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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防碰撞安全措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6

本工程为香榭里中心花园工程,位于乳山市世纪大道东、胜利街北侧。1#、5#主体高度为49.3米,2#、3#、4#、6#、7#主体高度为80.85米米,8#主体高度为73.2米,9#主体高度为15.8米,10#、11#楼主体高度为8.6米,12#主体高度为19.2米,地下室为12.6米建筑总建筑面积169103.56㎡。

本次安装塔机的最大起重幅度为3-11.63米,工作幅度3-48m,最大幅度起重量0.7T,最小幅度最大起重量为4T。

依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规范要求及本工程塔吊安装方案,本工程安装六台塔式起重机;为防止在施工中多塔塔臂相互碰撞,在设置塔吊位置和安装及使用过程中必须遵照下列措施执行。以保证塔吊作业安全。从本工程施工现场实际出发,利用塔吊的自由安装高度就可以进行工作,在塔吊工作过程中,塔吊采取高低差的方法就可以做到防止碰撞,在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中,必须按如下的操作程序实施;

一、现场塔机安装相关数据

序号

塔吊编号

(楼号)纵向轴位

(m)横向轴位

(m)塔臂最大回转半径(m)15#楼塔吊5-C轴前3.45m5-14轴右4.20m4821#楼塔吊1-G轴前6.25m1-30轴左20.5m4832#楼塔吊2-B轴后2.95m2-21轴左9.60m5547#楼塔吊7-M轴前4.85m7-15轴左3.20m5058#楼塔吊8-A轴后4.1m8-轴右12.60m5564#楼塔吊4-H轴前5.15m4-20轴左10.725m55

2、各塔吊间的水平距离分别为:1号塔吊:1#-2#楼为87.5米;

2号塔吊:2#-3#楼高度97.4米;3号塔吊:3#-4#楼之间高度53.2米;4号塔吊:5#-9#楼之间高度97.4米;5号塔吊:6#-7#楼之间高度102.10米;6号塔吊:8#楼的外侧高度89.30米(见附后塔吊平面布置图)

二、多塔塔臂防碰撞措施塔吊的位置及安装时必须按下列规定布置及安装:

1、塔与塔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吊臂架端部与两侧塔身之间至少有两米的距离,处于高位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塔吊中处于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少于一个标准节(一个标准为2.2m)。

2、3号塔吊安装高度为11个标准节,2号塔吊安装高度为12个标准节,1号塔吊安装高度为13个标准节,塔与塔之间高差为一个标准节(每个标准节为2.20m),从而保证塔吊塔臂不在同一工作面上。防止了三台塔吊之间在同一作业面上互相碰撞。

二、安全使用及管理方案

为保证塔吊的安全运行,保障工程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方案。

群塔作业由于距离较大,施工中既满足生产要求,又要减少相互干扰,因此合理布置非常重要。安装前制定平面布置和立体协调方案。

1、平面布置时应尽可能覆盖整个施工面,不产生或少产生盲点;相邻塔吊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塔机回转时覆盖面尽可能少重叠或不重叠。

2、塔机垂直运输时应能穿越现场施工构件,确保不同几何尺寸的物件有足够的间隙距离提升到需要的作业平台。

3、塔机应有足够的高度,在考虑到吊钩高度、吊索高度和吊物高度以及安全限位高度后,应有足够的垂直距离保证各种不同几何尺寸物件进行水平运输。

4、塔机相互间的距离应错开,确保吊钩在最大高度回转时不相互碰撞。

5、避开施工范围内的所有设施,在危险距离内应进行隔离防护。

6、坚持中间高、四周低的原则,由于中心位置塔机受周围塔吊的影响和制约较多,因此居中塔机应尽可能保持在高位,并保证其技术性能最好。

7、确保塔机回转时与相邻建筑物、构造物及其他设施间的水平和垂直安全距离大于2m,工作中吊物的水平和垂直安全间隙也必须大于2m。

8、同步升高和下降,确保群塔相互间的垂直距离符合立体协调方案要求。

9、坚持群塔作业运行原则

①低塔让高塔原则:低塔在运转时,应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②后塔让先塔原则:塔机在重叠覆盖区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③动塔让静塔原则:塔机在进入重叠覆盖区运行时,运行塔机应避让该区停止塔机。

