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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设施安全监理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6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述

九景衢铁路西起江西省九江市,东至浙江省衢州市,途经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都昌县,上饶市鄱阳县,景德镇市、浮梁县,上饶市婺源县、德兴市,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常山县,线路全长333.26km。浙江段正线全长88.379公里(其中常山至衢州段为既有线增建二线,长42.458km)。本项目在浙江段共设车站5个,其中衢州站为既有站,杨林、开化、辉埠、常山4个车站为新建车站。预留航埠会让站。

2、本标段主要工程内容

本标段(DK260+916.2~衢州站(含))途经常山县辉埠镇、青石镇、招贤镇,衢江区、柯城区接入既有衢州站,正线全长49.999km,其中:DK260+916.2~DK268+457.06段为新建双线,正线长度7.541km,DK268+457.06~衢州站(含)段为增建二线和改建既有线,增建二线正线长度42.458km,改建既有线正线长度42.595km。其中:

(1)路基:路基长35.236Km;土石方共420.9万方(其中挖土石方154.2万方、利用土石填方58.2万方、借石填方118.6万方、级配碎石40.2万方、AB组填料48.5万方、填渗水土1.2万方)。

(2)桥涵:桥梁8.788km/35座(其中:特大桥5.632km/4座、大桥2.245km/7座,中桥0.744km/12座,小桥0.167km/12座);挂篮悬浇连续梁7联,拼装架设80m钢桁梁1孔。预制架设T梁707单线孔,涵洞2470.76横延米/189座。

(3)隧道:隧道5.975km/5座(控制工程何家隧道长3158.22m);3km

(4)轨道:铺新轨144.24铺轨公里,铺粒料道床45.5万方,拆除重铺拨移线路42.8公里,铺新岔66组。

(5)车站:设辉埠、常山2个车站,其中辉埠站为既有货站改造,常山站为新建客站。

二、安全施工监理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4)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1-2-2003)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8)国家工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9)地方相关规定、标准

10)九景衢铁路监理二标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三、安全施工监理的任务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任务就是依据上述安全施工监理的主要依据,项目监理部检查、督促施工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规程、标准,制订各项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施工现场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施工,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务。

四、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A、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审查施工营业资质范围,有无施工许可证、有无安全资质证书、有无施工安全监督书。

2、审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建立且人员能否到位。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安全台帐。

3、审查施工方各级、各职能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

4、企业与项目部、项目部与各班组、各管理人员之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是否签订。

5、审查施工项目部是否订立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等)是否持证上岗。

B、有关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

1、在熟悉施工图,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情况的基础上,监理方应明确本工程施工方应编制几份安全施工方案。以便及时与施工方沟通,使施工方能及早编制报审。

2、审查施工方报审的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制程序是否完善,各签字责任人是否履行了签字职责。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3、审查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专项方案的内容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切实可行,能确保安全生产。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

4、审查专项方案中的计算书内容,其计算数据是否出自规范标准中或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结果的数据,计算公式是否对,有否计算过程中的错误。

C、施工临时设施搭设

1、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搭建临时用房。

2、检查彩钢板房所用主要材料是否有出厂合格证。

3、督促施工单位按经审定的专项施工方案的平面布置施工。

4、督促检查临时用房的加固措施是否到位。

5、督促施工单位对临时用房所用临时用电按规定安装。

D、施工临时围墙

1、督促施工单位按经审定的施工图纸施工。

2、施工围墙应实行封闭,材料应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对采用砖块和空心砖做砌筑材料的应压顶。

3、围墙高度不低于2.5m,其他路段的围墙高度不低于1.8m。

4、围墙的墙脚处应设置适当宽的散水或排水沟。

E、施工临时道路

1、督促施工单位提交的临时道路安全技术方案。

2、施工过程中,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检查的落实情况,并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3、临时道路施工路面平整和排水沟。

五、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理

1、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工作情况。

2、检查重点工序、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是否进行了事先交底,交底人员是否是项目技术负责人,且履行了签字手续。

3、督促检查施工项目部“三级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4、经常检查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台帐,其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检查施工方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填写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是否对活动有记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每日记载工地安全日记。

