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乡环境卫生整治考评办法模版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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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乡环境卫生整治考评办法模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一)、组织领导(15分)

1、支部书记带头负责,成立专门班子抓环境卫生(5分)。没有专门班子或支书不负责任不计分。

2、建立固定宣传栏一处,有评比公布栏(5分),没有不计分。

3、办点干部有具体安排且每周下村两次督环境卫生(5分),根据次数计分,多不加分,少一次扣2.5分。

(二)、保洁员队伍建设(30分)

1、村场、集镇按要求配实保洁员(5分),村场、集镇保洁员虚配本大项不计分。

(凡以临时调工、本人没有亲自签保洁合同,待遇过低和保洁效果不好均视为虚配)。

保洁员职责、保洁区域和待遇明确,管理到位(5分)

如发现有保洁员不明职责的扣2分,用制度、责任牌、保洁员合同管理好保洁员,每缺一项扣1分。

保洁员坚持常态保洁,每周至少出动两次,保洁效果好(20分)

保洁员坚持每天或隔天上路保洁、劝导群众。走访群众,查保洁员考勤记录,没有坚持常态保洁扣10分。公共区域发现成堆成片垃圾的本项不计分。

(三)、大面保洁(40分)

1、省、县、乡道、通村、通组路沿线及其农户房前屋后、田间水面、学校、企业、村部、路边餐馆、商店等无裸露垃圾(含建筑垃圾),无杂草丛生,无污水横流,无乱堆乱放。沟、港、渠、塘、机埠无漂浮物,坡面无乱倒、乱丢乱堆现象。主干公路无占道现象。

每发现一处小堆垃圾、污水横流扣2分,较大成堆成片垃圾扣3分,零散垃圾扣1分,标准池中垃圾未及时分类焚烧的每个扣1分,巴围池中垃圾超2/3以上既没清运又没焚烧的每个扣3分,垃圾设施周围有明显散落垃圾每处扣1分,路旁及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一处扣1分。占道一处扣2分。

农户保洁(15分)

随机抽查10户农户,查屋前屋后的卫生状况,每发现一处成片的新增垃圾扣2分,每发现一处成堆成片的陈年垃圾扣5分,一处污水横流扣2分,一处乱堆乱放扣1分,重要地段杂草丛生扣1分。

加扣分项目

凡找农户收取标准池建设费达10户以上的(每个标准池100元),在当月检查中加3分;50户以上的加6分。

凡在市、县农村环境卫生月检中,被黄牌警告的村场,扣当月考评分10分。凡是被县黄牌警告的村场,整改后第二个月上级检查没给予摘除的,乡检中每次扣考评分15分,直到摘除为止。

奖惩措施

乡农村环境卫生考评小组将根据上述办法,对全乡所有考评对象一月一检查一奖评。在检查后严格按照分数进行排名,对前4名的单位,乡政府给予每个400元的物质奖励;对排名后3名的单位,在全乡广播会中通报批评;连续两次排名后3名的单位,支部书记在大会上作检查;连续三次排名后三名的单位,支部书记责令停职,由乡党委请求上级组织部门,将该村办点干部调离乡工作。

篇2: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制度模版

为认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打造清洁秀美南湖新面貌,根据县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南湖实际,经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2013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办法。

本考核办法分为奖金考核和百分制考核,考核包村干部和村、社区负责人。采取分月检查、季度讲评、年终评先评优等方式进行,奖金考核根据评比结果奖励到个人。百分制考核结果作为县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项目资金投入到村和评选县镇秀美村庄依据。

一、基础考核部分,设奖金200元,计10分,分二项考核:

1、按2000人以上配备3名保洁员,2000人以下配备2名保洁员,有保洁员聘用合同和责任状的,奖100元,计5分,配备不全或只挂名的酌情扣分。

2、有专题会议研究环境卫生工作、预算工作经费及设有爱卫宣传栏、成立爱卫协会、建立长效管理制度(村规民约)的奖100元,计5分,缺项的酌情扣分。

二、季度考核部分

设奖金800元,按季度镇创卫办将分月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考核,每季度设奖金200元,计20分,分三项考核:

