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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一、矿井通风设施设立的地点、种类、型号等必须按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二、通风设施的安装、维修、拆除等工作由通风部门负责。

三、拆除通风设施必须预先通知通风部门,由通风部门派人施工。其他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除通风设施。否则按“三违”惩处并追究责任。

四、各生产单位按区域划分,负责本区域内的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损坏设施及时通知通风工区处理,材料费由责任单位支付,人为破坏加倍处罚。

五、通风设施安装完毕后,通风部门应向矿总工程师或技术科申请验收,质量符合《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公司《通风设施技术规范》之规定,移交给相应生产单位。

六、所有通风设施应挂牌管理,标明设施的种类、编号、管理人等。

七、矿井主要反风设施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检查,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

篇2:煤矿水害预防管理规定

我矿的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中等型,即第四纪全履盖的地下水补给不良、排泄不畅的半封闭单斜水文地质构造。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矿的水害预防管理,根据矿发《十项安全专业管理规定》的通知里的要求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特对我矿水患的防治作如下规定:

一、水患的预防:

我矿的水患类型有:老塘水、煤层露头冲击层水、钻孔水、顶底板砂岩水。

二、水患的分析:

矿技术科分管水文地质的同志,每月的月初要定期对我矿现在生产布局中的巷道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的水害分析,并把分析结果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通知有关单位做好相应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处理措施:

1、各工作面之间要留足区段煤柱,防止采空区局部积水发生透水事故。

2、加强上风巷的质量管理,防止抽冒。

3、第一水平最上一个工作面,要按设计标高施工,工作面回采时不得超上限回采、超高回采或放顶煤回采,以防止煤层露头冲击层水下泻造成事故。

4、三水平做好顶板水的预防工作。首采工作面回采时,或掘进接近大断层时都要加强防水。

5、在巷道掘进和工作面回采通过钻孔和接近钻孔时,必须打超前钻进行探放水处理,严防发生出水事故。

6、掘进工作面必须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当工作面出现挂汗、空气变冷、挂红、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松软破碎、压力加大、淋水逐渐增大等现象时,都可能出现掉突水事故,发现此情况必须立即撤人,并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390和-600中央水仓及大巷水沟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淤,水泵管路必须完好,确保出现水害时能及时排水。

8、各变电所水泵房防水密闭门必须完好可靠,保证水突发生时排水安全。

9、汛期矿要成立防汛抢险突击队,各采掘区队的区长任抢险队的队长。

10、汛前供应科仓库内要备足、备齐防汛所需的材料物资,确保汛期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11、汛前应对工业广场及地面所有的排水沟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确保雨季排水畅通和雨季井口的安全。

12、技术科要按公司要求,做好年、季、月水害预报工作,做到安全优质管理。

四、发生水灾时的撤退路线及救灾要求:

1、当发生水灾时,首先应按水患避灾路线撤出受水威胁的人员,并报告调度室,按救灾程序组织抢救。

2、-600水平发生水害时,立即将付下山供水管-390阀门打开,并关闭水阀,将对下的供水管改为排水管。

3、-390水平以上掉水时,要在主付下山、A区-390石门绕道及回风上山上口阻水,不经批准不准往下放水。

4、保护排水设备不被淹没,当威胁泵房安全时,要及时关闭泵房水闸门,在受水威胁的下部人员撤出后,经批准可将水引入下部巷道。

5、三水平-800泵房,变电所完工后要及时安装排水设备,确保及时排水。

6、东翼二八采区生产前,临时排水设施必须到位,下部排水基地完工后立即安设正式排水设备。

篇3:井下高音报警喇叭管理规定

为保障职工人身安全,最大程度减少井下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使井下职工在遇突发事件时,能在最短时间内撤离事发现场,我矿在井下各中段配备了高音喇叭,为加强设备管理与维护,使高音喇叭能在紧急情况下正常发挥救护作用,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高音喇叭属于紧急情况下的报警装置,关键时刻能在第一时间发布报警信息,为职工人身安全提供保障,因此要求每个人要对设备爱惜,任何人不得靠近触摸或乱动。各矿区负责人要指定专管人员看管、维护,如发现人为损坏,给予责任人扣款200-500元之处罚,情节严重或导致设备无法修复的,除按设备原价格赔偿外还要给予双倍罚款处理,凡落实不到责任人的,给予责任单位责任制考核扣分1-5分之处罚。