5、检查施工方是否及时开展了对分项工程安全技术要求验收。

六、安全监理工作的相应措施

1、把安全施工纳入项目监理部的工作范围,要求现场监理人员重视安全施工的检查督促,并把监理情况记入监理日记。

2、总监加强对工程的安全施工的巡视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与施工方项目经理,安全员、项目部监理人员开展联合周检,并把检查结果记入周检记录。有整改的问题在下次周检中要复查是否整改完毕。

3、在日常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一般性问题,通过口头形式要求施工方限期整改,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在案,如到时施工方未整改,现场监理人员应报告总监,由总监决定是否发监理通知单要求其限期整改。

4、利用工地会议强调安全施工事宜并发会议纪要,指出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措施未落实的情况,要求施工方整改。

5、当现场安全施工出现严重隐患或有多条安全措施未落实时,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方立即整改,并报市安监站寻求支持整改要求。

6、当现场安全施工出现危急情况有可能立即出现安全事故时,应口头或下监理停工令叫停工程停工并紧急上报业主和市安监站。

7、利用工程款支付手段要求施工方做好安全施工工作,如现场安全施工情况不好,且又不整改的,可暂不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业主。

篇2: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项目概况1.1工程名称:宁波宝井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新建工程1.2工程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霞浦镇1.3工程规模:宁波宝井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新建工程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6561.110平方米,其中主厂房及其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5012.111平方米,建筑主体层数一层;建筑主体高度17.250米,建筑防水等级为Ⅲ级,合理使用年限为1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级;建筑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主厂房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为戍类。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建筑主体层数为三层,建筑高度13.300米;工程性质和耐火等级:本建筑为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级,建筑主体结构合理年限为50年。建筑防水等级为Ⅱ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为10年。二.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的内容及特点审查施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方案,检查现场临时用电与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的符合情况,检查电工、电焊工等特殊用电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电工操作防护情况,检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电器、用电设备及机具、电缆电线的安装、安全使用及检查情况等,主要采取巡检方式三.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危险源施工临时用电危险源控制项目表危险源危险源控制项目控制要点漏电、?触电、安全用电管理施工方案有针对性,经审批。外电防护满足安全距离,做好防护措施,封闭严密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符合要求;采取TN-S系统;专用保护零线设置符合要求;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严禁混接配电箱开关箱满足“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开关箱(末级)装漏电保护,保证保护器有效;漏电保护装置参数要匹配;电箱内装隔离开关,用电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安全装置适当,周围不许有杂物影响操作;保证闸具完好、符合要求;电箱下引出线有序、符合要求;电箱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电设漏电保护;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不低于2.4米,并使用安全电压供电;潮湿作业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手持照明灯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配电线路不许有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现象;线路过道要有有效保护;电杆、横杆符合规范要求;架空线路符合规范要求;现场必须使用五蕊线(电缆),不许用四蕊电缆外加一根线代替五蕊电缆;电缆架设或埋设符合规范要求;电器装置闸具熔断器装置参数与设置容量匹配,安装符合规范要求;不许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变配电装置?符合安全规定;用电挡案编制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做地极阻值摇测记录;有真实的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档案整齐、内容齐全、专人管理;四.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一)、安全监理工作主要方法1、审查施工单位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4、审核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5、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6、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7、现场监督、检查、落实。二)、安全监理措施施工准备阶段(事前控制)1、在签订施工合同阶段,建议业主在有关合同各款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及费用,责任和义务。2、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出具审查意见,主要包括: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工地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机操工、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高空作业、电焊工等)的配备人数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2)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方法;3)详细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4)事故、应急求援方案的制定情况;5)冬雨季、大风、大雾天气等自然条件下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3、审查民工是否进行过岗前安全培训,各项逐级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到位。4、审查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单位的资质,并按规定进行安装验收,提交使用许可证(特别对有效的保险,限位等装置重点审查)。5、审查分包单位(专业和劳务)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督促总包和分包单位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6、审查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要求施工中的每一道工序必须由施工单位按安全监理规定的程序提供自检报告和报表。7、调查可能导致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不利因素,及时提出防患措施。施工过程阶段(事中控制)1、按审查合格的方案、措施、落实检查,定时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制止违规的施工作业。2、要求施工单位安全员每日记录安全日志,建议施工单位在进行安全交底等有关安全会议请监理参加,动态地对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进行监督。3、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配件、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等应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4、在进行“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同时平行进行安全检查,每天进行旁站、巡视检查(安装、运作、拆除),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以消除安全隐患,需要时予以拍照或录像。5、临时设施搭建对其安全性进行检查。6、遇有关安全检查组到现场时应积极配合施工单位接受检查,解释有关事项,落实整改方案。7、施工过程如遇下列情况,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停施工令”,并报业主: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8、施工单位不执行监理有关安全指令时,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法人有关管理部门和业主,拒不整改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9、工程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在最短的时间内按有关规定报告有关部门,并组织有关各方实施抢救,尽量将损失降低。10、监理日志中每日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的工作情况,记录有关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11、节假日等暂停或停工期间,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各项防火、防盗,现场动力电源关闭,建筑物通道封闭等工作,恢复施工前进各项安全检查。施工完成阶段(事后控制)1、对施工过程中已发生的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处理方法、处理结果等加以整理并汇总。2、建立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专项档案,将各类文件及安全指令等汇总。3、有关安全现状检查等照片、录像带等汇总。五.安全监理细则的补充和完善随着工程进程的不断深入,项目监理部将在安全巡查过程中,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必要的、针对性的补充和修改,使安全监理细则更加与实际紧密结合,更具有操作性。浙江盛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钢材剪切加工项目监理部2012?年?2月

