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室煤场监磅员岗位责任制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调度室煤场监磅员岗位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煤场调度监磅员在调度室的领导下,服从煤场管理员的日常工作管理,积极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并负直接责任。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调度监磅员负责运煤车辆、进矿材料空、重车过磅的全程监督,并按要求签字;空车上磅前要问清提货单的票名及时准确的通报给微机操作员;监磅员在确认地磅显示屏数字为零后,方可示意需过磅的车辆上磅;对随意上磅的车辆,监磅员必须坚决制止,对制止不听的应立即与保卫科煤场负责人联系,由保卫人员出面制止。

第2条:车辆上磅后监磅员在两侧查看车轮是否全在磅上、车辆有无配重物;然后示意司机下车并确认其双手(未持任何物品)在视线之内后,才能向微机操作员准确上报车号,过磅完毕听到磅房铃声后,示意车辆下磅。

第3条:监磅员每天上班前询问操作员地磅的完好和准确情况,确认一切正常方可使用;下班后要把地磅上下和两侧的浮煤清扫干净,保持卫生整洁。

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及各项规定。

二、责任追究

监磅员要忠于职守,不徇私情。违反规定按《企业管理制度》煤炭库存、销售、发运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由保卫科煤场负责人、煤场管理员监督执行。

篇2:运输工区调车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运输工区调车工是运输工区运输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职工作岗位上安全生产工作。运输工区调车工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运输系统、三大规程,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执行矿规、矿纪,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精力充沛,服从领导,服从分配,严格按照“三大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规定进行操作。

第2条调车工应熟悉所使用设备设施的性能、结构、原理、使用安全注意事项,并会一般性的保养维护和故障处理。熟悉运输系统和轨道线路布置情况,熟练掌握各运输环节和管理制度,头脑清晰,精力充沛,责任心强。

第3条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班要详细交代本班车辆运行状况、出煤状况及机车运行区段有无人工推车或临时施工项目,若交班交代不清接班人应拒绝接班。

第4条负责井下电机车的调度工作,电机车不经调车工同意禁止出入任何位置,严禁不联系进出车。

第5条负责拉出的原煤、次煤矸石的统计、记录并上报调度室,保证各区队的车皮能及时供应、物料及时运送。

第6条监督电机车司机进出车及挂接车数是否按规定执行,及时制止不经允许的人工推车。

第7条严格按章作业,杜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积极排查工作区域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第8条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离岗,确需离岗时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并由班长以上或熟练人员代替。

第9条按时完成各项临时性任务。

第10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1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运输工区调车工罚款直至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依照、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抽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2条运输工区调车工对井下电机车行驶路线负直接责任。

第13条运输工区调车工对井下拉出的原煤、次煤矸石的统计数量负责,保证各区队的车皮能及时供应、物料及时运送。

第14条运输工区调车工对井下电机车司机进出车及挂接车数是否按规定执行,及时制止不经允许的人工推车负直接责任。

第15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篇3:洗煤离心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离心机司机是离心机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者,在生产班长的领导下,对离心机在本班的安全运行负责。离心机司机必须掌握洗煤厂离心机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离心机司机必须保证离心机的安全运行。

一、岗位职责

第1条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煤厂安全规程》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并认真进行学习,根据制定的所辖安全实际防范措施进行实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章作业。

第3条时时观察离心机的安全运行情况,及时处理生产中的各类问题,协调好本岗位与其它岗位之间的各项工作的配合。

第4条参加本班组班前、班后会,及时对离心机存在问题提出主导性意见,制定本班离心机安全运行措施,并负责实施,同时认真做好记录。

第5条及时联系班组维修人员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第6条负责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并按规定接受领导的考核。

第7条离心机司机要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第8条熟悉本岗位离心机的工作原理、构造、技术特征、零部件的名称和作用及有关电气基础知识。

