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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5

1.认真贯彻执行铁道部和郑州铁路局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文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把安全工作放在复线施工一切做工作的首位。

2.制定切合复线区段施工的安全实际的规章制度,定人定岗,逐级签订包保责任状。

3.严格按“技规”、“行规”、“施组”等组织施工,绝不允许出现违章指挥、操作和冒险蛮干现象。

4.施工前,主动与铁路工务、电务、车站等部门联系、签订相关协议,做好施工安全和行车安全的防范工作。

5.凡影响既有线行车设备、威胁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前,必须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工程措施和防护手段,并提前报送监理和甲方并与各产权单位签订施工作业安全保护协议。

6.慢行、封锁施工

6.1严格执行施工申报审批制度,在施工前提出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报分局研究同意后执行。

6.2因施工影响既有线通讯、信号、电力设备时,要事先通知有关部门派员配合。施工前必须与车站值班员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行,并按《技规》规定办理要点手续。

6.3根据批准的施工封锁计划,在开工前向所在分局调度所及区间两端车站发出具体开工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时按给定的点按时完工。

6.4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确保施工质量和行车安全。

6.5施工负责人与车站及两端防护人员应有可靠的电话联系。

6.6施工负责人在施工前根据线路情况,做好施工调查,合理安排,从人力、材料、机具做好充分准备。

6.7封锁线路或慢行施工时,施工负责人接到调度命令,要确认施工起止时间,并设好防护后再开工,并在施工中随时掌握好进度和质量,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在时间安排上要精心准备、反复计算、合理组织、争分夺秒,突击施工,尽量减少对运营的影响。

6.8施工完毕后,施工负责人要认真检查线路设备状态,确认达到放行列车最低条件,材料机具不侵入限界,才能拆除防护,开通线路,并向车站办理登记手续。按规定做好恢复行车后的维修养护工作。

7.对设计既有线设备稳定,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点,要严格执行“六不准”的要求,即:

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开工;

没有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的现场人员不准开工;

没有准备充分必要的料具、轨料、测量仪器等不准开工;

不熟悉有关规章制度不许开工;

需要封锁线路时,没有足够的封锁点和天窗不准开工;

没有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应急措施、防护人员、通讯手段、信号备用品的不准开工;

8.加强安全防护。按规定要求在施工地点、慢行地点的两侧设置信号标志,并派专人防护,带齐信号旗(灯)、响墩等,作业人员要熟悉信号及其显示方式,并注意前后及临线来车。因施工而临时设置的各种标志,应及时拆移,保证行车畅通。

9.上下班人员不得在轨道上行走。工间休息时,不得在轨道旁坐卧,横越无人看守道口时,要止步了望,确认两端无列车开行后方准通过。不允许把铁线、钢尺、撬棍等搭接在两轨之上,以防破坏轨道电路,造成信号显示混乱。在电化区段,要严防人员及机械设备触电或破坏供电网路。

10.要设置符合规定的限界标志,所有作业人员、机具等均应在列车通过前撤至限界外。

11.既有桥墩台、路基边坡附近进行挖基作业时,采取打钢轨桩防护、加固既有线路等防护和加固措施。特别是列车通过时要派专人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既有站场和区间进行土石方作业时,要保证既有排水设施的完整,弃土一律清除到无碍排水的地点,防止雨水冲刷路基堵塞涵渠。在路间挖沟、挖坑要做到随挖、随填、随夯实,防止路基坍塌,危及既有线行车安全。

12.加强道口安全管理。轨道上未经批准,不准设临时道口,已批准设置的临时道口派专人昼夜看护,并按《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实施。

13.参加施工的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标志服、安全帽。

14.施工车辆运行及停放必须远离接触网区域,在铁路附近行走时,严禁肩抗或竖起较长物体,严禁机械设备、材料机具侵入建筑界限。

15.做好地下管线的调查,确定其位置深度,防止施工时将其损坏。

篇2:既有线不限速施工保证措施

一、在既有线旁增建第二线的施工过程中,确保既有线不限速的行车安全极为重要,必须严格施工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监察部门的职能作业,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