篇3:临水临电临时设施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奥晨天悦花园二区

工程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

业主名称

惠州奥晨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承包商

汕头市澄海区建筑总公司

监理单位

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工日期

2017年2月16日

竣工日期

2018年8月31日

工程投资

1.20000亿元

建筑面积

57790.43平方米

建筑层数

1-30层

建筑高度

5.8~93.1米

建筑类别

商业、居住

抗震烈度

6度

结构特征

框剪

装饰标准

见精装修图纸

二、编制依据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包括设计交底、会审记录);本工程监理规划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三、监理工作特点

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临时性强、现场情况复杂多变。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和负荷经常根据不同时期工程进度和机械设备用电量的变化而改移线路和撤消线路。现场施工作业工序繁多、不同工种轮番作业,工人流动性大;不同的分部工程所用的设备、机具各有不同,用完就撤;甚至随着施工的进展,供电设施需要经常拆装移位。临时用电根据施工总平面图和施工场地的不同布局,有不同的布线方式。

3.2临时用电负荷量大,动力机械设备多。

本工程施工主要机械有吊装机械和对焊机等大功率机械,用电负荷总量大,对临时用电线路要求高。

3.3临时用电专业性强,对管理人员素质要求高。

由于各类用电人员缺乏安全用电知识,触电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对电工人员要求高,临时用电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需要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

3.4施工工地周边区域是城市道路和社区楼房。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区域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要求规范化建设车辆自动冲洗系统。制定专项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3.5现场用水主要有生活、生产和消防用水,场内雨水和洗车污水、基坑排水经过三级沉淀池过滤和生活污水都接入市政管网。

四、监理工作流程

临时用电监理工作流程见下图:

五、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要点

5.1监理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监理,督促施工单位以安全方式安全用电,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追求最大限度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5.2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5.2.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临时用电和临水、消防施工专项方案。

5.2.2对施工现场电工及用电人员进行检查。

电工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是否符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电工人员不得带电作业,当确需带电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严禁独立作业;非电工人员严禁进行电工及电工维修作业;电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电工器具,严禁徒手或使用可导电物进行挂接、虚接等违章作业;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对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进行运转前检查,严禁带“病”作业;

5.2.3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检查。

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是否与《临时用电施工专项方案》一致;(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是否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一致;

5.2.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5.2.5定期检查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及参数测定记录表;

5.2.6在巡视检查施工现场中,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处理,并履行复查;

5.2.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室及自备电源的检查要点:

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室耐火等级不得低于3级,室内设置防火砂箱和专用消防器材。

5.2.8施工现场对外电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的检查要点:

(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等其他杂物,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5-1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15

(2)当达到表3.1的规定时,必须采用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标志牌,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手技术人员各专职安全人员防护。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表3.2规定,且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

表5-2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

(kv)

≤10

35

110

220

330

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1.7

2.0

2.5

4.0

5.0

6.0

(3)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等存放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5.2.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的检查要点: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地保护系统。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严禁断线。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压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TN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

5.2.10施工现场配电箱及电气元件设置的检查要点: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设置是否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开关箱是否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有无一箱多用现象。开关箱有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现象。配电箱内是否按级别分别装设了总隔离开关(可见明显断开点的)。配电箱、开关箱设置安装高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装位置是否合理。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是否能防雨、防尘。配电箱、开关箱内闸具有无损坏。漏电保护器是否安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先闸后保),有无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现象。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额容量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对配电箱、开关进行定期检修,检查时,必须分断前一级电源并先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2.11施工现场临时用配电线路的检查要点:

是否采用五芯电缆,严禁四芯电缆外敷一根导线或采用四芯铠装电缆的铠作为保护接零使用。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以及引出地面从2.0m高到地下0.2m处,是否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是否存在电缆老化、破皮未包扎现象,过道电缆有无过道防护。是否有架空电缆,其设置是否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用作PE线,严禁混用。电缆线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敷设应设方位标志。

5.2.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照明设备的检查要点:

生活区照明线路必须单独设置漏电保护器。遂道、人防工程、高温、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米等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Ⅴ。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在脚手架、物料提升机井架上安装临时照明时,照明线路是否穿管敷设。施工现场照明系统宜使三相平衡,其中每一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得超过25个,负荷电流不宜超过15A。

5.2.13施工期间临时用电二级电箱和低压照明系统的设置

临时用电主电缆必须架空,各栋楼每三层设置一个二级电箱,在首层及屋顶各设置一个三级电箱。地下室结构施工完毕后,内各楼栋范围内配备独立的二级配电箱。地下室结构施工完毕后,每隔30米范围之内、各楼层施工电梯口、外架安全梯均需设置36v低压照明,并设防护灯罩。

5.2.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的检查要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监理安全技术档案,内容是否真实、齐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是否具备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是否具备技术交底资料;是否具备临时用电检查验收表;是否具备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是否具备接地电阻、绝缘测试记录表;是否具备定期检(复)查表;是否具备电工维修工作记录。是否具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相关检查、记录附表,填写是否规范、真实,有效。

5.2.15施工现场临水布置和扬尘污染防治的检查要点

临时施工用水从业主指定接驳点介入(具体接驳点见总平面图),然后引入现场水泵房,再经高压水泵加压后供给各楼栋施工用水。检查各类用水构筑物、设备和管道是否符合总图布置,并满足消防要求。施工及消防水池共用。施工期间所有的施工及生活污水均不允许直接排放至市政下水管道或河流,现场设置沉淀池及化粪池,施工及生活污水经过沉淀池沉淀或化粪池处理,达到排放要求后才可排入市政管道或河流。进出工地的车辆及道路用水冲洗、浇晒后方可出入,保持施工道路,施工环境的干净、整洁,以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各楼栋中间楼层每层设置用水接驳点,首层及屋面设置一个用水接驳点。

5.2.16施工临水、消防和车辆自动冲洗系统的检查

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临水、消防和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施工方案,详按施工现场临水消防平面布置图和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检查落实。

六、监理工作方法和技术措施6.1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C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审查项目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证;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临时用电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审查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情况;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专职电工人员的配备;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及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签证文件;现场监督与检查: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对各工序临时用电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规范和规程操作;定期组织临时用电安全大检查,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6.2监理工作技术措施

6.2.1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6.2.2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可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并由总监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中临时用电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临时用电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6.2.3对监理单位要求整改而拒不整改的,或不按监理要求停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2.4施工前准备工作