1、保洁员经常着装上路,主次干道沟渠及沿线农户房前屋后无可视垃圾的奖100元,计10分,达不到要求的,根据检查情况酌情扣分。

2、每季度按镇创卫办安排组织20个劳动力以上进行大清扫行动的奖50元,计5分,未组织大清扫活动的不计分,效果不好的酌情扣分。

3、垃圾池垃圾清运及时,无外溢,不超过垃圾池容量三分之二,并合理填埋处理垃圾的奖50元,计5分,未及时清运的根据检查情况酌情扣分。

三、检查考核部分,计10分。

1、县创建办一般性督查工作效果较好的村奖励100元,计4分效果差的不计分。

2、县创建办每季度明查暗访工作效果好的村奖励200元,计6分,工作效果差影响镇排名的取消该季度考核奖,不计分。

四、镇财政奖补资金考核部分

镇预算安排专项整治资金40万元,分三部分以奖代投:

1、百分制考核全年得分在70分以上的:2000以上的村6000元,2000人以下的村5000元,社区10000元,东仓村3000元。得分在70分以下的取消该村此项投入。此项考核预算20万元。

2、百分制考核全年得分在90分以上,且迎检次数较多、效果较好的村给予5000元以上的奖励。此项考核预算10万元。

3、镇集中整治需要负担部分,预算安排10万元。

篇3: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办法模版

一、考评对象:

各村(居)委会、镇属部门单位。

二、考评分值:

综治民调50分,社会治安30分,基层基础20分。

三、考评细则:

(一)综治民调(50分)

综治民调按照上半年占40%、下半年占60%的分值折算全年总得分,民调成绩进入全镇前5位的村加5分,进入前2位的镇属部门单位加5分;民调排名全镇后10位且得分在80分以下的村、排名后3位且得分在85分以下的镇属部门单位实行黄牌警告;民调排名最后3位且得分在80分以下的村、排名后1位且得分在85分以下的镇属部门单位和一年内2次“黄牌警告”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二)社会治安(30分)

1、维护稳定(5分):发生特大、重大、较大、一般群体性事件,分别每起扣2分、1.5分、1分、0.5分;发生群体性事情,村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妥善处理,确保不发生堵路、堵桥、冲击政府机关等违法行为,工作不到位的视情减分;每发生一起进京非正常*的扣1.5分;每发生一起赴省非正常*的扣1分;每发生一起到市、县非正常*的扣0.5分;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时,村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因工作不到位,造成暴力抗法事件的视情减分。凡发生以下行为或事件的,取消综治工作评先评优资格:赴省进京集体非访的;发生聚众堵路、堵桥、堵门和医闹等群体性事件,处理不及时,造成重大影响的;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治安防控(5分):组建专业巡逻队开展治安巡逻,有治安巡逻情况登记,工作不到位的视情减分。

3、矛盾化解(5分):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小组。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力争无民转刑案件,工作不到位的视情减分。

4、重点人群(5分):建立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做到台账资料齐全,工作不到位的视情减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吸贩毒人群和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理和掌控,加大对吸贩毒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工作不到位的视情减分。

5、暗访督查(10分):镇政法组组织专题暗访督查和专门工作评查,发现工作落实到位、群众满意度高的每次加1分;发现问题比较严重给予通报督办的每次扣1分;发现问题十分严重给予挂牌警示的每次扣5分;督办或挂牌警示整改不力的每次扣10分。

(三)基层基础(20分)

1、阵地建设:建立村(居委会)综治工作站,完善专业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要求做到有机构、有场地、有牌子、有网络、有规章制度、有资料台账。

2、宣传工作:严格按照镇政法综治宣传工作的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定期向镇综治办报送综治工作典型情况和工作小结。在中央综治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动态》发表文章,每篇加5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和全市推广(省市以上会议经验发言,省市县政法委综治动态推介经验),或者被中央领导和省、市、县委领导(以领导讲话或领导批示为准)充分肯定,分别加3分。

篇4:某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为了加快推进“双文明”建设,强化环境卫生责任管理、监督管理,确保环境美化、净化、绿化,实现全镇环境卫生的长治久洁和持续进步,按照《镇2014年度村主要干部报酬考核结算办法》和委发《关于开展“文明交通文明人、文明环境文明镇”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制订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按照《镇2014年度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考核评分标准》执行。

