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起重伤人管理方案模版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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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起重伤人管理方案模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6

一、工程概况:四川蓝光集团香瑞湖四期高层住宅5-1、6、7、8#楼工程地下室一层,上部为17~27层共四栋,建筑总高度56m~81.5m。由本工程体量大,工程采用四台塔吊、两台龙门架、四台施工电梯,故起重伤人为本工程重大危险源之一,为有效控制及防护本事故发生,特编制本专项措施。二、防止起重伤人管理目标:杜绝起重伤人事故发生。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组织设计、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等要求,塔吊安装、龙门架安装均应在施工之前做好安装方案,并经公司总工审批,报建设、监理单位备案。在施工过程中,理论结合实际,技术员随安装进度跟踪验算,并安排专业测量人员跟踪作垂直、水平检查并记录,发现异常立即暂停施工,及时查找原因,重新验算。起重机械运作过程中,由专职安全检查员李红元定期作施工机械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违规操作应立即制止并督促安全隐患整改。项目部还确定: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防止起重伤人专项措施,并按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起重作业人员、指挥工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三、防止起重伤人管理组织及职责:1、管理方案组织机构:2、职责:项目经理霍绍伟:为起重伤人事故第一责任人,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各管理人员的职责,协调各职责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相关职责人员进行防止起重伤人、违规操作巡查。项目技术负责人张中保:负责组织《防止起重伤人专项措施》的编制、修订,《应急预案》的编制、改进;监督各职责人员进行方案的执行实施;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安全员:监督起重班组执行措施,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对起重作业内容实施过程监控。技术员:协助编制防止起重伤人专项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方案对实施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并监督执行。施工员: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防止起重伤人专项措施,向施工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合预演工作。四、预防措施、技术手段:1、制定针对性强的施工技术方案,执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竖立正确的安全观念意识,配备合格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严密的过程监控。2、起重伤人涉及作业内容:塔吊安装、吊物;人货电梯安装、吊物等。3、起重伤人发生原因:操作规程制定不严谨,指挥人员指挥不当,吊物速度过快、起吊时下方站人、超负荷起吊、设备老化、吊索绑扎不当、吊点设置不当、吊具产品不合格、吊耳连接不牢等造成。4、参与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交底的要求和基本操作规程进行作业。5、对吊装区域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环境,要进行检查、清除或采取保护措施。作业周围是否涉及到主要通道、警戒线的范围、场地的平整度;作业中如遇大风怎么采取措施等不利条件都要准备好对策措施。6、做好吊装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如检查起吊用具和防护设施;对辅助用具的准备、检查;确定吊物回转半径范围、吊物落点等情况的准备工作。7、吊装中要熟悉和掌握捆绑技术,及捆绑的要点。应根据形状找中心、吊点的数目和绑扎点、捆绑中要考虑吊索间的夹角;起重作业人员在吊装过程中要选择安全位置、防止吊物的冲击、晃动、坠落伤人发生事故。8、起重指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准确、及时传递信号,起重工要对指挥发的信号、吊物的捆绑情况、运行轨道、起降的空间,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操作。多人捆扎时,只能由一人负责指挥。9、起吊作业前,应对机械进行检查,安全装置要完好、灵敏。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应先将吊物吊起离地20~50cm处停机检查,检查起重设备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吊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起吊。吊运中起降要平稳,不能忽慢和突然制动。五、实施进度计划项目内容进度计划应急预案本方案制定后日3内建立应急组织,义务救护人员培训本方案制定后日3内提供所需的物资及保持需求进入高空作业前3日内合施工过程防起重伤害检查与整改定期检查过程监控

篇2:伞钻起重梁安装安全措施

为保证施工安全,同时在不影响井筒正常施工的前提下组装伞钻起重梁,特编制本措施。

1、组装起重梁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调动,高空作业人员必须配戴保险带,并系在生根牢固的构件上。

2、使用电气焊时,井口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3、高空作业人员所带工具器必须用麻绳拴在生根牢固的构件上。

