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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控制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5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在距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在此作业过程中因坠落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称之为高处坠落事故。这类事故各行业中均有发生,并以建安企业居多,约占全部事故的20%左右。

1.高处坠落事故的规律

高处坠落事故规律,是指人们在从事高处作业中,人与相关物体结合时违背客观事物规律而产生的异常运动失去了控制,经过量变积累发生了灾变的普遍性表现形式。掌握了规律,就能有效地予以预防和控制。

1.1高处坠落事故的类别

高处坠落事故的事故类别大约为如下九种:

1.1.1洞口坠落(预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阳台口坠落等);

1.1.2脚手架上坠落;

1.1.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

1.1.4石棉瓦等轻型屋面坠落;

1.1.5拆除工程中发生的坠落;

1.1.6登高过程中坠落;

1.1.7梯子上作业坠落;

1.1.8屋面作业坠落;

1.1.9其他高处作业坠落(铁塔上、电杆上、设备上、构架上、树上、以及其他各种物体上坠落等)。

1.2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

1.2.1个性原因

个性原因,是指每类高处坠落事故在发生过程中各自具有的具体原因。例如:

a.洞口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洞口作业不慎身体失去平衡;行动时误落入洞口;坐躺在洞口边缘休息失足;洞口没有安全防护;安全防护设施不牢固、损坏、未及时处理;没有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b.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脚踩探头板;走动时踩空、绊、滑、跌;操作时弯腰、转身不慎碰撞杆件等身体失去平衡;坐在栏杆或脚手架上休息、打闹;站在栏杆上操作;脚手板没铺满或铺设不平稳;没有绑扎防护栏杆或损坏;操作层下没有铺设安全防护层;脚手架超载断裂等。

c.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立足面狭小,作业用力过猛,身体失控,重心超出立足面;脚底打滑或不舒服,行动失控;没有系安全带或没有正确使用,或在走动时取下;安全带挂钩不牢固或没有牢固的挂钩地方等。

d.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屋面坡度大于25°,无防滑措施;在屋面上从事檐口作业不慎,身体失衡;檐口构件不牢、或被踩断,人随着坠落等。

1.2.2共性原因

共性原因,是指任何一次高处坠落事故在发生过程中,均具有基本原因、根本原因、间接原因和直接原因而形成的系列原因。

a.基本原因,是高处作业的安全基础不牢。其表现是:人不符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物未达到使用安全标准。如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身体条件较差或有病;与高处作业相关的各种物体和安全防护设施有缺陷等。

b.根本原因,是高处作业违背建筑规律的异常运动。其表现是: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如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的着装不符合安全要求,高处作业时没有安全措施冒险蛮干,违反劳动纪律酒后作业;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备、不起作用,或擅自拆除、移动或在施工过程中损坏未及时修理等。

c.间接原因,是高处作业的异常运动失去了控制。其表现是:由于安全管理不严,没有行之有效的安全制约手段,对人违章作业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异常行为,对工具、设备等物质没有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异常状态,不能做到及时地发现和及时地加以改变。

d.直接原因,是高处作业的异常运动发生了灾变。其表现是:由于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失去了控制,经过量变的异常积累,当人与物异常结合发生了灾变时,如人从洞口坠落、从脚手架坠落、从设备上坠落、从电杆上坠落等造成了人身伤害,从而构成了高处坠落事故。

2.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应从本质上超前有效地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又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2.1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对每间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例如:

2.1.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

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1.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要绑扎牢固防护栏杆,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荷载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1.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2.1.4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在屋子面上作业的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时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出檐口1.2m,并挂好安全网,檐口外架要铺满脚手板;没有使用外脚手架的工程施工,应在屋檐下方设安全网。?

