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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事故分类原因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5

建筑工程常见安全事故类型及其原因

建筑工程常见安全事故的类型

一、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1。按事故的原因及性质分类

从建筑活动的特点及事故的原因和性质来看,建筑安全事故可以分为四类,即生产事故、质量问题、技术事故和环境事故。

(1)生产事故

生产事故主要是指在建筑产品的生产、维修、拆除过程中,操作人员违反有关施工操作规程等而直接导致的安全事故。这种事故一般都是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发生的次数比较频繁,是建筑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之一。目前我国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主要是针对生产事故。

(2)质量问题

质量问题主要是指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或施工达不到要求等原因而导致建筑结构实体或使用功能存在瑕疵,进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在设计不符合规范标准方面,主要是一些没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私自出图和设计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在施工达不到设计要求方面,一是施工过程违反有关操作规程留下的隐患;二是由于有关施工主体偷工减料的行为而导致的安全隐患。质量问题可能发生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在建筑实体的使用过程中。特别是在建筑实体的使用过程中,质量问题带来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如果在外加灾害(如地震、火灾)发生的情况下,其危害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质量问题也是建筑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之一。

(3)技术事故

技术事故主要是指由于工程技术原因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技术事故的结果通常是毁灭性的。技术是安全的保证,曾被确信无疑的技术可能会在突然之间出现问题,起初微不足道的瑕疵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很多时候正是由于一些不经意的技术失误才导致了严重的事故。在工程技术领域,人类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技术灾难,包括人类和平利用核能过程中的俄罗斯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美国宇航史上最严重的一次事故-“挑战者”号爆炸事故等。在工程建设领域,这方面惨痛失败的教训同样也是深刻的,如1981年7月17日美国密苏里州发生的海厄特摄政通道垮塌事故。技术事故的发生,可能发生在施工生产阶段,也可能发生在使用阶段。

(4)环境事故

环境事故主要是指建筑实体在施工或使用的过程中,由于使用环境或周边环境原因而导致的安全事故。使用环境原因主要是对建筑实体的使用不当,比如荷载超标、静荷载设计而动荷载使用以及使用高污染建筑材料或放射性材料等。对于使用高污染建筑材料或放射性材料的建筑物,一是给施工人员造成职业病危害,二是对使用者的身体带来伤害。周边环境原因主要是一些自然灾害方面的,比如山体滑坡等。在一些地质灾害频发的地区,应该特别注意环境事故的发生。环境事故的发生,我们往往归咎于自然灾害,其实是缺乏对环境事故的预判和防治能力。

2。按事故类别分类

按事故类别分,可以分为14类,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透水、爆炸、中毒、窒息、其他伤害。

3。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可以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类。

二、伤亡事故

1。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的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件。当前伤亡事故统计中除职工以外,还应包括企业雇用的农民工、临时工等。

2。建筑施工企业的伤亡事故,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危险有害因素的影响而造成的工伤、中毒、爆炸、触电等,或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各类伤害。

3。根据国务院1991年3月1日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伤亡事故分为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三人以上)。

4。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把伤亡事故分为,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建筑工程最常发生事故的类型

根据对全国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建筑业伤亡事故率仅次于矿山行业。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事故,为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五种事故,近几年来已占到事故总数的80%~90%以上,应重点加以防范。

建筑工程常见安全事故的原因

一、人的不安全因素

人的不安全因素可分为人的不安全因素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两大类。

1。个人的不安全因素

?(1)心理上的不安全因素,是指人在心理上具有影响安全的性格、气质和情绪,如懒散、粗心等。

?(2)生理上的不安全因素,包括视觉、听觉等感觉器官,体能、年龄及疾病等不适合工作或作业岗位要求的影响因素。

(3)能力上的不安全因素,包括知识技能、应变能力、资格等不能适应工作和作业岗位要求的影响因素。

2。人的不安全行为在施工现场的类型

(1)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在机器运转时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11)没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包括:

(1)防护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

(4)施工生产场地环境不良,现场布置杂乱无序、视线不畅、沟渠纵横、交通阻塞、材料工具乱堆、乱放,机械无防护装置、电器无漏电保护粉尘飞扬、噪声刺耳等使劳动者生理、心理难以承受,则必然诱发安全事故。

三、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

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也称管理上的缺陷,主要包括对物的管理失误,包括技术、设计、结构上有缺陷、作业现场环境有缺陷、防护用品有缺陷等;对人的管理失误,包括教育、培训、指示和对作业人员的安排等方面的缺陷;管理工作的失误,包括对作业程序、操作规程、工艺过程的管理失误以及对采购、安全监控、事故防范措施的管理失误。