④轻车让重车原则: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的塔机。

⑤客塔让主塔原则:另一区域塔机在进入他人塔机区域时应主动避让主方塔机。

⑥同步升降原则:所有塔机应根据具体施工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升降,以满足群塔立体施工协调方案的要求。

三、要求现场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

1、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建立群塔作业统一管理组织和管理网络,配备足够的人员,明确领导、施工组织及驾驶、指挥和维修保养人员的职责,对现场使用和管理进行统一安排、使用和指挥,并完善群塔作业操作规程,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所有人员按程序进行操作指挥。

2、合理进行施工组织。根据现场生产需求和风向气候情况以及每台塔机的维修保养情况,合理安排塔机的使用,尽可能减少同步作业,并及时向操作和指挥人员下达协调作业通知。

3、健全报告检查制度。对施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检查,及时通报,并合理安排维修保养,确保所有塔机经常性处于完好状态。

4、加强联络、通讯管理。群塔作业应对每台单机进行统一编号,确定每台单机操作及信号指挥人员,并保持固定。现场应为塔机组操作及相关人员配备对讲设备,每台机组对讲频率必须单独锁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人员组合,不得擅自改变对讲机频率,不得擅自指挥。

5、加强指挥管理。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应先呼叫被指挥塔机编号,待塔机操作人员应答后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同时,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及吊物,塔机运行过程中指挥人员应环顾相近塔机及其他设施,及时指令;安全指令应明确、简短、完整、清晰。塔机长时间暂停时,吊钩应起升到最高和最近位置,起重臂按顺风位置停置。

四、多塔塔臂防碰撞措施

1、作业前检查和作业时的检查重点:

①、机械结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②、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③、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④、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卡具紧固和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⑤、供电电缆应无破损。起动机穿身不允许当做工作零线。

2、检查电源电压是否符合电压,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照明与起重机主断路器应分接,当主断路器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

3、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4、提升重物平稳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起重吊装司机在吊装中应执行“十不吊”。

4.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4.2斜拉斜挂不准吊。4.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4.4散物捆扎不牢固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4.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4.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4.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4.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4.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4.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5、下机时将每个控制开关拔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6、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和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7、塔吊的位置及安装时必须按下列规定布置及安装

①塔与塔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吊臂架端部与两侧塔身之间至少有两米的距离;处于高位置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塔吊处于高位置部件的垂直距离不得少于一个标准节。

②塔吊司机在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底,填写交底记录。

③塔吊司机在作业时,发现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施工。雨季作业时,要认真做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和防大风工作,风力超过六级以上高空作业要停止施工。

④塔吊司机在停止作业前,必须将塔臂锁定在季节性顺风方向状态,防止塔臂与塔臂之间由于自然风力作用相互碰撞。

篇2:塔吊突然断电防碰撞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三门峡药监局建设项目,地面以上有1座18层住宅楼。该项目位于五原路上官路路口,住宅总面积约5.77万平方米。

二、碰撞措施

在本工程中,我司施工的住宅楼(18层高度约58米)塔吊由于施工的需要,塔吊中心位置距北面药监局办公楼40米,见下图:

由于6#塔机的目前高度为28米,臂长为48米,而建筑物高度约32米,超过了塔机的目前高度4米,因此本台塔机不能360度旋转达不到正常安全使用标准。

根据上述的不利条件,针对本塔机另制定了如下安全防碰撞措施:(1)根据北京永茂塔吊的性能得知,在使用过程中,塔吊突然断电,回转不能刹车,由于惯性作用,就有可能撞击办公楼。根据大汉塔吊的电路图得知,回转制动线圈工作参数为24V、2A,因此在塔机的控制电箱中安装二个12V蓄电池组(24V、36A),塔机每隔10天对蓄电池组充满电,满足回转制动线圈工作参数24V、2A要求。为了防止蓄电池组的突然失效,塔机司机每天上班时对蓄电池组检查是否有电(把回转制动开关开到蓄电池组上,如果回转制动不吸合,证明蓄电池组没电)如没电,塔机司机要立即对蓄电池组充满电后塔机方能正常运转。其作用是在塔吊使用中突然断电时能够及时向回转电机供电,从而控制塔机回转时能够及时刹车防止碰撞10#楼。二个12V蓄电池组的安装,见下图:

(2)在工作完成或下班时,由于有风的缘故,塔机的大臂也有可能随风摆动,碰击建筑物,因此在塔机的覆盖范围内,在北侧离臂端42米左右处,浇注一个1000×1000×1000mm砼墩内预埋一根φ22mm的钢筋拉钩,司机下班时必须放下大钩,用钢丝绳的卡环卡住钢筋拉钩,使大钩钢丝绳轻微受力,防止大臂随风旋转撞击建筑物。见下图:

(3)在回转限位线路中安装预警装置(预警电铃),塔吊吊臂在距10#楼20米处就开始预警,从而使塔机司机提前做好停臂的准备,避免吊臂碰撞10#楼。线路图如下:

其他安全措施

1、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塔机的保养、使用及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无证操作。同时要遵守建筑工地的安全、文明事故的规章制度。

2、塔吊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措施,雷电时严禁在底架处附近走动。

3、塔机的工作温度为-20—+40℃。塔机工作时,风力不得大于6级,整机拆除时风力不得大于4级。如遇到雷电、大暴雨和浓雾天气,塔机应停止作业。整机高度超过50米时必须安装风速仪。

4、塔机停止工作后,保证起重臂随风自由转动。塔机出现临时故障需要检修时,必须切断地面的总电源,不允许带电作业。

5、每次顶升加节完成后,保证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紧固好。

6、塔吊司机在得到地面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响铃,操作时要集中精力,随时观察吊钩的进行情况和位置。

7、应当经常对塔机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转劫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对各连接螺栓,尤其对有震动的零部件要经常检查是否发生松动,应每十五天对塔机进行一次检查。

8、钢结构件如果在屈服性变形和锈蚀严重时及时修复或更换后方可使用。

9、经常检查结构件的连接螺栓、焊缝、销轴以及结构件是否完好,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不允许拖延勉强使用。

10、夜间工作时,必须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

11、塔吊司机要做好保养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三门峡朝阳建筑公司药监局项目部

篇3:多台塔吊防碰撞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会宁金泰·国际花园高层住宅小区,小区工建设10栋17-27层不等的住宅楼

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工程安全生产,防止塔吊相互间发生碰撞,现场需布置5台塔吊,特制定塔吊防碰撞措施,依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和《塔机使用说明书》进行编制。

二、?塔吊防碰撞措施

2.1、塔吊相邻间距小于塔吊旋转半径处理措施

?由于5#塔吊与9#间邻间距小于塔吊旋转半径,采取5#塔吊临9#塔吊面左右限制旋转半径方法,防止5#塔吊前背碰撞9#塔吊标节。

2.2、塔吊在水平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防碰撞措施;塔吊在现场的定位布置是关键,可通过严格控制两台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来预防低位塔吊的其中端部碰撞高位塔吊的塔身。依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144-94》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得距离”。由塔吊现场平面布置可知,相邻塔吊的距离均大于各自起重的长度,即满足了施工需要,又克服了处于低位的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的塔吊之间的碰撞。

2.3、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措施;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位于低位塔吊超重壁工作区间时,有可能引起低位塔吊的超重壁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发生碰撞事故。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项目部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了合理的划分,避免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同时,项目部配备了有合格操作证和有丰富施工经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位的起重臂不碰撞高位的起重钢丝绳。当现场风速达到六级,相当与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前臂和塔身四周采取拉接固定措施以防塔机受侧向自由转撞击临近塔吊。另外,塔机租赁公司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吊司机为现场服务,塔吊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走到起重臂根部。

2.4、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邻塔吊的作业面由交叉处,所以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为此,塔吊安装时高塔起重臂比底塔起重臂高差不小于5米,高塔吊起重臂下端距底位塔吊起重臂拉杆上端高差不小于2.5米。如此,能保证底塔起重臂拉杆上端距大臂下端的距离控制在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中的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得距离”。本工程塔吊安装采用标准节高低布置,即9#塔机比5#塔机高两个标准节。11#塔机比10#塔机底两个标准节,10#塔机比7#塔机高两个个标准节。

2.5、塔吊安装定位、交叉作业高度、回转角度的控制

1、吊运分工;

5#塔吊位置在5#楼南端,负责5#楼以及裙楼的材料运输;9#塔吊布置在9#楼北端,负责5#楼以及裙楼的材料运输;9#塔吊布置在9#楼北端,负责9#楼的材料运输;10#塔吊布置在10#楼裙楼的北端,负责10#楼的材料运输;

