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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岗位职责3篇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6

建筑工程施工工长岗位职责

一、全面负责工地生产施工的组织和指挥工作。

二、参加工程项目的图纸会审,并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制定,熟悉图纸和设计要求。

三、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做好施工现场暂设建筑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设置。

四、会同工程技术人员对各专业班组按施工进度计划,图纸要求和设计要求进行技术交底。

五、组织指挥各班组按施工进度计划,图纸要求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对每一分项分部工程完工组织班组组长进行自检,对不符合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进行返工,直到合格为止。对下道工序的施工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才能进行。

六、施工前必须会同安全员搞好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工作,对违章作业,野蛮作业的坚决制止,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七、组织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管理好各种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做好周转材料的充分利用。

八、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人员搞好设备,周转材料的入库、维修。

九、对有腐蚀的化学物品要采取特殊的保管措施降低污染源。

建筑工程资料员岗位职责

资料员负责工程项目的资料档案管理、计划、统计管理及内业管理工作。

一负责工程项目资料、图纸等档案的收集、管理。

1.负责工程项目的所有图纸的接收、清点、登记、发放、归档、管理工作:在收到工程图纸并进行登记以后,按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人员签发,由收件方签确认。负责收存全部工程项目图纸,且每一项目应收存不少于两套正式图纸,其中至少一套图纸有设计单位图纸专用章。竣工图采用散装方式折叠,按资料目录的顺序,对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建筑详图、结构施工图等建筑工程图纸进行分类管理。

2.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所有技术变更、洽商记录、会议纪要等资料并归档:负责对每日收到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进行分类、登录、归档。负责项目文件资料的登记、受控、分办、催办、签收、用印、传递、立卷、归档和销毁等工作。负责做好各类资料积累、整理、处理、保管和归档立卷等工作,注意保密的原则。来往文件资料收发应及时登记台帐,视文件资料的内容和性质准确及时递交项目经理批阅,并及时送有关部门办理。确保设计变更、洽商的完整性,要求各方严格执行接收手续,所接收到的设计变更、洽商,须经各方签确认,并加盖公章。设计变更(包括图纸会审纪要)原件存档。所收存的技术资料须为原件,无法取得原件的,详细背书,并加盖公章。作好信息收集、汇编工作,确保管理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

1.负责备案资料的填写、会签、整理、报送、归档:负责工程备案管理,实现对竣工验收相关指标(包括质量资料审查记录、单位工程综合验收记录)作备案处理。对桩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结构工程备案资料核查。严格遵守资料整编要求,符合分类方案、编码规则,资料份数应满足资料存档的需要。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资料的编制、管理,做到完整、及时,与工程进度同步:对施工单位形成的管理资料、技术资料、物资资料及验收资料,按施工顺序进行全程督查,保证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3.按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在工程竣工后,负责将文件资料、工程资料立卷移交公司。文件材料移交与归档时,应有“归档文件材料交接表”,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履行签手续。移交目录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4.负责向市城建档案馆的档案移交工作: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在竣工验收后将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

5.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备进场开箱资料)的保管: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等技术资料分类保管交资料室。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经过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一项基建工程进行鉴定验收时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资料分级保管交资料室。

三.负责计划、统计的管理工作

1.负责对施工部位、产值完成情况的汇总、申报,按月编制施工统计报表:在平时统计资料基础上,编制整个项目当月进度统计报表和其他信息统计资料。编报的统计报表要按现场实际完成情况严格审查核对,不得多报,早报,重报,漏报。

2.负责与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的档案管理:负责对签订完成的合同进行收编归档,并开列编制目录。作好借阅登记,不得擅自抽取、复制、涂改,不得遗失,不得在案卷上随意划线、抽拆。

3.负责向销售策划提供工程主要形象进度信息:向各专业工程师了解工程进度、随时关注工程进展情况,为销售策划提供确实、可靠的工程信息。

四.负责工程项目的内业管理工作

1.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对外协调、接待工作:协助项目经理对内协调公司、部门间,对外协调施工单位间的工作。做好与有关部门及外来人员的联络接待工作,树立企业形象。

2.负责工程项目的内业管理工作:汇总各种内业资料,及时准确统计,登记台帐,报表按要求上报。通过实时跟踪、反馈监督、信息查询、经验积累等多种方式,保证汇总的内业资料反映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状态和责任,能够真实地再现施工时的情况,从而找到施工过程中的问题所在。对产生的资料进行及时的收集和整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有效地利用内业资料记录、参考、积累,为企业发挥它们的潜在作用。

3.负责工程项目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做好文件收发、归档工作。负责部门成员考勤管理和日常行政管理等经费报销工作。负责对竣工工程档案整理、归档、保管、便于有关部门查阅调用。负责公司文及有关表格等打印。保管工程印章,对工程盖章登记,并留存备案。

五.完成工程部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建筑工程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抓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2.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制定并督促执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有关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机械的安装、使用验收,监督和指导电器线路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4.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发现重大隐患时,当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有权暂停作业,撤出人员,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5.在施工现场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应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作业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和发证工作

电力安全员岗位职责安全员岗位职责(2)|返回目录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要求。并监督本单位(分管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2、协助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安措”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参加对本单位安全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监督并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安规》学习、考试和反事故学习。

4、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审查,监督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或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竣工验收。

5、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发挥安监人员作用,制止违章行为。监督劳动保护用品、设施的发放和使用。

6、及时用快报、通报、录相等手段向本单位反馈安全经验和事故教训的信息。

7、参加事故调查,及时做好事故原因分析、统计,找出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防范措施,监督整改。

8、做好本单位外包工程和临时作业人员的审查与安全管理工作。

1、按时参加供电所安全例会,总结全所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有关事故、障碍、未遂等初步分析意见,研究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2、落实本所安全责任,对辖区内的线路、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检查,加强季节性用电、临时用电和双电源客户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性活动,落实季节性安全大检查,确保安全、可靠、经济供电。

3、发生事故及时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事故调查,教育事故责任者,总结事故调查报告并及时上报。制定反事故措施并监督实施。

4、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两票合格率达100%。

5、严格查处各类违章,对安全工作不到位的专业组提出考核意见,对当事人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意见的执行情况,确保本所各项工作安全、顺利完成。

6、加强劳动保护和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按照“择优选购、按需配备、登记造册、定期检验、坏的封修、缺的补齐、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的原则,认真做好安全工器具和施工工具的配备、检验、使用和保管。

7、加强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管理,定期对辖域内的总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进行测试,监督配电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维护管理情况,确保“三率”达到100%。

8、组织本所安全宣传教育有效实施,组织辖区内《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贯彻执行,做好“三级”护线工作。负责本所日常交通、消防和防盗工作。

9、对本所人员定期组织安全技术培训,并对专业组及农电工的安全工作月底进行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及时整理、归档,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

10、按时填报安全报表和相关资料,保证其准确性和真实性。

11、协助所长做好本所一切安全工作。

部门安全员岗位职责安全员岗位职责(3)|返回目录

一、明确本部门安全防范职责,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部门安全工作。

二、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建立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报告制度,特别在重大节日、重大假期进行重

三、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做到责任、组织、制度、防范措施四落实。

四、加强对部门师生员工有关安全教育,全面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师生员工无违法犯罪。

五、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宣传,使人人知晓创建活动和积极参加。

六、财务人员严格收、解款制度,备用金不超过规定限额。教职工须严格执行学校规定,不许将现金和贵重物品存放在学校。学生对现金和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自我保管。

七、加强有毒有害危险品管理,实验室要对化学物品严格管理,做到“五双”严格手续,定期检查,账物相符。

八、加强保安岗位制度和教师值班制度,做到下班,放学后关窗,关门,切断水、电源和及时开启安全防范设施。

九、对由于安全防范工作不重视、不及时报告发生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予以批评、通报和处罚。

篇2:煤矿安全员知识竞赛试题

1、新的《煤矿安全规程》自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起施行答:2005年1月1日。

2、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什么规定

答: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3、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哪些责任制答: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哪些制度

答: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5、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什么机构,配备什么

答: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6、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什么,煤矿企业必须支持什么答:煤矿安全工作

必须实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安全监督组织的活动,发挥职工群众安全监督作

用。

7、对危害安全的行为,矿山企业职工的三大权力是什么答:有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力。

8、煤矿生产的五大灾害有哪些答:水、火、瓦斯、煤尘、顶板。

9、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

10、入井人员须知

答: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1、煤矿企业所说的“三大规程”指的是哪“三大规程”

答: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12、“三违”指的是哪“三违”答: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13、安全上要做到“四无”指的是哪“四无”

答:个人无违章,班组无轻伤,区队无重伤,矿无死亡。

14、伤亡事故按事故程度分为几类

答:轻伤、重伤、死亡。

15、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几个能行人的通到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安全出口距离不得小于多少米

答:2个,30米。

16、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区都必须至少有几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未建成几个安全出口的水平或采区严禁生产

?答:2个,2个。

17、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什么答: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往安全出口的路线。

18、对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和2个水平之间的安全出口,倾角等于或小于多少度时必须设置什么并根据倾角大小和实际需要设置什么

答:倾角等于或小于45度时必须设置人行道,并根据倾角大小和实际需要设置扶手,台阶或梯道,倾角大于45度时必须设置梯道间或梯子间。斜井梯道间必须分段错开设置,每段斜长不得大于10m;主井梯子间中的梯子角度不得大于80度,相邻2个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得大于8m。

19、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并符合哪些要求

答:(一)主要运输巷和主要回风巷的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m,架线电机车运输巷的净高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三百五十六条和第三百五十七条的有关要求。(二)采区(包括盘区,以下各条同)内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2m,薄煤层内的不得低于18m。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及采区内的溜煤眼等的净断面或净高,由煤矿企业统一规定。巷道净断面的设计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计算。

20、采区结束回撤设备时,规程中有何规定

答:必须编制专门措施,加强通风、瓦斯、防火管理。

21、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是什么答:供给井下适量的新鲜空气。

22、安全出口应经常做到什么

答:应经常清理、维护、保持畅通。

23、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到什么

答: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每个工人学习。

24、运输巷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哪些要求答:(一)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巷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小于0.3m(综合机械化采煤为0.5m)。巷道内安设输送机时,输送机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0.5m;输送机机头和机尾处与巷帮支护的距离应满足设备检查和维修的需要,并不得小于0.7m。巷道内移动变电站或平板车上综采设备的最突出部分,与巷帮支护的距离小得小于0.3m。(二)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个躲避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40m。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小于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三)在人车停车地点的巷道上下人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

25、在双轨运输巷中2列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对开时应遵循规程中什么规定答:对开时不得小于0.2m,采区装载点不得小于0.7m。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1m,车辆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两侧距离必须符合本规程第22条的要求。

26、立井永久支护的质量有何要求

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岩帮支护之间必须填满灌实,井壁出水时必须采取导水或堵水等措施。

27、凿井期间,井口工作范围必须设哪些安全设施

答:必须用栅栏围住,人员进出地点必须安装栅栏门;井口必须设置封口盘和井盖门,井盖门的两端必须安装栅栏,封口盘和井盖门必须坚固严密并采用不燃性材料。

28、钻井的设计与施工前规程有何规定答:最终位置必须通过风化带,并向

透水的稳定基岩至少延深5m。

29、钻井期间采用封口平台时必须注意什么答:必须将井口封盖严密;采用井口梁时必须有可靠的防坠措施。

30、钻井过程中,护壁泥浆的各项参数有哪些要求答:必须定时测定,发现问题立即调整,井筒内泥浆面必须保持高于地下静止水位。

31、冻结深度应穿过风化带延深至稳定的基岩多米以上

答:10米以上。

32、掘进施工过程中,必须有防止冻结壁的什么安全措施答:防止冻结

壁变形、片帮、掉石断管等安全措施。

33、注浆站设在地面时,规程有何规定答:井上下必须有可靠的通信联系。

34、井内应设吊泵,规程中有何规定答:及时排除井底积水,当钻井注浆孔时,如井筒漏水量接近吊泵额定排水能力,必须停止钻进、提取钻具关闭高压阀门及时注浆。

35、工作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必须佩带保险带答:(一)乘吊桶或随吊盘升降时。(二)在井架上或井筒内的悬吊设备上作业时。(三)拆除保险或掘凿保护岩柱时。(四)在井圈上清理浮矸时。(五)在倒矸台上围栏外作业时。保险带必须定期按有关规定试验,保险带必须拴在牢固的构件上,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发现损坏时,必须立即更换。

36、开凿或延深立井时,井筒内必须设有什么安全设施答:井筒内必须设有提升设备,发生故障时专供人员出井的安全设施。

37、安装井架或井架上的设备时应注意什么

答:必须盖严井口,装备井筒与安装井架及井架上的设备平行作业时,井口掩盖装置必须坚固可靠,能承受井架上坠落物的冲击。

38、延深立井井筒时,规程中如何规定

答:必须用坚固的保险盘或留保护岩柱与上部生产水平隔开,只有在井筒装备完毕,井筒与井底车场连接处的开凿和支护完成,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保险或掘凿保护岩柱。

39、冬季或用冻结法开凿立井时必须有哪些措施答:必须有防冻、清除冰凌的措施。

40、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具要求是什么答: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爆破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行修复,之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在松软的煤、岩层或流砂性地层中及地质破碎带掘进巷道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或其他措施。在坚硬和稳定的煤、岩层中,确定巷道不设支护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41、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折除原有支护前应做到什么答:应先加固临近支护,拆除

有支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还应采取临时支护措施。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坠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42、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应注意什么答:必须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时必须预留的煤(岩)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内容。必须根据探明的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在揭露老空时必须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只有经过检查证明老空内的水、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等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43、由下向上掘进25度以上的倾斜巷道时应注意什么答:必须将溜煤(矸)道与人行道分开、防止煤(矸)滑落伤人,人行道应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斜巷与上部巷道贯通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44、规程中对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m范围内有何规定答:必须加强支护;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其它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发生支架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更换,清挖。

45、采煤工作面伞檐规程有何规定答: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不得任意丢失顶煤和底煤,工作面的浮煤应清理干净。支架、输送机和充填都应保持直线。

?46、台阶采煤工作面必须设置哪些安全措施答:必须设置安全脚手板、护身板和溜煤板。倒台阶采煤工作面,还必须在台阶的底脚加设保护台板,阶檐的宽度、台阶面长度和下部超前小眼的个数,必须在作业规程规定。

47、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其规程中有何规定

答: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架。使用磨擦式金属柱时,必须使用液压升柱器架设,初撑力不得小于50KN,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为100mm的不得小于90KN,柱径为80mm的不得小于60KN。对于软岩条件下初撑力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在制定措施、满足安全的条件下,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严禁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柱。碰倒或损坏、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移动输送机机头、机尾需要折除附近的支架时,必须先架好临时支架。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度安全措施。

