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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管沿接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5

一、概述

为保证101b01运输顺槽瓦斯钻孔施工完毕后的正常连管抽放,需及时将瓦斯管沿接至钻场内,为了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编制本措施,望施工人员遵照执行。

二、施工前准备及劳动组织

施工前准备:

1、施工前先把所需瓦斯管、短节、挡板、胶垫等运到施工地点待用。

2、将接管子所需的工具备齐,待用。

劳动组织:

1、施工时间:需进行管路沿接时。

2、施工负责人:管路队队长(副队长)或临时指定负责人职责:1)负责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排查;2)负责施工质量;3)负责施工劳动组织。

3、施工人员:管路队人员(根据当班工作量进行人员安排)。

三、安全措施

1、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签字。

2、参与施工人员一律听从施工负责人的指挥。

3、施工前,必须汇报中井值班领导,经同意后方可施工。

4、施工前,必须通知瓦斯抽放泵房,瓦斯泵司机必须随时观察瓦斯抽放泵抽放负压,并根据抽放负压适当调节小循环管进行调节。

5、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通知现场瓦检员,现场瓦检员必须随时观察风流瓦斯变化情况,发现瓦斯增大或有异常情况时必须撤除与管路沿接无关人员,并及时通知管路沿接人员进行处理。

6、施工过程中,施工负责人必须利用便携式随时检查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在1.0%以下时,方可施工。

7、首先将101b01运输顺槽开门点闸阀关闭一部分,以降低管路抽放负压,其次,在沿接端加入挡板,防止瓦斯管大量抽空气。

8、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101b01运输顺槽开门点闸阀全部开启。

9、改管期间,必须切断101b01运输顺槽动力电源。开关手把打到停电位置锁死,挂上警示牌。

10、立龙门架时,必须选择可靠地点将龙门架吊挂稳固。

11、在钻场内接钻场支管时必须将便携式瓦检仪吊挂于钻场顶部,并随时观察瓦斯变化情况,若瓦斯超过1%必须立即通知现场瓦检员进行处理;钻场支管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安设(附钻场管路安装图)。

12、接管时,严禁将手指伸人法兰盘的螺丝眼内,防止管子挫动伤人。

13、接管时,吊挂点必须选择要稳固,牢靠不摇晃。

14、接管子时,严禁站在未接好吊挂管子下方,防止管子落下伤人。

15、在皮带旁施工期间必须提前通知皮带机司机停止皮带运转,施工至扒矸机前方时必须提前通知扒矸机司机停止施工。

16、施工完毕后及时汇报调度室和通风组当班干部。

17、若发现主扇突然停风,严格按《格目底公司中井主扇突然停风应急预案》执行。

四、质量要求

1、按施工要求施工,安装的管路、三通和闸阀不阻挡行人和行车;瓦斯管吊挂离地最低高度不小于0.3米,抽放钻场内的管路吊挂离地高度0.3米以上,

2、管路安装时,要做到平、稳、直。

3、按指定地点安装放水器和闸阀,且管路无泄漏现象;

4、管子接头处胶垫、螺丝必须齐全,紧固有效,严密不漏气。

4、螺栓齐全紧固,胶垫齐全,管路吊挂和支撑符合设计要求。

5、管子堆放的地点,不能自行滑动或滚倒,应放置在不妨碍施工的地方,摆放稳固;

6、接管路时,要将管子中的矸石或煤泥清理干净;

7、用葫芦进行起吊时,所用的绳扣要能承受对应的重量,且插接要符合技术要求,吊挂地点要选择顶板可靠、支护良好的地点进行吊挂,所用起吊工具必须完好,起吊过程中要做到“一人起吊,一人监护”;

8、管路安装按质量标准化进行;

9、施工完毕后,整理好施工地点的文明卫生,对用剩下的材料必须及时回收。

附图:

篇2:瓦斯检查员安全操作规程

煤矿瓦斯检查员安全操作规程

1.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温度及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2.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设施。

3.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通风、瓦斯等的规定,会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牌板及有关报表。

