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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医院对外接待管理最新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7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医院建设与发展上,根据我省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接待用餐原则

(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接待、餐饮费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二)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省内会务等活动一般不安排餐馆用餐,特殊情况由主办科室先拟计划(人员数量、用餐标准、费用总额等)交分管院长经院长例会讨论审批后再计划实施。

(三)坚持严格管理的原则:严格控制用餐标准,严格限定陪餐人数。

(四)坚持定点接待的原则:一般情况在定点酒店用餐,特殊情况另定。

(五)坚持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实行对口对等接待。上级来院检查、以医院名义邀请的客人,属于医院统一接待的,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职能部门联系业务和工作交流接待的客人由职能部门对口接待(特殊情况分管院领导参加),接待前需经分管院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接待范围

(一)来院视察、指导工作的各级领导,参观、考察、交流、访问的兄弟单位领导以及以医院名义邀请的来院交流、讲学的专家、学者,由省省统一安排接待。

(二)上级主管部门例行工作检查、指导;兄弟省省对口职能部门、单位来省参观、交流;各职能部门邀请前来讲学交流的专家、学者等,由邀请部门负责接待,安排工作餐。

(三)需要省省接待的其它公务活动。

三、接待用餐标准

(一)来院联系、交流工作的一般工作人员,原则上只安排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00元。

(二)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来宾,乡(镇)每人每餐不超过元、县(区)每人每餐不超过00元、市级每人每餐不超过元(含烟酒),特殊情况需要超过标准的,需由省长批准。

(三)专题会议及大型活动要提前一周制定接待计划,报省省主要领导审批执行。

(四)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陪餐人员,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四、接待管理办法

(一)实行“客餐审批”制度。凡需要医院出面接待和宴请的,具体接待部门事先要请示分管院领导,将客人单位、职务、人数、来院目的、任务和时间、接待费数额等情况报告分管领导,分管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实施。如分管院领导不在,可请示分管行政的领导审签。

(二)医院内部上下级之间及各科室之间,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公费宴请。院内会议不安排工作餐(特殊情况由省长例会决定后安排)。

五、接待费用的处理

(一)接待费用实行省长或分管省院领导“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

(二)坚持谁宴请谁签字的原则,报销票据必须有经办人、科室主要负责人、分管省领导签字,然后再由省长或分管财务省领导签字。

六、公务接待的监督管理

(一)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支持和督促有关职能科室履行职责,并督促指导所分管科室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本规定。

(二)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室要加强对招待费用支出和报销的管理,对不符合规定实施招待的,以及报销单据不符合财务要求的,一律不予支付或报销。那一世范文网

(三)凡采用其它办法变相报销餐费的,一经查实,应退回费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2:住院死亡病例登记管理规定

1、住院部要建立死亡病例登记薄。

2、住院部死亡病例登记薄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就诊日期,疾病诊断,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等基本内容。

3、住院部要有指定人员负责死亡病例的登记保管和管理。

4、负责死亡病例登记的人员要认真填写死亡病例登记簿,做到填写完整、准确、及时无缺项。

5、死亡病例要及时上报医院网络直报责任科室进行网络直报。

6、登记报告责任人要高度负责,对登记报告中出现迟、误现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篇3:某中学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全体学生应自觉接受消防安全管理员对学生宿舍防火检查,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项:

1.宿舍生管、管理员、楼层长、寝室长和学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救火、会组织人员疏散。

2.学生宿舍内的消各类灭火器均属宿舍消防设施,严禁非消防用途使用宿舍内消防设施。

3.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使用各种家用电器,不得乱接乱拉电源线和私接电源保险,严禁使用电炉。

4.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酒精炉。

5.不得卧床吸烟,严禁点蜡烛学习。

6.严禁学生在宿舍存放、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等禁用电器,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电线。

7.楼梯、走廊和阳台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各种物品。

8.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9、了解消防知识,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在确认不会伤害到自己时,使用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焰。

凡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视情节给予处分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篇4:学校中学部卫生检查评比规定