建筑工程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控制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施工企业应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现场环境保护,做到和谐健康发展。

一、建筑工程施工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与评价

1。建筑工程施工应从噪声排放、粉尘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废水排放、固体废弃物处置、潜在的油品化学品泄漏、潜在的火灾爆炸和能源浪费等方面着手进行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

2。建筑工程施工应根据环境影响的规模、严重程度、发生的频率、持续的时间、社区关注程度和法规限定等情况对识别出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价,找出对环境有重大影响或潜在重大影响的重要环境影响因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控制,减少有害的环境影响,降低工程建造成本,提高环保效益。

二、建筑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常见影响

1。施工机械作业,模板支拆、清理与修复作业,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作业等产生的噪声排放。

2。施工场地平整作业,土、灰、砂、石搬运及存放,混凝土搅拌作业等产生的粉尘排放。

3。.现场渣土、商品混凝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原材料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遗洒。

4。现场油品、化学品库房、作业点产生的油品、化学品泄漏。

5。现场废弃的涂料桶、油桶、油手套、机械维修保养废液废渣等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排放。

6。城区施工现场夜间照明造成的光污染。

7。现场生活区、库房、作业点等处发生的火灾、爆炸。

8。现场食堂、厕所、搅拌站、洗车点等处产生的生活、生产污水排放。

9。现场钢材、木材等主要建筑材料的消耗。

10。现场用水、用电等的消耗。

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2。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申报登记。

3。施工期间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确需夜间施工的,应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

4。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应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5。施工现场污水排放要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政管理部门签署污水排放许可协议,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沉淀处理后二次使用或排人市政污水管网。施工现场泥浆、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人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湖泊、池塘。

6。施工现场存放化学品等有毒材料、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渗漏,污染土壤水体。施工现场设置的食堂,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掏油。

7。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在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卫部门申报登记,分类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与所在地垃圾消纳中心签署环保协议,及时清运处置。有毒有害废弃物应运送到专门的有毒有害废弃物中心消纳。

8。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授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9。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的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10。施工现场使用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班盖等措施。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11。除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施工现场内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12。在居民和单位密集区域进行爆破、打桩等施工作业前,项目经理部除按规定报告申请批准外。还应将作业计划、影响范围、程度及有关措施等情况,向有关的居民和单位通报说明,取得协作和配合书对施工机械的噪声与振动扰民,应有相应的措施予以控制。

13。经过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应由发包人在施工前通知承包人,标出位置。加以保护。

14。施工时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6。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先告示,并设有标志。

施工现场卫生与防疫

施工企业应加强现场的卫生与防疫工作,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防止施工过程中各类疾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键康和生命安全。

?一、施工现场卫生与防疫的基本要求

1。施工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3。施工现场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取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各项工作。

4。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贵现场日常的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灭蚊、灭蝇、灭蜂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灭虫、消毒药物。

5。施工现场办公室内布局应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6。施工现场生活区内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捅。水质应符合饮用水安全卫生要求。

二、现场宿舍的管理

1。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2。现场宿舍内应保证有充足的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3。现场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门口应设置垃圾桶。

4。现场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

三、现场食堂的管理

1。现场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2。现场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3。现场食堂的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铺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作硬化和防滑处理,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必须清洗消毒。

4。二现场食堂储藏室的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m,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作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5。现场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潜水桶,并应及时清运。

6。现场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穿工作服出食堂,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人制作间。

四、现场厕所的管理

1。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

2。现场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

3。现场厕所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五、现场淋浴间的管理

淋浴间内应设置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蛊洗设施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的蛊洗池,并应使用节水器具。

六、现场文体活动室的管理

文体活动室应配备电视机、书报、杂志等文体活动设施、用品。

七、现场食品卫生与防疫

1。施工现场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购买和出售变质食品。

2。施工作业人员如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要在2h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等部门进行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3。施工作业人员如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是企业对外的“窗口”,直接关系到企业和城市的文明与形象。施工现场应当实现科学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有序施工。

一、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内容

1。抓好项目文化建设。

2。规范场容,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

3。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生产的条件。

4。减少对居民和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基本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做到围挡、大门、标牌标准化、材料码放整齐化(按照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集中码放)、安全设施规范化、生活设施整洁化、职工行为文明化、工作生活秩序化。

2。建筑工程施工要做到工完场清、施工不扰民、现场不扬尘、运输无遗洒、垃圾不乱弃,努力营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

三、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控制要点

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主要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工程概况牌,大门内应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制度牌。