48、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规程中如何规定

答: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49、采用人工假顶分层垮落法开采的采煤工作面,人工假顶的铺设规程中有何要求

答:必须铺设好,搭接严密,采用金属网或矿用塑料网假顶时必须把网连接好。确认垮落的顶板岩石能够胶结形成再生顶板时,可不铺设人工假顶。

50、用水砂充填法控制顶板时,规程中有规定答:采空区和三角点必须充填满,充填地点的下方严禁人员通行或停留,注砂井和弃填地点之间,应保持用电话联络,联络中断时,必须立即停止注砂,清理因跑砂堵塞的倾斜巷道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51、用带状充填法控制顶板时,规程中有何规定答:必须在垒砌石垛带之间清扫底板上的浮煤,石垛带必须砌接到底,顶板下和垛墙上的缝隙应用石块塞紧,需从2个石垛中间采取矸石时,必须首先将顶板的活矸用长柄工具处理掉,设置临时支护,并与采煤工作面相接,采矸人员应在临时支护保护下进行工作,并有人观察顶板。

52、开采近距离煤层上一层和下一层的顶板控制规程有何规定

答:上一层煤用刀柱法、采带法或带状充填控制顶板,下一层煤采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

必须制定控制顶板的安全措施。

53、长壁式采煤工作面分上下同时回采时,上下面的错距应根据什么情况进行回采答:应根据煤层倾角、矿山压力、支护形式、通风、瓦斯、自然发火、涌水等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有明确规定。

54、使用割煤机采煤应遵守哪些规定答:(一)工作面至少每隔30米应装设能随时停止割煤和刮板输送机的装置,或装设向割煤机司机发送信号的装置。(二)割煤机应有割头位置指示器,必须在刮板输送机两端设置明显标志,防止割头与刮板输送机机头撞击。(三)工作面倾角在12度以上,配套的刮板输送机必须装置防滑、锚网装置。

55、采用放顶煤采煤法开采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答:(一)必须根据煤层地质特征编制放顶煤开采设计;(二)工作面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性;2、顶煤和煤层顶板能随放煤即行垮落或在采取预裂爆破等措施后能及时垮落,且顶板垮落充填采空区的高度大于采放煤高度。(三)必须针对煤层的开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开采工艺的特点,对防火、防尘、防瓦斯、放煤步距、放煤顺序、采放平行关系、顶板控制、支架选型、端头支护、切眼扩面、支架安装、初次放顶(煤)、工作面收尾及支架回撤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四)大块煤(矸)卡住放煤口时,严禁爆破处理,有瓦斯或煤层爆炸危险时,严禁挑顶煤爆破作业。

56、采煤工作面刮板输运机必须安设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的间距不得超过多少米答:15米。

57、哪些区域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答: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58、采掘工作面的移动式机器每班工作结束后和司机离开机器时必须做到什么答: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打开离合器。

59、修复旧井巷必须先做那些工作才能做业答: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规程第一百条要求时,才能作业。

60、规程中报废的立井和斜井的井口有何规定

答:报废的立井应填实,或在井口浇注1个大于井筒断面的坚实的钢筋混凝土盖板,并应设置栅栏和标志。报废的斜井应填实或在井口以下斜长20米处砌筑1座砖、石或混凝土墙,再用泥土填至井口,并加砌土封墙。

61、煤仓、溜煤(矸)眼必须有哪些安全措施答:必须有防止人员、物料坠入和煤、矸堵塞的设施,检查煤仓、溜煤(矸)眼和处理堵塞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处理堵塞时应遵守本规程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严禁人员从下方进入,严禁煤仓、溜煤(矸)眼兼做流水道,煤仓与溜煤(矸)眼内有淋水时,必须采取封堵疏干措施,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不得使用。62、“一通三防”指的是什么答: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

63、矿井下常用的通风设施有哪些答:有风门、密闭、风桥、测风站等四种。

64、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多少度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多少度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采取哪些措施答:26°C、30°C,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措施。

65、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规程中有何规定答: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66、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道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有什么通风设施答: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

67、进风井口的布置、位置规程有何规定答:必须布置在粉尘、有害和高温气体不能侵入的地方,已布置在粉尘、有害和高温气体能侵入的地点,应制定安全措施。

68、无瓦斯涌出的硐室可采用扩散通风且硐室的深度不得超过多少米,入口宽度不小于多少米。答:6米和1.5米。

?69、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绝对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划分为几类答:(一)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期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立方米/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立方米/min,(二)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立方米/t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立方米/min;(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70、低瓦斯矿井中哪些区按高瓦斯矿井管理答: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立方米/t或有与瓦斯喷出的个别区域(采区工作面)为高瓦斯区,该区按高瓦斯矿井管理。

?71、设置井下临时抽放瓦斯泵站时应遵守哪些规定答:(一)临时抽放瓦斯泵站应

安设在抽放瓦斯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二)抽出的瓦斯可引排到地面、总回风巷、一翼

回风巷或分区回风巷,但必须保证稀释后风流的瓦斯浓度不超限。在建立有地面永久抽放系

统的矿井,临时泵站抽出的瓦斯可送到永久抽放系统的管路,但矿井抽放系统的瓦期浓度必

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三)抽放的瓦斯排入回风巷时,在排瓦斯管路出口必

须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等,栅栏设置的位置是上风侧距管路出口5米,下风侧距管路30

米,两栅栏间禁止任何作业。(四)在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甲烷断电仪或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的甲烷传感器,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时,实现报警、断电,并进行处理。

72、抽放瓦斯必须遵守哪些规定答:(一)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30%,且在利用瓦斯的系统中必须设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时,抽放瓦斯浓度不得低于25%。(二)抽放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空区瓦斯时,必须经常检查一氧化碳浓度和气体温度等有关参数的变化,发现有自然征兆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三)井上下敷设的瓦斯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并应有防止砸坏管路的措施。73、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有哪些情况之一的除外答:1、围岩有严重吸水膨胀性质,注水后易造成顶板垮塌或底板变形,或者地质情况复杂,顶板破坏严重,注水后影响采煤安全的煤层。(2)注水后会影响采煤安全或造成劳动条件恶化的薄煤层;(3)原有自燃水分或防灭火灌浆后水分大于4%的煤层;(4)孔隙率小于4%的煤层;(5)煤层很松软,破碎,打钻孔时易塌孔难成孔的煤层;(6)采用下行垮落法开采近距煤

层或分层开采厚煤层、上层或上分层的采空区采取灌水防尘措施时的下一层或下一分层。

74、规程规定矿井应多长时间检查煤尘隔爆设施,其要求是什么答:应每周至少检查1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和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75、规程规定对安全监控设备的检查和使用有何要求答: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截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76、井上井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遵守哪些规定答:(一)井上消防材料库应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二)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三)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得挪作他用。

77、煤的自燃倾向性分为哪三类答:容易自燃、自燃、不易自燃三类。

78、采用灌浆防灭火时应遵守哪些规定答:(1)采区设计必须明确规定巷道布置方式,隔离煤柱尺寸、灌浆系统、疏水系统、预筑防火墙的位置以及采掘顺序。(2)在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安排防火灌浆计划,落实灌浆地点、时间、进度、灌浆浓度和灌浆量

。(3)对采区开采线、停采线、上下煤柱线内的采空区应加强防火灌浆。(4)应有灌浆

前疏水和灌浆后防止溃浆透水的措施。

79、采用阻化剂防灭火时,应遵守哪些规定答:(1)选用的阻化剂材料不得污染井下空气和危害人体健康。(2)必须在设计中对阻化剂的种类和数量,阻化效果等主要参数作出明确规定。(3)应采用防止阻化剂腐蚀机械设备、支架等金属构件的措施。

80、采用氮气防灭火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答:(1)氮气源稳定可靠;(2)注入的氮气浓度不小于97%;(3)至少有1套专用的氮气输送管路系统及其附属安全设施;(4)有能连续监测采空区气体成分变化的监测系统;(5)有固定或移动的温度观测站(点)和监测手段。(6)有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分析和整理有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等规章制度。81、采用放顶煤采煤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厚及特煤层时,必须编制防止采空区自燃发火的设计,并遵守哪些规定答:(1)根据防火要求和现场条件,应选用注入惰性气体,灌注泥浆(包括粉煤灰泥浆),压注阻化剂,喷浆堵漏及均压等综合防火措施。(2)有可靠的防止漏风和有害气体泄漏的措施。(3)建立完善的火灾监测系统。

82、封闭火区灭火时规程如何规定答:应尽量缩小封闭范围,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氮气、一氧化碳、煤尘以及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83、永久性防火墙的管理应遵守哪些规定答:(1)每个防火墙附近必须设置栅栏,禁止人员入内,并悬挂说明牌,(2)应定期测定和分析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3)必须定期检查防火墙的空气温度、瓦斯浓度、防火墙内外空气压差以及防火墙墙体。发现封闭不严或有其他缺陷或火区的异常变化时,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处理。(4)所有测定和检查结果,必须记入防火记录薄。(5)矿井做大的风量调整时,应测定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6)井下所有永久性防火墙都应编号,并在火区位置关系图中注明。

84、规程中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有何规定答:必须针对主要含水层(段)建立地下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测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

85、煤矿企业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哪些防止措施答:必须对防治水

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受水威胁的矿井应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并应组织抢险队伍,储备

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86、突水前的预兆有哪些应采取哪些措施答: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87、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供路必须经常做到什么答: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8、“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指的是什么答: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员同时在现场认为安全无问题方可放炮。

89、放炮前要设的“三警戒”指的是什么答:警戒人、警戒网(牌)、警戒哨,放炮员接到班组长的放炮命令后必须大喊三声“放炮了”或鸣笛三响,至少再等5秒钟方可放炮。

90、炸药、雷管向工作面地点运输时有哪些注意事项答:(1)分开搬运;(2)在运输中不得停留;(3)输送炸药人员不得与他人同行;(4)在运输炸药时不得兼做其它工作。91、井下爆炸材料库的支护规程中有何要求答:必须砌碹或用非金属不燃性材料支护,不得渗漏水,并应采取防潮措施。爆炸材料库出口两旁的巷道必须砌碹或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支护高度不得小于5m。库房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92、在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采用何种爆破方式答:毫秒爆破。?

93、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多少答:1/2。?

94、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多少米答:0.5m。

95、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多少米答:1m。

96、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哪些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答:(1)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5)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97、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须怎样答:必须洒水降尘。

98、“一炮三检”制度指的是什么答: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工作面的瓦斯煤尘浓度及其他安全情况。

99、规程中对装药前和装药后有何规定答: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挂,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100、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起爆接线盒的钥匙应如何管理答:必须有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或电力起爆接线盒内。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01、用人车运送人员时,应遵守下列哪些规定答:(1)每班发车前,应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等。(2)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或附挂物料车。(3)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4)人员上下车地点应有照明,架空线必须安设分段开关或自动停送电开关,人员上下车时必须切断该区域架空线电源。(5)双轨巷道乘车场必须设信号区间闭锁,人员上下车时严禁其他车辆进入乘车场。

102、乘车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哪些规定

答:(1)听从司机及乘务人员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关上车门或挂上的护链。(2)人体及

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3)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

内站立。(4)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车箱之间搭乘。(5)严禁超员乘坐。(6)车辆掉道时,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103、倾斜井巷运送人员,规程有何规定答:人车必须有顶盖,车辆上必须装有可靠防坠器。当断绳时,防坠器能自动发生作用,也能人工操纵。

104、倾斜井巷使用绞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哪些规定答:(1)轨道的铺设质量符合规程第353条的规定,并采取轨道防滑措施。(2)拖绳(辊)按设计要求设置,并保持转动灵活。(3)倾斜井巷上端有足够的过巷距离。过巷距离根据巷道斜角、设计载荷、最大提升速度和实际制动力等参量计算确定,并有1.5倍的备用系数。(4)串车提升的各车场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洞;运人斜井各车场设有信号和候车硐室,候车硐室具有足够的空间。

105、人员上下的主要倾斜井巷,垂深超过多少米时,应采取机械运送人员答:50米。106、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答:(1)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水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员必须及时发出警号。(3)严禁放飞车。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107、专为升降人员和升降人员与物料的罐笼(包括有乘人间的箕斗应符合哪些要求答:(1)乘人层顶部应设置可以打开的铁盖或铁门,两侧装设扶手。(2)罐底必须满铺钢板,如果需要设孔时,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门;两侧用钢板挡严,并不得有孔。(3)进出口必须装设罐门和罐帘,高度不得小于12米,罐门或罐帘下部边缘至罐底的距离不得超过250mm,罐帘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0mm,罐门不得向外开,门轴必须防脱。(4)提升矿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阻车器。(5)单层罐笼和多层罐笼的最上层净高(带弹簧的主拉杆除外)不得小于1.9m,其他各层净高不得小于1.8m。带弹簧的主拉杆必须设保护套筒。(6)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不小于0.18㎡。罐笼每层内1次能容纳的人数应明确规定,超过规定人数时,把钩工必须制止。

108、检修人员站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工作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答:(1)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必须装设保险伞和栏杆。(2)必须佩带保险带。(3)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为0.3-0.5m/s,最大不得超过2m/s。(4)检修用信号必须安全可靠。

109、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少量达到下列多少数值时,必须更换答:(1)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2)罐道钢丝绳为15%。使用密封钢丝绳外层钢丝厚度磨损量达到50%,必须更换。

110、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总段面积之比达到下列多

少数值时,必须更换答:(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钢丝绳为5%。(2)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绳)和兼作运人的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的钢丝绳为10%。(3)罐道钢丝绳为15%。(4)架空乘人装置,专为无极绳运输用的和专为运物料的钢丝绳牵引输送机用的钢丝绳为25%。

111、空气压缩机的排气温度单缸不得超过多少度,双缸不得超过多少度答:单(190°C),双(160°C)。

112、空气压缩机吸气口必须设置什么装置答:过滤装置。

113、空气压缩机必须使用闪点不低于多少度的压缩机油答:215度。

114、空气压缩机的安全阀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多少倍答:1.1倍

115、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哪些规定答:(一)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三)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116、井下开关把手在断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什么字样的警示牌答:有人工作、

不准送电。

117、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哪些要求

答:(一)高压不超过10000V。(二)低压不超过1140V。(三)照明、信号

、电话和手持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四)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

不超过36V。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118、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什么,方准入井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119、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几次跳闸试验答:1次。

120、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并遵守哪些规定答:(一)必须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供电线路电机车架线,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二)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三)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121、变电硐室长度超过几米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几个出口答:6m时,1个。

122、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什么字样的警示牌答:“高压危险”。

123、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多少米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多少米以上的通道答:0.5m、0.8m。

124、井下哪些地点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答:(一)井底车场及其附近。(二)机电设备硐室、调度室、机车库、爆炸材料库、候车室、信号站、瓦斯抽放泵站等。(三)使用机

车的主要巷道、兼作人行道的集中带式输送机巷道,升降人员的绞车道以及升降物料和人行

交替使用的绞车道,其照明灯的间距不得小于30m。(四)主要进风巷的交岔点和采区车

场。(五)从地面到井下的专用人行道。(六)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灯间距不得大

于15m。

125、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哪些规定答:(一)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二)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三)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h。(四)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矿灯房。(五)在每次换班2h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六)矿灯必须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高瓦斯矿井应有短路保护器。

126、矿灯房应符合哪些要求答:(一)应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二)取暖应用蒸气或热水管式设备。个别情况下采用火炉取暖时,火炉间应有单独的间隔和出口。(三)应有良好的通风装置,灯房和仓库内严禁烟火。并备有灭火器材。充电装置应有可靠的充电稳压装置。

127、电气信号应符合哪些要求答:(一)矿井中的电气信号,除信号集中闭塞外应能发声和发光。重要信号装置附近应标明信号的种类和用途。(二)升降人员和井口绞车的信号装置的直接供电线路上,严禁分接其它负荷。

128、矿山救护是一支什么样的队伍答:是处理矿井火、瓦斯、煤尘、水、顶板等危险的专业队伍;矿山救护队员是煤矿井下一线特种作业人员。

129、救护小队应由不少于几人组成答:9人。

130、矿山救护队员、辅助救护队员,每年必须接受多长时间的再培训和知识更新教育答:2周。

131、进入灾区的救护小队队员不得少于几人答:6人。

132、进入灾区前必须检查氧气呼吸器,氧气压力不得低于多少答:18Mpa。?

