影响行车安全时,应主动提出休息,不准超载、超速,不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5、应急处理:在出现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并在当日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对涉及到人身伤亡的重大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内抢救内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六、驾驶员的违章处罚

1、将公司车辆未经批准而作为私人用车使用的,按使用时间每小时罚款50元,且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燃料费、修车费等)由使用人承担,并视情节予以处罚;

2、在安全月(周)、宣传月(周)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违章均按交通队的处罚金额给予加倍处罚;

3、对因我方责任发生交通肇事的驾驶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保险公司赔付外,余额由肇事者承担。并扣罚当月10-50%的薪金;

4、对发生交通事故后,故意拖延、谎报、逃逸现场的驾驶员,除按国家(或地方)交通法规予以处罚外,应予以辞退并承担相关损失。

七、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篇4:电业总公司机关各部室下乡管理规定

为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本着“精简、高效、求实”的原则,特作如下规定:

1、各部室人员因公下乡由部室主任提前一天列出下乡计划申请表,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下乡;下乡计划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自留,一份报公司纪委备案。

2、各部室若有检查活动,要在月工作计划中提出,由企划部协调各部室的检查活动,并按照精简、统筹的原则安排适宜日期统一进行综合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企划部,进行考核。

3、各部室人员下乡时间半天的,一律返回机关食堂就餐;确需在基层单位用餐的,一律安排在各单位食堂就餐。

4、各部室人员到驻城区单位工作,一律不得在外就餐。

5、下乡用车由车队按照同一方向安排乘坐同一辆车的原则,尽量减少下乡用车的安排。

6、以上规定由纪委负责监督检查,若有违规行为,各基层单位人员均可举报,举报电话:7597301、7597431

下乡计划申请单

下乡时间

时限

下乡人员

下乡事由

分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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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乡计划申请单

下乡时间

时限

下乡人员

下乡事由

分管领导意见:

篇5:塔吊司机指挥违章罚款管理规定

一:严格遵守“起重吊装十不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塔吊司机经常检查塔吊钢丝绳、标节螺栓、地脚螺栓、刹车、焊缝等,若是现场施工、安全员检查出问题的,则对塔吊司机进行每次200元罚款

三:塔吊指挥应经常检吊绳、吊环、料斗钢绳等,若是现场施工员、安全员检查出问题,则对塔吊指挥罚款200元/次

四:单钢绳不能起吊任何物体,一经发现则处罚司机和指挥200元(注:若在塔吊司机目视范围外,则单处罚塔吊指挥。)

五:箍筋及小型物件,严禁用钢绳捆扎起吊,必须用料斗或将钢绳穿在箍筋内起吊,违者罚款200元/次

六:塔吊指挥人员不允许在塔吊司机的盲区,隔音区指挥

七:不允许在起吊重物上悬挂任何重物,若有此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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