2。施工现场必须实施封闭管理,现场出入口应设门卫室,场地四周必须采用封闭围挡,围挡要坚固、整洁、美观,并沿场地四周连续设置。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市区主要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

3。施工现场的场容管理应建立在施工平面图设计的合理安排和物料器具定位管理标准化的基础上,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条件,按照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进行所负责区域的施工平面图的规划、设计、布置、使用和管理。

4。施工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与围挡、模具、施工临时道路、各种管线、施工材料制品堆场及仓库、土方及建筑垃圾堆放区、变配电间、消火栓、警卫室、现场的办公、生产和临时设施等的布置,均应符合施工平面图的要求。

5。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防护措施。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应选址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建工程内严禁住人。

6。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盟洗设施等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设置畅通的排水沟渠系统,保持场地道路的干燥坚实,泥浆和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放。施工场地应硬化处理,有条件时,可对施工现场进行绿化布置。

8。施工现场应建立现场防火制度和火灾应急响应机制,落实防火措施,配备防火器材。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制度。高层建筑要设置专用的消防水源和消防立管,每层留设消防水源接口。

9。施工现场应设宣传栏、报刊栏,悬挂安全标语和安全警示标志牌,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宣传。

10。施工现场应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和社区服务工作,建立现场治安保卫制度,落实好治安防范措施,避免失盗事件和扰民事件的发生。

建筑工程职业病防范

一、建筑工程施工主要职业危害种类

1。粉尘危害。

2。噪声危害。

3。高温危害。

4。振动危害。

5。密闭空间危害。

6。化学毒物危害。

7。其他因素危害。,

二、建筑工程施工易发的职业病类型

1。矽尘肺。例如:碎石设备作业、爆破作业。

2。水泥尘肺。例如:水泥搬运、投料、拌合。

3。电焊尘肺。例如:手工电弧焊、气焊作业。

4。锰及其化合物中毒。例如:手工电弧焊作业。

5。氮氧化物中毒。例如:手工电弧焊、电渣焊、气割、气焊作业。

6。一氧化碳中毒。例如:手工电弧焊、电渣焊、气割、气焊作业。

7。苯中毒。例如:油漆作业、防腐作业。

8。甲苯中毒。·例如:油漆作业、防水作业、防腐作业。

9。二甲苯中毒。例如:油漆作业、防水作业、防腐作业。

10。中暑。例如:高温作业。

11,手臂振动病。例如:操作混凝土振动棒、风镐作业。

12。接触性皮炎。例如:混凝土搅拌机械作业、油漆作业、防腐作业。

13。电光性皮炎。。例如:手工电弧焊、电渣焊、气割作业。

14。电光性眼炎。例如:手工电弧焊、电渣焊、气割作业。

15。噪声致聋。例如:木工圆锯、平刨操作,无齿锯切割作业,卷扬机操作,混凝土振捣作业。

16。苯致白血病。例如:油漆作业、防腐作业。

三、职业病的预防

(一)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防护与管理要求

1。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现场施工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卫生保健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二)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卫生防护与管理要求

1。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2。要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具、用品。防护用具、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3。应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材料。

4。应书面告知劳动者工作场所或工作岗位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5。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6。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组织在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7。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8。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9。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专款专用。

(三)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有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利。

2。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

3。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利。

4。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具、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利。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有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6。有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作业的权利。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绿色建筑与绿色施工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材、节水、节能、节地)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

一、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一)《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的特点

1。是我国第一部多目标、多层次的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标准

多目标-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运营;

多层次-控制项、一般项、优选项,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综合性-最终定级是在分别考虑各目标的基础上综合制定,集成了规划、建筑、结构、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建材、智能、环保、景观绿化等多专业知识和技术。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与改建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目前已发展至对学校、医院、场馆乃至工业建筑绿色建筑标识的评定。

3。评定时段

绿色建筑定义中突出全寿命周期,含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维修、拆解及废弃物处理各过程,评价标准提出了对规划、设计与施工阶段进行过程控制。

实际操作是按不同工程进展阶段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评价处于规划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的住宅与公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价已竣工并投人使用1年以上的住宅与公建)。

4。适用性

发展绿色建筑的初衷是针对面大量广的建筑,而不是高端建筑,所以标准强调的是适用技术、常规产品,造就的绿色建筑不是高科技的堆砌,涉及的成本增量是有限的。如节能设计就注重被动设计,强调建筑朝向、体型、窗墙比,再生能源注意太阳能与地热的利用;节水强调节水器具、设备和非传统水源(雨水和中水)的利用:节材强调利用商品混凝土、高强度钢、高性能混凝土、建筑垃圾等。