133、处理矿井火灾事故时应遵循哪些原则答:(1)控制烟雾的蔓延,不致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2)防止火灾扩大。(3)防止引起瓦斯、煤尘爆炸,防止火风压引起风流逆转而造成危害。(4)保证救灾人员的安全,并有利于抢救遇险人员。(5)创造有利的灭火条件。

134、用水灭火应注意的事项答:灭火工作必须从火源进风侧进行,用水灭火时,水流应从火源外围喷射,逐步逼向火源的中心;必须有充足的风量和畅通的回风巷,防止水煤气爆炸。

135、处理爆炸事故时,救护小队进入灾区必须遵守哪些规定答:(1)进入前切断电源。(2)检查灾区内各种有害其体的浓度,温度及通讯设施破坏情况,发现有再次爆炸危险时,必须立即撤到安全地点。(3)穿过支架被破坏的巷道时,要架好临时支架。(4)通过支架不好的地点时,救护队员要保持一定的距离按顺序通过。(5)进入灾区行动要谨慎,防止碰撞产生火花,引起爆炸。(6)确知人员已经牺牲时,必须先恢复灾区通风,再进行处理。

13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从事接尘作业答:(1)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2)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3)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4)心血管器质性疾病。(5)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接尘作业的其他疾病。

137、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井下工作答:(1)本规程第七百四十六条所列病症之一的。(2)风湿病(反复活动)。(3)严重的皮肤病。(4)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

?138、在什么情况下使用自救器答:(1)是发生火或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2)是发生煤(岩)与沼气突出时;(3)三是发生透水与冒顶事故后人员封闭在灾区。

139、在什么情况下掘进时,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预防瓦斯、透水、冒顶、堵人等灾害的安全措施答:在煤(岩)层中采用单巷掘进时。

140、掘进巷道在穿透老空之前必须制定什么措施和内容答:必须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时必须预留的煤(岩)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内容。

141、哪些煤层不得使用综合机械化放顶煤采煤

答: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煤层,坚硬顶板和坚硬不易冒落的煤层。

142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什么情况的安全地点工作答:无崩绳、崩柱、甩钩、断绳抽人等危险情况。

143沼气爆炸的危害有哪些答:(1)爆炸产生高温。(2)爆炸产生高压气体,形成强大的冲击波。(3)爆炸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

144布置进风井口有何条件答:进风井口必须布置在不受粉尘、灰尘、有害和高温气体侵入的地方。

145矿井的通风方法包括哪些答:抽出式、压入式、和压入抽出联合式三种。?

146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有哪些答: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引燃、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扩大。

147什么叫矿尘答:矿井在生产过程中新产生的微小煤、岩颗粒。

148煤尘爆炸必须具备哪三个条件答:一是煤尘必须具有爆炸性,二是浮游煤尘要达到一定的浓度,三是有点燃煤尘的引爆火源。

149根据引火的热源不同,通常将矿井火灾分成几大类答:外源火灾和自然火灾。

150矿井消防材料库应该设在什么地方答:应该设在每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

151什么叫局部通风答:指在同一巷道中靠局部通风机或夹墙、风障、风筒等隔成进风风流和回风风流的通风方式。

152预防自然火灾有哪些措施答:1)开采技术措施。2)预防性灌浆。3)均压防火。4)阻化剂防火。

153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应具备哪些条件答:必须由有业务能力并经过专业训练有合格证的人员担任,还应按规定数量配齐。

154哪些地方必须有事故照明设施答:地面的通风机房、绞车房、压风机房、变电所、调度室等必须设有事故照明设施。

155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电哪一种接地答:直接接地。

156在同一煤层、同一水平的火区附近采掘时,必须留有足够宽度的什么答:煤柱隔离火区。

157沼气在煤岩体中有几种存在状态答:一是游离状态,二是吸附状态。

158采用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层时,哪些项目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答:支架的角度、结构、支架垫层的层数和厚度。

?159靠近掘进工作面多少米长度在放炮前必须加固答:10米长度内。

160放不响炮的原因有哪些答:电源故障、电爆网路故障、炸药雷管质量故障。

161井下空气的成份,应符合什么要求答: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按体积计算,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2)有害气体的最高允许浓度不应超过下列数字:CO不得超过0.0024%,N02不得超过0.00025%,SO2不得超过0.0005%,H2S不得超过0.00066%,NH3不得超过0.004%。

162冬季进风口以下的空气温度要经常保持几度答:要经常保持2度以上。

163每个矿井必须采用什么通风必须装有什么设施及此设施的作用

答:每一矿井必须采用必须机械通风,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反风设施必须在10min内改

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

164什么样的矿井井下严禁安设辅助通风机答: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矿井。

165井下充电室风流中以及局部积聚处的空气浓度,都不得超过多少答:都不得超过0.5%。

166可采用扩散通风的硐室应具备什么条件答:硐室的深度不超过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而无瓦斯涌出的硐度才能采用扩散通风。

167掘进巷道应采用何种通风答:应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不得采用扩散通风。

168布置进风口有何条件答:井风井口必须布置在不受粉尘,灰土,有害和高温气体侵入的地方。

169什么叫矿内空气包括哪些成份答:矿内空气主要地面空气,地面空气的成份按体积计算其所占的百分比为:O2为2096%,N2为79.00%,CO2为0.04%,另外还有少量水蒸气和灰尘等。

170地面空气和矿内空气的区别有什么答:地面空气进入矿井后,其成分将发生变化,氧气的浓度降低,混入各种有毒气体及矿尘,空气的温度,湿度,压力也相应变化。?171井下空气中包括哪些有害气体答: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碳,二氧化氮及沼气等。172加强通风的目的是什么答:目的是在保证井下有充足的氧气的同时,将各种有害气体冲淡到安全浓度以下,并将其排出矿井。

173什么叫矿井气候条件答:是指井下空气的温度,湿度,风速三者的综

合状态对人体影响。

174什么叫矿井通风压力答:是指在机械通风矿井中,扇风机工作产生的机械作用,使进风口与出风口之间的空气产生的压力差。

175什么叫矿井通风阻力答:是指空气在井巷中流动时,由于流体内,外磨擦力的作用,以及井巷断面变化或转弯引起风速大小或方向的改变,造成冲击或涡流等,对风流的阻力,称之为矿井通风阻力。

176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是什么答:其具有三个基本任务:供给井下适当的

氧气:冲淡并排出井下有毒有害气体及浮尘:造成井下适宜的气候条件。

177矿井通风系统包括哪些答:包括有抽出式,压入式和压入抽出联合式三种。?178怎样计算矿井需要的总风量答: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它地点实际需要风量求总和,加大20%,25%的备用系数,即可求出矿井需要总风量。

179什么是矿井瓦斯答:矿井瓦斯指煤矿的生产过程中从煤层,岩层中涌出的各种有害气体的总称。

180沼气在煤岩体中有几种存在状态答:其存在状态有两种:一是游离状态,二是吸附状态。

181沼气爆炸的危害有哪些答:主要危害有三个方面:1)爆炸产生高温2)爆炸产生高压气体,形成强大的冲击波3)爆炸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

182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有哪些答:沼气爆炸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定的浓度的沼气(5%-16%);高湿火源(一般为500度-800度);足够的氧气(O2含量不得低于12%)。

183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有哪些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引燃,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扩大。

184什么叫煤与沼气突出答:是指井下开采过程中,在很短的时间里,大量的沼气与碎煤从煤体中突然抛向采掘空间,并伴有巨大的响声和强大的冲击力,这种复杂的动力现象称之为煤与沼气突出。

185什么叫糊炮答:把炸药放在爆破煤(岩)表面,盖上黄泥等物进行爆破。186煤矿用炸药的种类有哪些答:煤矿许可炸药、岩石炸药、露天炸药。

187采用钻爆法掘进的岩石巷道,除破碎或松软岩层外,都必须采用什么方法爆破答:光面爆破。

188同一采煤工作面在使用支柱时有什么规定答:不得使用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能的支柱。

189矿山救护队在听到事故警报后,必须在多长时间内出动答:1分钟内出动。

190什么叫明炮答:直接把药放在被爆破煤岩表面进行爆破时。

191移动刮板输送机时,必须有什么安全措施答:防止冒顶,顶伤人员和损坏设备的安全措施。

192调和酸性电液时,必须做哪些事答: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到水。

193在修复旧井巷时,必须首先进行什么工作答:进行通风、检查瓦斯。

19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小于多少答:不得小于0.5%。

195什么叫一条龙通风答:采煤工作面或采掘工作面的回风风流再进入其它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工作面。

196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什么工作答: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

197采用灌浆防火,应有什么措施答:应有灌浆前疏水和灌浆后防止溃浆、透水措施。198采用皮带运输机的矿井应装设什么答:应装设皮带火灾报警装置和自动洒水灭火装置。

199低压电动机应具备哪些设备

答: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保护及远方控制装置。

200电气设备不应在何情况下运行答;不应超过额定值下运行。

201什么叫扩散通风答:指利用矿井空气自然扩散运动而对掘进工作面或硐室进行通风。

202什么叫矿井气候条件答:是指井下空气的温度、湿度、风速三者的综合状态对人体的影响。

203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的矿井新掘进运输巷的一侧,以巷道道渣面起16米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多宽的人行道管道应吊挂在多高的部位答:1米以上,18米以上。?

204什么是最小抵抗线答:从炮眼内,炸药卷上任何一点,到自由面的最小垂直距离。205在什么范围内严禁放炮答:爆破材料库房和爆破材料发放硐室附近30米范围内严禁放炮。

(以下判断题,都为正确)

206、《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07、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经过长期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实践证明的成功制度与措施,这一制度最早见与国务院1963年3月20日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五项规定”即《五项规定》。

208、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09、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机生命安全的工艺、设备。?

2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1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应由生产经营单位缴纳。

212、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213、中华人民共主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214、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日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15、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时支付。

216、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全员培训考试试题

1、?瓦斯爆炸的危害性(ABCD);

A产生高温B冲击波?C产生有毒有害气体?D摧毁巷道

2、?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产生瓦斯积聚的是(ABCD);

A无计划停点、停风?B风筒断开或严重漏风

C局扇出现循环风?D风流短路

3、煤矿是高危行业,入井前要吃好、(睡)好、(休息)好,千万不能(喝酒),以保持充沛精力。

4、、明火和静电可导致(瓦斯)爆炸及火灾,不能穿(化纤衣服)和携带(香烟)及点(火)物品入井工作。

5、、入井前随身佩带(矿灯)、佩戴(安全帽)、携带(自救器),配备不齐或设备不完好不能(入井)工作。

6、钉有栅栏和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十分危险,不能(擅自进入);爆炸作业经常伤人,不可强行通过爆破(警戒)线、进入(爆破警戒区)。

7、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8、在松软的煤岩层或地质破碎带掘进时,必须采取(C)措施。

A、钢棚支护;B、锚杆支护;C、加强支护。

9、乘坐猴车时人员可以上下晃动。(×)

10、斜井运输时,井底把钩工可以直接给提升司机打信号。(×)?

篇3:安全员培训教材模版

第一章?安全生产慨论及管理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原理概述安全生产管理是管理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目的是保证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以及财产安全,促进生产的发展,保持社会的稳定。安全生产管理有宏观和微观安全生产管理的两种理解。宏观生产安全生产管理是大安全概念,即能体现安全管理的一切管理措施和活动都属于安全生产管理的范畴。微观安全生产管理是小安全的概念,主要指从事经济和生产管理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所进行的具体安全管理活动。安全生产管理作为经济生活的一部分,是管理范畴的一个分支,也遵循管理的一般规律和基本原理。管理的基本原理有:系统原理、整分合原理、反馈原理、封闭原理、弹性原理、人本原理、能级原理、动力原理、激励原理等。系统原理和人本原理是属一级原理,其他原理均分别属于它们的二级原理。1、系统原理所谓系统是由若干相互作用又相互依赖的部分组合而成,具有特定功能,并处于一定环境中的有机整体,系统论的基本思想是整体性、相关性、目的性、阶层性、综合性、环境适应性。2、整分合原理整分合原理是现代高效率的管理必须在整体规划下明确分工,在分工基础上进行有效的综合。整体把握、科学分解、组织综合是整分合原理的主要含义。3、反馈原理反馈原理是控制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概念。反馈是把控制系统输出信号反送回来,对输入与输出信号进行比较,比较差值作为系统输入信号,再作用系统,对系统起到控制的作用。在现化管理中,灵敏、正确、有力的反馈对管理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实际管理工作是计划、实施、检查、处理,也就是决策、执行、反馈、再决策、再执行、再反馈的过程。4、封闭原理封闭原理是指任何一个系统内的管理手段必须构成一个连续封闭的回路,才能形成有效的管理运动。一个有效的现代管理系统,必须是一个封闭系统,而且为使系统运转状态优良,可以采用多级闭环反馈系统。5、弹性原理弹性原理是在系统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千变万化和形势下进行的,管理必须要有很强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才能有效地实现动态管理。特别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管理工作更需要不断改革,以利于驾驭新形势,解决新问题,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6、人本原理人本原理是管理以人为本体,以调动人的积极性为根本。人既是管理的主体,同时又是管理的客体,其核心是如何调动人的积极性。隶属于人本原理的二级原理有:能级原理、动力原理和激励原理。7、能级原理能级原理是管理系统必须是由若干分别具有不同能级的不同层次有规律地组合而成。在实际管理中如决策层、执行层、操作层就体现能级原理。人所常说的人尽其才,各尽所能,责权利的统一等也都利用了能级原理。8、动力原理动力原理是指管理要有强大的动力,要正确地运用动力,使管理运动持续而有效地进行下去。9、激励原理激励原理就是用科学的手段,激发人的内在潜力,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上9种管理方面的原理,在现化经济活动中经常要使用。无论管理者有意识或无意识利用这些管理原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优秀的管理者都遵循了这些基本原理,在实际工作中都不断运用这些原理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样要在这些原理基础上来实现,如目标管理,事故管理、隐患管理,安全宣传教育管理等等。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政府转变职能,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被打破,市场经济体制尚在建立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同样也面临着如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模式,这就需要安全管理人员利用管理的基本原理,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完善,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