结合我局在株六、内昆、荷日复线建设中积累的经验,在本标段建设中,我们将严格执行铁道部、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及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关于在既有线施工,确保行车安全的管理规定,杜绝违章施工。

二、加强教育、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既有线施工安全的有关规范要求及管理规定,制定详细的既有线施工注意事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使全体施工人员随时牢记“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行动中时刻想着安全,对特殊岗位人员如爆破员、防护员、联络员,选派正式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三、向铁路要点施工地段,严格执行要点工作程序

1、编制详细的要点申报报告,主要内容有:要点的里程桩号,工作内容及方案,离既有线的距离,可能造成的影响预测;防护人员设置及分布情况,通讯联络方式及负责人员名单;防护信号设置方式及分布位置负责人员名单;天窗工作时间,劳动力安排及领导小组;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准备情况、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等。

2、将申报资料向临近车站、分局、路局等有关部门递交或拍发铁路电报,铁路部门经实地考核之后,以书面形式给予批复,并签订安全协议。

3、车站联络员在每天爆破前2小时向车站提出“申请施工放炮表”,经认可后,即通知施工装药。

4、在定点放炮前半小时必须装完炸药,并填写好“爆破参数设计表”,联结好起爆线路,并通知驻站联络员,现场准备就绪。

5、驻站联络员在接到现场准备就绪的报告后,向车站值班员提出请求爆破时间,当接到封锁命令后,双方进行签认,并按调度命令进行施爆。未接到命令,一律杜绝施爆。

6、施工点接到命令后,立即对爆破点200米以外进行警戒,并检查防护加固情况,同时复查起爆线路是否畅通。

7、人员全部撤离爆区后,进行起爆。

8、炮响后15分钟,安全员、爆破人员进入炮区,经安全员确认无哑炮无危险之后,马上进入工作面,首先清理危石,再次检查既有行车线上是否有飞石杂物,路基防护是否破坏,通信设施是否破坏,若有立即处理。经现场安全员检查无危害行车的苗头之后,向车站联络员联系,办理消点手续,经车站值班人员签认消点开通线路。

三、在增建二线施工中,大中桥视基坑垂直开挖时对既有线路堤的危害程度,采用草袋、挡土板、钢管桩、扣轨梁等防护或加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纵合使用。在路基(锥体)加固防护施工过程中,采用架立排架等防护措施,加强对既有线的防护,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影响行车安全。列车运行时,停止一切施工。

四、做好雨季防洪与抢险工作。项目指挥部成立防洪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头。开展防洪大检查,雨季前备好抢险材料,并对既有线行车影响的排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疏通。认真执行雨中、雨后“两检制”。

五、认真执行既有线行车不限速的增建二线施工爆破作业安全规定。施工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铁道部颁布的《铁路行车线上施工技术规则》和铁道部、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各专项施工安全规则的规定。认真执行施工爆破请消点制度,杜绝不请点放炮和列车追尾爆破,确保行輦安全。