4.当井下局部地区瓦斯超限时,在浓度小于3%时,能及时处理;发现“一通三防”中的隐患时,能立即采取措施,并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5.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瓦斯检查员应携带瓦检仪、检查棍、胶皮管、温度计、记录表格。

7.在领取瓦检仪时应检查药品、电路、气密性、条纹是否符合要求;领取一氧化碳检定器时应检查气密性和螺栓。

8.使用瓦斯检定器检查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方法如下:(1)在待测瓦斯地点的进风流中清洗瓦斯室,将微读数回零位,基线对零;(2)在检测地点、带辅助管挤压气泵5~7次,观测检定器,读出甲烷浓度;(3)在检测地点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先按上述方法测出甲烷浓度;再将辅助管拔掉,用检查甲烷的方法测出混合气体浓度;混合气体浓度减去甲烷浓度即得二氧化碳浓度。

9.测定一氧化碳浓度的操作方法,按本规程火区观测工第10、11条执行。

10.需要测定瓦斯的地点如下(1)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①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②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20厘米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③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落山侧1米处);④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米以外的回风顺槽内不与其他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⑤尾巷(指高瓦斯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专用于排放瓦斯的巷道)栅栏处。(2)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①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②掘进工作面回风流;③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④局部高冒区域。(3)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测风站内进行;(4)采区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该采区各分区风流汇合后的测风站内进行;(5)硐室的甲烷、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测定在各硐室内进行;(6)设置有电动机(如小绞车、水泵、采煤机、掘进机、移动变电所等)的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检查应在以电动机为中心的进回风两端各20米范围内的巷道内进行;(7)放炮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有①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沿工作面煤壁上下各20米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②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点向外20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及本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处进行。

11.循环检查瓦斯的次数和顺序是(1)瓦斯检查次数按有关规定执行;(2)循环检查瓦斯的顺序和有关规定如下①采煤工作面是从进风巷开始,经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尾巷栅栏处等为一次循环检查;②双巷掘进工作面由一名瓦斯检查员检查时,一次循环检查瓦斯应从进风侧掘进而开始到回风侧掘进面;③循环检查中,应在采掘工作面上、下次检查的间隔时间里确定无人工作区或其他检查点的检查时间;④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的间隔时间要均匀,在正常情况下,每班检查3次的,其相隔时间不允许过大或过小,每班检查2次的,其相隔时间要求不允许半班内完成一班的检查次数。

12.每次检查瓦斯后,必须填写瓦斯记录手册、黑板牌,并随时向调度站汇报。

13.局部瓦斯积聚或临时停风的盲巷内积聚瓦斯时,在瓦斯浓度不超过3%的情况下,可按照制定的排放措施就地排放,但不准一风吹;当积聚的瓦斯浓度超过3%时,应报请矿总工程师主持制定措施,并按措施规定进行排放。

14.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的吊挂位置,对于回采工作面应挂在进、回风巷的顶板良好处,有尾巷的挂在栅栏处;对于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已采区、火区密闭墙、盲巷、硐室等应挂在顶板良好的栅栏处。

15.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甲烷及二氧化碳浓度、其他有害气体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斯检查员姓名等。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应随着检查点位置的变化而及时移动。

16.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的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对监测装置及电缆的外观进行检查,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通风调度和监测值班员。

17.每个地区的瓦斯检查员和专职瓦斯检查员在发现本区域内“一通三防”方面中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将情况向通风调度汇报。

18.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19.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使用采煤机和掘进机的采掘工作面的跟机瓦斯检查员,必须坚守岗位。当采煤机、掘进机工作时,在以下地点检查瓦斯(1)检查采煤机前后20米内,距煤壁30厘米、距顶板20厘米范围内的瓦斯。当局部积聚的瓦斯浓度达2%或采煤机前后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5%时,应停止采煤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2)利用检查棍、胶皮管检查采煤机滚筒之间、距煤壁30厘米、距顶板20厘米范围内的瓦斯。当瓦斯浓度达2%时,应停止采煤机的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进行处理;凡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通风调度汇报;(3)对于使用掘进机的掘进工作面,当掘进机工作时,应检查掘进机的电动机附近20米范围内及风筒出口至煤壁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1.5%或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应停止掘进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20.煤仓内的瓦斯检查及煤仓堵塞后的瓦斯检查与处理,应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进行。