第二节安全生产定义和范畴自1952年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提出的劳动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以来,“安全生产”一词一直长期被人们使用。那么,什么是安全生产呢在《辞海》中将安全生产定义为:安全生产是指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形成良好劳动环境和工作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在《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定义为:安全生产旨在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的一项方针,也是企业管理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的工伤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安全科学技术词典》中定义为:安全生产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从上面的定义可以看出,但其实质内容是一致的,即突出了安全生产的本质是要在生产过程中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因此,安全生产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安全生产的范畴,有人认为安全生产的范畴应该界定在企业,也有人认为除刑事案件(或公共安全)以外的安全问题均应划归安全生产范畴。从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来看,安全生产的范畴应包括:工业企业单位职工人身安全及财产设备安全,即煤炭、石油、化工、冶金、石化、地质、农业、林业、水利、电力、建设等产业部门的安全生产;交通运输行业,如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上运输及民航运输的安全生产;商业服务行业,如宾馆、饭店、商场、公共娱乐及旅游场所等职工及顾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设备的安全;其它部门,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第三节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方针,又称劳动保护安全方针。是我国对安全生产工作所提出的一个总的要求和指导原则,它为安全生产指明了方向。要搞好安全生产,就必须有正确的安全生产方针。1983年国务院在[1983]85号《批转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中指出:“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下搞好安全生产,是经济管理、生产管理部门和企业领导的本职工作,也是不可推卸的责任。”第一次明确提出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这个安全生产方针,强化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强调在生产中要做好预防工作,尽可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这个方针,其含义是:1、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生产发展的客观需要,特别是现代化生产,更不允许有所忽视,必须强化安全生产,在生产活动中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这就是安全第一的含义。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安定,促进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安全生产也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原则,这是社会主义制度性质所决定的。2、安全与生产的辩证统一在生产建设中,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关系。也就是说,企业领导者必须善于安排安全和生产。越是生产任务忙,越要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搞好。否则,就会招致工伤事故,既妨碍生产,又影响安全。这是生产实践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教训。怎样理解安全和生产的辩证统一关系呢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生产既有矛盾性,又有统一性,所谓矛盾性,首先是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与生产的矛盾。要对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时,就要增加支出,或影响生产进度。所谓统一性,对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后,改善了劳动条件,职工就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劳动热情,劳动生产率就会提高。没有生产活动,安全工作就不会存在;反之,没有安全工作,生产就不能顺利进行,这就是安全与生产互为条件,互相依存的道理,也就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性。3、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安全生产以预防为主是现代生产发展的需要。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在生产过程中,安全问题十分复杂,稍一疏忽就会酿成重大事故。预防为主,就是要在事前做好安全工作。要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依靠技术进步,加强科学管理,搞好科学预测与分析工作,把事故消业在萌芽状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两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基础,要做到第一,首先要搞好预防措施。预防工作做好了,就可以保证生产安全。

第四节安全生产常用概念含义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政策和法规制定的,是企业和职工在生产活动*同遵守的安全行为的规范和准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职工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可以把广大组织起来,围绕安全目标进行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些是国家制定的,有的是企业制定的。1963年3月30日,由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1963]国经薄字第244号)规定了企业必须建立五项基本制度,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定期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这五项基本制度是我国企业必须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随着社会和生产的发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不断发展,在五项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又建立了许多新的制度,如安全卫生评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防护用品使用与管理,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机械设备安全检修,动火及防火及文明生产等制度。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这是指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的一项原则。国家和企业的职责,就是要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证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这是一,其次,企业的最优化目标是高产、低耗、优质、安全的统一,这是体现安全与生产的统一。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是指企业根据自己的整体目标,在分析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基础上,确定安全生产所要达到的目标,并采取措施去努力实现目标的活动过程。安全生产目标以千人负伤率、某万吨产品死亡率、尘毒作业点合格率、噪声作业点合格率及设备完好率等预期达到的目标值来表示。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员管理,而且有利于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素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任务是制定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实行严格的考核奖惩,以激励全体参加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主动按照安全生产的目标和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要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查意,由主管部门与企业签订责任书,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纳入各企业的目标管理计划,企业法人代表应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负第一责任。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特点是:强调安全生产管理的结果,一切决策以实现目标为准绳,依据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目标体系有组织地开展全体员工都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并随生产经营活动而持久地进行下去,以此激发各级目标责任者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而自觉采取措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目标体系的确立、目标的实施及目标成果的检查与考核,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值。采用科学的目标预测法,根据企业的需要和可能,采取系统分析方法,确定合适的目标值,并研究为此而应采取的措施和手段。(2)根据安全决策和目标的要求,制订实施办法,做到有具体的保证措施,包括组织技术措施,明确完成程序和时间,承担责任的具体负责人,并签订有关合同,措施力求定量化,以便实施和考核。(3)规定具体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不仅要规定目标值,而且要把目标值分解为若干个具体要求加以考核。(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必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挂钩,层层负责,实行个人保班组、班组保工段、工段保车间、车间保全厂。(5)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必须与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挂钩,作为整个企业目标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租赁制和各种经营承包制的单位负责人,应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现与所受到的奖惩挂钩,完成则增加奖励,未完成则依据具体情况给予处罚。(6)企业与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的执行要定期进行检查与考核。对于弄虚作假者,要严肃处理。四.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是指国家安全生产监察部门、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自身对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条件、事故隐患等所进行的检查。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劳动纪律、机电设备、安全卫生设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各种事故隐患等。企业安全检查分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定期检查是企业组织的定期全面安全检查。专业检查根据设备和季节特点进行专项的专业检查,如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季节性检查如冬季防寒,夏季的防署降温以及雨季的防水检查。五.三同时“三同时”是指凡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建设项目有以下6类: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爆炸危险生产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火灾危险生产场所等级为甲类的建设项目;大量生产或使用Ⅰ、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行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在编制设计文件时必须编制《劳动安全卫专篇》,并应包括以下内容:设计依据;工程概述;建筑及场所布置;生产过程中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分析;劳动安全卫生设计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劳动安全卫生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专用投资概算;建设项目劳动卫生预评价的主要结论;预期效果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六.五同时“五同时”的指企业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五同时”要求企业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组织管理环节中去。“五同时”使得企业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安全卫生技术规范、标准、技术措施,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等,配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七、三不放过“三不放过”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三不放过”第一个含义是要求调查处理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真正的事故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第二个含义是要求调查处理事故时,不仅要查明事故原因,有关人员也处理了,还要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职工群众了解事故的原因及造成的危害,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以更好重视安全生产。第三个含义是要求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企业认真实施。只不这样,才达到事故调查处理的目的。八、三个同步“三个同步”的指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建设、企业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规划,同中发展、同步实施的原则。九、安全标志安全标志是指操作人员容易产生错误而造成事故的场所,为了确保安全,提醒操作人员注意所采用的一种特殊标志。目的是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标志不能代替安全操作规程和保护措施。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安全标志应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国家规定的安全色有红、蓝、黄、绿四种颜色,其含义是:红色表示禁止,停止(也表示防火);蓝色表示指令或必须遵守的规定;黄色表示警告、注意;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安全标志根据使用目的,可以分为9种:防火标志(有发生火为危险的场所,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质及位置,防火、灭火设备位置);禁止标志(所禁止的危险行动);危险标志(有直接危险性的物体和场所并对危险状态作警告);注意标志(由于不安全行为或不注意就有危险的场所);救护标志;小心标志;放射性标志;方向标志;指导标志。对安全标志要进行检查。该项检查是对所设安全标志同作业现场条件和状态是否相适应的一种检查。

第五节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的异同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劳动音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从这个简短的定义中可以看出,劳动保护的对象很明确,是保护从事劳动生产的劳动者。劳动保护的另一个涵义是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来消除劳动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门综合性科学。职业安全卫生是指防止劳动者在职业岗位上发生职业性伤害和健康危害,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职业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的概念大体相同,职业安全卫生的概念主要来源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80年代后期才引入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的概念是1970年美国颁布的《职业安全卫生法》中就确立的。1994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劳动法》中,第六章提出了劳动安全卫生的概念,主要是指劳动过程中要保证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劳动法》的界定很明确,该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就给劳动安全卫生的概念规定了明确的含义。安全生产在第四节中已论述,此处不再重复。以上4个概念是在我们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它们之间即有相同的一面,也有一定的差异。相同的是都有“安全”和“卫生”的内容,如职业安全卫生气劳动安全卫生的范畴基本相同。差异是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场合,使用不同的概念时有很大不同。如从劳动部门角度与从产业部门的角度,在使用名词术语上有差异,但所指的客观事物则是同类型。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的区别在于,安全生产的提出源于产业部门,广泛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领域;劳动保护这种提法50年代源于苏联,是从工会的角度出发,主要体现社会主义国家保护劳功人民的切身利益。安全生产偏重于安全,不但要使人安全,而且要使国家财产安全,劳动保护则偏重对人的保护。劳动保护很突出的一点是卫生的内容,同时也包括个体防护,未成年工保护,女工保护,工时休假等内容。安全生产在交通运输,公共设施等方面有所侧重。劳动保护与劳动安全卫牛的区别在《劳动法》中界定比较清楚,劳动安全卫生不包括女职工和未成年下特殊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讨论题:1.?安全生产的定义2.?如何理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3.?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济效益的关系4.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职工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的异同,及今后如何在实际中运用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问题涉及今后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经济体制改革方向。199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也是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是符合国际惯例的。这一管理体制还将随着我这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1、在政府转变职能和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过程中,要继续强调“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这个原则。企业要负起搞好安全生产的重任。企业在经营自主权扩大的同时,安全生产的主体地位也相应确立,责任也就相应加重了。企业负责就是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必须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管生产的同时,必须搞好安全工作。这样才能达到责权利的相互统一。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极大的保障作用。不能将安全生产与企业效益对立起来,片面理解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具体说,企业应自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有效管理;必须提供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要求的工作场所、生产设施,加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必须对特种作业进行安全资格考核,持证上岗等。2、行业管理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中指出,政府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适应这种要求,政府在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时,也要按政企分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配备精干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行业管理职能主要体现在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对行业的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和检查,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对行业所属企业以及归口管理的企业安全工作的管理,防止和控制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行业的安全管理不能放松。3、国家监察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安全监察部门对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企业,要下达监察通知书,作出限期整改和停产整顿的决定,必要时,可提请当地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关闭企业。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配有安全监察员,要经常深入企业检查其对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落实情况;检查事故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检查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帮助和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如《矿山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行使监督职责。4、群众监督群众监督是安全生产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群众监督不仅是各级工会,而且社会团体,新闻单位等也应对安全生产起监督作用。这是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重要保证。工会监督是群众监督的主要方面,是依据《工会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进行的监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要加大群众监督检查的力度,全心全意依靠群众搞好安全生产,依法维护工人的安全与健康,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工会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履行群众监督职能,发动职工群众查事故隐患、保安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到企业、落实到每一个职工。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企业负责是管理体制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企业负责是对其本身的安全负责,是一种自我约束。企业内部自我管理机制,主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企业生产,经营机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以及职工组成。企业内部本身形成一个自我约束的闭环反馈系统,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他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有直接的关系。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是内因,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是外因。也就是说,企业建立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还要接受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劳动部门的国家监察,工会及其他组织的群众监督。形成一个互相作用,互为补充的有机整体。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还将不断加以补充和完善。1996年1月22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活会议上,确立了“安全生产工作体制”,即“企业负责、行政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体制”,加重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劳动者遵章守纪提出了具体地要求。因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改革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将随着经济发展,社会的进步,不断推陈出新,建立最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