2.2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系列原因,提出的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

2.2.1对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的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

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2.2.2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严禁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情绪低落的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2.2.3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而应穿软底防滑鞋;不准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字架吊篮上下,也不准从高处跳上跳下。

?2.2.4要按规定要求支搭各种脚手架。如架子高度达到3m以上时,每层要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挡脚板,脚手板要铺严,板头、排木要绑牢,不准留探头板。

使用桥式脚手架时,要特别注意桥桩与墙体是否拉结牢固、周正。升桥降桥时,均要挂好保险绳,并保持桥两端升降同步。升降桥架的工人,要将安全带挂在桥架的立柱上。升桥的吊索工具均要符合设计标准和安全规程的规定。

使用吊篮架子和挂架子时,其吊索具必须牢靠。吊篮架子在使用时,还要挂好保险绳或安全卡具。升降吊篮时,保险绳要随升降调整,不得摘除。吊篮架子与挂架子的两侧面和外侧均要用网封严。吊篮顶要设头网或护头棚,吊篮里侧要绑一道护身栏,并设挡脚板。提升桥式架、吊篮用的倒链和手板葫芦必须经过技术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倒链最少应用2t的,手板葫芦最少应用3t的,承重钢丝绳和保险绳应用直径为12.5mm以上的钢丝绳。另外使用插口架、吊篮和桥式架子时、严禁超负荷。

2.2.5要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凡4m以上建筑施工工程,在建筑的首

层要设一道3至6m宽的安全网。如系高层施工,首层安全网以上每隔四层还要支一道3m宽的固定安全网。如果施工层采用立网做防护,应保证立网高出建筑物1m以上,而且立网要搭接严密。要保证安全网的规格、质量,使用安全可靠。

2.2.6要切实做好洞口处的安全防护,具体方法与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相同。

2.2.7使用高凳和梯子时,单梯只许上1人操作,支设角度以60°至70°为宜,梯子下脚要采取防滑措施;支设人字梯时,两梯夹角应保持40°,同时两梯要牢固。移动梯子时梯子上不准站人。使用高凳时,单凳只准站1人,双凳支开后,两凳间距不得超过3m。如使用较高的梯子和高凳,还应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2.8在没有可靠的防护设施时,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否则不准在高处作业。同时安全带的质量必须达到使用安全要求,并要做到高挂低用。

2.2.9登高作业前,必须检查脚踏物是否安全可靠,如脚踏物是否有承重能力;木电杆的根部是否腐烂。严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顶棚上行走。

2.2.10不准在六级强风或大雨、雪、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另外,还必须做好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如发现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要及时加以排除,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篇2: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控制方法范本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在距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在此作业过程中因坠落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称之为高处坠落事故。依据高处坠落事故对人体伤害的坠落方式,高处坠落事故大体分为以下九种类型:洞口坠落(预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阳台口坠落等);脚手架上坠落;悬空高处作业坠落;石棉瓦等轻型局面坠落;拆除工程中发生的坠落;登高过程中坠落;梯子上作业坠落;屋面作业坠落;其它高处作业坠落(铁塔上、电杆上、设备上、构架上、树上、以及其它各种物体上坠落等)。?

一?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规律?

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规律,是指由于人们在高处作业中违背了客观事物规律,导致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具体原因所具有的普遍性。具体分为个性原因规律和共性原因规律。?

1、个性原因规律?

每类高处坠落事故在发生过程中各自具有的具体原因规律。例如:?

(1)洞口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洞口作业不慎身体失去平衡;行动时误落入洞口;坐躺在洞口边缘休息失误;洞口没有安全防护;安全防护设施不牢固、损坏,未及时处理;没有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脚踩探头板;走动时踩空、绊、滑、跌;操作时弯腰、转身不慎碰撞杆件等身体失去平衡;坐在栏杆或脚手架上休息、打闹;站在栏杆上操作;脚手板没铺满或铺设不平稳;没有绑扎防护栏杆或损坏;操作层下没有铺设安全防护层;脚手架超载断裂等。?

(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立足面狭小,作业用力过猛,身体失控,重心超出立足面;脚底打滑或不慎踩空;随着重物坠落;身体不舒服,行动失控;没有系安全带或没有正确使用,或在走动时取下;安全带挂钩不牢固或没有牢固的挂钩地方等。?