二、考核方法

1、考核主体。镇政府成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领导、爱卫、城管、环保、农服、新农办等部门组成。

2、考核方式。分三种进行,一是由镇职能部门单独检查;二是由各职能部门联合检查;三是由片长负责,村与村交叉检查。在考核的具体形式上,实行明查和暗访两种形式,以暗访为主。

3、激励措施。

(1)在一般情况下,考核按《镇2014年度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考核评分标准》进行。

(2)为激励先进,在下列情况下可另行加分:①当月市考核成绩在前三名以内的,可分获20分、15分和10分的奖励;②当月整体环境获突破性进展的,在当月适当加分;③在生态式改厕工作上成效明显的,在季度评定时适当加分。

4、考核评定。考核实行按月评分,每季度通报一次,年度综合评定。

三、考核奖惩

镇设环卫管理奖。考核奖励以综合评分为依据,达到90分以上的村(含90分,下同)为一等奖,奖励45000元;85分至90分的村为二等奖,奖励35000元;80分至85分的村为三等奖,奖励25000元。

同时,对村主要干部实行年度报酬考核奖罚。完成环境卫生目标管理或考核达标的奖励2000元,对镇级以上考核不达标或不合格的扣奖5000元。

四、本考核办法由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5:经信局2019年机关效能考评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执行力,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结合县委、县政府机关效能建设考评办法,特制定2015年局机关效能考评制度。

一、考核范围

1、考核对象: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县委、县政府考核为准,若县政府未进行考核的,结合全局的考核内容、参考各分管领导的综合成绩进行考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管工作的考核内容,参考分管股室的评分进行考核。

2、指标口径:涉及到全县经济指标以县统计局年终上报数据为依据;涉及到机关工作指标以市经信委、市商务局下达的经济指标为依据。

3、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目标兑现、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考核内容

机关效能建设考评主要由职能目标、共性目标两部分组成。

1、职能目标(60分):按照县委、县政府签订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状以及与县直有关部门签订的单项工作目标责任状为依据,将任务落实到机关干部职工。

2、共性目标(40分):按照《县机关效能建设考评办法》、《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进行细化分解。

三、考评办法

1、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职能目标60分、共性目标40分。机关效能考核到个人,量化评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2、共性目标以局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提供给办公室的原始记录为依据,年终汇总记分,局机关干部违章违纪的以督查依据为准。

3、成立考评小组,由值班领导任组长,工会主席、职工推选一名代表为成员组成考评小组,年底由考评小组考核后报党组审定并进行公示。

四、效能监察(奖惩分)

(一)扣分项目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年终机关效能考核奖取消。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被县委、县政府实行一票否决的;因违法违纪被纪检、监察、政法等部门立案查处的;因工作失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影响的。

2、局机关工作人员因效能问题被察访、暗访、通报、投诉,经查实受到问责或因此影响全局考核的,在股(室)考评的基础上扣除个人效能目标考核奖200元。

3、凡年度考核在全县经济发展部门居后三位的,局长扣5分,分管局长扣3分;分管工作在全市县市区目标考核居后两位的,每一个格次分管局长扣4分,股室人员扣2分。

(二)奖分项目

全年目标考核在县内进入经济发展部门前6名的局领导班子各奖励10分,各股室成员奖5分;分管工作在全市排名进入前5名的,分管领导奖8分,股室人员奖4分;没有排名的局领导和股室成员按平均计奖;各股(室)或个人工作被县、市、省、国家有关部门表彰、奖励和经验推广,分别奖1分、2分、3分、4分。加分依据以批准单位的奖状、奖牌、证书和文件为准,年终检查考核时,表彰结果未出来的,实行跨年度计算。

五、结果运用

1、与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年度考核、党员评议挂钩,得分高者优先评定为优秀等次;

2、与评先奖励挂钩,得分高者优先予以推荐、奖励;

3、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得分高者优先推荐各种培训、培养。

六、其他事项

1、目标考核未尽事宜,年终由局效能办审定。

2、局机关效能考核细则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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