第9条熟练掌握本岗位设备的开、停车程序和操作方法。并具有检查、分析、防止和排除故障、进行自检自修的基本技能。

第10条运行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电机温度、离心机的轴承温度、风压、电机电流,确保机器处理正常运转状态。

第11条利用停车时间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处理运行中出现和停车后检查出的问题。

第12条离心机运转时轮轴不得串动,轴瓦温度不应超过65-70℃。

第13条进行本岗位安全措施及通用措施的实施。

第14条离心机司机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同时接受领导的检查。

第15条及时参加本岗位的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本人的按章作业意识。

第16条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实施事故防范措施。

第17条负责进行离心机岗位质量标准化的实施工作。

第18条工作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第19条按“四无”、“五不漏”要求,搞好设备和环境卫生。

第20条按规定填好工作日志,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责任追究

第21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离心机司机相应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

(二)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汇报及采取措施的;

(三)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22条本岗位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离心机司机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23条在本岗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离心机司机不参加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本岗位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

第24条离心机司机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和洗煤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给予离心机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25条对本岗位的安全及设备的运行情况负直接责任,否则,据情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26条及时参加安全学习、班组安全教育,未参加安全教育,离心机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27条本岗位在矿、厂组织的验收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离心机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28条操作失误导致本人或其他职工受伤害或者损失的,给予离心机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29条参加本岗位的事故分析、“三违”分析不认真,本岗位接连发生同类事故或经常不按章作业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30条未有效实施事故防范措施的,离心机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31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离心机司机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离心机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32条本班内不与其它岗位进行协调工作而出现事故,给予离心机司机相应的处罚。

篇4:基建办预算员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职责

第1条在基建办主任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政策。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第2条熟悉和掌握施工图纸、施工资料、法律法规文件及定额的相关内容、规定,做好施工图预算,为工程发包提供基础资料;

第3条参与招标合同签订等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参与进度计划及资金计划的编制工作;

第4条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现场施工情况并参加工程验收收集与结算有关的资料,为竣工结算做好准备工作;

第5条做好材料、机械、人工的消耗计划,审批进度款拨付计划,科学合理地控制投资;

第6条经常做市场调查、掌握机械、材料的市场动向及行情,审批机械、材料价格,为竣工结算积累资料;

第7条具体负责办理竣工结算;

第8条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及保密工作。

第9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矿井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不能及时的得到落实、或因工作不力给企业造成损失,将按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

篇5:调度室机台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台调度员在值班副主任及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当班生产、安全调度各种资料记录、通讯接听,上传下达各级领导调度指令。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避灾路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必备知识。

一、岗位责任

第1条按时参加调度班前会,接班前为矿值班领导提好水,做好服务及室内卫生工作。

第2条每班不少于2次电话询问各掘进迎头、采煤工作面施工情况,及变电所、泵房、煤仓上下口等,并有记录。

第3条电话调转要及时,特别是在现场出现重大问题电话要及时记录,内容要全面,并向矿值班领导、值班主任、矿相关领导立即汇报。

第4条做好矿值班期间的活动动向和考勤,对请假条做好记录,并严格执行矿值班领导签字手续。

第5条每班次与信息办不少于2次的电话联系,负责班后提升车数校对及汇总工作,并做好井下考勤人员的录入及核对、班中餐统计工作,做到准确无误。

第6条值夜人员负责班中餐(旬)统计,每月底负责班中餐、下井人数统计报表打印工作(一式两份)。

第7条做好干部下井电话监听和电视监控工作,有电话通报信息现象,及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二、责任追究

第8条矿井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台调度员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汇报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事故记录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9条当班期间对现场反馈的信息,不及时汇报矿值班领导及值班副主任,而影响安全生产的负直接责任。

第10条当班期间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要问题无记录或记录不全,负直接及主要责任,

第11条当班期间各种台帐漏填、记录不清、数字不清晰、上传下达各级领导调度指令不及时,负直接及主要责任。

第12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于机台调度员行政处分、经济罚款,追究刑事责任。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