(4)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屋面坡度大于25°,无防滑措施;在屋面上从事檐口作业不慎,身体失衡;檐口构件不牢、或被踩断,人随着坠落等。?

2、共性原因规律?

(1)基本原因,是高处作业的安全基础不牢。其表现为:人不符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物未达到使用安全标准。如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能,身体条件较差;以及与高处作业相关的各种物体和安全防护设施有缺陷等,从而为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提供了条件。?

(2)根本原因,是高处作业违背建筑规律的异常运动。其表现为: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如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的着装不符合安全要求,高处作业时没有安全措施冒险蛮干,违反劳动纪律酒后作业;以及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备、不起作用,也有的擅自拆除、移动或在施工过程中损坏未及时修理等,从而为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提供了根据。?

(3)间接原因,是高处作业的异常运动失去了控制。其表现为:由于安全管理不严,没有行之有效的安全制约手段,对人违章作业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异常行为,对工具、设备等物质没有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异常状态,不能做到及时发现和及时地加以改变,形成了自然发展,从而为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提供了量变过程。?

(4)直接原因,是高处作业的异常运动发生了灾变。其表现为:由于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失去了控制,经过量变的异常积累,当人与物异常结合发生了灾变时,如人从洞口坠落、从脚手架坠落、从设备上坠落、从电杆上坠落等造成了人身伤害,从而构成了高处坠落事故。?

二?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

1、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例如:?

(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4)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在屋面上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使用外脚步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出檐口1.2m,并挂好安全网,檐口外架要铺满脚手板;没有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时,应在屋檐下方设安全网。?

2、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

(1)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2)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如果是悬空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不准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字架吊篮上下,也不准从高处跳上跳下。?

(4)要按规定要求支搭各种脚手架。如,架子高度达到3m以上时,每层要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档脚板,脚手板要铺严,板头、排木要绑牢,不准留探头板。

使用桥式脚手架时,要特别注意桥桩与墙体是否拉顶牢固、周正。升桥降桥时,均要挂好保险绳,并保持桥两端升降同步。升降桥架的工人,要将安全带挂在桥架的立柱上。升桥的吊索工具均要符合设计标准和安全规程的规定。?

使用吊篮架子和挂架子时,其吊索具必须牢靠。吊篮架子在使用时,还要挂好保险绳或安全卡具。升降吊篮时,保险绳要随升降调整,不得摘除。吊篮架子与挂架子的两侧面和外侧均要用网封严。吊篮顶要设头网或护头棚,吊篮里侧要绑一道护身栏,并设档脚板。?

提升桥式架、吊篮用的倒链和手板葫芦必须经过技术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倒链最少应用2t的,手板葫芦最少应用3t的,承重钢丝绳和保险绳应用直径为12.5mm以上的钢丝绳。另外使插口架、吊篮和桥式架子时,严禁超负荷。?

(5)要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凡4m以上建筑施工工程,在建筑的首层要设一道3~6m宽的安全网。如果高层施工时,首层安全网以上每隔四层还要支一道3m宽的固定安全网。如果施工层采用立网做防护时,应保证立网高出建筑物1m以上,而且立网要搭接严密。并要保证规格质量,使用安全可靠。?

(6)使用高凳和梯子时,单梯只许上1人操作,支设角度以60°~70°为宜,梯子下脚要采取防滑措施,支设人字梯时,两梯夹角应保持40°,同时两梯要牢固,移动梯子时梯子上不准站人。使用高凳时,单凳只准站1人,双凳支开后,两凳间距不得超过3m。如使用较高的梯子和高凳时,还应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7)在没有可靠的防护设施时,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否则不准在高处作业。同时安全带的质量必须达到使用安全要求,并要做到高挂低用。?

(8)登高作业前,必须检查脚踏物是否安全可靠,如脚踏物是否有承重能力;木电杆的根部是否腐烂。严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顶棚上行走。?