21.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应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瓦斯检查员不在现场不准放炮。

22.对于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应定点检查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及温度等。需进行定点检查的地点包括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缘、工作面风流、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及溜子尾附近和底部、局部漏顶处、高冒处,掘进工作面迎头、巷道全长风流、局部高冒处、漏顶处、局部通风机附近等。发现超限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23.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放炮放顶时,采空区瓦斯浓度的检查范围应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应立即停止放炮。

24.检查瓦斯时,应按照以下操作顺序进行,并注意自身安全(1)检查高冒地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小棍将胶管送到检测地点,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切忌超越检查的最大高度,以防缺氧而窒息;(2)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及密闭墙外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时,只准在栅栏处检查;必须进入盲洞内检查时,应由救护队员进行。

25.携带的瓦斯检定器要妥善保护好,不准碰撞损坏、丢失及转借他人;出现故障不准擅自修理,应上井后交检修人员并指出存在的问题;瓦斯检定器不得个人保存,上井后应交仪器房保管。

26.排放局部积聚的瓦斯之前,应按有关规定将本区域回风系统中的人员全部撤入进风,切断电源。

篇3:煤矿瓦斯监测工安全操作规程

煤矿瓦斯监测工安全操作规程

1.瓦斯监测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工作。

2.瓦斯监测工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4.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3)瓦斯变化异常区的详细记录;

(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5.接班后,首先知通风调度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6.对井下瓦斯变化较大的地区,要详细跟踪监视,并向通风调度汇报。

7.应每隔30分钟检查1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情况。

8.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通风技术主管审查签字。

9.与井下监测员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的校正。

10.停电的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

11.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12.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用吸尘器清扫室内。

13.应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14.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15.隔爆检查的步骤

(1)按国标“GB3836.1—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

(3)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4)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5)检查设备绝缘程度。水平放置兆欧表,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匀速摇动表柄,若读数为无限大(∞),表明绝缘合格;

(6)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16.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1)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小时通电后分三个阶段进行调试:

①粗调。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

②精调。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

③检验。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通电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开始计算。

(2)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外连接线,盖上机盖,作好记录,入库备用。

17.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18.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19.瓦斯校准气样的配制应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的装置和方法制备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不确定度应小于5%。制备所用的原料气应选用浓度不低于99.9%的高纯甲烷气体。

20.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21.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皮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3米。

22.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23.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

24.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15毫米。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

25.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有关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

26.每7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27.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

28.送气前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井上取得联系后,用偏调法在测量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反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小跟踪误差。

29.首先用空气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

30.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正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

31.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

32.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3)应一人工作,一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

33.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仪器进行充电。

34.每隔7天对仪器的零点、精度、报警点进行一次调校。

收银制度

篇4:煤矿瓦斯检查员安全操作规程

1.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温度及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2.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设施。

3.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通风、瓦斯等的规定,会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牌板及有关报表。

4.当井下局部地区瓦斯超限时,在浓度小于3%时,能及时处理;发现“一通三防”中的隐患时,能立即采取措施,并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5.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瓦斯检查员应携带瓦检仪、检查棍、胶皮管、温度计、记录表格。

7.在领取瓦检仪时应检查药品、电路、气密性、条纹是否符合要求;领取一氧化碳检定器时应检查气密性和螺栓。

8.使用瓦斯检定器检查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方法如下:

(1)在待测瓦斯地点的进风流中清洗瓦斯室,将微读数回零位,基线对零;

(2)在检测地点、带辅助管挤压气泵5~7次,观测检定器,读出甲烷浓度;

(3)在检测地点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先按上述方法测出甲烷浓度;再将辅助管拔掉,用检查甲烷的方法测出混合气体浓度;混合气体浓度减去甲烷浓度即得二氧化碳浓度。

9.测定一氧化碳浓度的操作方法,按本规程火区观测工第10、11条执行。

10.需要测定瓦斯的地点如下

(1)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①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

②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20厘米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

③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落山侧1米处);

④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米以外的回风顺槽内不与其他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