篇3:临近既有线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1工程概况及施工特点改DK281+038.6框架涵位于既有平齐线里程PDK565+500.4处。框构中心线与既有平齐线夹角86°49’、与动车组走行下行线夹角90°,本涵洞为保护燃气管道而设,本涵长78.7m,净高2.5m、净宽3m,既有平齐左、右线下框构涵(L=20m)设计为顶进施工,其余部分待顶进后明挖施工,工作坑设置在线路的右侧。本方案范围内的框架涵工作底板、分配梁、润滑层制作、箱体预制等属于C类施工,箱涵顶进属于Ш级施工。2主要危险源辨识序号项目作业活动危险源现有控制措施1涵洞工程氧气、乙炔使用违规操作、距离太近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加强安全检查。特种作业持证上岗。间距必须大于10米、距易燃易爆品不得少于10m。2涵洞工程施工用电违章作业按要求操作。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加强安全检查。特种作业持证上岗。3涵洞工程基坑开挖基坑防护不到位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加强安全检查。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4涵洞工程高空作业施工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带、防滑鞋按要求操作。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加强安全检查。特种作业持证上岗。5涵洞工程营业线施工未按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违规操作按照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施工。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加强安全检查。施工人员持证上岗。6涵洞工程机械操作违章作业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加强安全检查。按操作规程施工。7涵洞工程脚手架施工未按规定施工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加强安全检查。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3安全保证体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施工作业现场控制,以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为重点,开展创建安全标准工地活动,确保本标段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中,把确保营业线行车安全和营业线既有设备安全,作为整个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轴,紧紧围绕这一安全核心问题,全面进行安全施工管理。4安全防护措施4.1一般防护措施4.1.1基本要求(1)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严格按与各设备管理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和划定的界限施工,严禁私自扩大施工范围。(2)施工前应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既有线施工安全知识学习和安全教育,并做好相应记录,并对学习者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既有线施工。(3)涉及营业线施工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必备的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横越线路时,必须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与列车强越、严禁钻车底或穿越列车底部,严禁在道心或枕木头上行走,严禁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5)根据安全协议,严格施工登记把关和现场监控制度,临近既有线施工项目未签订安全协议不准施工。(6)临近既有线施工时,机械作业必须严格按照“一机一人,专人指挥、专人防护、人随机走”制度进行防护。(7)临近既有线作业(路基帮宽)防止施工机具材料造成侵限。(8)施工前必须与工务段签订安全协议(栅栏开口、里程、开口大小等)。施工时将施工地点的防护栅栏拆除,挂设安全警示牌,并派人看守,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完成后恢复栅栏封闭。4.1.2防止机械、材料侵限安全施工措施(1)在铁路营业线及其附近施工时,所有机械、工具、材料不得侵入铁路行车限界。(2)在铁路营业线旁施工,必须设置限界标志(桩),在靠近营业线一侧距钢轨外侧2.5米处设置明显界桩,限界桩高出地面不得小于1.2米,每20米设置一根,用三角旗标识并选择地形较宽阔的地点会车,严禁在施工便道上掉头,以防止机械掉头或交会时侵限。必须用百石灰洒出界限,以便现场操作控制,曲线地段按照标准另行加宽。(3)在铁路营业线旁进行机械作业的驾驶人员必须经过铁路限界知识教育且考试合格,先培训后上岗。临近既有线挖掘机的大臂伸展(最长部分)距钢轨外侧保持2米以上距离。(4)铁路营业线施工所需的材料、工具必须安放在铁路限界外,作业完毕后及时将工具材料带回驻地、将材料堆放在安全地带。施工负责人在收工前必须仔细检查材料、工具收集情况及堆放情况。