第三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形式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厂长)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建立的是以经理(厂长)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经理(厂长)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他对企业的人员、物资、资金等各方面均在最高指挥权和调度权。因此,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责任。二、企业分级管理分级管理就是把企业从上至下分为若干个安全生产管理层次,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有效地实现全面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层次与企业规模有关。一般企业的管理层次可分为三层:总公司(公司)、车间(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班组。无论何种规模企业,安全管理层次都可归纳为决策层、管理层、操作层。决策层主要起决策、指挥作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根据法律法规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制定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建立健全安全机构、配备人员;保证安全资金和物资投入;为职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场所。管理层主要对安全生产进行日常管理,贯彻落实企业生产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操作层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章,防止事故发生。操作层是安全生产的基础环节。第二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对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应根据各部门和人员职责来确定。要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而且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同时要落实措施,建立完善的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奖罚分明,防止只奖不罚的现象。1.?经理(厂长)安全生产职责经理(厂长)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内容有:(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副经理和下属行政部门正职抓好安全生产;(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全技术措施经费;(5)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2.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2)组织制定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4)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6)定期召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3.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总工程师对企业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其职责是:(1)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2)组织新工程、新装置、新设备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3)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有毒物质的治理方案,使之达到国家标准;(5)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4.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注:建设工程施工为项目经理,下同)车间主任对本车间(建设工程施工为项目部,下同)安全生产负责,其职责是:(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临时用工)进行项目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4)组织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装备、防护器材和爆破物品等处于完好状态,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5)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安全人员的作用;5.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主任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临时用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和爆破物品等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7)及时发放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6.车间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1)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2)负责或参与工程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3)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工人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的岗位安全教育;(4)负责车间安全设备、防护器材管理,掌握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5)每天要深入工地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做好安全日记。7.工人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精心作业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4)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做好文明生产;(5)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戴好安全帽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6)积极参加安全活动;(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8.安全技术部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公司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3)组织制订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5)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到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6)监督检查爆破物品,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8)检查督促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9)负责对公司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10)指导车间安全员、班组安全员,定期召开安全人员的会议,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建设。9.机动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2.?负责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风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管理,使其达到符合安全技术要求;3.?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设备安装、起重机械、施工机具、炉具、压力容器、各种气瓶、防毒、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高压管道等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工作,以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工作;4.?在制订或审订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10、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编制或修订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2.?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全厂技术措施计划;3.?严格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原则;4.?组织并督促各生产工艺纪律管理规定,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5.?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11、生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3.?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12、劳动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2.?把安全工作列入对职工晋级、奖惩考核的内容;3.?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备;4.?对临时工、民工的合同书或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3、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2.?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3.?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的通畅。14、计划、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2.?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在固定资产、改造资金中提取10%至15%的规定,专款专用,定期核算;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开支,保证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15、供应、储运、销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对所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管理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严格发放制度;3.?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并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符合国家规范要求;5.?加强对购入的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企业要求;6.?认真执行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行驶。16、设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在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3.?组织设计审查时,应有安全技术、消防、工业卫生等部门参加;4.?在编制设计规划方案时,应有安全卫生专篇。17、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时,保证落实“三同时”;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制定或审查建筑安装施工的安全措施,并检查监督执行的情况;3.?做好基建与生产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防止事故发生;4.?负责组织对外包工和外来基建队伍的安全教育,发生事故后按规定进行理;5.?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使新建项目不留隐患;6.?在规定权限内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18、工会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国家与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程,支持厂长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订;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安全建设;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7.?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调查处理;8.?把安全生产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第三节企业安全产规章制度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的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也是企业能够贯彻执行的具体体现,是保证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以及财产安全的最基础的规定,每一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根据公司特点,一般都应建立以下几类规章制度:1.?综合类管理方面有:安全生产总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三同时”审批制度、设备安全检修制度;事故隐患管理与监控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用火制度;爆破物品管理制度、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值班制度等;2.?安全技术方面有: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危险场所管理制度、工地交通运输管理制度、防火制度、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3.?职业卫生方面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管理、尘毒监测制度;4.?其他方面有:女工保护制度、劳动保护用品、职工身体检查制度。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注意:1.?要与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保持协调一致;2.?要广泛吸收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力求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3.?规章制度制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后,就不随意改动。具有权威性。4.?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企业的发展,技术的不断进步,要及时予以修改、补充。5.?规章制度必须企业中贯彻执行,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使每一个职工都充分认识到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成为自觉的行动。第四节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企业防止事故、减少职业病的有效方法。1.?安全检查的分类安全检查可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1)日常性检查,企业一般每年进行2至4次;车间工程每月至少一次;班组每天进行检查;专职安全人员的日常检查。(2)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检查;(3)专业性检查是针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种场所进行的检查,如电焊、起重设备、运输车辆、爆破品仓库、锅炉等。(4)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所进行的检查。如冬季的防火、防寒防冻;夏季的防汛、防高温盛暑、防台风。(5)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包括节前的安全生产检查,节后的遵章守纪检查。(6)不定期检查是指在设备装置试运行检查、设备开工前和停工前检查、检修检查等。2、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的类型有:(1)公司级安全检查表,供公司安全检查时用。其主要内容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情况;现场作业人员的遵章守纪情况;各重点危险部位;主要设备装置的灵敏性可靠性,危险性仓库的贮存、使用和操作管理。(2)车间工地安全检查表,供工地定期安全检查或预防性检查时使用。其主要内容包括现场工人的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机电设备安全装置的灵敏性可靠性;电器装置和电缆电线安全性;作业条件环境的危险部位;事故隐患的监控可靠性;通风设备与粉尘的控制;爆破物品的贮存、使用和操作管理;工人的安全操作行为;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到位等。(3)专业安全检查表,指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检测。危险场所、危险作业分析等。3、安全检查表的制定1.?确定检查项目和内容;2.?确定检查标准和要求;3.?确定检查进间;4.?设计检查表式;5.?检查表应充分依靠职工讨论,提出建议,多次修改,由安全技术部门审定后实施。第五节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企业生产财务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改善企业劳动条件的重点政策,也是有效防止事故和职业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制度。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1.?编制原则1.?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当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编制,列入企业生产财务计划;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应由负责生产的领导具体负责实施;3.?编制计划进应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着重解决对职工安全健康威胁最大而职工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4.?在选择措施方案时,应注意尽采用现代先进技术。推广无毒、无害工艺,采用自动化控制、机械化技术。1.?编制依据1.?国家发布的安全生产指标、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2.?在安全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3.?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和所应采取的措施;4.?生产发展需要所采取的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1.?编制内容1.?单位或工作场所;2.?措施名称;3.?措施内容和目的;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5.?负责设计、施工单位及负责人;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范围1.?安全技术措施。指防止工伤事故为目的一切技术措施。如机器设备、设施及工作环境的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和安全防爆设施。2.?卫生技术措施。是指以改善有害职工身体健康的作业环境,防止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尘、防毒、防噪音、防射线以及防辐射热危害的隔热、通风、降温和防寒设施。3.?辅助房屋及措施。是指有关保证生产卫生方面所必要的房屋及一切设施。如为在高温、易脏和有粉尘、化学物品或毒物的环境中工作的,职工设置的淋浴设施、更衣室、消毒设备、休息室。4.?宣传教育措施。指安全教育所需的设施、教材、仪器、仪表及安全技术训练班、展览会等。1.?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预算及其来源见1984年7月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新财会制度下,企业在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中发生的安全措施有关费用,直接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劳动保护费用,直接计入制造费用。

第三章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第一节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根据我国立法体系的特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分成几个层次。第一是宪法,在宪法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主法,再下层是主法下边的子法,如劳动法、矿山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刑法等;法律下面是国务院颂布的行政法规、部颁规章和地方法规规章。全国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如下列所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如下列所示: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规定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由部委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很多,这里举出有关的部分规章:安全专项措施经费管理办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关于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的几项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认证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职业安全卫生宣传中心管理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员认证管理办法;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管理办法;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机构资格认证办法;矿山安全卫生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考核规定;矿山安全监察工作规则;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员管理规则;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车间(工程)安全卫生监察规定;车间(工程)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工业卫生设计规定;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暂行规定;有色金属工厂安全卫生设计暂行规定;关于加强乡镇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规定;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装卸、搬运作业劳动条件规定;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球形贮罐缺陷修复暂行办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实施细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章程;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在用液化石油气瓶判废暂行规定;锅炉压力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认可规则;锅炉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低压锅炉化学清洗规则;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压力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规程;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口锅炉压力容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运营与监察规定;水泥工业劳动安全等。第二节安全生产的标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体系与法律体系类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三个层次。安全生产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企业必须执行。它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补充,这是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的一大特点。按标准化的对象分,安全生产的标准体系可分为基础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其他综合标准。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基础标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其它综合类标准(图示1)管理标准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标准重大事故隐患评价方法及分析标准事故统计分析标准职业病统计分析标准安全系统工程标准人机工程标准(图示2)基础标准基础标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标准综合体规划编制方法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职业安全卫生名词术语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安全标志与报警信号安全色安全色卡安全色使用导则安全标志安全标志使用导则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和识别符号报警信号通则紧急撤离信号工业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通则(图3)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安全技术及工程标准机械安全标准电气安全标准防爆安全标准储运安全标准爆破安全标准燃气安全标准建筑安全标准焊接与切割安全标准涂装作业安全标准个人防护用品安全标准压力容器与管理安全标准职业卫生标准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分类分级标准作业环境评价及分类标准防尘标准防毒标准噪声与振动控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标准其他物理因素分级及控制标准(图4)第三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规则从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来看,由于部门规章出自不同的部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国家政府机关机构改革的要求,有些行业部门在安全管理职能的转移,在些法规规章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甚至还有相互矛盾的地方,虽然这些规章看起来数目很庞大,便从整体上还不能覆盖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范围。因此,非常有必要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尽早制订《安全生产卫生法》,使之从整体上覆盖安全生产的各个领域。为了保证该法的实施,还要制定实施细则和有关条例规章等,使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走上法制的轨道。

第四章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是指国家法律、法规授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生产过程实施安全卫生监察;以政府的名义、运用国家权力对生产单位在履行劳动安全卫生职责和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纠举和惩诫的行政行为。其目的是防止事故发生。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执行机构虽然没在劳动行政部门内,但它的设置原则、管理体制、职责权限、监察人员任免均由国家法律、法规所确定。因此,与一般行政部门的内设机构不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机构与被监察对象没有上下级关系,只有行政执法机构和法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可以采取包括强制手段在内的多种监督检查形式和方法来执行监察任务。安全卫生监察机构的监察活动是以国家整体利益出发,依据法律、法规向政府和法律负责,既不受行业部门或其他部门的限制,也不受用人单位的约束,因而具有公正的第三方特性。安全卫生监察具有专属性。其执法主体是县级和县级以上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而不是其他的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安全卫生监察还具有强制性。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对违反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有权采取行政措施,并具有一定的强制特点。这是因为它是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后盾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服从,以保证法律的实施,维护法律的尊严。这也是法律同其他行为规范,道德规定和社会舆沦的最根本的区别。同时,《劳动法》中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各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达到消除隐患,减少事故,保证劳动法律、法规和标准全面正确贯彻实施的目的。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对健全社主义法制,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第一节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的法律依据在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巾就提出人民政府“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的安全和卫生设备”。1950年5月,政务院批准的《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试行组织条例》和《省、市劳动局暂行组织通则》规定:“各级劳动部门自建立伊始,即拉负起监督、指导各产业部门和企业劳动工作的任务”。1955年5月,*中央批示:“劳动部门必须旱日制定必要的法规制度,同时迅速将国家监督机构建立起来,对各产业部门及其所属企业劳动保护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同年5月25日,国务院在发布“三大规程”的决议中指出:“各级劳动部门必须加强经常件的监督检查工作。”1979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劳动总局会同有关部门,从伤亡事故和职业病最严重的采掘工业入手,研究加强安全立法和国家监察问题。1979牛5月,原国家劳动总局召开全国劳动保护座谈会,重新肯定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立法和建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制度的重要性和迫切件。1982牛2月,国务院发布《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宣布在各级劳动部门设立矿山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同时,相应设立了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机构,以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国家监察制度。1983年5月,国务院批转原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指出:“劳动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监察制度,加强安全监察机构,充实安全监察干部,监督检查生产部门和企业对各项安全法规的执行情况,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应有的监察作用。”确定全而实行劳动安全卫生国家监察制度。从1982年至199R年,由四川、湖北、天津等地区带头,相继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一些城市通过了地方立法,规定了劳动行政部门(劳动局、厅)是主管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工作的机关,行使国家监察的职能,在本地区实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制度。同时,下级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机构的指导。1993年8月,劳动部发布了《劳动监察规定》,对劳动监察的内容作出了规定。1994年7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劳动法队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安全卫生国家监察体制。1995年6月,劳动部颁布了《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管理办法》(劳部发[1995]260号文),具体规定了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劳动文全卫生监察员应具备的条件、推荐、考核发证、监察标志、应履行的职责、应遵守的纪律和奖惩等条款。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应根据该管理办法来执行。这些法规对于完善劳动安全卫生国家监察体制利建立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队伍,有很大的推动作用。第二节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一、监察机构我国现行各级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机构的设置为:劳动部设安全生产管理局、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局。省、自治区、宜辖市劳动部门设立劳动安全相对应的处,市、地、县设立劳动文全相对应的科、股或设监察员,分别负责本地区的劳动安全监察工作。劳动安全监察机构受同级劳动行政部门领导,在业务上受上级劳动安分机构的指导。劳动安全监察机构的基本任务是:代表国家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遵守与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检举、纠正和惩诫违章行为,维护安全生产铁序和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从而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二.监察人员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除具备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以外,还应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管理办法》功规定。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如下。1.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熟悉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勤政廉洁;(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或从事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五年以上;(4)身体健康,能胜任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工作。这些条件是相互联系的整体,不能强调其中某个条件而忽视或偏废下其他条件,应该全面考虑,缺一不可。劳动安全卫生法律主要是指由全国人大颁布的一些法律,在这些法律中对劳动安全卫生内容作了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主要是指由国务院、劳动部以及劳动部与其他有关部委共同颁布的条例、规定、规章等。技术规范是治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等。它们一般分为六大类:基础标准,管理标准,安全工程标准,职业卫生标准,综合类标准,劳动防护用品标准。2.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的职责《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管理办法》规定,监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宣传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2)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法律、法规的情况;(3)在履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职责时,发现违法行为,有权制止或责令改正;(4)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思,职业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5)参加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3.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的任免任免是由具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有关法规,在一定权限范围内,按一定的程序,任用或免去担任一定职务的人员。在《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管理办法》中规定,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推荐,报劳动部考核、发证。地市级、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由同级劳动行政部门推荐,由省、自治区、宜辖市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发证,报劳动部备案。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经考核台格后发给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证件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标志。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的调动、奖惩应事先征得发证讥关的同意。4.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的权利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具有的一定的权能(或资格)。它可以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某种作为或不作为。法律上规定的权利,都要受到国家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侵害这种权利。《劳动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管理办法》规定,监察员在履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职责时,发现违法行为有权制止或责令改正。根据这些规定,监督检查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享有下列权利:(1)实地检查权。根据工作需要,监督检查人员可以进入有关单位,对劳动场所以及其他认为应该检查的场所进行实地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挠。(2)书面调查权。劳动安全卫生监察人员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限定的期限内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按规定向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下达“通知书”或“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指令书”,并要求其在收到该“通知书”或“指令书”之日起十日内据实向劳动行政部门作出书面答复。(3)询问权。劳动安全卫生监察人员有权向包括单位领导和普通劳动考在内的接受检查单位的所有人员询问有关情况。(4)查阅资料权。劳动安全卫生监察人员认为必要时,有权查阅、复制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资料,如内部规章制度、事故记录、检修记录、职业病记载和劳动条件检测结果等。(5)处置权。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令有关人员纠正或停止作业及撤离人员,并通知单位领导人迅速处理,(6)向有关部门、上级监察机构反映本地区和企业、事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倩况。5.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的义务与权利相对的是义务。法律上的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所承担的某种必须屉行的责任,或者法律关系参加者必须从事一定行为或不应从事一定行为的责任。《劳动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管理办法》规定:“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应当学习劳动安全卫生牛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应当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勤政廉洁;应当保守在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公务活动中接触到的企业商业秘密。”根据这些规定,监督检查人员在行使监督检查权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1)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时出示证件,向被检查者证实自己的身份。(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公执法.不询私情。(3)不得向他人泄露案情及企业有关保密材料。对于行使职权活动中知晓的被检杏单位的商业秘密、生产秘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秘密要严格保密。(4)为检举和举报人员保密。对检举、举报人员以及反映了不宜公开问题的被询问人的姓名等有关情况,要严守秘密。(5)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这些义务既是保证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公正、合法的需要,也是保护被检查单位和有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要求,必须严格遵守。第三节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的类型、方式和程序一、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的类型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分一般监察和事故监察两种类型。1.一般监察一般监察是对企业日常生产活动常规的全面监察。对于监察而言,它的主要目的是预防事故的发生。近几年来,对一般监察的具体内容、方法和频率等方面有了明确规定,如有的省市制定了一班监察的考核标准,并编制成监察程序表,按安全管理、安全技术;事故调查等方面确定了几十项内容。这样就使一般监察做到了考核目标明确,标准统一。这种监察活动有以下几种具体形式:(1)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地组织监察执法活动。这种活动,胡的是进行全面的劳动安全卫生检查,有的是对某些伤亡事故或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2)按照劳动安全卫生检查考核标准进行系统的检查和评定。部分地区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系统工程原理,全面提出了用人单位管理项目、安全技术、安全效果等方面的检查项目,规定了具体的检查内容和评分系数。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机构依据这些标准,对用人单位实施定期检查、考核和评定,并分别授予用人先进单位、合格单位或不合格单位的标牌,同时指出存在的缺陷和问题。(3)根据举报进行监察活动。监察机构根据职工对劳动安全方面事件的投诉和工会组织的检举、揭发,派员调查,依法进行处理。随着经济承包责任制和劳动合同制的推广,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发生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争议逐渐增多。根据举报进行监察,可更有效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4)劳动安全管理监察,通常是指劳动安全卫生监察人员对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执行安全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情况(内容)的监督检查。从形式上看,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监察属一般监察,从安全管理的角度看,监察内容一般包括:企业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企业是否建有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指为了推进企业自主安全活动,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者、作业主任、安全委员会等。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和各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能科室人员及全体职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文全生产应负的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我国现行的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它反映了生产过程的自然规律,是长期生产实践经验和事故教训的总结,是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基本保证。安全检查制度是指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自身对企业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情况和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条件、事故隐患等所进行的检查。安全教育又称安全生产教育,是指企业为实现安全生产所进行的教育活动,通常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安全方针政策教育、安全技术训练以及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的教育,此外还包括法制教育。企业安全教育一般分为二级安全教育,日(经)常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的专门教育,复工安全教育等形式。此外,还有对厂(矿)长的安全培(1992午12月7日国务院经贸办秘书局、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将企业厂长(经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企业领导干部培训计划的通知》)、对安全专业干部的培训及对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新设备、新工艺和新调换工作的工人进行的新操作法、新岗位的安全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是指企业对新丫人(包括生产实习人员参加生产劳动的学生)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进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入厂教育是指分配到车间或工作地点之前对新工人的基础安全教育,重点讲解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主要安全法规、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结合本企业生产特点讲解安全卫生知识和本企业的重大事故教训。车间教育重点讲解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劳动纪律、安全管理、安全规程、危险地区和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典型事故案例。班组教育重点讲解班组安全生产状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新工人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卫生防护知识、各种防护设备和保险装置的作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的生产方法以及新产品投产或调换工人工作时,必须对工人重新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是职工业务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贯穿于生产活动之中,这也是安全管理中的经常性工作。2.事故监察事故监察是指对重大职工伤亡事故,重大经济损失和重大急性职业性中毒的报告、调查、处理、结案、分析、评价(包括经济损失计算)等工作。这方面的监察工作,应以国务院75号令和34号令等一系列文件为准则。在我国这方面的工作是比较成熟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将在第六章介绍。二、监察方式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的方式有行为监察的技术监察。1、行为监察行为监察的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职工教育培训,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等。行为监察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提高安全意识,在工作中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要严肃纠正和处理。据调查,因“三违”行为所造成的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60%以上。由此可见,做好行为监察,对降低伤亡事故有着重要意义。2.技术监察技术监察是指对物质条件的监察,包括对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三同时”监察;对用人单位现有防护措施与设施完好率、使用率的监察;对个人防护用品的质量、配备与作用的监察,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危害性较严重的作业场所和特殊工种作业的监察等等。技术监察的特点是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常常需要专门的检测检验机构提供数据。技术监察多是从“本质安全”上着手,是监察的一个非常重要方面。三、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程序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程序是指监察活动的步骤和顺序,一般包括:(1)制定计划。劳动部有关监察局每年都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其中对我国每年劳动安全监察上作的重点有明确规定。如1991年一1994年期间,安全监察的重点主要是在加强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监察,搞好现场(重点是易发事故企业)监察,加强事故监察和危险性较大设备及特种设备等的预防性专业监察,加强对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查检查。1995年强调,加大对建筑业的监察力度,重点是对建筑施工巾“五大伤害”的监督检查。地方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根据年度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结合本地区特点,制定相应监察计划,确定枪查优先权。也可用打分方法确定检查优先权,即根据企业事故发生趋势和安全状况,按一定标准打分,企业问题越多,事故频度越高,其得分也就越高,因而就更应被优先视为监察指导的重点对象。在我国,对监察对象按优先顺序排序十分重要。这是因为我国企业数日庞大,达81万多家(其中尚不包括乡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400多万户),而监察负数量相对却很小,不可能对全部企业一实施劳动安全监察。根据事故趋势和安全状况等因素排定优先权,有助于抓住监察重点,帮助安全问题较多的企(行)业改善劳动条件,降低事故发生率,从而保障职工的安全。(2)检查前的准备,在订好本部门监察计划,并将监察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后,安全监察人员在对企业进行监察前有必要尽可能多地热悉监察对象的有关情况,加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特点,被检历史,适用的劳动安全标准、规程等。到达被检企业后,监察员须首先向企业有关负责人出示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证件,证明自己的身份,随后可通过开行动会议等方式,讲明到该企业监察的原因(如事故率超标等)、白的、检查范围(如是实施全面检查还是部分检查)和适用的各项标准。会上还应确定陪同监察员进行检查的职工代表(可由工会选派)和管理人员(企业主管领导)代表。(3)检查的实施。监察人员可在企业有关领导和职工代表陪同下,对企业进行检查。安全管理检查分两方面的内容:1)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面的检查,包括对企业的安全管理体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经费落实、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检查。这种检查通常是查看有关纪录、档案.不一定亲临生产现场。2)现场检查巡视,即在有关领导和职工代表陪同下,监察员对企业落实有关劳动安全政策、标准、法规等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查看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被违犯,安全设施是否齐全等,检查路线和在各处逗留时间由监察员定,但应尽量减少对工作场所内工作的干扰。监察员可边观察,边与职工磋商,拍照,查清记录等,监察员必须保守所看到的商业秘密。在检查中对明显的违章现象可以立即予以纠正,并作记录,虽已作了纠止,但仍可作为签发传票和处以罚金的依据。检查巡视可以是对该单位作业场所的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也可以是按事前准备的检查表逐项检查,并当场记录。(4)检查结论。巡查之后、监察员、企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可举行会议,就检查的情况进行自由讨论、交流,监察员指出该企业的明显违章行为,并提出自已的意见。根据监察情况,监察部门把监察指令书(或通知书)下达给企业执行,限期整改,违法情节严重的,发出处罚决定书。《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指令书》是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机构责成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改进或纠正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问题的指令性书面通知书。《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指令书》包括两方面的内容:有关单位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的正常进行,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企业接到《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指令书》后,逾期不作改进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发给《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处罚决定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处罚决定书》是一项经济制裁措施,是教育有关企业或领导干部加强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种辅助手段。如企业对监察部门的警告不予理睬,监察部门可对企业法人向司法部门提出起诉。当然,企业对监察部门的处罚不服时,也有权向上申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监察手段也可相应不断完善和现代化。如英国HsE,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将各行业如一般机构、建筑、核安全等安全内容,监察员活动情况,企业领导和职工申诉情况,监察员对企业起诉及事故有关情况等,按一定格式输入电脑中,这样极利于监察机构迅速获得有关信息,便于有计划、有目的地去各行业、单位开展劳动安全监察工作。