2、基础定位:除满足生产要求外,应重点考虑每台塔机臂架端距其他两台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得距离(详见塔吊布置总平面图)。

2.6、使用过程控制

1、塔吊司机和指挥人员上岗前,项目部应重点就交叉作业防碰撞措施对其进行交底(与二标段项目发生塔吊交叉作业时,应协调召开专题研讨形成书面共识后,签字交底)。

2、熟悉各自塔机的吊运范围。

3、塔机前臂必须设置数牌、警示电笛、障碍灯。

4、夜间施工应配置充足的照明,并开启所有障碍灯,确保前臂障碍灯的工作正常。

5、每班作业前,应认真检查吊钩及吊索完好情况,并对起吊性能进行空载试车,检查各主要限位开关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当各塔吊进行回转操作时,应鸣声提示;塔吊在小车超过20米行车时,应鸣声提示;夜间行驶必须打开障碍灯。

7、在首次起吊重物时,应吊离地面50厘米进行制动性能试验,确保制动性能可靠。

8、塔吊与相邻吊塔前臂相对运行水平距离10米,应减速并采用1档运行,且相邻塔吊小车需后退20米范围之内进行避让。

9、塔吊操作时吊钩及吊索应尽可能保持距离10米范围内操作,如须在10米范围外操作时,应减速启动,缓慢谨慎操作,并确保吊重物端部与临近建筑物的距离大于3米。较长重物应采用拉结溜绳保护。在起吊过程汇总,重物不得摆动、旋转。

10、注意塔吊每次停机操作前,必须将塔机吊钩或吊钩索底端距离建筑物3米以外。

11、起重作业时,不得超载作业,将起重范围外的重物纳入吊运范围内。

2.7、相邻塔吊操作要求

1、群塔的运行原则为:底塔让高塔。

2、后塔让先塔。在两塔吊吊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吊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吊。

3、动塔让静塔。在两塔吊吊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吊塔壁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吊塔壁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吊应避让静塔吊。

4、轻车让重车。在两塔吊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吊应避让有载荷塔吊。

5、客塔让主塔。以不同单位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吊工作区域时,本工程高位塔吊为主塔,低位塔吊为客塔,塔吊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按以上排列顺序原则执行。

6、塔吊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倒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7、塔吊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动频率,且要做到专机专用。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吊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

8、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吊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塔吊的编号,待塔吊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吊动作指令。

9、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吊吊钩与被吊物。塔吊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必须环顾相邻塔吊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令语言。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10、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按“就快不就慢”的原则,根据工程进度统一确定塔吊顶升高度和到位时间,各塔吊必须按确定的高度、时间如期完成顶升,不得提前或延时。

三、安全技术措施

本工程施工时,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做到安全和文明施工。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0.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

10.1.1制定各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经理到班组长和每个职工,责任分解,层层落实。

10.1.2工人进场实行三级教育。工长按工程施工内容对班组进行全面针对安全技术交底,班组接受交底者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10.1.3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三名,进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0.1.4施工现场必须悬挂“六牌一图”与安全标志牌、安全生产宣传牌,在主要施工部们、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道口都必须挂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告牌。

10.1.5土方开挖时,派专人指挥车辆,并与道路交通协调。

10.1.6基坑及坡道等临边设1.2米高钢管护栏,立杆埋入土中。并用醒目的红白油漆涂刷。

10.2、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10.2.1配电房由有证电工专职管理。

10.2.2现场供电架空线路高度不低于5米。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上或钢管脚手架上。按总平面布置图位置架设。

10.2.3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其规格、线间距离等均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

10.2.4支线架设从配电箱引入出线应有套管,电线上进下出不能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支线绝缘,穿过道路电线采用钢质套管埋地,埋置深度大于60cm,并做好标记,并做好标记,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10.2.5配电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配合。金属外壳电箱应接地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配有380伏和220伏两种电压等级。施工现场电箱全部采用标准电箱并加锁。电箱外壳应有漆色和统一编号,所有施工现场配电箱由持证电工统一管理。

10.2.6施工现场的照明电压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施工现场?220伏

工作手灯?36伏

危险作业区?36伏

无触电保护措施的移动照明?36伏

工作狭窄场所?12伏

10.2.7照明导线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

10.2.8严禁私自接线,持证电工定期对此进行检查。

10.3、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按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挂牌(一机一牌)写明安全操作要求。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上下班做好交接班记录,下班关闭电闸。

