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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6

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工程都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为确保施工安全,制定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工程安全预控措施。

1、施工前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3、对于深基坑(槽)、高切坡、桩基(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高切坡是指岩质边坡超过30m、或土质边坡超过15m的边坡。)除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外,并应组织专家审查。

4、基础施工必须要有操作性强的支护方案,且必须经上级审批。

5、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必须有防护措施。

6、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相邻建(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应组织排水,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开挖低于地下水的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时,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7、坑槽开挖设置边坡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基坑(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支撑要牢固不变形。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8、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各类施工机构距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的支护、土质情况确定,并不得小于1.5m。

9、基坑(槽)作业时,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攀登设施及专用通道,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模板、脚手架等临时设施。

10、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

11、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施工时,应根据地质勘察资料编制施工方案,由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施工时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爆破施工时,应防止爆破震动影响边坡稳定。

12、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内造成边坡塌方或土体破坏。基坑(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槽)壁的稳定情况。

13、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施工及模板作业时,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14、深基坑特别是稳定性差的土质边坡、顺向坡,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诱发因素,提出预案措施。并组织实施。

篇2:凿井降水基坑支护工程具体质量保证措施

凿井降水、基坑支护工程具体质量保证措施

(一)凿井降水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每台钻机施工由工程技术人员、技工、普工组成管理小组,从施工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成孔钻进时,由工程技术人员及当班技工随时检查孔斜、钻孔尺寸,以保证控制孔斜在0.5%以内,孔径不小于600mm。井管焊接时保证井管的连接可靠,不虚焊。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地层情况分层填不同的滤料,分层填砾必须测准深度,砂层位置地段的井壁管用缠丝管,如果砂层较厚,井壁管外用纱布进行第二次缠丝。降水井施工时,每班技工应作洗井记录,工程技术人员随时抽查监督,保证洗井时间,满足含砂量不大于1/10000,满足出水量不低于邻近井的出水量,以确保抽水设备正常运行及井的正常使用时间,最终满足基坑开挖的需要。

每台钻机交班时,应检查钻机运转情况,清除机械隐患。电工应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用电电路情况,以确保用电安全。

(二)基坑支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⑴、建立好质量管理体系。由总工程师进行技术把关和方案的审查,现场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和责任工长组成质量管理小组,做到质量管理人员职责清楚、责任分明、层层把关。

⑵、施工前各级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经讨论通过后逐级进行书面的或口头的技术交底,将各工序施工的依据,施工的要点,质检标准以及有关的注意事项,交底到班组。

⑶、每一道工序严格按现有的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管理,由施工工长负责监督完成,并由工程技术人员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检查桩位、成孔直径和深度、护壁厚度、砼标号、钢筋间距和搭接长度等。每道工序经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⑷、用于工程上的原材料,必须按照质检标准中《质量保证资料》所规定的核查项目和要求,进行入场的检查试验,必须有材料证明书和试验报告,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

⑸、定期对变形监测点进行观测,特别加强雨天和雨后的监测,并对各种可能危及支护安全的水害来源仔细观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⑹、为确保施工安全,要求降水深度低于施工面,降水井施工必须确保施工质量,严格控制出砂率,避免因大量出砂引起沉陷,危及基坑及四周建筑物的安全。

1、悬臂桩支护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⑴、桩位质量控制措施

根据甲方提供的坐标控制点,放出各个轴线控制点,并将此控制点做为永久性轴线控制点,桩位施工容许差±10mm,桩孔垂直度容许偏差小于3‰L(L为桩长)须每段检查、发现偏差随时纠正,确保位置正确。

⑵、砼护圈质量控制措施

浇筑砼过程中,采用人工四周均匀下料,从上而下,边浇、边捣。砼经浇筑完毕后,再用锤球吊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待护圈砼养护12小时后拆模。拆模采用手锤振动上拔,避免重力振动。

⑶、钢筋制作质量控制措施

①对进场的钢材要严格把好质量关,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和复检报告,按品种、规格分批号验收。焊接时,必须按规定随机抽取试件,以做抗拉、抗弯试验。

②检查钢筋直径、根数、间距、位置及安放方向是否与图纸相符。钢筋的接头位置及搭接长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钢筋表面是否清洁。钢筋是否端直。

⑷、砼浇筑质量控制措施

①砼浇筑工作在隐蔽工程手续齐全之后方可进行。

②浇筑商品砼时,应严格控制进场商品砼的材质,据砼方量或部位按要求取砼试件送检。

③商品砼浇注时应边浇、边捣,浇筑过程中应特别注意砼的离析,及控制好砼的塌落度。桩身上部(6m以内)应每浇注厚1.5m左右,应用振捣器振捣密实。

④施工联系圈梁砼前,桩顶的浮浆应凿除,并清理干净。

⑤混凝土应连续灌注,每根桩的浇注时间不得大于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⑥在桩芯及联系梁砼浇筑完毕2小时后,用草垫覆盖砼,并定时浇水养护,以防砼出现裂缝。

⑸、重要部位控制措施

根据空间效应理论,确定出变形敏感护壁段,在此部位测放桩位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施工参数,减小桩间距,在基坑边角变形不敏感段,可适当增加桩间距,保证基坑的稳固安全。