第五章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第一节事故分类一、事故的概念及特性在介绍事故分类前,有必要对事故这一概念及事故的一些基本特性作一简要介绍。从广义的角度讲,事故是指人们在实现有日的的行动过程中,由不安全的行为、动作或不安全的状态所引起的、突然发生的、与人的意志相反且事先未能预料到的意外事件,它能造成财产损失,生产中断,人员伤亡。从劳动保护角度讲,事故主要是指伤亡事故,又称伤害“根据能量转移理论,伤亡事故指人们在行动过程中,接触了与周围条件有关的外来能量,这种能量在一定条件下异常释放,反作用于人体,致使人身生理机能部分或全部丧失的现象。在伤亡事故中,我国重点抓了企业职工的伤亡事故,先后制定了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在这两个标准中,从企业职工的角度将伤亡事故定义为;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1991午2月1日同务院75号令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则规定》中也是这么定义的。事故既然是一种意外事件.那么同其他事物一样,它也具有本身特有的一些属性,掌握这些特性,对我们认识事故,了解事故及预防有个具有指导性作用。概括起来,事故主要有以下4种特性:(1)因果性。事故的因果性指事故是由相互联系的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引起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过程中,应弄清事故发生的因果,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这对预防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将起到积极作(2)随机性。事故的随机性是指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是偶然的。这就给事故的预防带来一定的困难。但是,事故这种随机性在一定范围内也遵循统计规律。从事故的统计资料中,我们可以找到事故发生的规律性。因此,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对制定正确的预防措施有重大意义。(3)潜伏性。表面上,事故是一种突发事件,但是事故发生之前有一段潜伏期。事故发生之前,系统(人、机、环境)所处的这种状态是不稳定的,也就是说系统存在着事故隐患,具有危险性。如果这时有一触发因素出现,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人们应认识事故的潜伏性,克服麻痹思想。生产活动中,某些企业较长时间内末发生伤亡事故,就会麻痹大意,就会忽视事故的潜伏性。这是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思想隐患。(4)可预防性。现代事故预防所遵循的一原则即是事故是可以预防的。也就是说,任何事故,只要采取正确的预防措施,事故是可以防止的。认识到这一特性,对坚定信心,防止伤亡事故发生有促进作用。因此,我们必须通过事故调查,找到已发生事故的原因,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从根本上降低我国的伤亡事故发生频宰。二、事故分类事故的分类在此主要是指伤亡事故特别是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分类。伤亡事故分类总的原则是:适合国情,统一口径,提高可比性,有利于科学分析和积累资料,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伤亡事故的分类,分别从不同力面描述了事故的不向特点。根据我国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标准,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事故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伤害程度分类指事故发生后,按事故对受伤害者造成损伤以致劳动能人丧失的程度分类:(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亡(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3)死亡,其损失工作日定为6000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和平均死亡年龄计算出来的。此种分类是按伤亡事故造成损失工作日的多少来衡量的,而损失工作日是指受伤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简称失能)的工作日。各种伤害情况的损失工作日数,可按标按(GB5441-86中的有关规定计算或选取。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指发生事故后,按照职上所受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分类:(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事故;(4)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5)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l0人)的事故,3.按事故类别分类国标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事故类别划分为20类。这一分类方法同50年代制定的分类标准相比有所改进。具体分类如下,(1)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在行驶中上下车、搭乘矿车或放飞车所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运输挂钩、跑车事故。(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构缠压住等。但属于车辆、起重设备的情况除外。(4)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包括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机械伤害,但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式跌倒。(5)触电,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适用于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或棵露的临时线,漏电的手持电动手工工具;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雷击伤害;触电坠落等事故。(6)淹溺,指因大量水经门、鼻进入肺内,造成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适用于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7)灼烫,指强酸、强碱溅到身体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等事故。适用于烧伤、烫伤、化学灼伤、放射性皮肤损伤等伤害。不包括电烧伤以及火灾事故引起的烧伤。(8)火灾,指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不适用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比如,居民火灾蔓延到企业。此类事故居于消防部门统计的事故。(9)高处坠落,指出于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适用于脚手架、平台、陡壁施工等高于地面的坠落,也适用于山地面踏空失足坠入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但排除以其他类别为诱发条件的坠落。如高处作业时,因触电失足坠落应定为触电事故,不能按高处坠落划分。(10)坍塌,指建筑物、构筑、堆置物的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的塌方等情况。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11)冒顶片帮,指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称为片帮;顶板垮落为冒顶。二者常同时发生,简称为冒顶片帮。适用于矿山、地下开采、掘进及其他坑道作业发生的坍塌事故。(12)透水,指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适用于井巷与含水岩层、地下含水带、溶洞或与被淹巷道、地面水域相通时,涌水成灾的事故。不适用于地面水害事故。(13)放炮,指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适用于各种爆破作业。如采石、采矿、采煤、开山、修路、拆除建筑物等工程进行的放炮作业引起的伤亡事故。(14)瓦斯爆炸,是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主要适用于煤矿,同时也适用于空气不流通,瓦斯、煤尘积聚的场合。(15)火药爆炸,指火药与炸药在生产、运输、贮藏的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适用于火药与炸药生产在配料、运输、贮藏、加工过程中,由于振动、明火、摩擦、静电作用,或因炸药的热分解作为,贮藏时间过长或因存药过多发生的化学性爆炸事故,以及熔炼金届时,废料处理不净,残存火药或炸药引起的爆炸事故。(16)锅炉爆炸,指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适用于使用工作压力大干0.7表大气压(0.07兆帕)、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以下简称锅炉),但不适用于铁路机车、船舶上的锅炉以及列车电站和船舶电站的锅炉。(17)容器爆炸。容器(压力容器的简称)是指比较容易发生事故,且事故危害性较大的承受压力载荷的密闭装置。容器爆炸是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即物理性爆炸,包括容器内盛装的可燃性液化气在容器破裂后,立即蒸发,与周围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到火源时产生的化学爆作,也称容器的二次爆炸。(18)其他爆炸。凡不属于上述爆炸的事故均列为其他爆炸事故,如:1)可燃性气体如煤气、乙炔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2)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如汽油挥发气引起的爆炸;3)可燃性粉尘以及可燃性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起的爆炸;4)间接形成的可燃气体与空气相混合,或者可燃蒸气与空气相混合(如可燃固体、自燃物品,当其受热、水、氧化剂的作用迅速反应,分解出可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火源爆炸的事故。炉膛爆炸,钢水包、亚麻粉尘的爆炸,都属于上述爆炸方面的,亦均属于其他爆炸。(19)中毒和窒息,指人接触有毒物质,如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或在废弃的坑道、暗井、涵洞、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的地方工作,因为氧气缺乏,有时会发牛突然晕倒,甚至死亡的事故称为窒息。两种现象合为一体.称为中毒和窒息事故。不适用于病理变化导致的中毒和窒息的事故,也不适用干慢性中毒的职业病导致的死亡。(20)其他伤害。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如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钉子扎伤等。4、按受伤性质分类受伤性质量是指人体受伤的类型。实质上这是从医学的角度给予创伤的具体名称,常见的有如下一些名称。(1)电伤,指由于电流流经人体,电能的作用所造成的人体生理伤害。包括引起皮肤组织的烧伤。(2)挫伤,指由于挤压、摔倒及硬性物体打击,致使皮肤、肌肉肌腱等软组织损伤。常见有颈部挫伤和手指挫伤。严重者可导致休克、昏迷。(3)割伤,指由于刃具、玻璃片等带刃的物体或器具割破皮肤肌肉引起的创伤。严重时可导致大出血,危及生命。(4)擦伤,指由于外力磨擦,使皮肤破损而形成的创伤。(5)刺伤,指由尖锐物刺破皮肤肌肉而形成的创伤。其特点是伤口小但深,严重时,可伤及内脏器官,导致生命危险。(6)撕脱伤,指因机器的辗轧或纹轧,或炸药的爆炸使人体的部分皮肤肌肉由于外力牵拽造成大片撕脱而形成的创伤。(7)扭伤,指关节在外力作用下,超过了正常活动范围,致使关节周围的筋受伤害而形成的创伤。(8)倒塌压埋伤,指在冒顶、塌方、倒塌事故中,泥土、沙石将人全部埋住,因缺氧引起窒息而导致的死亡或因局部被挤压时间过长而引起肢体麻木或血管、内脏破裂等一系列症状。(9)冲击伤,指在冲击波超压或负压作用下,人体所产生的原发件操作。其特点是多部位、多脏器伤损,体表伤害较轻而内脏损伤较重,死亡迅速,救治较难。第二节事故报告程序伤亡事故一旦发生,为了让有关部门及时掌根情况,迅速采取救援及预防等措施。必须按照有关程序及时报告。一、伤亡事故报告的要求伤亡事故的报告应满足如下要求:(1)报告内容详细,应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报告人姓名、电话等。(2)报告迅速。伤亡事故发生后,应圾过尽可能快的方式,如电话、传真等,立即报告有关部门。(3)按照报告程序,远级上报。三、伤亡事故报告的程序《企业职工伤亡事报告相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中第二章第五条至第八条对事故报告的程序作了如下规定:(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合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此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3)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令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5)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工会收到《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后,必须及时按系统逐级上报,其中重大和特大死亡事故的调查报告书需报至劳动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全国总工会。(6)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对于《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提出的改进措施所需的经费、物资和完成的时间必须给予保证。在改进措施完成后,厂长应合同基层工会主席检查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盖章,报当地劳动部门和工会备查。(7)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在每月终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及其文字说明报送当地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8)当地企业主管部门应根据上述月报表填写企业系统的《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月报表》连同文字说明,逐级上报,直至企业主管部门。(9)各级企业主管部门的《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月报表》应同时分送同级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各级劳动部门的《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月报表》应同时分送同级统计部门,并抄送同级工会。(10)当地劳动部门应根据企业主管部门的《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月报表》和企业直接报来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填写地区性的《职工事故综合月报表》,逐级上报,直到省劳动部门。(11)省级劳动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于每月终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月报表》报劳动部。(12)在伤亡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如果有负伤人死亡,企业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补报。(13)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如果在报出《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月报表》以后才收到上述补报资料.可以在报送综合年报表时予以补正。(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须在每年1月底以前将上年度的年报表报送劳动部。(15)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如有隐瞒、虚报或者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企业职工死亡事故速报表》如有漏报、迟报的,要追究有关劳动局负责人的责任。三、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由于特别重大事故造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极为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因此,19*3月29日国务院颁布了《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34号令),共五章二十八条。其中第二章第七条至第十一条和第十五条对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作了如下规定。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同务院归口管理部门。(2)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1)项所列部门。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作出报告。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补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特大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通知公安部门、人民检察机关和工会。特大事故发生后,特大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特大事故的有关情况通报当地驻军,请驻军参加事故的抢救或者给予必要的支援。关于什么是特别重大事故,在《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第一章第二条中有解释,即“本规定所称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为了对特别重大事故进行更加确切的定义,劳动部颁布了“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有关条文解释(劳安字[1990]9号),对特别重人事故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即凡是符合下列6种情况之一者即为《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中所称的特别重大事故:(1)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人亡(死亡40人及其以上事故);(2)专机和外国民航客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机毁人亡事故;(3)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4)公路和其他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航空、航天器科研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除外);(5)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6)其他性质持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第三节事故调查分析一、事故调查分析的目的和任务事故调查分析的目的土要是为了弄清事故情况,从思想、管理和技术等方面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有效改进措施,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事故调查分析的主要任务是:(1)查清事故发生经过。即通过现场留下的痕迹,空间环境的变化,对事故见证人及受伤者的询问及对有关现象的仔细观察以及必要的科学实验等方式或手段来弄清事故发生的前后经过,并用简短文字准确表达出来。(2)找出事故原因。即从人的因素、管理因素、环境因素以及机器设备本质安全因素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找出事故原因是事故调查分析的中心任务。(3)分清事故责任。通过事故调查,划清与事故事实有关的法律责任,并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包括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这是事故调查分析的最终目的。二、调查组的组成、成员条件及其职责和权限1.调查组的组成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以下简称75号令)第二章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符合下列要求:(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合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3)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2)、(3)两类的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2.调查组成员的条件根据75号令第三章第十一条的规定,事故调查组织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由于事故调查人员是代表国家政府部门或管理部门从事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其言行和结论体现着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严肃性。因此,除75号令规定的上述两方面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基本素质:(1)高度的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排除一切干扰,科学、队真、公正地进行事故调查。(2)高尚的职业道德。事故调查时,必须出以公正,平等对待有关事故责任者和事故肇事者,决不能假公济私或以私损公。(3)良好的组织能力。善于同有关人员建立联系,争取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适时调控事故肇事者及事故责任者的情绪,协调他们的行动,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当机立断作出有关决定。(4)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事故调查过程中,要求调查人员在短时间内分析大量错综复杂的信息,并迅速作出判断和决定。因此,要求调查人员具有敏捷活跃的思维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能对大量的事实和有关的信息进行概括扣归纳,找出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及事故发生的前因后果关系。(5)具有广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任何一起事故涉及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而要求调查人员的知识面要广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事故调查人员不仅要懂得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工程知识,而且要懂得各种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一般知识。针对某一具体事故,还应对与事故有关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技术问题有所了解。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完整地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3.调查组的职责和权限根据75号令第三章第十二条的规定,事故调查组有如下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根据75号令第二章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规定.