⑤尾巷(指高瓦斯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专用于排放瓦斯的巷道)栅栏处。

(2)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①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

②掘进工作面回风流;

③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

④局部高冒区域。

(3)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测风站内进行;

(4)采区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该采区各分区风流汇合后的测风站内进行;

(5)硐室的甲烷、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测定在各硐室内进行;

(6)设置有电动机(如小绞车、水泵、采煤机、掘进机、移动变电所等)的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检查应在以电动机为中心的进回风两端各20米范围内的巷道内进行;

(7)放炮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有

①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沿工作面煤壁上下各20米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

②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点向外20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及本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处进行。

11.循环检查瓦斯的次数和顺序是

(1)瓦斯检查次数按有关规定执行;

(2)循环检查瓦斯的顺序和有关规定如下

①采煤工作面是从进风巷开始,经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尾巷栅栏处等为一次循环检查;

②双巷掘进工作面由一名瓦斯检查员检查时,一次循环检查瓦斯应从进风侧掘进而开始到回风侧掘进面;

③循环检查中,应在采掘工作面上、下次检查的间隔时间里确定无人工作区或其他检查点的检查时间;

④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的间隔时间要均匀,在正常情况下,每班检查3次的,其相隔时间不允许过大或过小,每班检查2次的,其相隔时间要求不允许半班内完成一班的检查次数。

12.每次检查瓦斯后,必须填写瓦斯记录手册、黑板牌,并随时向调度站汇报。

13.局部瓦斯积聚或临时停风的盲巷内积聚瓦斯时,在瓦斯浓度不超过3%的情况下,可按照制定的排放措施就地排放,但不准一风吹;当积聚的瓦斯浓度超过3%时,应报请矿总工程师主持制定措施,并按措施规定进行排放。

14.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的吊挂位置,对于回采工作面应挂在进、回风巷的顶板良好处,有尾巷的挂在栅栏处;对于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已采区、火区密闭墙、盲巷、硐室等应挂在顶板良好的栅栏处。

15.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甲烷及二氧化碳浓度、其他有害气体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斯检查员姓名等。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应随着检查点位置的变化而及时移动。

16.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的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对监测装置及电缆的外观进行检查,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通风调度和监测值班员。

17.每个地区的瓦斯检查员和专职瓦斯检查员在发现本区域内“一通三防”方面中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将情况向通风调度汇报。

18.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19.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使用采煤机和掘进机的采掘工作面的跟机瓦斯检查员,必须坚守岗位。当采煤机、掘进机工作时,在以下地点检查瓦斯

(1)检查采煤机前后20米内,距煤壁30厘米、距顶板20厘米范围内的瓦斯。当局部积聚的瓦斯浓度达2%或采煤机前后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5%时,应停止采煤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

(2)利用检查棍、胶皮管检查采煤机滚筒之间、距煤壁30厘米、距顶板20厘米范围内的瓦斯。当瓦斯浓度达2%时,应停止采煤机的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进行处理;凡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通风调度汇报;

(3)对于使用掘进机的掘进工作面,当掘进机工作时,应检查掘进机的电动机附近20米范围内及风筒出口至煤壁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1.5%或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应停止掘进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20.煤仓内的瓦斯检查及煤仓堵塞后的瓦斯检查与处理,应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进行。

21.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应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瓦斯检查员不在现场不准放炮。

22.对于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应定点检查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及温度等。需进行定点检查的地点包括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缘、工作面风流、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及溜子尾附近和底部、局部漏顶处、高冒处,掘进工作面迎头、巷道全长风流、局部高冒处、漏顶处、局部通风机附近等。发现超限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23.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放炮放顶时,采空区瓦斯浓度的检查范围应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应立即停止放炮。

24.检查瓦斯时,应按照以下操作顺序进行,并注意自身安全

(1)检查高冒地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小棍将胶管送到检测地点,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切忌超越检查的最大高度,以防缺氧而窒息;

(2)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及密闭墙外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时,只准在栅栏处检查;必须进入盲洞内检查时,应由救护队员进行。