2、土方开挖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①本工程土方施工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及GB50202-20**规范中土方工程的要求进行施工,严禁盲目、违规操作。

②在挖土前,应做好地面的排水工作及防雨措施。

③土方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及边坡坡度。

④土方开挖的质量应符合以下标准:标高允许偏差-50

篇3:降水基坑支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降水及基坑支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安全保证措施

1.1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操作规程和本施工组织设计。

1.2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上岗,爬高必须系安全带。

1.3受建设方、监理公司及治安部门对现场质、治安、环卫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4场供电线路的设计、安装要合理、牢固,移动性用电设备必须用电缆供电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主电线路必须由专职工员负责,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推、拉闸刀。

1.5续照明电灯必须用低压供电,严禁使用220V交流电手灯。

1.6压线正下方严禁施工,在其下方两侧施工时,与高压线距离不得小5m。

1.7坑上口按安全要求搭设基坑围栏。

2、文明施工措施

2.1工地主要入口要设置大门,门旁必须设立明显的标牌,标出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和工程负责人姓名。

2.2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责任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清整齐.

2.3施工现场场地平整,道路坚实畅通,桩孔施工完后及时灌注混凝土.清除积土和多余混凝土.

2.4施工现场临时水点应由专人管理.不得有常流水常明灯.

2.5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办公、民用用房、仓库、料场,临时上下水管道及照明动力线路,要严格遵循有关规定及施工设计确定的施工平面图布置,搭设整齐。

2.6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

2.7混凝土在运输、灌注过程中,不洒、不漏、不剩,灌注孔位周围要有垫板,丢洒在路上、孔位附近的混凝土及时清理。

2.8施工现场不准乱堆垃圾及余物,应在适当地点设置监时堆放点,并定期清运或外运渣上、垃圾及流体物品,并要采取遮盖防漏措施。

2.9在钢筋制作场地、钻孔施工场地等处设置告示板,注明主要施工数据,以便于监督和检查。

2.10施工现场设置宣传标语和黑板报,并适时更换内容,做到鼓舞土气,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2.1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胸卡和安全帽,严格穿插鞋、凉鞋、高根鞋及带钉后根鞋,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2.12现场使用的钻机、钢筋加工机等应按平面图位置摆放,遵守机械安全技术规程,经常保持机身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的标记、编号明显,安全装置可靠。

2.13清洁机械排出的污水要有排放措施,不得随地流淌。

2.14所有机械必须根据的性能,分期分阶段定期检修、保养,并记录备案。

2.15建立健全机械设备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操作证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奖罚制度。

篇4: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基坑支护、降水及土方开挖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降水作业

1.1本工程地下水位-5.00m,基坑开挖深度最大为-14.500m,远远低于地下水位,根据施工区域内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开挖范围和深度,以及防坍防陷防流砂的要求,采用井点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期间必须监测地下水位,并保证地下水位经常低于开挖底面1.5m以上。

1.2在第一个管井井点或第一组轻型井点安装完毕后,应立即进行抽水试验,如不符合要求,应根据试验结果对设计参数作适当调整。

1.3在降水期间,定期进行沉降和水位观测并作出记录,并应经常观测并记录水位,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基坑支护

2.1根据本工程《基坑工程施工方案》,基坑支护方式采用桩锚支护体系,局部与酒店相连处因桩机不能就位,采用钢管桩。

2.2基坑周围严禁超堆荷载。基坑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土质情况确定。

2.3基坑作业时,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2.4采用灌注桩作基坑开挖的支护结构,按照有关桩基础施工的规定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灌注桩作挡土墙,宜按间隔跳打(钻)的次序进行施工。

2.5采用锚杆喷射混凝土作桩间护壁,为基坑开挖的支护结构,其施工安全和防尘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2.5.1施工前,应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认真检查和处理锚喷支护作业区的危石。施工中应明确分工,统一指挥。

2.5.2施工机具应设置在安全地带,各种设备应处于完好状态,张拉设备应牢靠,张拉时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夹具飞出伤人。机械设备的运转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

2.5.3锚喷支护必须紧跟工作面;应先喷后锚,喷射混凝土厚度应为50mm,喷射作业中,应有专人随时观察土体变化情况。

2.5.4施工中,应定期检查电源电路和设备的电器部件;电器设备应设接地、接零,并由持证人员安装操作,电缆、电线必须架空,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确保用电安全。

2.5.5喷射机、水箱、风包、注浆罐等应进行密封性能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5.6喷射混凝土施工作业中,要经常检查出料弯头、输料管、注浆管和管路接头等有无磨薄、击穿或松脱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5.7处理机械故障时,必须使设备断电。向施工设备送电前,应通知有关人员。

2.5.8喷射作业中处理堵管时,应将输料管顺直,必须紧按喷头防止摆动伤人,疏通管路的工作风压不得超0.4MPa。

2.5.9向锚杆孔注浆时,注浆罐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砂浆,以防罐体放空,砂浆喷出伤人。