10.4、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0.5.1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并建立防火档案,有关人员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纠正。

10.5.2加强职工防火教育,项目组要成立义务消防组,对公共安全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工作。

甘肃省静宁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篇4:多机塔吊作业时防碰撞措施模版

一、?编制说明

为确保施工过程中垂直运输作业的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生产必须保证安全”的管理方针理念,改善职业健康安全条件,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减少或降低员工及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二、工程和塔吊概况

1.项目建设位置及概况:本工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南站核心区,由两个塔楼(东塔,西塔)及中间裙房组成。东塔高度为113.050米,西塔高度129.850米,两个商业住宅裙楼高度为27.750米,东、西塔为框架核心筒体系,独立商业住宅楼为框架结构体系,出地面采用抗震缝分塔

2.塔吊概况:本工程采用2台塔式起重机,塔吊塔机位置根据分项工程的实际需要布置,塔吊施工和使用专项方案已审批。附着式塔吊型号分别为:TC7013、TC6517。

3.塔吊管理概况:塔吊已经安装经验收合格,处于使用状态。塔吊各项管理制度已经建立,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现场三级教育已经完成。

三、编制依据

1、结构施工图;

2、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JGJ《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JGJ33-2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5、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6、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建设部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8、GB508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9、GB10055-88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10、JGJ88-9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12、施工组织总设计;

四、安全防护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备、电路的安装和拆除由项目部持证专业电工进行操作,对塔吊、升降机、物料提升机上的各类电器进行保护接地和工作接零,并使用参数相匹配的漏电保护器,确保“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安全用电规定。

3、塔吊、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底部设置专用电箱,采用三相五线制,将保护零线从配电箱位置引出与大型机械可靠连接,并装设重复接地装置和防雷接闪器。

4、登高检修与保养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穿胶底鞋并将鞋底淤泥清除干净,系好安全带,工具应收入在工具袋内,地面有监护人,方可登高作业。

5、在驾驶室内安放二氧化碳灭火器,防止电路起火。

6、在作业前司机和指挥应对塔吊基础的地脚螺栓部位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吊装前的试吊。要求吊钩到地后再起吊,以便检验索具、吊钩的安全性能情况及作业人员操作、指挥的熟练程度,确认正常后才能吊装作业。

7、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随着大型机械使用中的自由摇晃所产生的螺帽松动现象,每周应对标准节螺栓有否松动进行检查。必需带电修理时,应有专业人员进行并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并派专人现场监护。

8、在开始作业之前,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按规定对塔吊做好班前检查工作,特别是保险和限位装置必须确保灵敏可靠;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有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与地面指挥人员约定好指挥信号的种类及有关事宜,塔司与指挥配合要默契,确保信号畅通;

4)查看前一班作业的各种记录(如检查、运行、安全记录等)发现问题及时作出

处理。

5)开始操作时,先鸣号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9、根据天气预报,在下雨天来临之前,对每个配电箱、用电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对各种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线路短路而引发事故。

10、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五、安全技术措施

1、凡参加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吊索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起吊前应认真检查所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若发现链条、钢丝绳、麻绳以及工夹吊具已达到报废程度,应立即停止使用,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3、垂直运输必须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适当的吊运方法,严禁超重,多塔操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

4、吊运物件时,必须待物件重心平稳。起吊大型物件时必须有明显标志(白天挂红旗,晚上悬红灯)。多种物件吊运前应先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吊运,散装物件必须采用专制的钢性吊桶。

5、使用三脚架应绑扎牢固。杆距相等,杆脚固定牢靠,不可斜吊。使用千斤顶必须上下垫牢,随起随垫,随落随抽垫木。

6、使用滚杠二端不宜超出工件底面过长,防止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人不准在物件倾斜方向一侧操作。钢丝绳穿越通道,应挂有明显标志。

7、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低,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得将物件长时间吊悬在空中。

8、严格执行塔吊“十不吊”规定。

①、在起重臂和吊运的重物下方,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②、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③?、细长的多根物件及构件,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不吊。

④?、锐口、棱角未采取防护措施不准吊。

⑤?