4.1.3防电缆挖断安全措施(1)认真对照设计文件并会同设备管理部门对既有电缆的位置、路径、走向和埋设深度予以复查确认。(2)开挖前,必须使用地下管线探测仪等手段进行施工前的探测,如地下光缆情况仍不够清楚,则必须采用“人工挖深沟”先探后挖的办法,在找出光缆加以保护措施后,方可开挖。(3)动土开挖前,应提前2-3天与设备管理单位联系,将施工时间、施工范围书面(或电子邮件)设备管理单位,请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督员到现场共同把关。设备管理单位人员未到场之前严禁动土开挖。?(4)开工前必须对劳务人员进行地下电缆的识别及安全开挖方法的教育。作业时,施工负责人进行全过程监控,带班人员必须加大巡视密度,时刻提醒对电缆的保护,妥善处理被挖出的电缆,及时进行电缆保护。?(5)在探有地下光缆埋设深度、径路走向时,应加倍小心开挖,严禁在电缆、管线路径1.5米之内使用挖掘机、推土机等开挖。禁止用风镐等电动工具猛力挖掘,只准用秃头工具轻轻扒,确保电缆安全。4.1.4触电?为防止触电事故,特别事因“电焊机使用不当,接地不良或因电源线路漏电,现场临时电源线路,敷设不规范,天气恶劣、现场积水电气设备受潮和线路被水浸泡,为设置漏电保护器或保险丝不合格”因素而造成触电事故特制定本技术措施。(1)现场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使用橡皮绝缘电缆,穿过便道时采用穿脚手钢管埋地敷设。(2)配电箱、开关箱使用标准电箱,电箱内开关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电箱内设置漏电保护,选择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匹配。匹配电箱设总熔丝、分开关,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金属外壳电箱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保护险。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有220v和380v两种电压等级。(3)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架空线装设横担和绝缘子。架空线离地3.5m以上,机动车道为4.5m以上。(4)对高压线路、变压器要按规程安置,设立明显的标志牌。(5)所用电气设备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并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措施。接地采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不小于48mm2,一组二根接地之间间距不小于2.5m,接地电阻符合规定,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6)各种机电设备检修、维护时应断电、停运转;如需试运转,须有针对性保护措施。(7)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8)严禁将电线栓在铁扒订、钢筋或其他导电金属上,电线必须用绝缘子固定,配电导线必须保证与邻近线路或设施的安全间距。(9)为防止雷击,支架除本身与桥墩钢筋相连接外,在雷雨季节应尽可能停止施工,在强雷天气中必须全面停止作业。4.2.临近既有线防护措施4.2.1临近既有线基坑支护防护措施?靠近既有线一侧采用钢板桩防护垂直开挖;另一侧视土质情况放坡开挖。基坑分层开挖,每层开挖深度不大于1.0m。在有水基坑开挖中,在基坑底部四周开挖20cm宽的排水沟,并在两个对角处设置集水井,砂袋用于基坑局部漏水处。与电缆、管道相邻的基坑要先挖深沟,挖掘机在开挖至高于基底标高20cm时,采用人工清基,挖至设计标高。4.3既有线安全卡措施?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格铁有关规定,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及现场施工特点,制定卡控制措施如下:(1)既有线旁施工由安质部、施工队长负责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2)严禁班前饮酒;严禁穿拖鞋、光脚、赤膊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防护用品。(3)机械施工时,必须派专人跟机防护,严禁进入限界以内,确保施工安全。(4)员工上、下班时,由带班人员带领按指定路线行走,严禁在路线上追逐打闹、横奔乱跑,所扛工具行走时严禁侵限,施工中严禁将撬棍和金属导体横放在两根钢轨上,以免造成铁路信号“红光带”事故发生。(5)横跨轨道时,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在钢轨上、枕木头、道心内、行走或坐卧休息;严禁钻车底或从车底下两车厢连接处传递工具材料,严禁扒车、溜车或以车代步。4.4其他安全防护措施(1)施工前,认真审核图纸,现场详细的调查通信、信号、电力、电缆位置,并作出明显标记。施工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保护、改移等措施。(2)设专人防护及设置防护标牌,及时通知施工人员下道避车。(3)既有涵洞接长基坑开挖、既有线与线路搭接地段既有路基开挖施工之前,对既有路基或桥涵基础之间地表进行防护,进行预加固处理。开挖时,备足支挡材料,及时进行支挡,基础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回填夯实,确保既有线路基稳定。(4)积极与铁路运营部门取得联系,时刻掌握列车通过时间。备足专业通讯器材,时刻保持与铁路有关部门联络,出现危情及时通知车站值班人员。