25.携带的瓦斯检定器要妥善保护好,不准碰撞损坏、丢失及转借他人;出现故障不准擅自修理,应上井后交检修人员并指出存在的问题;瓦斯检定器不得个人保存,上井后应交仪器房保管。

26.排放局部积聚的瓦斯之前,应按有关规定将本区域回风系统中的人员全部撤入进风,切断电源。

篇5:抽放瓦斯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一、抽放瓦斯管理制度

矿井抽放瓦斯工作制度为三班制。为了保证安全、正常地进行瓦斯抽放工作,提高瓦斯抽放效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在安全和组织管理方面考虑了以下制度。

1.1组织管理

1、建立抽放瓦斯的专门机构,配备专业施工队伍,负责瓦斯抽放工程的施工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2、瓦斯抽放泵房的设备和管路系统除日常检查外,应建立定期检查维护制度。

3、在各抽放主管和分支管路上安设瓦斯流量、浓度、负压等检测装置,同时还配备专人定期进行巡回检测、放水和管路维护,以便掌握不同地点的抽放状况。处理管路积水和漏气,以保证管路畅通无阻。

4、对抽放方法及其有关参数,需在抽放实践中进一步考察和验证,以便确定合理的综合抽放方法。达到合理布置钻孔,提高抽放效果。

5、抽放泵站的值班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使其熟悉瓦斯抽放的有关规定,掌握各种仪器、仪表和抽放设备的用途及其操作程序。

1.2瓦斯抽放组织机构管理

为了加强矿井瓦斯抽放管理,矿井应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各类业务人员。这些人员在瓦斯抽放方面大致可分为:

1、技术管理人员:负责井下瓦斯抽放的管理、设计、技术指导工作。

2、井下打钻施工人员:负责井下瓦斯抽放钻孔、其它钻探孔的施工。

3、管线工程施工、维修人员:负责瓦管线及抽放系统各种设备的安设、维修、调整、更换等。

4、检测人员:负责对矿井抽放系统、钻场、管线、主要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和抽放系统的测试、调整、试验、数据、资料的记录和整理等安全技术性管理工作。

1.3抽放瓦斯泵站管制度

1、抽放泵房距进风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小于50m,泵房及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有明火和堆积易燃物,泵房需用栅栏或围墙保护。

2、泵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瓦斯出口排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房顶3m。

3、泵房必须有防火、防雷电、防管路回火爆炸的安全装置。

4、抽放瓦斯泵及其附属设施,至少应有一套备用。

5、泵房内电气设备、照明和其他电气仪表都应采用矿用防爆型。

6、泵房必须有直通硪调度室的电话,必须有检测管道瓦斯浓度、压力、流量等参数的仪器、仪表。

7、泵房检测各种抽放参数的要求:管道瓦斯浓度、抽放负压、流量、温度每二小时测定一次,抽放泵进、出水量温度每班测定一次。

8、泵房室内瓦斯浓度采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检测,仪器吊挂于抽放泵上方1.5m处,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发出声光报警,此时值班司机必须立即停止抽放泵运转,并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按规定经常检测各种抽放参数,并做好记录。当抽放瓦斯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10、泵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11、泵房除值班人员、安装维修人员、安全管理、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12、抽放瓦斯泵应按矿山机电“四大件”的要求进行管理,不得无计划停泵,有计划停泵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13、抽放瓦斯泵运行期间,要保证供水的压力和水量,使泵的进水温度不超过

30度,出水温度不超过40度。

14、抽放瓦斯泵必须按生产厂家说明书要求定期进行维护检修,确保能正常运转。

15、泵房检测各种抽放参数的仪器、仪表要定期进行校正,保证检测参数准确。

16、泵房必须有抽放系统图、管网布置图、供电系统图、抽放泵检测记录、值班记录、抽放参数检测记录、抽放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4抽放钻场管理

瓦斯抽放工作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促进煤炭生产实现“长期、稳定、协调”发展的基本措施之一。预抽煤层瓦斯是抽放瓦斯的主要方法。为实现“稳定、协调”,必须加强抽放钻场管理。