、零散物品不使用夹具、箱、笼、桶盛器的不准吊。

⑥?、埋入地下物件不准吊。

⑦、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⑧、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⑨、露天作业,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⑩、超载、歪拉斜吊不准吊。

9、起吊前应讲清起吊点和落吊点及运行线路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

10、起吊时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绷紧的绳子,如钢丝绳、链条等。吊运中发现捆缚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有侥幸心理。

11、翻转大型物体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对倾斜方向站立。

12、选用的钢丝绳或链条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等的夹角要适当,最大不能超过120°。

13、吊运物件如有油污,应将捆缚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

14、吊运大型设备或产品,必须有二人操作,并有一人指挥。在卸到运输车辆上时,要观察重心是否平稳,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时,才可松绑卸物。

15、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力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起吊,更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

16、吊运成批零星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桶、吊斗等工夹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稳,不使相互碰撞严禁超吊。

17、卸下吊运物件,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稳,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18、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工具擦净油垢做好维护保养,加强保管。

19、塔吊、升降机安装顶升加节,详见《塔吊安装及使用专项方案》和《升降机安装拆卸专向方案》,安装前,将租赁、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等等文件资料上缴项目安全科。安装完毕须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并报上级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后方可

使用。

20、大型机械安装、顶升、加节、拆卸现场必须设置警戒区域,作业前现场安装负责人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遇5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停止安装作业。

六、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由于本工程场地小,东侧北侧为道路,既要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又要保证作业现场及周围车辆人员的安全,而大型垂直运输机械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承担着大量材料吊运任务。由于使用频率高、时间长,人、机、物都有可能发生突发不利因素。为预防垂直吊装事故发生,保障人、机、物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降低垂直运输中的风险。制订本措施,以确保施工平安顺利。

(一)、制动器失灵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1、突然失灵:当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制动器突然失灵时,首先要进行一次点车或反向操作,并立即发出紧急信号,同时寻找物件可以降落的地点,如当时物件所处位置即可下落,就要把控制器手柄正常的操作方法转到下降速度最慢一档,使物件降落。决不允许让物件自由坠落。如果当时的情况下不允许直接降落物件,就要迅速地把控制器手柄逐级地转到上升速度最慢一档,千万不要一下子把控制器手柄转到上升速度最快一档。因为转矩变化大,会使过电流继电器触点脱开把电源切断,使重物立即自由坠落,造成吊运作业机械事故。

2、由电气引起的制动失灵:如果在点车或反向操作之后,重物仍在下滑,那末可以认为这种失灵现象是由电气方面原因造成的,遇上这种情况应立即拉下保护箱闸刀开关,切断电源,使制动合闸,把被吊物停住,然后查明原因,排除故障,避免事故发生。

(二)、失控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所谓失控,就是电动机处于通电情况下,控制器却失去了对机构正常控制作用。这属于操作不当引起的。此外,控制线路及电气元件的故障也会造成失控,如发现这一情况,必须立即发出警报信号,警告行人离开吊物下方,并查明原因迅速排除故障。

一、?多台塔吊作业的防碰撞措施

1、起重机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为防止塔吊的长臂与相邻塔吊的塔身相碰,部分塔机采用缩短臂长,以确保运行安全距离。

2、处于高位的起重机(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的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方向的间隙不得小于2m。

3、二台同样高度的塔吊,其起重臂端部之间,应大于4m,二台塔吊同时作业时,其吊物间距不得小于2m。

4、多台塔吊作业范围应设立警戒限位,防止碰撞事故发生。

5、多塔作业时,各机指挥要默契合作,不得在大臂交叉范围内同时吊运,要合理安排吊运时间,使各台塔吊能够充分利用各自空间工作。

6、高塔避让低塔:高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低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7、动塔让静塔: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8、空载让重载:两塔同时运行时,空载塔吊必须避让重载塔吊。

9、前臂让后臂:当作业半径内有其他塔吊后臂时,必须判断其运行方向,前臂避让后臂。

10、信号指挥员和塔司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作业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信号不清不准吊;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斜拉斜牵物不准吊;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准吊;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11、必须对塔式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工配备对讲机,对讲机要统一设定频道,并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12、信号工、塔司要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13、信号工在指挥过程中,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转臂过程,同时还须环顾相临塔机的工作状态,及时发出安全信息。

14、必须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塔帽顶端安装红色闪光灯和红色旗帜,在起重臂上还需安装使驾驶员看的清小车运行的照明灯。