4、上人前,必须先检查竹梯是否牢固,并竖立牢靠。

5、电气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上岗。

6、安装过程中,井盖门打开时,严禁作业,待井盖门关闭后方可作业。

7、安装时,起重梁下方严禁站人。

8、吊装起重梁前,必须先检查小绞车各部件及钢丝绳是否完好。

9、吊装起重梁前,钢梁必须用钢丝绳系牢,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

10、起重梁与Ⅴ型井架梁及翻矸平台梁必须用U型卡卡牢,并焊实,焊缝不低于10MM。

11、安装结束后,必须把现场清理干净,电焊机停电,关闭氧气、乙炔后方可移动并摆放好,电缆及氧气、乙炔带盘放整齐。

12、以上各条安装人员认真学习签字后方可上岗,否则不予上岗。

唐口项目部

20**年4月23日

篇3:起重机械预防监控管理措施模版

分部/分项/工序/部位/活动塔吊、龙门吊、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拆和运行潜在事故危险倾覆倒塌/起重伤害目标防止倾覆倒塌/起重伤害事故的发生主要管理方案及技术措施1、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1994、《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ZBJ80012-89、《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6067-1985、《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1996、《高空作业车机械安全规则》JG5099-199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13329-91、《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1985、《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2-2009、《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4-2009等法规规范,与相关方(起重机械安拆等单位)签定安全协议,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并组织落实、实施;2、进行塔吊、施工电梯、龙门吊安装拆除前,要制定安拆方案,审批后实施,安装拆除作业要由具备资格的施工队伍进行,并严格监控,防止违章作业,并按程序规范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特种设备按规定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定期检定;4、起重工、信号工等操作人员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5、确保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临时解除未恢复之前不得运转作业;6、合理选择使用合格的起重索具和吊具,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严禁拼装设备和超负荷使用,因工程需要必须超负荷使用时,应经精确计算,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总工签字,有关部门批准后并在有关部门监护下,方可实施;7、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标准进行安全检查、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实施单位各架子队、各施工班组监控部门安质部、工程部、物设部起止时间塔吊、龙门吊、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拆和运行全过程

篇4:起重设备装拆安全监理方案

一、工程特点

本工程位于位于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植物园北向基地,西邻万家丽路,南接板塘路。总用地面积131440.25m2,净用地面积103871.9m2,其中一期净用地面积30969.4m2,由十栋高层住宅组成。

建筑面积:约76502平方米。

分为四个标段,分别由四个施工单位负责施工:

一标段(1#栋、2#栋住宅楼)建安施工单位:建工集团一公司;

二标段(3#栋、5#栋、7#栋住宅楼)建安施工单位:省建工集团;

三标段(4#栋、6#栋、8#栋住宅楼)建安施工单位:北山建筑公司;

四标段(9#栋、10#栋住宅楼)建安施工单位:湖南望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各标段均布置两台塔吊共8台塔吊,因此,起重设备的安全监理非常重要。

二、安全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3、《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条文说明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7、《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5972-86)

8、《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85)

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

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11、监理合同

三、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吊)和物料提升机是建筑工地上应用较为广泛的垂直运输机械,目前塔吊和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使用等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章操作,管理不到位、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上岗、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特别是在城镇中人员密集地区,塔吊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十

分严重。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建设部颁发的《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JGJ33-2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塔吊等起重设备进行安全监理。

为此,监理部特设立电气、设备安全监理小组,归总监理工程师直接领导:

四、起重设备装拆及使用安全监理

本工程主要大型起重设备是塔吊。

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塔吊实行备案证和单机备案卡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塔吊必须办理备案手续,取得《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及单机备案卡。监理人员应认真核查以下资料:

1.1核查塔吊是否具有省建设厅颁发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及单机备案卡(随机携带);一机一证,未经备案的塔吊或设备与备案证不相符的塔吊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1.2核查塔吊是否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加盖生产制造厂公章;设备满10年,必须每年出示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合格报告单,年满15年的塔吊,私自拼装的塔吊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塔吊装拆施工方案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实施。

3塔吊装拆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监理人员应做好以下安全监理工作:

3.1检查塔吊的平面布置位置是否合理,与高压线路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表4.1.4的规定,若安全距离过小,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绝缘隔离安全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施工现场若有多塔作业,两台塔吊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不小于2m;塔吊作业半径有重叠时,必须制定可靠的防碰撞安全技术措施。

3.2检查塔吊基础的类型、几何尺寸及地脚螺栓的埋深是否按照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施工;若查无资料时施工单位对塔吊基础进行设计计算是否满足抗倾翻的稳定性要求,地脚螺栓的锚固力是否大于上拔力。检查浇注基础的砼强度等级是否符合JGJ33-2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第4.4.2条不低于C35的规定。塔吊基础应设置排水沟和积水井,保证排水畅通并及时抽取积水。

3.3按照JGJ33-2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塔吊的装拆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必须要有专人指挥和监控,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装拆作业。塔吊装拆人员进行作业时往往会凭经验进行操作,在安装(特别是顶升)、拆卸过程中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监理人员应检查装拆作业人员在施工前是否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加强对装拆现场的巡视,检查安装或拆卸单位的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是否到位,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已审批的施工方案作业,是否遵循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违反安装及拆卸工艺。

3.4塔吊超过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独立设置高度后必须安装附墙装置,监理人员要检查附墙装置是否牢固可靠,并满足塔身垂直度的要求。