事故调查组有如下权限:(1)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此外,第三章第十四条还规定;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劳动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如果仍有不同意见,应报上级劳动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但不得超过事故处理工作的时限。三、事故调查程序伤亡事故的调查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技术性和科学性很强的工作,调查过程中,必须按照科学、合理的程序进行。这些程序主要包括:伤员抢救与现场保护,各种资料及证明材料的搜集,事故现场摄影,事故图的绘制,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分析,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等。具体程序如下。1.伤员抢救与现场保护事故发生之后,首先要做的工作是立即抢救伤员,疏散有关人员,并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要认其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破坏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状态及痕迹等。确出枪救伤员和防止事故的扩大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件时,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死亡事故现场还须经过当地劳动.公安部门同意,才能清理。2.搜集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调查工作开始后,首先要搜集与事故有关的各种资料和证明材料。包括物证的搜集、事故事实材料及证人材料的按集等。(1)物证搜集。事故调查获取的第一手资料是事故现场所留下的各种物证,如遭破坏的部件、碎片,各种残留及致富物所处的位置等。现场所收集到的各种物证均应贴上注有时间、地点、使用者及管理者等内容的标签。所有物证均应保持原样,不得冲洗印擦拭。需要对有害健康的危险物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时,也应在不损坏原始证据的条件下进行,确保各种现场物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2)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在获取现场物证后,应对事故发生前的有关事实及有利鉴别和分析事故的各种材料进行搜集。事故发生前的有关事实包括:事故发生前各种设备及设施的性能、质量及运行状况,使用的材料(必要时进行理化性能分析和实验),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工作环境状况(必要时可取样分析),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及出事前受害者或肇事者的健康状况等。有利于事故鉴别和分析的材料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件别、午龄、文化程度、技术水平、工龄及从事本工种的时间等,受害者及肇事者接受安全教育(如三级教育)的情况,受害者及肇者者过去的事故记录,事故当天受害者及肇事者的开始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和动作以及作业时的情绪和精神状态等。3.证人材料的搜集在获取物证及事实材料后,应尽快找到事故的目击者和有关人员搜集证明材料。可以通过交谈、访问及询问等方式来获取证人材料,但在询问时应避免提一些具有诱导性的问题。此外,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还应通过多方调查,前后对比等来对证人口述材料的真实程度,进行认真考证。4.事故现场摄影对于一些不能较长时间保留、有可能被消除或被践踏的证据,如各种残骸、受害者原始存息地、各种痕迹、事故现场全貌等,应利用摄影或录相等手段记录下来,为随后的事故调查和分析提供原始和真实的信息。5、事故图绘制为了直观地反映事故的情况.还应将事故的有关情况绘制出来,如事故现场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6.事故原因分析首先,要认真整理和研究调查材料。要如实反映客观情况,切忌主观臆断。在经过反复鉴别的基础上,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规定的以下内容进行分析:(1)受伤部位;(2)受伤性质;(3)起因物;(4)致害物,(5)伤害方式;(6)不安全状态,(7)不安全行为。在分析事故原因时,应从直接原因(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入手,即从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入手。确定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后,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方面(指直接原因得以产生和存在的原因,一般可以理解为管理上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分清主次,进行事故责任分析。事故间接原因主要按以下方面分析:(1)技术上和设计上有缺陷,如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的问题;(2)教育培训不够或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知识;(3)劳动组织不合理;(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7)其他。7、事故责任分析对事故责任分析,必须以严肃认真态度对待。要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然后在此基础上,在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最后,根据事故后果和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8.写出事故调查报告调查组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应就所调查的内容写出书面的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应包括:事故经过,基本事实,原因分析,结论意见,责任分析,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基本内容。第四节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特别重大事故,因其发生能导致特别重大的人身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并产生重大的社会影响而受到人们特别的关注。如1979年11月27日“渤海二号”沉船事故,1987年3月15日哈尔滨亚麻厂亚麻粉尘爆炸火灾事故;1993年8月5口深圳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特大爆炸事故等。这些特大事故震惊了国内外,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为了控制和查处不断发生的特大事故,国务院于1985午1月3日成立了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该委员会在着重统筹、协调、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还大力组织、完成国务院交办的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任务。在机构改革中,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被撤消,其工作由国家劳动部承担。劳动部先后组织开展下列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工作:(1)1987年3月15日哈尔滨亚麻厂特大粉尘爆炸事故;(2)1988年1月18日,中国西南航空公司伊尔十八型飞机空难事故;(3)1988年1月24日80次火车颠覆事故;(4)1988年3月24门上海火车相撞事故;(5)1988年秦岭电厂五号机组烧毁事故,(6)19*1月20日安庆港船舶相撞事故;(7)1990年2月辽宁375厂TNT爆炸事故;(8)1993年8月5日深圳化学危险品爆炸事故;(9)1994年6月6日西安TU-154飞机坠毁事故;(10)1994午10月23日山东平度雷管爆炸事故;(11)1992年6月12日山西与陕西交界的沉船事故;(12)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12.8”特大火灾事故;(13)1995年1月3日济南地下煤气管爆炸事故。为了规范特大事故的调查工作,保证其顺利进行,19*3月29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简称34号令),对特大事故的调查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一、特大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成员条件及其职责和权限1.特大事故调查组的组成34号令第三章第十六条至第十八条对特大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及分上作/如下规定:(1)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组织事故调查的单位应当邀请军队派员参加事故的调查工作。(2)国务院认为应当由国务院调查的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3)特大事故调查组,应当根据所发生事故的具体情况,由事故发生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计划综合部门、劳动部门等单位派员组成,并应邀请人民检察机关和工会派员参加。(4)特大事故调查组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可以选聘其他部门或者单位的人员参加,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2、特大事故调查组组成人员条件根据34号令第三章第十九条的规定,特大事故调查组组成人员应符合下列两个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除此之外,还要求调查人员具有客观、公正的态度,以及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3.特大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和权限根据34号令第三章第二十条的规定,特大事故调查组有如下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5)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6)写出事放调查报告。此外,第二十三条还规定特大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应当报送组织调查的部门。经组织调查的部门同意,调查工作即告结束。34号令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对特大事故调查组的权限作了如下规定;(1)特大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有关人士在对我国近年来持大事故调查所取得的经验及以往做法进行总结后认为,在组织持大事故凋查时,组成一个严密、有序的组织机构,对于确保持人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很有必要。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1)组织一个事故调查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该小组一般由5到7人组成。委员会或小组的负责人,应该由具有事故调查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行政领导担任。因这个人负有很大的责任,他具有做出事故结论止确与否的判断能力。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直接参与事故结论的讨论,当他们对事故的调查结论有不向的意见时,有权将自己的意见以书面形式附在总报告的后面。(2)事故调查设立一个专家组,从技术角度得出发生事故的原因。专家组的组长应由一位经过专门训练,专业知识和经验都很丰富的权威人士来担任,他具体负责事故调查中技术方面的各种事宜。(3)专家组根据事故情况,可设若干个小组,按专业和实际需要来设置。小组成员的组成可以是国家聘任的专家组成员,也可由各有关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有必要时,请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派人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各小组之间各司其责,相互配合,根据调查情况向专家组提供各类有关的信息和分析材料。各小组根据实际的调查情况和必要的试验,经过充分的讨论、研究,写出小组的分报告。专家组在各小组报告的基础上形成事故调查的总报告。二、特大事故现场调查的实施及各小组的具体工作7.事故调查组到达之前应做的工作(1)特大事故发生之后,地方应组织应急机构。一旦发生事故,地方政府领导接到事故报告之后,应立即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同时应立即组织应急处理机构,确定一套事故现场的工作程序。首先是枪救受伤害人员,控制事故,减少事故损失。然后应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查找和搜寻与事故原因有关的重要物证及有关技术资料与信息等,并应迅速地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国家劳动安全管理部门以及事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2)需要应急机构处理好的几项任务:1)迅速封闭事故现场,不允许任何无关人员进入该区域,尽快组织人员抢救事故中的受难者。非因特殊的抢救原因,不应破坏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因抢救人员的需要要移动事故现场的,则应对事故现场进行录相,照相,画图标明其原始状态。2)对在事故中造成死难的人员,应注意观察死难者身上的痕迹和姿态,保存好死难者的遗体。同时对事故现场的所有技术文件要逐一鉴定、保存。3)要及时、广泛地寻找了解事故发生之时的目击者,从他们那里详细地了解事故发生时的情况。4)注意收集、保存事故现场的各类有关的物质,这将为最终判断事故原因提供重要的依据。2.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的调查工作(1)察看事故现场,听取情况汇报。事故调查组到达特大事故现场之后,首先应对事故现场进行察看,以便对事故发生的情况有个客观的了解,紧接着就是要听取当地事故应急小组对整体情况的汇报,以便对事故形成初步的印象。(2)决定保护事故现场的程度及安全措施。事故现场的所有物证是事故调查工作最直接、最重要的证据。一旦全现场被破坏,必然给查找事故的直接原出带来困难。因此,事故调查组必须根据事故调查的具体情况,提出保证事故现场安全的建议、意见,由当地政府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根据事故调查组了解的现场情况,决定保护现场的范围,最后由调查组确定保护现场的撤除时间。(3)组织事故调查。将参与调查的人员分为若干小组。事故调查组将组织事故调查专家组,对事故从技术原因和行政管理等方面造成事故的原因开始调查。专家组需制定事故调查的工作大纲,将人员按不同专业和事故调查人员分为若干小组。这些小组按照工作的具体性质,将工作大纲进行细化、补充,形成各自的工作计划。专家组对事故调查的工作安排报领导小组认可后,立即分头进行。(4)审议专家组的工作大纲和计划安排。领导小组负责事故调查的总体工作,因此领导小组应详细地审议工作大纲和调查工作计划,以便统筹安排事故调查工作。3.事故调查的几项具体任务(1)绘制事故现场图。详细、精确地给出事故现场各类物质、残骸的分布情况,绘制的办法拉国家规定的标准方法执行。(2)事故现场的残留物及死难者遗物的搜集。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收集合类的残留物和遗物,为事故调查提供旁证。(3)资料分析。收集与事故有关的各类资料,国家有关的法规、条例等。(4)对事故现场目击者和有关人员的调查。应组织人员从技术角度了解目击者对事故发生之时的状态描述,作为事故原因判断的佐证。(5)对事故现场专门的照相、摄像,对现场详细的记录、勘察。4.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务院及劳动部报送的特大事故的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2)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3)事故调查组织情况、调查组组成和签名名单;(4)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单位或地点的基本情况;(5)事故发生经过;(6)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及认定依据;(7)事故的性质;(8)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认定依据以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9)事故的教训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10)调查组成员对调查报告的不同意见;(11)报送事故调查报告超出原则规定时限的说明;(12)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第五节事故的处理、批复与结案一、伤亡事故的处理伤亡事故处理的目的是通过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来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使其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安全生产法规,杜绝“三违”现象,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的发生。国务院75号令第四章第十六条全第二十条对伤亡事故的处理作了如下规定:(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询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在具体进行伤亡事故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在处理事故时,应结合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省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和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2)凡因错误指挥,缺乏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职工无章可循,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安全管理混乱,实行经济承包、租赁,承包合同没有劳动保护内容,机械设备和设施不按时检修或明知设施有隐患而不及时消除,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措施经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安全卫生设施不与主体工程“三同时”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应当迫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3)凡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或发现危急情况既不报告又不采取应有措施,不按规定配备、穿戴防护用品和用具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应当追究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的责任。(4)对事故责仟者的处理,一般应以教育为主,或者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并不是事故调查的最终目的,目的是使其吸取教训,避免再犯类似错误。但如果事故责任者的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触犯了刑法,则应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事故的批复与结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应按以下原则来审批结案:(1)轻伤事故内企业处理结案;(2)重伤事故由企业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征认得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同意,由企业主管部门批复结案;(3)死亡事故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前经市一级劳动部门审查同意,由市同级企业主管部门批复结案;(4)重大死亡事故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市审查同意,由同级企业主管部门批复结案;(5)特大死亡事故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前经国务院劳动部门审查同意,由同级企业土管部门批复结案。伤亡事故处理,如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对劳动部门的审查答复持有不同意见时,报上级劳动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如仍不同意见,同级人民政府裁决,按最后裁决意见执行,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不得自行处理结案。职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要在全体职工大会上或以通知、通告或公开宣布处理结案。对有关人员的处分决定,要装入本人档案。劳动部门和有关部门对处理结果执行情况要进行监督检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按照国标GB6442-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的规定,应将下列事故资料归档保存:(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2)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5)物证、人证材料;(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7)事故责任者自述材料;(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9)发生事故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10)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11)事故通报、简报及文件;(12)注明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事故资料的保存(归档)方式除书面记录、照片(图片)等普通方式外,一些重要的资料应尽可能利用现代化的手段,如磁盘、光盘、缩微胶片等进行保存,这样,既便于查阅,又能长期保存。通常情况下,每起事故应单独建立相应的事故档案。建立事故档案时,应按照国家的有关档案标准进行,使事故档案工作标准化,为今后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三、特大事故的批复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1993]50号)的有关规定,做好特大事故的批复结案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于1996年9月专门发出通知,其主要内容有:(1)由劳动部代表国务院对特大事故进行批复。凡发生特大事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应按《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组织调查工作。调查报告在呈报国务院的同时抄送劳动部,以便该部及时批复结案。劳动部批复时,可根据需要对事故进行再调查,重大问题应请示国务院决定。(2)特大事故调查报告的呈报和批复时限。特大事故发生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巾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原则上应在90日内向国务院及劳动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个得超过120日。劳动部收到事故调查报告后,应在30日内批复结案并报同务院备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60日。由劳动部组织调查的特大事故,亦应按上述时限办理。另外,劳动部对此也有专门的通知,要求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接到劳动部对特大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后,应负责组织落实。讨论题:1.按事故类别分类应分为哪几类2.国务院75号令规定事故调查组职责和权限是什么?2.事故调查程序应包括哪些内容4.特别重大事故现场调查应完成的主要工作是什么5.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应包含哪些内容