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内容包括总平面布置图、负荷计算、安全保证体系、技术方案及保证措施等,另须查验专业电工上岗证。检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是否按所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布置、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已正常开展工作,操作电工是否为所申报的电工,其操作是否遵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操作规程,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交底涉及施工用电安全部分。

6.2.5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详细,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施工用电设备清单,列明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额定功率、电压、相数等。附出施工用电负荷计算书。配电箱、开关箱、开关(含漏电保护开关)、电缆电线的选择原则。完善的配电系统图、配电设备平面布置图。线路敷设方式及安全防护措施。防雷及接地保护设计。安全用电及技术管理措施。

6.2.6巡视检查及专项检查。采用巡视检查及专项检查的方法,对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监督管理: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现象,电杆是否出现歪斜现象,导线、电缆是否有破损现象,配电箱是否上锁并专人看管,漏电开关是否灵敏等用电隐患问题。

6.2.7整理涉及施工用电安全方面的管理资料,并存档。

七、现场安全监理的工作重点

7.1督促参建单位建立各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7.2督促总承包商对分包队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分包队伍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

7.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临水临电的改动,均应报业主、监理和总包批准后进行,不得私自改动水管、乱拉电线。违者将处以罚款。

7.4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7.5现场临时道路由总包进行统一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动或破坏。

7.6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要点

各种施工机械应做到工前检查、工作中观察及工后保养制度。

总包和各分包单位自带机械设备必须是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产品。起重、吊装等(含脚手架)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通知监理和总包项目部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机械禁止进入施工现场。设备进场前48小时向各有关部门书面提交设备进场一览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场。各施工承包单位负责自己施工区域的机械设备的保护、维修、保养及安全检查。每日负责检查自己施工区域的机械设备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监理组织各相关部门每周对机械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审核承包单位填写的机械设备检查表。

7.7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过道处,均应设置固定的照明设施。加强监理对安全生产检查的力度,现场监理巡视或旁站监理时,都要先检查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指令纠正。

篇4: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细则

1、工程临时用电概况2、临时用电监理依据2.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2.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032.5《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2.6《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2.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2.8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及有关文件2.9建设行政主管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3、监理目标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定的监理合同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进行控制,预防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的发生,力争使工程安全达到合同目标。4、临时用电监理重点内容4.1关于临电工程管理方面重点监理内容4.1.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按JGJ46-2005的规定,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4.1.2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认真审核,其内部的“编制、审核、批准”程序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并必须由企业的技术负责人进行最终审批。4.1.3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临时用电的管理体系,责任是否明确,暂设电工是否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果现场高压部分也由施工单位进行管理,还应配备具有高压操作证的人员。在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注意检查申报的人员与操作的人员是否一致。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为电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带和使用。4.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使用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验收资料和实物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4.1.5分包单位进场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协议必须履行签字、盖章手续。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进行监督管理。4.1.6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临时用电进行独立的检查和巡视,对所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及时发文给施工单位,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对存在严重隐患的部位,应向总监请示,发出暂停局部用电的书面通知。4.1.7每月检查施工单位的临电巡视、检查、维修记录,如未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或《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实行巡视、检查、维修制度的,须发文要求其执行。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的规定,值班电工须每日填写《电工巡查维修记录》(表AQ-C7-4)。4.2关于临电工程技术方面重点监理内容4.2.1按JGJ46-2005要求,施工现场需采用TN-S系统,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按DBJ01-83-2003要求,“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两个标准的规定不一致,在北京地区应按DBJ01-83-2003的规定执行,逐级设置漏电保护。4.2.2配电箱、柜“CCC”认证资料是否齐全,其内部的开关电器质量合格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具有电气设备测试、调试记录。4.2.3配电箱、开关箱是否装设隔离开关或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新工程临电实施前,应明确要求;老工程可要求进行逐步整改。4.2.4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4.2.5照明开关箱和动力开关箱必须分设。4.2.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安装在金属或阻燃绝缘板上,金属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4.2.7配电箱内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N线、PE线端子板上应预留足够的压线端子,避免多根导线压在一个端子上。多股导线应接续端子后再压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采用编制软铜线做电气连接。4.2.8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潮湿场所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4.2.9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4.2.10室外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4.2.11交流电焊机必须配装防触电保护器,其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二次侧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且必须双线到位。4.2.12采用的五芯电缆应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新工程临电实施前,应明确要求;老工程应在配电箱、柜内做好明显标识(根据具体工程明确相应的要求)。PE线截面必须满足下表要求:PE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的关系相线芯线截面S(mm2)PE线最小截面(mm2)S≤16S1635S/24.2.13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电缆直接埋地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埋设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埋设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4.2.14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敷设。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4.2.15在建工程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4.2.16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以确保能连续不间断供电。4.2.17临时用电电气线路应进行绝缘摇测,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4.2.18接地电阻应符合以下要求: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应≤4Ω;重复接地电阻值应≤10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30Ω。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接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4.2.19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4.2.20临时用电使用前,督促施工单位对漏电保护器特性进行检测,记录具体的漏电动作时间和电流。按JGJ46-2005要求,每月均应对漏电保护器特性进行检测,并将测试记录收集备案。4.2.21关于外电线路及其防护4.2.21.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要求: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0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06.04.2.21.2起重机(塔吊)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其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要求: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0最小水平安全距离(m)1.52.04.2.21.3当不能满足上面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架设防护措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它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0最小安全距离(m)1.74.2.22关于照明供电4.2.22.1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a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使用行灯电源电压也不应大于36V。b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c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4.2.22.2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4.2.22.3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4.2.23关于手持电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应采用Ⅱ、Ⅲ类绝缘型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时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4.3关于临电工程资料方面重点监理内容4.3.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及审批文件4.3.2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4.3.3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4.3.4临时用电器材产品认证、出厂合格证4.3.5电气设备测试、调试记录4.3.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表AQ-C7-1)4.3.7电气线路绝缘强度测试记录表(表AQ-C7-2)4.3.8临时用电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表(表AQ-C7-3)4.3.9电工巡查维修记录(表AQ-C7-4)4.3.10漏电保护器动作特性测试记录4.3.11有关临电的检查记录和发文