3.5监理人员在进行塔吊的安全监理中,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盲干或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暂时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应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塔吊安装、加节、拆卸过程旁站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a、安全监理应在安装拆卸前认真审批塔吊安装、加节、拆卸施工方案;

b、在塔吊安装、加节、拆卸过程中安全监理要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c、安全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在塔吊安装、加节、拆卸过程中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安装区域周围设置警戒区,安装及拆卸作业区内禁止闲人逗留;

d、安全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塔吊专人驾驶,专人指挥,相互配合,确保安全生产;

e、安全监理应监督高处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

f、安全监理应会同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认真检查吊装用的钢丝套、卡环,督促其严格按更新标准及时更新;

g、安全监理应会同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认真检查各连接螺栓、锁轴,发现损坏、疲劳、开裂的要督促其及时更新;

h、安全监理要督促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认真检查紧固严密液压顶升系统各部分管接头;

i、安全监理要督促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拆除影响安全作业的电线,检查电缆电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电机接线是否正确,各行程开关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j、安全监理要会同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检查塔吊设备是否有完好的接地设施,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姆;

k、安全监理应会同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定期检查塔吊设备,确保安全装置良好有效,如起重限制器、力矩限制器、度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和吊钩保险,卷筒保险装置;

l、待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安全监理方可允许施工单位下一道序作业。

4塔吊验收备案核查塔吊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进行自检并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监理应认真进行以下核查工作:

4.1核查塔吊安装单位是否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交底和办理验收签字手续。

4.2塔吊在验收前应经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监理人员应注意核查是否具有检测合格报告。

4.3塔吊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应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将安全登记证置于该塔吊的显著位置;监理人员应注意核查塔吊的登记备案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4.4操作使用塔吊的司机、信号指挥工、起重工(此3人不得重复)属于特种作业人员,需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监理人员要核查其证件是否符合要求。施工单位报验塔吊操作使用人员的证件往往与现场作业人员不相符,监理人员在进行巡视检查时,应不定期的核查现场塔吊操作使用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五、塔吊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1、塔吊司机及指挥(信号工)必须经劳动监察主管部门培训合格,领取操作证方可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司机酒后或带病上岗作业。工作时间必须穿好工作鞋、工作服。

3.作业前应检查:

①交接班记录,妥善处理上一班次遗留的问题;

②检查输电电缆有否脱落或破皮及电源电压是否正常;

③检查制动器、限位器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

④检查吊钩、吊具钢丝绳及滑轮组是否有异常;

⑤经检查发现有障碍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4.司机应与其他工作人员密切配合,作业时要听从信号员指挥,未给信号前不得开机作业。如指挥信号不明或多头指挥和指挥错误,司机有权拒绝作业。抵制违章指挥。

5.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有故障,不管当时是否影响工作,均应立即停机排除,严禁起重机带病运转。

6.起吊重物前,司机应注意重物挂钩情况,不得起吊未挂好、绑扎不牢固的重物及散碎无容器的物件,在起升较重的物体时,先吊离地面确认重量后方可起吊。

7.不得起吊粘住地面或被其它物件压住的重物。

8.严禁斜拉斜挂,不得用小车行走或转台回转来拖动地面重物或车辆。

9.严禁吊钩落地面,保持钢丝绳处于张紧状态,以免打绞。

10.司机必须对本机的保养工作负责,保持整机清洁,认真检查。

11.同一工作场地有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作业时应注意对方的运转,严格遵守多机作业措施。指挥信号员要密切配合,以避免发生意外。

12.司机必须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好运转情况记录或维修等交接班记录。

13.遇大风(6级以上)雨天气,必须停止作业。

14.指挥信号员进入工地穿好工作鞋,戴好安全帽,精神集中从事专项指挥工作。

15.指挥人员作业中,必须位于司机听力或视力所能及的明显处,不允许进入司机盲区和隔音区指挥。

16.作业中,如果吊物位置不能保证安全时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安全规定时,指挥人员应拒绝指挥作业。

17.工作结束时,应将吊钩升至接近吊臂,并将小车接近塔身,旋转吊臂于顺风方向。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下班。

篇5:塔吊起重工程安全预防控制措施

1、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2、塔吊必须由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3、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并向上固定好,重点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5、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7、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8、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牢固后方可起吊。

10、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1、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2、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

13、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14、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15、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吊钩、小车应移到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须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16、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17、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A、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心必须移至规定位置。

B、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C、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D、顶升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应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E、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他作业。

F、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H、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距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18、履带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A、地面必须平坦、坚实,起重机工作、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操作前左右履带板应全部伸出。

B、竖立塔身应缓慢,履带前面要加铁楔垫实。当塔身坚到90度时,防后倾装置应松动,塔身不得与防后倾装置相碰。

C、严禁带负荷行走,空车行走时塔身应稍向前倾,行驶中不得急转弯及旋转上体,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D、作业结束后,应将塔身放下,并将旋转机构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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