(一)、现场管理

现场管理工作是抽放钻场管理的中心工作,它包括钻场设计和施工管理、巡回检查、文明化生产等。

1、钻场设计

抽放瓦斯钻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瓦斯不能积聚和超限,必须要便于施工和管理。

a、钻场设计必须满足扩散通风要求和钻孔布置、钻孔操作的需要。

b、布置钻场位置的岩层应完整、不破碎,断面符合施工要求,支护、无空帮、空顶,开孔岩壁要平直,以利钻孔施工、封孔和安设瓦斯管。

2、施工管理

施工管理是指瓦斯抽放钻场掘出后,在钻孔施工中除人员合理安排及钻机、钻具配套使用等管理工作外的全过程管理。

a、现场必须有瓦斯钻孔设计图板和说明书,并标明钻孔数目、位置间距、方位、角度、孔径、孔深、封孔长度、封孔材料、注意事项及特殊要求等,并要求施工操作人员在施工中严格遵守。

b、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具体地点提出具体措施,提出操作人员应该注意的安全问题,发生意外时的处理方法,发生火灾时的避灾路线等。

c、在钻孔施工中,每班必须有钻孔施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施工时间(年、月、日、班次)、孔径、进尺、岩性变化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便有关人员及时掌握现场情况。

d、抽放瓦斯钻孔施工过程中第一个钻孔施工结束后必须实行先封孔,然后钻进第二个孔,避免孔内瓦斯大量涌入钻场,造成瓦斯积聚和超限。

e、在钻场施工完毕后,要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合格,钻孔方可正常投入使用。

f、钻孔验收合格后,必须进行严密封堵,不得泄漏。钻场全部钻孔验收后,要撤出钻机,将钻场及周围的淤泥、积水清理干净,安设钻场抽放集中管、放水装置,并使之与抽放系统联网。

g、所有抽放钻场都必须设置栅栏,使其与巷道分隔,同时设置免进牌,除了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钻场。

3、巡回检查

在钻场投入使用后,由于受采动影响会使钻场的状态、瓦斯流量、瓦斯浓度、压力等发生变化,而影响抽放效果。因此,巡回检查是钻场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巡回检查时,应指定专人携带测试仪器进行检查。同时钻场必须设置测量牌板、检查牌板、原始记录、压差计等。测试检查人员进行检查时,要逐个对钻场、钻孔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认真填写检查牌板和记入测试检查记录中。

a、测量牌板填写瓦斯抽放浓度、抽放负压、测定时间、抽放量(混合量、纯量)、瓦斯管内外温度、检查人员姓名。要求每旬检查填写一次。

b、原始记录板填写钻孔施工时间、孔数、角度、钻孔长度、孔径、封孔长度、封孔材料等。原始记录板在钻孔施工完毕后填写。

c、检查牌板填写钻场内外瓦斯浓度、检查时间、钻场内外温度等,要求每日巡回检查一次。

d、每个钻场都要在钻场支管上留观测孔(直径8-10mm),以便于进行检查测试,平时观测孔应封堵严密不漏气。

(二)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瓦斯抽放管理的重要环节,目的是及时发现瓦斯测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理,防止发生各种事故。

1、抽放管理检查

瓦斯安设要求尽可能直,并靠帮、靠顶,有合理的流水坡度,吊挂,垫墩齐全牢固,在适宜的地点放置探水器,插管、孔壁不漏,经常有专人检查维护。

a、检查吊丝、垫墩是否齐全、牢固,发现缺吊丝、少垫墩或不牢固时,应及时补齐全并坚固,防止管线塌落。

b、检查管路是否跑、漏气和水堵(积水),已经发现跑、漏气和水堵要立即处理。

c、检查安设瓦斯管线的巷道是否安全,发现问题不能正常进行检查时,必须即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2、钻场检查