(9)不准在六级强风或大雨、雪、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另外,还必须做好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如发现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要及时加以排除,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篇3:电力集团防止高处坠落事故措施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从事高处作业期间,应按要求定期接受体检、培训、复审。

2高处作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下同)必须系好安全带(包括安全滑块),穿防滑绝缘鞋;在高处作业转移工作位置时,严禁失去安全防护。

3、助爬器是协助人员登塔的辅助工具,设计上不具备安全绳的功能,仅用于在现场工作人员向上攀爬塔筒时提供爬升助力,严禁将助爬器的环形钢索作为安全钢丝绳使用;在机舱内作业或用助爬器攀爬塔过程中,执行重要动作或作业内容改变前必须与地面人员进行确认

4严禁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攀爬风电机组、线路杆塔及建筑物等工作;严禁不系安全带、未采用防坠器上下风电机组。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保险绳等登高工具。

5风速超过15m/s时,禁止登风电机组;风速超过12m/s时,禁止打开机舱盖(含天窗);超过14m/s时应关闭机舱盖。

6严禁用铲车、装载机等作为高处作业的攀登设施。

7在风电机组机舱内有人工作时,就地检修车辆至少停在上风向安全区域。用机舱内的升降设备起吊物品时,上下必须有可靠的通讯保障;机舱内人员起吊物品时必须带安全带,并设置可靠的安全链作为防护。

8定期检查风电机组塔筒爬梯、助爬器和安全钢丝绳等安全用具是否完好,必须及时清除塔架爬梯及机舱内的油污。

9风电机塔筒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且保持照明设施良好。

10人员进行风电机组塔筒外壁、出机舱作业、建筑物外墙粉刷,维修用吊篮上工作,必须采用双安全绳保险,安全绳必须栓在专用挂钩或牢固的构件上。塔底或建筑物下方必须有人监护,至少有两组人员采用缆绳对吊物(或人)进行有效控制。

11工作温度低于零下20℃时禁止使用吊篮。当风速大于8m/s时,禁止在吊篮上工作。

12维修风电机组用的吊篮,必须配置制动器、行程限位、安全锁等安全保护装置,吊篮平台的底板必须有防滑措施,起重用钢丝绳必须以一主一备配置,严禁超额定载荷使用吊篮。应定期对制动器、安全锁、行程限位等装置进行检查和测试,钢丝绳的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3攀登电杆必须使用脚扣,并系好双保险安全带;立杆组塔必须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杆上有人作业严禁调整拉线,调整拉线应由专业人员指挥监护。

14高于2米以上的作业必须搭设脚手架,脚手架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临时楼梯步道及各种平台和脚手架均应装设网状护栏;严禁在脚手架的上下层同时工作。

15在110kV及以上升压站的电气设备拆接引线,应搭设脚手架,严禁在开关、CT等电气设备上爬跨进行工作。工作前应检查和清理工作鞋、攀登物体、架构上的油污、积雪等,防止打滑。

16高处作业物件移动时要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移动物件必须用绳系好并且平稳移动防止摆动;高处作业上下传递物件应使用工具袋、吊装袋,用绳系牢后吊送,严禁上下抛掷物件。

17生产现场的井、孔、洞、坑、沟盖板、踢脚板,应齐全完整,夜间巡视经过的通道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

18高处作业的工作面应设有合格、牢固的防护栏,防止人员失误或坐靠坠落。作业面应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应满铺架板,并有效固定。

19高处作业使用的支撑架、脚手架、吊篮等应按标准搭设,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挂牌使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载使用,以防架体坍塌、坠落,发生人员踏空或失稳坠落。

20基坑(槽)临边应装设有不低于Φ48mm×3.5mm(直径×管壁厚)的钢管搭设并带有中杆的防护栏杆,以防止作业人员行走踏空坠落,防护栏杆上除安全标示牌外不得栓挂任何物件。

21孔洞(含机舱吊物口)应装设牢固、可靠的盖板,盖板表面刷黄黑相间的安全警示标识。孔洞盖板掀开后,应装设刚性防护栏杆,悬挂安全警示标识,夜间还应装设警示红灯,以防止人员失足坠落。