篇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细则

一、本工程临时用电概况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包括电源进线、总配电间的位置,总、分配电箱设置位置及线路走向等等,并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二、临时用电安全监理依据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沪建安质监(2005)第066号《关于开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

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5、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6、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7、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8、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9、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10、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11、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12、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13、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向负载供电。

14、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15、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16、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7、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18、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19、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20、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21、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22、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并关门上锁。

23、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4、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25、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

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实施情况

1)总监主持下进行临时用电方案、管线保护方案及相应应急预案的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的审查,审查方法如下:

l?施工企业上级各部门汇签、总工审批、单位盖章;

l?方案中负荷计算书、平面图、防火措施、应急预案等编制情况;

l?方案有否违反强制性条文;

l?是否对现场四周地上、地下部位管线保护采取相应措施;

l?临时用电必须经相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检查临时用电布局与方案平面图、立面图是否相符:

l?电源进线、总配电室及线路走向;

l?支线架设应采用TN-S接零系统;

l?外电防护措施与方案是否相符;

l?配置的分配电箱与施工用电方案是否相符;

2、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1)审查施工单位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l?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有验收制度、定期检查制度;

l?总包每月按JGJ59-99检查标准进行打分;

2)审查施工单位的电工上岗资格:

l?电工是否持有效上岗证,与上报特殊工种名册是否一致;

l?电工是否按制度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并留下记录。

3)塔吊回转半径范围内对外电防护是否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l?外电防护措施应征得管线单位的认可,并办理相关手续;

4)现场是否有违反强制性标准情况;

5)总配电间常用安全用具是否足量配置,每路开关引出是否标明分路标记或设备名称。

3、对临时用电设备的验收

临时用电布置完成后,审核施工单位组织的临时用电设施的验收记录;

五、安全监理检查频次与方法:

1、每月对临时用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附表一),暴雨、台风、汛期时段应增加检查频次;

2、对有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开具整改通知单,并跟踪落实封闭;

3、在巡视检查中,检查临时用电的相关内容。(在安全监理日记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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