5。指标体系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绿色建筑评价的必备条件应为全部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8)控制项要求。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绿色建筑划分为三个等级。

6。评价方法

通过条数L撇法,评出最后的等级。方法简单易用。六大指标相对独立,不能串用。

?评价结果体现出在六个基本绿色性能方面一定的均衡性。具体要求见表

7。定性定量相结合

本标准条文定性多,定量少。碍于基础研究的薄弱或内涵的约束。较多的条文限于定性判别,有些内容已有经验数据和测试依据,可做定量规定。基于工程技术人员习惯于定量标准为可操作性强的需求,今后努力增加定量内容。

8。因地制宜

因地制宜是绿色建筑的灵魂,即要根据本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和文化五大要素,按照评价标准来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和选用产品。如在少水和缺水地区就不要求雨水利用;对日照时间短,太阳能辐射强度差的地区就不强调太阳能利用,对夏热冬暖地区就不考虑采暖的相关要求。具体做法是该条文可不参与评价,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可按原比例调整确定。

(二)绿色建筑的发展动向

1。扩大原标准的适用范围,已从原定的住宅、公建(办公、商厦、宾馆)开始推广到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科技馆、展览中心等建筑。

2。从早期的新建建筑发展到既有建筑的改造均提出申报绿色建筑的要求。

3。从原有的普通建筑到现在发展势头较快的超高层建筑(有些还是城市的标志工程)。

4。从原有的民用建筑已拓展到工业建筑(已编制完成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并开始试评)。

5。一百个左右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可的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逐步开始运营标识的认定。

6。对部分公共建筑不仅获得绿色建筑标识,还要实施能效标识。

7。绿色建筑已从“四节一环保”发展到建筑碳排放计量分析。

二、绿色施工要点

绿色施工应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

(一)环境保护技术要点

国家环保部门认为建筑施工产生的尘埃占城市尘埃总量的30%以上,此外建筑施工还在噪声、水污染、土污染等方面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所以环保是绿色施工中显著的一个问题。

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环境负荷,保护地下设施和文物等资源。

(二)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技术要点

节材是四节的重点,是针对我国工程界的现状而必须实施的重点问题。

1。审核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相关内容,降低材料损耗率;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购、进场时间和批次,减少库存;应就地取材,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撒;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2。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高强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减少资源消耗。推广钢筋专业化加工和配送,优化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方案,装饰贴面类材料在施工前,应进行总体排版策划,减少资源损耗。采用非木质的新材料或人造板材代替木质板材。

3。门窗、屋面、外墙等围护结构选用耐候性及耐久性良好的材料,施工确保密封性、防水性和保温隔热性,并减少材料浪费。

4。应选用耐用、维护与拆卸方便的周转材料和机具。模板应以节约自然资源为原则,推广采用外墙保温板替代混凝土施工模板的技术。

5。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周转式活动房。现场围挡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已有围墙,或采用装配式可重复使用围挡封闭。力争工t地临房、临时围挡材料的可重复使用率达到70%。

(三)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的技术要点

1。施工中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

2。现场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应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严禁无措施浇水养护混凝土。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用水必须设立循环用水装置。

3。项目临时用水应使用节水型产品,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管理。

4。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喷洒路面、绿化浇灌等用水,优先采用非传统水源,尽量不使用市政自来水。力争施工中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大于30%。

5。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在缺水地区或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的地区,基坑降水尽可能少地抽取地下水;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m2时,应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四)节能与能源利用的技术要点

1。制定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

2。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降低各种设备的单位耗能。优先考虑耗用电能的或其他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

3。临时设施宜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使用隔热性能好的材料,减少夏天空调、冬天取暖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耗能量。

4。临时用电优先选用节能电线和节能灯具,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0a。合理配置采暖、空调、风扇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节约用电。

5。施工现场分别设定生产、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的用电控制指标,定期进行计量、核算、对比分析,并有预防与纠正措施。

(五)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的技术要点

1。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要求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2。应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3。红线外临时占地应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农田和耕地。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的绿色植被。

4。施工总平面布置应做到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5。施工现场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施工现场内形成环形通路,减少道路占用土地。

(六)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

1。施工方案应建立推广、限制、淘汰公布制度和管理办法。发展适合绿色施工的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技术,对落后的施工方案进行限制或淘汰,鼓励绿色施工技术的发展,推动绿色施工技术的创新。