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4:安全员管理手册模版

安全员是指公司专门从事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也是公司安全经营的监督员和检查员。安全员不但是公司安全经营的管理者,也是安全经营制度的执行者,公司各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实施者。安全员是公司安全管理的重要角色,因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安全员工作的水平。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涉及公司经营和管理过程的方方面面,安全员在公司安全管理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他不仅及时发现和解决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同时需要联系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安全工作做到全员参与,全员管理,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因此安全员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安全技术知识,得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还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但是这些能力的培养是在了解安全员工作的内容、掌握工作方法的基础上一步一步积累的。

要胜任安全员这个岗位,安全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安全管理工作涉及到机械、电气、化工、防火防爆等各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安全员必须掌握相关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才能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及时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从而实现安全经营。同时,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安全技术也在不断地发展。所以,安全员应该不断地努力学习,随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的新发展、新动态。

作为管理者和执行者,安全员要组织制定并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的落实,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经验教训秩序,实现对人、机、物等全面系统的管理,对安全员的管理能力和素质有着较高的要求。因此,安全员必须不断地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制意识、专业技术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以适应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一、安全员的职责和权限

安全员作为管理者和执行者,在安全管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安全员岗位也就有着非常重要的职责,安全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安全员职责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1)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经营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2)参加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参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3)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计划。

(4)指导本部门员工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经营的先进经验。

(7)经常对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8)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参与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

(9)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工作,并培训员工,使其掌握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的方法。

(10)参加或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检查落实。

《安全生产法》的要求: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安全生产投入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检查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经营安全事故。事故处理要保证安全员的职责能够切实得到履行,应赋予安全员一定的权限。

安全员的权限主要包括:

(1)有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或上级指示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权利。

(2)有权对本部门施工现场进行现场安全检查。

(3)制止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事故隐患,情况危急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4)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个人,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向上级汇报。

(5)对于违反安全经营管理制度的个人有处罚的权利或提出处罚建议的权利。

(6)其他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权利。

二、安全员工作内容

安全员作为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其工作的内容就是对部门的安全经营工作进行管理。安全员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落实公司关于安全经营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参与制定并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参与安全决策和安全计划的制度与落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安全检查并监督事故隐患整改,做好事故管理,推广安全先进技术,加强对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安全预防管理工作等。

1.参与制定和落实部门安全经营规章制度

安全规章制度,是长期工作生活中实践的产物。它反映了事物的客观规律,要保证安全经营,必须建立和完善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并保证其有效实施。因此,参与制定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员在安全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监督安全经营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也是安全员的主要任务。这就需要安全员严字当头,严肃对待,严格要求,严格落实。坚持把高度的工作热情同严谨的科学态度相结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制度管理体系,促进安全经营规章制度的全面落实。

2.完善部门安全经营管理的基础工作

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做好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前提。建立并健全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经营规章制度及各类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生产经营过程的控制和管理,严格安全档案管理,及时分析、总结安全经营状况,加强柜组安全建设和管理等等,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

3.完善目标管理、计划管理及安全绩效考核体系

完善部门目标管理、计划管理和安全绩效考核体系,把安全与生产经营统一起来,明确目标、制定计划、严格考核,是公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4.落实安全操作规程

参与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是安全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员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不同的生产经营性质、不同的设备设施和工具性能等,制定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操作程序和行为规范。安全员要加强对安全操作规程实施的监督管理,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监督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建立和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实现一线员工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不但要制定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更重要的是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有效实施,从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内容、要求、程序、考核等各方面加强管理,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6.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安全检查是发现,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建立和完善部门的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的类型、内容、程序、方法等,形成不同层次、不同时段、不同内容、不同人员的多方位的安全检查,将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所有作业人员、所有设备设施等都纳入安全检查的范围,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是进行安全检查目的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就是要解决问题。这就需要建立安全检查的整改制度。通过整改,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部消除,或是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从而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经营。

安全检查方式:

①定期检查:根据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按月度、季度、年度定期组织检查,形成制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经营工作。

②不定期检查:根据当时安全工作情况,针对某种倾向性问题进行抽查或巡查。

③季节性检查:根据不同季节的气候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倾向性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④节假日检查:针对节假日期间及员工心理状态不稳,安全生产经营意识易被淡化的问题,进行强化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检查。

⑤危险作业检查:对本部门区域内动火、施工、带电等危险作业进行检查。

7.管理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加强对公司中重点部位的监控,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同时,参与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不断改进,以保证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管理。公司的应急管理是由组织体系、运作机制、法制基础、应急保障系统四个部分构成,采取预防、预备、响应、恢复(应急管理的四个逻辑步骤)四个对应措施,应急管理是综合性的事故应急预案,主要详细描述事故前、事故中和事故后何人做何事、什么时候做、如何做。

应急响应。针对现场每项设施和场所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编制的应急响应预案,如燃气泄漏事故、台风、交通、中毒等。应急响应预案包括所有可能的危险状况,明确有关人员在紧急状况下的职责,处理紧急情况的必需的行动,但不包括事前要求(如培训、演练等)和事后措施。

应急预案的编写。成立编写人员、资料收集和初始评估、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人员和职责的确定、应急资源的评估、应急响应组织的建立、完成应急预案、预案的评价。

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危险源的数量及分布图、指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装备及通讯网络和联络方式、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任务、处置事故的措施、工程抢险抢修、现场医疗救护、紧急安全疏散、社会支援和现在恢复。

应急预案的培训。是指对参与应急行动所有相关人员进行的最低程度的应急培训,要求应急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警报系统、如何安全疏散、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应急预案的演练。是检测培训的效果、测试设备和保证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和程序有效性的最佳方法。主要目的在于测试应急管理系统的充分性和保证所有反应要素都能全面应对任何应急情况。使应急队员能进入“实战”状态,熟悉各类应急操作和整个应急行动的程序,明确自身的职责等。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评估主要目的:辨识应急预案和程序中的缺陷;辨识出培训和人员的需要;确定设备和资源的充分性;确定培训、训练、演习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8.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

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事故隐患登记管理规定。事故隐患类别、等级、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整改目标、整改措施。

事故隐患整改和监控安全责任制。提出隐患整改方案,做到“四落实”,即责任落实、经费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

事故隐患检查、整改、复查、验收制度。对于整改后的事故隐患,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要及时销案。

事故隐患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的建立要坚持“谁办理,谁立卷”的原则,一般每一类或每一个事故隐患须单独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事故隐患基本情况、相关资料、有关领导批示、各类文件、会议资料、分析资料、举报揭发材料以及其他日常管理文件等。

事故管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搞好事故管理,对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具有重要的作用。

事故是指人们在实现其目的行为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违背人们原来意志的,并迫使有目的的行为暂时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通过事故的调查处理,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改善系统的安全状况,防止发生类似的事故。

通过对事故统计分析,有利于掌握事故发生的情况、原因和规律,从而针对生产中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采取避免事故的对策。有利于对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

事故报告的程序和内容。事故报告的程序是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不同而不同。分为轻微、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

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b.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c.事故发生的原因初步判断;

d.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e.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

9.职业健康(卫生)管理

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生产过程和生产环境的管理,积极采取各类预防措施,消除职业危害因素,加强对人员的管理,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防止职业危害的发生。

?工作标准?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规程、规章制度。

2、对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两措计划、培训计划和安全工作目标,严格执行,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严格落实“两票”、“三制”以及标准化作业要求。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安全工作,制定改进安全管理的办法,严格执行安全制度。

4、按期完成10kV及以下电力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检查结果进行严格考核。

5、积极抓好各项安全工作,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并做好事故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6、积极协助公司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事故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记录。

7、积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依法保护供电区域内的电力设施不受侵犯。

8、大力加强部门全体人员的安全培训、安全规程学习及考试等工作,全面提高人员的安全技术业务水平。

9、按时整理、汇总、上报安全方面有关资料、报表和总结,定期向安监部汇报各项安全工作。

10、认真完成供电所安排的其它工作。

篇5:爆破安全员岗位职责

爆破安全员岗位职责范文

1、保管好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移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作好退库登记签字。

篇二: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位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篇三:

一、爆破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爆破作业。

二、严禁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实施爆破作业,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不得凭经验作业。

三、认真填写《现场爆破逐日登记卡》,对领取的爆破器材在使用过程中妥善保管,做到当日领用,当日登记,剩余部分当日交回仓库保管。

四、在爆破作业环节中,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不得随意放炮,不得发生爆炸事故,不得发生爆破器材的被盗、流失事件。

五、严禁私领、私藏、私买、私卖爆破器材,不得将爆破器材互借互用,换取其它物品。

六、放炮后认真清查现场,排除险情,发生爆炸事故后时,应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立即报告。

七、严禁酒后上岗作业,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动作业面(点),确需变动的,按程序申报批准后方可变动。

八、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依法取消爆破员资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篇四、

一、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操作规程,对因违反爆破技术操作规程引发的事故负责。

二、严格执行爆破器材支领、使用、清退制度,做到不丢失、不转借、不擅自销毁或挪作他用,剩余爆破器材及时交还药库,办好爆破器材清退手续。

三、运送爆破器材时,要车同行人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行走,严禁并排同行、打闹,途中要选择安全路线,远离电源、火源和金属导体等物。

四、领取的爆破器材必须按规定分别存放,禁止乱扔、乱放。

五、实施爆破作业时,必须按规定预警信号、爆破信号和解除警报信号,必须做到自装、自检、自放,严禁多人操作。

六、严格执行先检查后作业制度,认真装配引药,爆眼安装紧填实,保证爆破效果。

七、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效果,经带班班长、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现场。

八、对因爆破器材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丢失、转借他人、乱存、乱放引发责任事故和刑事案件负全责。

九、努力协同,认真配合,在工作中保证不危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十、完成班组(井)长和矿部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篇五: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售和挪作他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并做好爆破记录;

3、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二、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它作业人员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3、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和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4、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5、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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