22登高作业应使用两端装有防滑套的合格梯子,梯阶间距离不应大于40cm,并在距梯顶1m处设限高标志。使用直梯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角度60°为宜。梯子应有人扶持,以防失稳坠落。

23人员需在强度不足的作业面(如石棉瓦、铁皮板、采光浪板、装饰板等)作业时,必须采取加强措施,以防踩踏坠落。

24建筑物高空平台的临空面、楼梯、走道均应装设栏杆和护板并保持完好;楼梯踏板尽量使用花纹板等防滑材料,避免使用圆钢筋。

篇4: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本

(1)一旦发生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后,项目部就立即组织人员抢救,确定受伤人数通知120救护中心请求救护。

(2)迅速排除致命和致伤因素:如搬开压在身上的重物:清楚伤病员口中的泥沙、呕吐物、血块和其它异物,保持呼吸道通畅等。

(3)检查伤病员的生命特征:检查伤病员呼吸、心跳、脉搏情况。如有呼吸心跳停止,应就地立即进行心脏按摩和人工呼吸。

(4)止血:有创伤出血者,应迅速包扎止血,材料就地取材,可用加压包扎、上止血带或指压止血等。

(5)观察受伤人员摔伤及骨折部位,看其是否昏迷;注意摔伤及骨折部位的保护,避免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而造成二次伤害。

(6)车辆一到立即就近送往安医第二附属医院。

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如果发生触电事故时首先断开电源。项目部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2)如果电源开关在较远处,则可用绝缘材料(如木条等)把触电者与电源分离。

(3)高压线路触电:马上通知供电部门停电,如一时无法通知供电部门停电则可抛掷导电体(如裸导线),让线路短路跳闸,再把触电者脱离电源。

(4)触电者脱离电源后马上进行抢救,同时送往最近的医院。

篇5:施工高处坠落事故防治措施

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的防治措施

1.各级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使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严格按照《建筑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和《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的要求抓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定的教育培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法制意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加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专业技术素质,做好督促、监护和检查工作。

3.坚持对从业人员,特别是新入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劳务分包和专业承包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使教育培训工作既有针对性,又能保持经常性,防止走过场,使操作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和冒险行为,克服不安全的因素和不安全的行为。

4.企业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时,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按照《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的要求,对如下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方案。①模板工程,②脚手架工程,③拆除工程,④物料提升机,安全防护和其它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改变或拆除现场的防护设施

5.切实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和零星安排的作业,都必须向操作者讲清楚施工环境、操作过程、操作工艺,操作方法的具体要求和应急救援措施,操作过程中必须监督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使每个操作者时时处处重视安全。

6.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要求,及时、规范地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时做好使用过程中的监管,及时对拆除的部分进行恢复,确保防护措施有效发挥作用。

7.脚手架的搭设和使用。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钢管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20**版)《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92)和《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在设施选用和方案编制时,必须严格执行标准,在使用前必须组织技术、安全、机械等专业人员进行验收(或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确认架体搭设和防护措施,各安全装置等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8.对模板支撑架,特别是4.5m以上的高支撑体系和特殊支撑架(如超重、超大)必须进行专门的设计、在搭设前应确认钢管、扣件、脚手板的材质和基础是否符合要求,搭设过程必须及时检查验收立杆间距,接头方法及纵横向支撑、剪刀撑(包括水平)设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混泥土浇筑时必须检查施工方法和施工荷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9.物料提升机的采购、租赁及使用必须严格控制,必须是市安全主管部门备案的产品,并且符合《关于开展物料提升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建[2004]95号文件的要求,防止不合格的产品投入现场使用。

10.在恶劣气候(如雨雪天、大雾、六级以上强风)和环境不良的条件下,禁止从事高处或洞口作业。

11.对利用登高设施或登高用具进行攀登作业的,作业前应对其材质和稳定性进行确认,对材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加强对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按规定配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认真教育,严格检查,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

12.对现场的临时用房或工棚的瓦屋面应固定牢靠,防止雨天或大风天气进行抢修,及时淘汰石棉瓦等易碎材料作为临时的屋面避免铺设或维修过程高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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