15、停机时塔式起重机在回转范围内无障碍物的情况下,吊钩要起升到5米位置,

将小车回收到临近塔身10米处。起重臂按顺风源停置。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16、如遇突然停电或出现故障时,为使大臂不影响其它塔吊工作,减少碰撞危险。要用手动装置调整大臂朝向,在回转齿圈处设置障碍固定大臂,无手动回转装置只能及时先固定大臂,但周围塔吊要避让该塔。

四、防止物件坠落伤人防护措施

1、凡吊装作业半径范围内的建筑设施、临时工棚、行人通道采用双层防护隔离。

2、塔机长臂在半径范围内必须高于任何物体,不准伸出围墙外,确需伸出,应当对伸出区域设立转向限位警告标志,严格控制超越范围。

3、吊运物件控制规定线路,避免从人们头顶上经过,以防止物件坠落伤人事件的发生,施工人员应当主动避让吊物,严禁在吊臂下方站人。

4、遇5级以上大风、大雨、雷电时,应当停止吊装作业。

为了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开展经常性的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灌输安全生产知识,以确保垂直运输作业安全进行。?

篇5:多台塔吊作业防碰撞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是鞍山唯美林语——二组团施工项目,5#、16#-21#楼及二组团地下车库、三组团C区地下车库由鞍山市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唯美项目部所承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五台QTZ40塔吊做为垂直运输工具,由于建筑物密集,五台塔吊与其它组团塔吊比邻,塔吊臂交错,易发生碰撞。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安全生产,满足施工现场需要,避免塔吊之间相互碰撞,发生安全事故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有关技术人员研究协商,特制定多台塔吊作业防碰撞安全措施。1、多台塔吊同时作业定方向、定料场,合理安排材料堆放位置。在保证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同一作业区内多台塔吊同时作业时,旋转方向应按统一规定方向运转,严禁超出规定放置范围作业。2、根据现场规划实际情况,最大限度满足施工需要及确保安全施工规范要求,多台塔吊在同一区域作业必须确保按照统一部署,确定各自塔吊基座的位置。3、为避免多台塔吊同时作业时发生碰撞,安装时应将每台塔吊进行限高,相邻塔吊水平高低距离必须保证安全距离要求。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自己塔吊高度,影响相邻塔吊作业。4、塔吊司机和指吊工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室或交给非本机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室和作业区。5、塔吊司机不但要熟知本工程处塔吊的位置、高度、转向、安全距离,还要熟知周围相邻塔吊的情况。相邻和相近的多台塔吊同时作业时塔吊司机间应配备同一波频对讲设备,遇有情况,互相提醒,相互告知。6、塔吊司机与地面或作业层指吊人员,应采用有效通信设备进行对讲或手语、旗语指挥。7、根据施工现场的要求,一台塔吊应设一名司机,指吊工一名。8、塔吊司机应经常检查塔吊的各项机械性能的使用情况,经常对其进行保养与维护,并经常对力矩限位器、高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行程限位器和钢丝绳防脱槽、吊钩保险的灵活性、可靠性进行检查,并具备制动器失灵紧急处理的能力,不得带病进行吊装作业。9、塔吊司机工作中必须精力集中,加强对自己塔吊下人员及相邻塔吊使用情况的了望。视线不好或沟通不清时,不准吊装物品。待与指挥人员沟通清楚后,方可作业。严禁酒后上岗操作,作业时杜绝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10、相邻多台塔吊应保证低位的起重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身之间有2m以上的安全距离,高位起重机最低部件与低位起重机最高部位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不得擅自变更高度,应同步升高塔身。11、根据季节的变化,遇大雨、大雾、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不准进行吊装作业,对各种安全报警装置应经常检查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安全员,进行维修,不得随意拆卸安全装置。12、作业结束后,需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控制室门窗,下机后切断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13、安全员要经常提醒教育塔吊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1)吊物重量超出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2)信号不清不准吊;3)吊物下有人不准吊;4)吊物上有人不准吊;5)斜拉斜挂不准吊;6)散物绑扎不牢不准吊;7)埋在地下物体不准吊;8)吊物重量不明、吊索距不符合要求不准吊;9)零乱杂物无容器不准吊;10)遇大雨、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准吊。14、塔吊升降应符合下列要求;1)塔吊升降作业工程,应通知相邻塔吊司机注意了望,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专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严禁夜间升降作业。3)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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