篇4:既有线涵洞接长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要求

一、

(1)既有线上施工必须贯彻铁道部现行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维修规则》和有关既有线上施工安全的规定。

(2)既有线上施工必须按铁路机车车辆限界和基本建筑限界,以此制定施工临时行车限界。施工临时行车限界不得小于机车车辆限界,每边各加150mm(曲线上再按规定加宽),施工中搭设脚手架、堆放工程材料或机具设备等,一律不得侵入临时行车限界。

(3)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及时协调施工与运营的关系,解决行车与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4)积极争取设备管理部门协助核查既有设备。施工前对地下的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双方应予以确认,划定防护范围,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5)和设备管理单位一道,经常监视与保持线路、桥涵、通信、信号等建筑物和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工处理。若施工地段既有线设备发生损坏时,应及时与设备管理单位取得联系,争取其积极配合,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二、路基施工前,应对既有线的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的内容为:

(1)列车的运行情况;

(2)既有排水设施,加固防护设备;

(3)各种标志,路基上及附近埋设的管线,通信、信号及电力设施;

(4)既有路基病害及病害历史资料,如滑坡、崩塌落石、下沉、基床翻浆冒泥、排水不良、泥石流等;

(5)地质和水文资料。

三、既有线施工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设置施工安全防护。防护人员应由指定的、经由考试合格的职工担任。

(2)派驻站联络员与车站进行联系,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应用电话及时将施工命令及列车运行情况转告工地防护人员及施工负责人;

(3)驻站联络员向工地防护员发出预报、确报或变更通知等必须进行复诵,工地防护员应加强防护。

(4)当发出停工命令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按规定整修好线路,迅速下道避让。

(5)在自动闭塞区段施工时,应保持轨道线路绝缘良好。工具、机具等导电体不得同时按触两根钢轨及钢轨两端绝缘接头。

四、既有线光缆、电缆保护措施

(1)工程开工前必须先对施工地点地下管线、结构物、光缆、电缆的走向作详细的了解,由安全科负责,作好标志,做到心中有数。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电缆、光缆线路三米范围内,严禁机械动土施工,人工作业时,禁止使用铁镐与尖耙,逐层开挖,同时派专人现场监护。

(3)路基填筑、软基处理、结构物开挖前三天,必须和设备管理部门取得联系,用专用探测仪器对地下的光缆、电缆进行探测,作好标志后再动土施工。

(4)出现特殊情况,要特事特办,及时汇报,同时在损坏部位的两端各挖出1.5m长的电缆,以便修理备用,缩短修理时间。

(5)当施工便道及施工用地与光缆、电缆及地下管线有干扰时,先考虑绕行,无法绕避时,在征得设备管理单位的同意后,采用外套钢管,挖明沟加盖板等方法予以保护。

(6)大型机械设备通过光缆、电缆区时,不得直接从上面经过,应采用垫钢板、木板的方法加以保护后方可通过。

五、施工机械作业安全措施

(1)在与营业线并行地段进行机械施工时,不论是任何作业或停留过程,均不得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

(2)为防止机械侵界,在第二线与营业线基本等高地段,在靠营业线一侧,设置标志明显的限界桩,进行封闭施工,选择较宽阔的地形作机械转头或会车地点,以防止因地形过窄机械转头或交会时侵限。

(3)施工机械在靠近既有线推土作业时,在靠营业线一侧应留出不少于2米厚隔墙,以防止施工机械向既有线滑落。

(4)凡带升降翻斗的运输(自卸)车辆在既有线旁运行时,必须将翻斗放平,待车箱安全复位后方可行驶,不许将翻斗升起运行,或边走边落及在行车中操纵车箱举升装置。

(5)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专业业务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相应证件,方准上岗作业。严禁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或不熟悉该机械设备性能的人员操作。

(6)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应认真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现场交底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对机械作详细检查。作业中必须精力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和疲劳作业,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7)施工机械进入既有线旁作业时,必须设专职安全防护员,一机一人防护,负责来车通知和警戒工作。平行等高地段应拉限界绳或立限界桩,且列车通过前10分钟,禁止任何机械作业。

(8)在与既有线相邻或平行地段作业时,任何机械存放或停留必须符合铁路建设接近限界的要求,区间及站内直线地段距线路中心不小于2.44m,曲线上建筑接近限界加宽办法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执行。

(9)在场地狭窄,施工机械有可能侵入既有铁路建筑接近限界的地段作业时,禁止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的臂杆,铲斗向既有线一侧圆周转动。向既有线外侧摆动作业时,也应注意防止机械尾部侵入限界造成事故。