二、高音喇叭井口控制系统由井口信号工和大门工负责监管,负责日常卫生清理,发现异常及时汇报,以便于维修。

三、井下各中段高音喇叭及附属设施由各矿区班中巡查电工负责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做好防潮工作,发现设备不正常或人为损坏要立即进行处理并上报车间或安环科。

四、井下作业人员要做到能辨识警报声音,确定灾害类型,以便于正确撤离,各车间要做好职工的培训工作。

五、安环科将利用高音喇叭不定期组织井下应急演练,切实发挥高音喇叭的应急作用。

篇4:运输提升管理规定范本

1、对提升的机械、矿车、每班要认真检查,提升容器、钢丝绳、绞车连接装置、过卷装置,制动闸、自动保险装置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升降提升容器的人员,要有断绳保险装置,其可靠性要定期检修和试验,提升人员的绞车要正确运行,具备工作制动和紧急制动和过卷,限速等保护,要有明确的上下井人员制度,上下人员必须听从挂钩工指挥。

3、提升设备司机,井上井下挂钩工要固定专人,建立岗位专人责任制,提升容器要有载重明确规定,井上井下信号统一规定,井口、井上、井下和绞车房相互之间要有通信联络装置,司机对不清的信号都要认为是停车信号,查明原因后才能开车。

4、每一提升都必须装有从底挂钩工发给井口挂钩工和有井口挂钩工发给绞车司机的信号装置,禁止超过井口挂钩工直接发给绞车工信号。

5、斜井巷道提升要有防跑车安全装置,行车时严禁蹬勾销和乘人、井巷内不准行人、斜井底部停车场应设有躲避洞,上部停车场必须设有挡车器。

6、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接近岔道、弯巷、巷道口、风门、矿车掉道处,前方有人和有障碍物以及坡度较大的地方都必须发出信号,减速慢行或停止运行,看清情况在行,推车时禁止蹬车、搭车和无人放飞车,同方向行驶时空车间距不得少于20m,重车不少于50m,在坡度较大的地方停放车辆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棒。

篇5:局部通风管理规定范本

一、巷道掘进作业规程中必须包括通风设计说明书,对局扇的型号、风筒直径的大小、局扇的安装位置、通风系统情况予以说明。

二、局部扇风机入井前,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完好性鉴定。吸风口要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要有衬垫。5.5KW(含5.5KW)以上的局扇要配消音器(低噪音局扇除外)。

三、压入式局扇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底板高度大于0.3米,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局扇不得发生循环风现象。

四、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出口到掘进迎头距离为:煤巷不大于5米,半煤巷不大于7米,岩巷不大于10米。

五、局扇与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

六、低瓦斯矿井中的局扇应采用与采煤面分开供电或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在高瓦斯区域应执行三专供电(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

七、掘进工作面局扇无特殊情况不得停风。因检修等原因停电停风时,必须经矿调度室批准,并通知通风部门,停风区域必须停电、撤人、设栅栏;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且局扇供风巷道中无瓦斯积聚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随意或无计划停电停风,不论是否造成瓦斯积聚都要作为未遂事故组织追查,严肃处理。

八、一台局扇只准向一个头供风,不准同时向两个及以上掘进工作面供风,禁止风筒轮回拖动供风。严禁在未贯通的独头巷道中开窝掘进其它巷道。

九、风筒出口风量要满足掘进工作面要求,不小于40m3/分。并保证整个巷道有害气体不超限,巷道中的风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十、风筒质量要求。

1、接头严密(手距接头0.1m处感觉不到漏风)。

2、无破口(末端20m除外)。

3、无反接头,软质风筒要反压边。

4、吊挂平直,逢环必挂。

5、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

6、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十一、混合式通风必须将设计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十二、巷道掘进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严禁无设计施工。巷道掘进开窝前三天(特殊情况除外)由技术科下发开窝通知单,通风工区接到开窝通知单后,要根据矿井通风系统下发局扇安装通知单,并做好系统调整、风量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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