钻场检查是定期按时测定钻场抽放负压、瓦斯流量、温度、气体成分,随时掌握钻场(密闭)的抽放状态,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a、钻场(密封)抽放瓦斯浓度低于20%时,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b、钻场(密闭)抽放必须设置调控阀门,以便及时调整抽放负压和抽放流量。

c、对密闭(采空区)抽放负压要及时而适宜地进行调控。因为受采动影响,采空区围岩也在活动,密闭受矿压作用也将会产生变形、漏气,使抽放瓦斯浓度降低,而且由于漏气供氧还会引起采空区内煤炭自燃发火或瓦斯爆炸。因此,必须对采空区的抽放负压、气体温度、气体成分、一氧化碳浓度严格控制。在检查测定中一经发现温度超过50℃、一氧化碳浓度超过0.005%,应及时采取措施,严密监视并报告矿调度室。

3、采空区抽放瓦斯防火措施

在煤层属低变质烟煤,发火期短,自燃倾性强的矿区,在抽放瓦斯中稍有不慎聚会造成采空区自燃发火和瓦斯爆炸。为了做到采空区安全抽放瓦斯,除提高密闭质量、加强维护管理外,还必须有一套适合采空区的防灭火要求的技术措施。常用而有效的措施有注水、注阻化剂、注黄泥浆和注惰性气体等。

1.5抽放过程中对采空区的撤、装管路时的管理

1、所有参见采空区密闭墙施工及抽放管路撤装的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施工的岗位作业标准,熟知瓦斯的基本知识,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把关。

3、密闭墙及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否则必须停工,采取措施处理瓦斯。

4、在采空区密闭施工作业时必须使用铜质工具,以防火花产生。

5、在管路安装及拆除时需轻拿轻放,避免碰撞。

6、为确保安全,埋入密闭墙的一段管路不回收。

1.6抽放瓦斯管路管理

1、新安瓦斯管路,必须进行管路设计。

2、设计内容包括:

a、设计条件,包括:产量、工作面、瓦斯总抽量。抽出率、管道新增量、回撤量、调整量、资金渠道应列表明细。

b、管路设计,包括:管路系统、管路规格、材质、数量、安装的平面布置图、剖面图。

3、瓦斯管材必须采用国家定型管材。也可采用符合安全规定的经批准用的塑料管。

4、管道安装:

a、管道需根据现场条件采用各种可靠装置固定,既要保证巷道不因管道敷设影响安全生产,又要保证巷道在使用中不危机管道的安全使用。

b、管道安装平直,变径地点采用过渡接头。

c、主干管离地高度要求0.5m。受巷道高度限制的支离地垫高大于0.3m。管道与巷道帮壁的距离应大于0.3m。严禁与带电物体接触。

d、管路安装完毕后必须用高压水或压风进行排渣冲洗并进行漏气试验,试验压力达到抽放设备能力的2倍。严禁采用负压漏气试验。

e、管道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图表。

5、钢管安装完毕后要作防腐处理。以后2-3年防腐处理一次。

1.7报表管理

采购瓦斯的报表管理是抽放瓦斯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报表可以反映出抽放瓦斯状态,掌握抽放系统的各种数据,瓦斯工程进度,平衡抽放瓦斯与采掘关系是抽放瓦斯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抽放瓦斯报表分为钻场施工工程报表,抽放瓦斯报表及综合报表等(主要的报表格式见附表)。

1、钻场施工工程报表

钻场施工工程报表反映了钻孔施工情况,其包括:

a、钻探工程逐日进度表

b、钻探工程累计进度表

c、钻探工程月报表

d、钻探进尺表

e、钻探原始记录表

2、抽放瓦斯报表

抽放瓦斯报表是抽放瓦斯管理的主要内容,通过抽放瓦斯报表可以及时掌握抽放瓦斯浓度、抽放负压、抽放量、瓦斯泵的运行状况等参数,根据抽放瓦斯报表可以合理地对抽放系统、区域、钻场进行调控,平衡抽放,其包括:

a、抽放瓦斯测定记录,其中有钻场瓦斯流量实测原始记录、区域瓦斯流量实测原始记录、瓦斯钻孔原始记录。

b、抽放瓦斯量累计表、瓦斯泵停、开时间记录。

3、综合报表

综合报表是将矿井抽放瓦斯情况汇总,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供有关部门掌握抽放瓦斯状况,平衡与抽放瓦斯有关的生产的报表,其包括:

a、月份抽放瓦斯工程完成统计表;

b、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月报表;

c、抽放瓦斯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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