2。大力发展现场监测技术、低噪声的施工技术、现场环境参数检测技术、自密实混凝土施工技术、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产品在墙体材料中的应用技术、新型模板及脚手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3。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如绿色施工的虚拟现实技术、三维建筑模型的工程量自动统计、绿色施工组织设计数据库建立与应用系统、数字化工地、基于电子商务的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与物流管理系统等。通过应用信息技术,进行精密规划、设计、精心建造和优化集成,实现与提高绿色施工的各项指标。

篇2:建筑施工发生安全事故原因防范措施

1建筑业的施工特点

建筑业属于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其施工特点是:

1)高处作业多。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划分,建筑施工中有90%以上是高处作业。

2)露天作业多。建筑物的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作量的70%,受到春(夏(秋(冬不同气候以及阳光、风、雨、冰雪、雷电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和危害。

3)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建筑业大多数工种至今仍是手工操作,容易使人疲劳、分散注意力、误操作多#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4)立体交叉作业多。建筑产品结构复杂,工期较紧,必须多单位、多工种相互配合,立体交叉施工,如果管理不好、衔接不当、防护不严,就有可能造成相互伤害。

5)临时员工多。目前在工地第一线作业的工人中,农民工约占50%-70%有的工地高达95%。

以上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是个危险大、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过程。因此,必须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措施。

2005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010起,死亡1195人,虽比上年有所下降,但其中重大安全事故仍居高不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安全法规尚需完善,安全监管存在不足,建筑市场亟待规范,城市建设综合防灾工作体系尚未建立,建设领域应急管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2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但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影响企业声誉,制约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同时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幸,甚至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有的建设单位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按建设程序办事。将工程肢解发包,签订阴阳合同、霸王合同,要求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造成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严重削弱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能力,致使安全防护很难及时到位,再加上强行压缩合同工期导致的交叉施工和疲劳作业,最终酿成事故。

2)一些监理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还停留在过去“三控二管一协调”的老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上,只重视质量,不重视安全,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还不清楚、不熟悉、不掌握,不能有效地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和安全监管作用得不到发挥,形同虚设。

3)一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或未落实#目标管理不到位。没有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缺乏安全技术交底,有的企业甚至把施工任务通过转包、违法分包或以挂靠的形式承包给一些根本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缺乏相应资质的队伍和作业人员,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

4)有的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人员缺编,没有经费来源,没有处罚依据,安监站的安全监督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5)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不高。大部分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这个问题非常突出。

6)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建设单位往往拒付施工企业安全措施费用。在工程造价中不计提安全施工设施费用,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而委屈求全,一旦中标,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于是能省则省,导致施工现场十分混乱,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7)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个体投资项目及旧村改造工程违法违规现象较严重。部分工程无规划定点,无用地许可证,无施工许可证,无招投标手续,无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进行施工图纸审查便进行施工,从源头上给建设工程带来了事故隐患。

8)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还不能有效利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信息技术来提高管理水平。应利用信息管理手段建立诚信体系和不良记录,把企业市场行为、安全业绩和存在问题全部纳入,与市场准入、资质资格、评优评先、行政处罚直接挂钩。

3防范事故发生的措施

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可从以下各个方面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1)搭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平台,建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对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业绩实行考评,作为年检或注册的依据,规定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3)夯实企业基础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建议包括以下内容:

①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与项目部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方法。

②施工现场职工人数超过50人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③应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4)建筑企业在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将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定期考核。

5)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事故。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

①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②地面及深坑作业的防护;

③高处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

④施工用电安全;

⑤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⑥对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结构,制定有针对性、行之有效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⑦预防自然灾害措施;

⑧防火防爆措施。

6)施工企业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7)建筑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

8)建议各级主管部门进一步高度重视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机构、人员、职能、经费”问题。

9)加大建设工程施工机械管理力度,把好入场关。特别是对塔机等起重机械作为特种设备采取备案、准入制度,强化市场管理和现场管理,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起重机械,对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实行登记、验收、检测制度#使起重机械的管理逐步规范化。

10)企业要建立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并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将安全工作的违章情况、评估评价与招投标挂钩;对于“三类人员”不到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招投标手续;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参加工程投标时按相应规定扣减商务标书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企业,酌情给予暂停投标或降低资质等级处分。

11)施工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而有针对性,主要包括:

①新进厂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且须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②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其中变换工种者应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③企业职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训,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可由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0学时,一、二级企业可自行组织培训,三、四级企业应委托培训。

④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2)建立长效机制,严格依法管理,将各类开发区、工业园、旧村改造工程安全管理依法纳入管理的轨道;强化基本建设程序及手续的严肃性,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无手续的工程开工;强化村镇建设单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业主行为,取缔私自招投标、非法招用无资质施工队伍的状况,不允许施工队伍从事手续不齐全的建筑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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