一、教学区

1、地面见一废纸、杂物、烟蒂、痰迹或有尘土或扫帚、簸箕未放好,则扣2分。

2、讲桌、课桌、椅见一刻写、涂画或有灰尘或摆放无序,则扣2分。

3、门窗见门窗或玻璃有灰尘或窗帘脏,则扣2分。

4、墙壁、黑板、天花板见一乱贴、乱写、有灰尘、悬灰或蛛网,则扣2分;见一脚印,则扣5分。

5、教室内标语牌不正,则扣2分;班级宣传栏书写潦草或不及时出,则扣5分。

6、走廊如垃圾桶脏、地面有脏物、镜面或墙面有污迹,则见一扣2分;如墙面有脚印、球印,见一处则扣5分。

如镜面有损坏处则照价赔偿,并扣2分。

二、生活区

㈠、宿舍

⑴、毛巾、漱口杯等生活用品不按要求摆放,或被子叠得不符合要求,则见一次扣1分。

⑵、弄脏墙壁(包括留下脚印),见一处扣3分;向室外乱扔废纸、果壳或乱泼脏水,见一次扣3分。

⑶、值日生不打扫卫生或打扫不及时、不干净,扣1分。

⑷、衣服、鞋袜摆放不整齐或不及时清洗干净,见一人次扣1分。

㈡、食堂

弄脏墙壁、乱扔废纸、果壳,乱倒饭菜,见一人次扣2分。

三、在运动区及公共场所乱扔杂物,按教学区的标准扣分。

四、检查方法

1、教学区:政教处检查。时间:除每日下午打扫卫生后及每周大扫除后检查外,还要不定期检查。检查方式:有普查、抽查、专项查。严格按照标准扣分,填好当日卫生检查记载表。

2、生活区:餐厅卫生由生活中心工作人员检查、记载;公寓卫生由生活教师检查、记载。下午课外活动前,生活中心、公寓中心上报当日(从前天课外活动后至当日课外活动前)卫生检查记载表。

3、实验楼:由实验员负责检查。

4、人人监督。设检举箱,鼓励检举在学校公共场所或兄弟学部的教学区、生活区乱扔废纸、果壳或弄脏墙壁的学生,则对被检举(且核实)的所在班级,按标准扣分,对检举者的班级,则加同样的分数。

5、检查人员要公平公正,否则要追究责任,并扣除津贴。

五、公布、评比

每天下午课外活动后,政教处将各班教学区、生活区的卫生扣分情况(包括餐厅、公寓报来的扣分表)汇总公布(评比栏、广播、电视);每周末统计得分(100分减去每天扣的分),填入一周的评比栏;每月月底统计各班卫生总分(把每周得分相加),排出名次,填入当月的公布栏。给初中、高一、高二、高三、高四总分前两名班级发循环红旗(“卫生第一,卫生第二”)。

篇5:某县卫生系统公务车辆管理规定

**县卫生系统公务车辆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县卫生系统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禁止公车私驾和公车私用,严肃党纪政纪,端正党风政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经县卫生局研究,特制订以下规定:

第一条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一律不准私自驾驶公车,各单位一律禁止公车私用。

第二条各医疗卫生单位车辆均属公务用车,车辆统一由各单位办公室调度管理。

第三条各医疗卫生单位办公室未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严禁将车辆借予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必须外借的,车辆驾驶员必须随车驾驶。各单位原则上不得借用外单位车辆,如确因工作需要借用的,必须车辆和驾驶员同时借用。

第四条根据全县卫生工作需要,县卫生局可调用各医疗卫生单位车辆。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接到县卫生局办公室车辆调度通知后,要迅速安排车辆到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车要及时反馈情况。

第五条严格执行节假日封车制度。建立健全公车非工作时间定点停放制度。非公务活动期间,特别是工作日夜间,双休日和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长假期间,车辆统一停放在本单位指定停放地点。因工作需要确需用车的,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与办公室履行有关手续后方可出车,否则一律按公车私用处理。

第六条加强车辆费用管理,严禁开特权车。各医疗卫生单位对每辆公车的维修费、油耗费、行驶里程等开支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以形成监管力度。严禁私车公支,对弄虚作假报车辆费用的,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公车违反交通法律的处罚,应由驾驶车辆人员自己负责,严禁单位买单报销。

第七条各单位要加强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教育、督促驾驶员坚持“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的服务观念,确保行车安全。并做到:

(一)严禁驾驶员违规驾驶车辆。

(二)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或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三)对不服从调配或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驾驶人员,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调离工作岗位。

第八条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车辆损坏、发生事故、人员伤亡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当事人负责,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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