2.5.10施工中,喷头和注浆管前方严禁站人。喷射混凝土作业人员工作时,宜采用电动送风防尘口罩、防尘帽、压风呼吸器等防护用具。

2.5.11锚喷作业区的粉尘浓度不应大于10mg/m3。

2.5.12防尘措施,锚喷支护施工中,宜采取下列方法减少粉尘浓度:①在保证顺利喷射的条件下,增加骨料含水量;③在喷射机或混合搅拌处,设置集尘器;④如粉尘浓度较高,应设置除尘水幕;⑤加强作业区的局部通风。

2.6检验锚杆锚固力应遵守下列要求:①拉力计必须固定可靠;②拉拔锚杆时,拉力计前方和下方严禁站人;③锚杆杆端一旦出现缩颈时,应及时卸荷。

2.7预应力锚索的施工安全应遵守下列要求:①张拉锚索时,孔口前方严禁站人;②拱部或边墙进行预应力锚索施工时。其下方严禁进行其他操作;③对穿型预应力锚索施工时,应有联络装置,作业中应密切联系;④封孔水泥砂浆未达到设计强度的70%时,不得在锚索端部悬挂重物或碰撞外锚具。

2.8基坑顶四周地面找坡至雨水排水沟,坑壁(边坡)处如有阴沟或局部渗漏水时,必须设法堵截或引出坡外,防止边坡受冲刷而坍塌。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内造成边坡土体破坏。

2.9雨后加密对边坡及周边建筑物的沉降及位移观测频次,及时分析雨水对它们的影响,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分析,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使基坑不发生意外破坏和变形,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3土方开挖作业

3.1基坑开挖上口线东西方向长约166m,南北方向长为101m。槽底标高:与酒店相连处13轴~15轴范围内为从-14.500m至-8.300m渐变阶段,其余部分为-8.300m。基坑开挖面积约为16400m2,坑底面积约为14000m2,土方量约为11.2万方,加上护坡桩施工产生的土方,土方量共计12万方。土方施工特点:开挖面积大,土方量大,基坑深。

3.2采用机械挖土,采用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脚底的操作方法,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

3.3土方开挖后,按照现场安全防护要求在基坑的周围搭设安全保护栏杆,避免人员坠落坑中,造成工伤。施工中禁止向基坑内投掷物品,以免砸伤槽底施工人员。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3.4基坑内局部土方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

3.5开挖深度超过1.5m,应设人员上下坡道和爬梯,以免发生坠落,开挖深度超过2m的,必须在边沿设两道1.5m高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3.6坑边开挖线1700mm以外用红白相间的φ48钢管设1.5m高的护身栏,上杆距地1.45m,下杆距地0.6m,立杆间距为3m,和桩顶梁上预埋钢筋焊接,外侧满挂密目网,下口设扫地杆封严。

3.7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检查边坡是否有裂缝,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一切作业,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3.8开挖土方时,应有专人指挥,防止机械伤人或坠土伤人,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工作。

3.9基坑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3.10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

3.11挖土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3.12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

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放坡或支撑处理,并注意支撑、防护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作,有护坡桩和护坡墙的基坑在开挖时,定人定时对边坡进行监测。

3.13基坑四周应设安全栏杆,人员不得趴在栏杆上往坑底看;抛掷物料工具。

3.14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开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攀边坡上下;

3.15用手推车运土,应先平整好道路,不得放手让车自动翻转;

3.16基坑清土时,应从中央开始,退向坑边,已清理好的地方不再上人,浇筑混凝土时,施工人员可站在木板上操作,尽可能减少对基底土的扰动;

3.17重物距边坡应有一定距离,汽车不小于3m,起重机不小于4m,土方堆放不小于1m,堆土高度部不超过1.5m,材料堆放应不小于1m;

3.18挖土机也按规定离坡边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造成翻车事故,一般距离不小于1.5m。

篇5:支护结构对基坑挖土降水要求

支护结构对基坑挖土和降水的要求

基坑的挖土和降水一定要按照支护结构设计的工况进行,不能随心所欲,为保证支护结构的安全,对挖土和降水有下述规定:

1土方开挖不再编土方开挖方案。

2严格遵守先撑后挖的原则,即挖土至支撑标高,一定要待支撑加设并起作用后,再继续向下挖。挖土方式一定与支护结构设计工况吻合。

3土方开挖分层、分段、对称地进行开挖,使支护结构受力均匀。控制相临开挖段的土方高差,防止因土方高差过大,产生推力使工程桩位移或变形。

4挖土机械禁止直接压过支护结构的支撑杆件,必须跨越时,支撑杆件底部用土方填实,并用走道板架空。

5挖土机的进出口通道铺设路基箱扩散压力,必要时局部注浆或作水泥土搅拌桩加固地基。

6挖土期间基坑边严禁大量堆载,地面堆载数量绝对不允许超过设计支护结构时采用的地面超载值。

7土方开挖前先进行基坑降水,降水深度宜控制在坑底以下500mm,绝对避免降水影响到支护结构外面,造成基坑周围地面产生沉降。

8在基坑开挖期间,要每天量测抽水量及坑内、坑外地下水位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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