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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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一一般规定

1.司炉工在操作前应检查锅炉燃油系统是否良好,安全装置是否有效。

2.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燃煤锅炉”安全运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二锅炉系统

1.冷炉升火前,应检查炉内有无积油,检查喷嘴和配风器。如有问题,应处理完善后再行升火。

2.锅炉升火前,应起动引风机和鼓风机,保持炉膛负压为49~98千帕,炉膛和烟道通风要进行5分钟以上,排除可燃气体,以防点火时发生爆炸。

3.点火时,应先给火后给油,开油阀时应先小开,着火后再开风门,然后调节。若喷油后不能立即着火,应迅速关闭油阀,停止喷油。待查明原因,通风5~10分钟,将炉内的可燃油气排出后再行点火。

4.当锅炉点火后,待水温达到40~50℃时,才能启动循环水泵。

5.升火过程中,司炉人员要加强监视,发现熄火要及时处理,以防炉膛爆炸。

6.点燃后,要注意调节火焰中心,不得偏斜或过高,应在炉膛内居中,且分布均匀。

7.停炉时,应防止急剧降温。在停止供油后,应先停鼓风机,后停引风机,然后关闭烟,风道挡板。

8.事故停炉时,应立即关闭油阀,停止供油。

9.认真做好设备仪表的维护保养工作,经常保持各处整齐干净。发现漏水、漏汽、漏油及不卫生情况不交班。

三供水系统

1.水质合格,且当分汽缸压力低于0.3兆帕时,应补充软化水,直至0.5兆帕时停止补充水。水质不合格时,不能补水。严禁补充自来水。

2.每天试用备用绐水系统一次,保证停电时能可靠地供水。

四供油系统

1.在阀门开关位置正常,油泵用手能自由转动,油路通畅,油温在60~80℃的情况下,允许启动油泵,在油泵及管路凝固的情况下严禁启动。

2.油泵起动前应先开溢流阀,待油泵上油后,再缓慢调节溢流阀达到所需压力。一般控制在588~784千帕左右。严禁在溢流阀关闭时起动油泵,以保证供油系统不漏油。

3.油泵每班轮换一次。泵前过滤器,每星期清洗冲刷一次。炉前过滤器每班转动一次,每星期清洗一次。

4.炉前油温应控制在80℃以上,最好超过100℃,80℃以下为不合格燃烧。

5.仪表阀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开启旁通阀。

6.为了防止炉前燃料油凝结,在送油前应用蒸气加热并吹扫管道。

7.停炉后,应立即用蒸气吹扫炉子油管道,以防存油凝结。

五鼓风系统

1.每4小时轮换1次鼓风机,并根据燃烧情况,合理调节压力、风量。

篇2:制氢站安全操作规程

[一]液氨制氢炉操作

1.检查气、电、水各系统是否符合要求。如有问题,应先排除故障后,才能进行下步工作。

2.进行触媒活化:

通电使设备升温至650℃,然后打开放空阀,并立即打开氨阀,通入氨气,此时氢阀关闭,气体不通过净化系统。等到嗅出氨的刺激性味道不大时,活化就可停止。

3.接通水源打开氢阀,关闭放空阀,可正常送气。

4.停车,切断电源。先关氨气阀,再关氢气阀,最后切断水源。

5.操作过程中,注意防爆防火。操作者严禁吸烟,设备周围不准进行明火作业或有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工作人员不得穿有带钉子的鞋。如果需要在氢炉附近动火,必须事先测定该场所空气中的含氢量不得大于3%,并经过安技部门同意后才可进行。

6.经常检查设备密封性,自动温度控制是否灵敏可靠。

7.触媒需更换时的现象:

(1)氨分解率降低,气体刺激性增加;

(2)分解氨的火焰颜色由深橘红变黄色;

(3)系统阻力的增加,从压力表读数可判断。

8.更换触煤程序:

(1)松开与分解炉并联的各气体进出口、接头,取出热电偶;

(2)把整个设备向一侧倾斜;

(3)抽出炉底的挡板,并取出炉底的石棉板然后把分解炉由下部抽出;

(4)将分解炉倒置,使法兰朝上,松开紧固螺钉,移开法兰;

(5)把炉内触媒倒出来,并清洁炉体;

(6)装入新鲜触媒约10千克。粘度为7~9毫米的3千克,9~13毫米的7千克,分层装入,并用氨进行检漏试验;

(7)将分解炉装入设备并检查设备密封性。

[二]电解槽

1.电解槽新装后,应检查装配质量,绝缘情况,电气系统管道等气液系统是否正确。

2.配制电解液要用导管将苛性钠注入气液分离塔,流至电解槽体,注意液面至标线内。

3.测量电解槽槽体电解液浓度合格后开车。

4.电解槽最好长期处于低挡使用,例如,其中电流、电压及槽温不得超过规定。

5.每班当班人员,每小时做一次爆鸣试验。

6.调整气液分离器的压力与温度。如发现贮气框压力过大,氢气管道堵塞,抽出封瓶中的水。如发现硫酸干燥瓶失效应立即更换。

7.电解槽每年大修一次,每半年小修一次,每三个月清洗一次。过滤器每月清洗。每周检测一次电源是否合符规定。必要时作全面检测。如有异常,应及时检查。

8.非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制氢室内,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并由厂里或车间有关人员带领。

篇3:油料库安全操作规程

1.油库重地,未经领导许可不得入内。

2.进入油库区内,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发火物和易燃物。

3.油库区内禁止吸烟,油库周围30米以内禁止使用明火。库内应保持通风良好。

4.发生火警时,应立即报告,并充分使用现场消防设备进行灭火。禁止用水灭火。

5.油库内一切电器设备,应按设计规范采用防爆密闭型设备,夜间停电应用手电筒,不准用明火灯。

6.启闭油罐(桶)的人孔、油盖、测量液面和取样等作业时,禁止使用黑色金属或石头等发火花的工具。操作时应戴口罩站在上风,避开挥发气体。

7.禁止使用渗漏或注油孔不严的罐或桶储存四乙基铅汽油。

8.报警系统应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9.不同油料应分开存放。

篇4:油库工作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油库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非本库人员不得入内。

二、严禁携带火种,打火机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库区内严禁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助爆物品及受力容器。

三、不准使用不防爆电器设备,严禁明火照明。

四、加油室,车辆必须熄火,驾驶员不得离开,不准吸咽。

五、禁止穿戴有铁掌和铁钉鞋进入加油库,禁止用铁锤或金属用具在库区乱敲,以免产生火花,发生火灾。

六、油库内的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及时使用灭火器扑救,做到忙而不乱。

七、油库内的电器设备以及消防器材,必须定期检查保养。

八、要有专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出了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九、油库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相互监督。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篇5:油工安全操作规程

1、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封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示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沾染油漆的绵布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4、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大于25的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5、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挂牢,随手工具拿牢,禁止从高空抛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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