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支架吊装施工作业风险控制专项措施
一、重点控制措施
1.钢管、水泥杆构支架在现场堆放时,高度不得超过三层,堆放的地面应平整坚硬,杆段下面应多点支垫,两侧应掩牢。
2.起吊物要绑牢,并有防止倾倒措施。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
3.固定在同一临时地锚上的拉线最多不超过两根。吊装前对构支架进行采取防护,防止吊装过程中构支架表面镀锌层损伤。构架吊装前,在构架内沿走道拉设水平安全绳。
4.落钩时,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
5.吊索(千斤绳)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得超过120°,起重机吊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制造厂铭牌规定。
6.钢丝绳的辫接长度必须满足钢丝绳直径的15倍且最小长度不得小于300mm。
7.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要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绳。
8.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严禁任何人员通过或逗留。
9.起吊前检查起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在起吊过程中,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各临时拉线设专人松紧,各受力地锚设专人看护,动作要协调。吊物离地面10cm时,停止起吊,检查吊车支撑、钢丝绳扣、吊物吊点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起吊要平稳。
10.起重机吊运重物时要走吊运通道,严禁从有人停留场所上空越过。
11.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情况下,绑扎时要根据各台起重机的允许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负荷。
12.在抬吊过程中,各台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要保持垂直,升降行走要保持同步。
13.对起吊的重物进行加工、清扫等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支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机操作人员。
14.起重机在工作中如遇机械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必须采取适当的保险措施,除排险人员外,严禁任何人进入危险区。
15.严禁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
16.构架安装组立时应设置临时攀登用保护绳索或永久轨道,攀登人员要正确使用攀登自锁器。
17.当构架吊起后与地脚螺栓对接的过程中,作业人员注意不要将手扶在地脚螺栓处,避免构架突然落下将手压伤。
18.横梁就位时,施工人员严禁站在构架节点上方,应使用尖扳手定位,禁止用手指触摸螺栓固定孔。横梁就位后,应及时用螺栓固定。
篇2:钢管水泥杆构支架组立施工作业风险控制专项措施
一、重点控制措施
1.在绑扎临时拉线时,由有经验的人员专职绑扎,不可其他作业人员随意绑扎。临时拉线用卡扣紧固。各个临时拉线设专人松紧,各个受力地锚要有专人看护。
2.临时拉线绑扎点要靠近A型杆头,使临时拉线发挥最大拉力,保证构架的稳定性。
3.重物吊离地面约10cm时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4.吊装过程中横梁两端要用溜绳控制横梁方向,待横梁距就位点的正上方200~300mm稳定后,作业人员方可开始进入作业点。
5.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要求时,严禁拆除楔子和临时拉线。
6.在杆根部及临时拉线未固定好之前,严禁登杆作业。
7.横梁吊装,作业人员在横梁外侧行走时,必须设置水平安全绳。
8.横梁就位应后及时使用螺栓固定,且施工人员严禁站在构架节点上方。
9.吊车必须支撑平稳,必须设专人指挥,吊臂及吊物下严禁站人或有人经过。
10.横梁吊装时所用的吊带或钢丝绳,在吊点处要有防护措施,防止因横梁的主铁将吊绳卡断。
11.在构架顶部安装横梁的作业人员,除严格遵守登高作业人员要求外,还要时刻防止横梁吊移时将其撞倒。
12.水平安全绳绳索两端要可靠固定,并收紧,绳索与棱角接触处加衬垫。架设高度离人员行走落脚点在1.3~1.6m。
13.构支架组立过程中,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工件、边角余料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篇3:三通一平土方施工作业风险控制专项措施
一、重点控制措施
1.基坑顶部按规范要求设置截水沟。
2.一般土质条件下弃土堆底至基坑顶边距离≥1.2m,弃土堆高≤1.5m,垂直坑壁边坡条件下弃土堆底至基坑顶边距离≥3m,软土场地的基坑边则不应在基坑边堆土。
3.开挖过程中必须观测基坑周边土质是否存在裂缝及渗水等异常情况,适时进行监测。
4.往机动车上装土应待车辆停稳后,确认车箱内无人后方可进行。挖斗不得从机动车驾驶室上方越过。
5.挖掘机暂停工作时,挖斗放到地面上,不得悬空。
6.遇地下水的基坑施工应采用降水、支护措施。水泵启动前检查线路有无破损,漏保是否有效。作业人员应穿绝缘靴,严禁在水泵运转期间下基坑作业。
7.定期检查弃土提升装置,确保安全、稳定。
8.使用安全通道(梯子)上下基坑,基坑周边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护栏。护栏离坑边不得小于0.8m;施工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应挂警示灯。
9.挖土区域设警戒线,各种机械、车辆严禁在开挖的基础边缘2m内行驶、停放。
篇4:水池盐池土方开挖施工作业(深度超过5m深基坑挖土)风险控制专项措施
一、重点控制措施
1.土方开挖分层开挖,必要时采取支护措施。
2.坑顶部按规范要求设置截水沟。
3.一般土质条件下弃土堆底至基坑顶边距离≥1.2m,弃土堆高≤1.5m,垂直坑壁边坡条件下弃土堆底至基坑顶边距离≥3m,软土场地的基坑边则不应在基坑边堆土。
4.开挖过程中必须观测基坑周边土质是否存在裂缝及渗水等异常情况,适时进行监测。
5.机动车停稳后方可进行装土作业,挖斗严禁从驾驶室上方越过。
6.挖掘机暂停工作时,挖斗放到地面上,不得悬空。
7.遇地下水的基坑施工应采用降水、支护措施。水泵启动前检查线路有无破损,漏保是否有效。作业人员应穿绝缘靴,严禁在水泵运转期间下基坑作业。
8.规范设置弃土提升装置,确保弃土提升装置安全性、稳定性。
9.规范设置供作业人员上下基坑的安全通道(梯子),基坑边缘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护栏。
10.挖土区域设警戒线,各种机械、车辆严禁在开挖的基础边缘2m内行驶、停放。
11.在雨季期间,加强值班及收听天气预报,下雨之前清理坑内集水坑和排水沟,预备好潜水泵等抽水工具,雨后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进行坑内抽、排水工作及基坑四周积水的疏通工作。
12.雨季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同时做好现场排水工作。
13.雨天过后加强基坑监测,遇到非正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基坑支护的安全及排水工作满足施工的需要。
14.开挖期间,要求观测单位做到常规数据每日一报,数据异常变化随时汇报,及时配合有关单位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基坑和周围建筑安全。
篇5:阀厅钢结构钢柱吊装施工作业风险控制专项措施
一、重点控制措施
1.起吊绳(钢丝绳)及U形环通过拉力承载试验。
2.绑牢起吊物,吊钩悬挂点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
3.支吊索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得超过120°,起重机吊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制造厂铭牌规定。
4.起吊时,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牵引绳,落钩时,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
5.起重作业区设置隔离围护,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严禁任何人员通过或逗留。
6.起吊前检查起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
7.重物吊离地面约10cm时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8.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9.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选择计算好的吊点,不得超过各自的允许起重量。
10.钢柱安装固定后,及时与接地装置连接。
11.严禁以设备、管道、脚手架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