(10)如施工机械发生意外侵入限界,影响行车安全时,应按线路发生故障时的防护办法设置信号防护,同时向就近车站或养路工区报告,并尽快组织抢修。在施工机械未撤出限界以外,行车安全未恢复时,不得撤除停车防护。

(11)所有车辆必须建立定期检修和保养制度,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状态。行车前驾驶员对车辆进行认真的检查,确保装备齐全有效。严禁电瓶及点火装置、转向器和制动装置等主要部件不良或失效的车辆带病从事既有线施工作业。

(12)在紧靠既有线的施工便道或新建路基上行驶时,速度不得大于10km/h。下坡或转弯时,应换入低速档运行,密切注意与既有线保持的限界距离,任何时候都不得碰撞安全限界桩(或限界绳)而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

(13)使用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装料时,汽车就位后应按手闸,关好车门,严禁超载或偏载。紧靠既有线的便道应有专人维修并及时平整,防止偏载或在低洼地陷车造成车辆向既有线倾斜而侵入限界危及行车安全。

(14)施工倒车时必须有人指挥,确知倒车距离和稳妥的范围后方可倒车。严禁长距离倒车,防止车辆倒车时侵入铁路限界。

(15)施工运输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得在坡道上停车。如遇施工现场条件限制,需要在坡道上停车时,必须采取止轮措施,防止车辆溜入铁路线路或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造成行车安全事故发生。

(16)既有线列车通过时,在紧靠既有线施工的运输车辆都应停止作业,保持静止状态,待列车通过后再进行作业。严禁列车通过时,运输车辆仍从事行驶和转头。

篇5:既有线施工管理措施要求

施工准则:施工前,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配合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施工行车安全。施工中,严格执行、遵守铁道部、呼铁局印发的关于既有线行车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施工检查,保证安全施工,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

1、所有施工人员施工前必须进行既有线施工安全培训教育,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施工期间必须设专人驻站,使施工现场时刻与车站保持密切联系,以便于列车逼近时施工人员及时待避,确保行车、人员安全。

3、既有线上施工必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防护办法设置施工安全防护,未设好施工防护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先验收后启用。

4、对于紧靠既有线施工,必须设广播和拉绳防护并设专职防护员,防护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使用劳务工担任安全防护工作。

5、施工前必须根据现场工点对线路采取加固措施,并按规定对站房站台层股道上方两侧设置防护栏杆。施工中加强对线路稳定的监测和维修养护。并在现场备齐应急物资。

6、施工人员通过既有线路或车站股道时,必须止步嘹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过。

7、严格执行避车制,来车时防护员要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作业人员下道后,防护员要检查线上是否还有施工工具或工具是否侵限。

8、施工人员不得在轨道上行走。施工中各种施工用料和机具严禁侵入限界。

9、加强施工地点设备检查整修,随时掌握变化情况,遇有异常,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果断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10、车站设现场驻站防护员,和现场保持不间断联系,遇有来车通知现场负责人,掌握列车运行情况;所有人员下道避车,工具、料具及时撤出限界以外。

11、上道作业不许穿带钉鞋和塑料底鞋,横过线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

12、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记录。

13、各个岗位必须严格坚守,不得擅离职守。

14、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严禁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在汛期确需进行影响路堤、路堑稳定的施工,需经项目部的批准,方可施工。

施工等级

邻近营业线施工分为A、B、C三类。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米(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2米,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机柱外侧1米范围称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

1.邻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1)吊装作业时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路基注浆、基桩施工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邻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2.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铁路局有关业务处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杆塔、通信基站、信号中继站、箱式机房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邻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3.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

(1)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

(2)开挖基坑、降水和挖孔桩施工。

(3)邻近供电、通信、信号电(光)缆沟槽及供电支柱、通信信号杆塔(箱盒、通话柱)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4.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邻近营业线施工,由铁路局主管业务处按上述原则界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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